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ysx/2018-0000023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公开目录 | 工作推进 | 发布日期 | 2018/09/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沂水县2018年8月份政务公开及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通报 |
|
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根据上级要求,8月份,县政府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目前均已建成。下一步,各查阅场所要加强查阅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接收获取登记、归档保管等工作,主动热情帮助、引导查阅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免费提供《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查阅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共建单位,要及时主动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日常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强化岗位责任,切实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支撑保障。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提供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杜绝泄密现象发生。各查阅场所按标准要求建成后要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图片资料,上传县政府网站查阅场所专栏进行公开。每月5日前,各乡镇将上月阅览架新增政府信息情况连同明细表拍图及时上传县政府网站查阅场所专栏,同时将明细表通过协同办公系上报;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各单位上月报送政府信息送交明细汇总后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2、8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府信息报送情况
|
附件【8月份政务公开及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统计.xls】 附件【8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府信息报送情况.xls】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