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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郯城县环境空气质量恶化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郯城县人民政府:

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郯城县环境空气质量恶化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临大气办发〔20169号)要求,你县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整治,环境空气质量连续3个月同比改善,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

经研究,现决定对你县环境空气质量恶化问题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县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生态治理等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