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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05339296/xumb/2019-0000029 发布机构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18/01/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大力扶持畜牧业绿色发展
平邑县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大力扶持畜牧业绿色发展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果,促进畜牧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近日,平邑县政府出台《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力争2018年底,全县绿色畜牧业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利用率达8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2020年,绿色畜牧业产值占比90%以上,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率达到100%,粪便处理利用率达90%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63%以上,达到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标准。重点从六个方面推进:

一是严格实施禁养区红线。在禁养区内,禁止新上任何畜禽养殖项目;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在限养区内,严格控制养殖场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养殖场;已有养殖场必须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实施“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建设。在适养区内,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小区,解决好水、电、路、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引导养殖业向规划养殖区聚集。

二是实施绿色养殖布局优化行动。各镇街根据当地区域资源、产业优势,在辖区内规划选址畜禽养殖小区,实现统一规划设计、建造和设施配套、统一供种、统一饲料配送、统一防疫、统一经营管理。到2018年底,全县初步规划养殖小区面积7000多亩。积极探索养殖小区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合作化入股、社会化投资、种养结合、畜牧+等多种经营发展模式。

三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和养殖废弃物利用。实施养殖场圈舍标准化建设,推广良种繁育、生物环保养殖、微生物处理、异味控制等技术模式。严格落实规模养殖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环评制度,对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未执行环评或“三同时”制度的规模养殖场依法予以处罚。

四是打造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典型。2018年底前,尽快实施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重大项目,提升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档次水平。重点打造北部连片肉禽养殖小区、南部连片生猪养殖小区和东部连片肉牛肉羊养殖小区。加强沂蒙黑猪、蒙山黑山羊(均已获国家地理标志登记)等地方优良品种的开发利用,激励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创建区域性畜产品名优特品牌。每年打造种养结合示范点2个以上,创建市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场8个以上,打造高标准技术集成示范场3个以上。

五是财政列支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奖励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县级财政列支2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畜牧业绿色发展奖励补助资金。重点扶持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改扩建和粪污改造提升、畜牧示范龙头企业培植、有机肥厂建设、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畜牧品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畜牧示范合作社创建和示范点样板区打造等。奖补本着“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高、大、优畜牧业绿色发展养殖项目单个补助最高可达150万元;对年内新改造提升或新建投资过亿元的畜禽屠宰加工、秸秆饲料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示范龙头企业,单个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奖补资金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使用,同时成立项目验收和资金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通过专项资金带动作用,合理引导市场主体向绿色畜牧业方向发展,持续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保持主要畜产品稳定增长,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推动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

六是创新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制度。规划出台后,全县掀起了畜牧业绿色发展新高潮。召开第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项目联审联批工作会议,对当年新开工的项目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审批的“三集中”方式,完成项目达到开工条件所必备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目前规划在建的畜牧项目31个,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15个,其中过2000万元的11个,建设规模和数量均创历年新高。为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标准,提高审批效率,县政府决定实行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制度,由县畜牧业绿色发展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当年计划开工的项目,县畜牧兽医局初审合格后,汇总上报县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畜牧、国土、水利、发改、林业、环保和有关镇街开展现场审查。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以上部门、镇街反馈审核意见。经批准建设的畜牧业绿色发展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联审联批意见,办理完成项目开工所需的各类审批手续,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落实,通报项目审批办理情况,做好项目实施有效监管。联审联批工作制度实施,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开辟了便捷通道,确保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落地生根、顺利实施。

规划要求,县镇两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搞好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畜牧业绿色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各类畜牧业发展扶持项目资金,重点向生态绿色畜牧业发展倾斜。加强规模养殖场建设及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畜禽养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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