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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05339296/xumb/2019-000003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19/03/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临沂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3月19日,临沂市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分析了当前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落细各方防控责任和关键防控措施,突出强化屠宰环节监管,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积极作为,尽早开展非洲猪瘟自检,明确时限要求,严格开展检测工作,提升检测能力,严格结果处置。加快实施分区防控,切实抓好生猪基础产能保护和肉品供给保障,加强科普宣传,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持久战;同时要求,统筹抓好2019年动物防疫工作,强化基础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督和应急准备,高质量地完成今年动物防疫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全国视频会议之后,接着召开了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山东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副指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唐建俊对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

唐建俊指出,面对莱芜疫情发生后的新形势,在狠抓防控施策的同时,抓好关键措施的细化落实;多措并举,深化非洲猪瘟防控:一要进一步深化疫情监测排查,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加强实验室建设,3月底前所有县级实验室要全部具备检测非洲猪瘟的能力;二要进一步深化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生猪产地检疫查验,加快洗消设施建设;三要进一步深化调运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要进一步深化规模化养猪场和种猪场安全防护;五要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强化应急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应对果断处置。

唐建俊要求,聚焦重点环节,持续发力,毫不松懈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畜禽基础免疫,全力抓实强制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全力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二是切实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防控效果评估、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切实加强疫病监测净化,深入贯彻《山东省布鲁氏菌病防控推进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分区防控措施,抓好牛羊免疫,严格村级动物防疫员人身安全防护,严防发生人感染布病的情况;四是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布局,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唐建俊强调,要夯实生猪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深入开展屠宰企业资格清理审核和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强化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违规屠宰行为;推动屠宰企业实现区域产销和防控一体化。并从保护生产能力、落实相关政策、搞好指导示范等方面引导恢复生猪生产。同时,进一步夯实基础措施,加快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和无疫省建设,推进分区防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视频会议后,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副指挥、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张明利针对当前防控形势,对全市生猪屠宰企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进一步压实生猪屠宰企业的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要求,加强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及疫情报告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二是适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布局,重点企业要担起社会责任,适应大区管理,鼓励企业对外发展,提倡企业就地屠宰,就地加工,避免远距离调运生猪,加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尽早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对跨省销售生猪产品和年屠宰10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最迟于4月1日前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年屠宰5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最迟于5月1日前开展自检;其他屠宰企业最迟于7月1日前开展自检;5月1日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7月1日前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动物防疫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全市重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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