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应尽职责,全面提高防范、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有效控制和减缓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11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环卫保洁作业、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应对。
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身体健康。
1.4 工作内容
增加道路冲洗、洒水频率,减少和杜绝环卫作业扬尘,作业公司加强环卫工人管理,杜绝露天焚烧(垃圾、树叶)行为。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严禁露天烧烤和燃煤炉灶。
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行为。
1.5 方案体系
本方案是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与本方案共同组成临沂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体系。
2 组织领导
2.1 领导小组
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临沂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协调科,张康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确定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指导各县城市管理局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组织协调全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全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情况。
2.2 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环卫保洁、执法管理、督导、保障四个工作组。
2.2.1 环卫保洁组
组 长:李 刚
副组长:张德玉、尹永辰
牵头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环卫处、各区(开发区)城管局
职 责: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道路保洁抑尘、杜绝环卫工人焚烧垃圾行为、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的备案登记和渣土运输的公司化运营及工地出入口防污染管理应急工作。
2.2.2 执法管理组
组 长:孙钦刚
副组长:姜兆云、杜庆印、刘云鹏
牵头科室:执法协调科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区(开发区)城管局
职 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各执法单位对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施工工地扬尘加强执法监管,及时查处焚烧垃圾污染行为。
2.2.3 督导组
组长:宗方才
副组长:朱卫华、夏立士、郭全生
牵头科室:督导考核科
责任单位(科室):督察工作办公室、市数管中心、市城管执法支队
职责:负责应急期间投诉举报办理反馈调度;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各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对不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2.4 保障组
组 长:孟庆余
副组长:刘传彬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
职 责: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综合保障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各单位应急响应的信息公开和报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装备的准备、调配和供应,落实应急工作相关经费。
2.2.5 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和具体措施的实施。
3 应急响应程序
根据临沂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等级,及时启动城市管理系统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3.1 临沂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启动决定,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响应启动指令。
3.2 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单位传达应急响应指令,明确响应级别和具体要求。
3.3 各单位全面启动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自辖区应对重污染天气具体措施。
3.4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临沂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响应解除指令,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预警响应解除指令,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自动终止。
4 预警响应等级
4.1 Ⅲ级(黄色预警)
黄色预警响应时,采取以下措施:
(1)城区外环线内双向两车道以上道路增加洒水2次(冰冻天气除外);
(2)增加道路机械化湿扫1次;
(3)要求各环卫作业公司配发相应的防护工具;
(4)加大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巡查,对重点路段进行蹲点管理,对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个人或单位,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5)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优化执法力量摆布,加强巡查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依法查处。
4.2 Ⅱ级(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响应时,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城区外环线内双向两车道以上道路增加洒水2次;
(2)要求各环卫作业公司减少环卫工人作业时间,实行缩短工时增加轮班频次;
(3)渣土运输车辆停止作业;
(4)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作业。
4.3 Ⅰ级(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响应时,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城区外环线内双向两车道以上道路增加洒水2次;
(2)增加道路机械化湿扫两次。
5 责任追究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将严格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6 应急保障
6.1 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成立相应的专门应急领导小组,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6.2 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能,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车辆和器材等硬件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6.3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单位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值班制度,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电话、传真联络,保持对讲机联络畅通,每日上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重大情况,期间,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在岗履职到位,不得外出,擅离职守。
6.4 监督保障
督导组要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督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列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6.5 安全生产保障
各单位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环卫保洁作业队伍在作业时,要着标志服,设置安全警示锥,温度在摄氏2℃(含2℃)以下,停止道路一切冲洗作业,防止路面结冰。各类车辆严禁带病工作,谨慎驾驶,保障安全。
7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临沂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沂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立娟
副组长:任广云 孙钦刚 孟庆余 宗方才 李 刚
姜兆云 张德玉 朱卫华 杜庆印 刘传彬
夏立士 刘云鹏 尹永辰 郭全生 王忠恩
成 员:李 甲 张保华 丁 晶 王海滨 马金东
周建德 张康辉 杨建峰 宋晓燕 徐怀升
毛同雷 杨翰祥 宋大伟 王晓东 来凤涛
梁振勇 徐建龙 张连辉 主学团 于胜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协调科,张康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