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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41621347/tyj/2023-000007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推进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体育局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区小地块全民健身设施项目的招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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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负责实施市区小地块全民健身设施项目。为探索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更好满足市民健身需求,市体育局决定引进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的投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牵头实施单位 临沂市体育局 二、项目基本概况 市体育局计划选定3个地块面向社会招商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地块位置分别为:蒙山大道与双岭路交汇处东南地块(24.62亩),通达路与育才路交汇处西南地块(6.33亩),罗庄区新华路与清河南路交汇处西北地块(15.97亩)。 三、合作模式 市体育局通过招商(特许经营)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投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工作。 社会力量按照合作协议和规划建设管理方案,负责具体做好投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工作,确保项目健身设施安全、常态化开放;社会力量享有30年资产运营权,并确保室外体育场地免费对社会开放,室内体育场地和体育产业配套设施可以按照低于社会平均标准收费运营。 市体育局具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建成资产归市体育局。市体育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必要考核,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对于符合条件的全民健身场地,市体育局支持社会力量和运营单位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和低免开放补贴。 四、资格条件 (一)投资能力条件:具有与所计划投资地块相匹配的投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资质条件:具有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所匹配的施工资质、勘察设计资质; (三)业绩条件:具有一定的体育相关产业导入或场馆类项目运营的经验; (四)主体条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和信用状况; (五)联合体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方,市体育局将以公开招标方式,重点从企业资信状况、投资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方案和运营方案等方面综合评分,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9-8726855 临沂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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