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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14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工作推进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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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对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结合各单位的自查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季度,大部分单位均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分工,及时完成了负责栏目的内容维护,做好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编制、发布,并配合做好了省政府2019年度政务公开年底考核的迎查工作。省对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考核中,市卫健委和市住建局提供了完善的市属医院、市属水电气热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并按要求做好了相关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市文旅局发布2020年工作要点;市医保局、市体育局发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推迟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的通知;市环保局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情况通报、水环境质量通报、1-3月份临沂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市农业局发布农产品每周价格监测数据;市民政局发布全市一季度婚姻登记情况统计、低保救助标准;市公安局发布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议信息;市水利局发布农村饮水安全攻坚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信息。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专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综保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相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件,接收省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6件,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等市直部门,兰山区、郯城县、兰陵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港区等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和县区均按时规范提供了协助调查回复报告,回复内容真实可靠,保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答复。 (三)政务公开交流刊物发表情况 一季度,省级《政务公开看山东》刊物采用莒南县4条,题目分别为《临沂市莒南县编织政务公开“三张网”做好公共法律“云服务”工作》《临沂市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新改版 五大亮点实现“互联网+公开+服务”》《临沂市莒南县以政务公开“双向”机制 助力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临沂市莒南县“政务公开+线上办”实现“防疫情”“办医保”两不误》;沂水县4条,题目分别为《临沂市沂水县举办“送政策上门、抓政策落实”媒体直播活动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临沂市沂水县线上线下多渠道、全方位公开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临沂市沂水县立足“早”字 突出“快”字 全力推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临沂市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部署智能云搜索系统 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兰陵县2条,题目分别为《临沂市兰陵县丰富抗击疫情政策解读形式助推政策落地落实》《临沂市兰陵县以公开稳人心 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郯城县1条,题目为《临沂市郯城县以政务公开凝聚防疫合力》;市公安局1条,题目为《临沂市召开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家 干事创业征求意见座谈会》。 市级《政务公开看临沂》采用莒南县12条、罗庄区11条、费县9条、沂南县7条、兰山区6条、河东区2条、沂水县1条、郯城县1条,市文旅局2条。 二、存在问题 (一)年报更新不及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在制作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过程中,部分单位未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报相关信息。市信访局、市扶贫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公室至今未发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公开监管不到位 公文等政府信息在网站等公开平台进行发布前,要进行严格的保密性审查,不得在公开平台发布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以及涉密文件等信息。3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临沂市人民政府制发的临政字〔2020〕33号文件在该局网站进行了公开。该文件正文中明确标注的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属于不应在公开平台进行主动发布的情形。 (三)文件公开数量低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落实不到位,体现在主动公开的文件较少,一季度市政府网站部门文件公开98条,多为转发中央和省一级指导性文件,市直部门制发文件公开较少。部分部门制发文件公开属性未标注,或是公开属性认定不正确,部分部门制发的依申请公开文件占总文件一半以上,不予公开的文件多为应公开文件。 (四)会议公开欠完善 部门办公会和县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等基本做到了在网站进行公开,但是在搭建公众参与决策平台,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较少,多数市直部门未开展过这项工作。公众参与、数据开放等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盼仍有差距,政策解读习惯“一篇通稿打天下”,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非规范性文件解读力度不足,政策推送不够精准。 (五)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较少 根据《临沂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要求》,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要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将采纳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目前,各单位在政策出台前的意见征集较少,部分单位即便在政策出台前发布了意见征集,但未对采纳情况进行公开。 (六)在国家和省市交流刊物上发表文章少,内容不够丰富 国办和省市目前均开设了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专栏,其中国办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的图片电子刊物,省市为网页专栏。一季度,我市未在国办刊物上发表文章,省级刊物只采用了4个县区和1个部门的信息,市级专栏发布的信息内容普遍单一、缺乏亮点。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进一步推动办文办会公开,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社会管理、重大改革、民生领域的文件和会议全部向社会公开。推动重大政策、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突出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征地、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市政府网站主页信息、重点领域信息、部门目录树下信息等和部门网站的双向发布,实现市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信息的同步维护、同步管理、同步更新。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住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两个“牛鼻子”,推动全市各部门和县区(开发区)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而引发败诉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等部门的会商,以提高答复的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三)切实推进解读回应公开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市直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采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部门特色的解读品牌。 (四)不断强化平台建设 按照人性化、便利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和动态调整,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等专栏建设,并将上述内容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水平,强化各类政务新媒体的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提高政府信息传播的实效性和用户满意度。 (五)加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基层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市直部门要指导配合县区政府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六)全面抓好公开基础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培训教育力度,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政务公开培训,依托高校、党校,联合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分批次到先进地区学习观摩、取经探宝。继续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创新考核机制,完善第三方评估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拓展政务公开督查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即知即改。 (七)积极提报亮点特色信息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交流,及时总结经验亮点,积极提报优质信息,灵活运用图标、漫画、视频等“时尚元素”,展示本单位的创新做法、特色工作和可供其他单位参考借鉴的经验。向国家刊物投稿通过邮箱发送到zwgkgzjl@126.com,向省级刊物投稿通过邮箱发送到sdzwgk@shandong.cn,向市级刊物投稿通过网站后台提报到“政务公开看临沂”板块。一经刊发,将计入年度政务公开日常考核加分项。 临沂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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