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市林业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林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和程序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沂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着力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规定,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遵循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临沂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以及经请示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答复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凡与行政发展密切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均属于公开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林业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做好我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的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为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终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达标的科室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四)扎实推进五公开。在机关办文、办会过程中扎实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在拟制公文时,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书面说明理由。
(五)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局机关各科室是市林业局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科室做好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随文一并报批。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媒体发布。
(六)加强平台建设。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政务公开平台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