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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852681291/zfgjj/2019-000003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公开目录 | 工作推进 | 发布日期 | 2019/01/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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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根据《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中心实际,现制定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2018年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公开。及时公开贯彻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及推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政策措施,及时公开贯彻落实省市新旧动能转换相关规划政策落实情况。依托中心网站、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等平台同步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责任部门:市中心综合科) (二)聚焦“放管服”改革做好公开。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责任部门:各县区分支机构,市中心各科室)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中心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责任部门:市中心综合科) (四)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及时发布解读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按季度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责任部门:市中心各科室)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责任部门:各县区分支机构,市中心各科室)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中心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县区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有关工作。综合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机制。根据清理后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质量。把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落实保密审查、公开属性认定等制度,确保所公开的信息不出现政治错误、泄密问题和文字疏漏。 (三)加强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按年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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