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449523829/gaj/2021-000024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工作推进 发布日期 2021/06/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临沂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临沂市公安局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公安工作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持续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进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扎实搞好政民互动。完善决策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要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直播间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关注度高的工作,借助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工作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五)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定期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提升主动公开水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依托市政府网站和门户站的政务公开专栏做细做实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升主动公开质效,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落实责任,规范公开程序。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项抓好落实。局属各单位在制发文件时,需明确信息公开的属性,对于政策文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要经审核把关后制发,动态化更新文件的有效标注,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掌握文件的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出台需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措施、规定、决策前,需提前报备,根据规定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通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在开展各类重大活动、宣传工作、新闻发布会、警营开放日、网络直播等活动时,要提前进行报备,并及时收集整理活动资料、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社会发布。

(三)常态化开展,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进行部署,主动对标先进,针对相对薄弱的环节,补差补缺,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全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档升级。

 

 

临沂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7日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