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852681291/xxhwyh/2018-000006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工作推进 发布日期 2018/12/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经信委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临沂市经信委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本遵循,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完善经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优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经信系统机关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委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市经信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牵头,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三、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及联系电话

(2)领导信息。包括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2.组织管理

(1)政务公开培训

(2)政务公开考核

(3)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3.法规文件

(1)法律法规

(2)规范性文件。委制定下发的非保密性、规范性文件

(3)政策解读

(4)领导干部解读与解读形式

4.规划计划

(1)计划总结

5.财政信息

(1)部门预决算。主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2)三公经费支出

6.行政权力

(1)行政许可

(2)行政处罚

(3)政策执行过程公开

(4)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政策

(5)督查情况

7.人事信息

(1)人事任免

(2)人员考入

8.应急管理

(1)应急预案

(2)预警及应对情况

9.工作动态

(1)领导活动

(2)业务信息

10.权力清单

11.责任清单

12.日常具体工作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根据政务信息的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下列形式予以公开。

1.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市政府公开平台及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公开。另外还采取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

2.需要向部门、有关单位或特定对象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直接告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需要向单位内部公开的,采取印发文件、召开全体或有关人员会议、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不公开

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委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申请受理

网上依申请公开可通过临沂市经信委网站按流程办理。也可到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科室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727396。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天元商务大厦507房间;受理时间:周一至五8:30-17:00。

五、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落实群众路线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务公开与发展社会生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联系,充分认识实行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立廉洁高效的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克服短期行为,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有效的监督保障体系。一是要建立单位内部权力分解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实际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按科室职能进行合理分工,做到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二是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依申请公开。三是建立半年一督查制度,健全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将督查结果列入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