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费县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8月9日-8月11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气办”)对城区西部板材锅炉整治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抽查兰山区、高新区、费县板材企业30家,共有锅炉40台。其中,集中供热6台,改电、天然气14台,停用拆除11台,土炉6台,砂光粉锅炉1台,停用未拆除1台,燃煤锅炉使用1台。
兰山区21台,集中供热5台,改天然气2台,停用拆除10台,土炉2台,砂光粉锅炉1台,停用未拆除1台;高新区12台,改天然气10台,土炉2台;费县7台,集中供热1台,改电2台,停用拆除1台,土炉2台,燃煤锅炉使用1台。
二、存在问题
(一)违规使用生物质问题突出。兰山区德诚木业,费县张德福板厂、费县邱延俊板厂均违规直接燃用板材下脚料。高新区临沂中和竹木有限公司、高新区鑫发竹木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停用未拆除。
(二)燃煤锅炉反弹频发。兰山区义堂镇、方城镇和汪沟镇等地,燃煤锅炉反弹频发,12345群众热线反映集中。
(三)集中供热区内使用燃煤锅炉。费县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探沂镇工业园,在阳光热力集中供热范围内,该公司仍然使用10吨/小时燃煤锅炉,拒不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三、相关要求
(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相关县区要加大巡查、检查、督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已改造锅炉达标排放,严防已取缔锅炉死灰复燃,严控新上燃煤锅炉。
(二)严格生物质锅炉安装使用标准。安装使用生物质锅炉,要按照不同区域管控要求,使用专用锅炉、成型生物质,实现低氮燃烧配套脱硝设施、配套布袋除尘器且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取缔集中供热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西部板材工业园区供热已经覆盖的范围内现有的燃煤锅炉一律取缔,改用集中供热。
附件:城区西部板材锅炉整治“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
附件
城区西部板材锅炉整治“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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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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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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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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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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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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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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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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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堂镇小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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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邦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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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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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甲醛厂余热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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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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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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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堂镇小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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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诚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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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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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已拆除,2台土炉现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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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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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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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堂镇小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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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凤田板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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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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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甲醛厂余热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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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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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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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堂镇小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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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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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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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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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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