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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19-00001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工作推进 | 发布日期 | 2019/10/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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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工作,并首次将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评估体系。为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在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中不失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本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涉及教育、卫生健康、水电气暖、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和国有企业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上述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此次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指导、监督本部门下属或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的原则、内容和方式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应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有利于监督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按照《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公共企事业单位版)》(附件2)的要求,在企事业单位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企事业单位没有开设网站的,应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开;设有政务新媒体的,应同步在新媒体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既是今年省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重点,也是社会公众历来关心关注的热点。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推进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履行监管职责,统一监督落实。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主管部门要参照《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公共企事业单位版)》(附件2)牵头制订主管领域内信息公开有关文本的标准格式,方便各企事业单位统一参照执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评估结果将作为专项指标成绩,计入各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成绩。各部门要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考评机制。省对市评估考核即将展开,各部门要于近期组织专人对下属或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落实指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在全省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中不失分。 请各主管部门认真填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联系表(附件1),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王一川;联系电话:8727092;协同办公系统邮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联系表 2. 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公共企事业单位版)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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