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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序号38)


 

根据“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要求,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22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驻区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环督办〔2020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部分县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29日至2020年1013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部分县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不彻底,平邑县岳庄水库(千吨万人)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未拆除、蒙阴县岸堤水库保护区内休闲文化垂钓园只停未拆等,郯城县水务公司第二水厂水源地共有取水井8眼,取水井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较多民居、小厂房等,个别取水井在田地内,无护栏等防护措施。

二、整改目标

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彻底整治。

三、整改措施

(一)平邑县岳庄水库(千吨万人)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已于 2019 年 11 月完成。

(二)制定《蒙阴县岸堤水库保护区内休闲文化垂钓园整改方案》,加快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及云蒙湖生态区总体规划批复工作,2020 年上半年完成岸堤水库保护区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郯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规范设立保护区标识、标牌和相关警示标志,对保护区内厂房一律责令搬迁或关停取缔;加强保护区原有居民管理,对生活垃圾、污水全部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结合社区改造优先改造拆除保护区内居民点。

四、完成情况

(一)彻底拆除岳庄水库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平邑县岳庄水库属于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2017年4月,平邑县政府《关于平邑县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平政复字【2017】3号)对其保护区范围进行了批复。驻区督察发现其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对该违章建筑依法实施了拆除,2019年12月18日,完成建筑物基本结构拆除,20日彻底拆除完毕。

(二)彻底关闭岸堤水库保护区内休闲文化垂钓园。蒙阴县在落实《蒙阴县岸堤水库保护区内休闲文化垂钓园整改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严措施,关停了休闲文化垂钓园,将鱼塘全部填土改造为藕池。

(三)关闭郯城县水务公司第二水厂水源水井。由于郯城县水务公司第二水厂水源水井分布在县城周边居民区,随着城市的发展居民、建筑越来愈多,水生态环境整改提升难度较大,当地政府决定停止该水源水井取水,关闭该饮用水水源,由其他水厂水源联网供水,保障周边居民用水。

(四)定期开展水源地排查。下一步,每年通过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和年度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水源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违章建筑、风险隐患等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06171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