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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gtzy/2018-000002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推进 | 发布日期 | 2018/04/1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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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国土资源厅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和质量实效,加快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现提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各项重要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结合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和任务,将社会广泛关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 (二)推进行政事项全面公开。参照《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全面公开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执法、行政计划等信息。主动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注重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全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打造服务型机关。(法规科牵头) (三)推进征地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不断充实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做好局门户网站“征地信息”专栏的信息推送,及时主动公开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征地科牵头) (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环境。(土地利用科牵头) (五)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公开综合监管和执法监察信息及国土资源案件查处结果。(执法监察处牵头) (六)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及时发布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出让结果。(矿管科牵头) (七)推进地质灾害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利用短信群发、应急响应等平台及时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发生地质灾害后,要及时发布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等信息。(地环科牵头) 二、着力做好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八)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采访等方式,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各项重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着重解读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企业和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程度较高的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文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按市政府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政策简明问答”编制,把企业群众关注的国土资源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通过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解读,并通过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公开。(办公室牵头) (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舆情。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与市宣传、网信、媒体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协作机制,实现内部传统监测和委托第三方机构专业监测相结合;完善国土资源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汇报沟通、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国土资源舆情回应工作,涉事责任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重要国土资源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涉及特别重要、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局网站设立专题,实时发布有关政策、处置情况等权威信息,并切实做好由热点事件引发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前做好预案,依法依规稳妥答复。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法规科牵头) 三、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建设 (十一)宣传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要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加强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培训、贯彻,按要求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应诉办理、存档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法规科牵头) (十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运用。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不断完善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丰富网站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做到市县联动、数据共享。强化县(市、区)各级部门网站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从制度上严格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核,杜绝错链、无法下载等问题,切实提高信息发布人员责任意识,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按照部、省网站测评普查相关要求,加强网站日常监测维护,严格保障网站各频道、栏目信息更新频率。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信息中心牵头) (十三)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对照新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组织编制好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法规科牵头)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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