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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05339296/xumb/2020-000007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优化畜牧业保险承保流程,山东这些限制和材料取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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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防控非洲猪瘟,稳定生猪生产相关政策,方便广大生猪养殖户投保,提升生猪保险参保率,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同意,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月11日下发通知,对我省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手续进一步优化。 1.取消能繁母猪参保规模限制 能繁母猪存栏3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可直接投保,不必通过专业合作组织等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 2.取消不必要防疫证明材料 在育肥猪、能繁母猪投保中,不再强制要求养殖户提供防疫证明或防疫记录等证明材料。但在理赔出现争议时,如若保险人要求,投保人需提供相关规范证明材料。 3.免除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续保观察期 对能繁母猪保险和按一年期限承保的育肥猪保险,期满续保的,由承保机构根据养殖户饲养条件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免除观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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