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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临沂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境监测中心预报,受区域弱风、逆温及高湿等不利气象因素综合影响,预计201931日至5日,我市将出现一次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31日至5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决定3212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6启动级应急响应。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众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4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强制性污染物减排措施

1在正常保洁基础上增加城市主干道的机扫频次,根据空气湿度情况,及时调整洒水频次2纳入《临沂市工业企业减排清单》(采暖季)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应限尽限、应停尽停。3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4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5根据《临沂市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城市建成区、县城区内,禁行重型柴油货车6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7强化对建筑、道路、拆迁工地作业的监管,不符合要求的停止施工。

请各县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18191)职责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重污染天气级响应期间,每日11:00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大气办将组织对各县区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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