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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一批)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一批信访件共计125件。截至5月6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125件中属实100件,不属实25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案件来源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1 访受〔2021〕D04290001号 来电 郯城县红花镇前壮口村南侧养猪场,某村民(其儿子为村书记)在养殖过程中,气味难闻,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多次反映,未处理,要求尽快处理。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郯城县红花镇前壮口村南侧,业户为张某荣,其儿子张某新,为现任壮口村支部书记。
2、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红花镇政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发现,张某荣在老年房庭院内建有猪舍4间,在养生猪9头,为散养户,养殖粪水流入自家化粪池,因该化粪池容积小外溢至沟渠内,周围有养殖异味。
3、查阅信访台账,郯城县红花镇政府于2020年11月、2021年2月共接到过2次类似举报,该散养户养殖粪污流入自家化粪池,有外溢现象,该散养户当时及时进行了清理。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红花镇政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该散养户扩建化粪池,并加盖盖板,用于收集养殖粪污不得外排,于2021年5月7日前完成建设。
2 21 访受〔2021〕D04290002号 来电 1、兰山区解放路与宏大路交汇向东20米路北临沂美澳纺织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存在粉尘污染。
2、兰山区解放路与宏大路交汇东南方向西郊实验中学东邻无名工厂,无环评手续,存在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无环评) 1、反映的两家企业为临沂美澳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解放路与宏达路交汇西200米,其西侧约30米为西郊实验学校,年产棉纱300吨,主要将外购涤纶经纺织后打包,无涉废气及粉尘工序,于2019年11月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要求。经随机走访周边的2名群众及西郊实验中学负责人,均反映未发现异味和噪音问题。
2、反映的无名工厂实为临沂美澳纺织有限公司。

3 21 访受〔2021〕D04290003号 来电 罗庄区黄山镇木作一村西北角原花生油厂内多家无名作坊,近期夜间使用燃煤锅炉生产,无环评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要求依法查处。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花生油厂实为临沂市蒙山油脂加工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位于黄山镇木柞一村西北角50米,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停产,2019年王某某把原有厂房进行分割,分别租赁给方某金、方某国、郭某某进行生产。方某金主要生产简易电脑桌,建有生产线2条,桌面生产线以木质密度板为原料,经分解、压膜、封边,生产桌面半成品;桌腿生产线以金属管件为原料,经切割、折弯、喷塑与桌面组装成电脑桌成品。方某国主要生产动力柜,铁皮原料经开平、剪板、冲压、折弯、点焊成型、喷塑固化后组装成品进行销售。郭某某主要生产配电箱,以铁皮为原料,经开平、剪板、冲压、折弯、点焊成型、喷塑固化后组装成品进行销售。3家工厂均无环评手续,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和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木质密度板分解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2021年4月30日,黄山镇政府、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3家工厂均未生产,车间内无燃煤锅炉,所有加热工序均采用电加热。3家作坊负责人均表示利用夜间错峰电价进行生产。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30日,黄山镇政府对三家无环评手续的作坊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5月15日前完成。
4 21 访受〔2021〕D04290004号 来电 罗庄区化五路与罗七路交汇罗庄武术协会北侧润太山里水厂、蒙山康寿水厂,私自开采地下水,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两家水厂分别为临沂市润泰纯净水有限公司、临沂市蒙山康寿纯净水厂。临沂市润泰纯净水有限公司,位于盛庄街道三岗店子社区,法定代表人赵某某,2015年3月建成投产,2018年8月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获得取水许可证;该厂取地下水后经净水机过滤生产纯净水,日产500桶纯净水。临沂市蒙山康寿纯净水厂,位于盛庄街道刘三岗村,法定代表人李某某,2014年12月建成投产,2021年3月19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获得取水许可证;该厂取地下水后经净水机过滤生产纯净水,日产500桶纯净水。
2021年4月30日,盛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水务局现场检查时,两家水厂正常生产,对该厂周边排水沟进行排查,滤水膜由设备厂家定期回收、更换,过滤废水经收集池回收后用于园林绿化,不外排。未发现水污染现象。
关停取缔 1、2021年5月1日,盛庄街道办事处对2处取水口进行封堵,已完成。
2、2021年4月30日,罗庄区水务局对未取得许可证擅自取水的临沂市润泰纯净水有限公司、临沂市蒙山康寿水厂关停取缔,并立案调查。

5 21 访受〔2021〕D04290005号 来电 河东区人民大街南段河东区妇幼保健院东侧华阳路对过瑞祥花园小区,不明市民在2号楼4单元1-2层私自开设刘府饭店,排放油烟,污染环境,市民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居民区不允许开设饭店,要求协调关闭。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刘府饭店实为河东区宝田私房菜馆,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瑞祥花园小区2号楼4单元1-2层,负责人刘某某。
2、2021年4月30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九曲街道现场检查,该菜馆正常营业。餐饮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油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2021年4月30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下达《询问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并限期搬离。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款5000元。该菜馆现已搬离。
6 21 访受〔2021〕D04290006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京沪高速临沂北出口向东500米路南停车场院内,每天散发刺鼻气体,要求落实查处污染源。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停车场位于汪沟镇京沪高速临沂北出口向东500米路南,其内部存在1家饲料油桶清洗经营点,负责人为汤某庆,于2020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饲料油桶的清洗,配套建设了约8立方米的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清洗废水。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营业以来产生含油清洗废水约3方,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内,尚未处理,存在异味问题。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30日,汪沟镇政府按照“散乱污”标准予以清理取缔。含油清洗废水已转运至柳青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7 21 访受〔2021〕D04290007号 来电 沂南县岸堤镇梁家北村中心街西侧村委办公室北侧200米汪塘(又名南汪),面积约2000平方米,2019年前任村书记私自允许某村民填埋汪塘建设房屋,造成村民无法使用汪塘水灌溉耕地,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拆除房屋恢复汪塘原貌。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汪塘位于岸堤镇梁家北村村庄东南,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多年来村民习惯向该处倾倒生活垃圾,水质恶臭,未用来灌溉耕地。该处汪塘与村民梁某江住宅相邻。2018年3月,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由梁某江出资填平汪塘,建设花园用于村民休闲,并非时任村支部书记李某豪个人行为。
2、2021年4月30日,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岸堤镇政府现场检查,梁某江在该处建设房屋3间,拟交村集体使用,种植桂花12棵、红枫14棵、流苏月季14棵等绿化树。该位置地类为建设用地,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房屋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绿化苗木长势良好,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其他 岸堤镇政府责成梁家北村加强该区域管理。
8 21 访受〔2021〕D04290008号 来电 兰陵县下村乡流井村村东、村西、村北山沟、村南山顶有很多养鸭户,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30日,下村乡政府现场检查,在流井村及周边共发现9家养鸭户,位于非禁养区,距离村庄约500-1500米,均存在养殖异味,业主分别为张某田、焦某强、曹某厚、杨某、曹某喜、李某发、蔡某、宋某江、沈某国。其中,张某田、曹某厚、杨某、曹某喜、李某发、宋某江、沈某国等7家为养殖专业户,焦某强、蔡某等2家为规模养殖场,蔡某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9家养殖均配套建设了沉淀池,曹某厚、曹某喜沉淀池无覆盖,张某田、焦某强、杨某养、曹某喜、李某发、蔡某、宋某江、沈某国等8家养鸭场,无粪水外排现象,曹某厚养鸭场部分粪污外溢。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30日,下村乡政府责令曹某厚养鸭场清理外溢粪污,现已清理;责令曹某厚、曹某喜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完善沉淀池覆盖;责令各养殖场及时将粪污还田利用,减少异味,5月20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蔡某办理环保备案手续,5月20日前完成。

9 21 访受〔2021〕D04290009号 来电 临港开发区黄海一路与关山西路交汇处路北金港城小区,自2020年8月9日至今多次将生活垃圾倾倒至莒南县坪上镇小坡村路口,气味刺鼻,多次反映,未清理,要求协调清理。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2021年4月30日,坪上镇政府现场检查,坪上镇金港城小区南侧小坡村路口约有20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现场有臭味产生。
2、自2020年8月9日至今,坪上镇环卫所曾于2021年3月18日接到群众反映该问题,已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
其他 1、坪上镇政府责成金港城小区物业公司、环卫公司进行清理,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
2、坪上镇政府责成环卫所定期巡查,增加小区内垃圾桶、垃圾箱,及时发现及时清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10 21 访受〔2021〕D04290010号 来电 沂南县岸堤镇镇政府向南3公里得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污水,生产过程中产生鸭绒毛,蒸汽锅炉不达标,造成空气污染和水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沂南县得兴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鸭屠宰。年屠宰1200万只肉鸭项目于2013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1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环境管理台账齐全。配套建设1台2t/h燃气锅炉(备用)、1台2t/h生物质锅炉、1座1500m3/d污水处理站。屠宰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水解酸化+生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排污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网。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挂鸭台等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调节池废气经喷淋+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鸭绒毛全部外售至临沂沂和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有销售协议及记录台账。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岸堤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调阅2021年以来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污行为。沂南县环境监控中心对企业外排废水进行监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表2标准。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锅炉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
11 21 访受〔2021〕D04290011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涝坡村天马岛景区内天湖金岛度假村,该公司无正规手续在陡山水库沿岸建设经营酒店公寓,污染环境,市民表示陡山水库为一类水资源保护地,经营酒店存在污染环境的隐患。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1、莒南县天湖金岛度假村位于大店镇响河崖村,负责人为王某某,2003年建设酒店公寓,占地约24亩。该度假村建设时办理了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
2、陡山水库为大(二)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31平方千米。2019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被划定为县级饮用水源地。
3、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现场核查,该酒店位于陡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已于2015年停止营业。目前王某某仍居住在此,建有2处化粪池,定期清运生活污水。现场排查,未发现排污口。
4、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划定前已依法审批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按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应拆除或关闭”。该酒店自2015年已自行停业,且采取措施妥善收集污染物并处理处置,符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规定。
其他 大店镇政府加强巡查检查,督促王某某妥善处置生活污水,严禁外排,维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
12 21 访受〔2021〕D04290012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沙窝村村北鲁豪商混站,无合法手续,造成空气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莒南鲁豪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沙窝村西北侧,负责人为王某某。该项目将石子、沙、水泥混合搅拌生产混凝土,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无立项、规划、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生产,现场存有沙石等物料,已采取覆盖措施。 关停取缔 板泉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公司实施清理取缔,2021年5月11日前完成。
13 21 访受〔2021〕D04290013号 来电 费县大田庄乡黄崖村南侧三家炼铁厂,北侧两家炼铁厂,以上五家工厂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无除尘设备,夜间私自生产燃烧煤炭,排放浓烟气味刺鼻,属于落后产能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拆除。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20批访受〔2021〕D04280060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无名铸造厂位于大田庄乡黄崖村,共5家,分别为:费县姬某斗铁制品加工厂、费县姬某运铁制品加工厂、费县生来机械配件加工厂(负责人姬某泉)、姬某君铸造厂、费县元吉铁艺制品厂(负责人董某吉),均建设在自家院内。5家企业均以面包铁为原材料,经电炉熔炼、浇筑、冷却落砂、去浇口、表面处理等工艺生产铸造铁制品,均配备有除尘设施,均无土地、规划、环评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姬某君铸造厂于2018年2月私自建设,2018年6月,大田庄乡政府依法对其进行取缔。其余4家均于2019年初自建设,2019年6月,大田庄乡政府依法对4家企业进行取缔。2021年2月,大田庄乡政府集中检查,发现以上5家企业擅自复建投产,依法对其再次进行清理取缔。
3、2021年4月30日,大田庄乡政府现场检查,姬某君、姬某运、董某吉、姬某泉4家铸造厂均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姬某斗铸造厂除放倒的电炉因厂房距高压线、变电室过近暂未运出外,其他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原料、产品已清理完毕。
4、以上5家企业均被大田庄乡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不存在当地政府保护行为。
关停取缔 大田庄乡政府于5月7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姬某斗铸造厂完成清理取缔。 *
14 21 访受〔2021〕D04290014号 来电 费县朱田镇上水连峪村,村书记兼主任在村刘化玉饭店向西100米路南耕地盗卖土地。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地块位于朱田镇上水连峪村村西,刘某某饭店向西约300米,面积约3.5亩,为该村村民于某某、张某某、史某某3户村民承包耕地。2020年7月,该村实施村沿河路硬化项目,由于资金紧张,经村党员会议研究决定并经3户承包户同意,在该地块取土用于修建路基,完工后予以复垦,恢复耕种条件。2021年4月30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地块已完成复垦,未发现其他盗卖行为。经费县有关部门调查,未发现该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某光存在盗卖土地行为。
15 21 访受〔2021〕D04290015号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店子村村委北侧富海加油站东侧琛龙涂料厂,不定时生产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甲醛气味刺鼻。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郯城县琛龙涂料厂,位于郯城县高峰头镇店子村委后20米,建有年产100吨水性涂料项目,2012年3月15日获环评批复,2012年6月21日通过验收。该项目以轻质碳酸钙、滑石粉、淀粉胶(或聚乙烯醇)、水为原料,经混合搅拌生产水性涂料。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搅拌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该项目生产工序不产生废水,清洗搅拌罐时产生清洗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沉淀池,定期抽运;厂区周边无刺鼻气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项目未收集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5万元,并责令改正。
16 21 访受〔2021〕D04290016号 来电 郯城县团结路与昌盛路交汇处向南150米路西食润食品公司,位于居民区内,气味难闻,排放污水,空气污染、噪声污染严重,要求拆除。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涉水污染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104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屠宰厂实为郯城县实润食品有限公司,占地7亩左右,建有生猪屠宰项目,已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排污许可登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4月16日,郯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待宰区存有8头生猪,粪污清理不及时,待宰区附近有粪污异味;该地面清洗和屠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不外排。
3、4月17日早4时,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公司正常屠宰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该公司东侧为沿街商铺,西侧、南侧为仓库,北侧为道路。北侧隔路为居民区,距离约60米。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表示无刺鼻气味和噪声扰民问题。
其他 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及时冲刷厂区粪污,保持卫生清洁。
17 21 访受〔2021〕D04290017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南桥村启阳路与临西十二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山东美而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使用压铸机,排放污水至地下,污染环境,机器噪声扰民。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噪声污染 反映的实为山东美而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院内的历某阀门加工厂,负责人为历某,位于高新区马厂湖镇南桥村东,无环评手续。该厂主要以铝锭为原料,通过加热、压铸、成型、打磨等工序生产传输石油快速接头、阀门,配套光氧催化、焊烟除尘、喷淋塔等污染防治设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021年4月30日,马厂湖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环节无废水产生,也未发现该企业污水排放至地下的行为,但压铸、打磨工序存在噪声污染。 停产整治 2021年4月30日,马厂湖镇政府对历某阀门加工厂进行断电,要求该厂在各项手续完善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该厂计划搬迁,目前生产设备正在拆除中,预计5月5日前搬迁完毕。
18 21 访受〔2021〕D04290018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沂河路115号水晶家纺小型镀锌厂,排放污水和黄烟,造成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30号、第8批访受〔2021〕D04160015号、第16批访受〔2021〕D04240099号、第17批访受〔2021〕D04250065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实为山东锐久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115号山东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厂内,其年加工100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项目于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一期建成调试,目前正在开展自主验收。
2、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5条电镀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建设了三套废水处理系统,分别为:处理能力50m3/d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00m3/d含锌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00m3/d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污水偷排、外排黄烟迹象,厂区无明显气味。
3、2021年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该公司距离最近的住户约400余米,经走访5户群众,均表示无异味。
4、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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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1 访受〔2021〕D04290019号 来电 罗庄区罗庄办事处参茬窑村兰曹高速向南500米路东长和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每日生产过程中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噪声扰民。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应的长和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实为临沂长和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环保手续齐全,以氧化铝粉末、金属铝粉末、氢氧化钠粉末、硅粉、碳化硅粉末为原料,通过称量、搅拌、压制、烘干、包装等工序生产渣球、硅碳合金。搅拌、压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30日,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厂区、车间内已落实洒水降尘措施,未发现粉尘严重情况。该公司距离居民区约310米,傅庄街道办事处随机走访周边5位群众,均表示无噪音扰民、无粉尘严重现象。 其他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区无组织废气、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0 21 访受〔2021〕D04290020号 来电 沂水县许家湖镇庐山工业园内亿利洁能科技沂水有限公司,该公司雨天偷排污水、重金属污染物,造成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群众反映的为亿利洁能科技(沂水)有限公司,原名沂水天立能源有限公司,2012年11月成立,2014年9月变更为现名称,位于沂水县庐山化工产业园,占地70亩。该公司法人代表孙某,总经理为张某彪,建有庐山化工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2013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该项目分2期建设,一期工程2台30吨煤粉锅炉于2015年8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9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证。60吨/时蒸汽锅炉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月取得环评变更批复,2021年3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1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二期工程庐山化工产业园集中供热中心(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开始场平,至今未开工建设。
2、关于“雨天偷排污水、重金属污染物,造成污染”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外排污水,均回收利用于炉渣及设备冷却、脱硫系统补水、煤场及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抽运用作农肥,无污水外排。该公司无涉重金属生产工序和产污环节。该企业单独设立雨水管网,未发现雨水管网内残存生产废水或利用雨水管网排污迹象。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季度开展相关废气、雨水的自行监测,及时编制并在线提交排污许可证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许家湖镇政府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专家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厂区雨水排放口积水取样检测,化学需氧量9mg/L、氨氮0.057mg/L,汞、砷、镉、铅未检出。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许家湖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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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1 访受〔2021〕D04290021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中杨庄村东侧无名洗车场,某两个村民在清洗运输生猪的车辆过程中,不定时排放污水,气味难闻,噪声扰民。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噪声污染 与第16批访受〔2021〕D04240037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无名洗车场实为汪沟镇中杨庄村东侧停车场,由中杨庄村村民杨某利经营,于2020年12月在停车场内从事生猪运输货车的清洗,日清洗1-2辆。该停车场地面已硬化,日产清洗废水约2-4方,经院内南侧容量为12方的收集池收集后,运至其桃园用于灌溉。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清洗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经随机走访周边3位居民,均反映无随意排放污水。

22 21 访受〔2021〕D04290022号 来电 河东区太平街道沙岭官庄村村西链条加工厂,该厂无环评手续,排放废机油,造成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反映的链条加工厂为临沂市河东区盛隆链条厂,位于太平街道沙岭官庄村,负责人张某某。其年产1000吨链条项目于2019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0月通过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线材—拉拔—制链—对焊—打包。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太平街道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厂内危废库,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危废转移联单齐全。对工厂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机油排放迹象。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太平街道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23 21 访受〔2021〕D04290023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张家寨村西侧耕地,被村委售卖给他人开设多家洗沙场,洗沙过程中,扬尘污染,夜间噪声扰民。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汪沟镇政府现场调查,该村西侧共存在3家洗沙厂,分别为:临沂市泰盈建材有限公司、临沂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富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临沂市泰盈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瑞,于2019年3月建成,主要通过外购风化砂经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年加工120万吨风化砂,2019年5月通过环保审批,2020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
2、临沂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任,于2019年6月建成,主要通过外购风化砂经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年产清洗45万吨风化砂,2019年8月通过环保审批,2020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
3、临沂富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柱,于2018年10月建成,主要通过外购风化砂经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年产100万吨水洗砂。2019年5月过环保审批,2020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
4、现场检查时,3家公司均未生产,其物料存放和生产设施均在密闭厂房内,投料、出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均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设施;厂区门口均设置进出车辆清洗设施,但厂区内均存在积尘问题。由于3家洗沙厂位于汪沟镇张家寨西400米处,四周为空地无居民居住,距离最近居民区1500米,汪沟镇政府工作人员随机走访附近3户居民,均未反映夜间噪音扰民问题。
5、以上3家企业位于汪沟镇笃圣工业园,系兰山区政府于2017年12月批复的工业园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并非村委私自售卖。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责令该3家公司加强治理设施维护,确保恢复生产时同步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加强厂区保洁,减少扬尘。在其复产时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4 21 访受〔2021〕D04290024号 来电 郯城县庙山镇前林村村西养鸡厂,该厂排放污水至河道,造成水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养鸡厂,位于郯城县庙山镇前林村村西,业主为秦某某,租用养殖棚养殖肉鸡,2020年12月停养,租用合同2021年4月已到期,不再继续租赁。
2、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庙山镇政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发现,该养鸡厂养殖过程中清洗圈舍废水收集后定期抽运;目前晒粪场无积存鸡粪,鸡舍无新养殖痕迹,周边无污水外排痕迹;该养鸡厂西侧为李墨干渠,周边未发现养殖粪污,渠内水质未见异常。
其他 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庙山镇政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要求该鸡厂在正常养殖时,规范养殖,定期清运粪污,不得外排。
25 21 访受〔2021〕D04290025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街道学田村西侧陶家饭店北邻无名工厂,日常从事塑料加工过程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多次反映至相关部门,未处理。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无名工厂为河东区盛腾塑料制品厂,位于相公街道学田村,法人代表冯某某。其年产100万套锯把项目于2019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PP颗粒、TPR颗粒、色母粒-拌料-(电)干燥-注塑挤出-冷却成型-检验、修边-成品装袋入库。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注塑挤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拌料机、注塑挤出机、粉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密闭厂房等措施降噪。厂区无明显异味。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反映无气味难闻及噪音扰民情况。
3、2021年2月至4月,相公街道共收到关于河东区盛腾塑料制品厂“12345”信访转办单3件,均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不存在多次反映未处理情况。
4、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噪声和有机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26 21 访受〔2021〕D04290026号 来电 沂水县诸葛镇马厂峪村村西山废旧采石厂,破坏农田及生态环境,要求查处取缔。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群众反映的采石厂为沂水铭达矿业有限公司诸葛马场峪钠长石矿,位于沂水县诸葛镇马场峪村西500米,矿区总面积86900平方米,保有资源储量12万吨。该公司配备雾炮机1台,洒水车1辆,于2009年10月开始开采,2016年4月停止开采至今。该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11月2日到期。矿区土地类型为旱地1.77公顷,田坎1.16公顷,林地0.29公顷,坑塘水面0.07公顷,裸地5.4公顷。铭达矿业已按规定缴存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123.75万元、土地复垦费24.931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矿区范围内已栽植绿化树35000棵。 其他 诸葛镇政府责成沂水铭达矿业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治理。
27 21 访受〔2021〕D04290027号 来电 罗庄区褚墩镇东永安村东侧S230省道与通往多福庄的乡村道路交汇处武河河道内,不明人员在此搭建养猪棚,随意排放粪便污水,造成河水与土壤污染,气味难闻。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涉水、土壤污染 反映的养猪棚为褚墩镇东永安村村民田某所有,位于邳苍分洪道(武河)内,占用河道进行养殖。该养猪棚建于2021年2月,有简易猪棚2个,一个约20平米,另一个约35平米,现存栏生猪44头,为散养户,未配套建设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2021年4月30日,褚墩镇政府、罗庄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检查时,该养猪棚附近一处排水沟内存有该养猪棚排放的粪污排入河道,有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30日,褚墩镇政府责令田某拆除猪棚,转移现有生猪,并清理现场粪污,5月31日前完成。
28 21 访受〔2021〕D04290028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东西蒋村村东坟地南侧水塘,不明人员向水塘内丢弃动物尸体、粪便,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水塘实为面积约10平方米,因地势低洼自然形成雨水坑,位于方城镇东西蒋村村东坟地南侧。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水坑无径流汇入,现场存在少许玉米秸秆,无动物尸体。经随机走访附件3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随意丢弃动物尸体及粪便问题。 方城镇要求东西蒋村村委立即清理玉米秸秆,同时开展专项宣传行动,减少环境问题。2021年4月30日,已完成清理。
29 21 访受〔2021〕D04290029号 来电 平邑县资邱镇后东庄村东南角无名炼铁厂,无合法手续占用耕地建设厂房,夜间生产排放浓烟气味刺鼻,外排污水,噪声扰民,要求拆除。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噪声污染 与第18批访受〔2021〕D04260106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小型铸造厂全名为平邑县奎山机电设备制造厂,位于平邑县卞桥镇前东庄村村东,与费县西安泰村相邻,主要从事铸件加工,年产10000吨五金铸件项目于2018年10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6月11日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9月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厂熔炼工序利用电炉供热,熔炼、抛丸工序各安装除尘器一台,并通过两根15m排气筒排放。该厂四周无居民,距离最近居民约300米,生产时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轻微。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1年3月31日和2021年4月25日分别对该厂产尘工序的固定源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昼夜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卞桥镇政府工现场检查,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检修厂房,硬化地面。
对于举报人反映占用耕地建设厂房的问题,经调查:该厂老板马某某于2009年10月16日未经批准在前东庄村东南部与费县交界处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后,对马某某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09年11月5日对马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马某某接受处罚并缴纳了罚款24576元。
立案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将对该厂正常生产时对其进行跟踪监督监测,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
30 21 访受〔2021〕D04290030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汶泗公路与新206国道交汇向北300米路东无名洗沙厂,扬尘污染严重,排放污水,造成水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反映的无名洗沙厂实为临沂富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汪沟镇汶泗公路与新206国道交汇向北300米路东,法定代表人赵某柱。该公司主要外购风化砂经破碎、筛分、水洗工序年产100万吨水洗沙,于2019年5月通过环保审批,2020年5月完成验收。物料和生产设施均在密闭厂房内,投料、出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均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设施;厂区门口设置进出车辆清洗设施。生产过程中压滤机压滤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和车辆清洗废水、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物料堆放于厂区,覆盖不完善存在扬尘。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治理设施维护,确保恢复生产时同步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加强物料覆盖保洁,减少扬尘。
31 21 访受〔2021〕D04290031号 来电 兰山区南昌路与文峰山路交汇处双龙花园小区东侧云璟府工地,夜间23:00-5:00施工,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云璟府工地,位于柳青街道南昌路与文峰山路交汇处双龙花园小区东侧。2021年4月29日,柳青街道城管中队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常施工,施工区域已采取喷淋降尘措施,车辆进出口冲洗装置正常运行。2021年4月30日凌晨57分,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工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75.2dB,超标0.37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工地夜间22:00-次日6:00、12:00-14:00停止影响居民生活的施工噪音行为,避免噪音扰民,并对其噪音超标行为拟予以行政处罚2万元。
32 21 访受〔2021〕D04290032号 来电 兰陵县金陵镇泰平庄村村西大蒜加工厂,气味难闻,扬尘污染严重。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为左某某蒜拖加工厂,位于苍山街道太平庄村西,2021年4月初开始加工蒜拖,主要工艺为蒜拖肉皮分离—简易晾晒—出售。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苍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厂建有1台蒜拖分离设备,存有约2吨蒜拖,异味明显,无污染治理设备,生产过程存在扬尘。该厂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30日,苍山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清理取缔,现已完成。
33 21 访受〔2021〕D04290033号 来电 临沭县石门镇大代村西南角某养猪户,日常养殖过程中,气味刺鼻;村南侧沭河河道附近某养猪户,随意排放污水粪便,污染河水。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王某冬养殖户,位于大岱村西南角,属非禁养区,年出栏生猪140头,为养殖专业户。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石门镇政府现场检查,存栏生猪20头,养殖粪污每日清理外运堆肥,无养殖粪污外排,未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养殖棚内有养殖异味,正在建设30立方米的沼气池。
2、王某阳养殖户,位于大岱村南端,属非禁养区,年出栏生猪110头,为专养殖专业户,已建设50立方米的沼气池。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石门镇政府现场检查,存栏生猪55头,未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养殖棚内有养殖异味,有少量粪污外溢至沭河上游一河汊,最终汇入沭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沭河河汊水体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V类标准。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王某阳清理外排粪污,已于2021年5月1日已清理完成。
2、临沭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指导2户对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和提升改造,落实除臭措施,限期于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石门镇政府强化监管,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4 21 访受〔2021〕D04290034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中杨庄村,某村民在村委北侧开办无名冷库,主要处理猪下水、及制冰,外排污水,污染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无名冷库实为兰山区杨某余鲜肉店,位于汪沟镇中杨庄村,于2019年10月建成投产,2021年3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3713020808211),主要从事冷藏冰袋中转分装。建有3间约15平方冷库、3台灌装机,利用清水及树脂混合后充装袋中冷藏,现场无处理猪下水现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属于豁免类项目。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检查,该鲜肉店冰袋充装正常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35 21 访受〔2021〕D04290035号 来电 郯城县红花镇红花埠南村205国道太和面馆对过钢结构大棚内无名石子厂,夜间粉碎石子对外售卖,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无名石子厂,位于郯城县红花镇红花埠南村205国道西侧一钢结构大棚内,业主为谢某某。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红花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石子厂建有1条石子生产线,主体设备已经安装完成,传送带等附属设施未建设,现场无原料、无产品。该石子厂东侧为205国道,西侧为田地,南侧为汽修厂,北侧为KTV,周边无居民;走访附近商铺,均表示未看到石子厂生产,未听到噪声。该石子厂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红花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厂进行清理取缔,2021年5月7日完成。
36 21 访受〔2021〕D04290036号 来电 平邑县丰阳镇邵家小安村,某两个村民在村内养猪,外排污水,污染环境。某村民在村大队办公室养猪,外排污水,污染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30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进行现场检查。
邵家小安村邵某富养殖场在村东居民区,为养殖专业户,属于限养区,配套建有沉淀池。现场检查时存栏生猪100头,堆粪场配套建设不规范,有养殖异味,未发现外排污水。
邵某银养殖场距居民区50余米,为养殖专业户,属于适养区,配套建有沉淀池,现场检查时存栏生猪46头,堆粪场配套建设不规范,有养殖异味,未发现外排污水。
邵某才租赁原村委办公室居住,为散养户,属于限养区,现场检查时存栏生猪7头,沉淀池、堆粪场配套建设不规范,有少量粪便污水外排,有养殖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3家养殖场定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养殖异味;邵某富、邵某银于5月2日之前完成堆粪场配套设施建设,邵某才于5月1日之前清理外排粪污,并于5月2日完成沉淀池、堆粪场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已整改完成。

37 21 访受〔2021〕D04290037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街道办事处付册路与206国道交汇处远搏加油站向南100米路西武河混凝土搅拌站,无除尘设备,粉尘污染、外排污水,机器噪声扰民;罗庄区褚墩镇梁庄村东侧德金农场院内养殖场,扬尘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噪声污染 1、反映的武河混凝土搅拌站院内实有临沂武河商砼有限公司和临沂蓝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其中,临沂蓝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临沂武河商砼有限公司厂区进行经营。
(1)临沂武河商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某,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以石子、石粉、水泥原料,通过配料、上料、搅拌等工序生产混凝土并销售。该厂生产时均在密闭车间进行,配料、上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等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采取洒水措施降低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生产时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通过密闭、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该公司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定期抽运,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罐车清罐废水,经一级、二级沉淀后进入八角池搅拌后进入方池,回抽用于生产,不外排。2021年4月30日,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调阅用电记录,存在夜间生产现象,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无外排废水。傅庄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6位居民,均表示无噪音扰民、外排废水现象。
(2)临沂蓝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某,已取得环评批复。该公司以建筑垃圾为原料,通过分拣、喂料、破碎、除铁、除土、分级、震动、筛分等工序,生产取代天然砂石的骨料并销售。生产时破碎、震动、筛分等工序产生粉尘,经3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采取洒水措施降低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通过密闭、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该公司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定期抽运,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罐车清罐废水,经一级、二级沉淀后进入八角池搅拌后进入方池,回抽用于生产,不外排。2021年4月30日,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调阅用电记录,存在夜间生产现象,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车间已落实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到位,无外排废水。傅庄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6位居民,均表示无噪音扰民、外排废水现象。
(3)该厂区距居民区约320米,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区无组织废气、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标准要求。
2、与第17批访受〔2021〕D04250010号信访件并案处理。
反映的德金农场实为临沂市罗庄区德金家庭农场,为禇墩镇梁庄村村民高某某所有,占地8250平方米,计划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土地性质为林地,位于非禁养区,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条件。2020年12月31日开始建设,完成1860平方米养殖大棚建设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未养殖。2021年4月26日,褚墩镇政府、罗庄区生态办现场检查,现场仍处于停工状态。根据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该区域无需进行硬化。大棚外侧无绿化,部分区域已长满青草。部分区域为裸露地面,容易产生扬尘。
其他 1、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临沂武河商砼有限公司、临沂蓝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褚墩镇政府对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全面抑制扬尘。

38 21 访受〔2021〕D04290038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河北崖村,不明人员在该村正太路路南建设工厂,噪音扰民严重,扬尘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1、反映的工厂实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加工点(天然气管道折弯),位于八湖镇河北崖村,临时租用河北崖村北侧空地,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泰安-泰兴段线路施工第三标段填埋天然气管道折弯。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正在进行加工。有1台折弯机和1台吊车、部分天然气管道。加工时存在噪声,地面裸露未硬化,产生扬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八湖镇政府已责令该加工点建设围挡降低噪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车辆通道加装钢板,减少扬尘污染,预计5月6日前完成。
39 21 访受〔2021〕D04290039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街道孙旺村东部与汤河镇交界处养鸭场,该处西侧的露天化粪池堆积粪便,气味刺鼻,位于相公街道辖区。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反映的养鸭场实为韩某某养鸡场,位于相公镇后踅庄村,属于非禁养区,负责人韩某某。建有3座养殖棚,存栏10000只肉食鸡,为养殖专业户。该养殖场西侧建有1个堆粪场和1个容积10立方米沉淀池。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鸡场的堆粪场未棚盖、沉淀池未密闭,存在一定气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汤河镇政府责令该养鸡场对堆粪场进行棚盖、沉淀池进行密封,减少气味污染。于5月14日完成。
40 21 访受〔2021〕D04290040号 来电 临沭县青云镇工业园区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化工废料填埋在厂区内,污染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 1、临沭县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青云镇中赵窝村西南200米处,法人代表臧某讷。该公司厂区共有3个项目,年产2000吨二甲基乙酰胺蒸馏项目2014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2016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年产2000吨杂醇油分离加工项目2014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2016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年储存1000吨糖蜜贮存项目2019年9月13日进行登记备案。年产2000吨二甲基乙酰胺蒸馏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于2020年3月份被临沭县应急管理局责令停产。2021年2月因租赁方与承租方发生经济纠纷,该项目厂房及生产设施已拆除。年产2000吨杂醇油分离加工项目建成验收后,因未取得消防和安全手续,一直未生产,蒸汽锅炉及管道已拆除。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青云镇政府现场检查,年产2000吨二甲基乙酰胺蒸馏项目、年产2000吨杂醇油分离加工项目均不具备生产条件,糖蜜贮存项目正常运营。对厂区挖掘排查,现场排查出混有疑似化工废料的填埋区域,该区域位于公司仓库北侧空地处,东西长约10米、南北宽约3米、深约0.5至1.5米范围内。通过现场挖掘,发现疑似化工废料颜色为红色,无气味,初步分析应为二甲基乙酰胺蒸馏项目化工废料,混合掺杂在大量建筑垃圾中填埋,通过挖掘、现场专业分拣、装袋、称重,共收集废料及沾染土壤共计0.5吨。
其他 1、装袋后的废料,由青云镇政府转移至仓库暂存,根据鉴定情况妥善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收集的红色固体废物进行鉴定,并对厂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检测、评估,根据检测、评估结果,依法、依规作出进一步处理、处置。

41 21 访受〔2021〕D04290041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周官庄村西侧排水沟向南100米约几公里的沟渠内存在大量黑色废机油,市民表示附近周官庄村某村民从事拆解机油工作,通过暗管连接至排水沟偷排机油,污染下游周洽沟村水源,造成村民无法灌溉庄稼,要求安装废旧机油回收设备。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王明玉废旧发动机拆解厂,位于汤河镇周官庄村,负责人王某某,从事废旧汽车发动机拆解。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厂内无人,无拆解设备及原料,未进行拆解。拆解车间已硬化,地面有油污。仅厂区南侧2个沉淀池中存有少量废机油。部分机油随雨水及工人洗手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外排沟渠,污染水质影响浇灌田地。未发现暗管偷排。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30日,汤河镇政府对该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厂区内废机油和地面油污;对东侧沟渠内油污采用海绵、吸油棉进行清理处置。对该厂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款20万元。
3、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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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21 访受〔2021〕D04290042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镇集贸市场,填埋很多垃圾,造成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相公镇集贸市场实为农村集市,位于相公街道相公二村。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公安分局、河东区自然资源局、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公街道现场检查,现场无明显垃圾填埋情况。挖掘6处深约2米的深坑,均未发现填埋垃圾情况。
43 21 访受〔2021〕D04290043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梅埠镇刘家墩村西侧塑料加工厂,某村干部无任何手续从事塑料加工生产,外排废水、废气,气味难闻,村书记万佩宁充当其保护伞。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其他 1、塑料加工厂业为主万某某,并非刘某某,主要从事聚丙烯边角料分装转卖,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豁免管理范畴,无加工生产工艺,无废水废气产生。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梅家埠街道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废水、废气迹象。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反映无气味难闻情况。
3、经相关部门调查,不存在村书记万某某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44 21 访受〔2021〕D04290044号 来电 郯城县郯城街道马南村沂河内,每天有很多网箱网鱼,破坏生态。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农业农村局、郯城街道办事处,对郯城街道马南村沂河水域进行排查,发现非法捕鱼网具1张,无网箱养鱼。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河段水质提样检测,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3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其他 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对发现的非法捕鱼网具完成了清理,并加强巡查,防止出现非法网箱养鱼问题。
45 21 访受〔2021〕D04290045号 来电 莒南县相沟镇东沈保村某村民每年春、秋两季在村东侧道路粉碎花生秧、地瓜秧,粉尘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20批访受〔2021〕D04280034号并案处理。
1、相沟镇东沈保村村民杜某某在该村东北约150米处从事糠加工,有打糠机2台,主要以花生秧、地瓜秧等为原料,经粉碎后供应喂养牲畜。加工作业时有扬尘,无扬尘管控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条规定,该农作物加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相沟镇政府现场检查时,杜某某未加工,附近道路无秸秆晾晒行为。经走访周边群众,其打糠作业主要在春秋季节,2021年4月20日以来未作业。
其他 相沟镇政府督促业主对打糠机配套除尘设施,降低扬尘污染,2021年5月12日完成;加强监管,禁止业主在道路上晾晒秸秆。
46 21 访受〔2021〕D04290046号 来电 沂南县蒲汪镇董家岭村村西多家养鸭棚,排放污水,造成水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蒲汪镇董家岭村村西有养殖户共10家,均位于非禁养区。其中,种鸭养殖场1家,业主潘某某,为规模化养殖场,采用环保垫料养殖方式,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无粪污外排现象。肉鸭养殖户9家,为养殖专业户,均采用高网养殖模式,配套建设沉淀池、储粪场。董某田、董某亮、董某3家养殖户周边无粪污外排现象,董某强、董某华、董某年3家养殖户周边存在粪便堆存现象,董某明、张某生、董某见3家养殖户粪污有外排现象。 其他 蒲汪镇政府责令3家粪便堆存和3家粪污外排的养殖户立即清理粪污,已完成。
47 21 访受〔2021〕D04290047号 来电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莒沂路西段斯科沃肥业有限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排放黑烟,污染环境,夜间噪声严重扰民。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群众反映的为山东斯科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10万吨复合肥项目于2011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5月取得技改项目环评批复,2020年9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例行监测等管理规定。
2、该公司现已建成3条复混肥生产线和1条掺混肥生产线,配套建设了1台2蒸吨/时天然气锅炉和2台热风炉,锅炉配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未发现燃煤迹象。复混肥生产线造粒、烘干、冷却和筛分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沉降室+布袋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已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控与环保部门联网。该公司生产期间为全天候生产方式,受市场行情影响,该公司间歇生产,2021年1月至今生产产品8000吨。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3条复混肥生产线停产,未发现违法行为。
3、该公司生产设备全部处于密闭车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控制措施。该公司距离西许家庄最近住户约300米。2021年4月30日,四十里堡镇政府对其周边村民进行了走访,均表示未发现冒黑烟、噪音扰民问题。
其他 四十里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山东斯科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8 21 访受〔2021〕D04290048号 来电 沂南县澳柯玛大道农业局对过翔通二手车市场,很多回收汽车三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其他 反映的为沂南县翔通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6年11月办理营业执照,负责人尹某某,主要从事二手汽车销售。2021年4月30日,沂南县商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该二手车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回收汽车三元催化器情况。
49 21 访受〔2021〕D04290049号 来电 临沂市四区九县道路洒水车每日洒水,雨天洒水,部分未清理干净的路面洒水后流淌污水,市民表示临沂市汽车保有量约300万台,频繁洒水造成车主清洗车辆的次数增加,每个县区洒水车年洒水量在4000-5000万方水左右,约等同于城区1000万人口的家庭用水量,破坏地下水资源,造成水资源的浪费,要求落实洒水对扬尘有无实质性的改善并减少洒水次数。 市直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生态 1、根据市委、市政府2019年7月16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14号)文件,各县区积极开展了道路扬尘专项治理,落实道路冲刷、洒水等管控措施。
2、降雨期间主要进行道路冲洗,可有效去除路面日常积压的土渣泥饼,保洁效果更为明显。
3、洒水车用水以河道取水为主,不具备河道取水条件的取用中水或自来水,未采用地下水资源。
4、洒水车辆作业时,水流喷向地面,经地面溅起会造成临近车辆被溅湿的情况。
责令改正 市城市管理局责成各县区环卫保洁主管部门:
1、科学制定道路保洁作业计划,冲洗和洒水作业最大限度调整为夜间进行,严格控制交通高峰期作业。
2、加强环卫车辆作业管理和驾驶人员教育,道路洒水作业时采取提前避让措施。

50 21 访受〔2021〕D04290050号 来电 临沭县郑山街道张父波手套挂胶厂,使用煤炭锅炉,造成空气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手套挂胶厂为临沭县张某波劳保用品厂,位于郑山街道西海子村西南。年产430万双劳保手套项目2018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2018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生产原料为棉纱手套,经挂胶、烘干等工序生产劳保手套。烘干采用电炉加热,烘干废气通过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排放。
2、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郑山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对厂区排查未发现燃煤锅炉。走访周边群众3人,均反映该厂生产时无明显异味。

51 21 访受〔2021〕D04290051号 来电 兰陵县磨山镇磨山东村南山、西山被不明人员开采石头,将石头堆放在基本农田内。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1年4月30日,磨山镇政府调查,反映的磨山东村南山开采石头实为磨山东村公墓建设项目,占地约4亩,由村委组织建设,在平整场地过程中,共清理出石头约2000立方,临时存放在项目东侧约200米的2亩基本农田内,已与被占地农户达成临时租用协议。
2、2021年4月30日,磨山镇政府调查,反映的磨山镇东村西山,无开采石头现象,存放的石头系张某于2020年8月17日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拍卖所得,来源为磨山镇孙屯村、赤土门村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临时存放在西山,占地约4亩,占地类型为采矿用地,并非基本农田。
其他 2021年4月30日,磨山镇政府委托兰陵县城投公司,按照程序对临时存放的石头挂网拍卖。
52 21 访受〔2021〕D04290052号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北庄村村北大型养鸡场,排放污水,并且造成空气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临沂茂翔农牧有限公司位于石莲子镇西北庄村北约1500米处,占地约300亩。其中,养殖区占地约100亩,周边为农田,为规模养殖场,属于非禁养区。该养殖项目于201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初开始养殖,目前未完成环保验收,2020年3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该养殖项目建有棚舍22栋、33440平方米,存栏笼养肉鸡77万只;传送带机械干清粪方式,有沉淀池3座,约2100立方米。
3、2021年4月30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石莲子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棚舍西侧南段有土坑14处,共计约1600立方米,养殖废水暂存于土坑内,现场有鸡粪气味。
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养鸡场厂界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恶臭浓度进行检测,其中下风向1个点位的臭气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值。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立案侦查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该养鸡场配套污水处理站未建成主体即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87.3437万元;对该养鸡场利用渗坑排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该养鸡场臭气浓度超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21.25万元。
3、石莲子镇政府督促该养鸡场妥善处置养殖场西侧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完善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53 21 访受〔2021〕D04290053号 来电 兰陵县矿坑镇商会加油站向南500米路东汽车脚垫粉碎厂,该厂加工时存在灰尘,噪音较大。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实为王某某汽车脚垫废料加工厂,位于矿坑镇矿坑村村南约500米路东,主要工艺为汽车脚垫废料—人工撕碎—机器粉碎—外售。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会同矿坑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现存约500立方汽车脚垫废料,无污染治理设备,生产过程产生扬尘和噪音污染。该厂无土地、立项、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30日,矿坑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清理取缔,现已完成。
54 21 访受〔2021〕D04290054号 来电 河东区梅家埠街道东环路与南外环路交汇处欣亮混凝土向东无名石子加工厂,无环评手续。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手续) 反映的无名石子加工厂,负责人解某某,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30日,梅家埠街道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于5月25日前完成。
2、河东区政府责成梅家埠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55 21 访受〔2021〕D04290055号 来电 沂南县人民路诸葛亮公园内天天烧烤店,该店经营时存在大量油烟,污染环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天天烧烤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齐全,配套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有定期清洗记录。1台烤羊排闷炉,无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已废弃未使用。2021年4月30日晚,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烧烤店排放的油烟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天天烧烤店立即清理烤羊排闷炉,并加强油烟净化设备清洗。
56 21 访受〔2021〕D04290056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柴胡山村,不明人员在村东北角收猪,散发刺鼻气味,外排污水,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2021年4月30日,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汪沟镇政府现场调查,柴胡山村民刘某林于2020年4月在该村东北角建设200平方米猪栏,距离居民区约500米,用于收购生猪时临时存放。建有约20m³污粪暂存场,无污水外排迹象,但粪污清理不及时,存在异味。 责令改正 汪沟镇政府要求刘某林及时清理粪污,减少异味影响。
57 21 访受〔2021〕D04290057号 来电 兰山区工业园大成后村小学东侧道路上存在大量垃圾,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30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调查,反映的路段为兰山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路(大城后段)。因2019年3月-2020年10月京沪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大量大型工程车辆经过该路段,导致路面破损,大城后村村委计划用建筑物料对该路段进行整平填洼。因近期雨水较多,工期延误,导致此处建筑物料堆积。反映的大量垃圾实为平整路面的建筑物料。 责令改正 兰山经济开发区负责于2021年5月7日对该处完成整平填洼。
58 21 访受〔2021〕D04290058号 来电 莒南县坪上镇东诸睦村,1、不明人员在村南侧非法开采石头,破坏生态;2、不明人员在村西绣针河内,非法挖沙,破坏生态环境;3、不明人员在村西绣针河附近开办无名洗沙厂,排放污水至河道内,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041号并案处理。
1、2021年4月14日,莒南县团林镇团林村村民赵某某未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擅自在临港区坪上村东诸睦村墓地东北方向山岭地平整场地,非法开挖土石外售。该地块土地现状为设施农用地和一般耕地。
2、反映的坪上镇东诸睦村不明人员在村西锈针河内非法挖沙、在绣针河附近开办无名沙厂2件问题合并处理。
坪上镇麻峪子村村民杨某某,于2021年初开始在东诸睦村村西、绣针河东侧空地非法洗沙,在河边建有沉淀池一座,废水循环利用。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3月,坪上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2021年4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坪上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洗沙厂正在搭建设备,准备恢复生产,无废水外排,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其他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已聘请第三方单位对赵某某非法开采的土石方量进行测量,并对当事人做立案调查,若非法开采数量达到移交公安标准,将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
2、坪上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杨某某洗沙点实施清理取缔,2021年5月11日前完成;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防止“散乱污”项目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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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21 访受〔2021〕D04290059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镇大井村村西侧无名养鸡场,粪便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005号并案处理。
刘某泉养殖场位于村西北主干道南侧,距离居民区约400米,属限养区。鸡舍面积1.3余亩,存栏蛋鸡1000余只,属蛋鸡养殖专业户。2021年4月16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检查时,刘某泉在其养殖场周边晾晒鸡粪,无排放鸡粪现象,有养殖异味。4月16日下午,刘某泉已将晾晒粪便清理完毕,养殖蛋鸡全部出售。
4月20日,刘某泉已将养殖蛋鸡全部出售,并承诺不再复养。
60 21 访受〔2021〕D04290060号 来电 兰陵县尚岩镇山套村与新兴镇西凤庄村、山岭王村交汇处,不明人员将处山体私自偷挖,破坏生态。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地点位于兰陵县尚岩镇山套村与新兴镇西风庄村交汇处,2015年3月份,尚岩镇山套村村民马某某,在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约1.93万吨红石,造成生态破坏,涉及刑事犯罪。2017年8月28日,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将马某某违法开采案件移交兰陵县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兰陵县公安局予以立案。2020年4月23日,兰陵县人民法院判决马某某犯非法开采罪,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并处罚金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1250元。
2021年4月30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该处无新开采迹象。
其他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61 21 访受〔2021〕D04290061号 来电 费县石井镇东西峪村东侧150亩土地于20017年至今被原镇党委书记,现任党委书记售卖,不明人员以开发旅游项目、大棚种植的名义在耕地内挖掘沙土,破坏生态;东西峪村周边山体,于2003年被西峪村原村书记砍伐树对外售卖,破坏生态。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地块位于石井镇东西峪村东侧,为山东翠景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高效农业项目用地。2018年3月,该公司流转东西峪村土地382亩。2019年春,开始土地平整、垒砌坝体,并种植桃树1500棵,建设大棚约4000平方米。2021年4月30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石井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流转土地内未发现挖掘沙土、破坏生态的迹象。经调查,该公司自行协调流转东西峪村土地,石井镇政府及时任党委书记彭某均未参与。
2、反映的东西峪村四面环山,部分区域由该村村民承包栽种果树。2021年4月30日,费县有关部门调查,李某义自1999年担任该村支部书记以来,无私自砍伐树木的行为,也未查询到有关李某义售卖树木的违法记录。

62 21 访受〔2021〕D04290062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祝家庄村,某村民在村南侧开办养猪场,散发刺鼻气味,外排污水,要求予以拆除。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探沂镇祝家庄村西南800米,属非禁养区,负责人祝某师,为散养户。建有猪舍4间,沉淀池1个(约49.2立方米),堆粪场1座,存栏母猪100头。2021年4月30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探沂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存在沉淀池开裂粪污渗漏、堆粪场地面过低、无防雨措施等问题,存在养殖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该养殖户修复沉淀池,完善配套设施,定期喷洒除臭剂防止气味污染环境,5月3日已完成整改。
63 21 访受〔2021〕D04290063号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青羊庄村南部东西大街,路面破损车辆通行时噪声扰民。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2021年4月30日,地方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东西大街位于青羊庄村南,长约360米,宽约3.5米,是村内通行道路。道路西段有一处约15平方米的破损,通行车辆时存在颠簸声音。 2021年4月30日,地方镇政府对路面破损处进行修补,同时加大村内道路的巡查和养护。目前已整改完成。
64 21 访受〔2021〕D04290064号 来电 兰山区经济开发区大洋路与龙盛路交汇处路西庙岭村,1、不明企业向村河道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2、村西北角多数水井内的水,水色发黑,存在异味,影响村民生活。(市民表示该村周围小企业排污导致)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调查:
1、反映的河道实为兰山经济开发区庙岭村的一条长约4公里的自然水渠。该水渠在汛期用于泄洪,枯水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目前该水渠断流无生态径流汇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水渠内现存水质检测,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经全面排查,该村共3家工业企业,分别为:临沂金民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金丰矿山机械厂、山东金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仅从事机械加工)。均无涉水工序,生活污水均存放化粪池内由兰山经济开发区环卫办定期清运,未发现擅自排放污水情况。经走访周边3户居民,均反映未发现向河道内排放污水情况。
2、2021年3月8日,兰山经济开发区接到群众反映其自备井水质出现异常,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经济开发区对该村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涉水污染企业,无散乱污等小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村西北侧4户居民自备井地下水进行检测,除李某家中自备井水耗氧量为7.25mg/L,存在异味外,其余居民自备井水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对该自备井进行封存,同时采购净水设备用于村民生活和饮用,于4月15日安装完成并在全村设置4处取水点,免费向全体村民提供净水服务。现场检查时,净水设备正常运行。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样分析,主要水质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这3家工业企业定期清理化粪池。
2、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庙岭村加强净水设备维护,确保正常为村民提供生活用水。
3、兰山经济开发区组织对地下水超标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实施修复治理。

65 21 访受〔2021〕D04290065号 来电 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后岗头村北侧刘文玲美澳工业园内多家散乱污企业,无环评手续,加工生产塑料颗粒、粉末产品,气味难闻,粉尘污染,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岗头村西郊实验学校东邻刘文玲工业园内存在危化产品,化工产品,气味难闻,机器加工噪声扰民,村主任为老板儿媳妇的父亲。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固废、噪声污染 1、反映的美澳工业园实为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后岗头村北侧的仓库集聚区,共有5家仓库,分别为:张某广告牌仓库、王某勇塑料管件仓库、邢某电动车成品仓库、黄某强广告牌仓库、吕某霞塑料袋仓库。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均为物料仓库,无加工生产行为。经询问该园区仓储经营负责人,前期,张某无名广告牌仓库二楼存在一家塑料颗粒加工作坊,主要通过外购废旧塑料经热熔、拉丝、冷却、切割生产塑料颗粒,未经环保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该作坊于2021年3月初建设,已于2021年4月20日被银雀山街道清理取缔。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塑料颗粒加工作坊现场无原料、无设备、无产品。
2、反映的西郊实验学校东邻工业园,实为仓储物流园区,负责人刘某玲,内有临沂美澳纺织有限公司1家企业,张某玩具、杨某明日化品、联泰蓄电池商行3座仓库。临沂美澳纺织有限公司主要将外购涤纶经纺织后打包,年产棉纱300吨,无涉废气及粉尘工序,于2019年11月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要求。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随机走访周边的2名群众及其西侧的西郊实验中学负责人,均反映未发现异味和噪音问题;3家仓库均未存放危化产品、化工产品,无加工生产设施。
3、反映的建筑垃圾位于该西南角,为该园区内部分业主2021年1月以来产生的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约10吨。
4、反映的村主任刘某田,目前在银雀山街道后岗头村主持工作。因选举尚未完成,未公布具体职务。其女与刘某玲的儿子为夫妻关系。
责令改正 1、银雀山街道办事处要求后岗头村加强巡查,严禁塑料颗粒等散乱污企业建成投产。
2、2021年4月30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该处垃圾的清理。

66 21 访受〔2021〕D04290066号 来电 郯城县南外环超限检查站向南200米路东顺发服务站院内,外排油污。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在郯城县南外环顺发服务站院内有一家汽车修理厂,业主为秦某某,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给大货车维修和更换机油,车辆维修和更换机油时有滴漏,地面有油渍;检查维修部周边及服务站周边,无油污外排痕迹;该修理厂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废机油回收协议并建立了台账,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入厂回收。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责令该修理厂加强管理,规范收集废机油,避免机油滴漏,及时清理地面油污,定期转运。
67 21 访受〔2021〕D04290067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东岭村北京东路北侧多家废旧塑料收购点,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22号并案处理。
1、2021年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对兴旺加油站北侧、小东岭村北京东路北侧、南侧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9家塑料存放厂,均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4月13日,汤河镇人民政府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对9家塑料收购点现场检查,均保持“两断三清”状态。

68 21 访受〔2021〕D04290068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诸满村,某村民的女儿在小康楼北侧养殖鸡,距离居民区较近,散发刺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崔某平为方城镇诸满村村民,其女崔某于2008年6月在该村小康楼北侧建设总占地3000平方米的养殖鸡棚,位于适养区。配套建设3个64立方米的储粪池,饲养蛋鸡2000只,距离居民区500米。2021年4月30日,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储粪池内约3吨鸡粪清理不及时,存在异味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崔某已将养殖场内暂存鸡粪清理完毕。方城镇政府要求崔某及时清理鸡粪,减少异味污染。
69 21 访受〔2021〕D04290069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大官庄村南侧多家废旧塑料收购点,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商务局、郑旺镇政府对反映的位置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6家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分别为高某军、邵某、杨某某、高某玲、杜某某、陈某某。均存在露天堆放现象,有一定气味。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30日,郑旺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70 21 访受〔2021〕D04290070号 来电 临沭县玉山镇前尹岭村,某村民在村西头养殖鸭子,外排污水,污染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尹某前养鸭场,位于玉山镇前尹岭村村西200米处,属非禁养区,年出栏肉鸭24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建设60立方米的沉淀池,未落实雨污分流措施。2021年3月肉鸭出栏后,停养至今。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玉山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3.26亩行为。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尹某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10.01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限期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71 21 访受〔2021〕D04290071号 来电 兰山区兰陵路与府左路交汇处宝德新领域小区,2020年10月至今全天施工,夜间噪声严重扰民。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小区为宝德新领域A10D3号楼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土方作业。2021年4月29日,柳青街道城管中队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常施工,施工区域已采取喷淋降尘措施,车辆进出口冲洗装置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9日晚23时,进行现场检查,该工地未施工。走访周边4名居民群众,均反映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柳青街道城管中队对工地负责人提出警告,要求夜间22:00-次日6:00、12:00-14:00停止施工,同时安排专人加强对该工地的监管。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其施工时进行噪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72 21 访受〔2021〕D04290072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小北屯村,村北侧佳田机械厂,喷漆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佳田机械厂实为山东金格纳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小北屯村与半程镇交界,该公司机械加工项目于2020年7月通过环保审批,2020年10月建成,正在进行自主验收。该项目建有2台切割机、2台钻、2台车床、1台铣床及焊接设备,焊接设备配套安装了5台焊接烟尘处理器。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枣园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市场原因未生产,无喷漆工序,未发现喷漆痕迹,但厂房内存在异味。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其在正常生产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73 21 访受〔2021〕D04290073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沃尔沃路与金升路交汇处沟渠,流淌污水,气味刺鼻。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30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现场检查,该处沟渠水质较差,有轻度异味,长度约50米,水量约200立方米,为雨水沤积导致。对上下游1500米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迹象。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30日,临沂经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处水体抽取至市政污水管网,并对该处沟渠进行清淤。
2、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责令临沂经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高巡查频次,保障沟渠水质达标。

74 21 访受〔2021〕D04290074号 来电 沂河路与联邦路交汇处向东朝阳医院对面金缘铝业,扬尘严重,环保手续不齐全,要求落实具体环保手续,要求落实洗料酸水处理是否符合标准。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手续) 1、反映的为临沂金缘久顺铝业有限公司,其年产2000吨铝合金型材项目于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主要工艺为外购成品铝棒-挤压成型-洗料-喷涂-烘干-打包入库。喷涂工序产生粉尘,经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洗料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朝阳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地面存有积尘,车辆经过易起扬尘。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水进行检测,PH、COD等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厂区进行清扫,增加洒水频次,避免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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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21 访受〔2021〕D04290075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程梅线东侧百姓豆腐坊北侧腾龙塑机厂,日常生产过程中,喷漆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河东区腾隆机械塑料厂,位于汤河镇周官庄村,法人代表周某某。其年生产环保型塑料设备100套项目于2018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切割—组装—焊接—机加工—打磨—产品。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切割和打磨工序产生噪音,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降噪音。无喷漆设备及喷漆气味。走访周边5户住户,均表示无喷漆气味,无噪声扰民现象。
3、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76 21 访受〔2021〕D04290076号 来电 沂水县沂蒙山东路宜万家超市对过,阳东街小区与回民街小区之间的道路,该处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影响出行。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群众反映“沂水县沂蒙山东路宜万家超市对过,阳东街小区与回民街小区之间的道路”为我县回民街段城市规划道路,该道路通路改造时,拆除100余户住宅,现状为未硬化土路路基,用围挡封闭,内有部分柴草堆等杂物和塑料袋、包装泡沫等生活垃圾,以及拆迁时遗留的砖石,共约10吨。 其他 沂城街道办事处会同沂水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对该路段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77 21 访受〔2021〕D04290077号 来电 郯城县归昌乡西樊村浩杰服装厂向北100米路西木屑颗粒厂,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夜间机器噪声扰民。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其他(无环评) 1、反映的木屑颗粒厂实为生物质颗粒加工厂,位于郯城县归昌乡东樊村西侧,业主为李某某,厂房面积700平方米,使用锯末为原料,经挤压成型生产生物质颗粒外售。
2、2021年4月30日,郯城县归昌乡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建有1套生物质颗粒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厂无立项、土地、规划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归昌乡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厂进行清理取缔,2021年5月7日前完成。
78 21 访受〔2021〕D04290078号 来电 郯城县郯西路阳煤化肥厂、阳煤发电厂、阳煤化工厂,散发刺鼻气味,外排污水,污染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阳煤化肥厂、阳煤发电厂、阳煤化工厂,均属于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反映的阳煤化肥厂,实为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甲醇项目,环评手续齐全。造气吹风气、提氢尾气及其它岗位所产生的废气经吹风气装置燃烧后的烟气,通过烟气脱硝、布袋除尘、烟气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于2021年3月25日停产,例行检修,目前还未检修完成。检查有关台账和自行检测记录,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2)反映的阳煤发电厂,实为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废气经炉内脱硫+SNCR和SCR脱硝+电布复合除尘+炉外脱硫处理后排放,排放口装有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调阅近3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3)反映阳煤化工厂,实为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二厂,主要产品为甲醇、烧碱、液氯、聚氯乙烯树脂、双氧水、三氯化磷、盐酸、氯乙烯、乙烯、丙烯等,现有项目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2021年3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其废水、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均达标排放;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检查有关台账和自行检测记录,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2、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排放量约170m3/h,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30m3/h,主要处理工艺为絮凝沉降+生化+臭氧+二沉池等)处理后排入东干渠,总排口装有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查阅近三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4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外排口水质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28mg/L、氨氮0.372mg/L,符合《沂沭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反映的气味,来自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查阅2020年以来有关台账和自行检测记录,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每年开展两次LDAR检测,规范修复泄漏点位,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开展无组织排放的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无组织排放的泄漏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修复,预计5月10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将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重点纳入双随机抽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79 21 访受〔2021〕D04290079号 来电 河东区东夷大街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开元阳光水岸小区,该小区物业与业主委员安排人员对小区楼道施工,存在粉尘。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30日,河东区住建局联合九曲街道现场检查,该小区物业在1、2、6、8、9号楼梯间内铺设暖气管道,打孔作业产生粉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九曲街道已责令物业湿法作业并做好卫生保洁。
80 21 访受〔2021〕D04290080号 来电 莒南县涝坡镇大徐家柳沟村,1、不明人员在村南侧开办的无名石材加工厂,扬尘严重,外排污水。2、海纳矿业私自开采村南侧山上的山石,破坏生态环境。3、村南侧多家石材加工厂,加工过程中外排污水。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与第3批访受〔2021〕D04110013号并案处理。
1、临沂市海纳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大徐家柳沟村东南约1.5公里处,是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加工企业,采矿、环保等审批手续齐全。该公司自2019年4月1日采矿手续到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涝坡镇政府现场核查,无生产迹象,无粉尘污染、噪声污染。
2、群众反映村南无名石材加工厂和村南侧多家石材加工厂,位于涝坡镇大徐柳沟村以南1.5公里处石材加工区,共有石材加工企业15家,利用石材切割、打磨、成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第5条规定,该石材加工类企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3、石材厂切割作业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湿法作业,防止产生粉尘。污水主要来自切割过程中电锯降温用水,并产生锯泥和噪声污染。切割废水经导流槽导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涝坡镇政府现场核查,石材加工厂区内有7家已破产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其余8家企业具备生产能力。8家企业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切割车间隔音帘破损、锯泥未及时清运、厂区地面积尘较多等问题,有扬尘污染,未发现污水外排和锯泥外排迹象。
5、涝坡镇在大徐家柳沟村东侧设立1个锯泥收集点,锯泥统一收集后规范处理。
其他 1、涝坡镇政府对排查存在问题的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治,修复隔音帘,完善车间密闭措施,提升改造沉淀池和防雨、防扬尘等措施,经环保部门、镇政府联合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2、涝坡镇政府制定石材加工行业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镇石材加工企业进行提升改造,2021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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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21 访受〔2021〕D04290081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扭家沟村,某村民在村西头开办无名空心砖厂,白天加工过程中噪声扰民严重,扬尘严重。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空心砖厂位于张庄镇钮家沟村西50米,负责人高某庆,2021年初建成,主要从事空心砖生产,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建有空心砖机1台、搅拌机1台,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加工时易产生粉尘及噪声。 关停取缔 张庄镇政府对空心砖加工厂按“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取缔,已完成。
82 21 访受〔2021〕D04290082号 来电 兰山区沂蒙路与兰山路交汇处向南羲之宾馆夜沙龙烧烤,夜间营业期间,噪声扰民严重要求取缔。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与第15批访受〔2021〕D04230007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夜沙龙烧烤店位于沂蒙路与兰山路交汇处南200米路西羲之宾馆院内。2021年4月24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烧烤店风机管道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15米,油烟净化器、排气扇等设施使用和保养良好,无破损现象。经实地走访周边3户居民,反映有噪音扰民情况。
2021年4月24日19时53分,兰山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因天气原因(风速大于5米每秒)噪声排放不具备检测条件;2021年4月25日21时10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因持续降雨不具备检测条件;2021年4月26日18时41分,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单位的噪声排放进行现场检测,测量数值为58.6dB,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制(60dB)要求。2021年4月28日22时50分,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单位的噪声排放进行现场检测,测量数值为50dB,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6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餐饮单位在风机外围加装隔音板,进一步减少噪音产生。目前已整改完毕。
83 21 访受〔2021〕D04290083号 来电 蒙阴县垛庄镇兴隆桥村西侧山岭的石头及耕地内的沙被不明人员挖掘出售,破坏生态;村西建设养殖场公众参与造假,未征求村民意见;该村进村路未硬化,存在扬尘。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生态 1、信访反映的内容为山东汇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主要从事果木、苗木种植、销售及新品种研发;畜禽养殖、销售;种鸡、蛋鸡养殖;鸡蛋销售;鸡苗孵化。企业于2020年3月26日申请设施农用地总面积202.12亩,并且进行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后于2020年4月16日取得蒙阴县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涉及牛蹄湾村和兴隆桥村202.12亩土地,土地使用年限10年,进行畜禽养殖。
2、企业建设用地涉及牛蹄湾村和兴隆桥村,平整土地过程中产生8250立方米石料,除自建用掉部分石头外,剩余部分石头严格按照县乡两级要求,由蒙阴县政府授权山东宏升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处置,企业所在区域及周边土地均为黄土,不存在挖掘售卖沙的问题。
3、反映的养殖场实际为该公司的循环农业示范园项目,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垛庄镇政府现场检查时,企业的养殖大棚正在建设中,其中规划场地东侧兴隆桥村地界有7座养殖大棚即将建设完成,西侧牛蹄湾村地界的土地正在平整,尚未开工建设养殖大棚。
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公众意见。通过查阅该企业批准的行政许可文件,企业的发改立项养殖规模是14.6万只,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企业正在建设的养殖场属于登记备案类,不属于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
5、企业施工场地东北角有一条通往兴隆桥村的生产路,未硬化,同时因缺乏管理维护,加上雨水冲刷,导致车辆无法通行。后经垛庄镇政府与兴隆桥村协调征用部分土地铺设了路基,但因资金问题一直未硬化,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企业进出养殖场施工场地的车辆从牛蹄湾村道路通行,并不通过该条道路。
其他 1、垛庄镇政府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文件的规定开展项目建设,不得出现超规模建设情况,不得超规划用地。
2、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章程,将企业项目建设信息向公众公开(涉及保密的除外)。
3、在企业主体工程完成后,垛庄镇政府对道路进行硬化,以防止早硬化企业施工车辆改走此路造成路面损坏。

84 21 访受〔2021〕D04290084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白场村,205国道路东加工塑料颗粒的工厂,随意丢弃加工垃圾,外排污水,散发刺鼻气味。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固废、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塑料颗粒加工厂,实为临沂盈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李庄镇沂东村东670米,2019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2月完成自主验收。原料为废旧塑料,经清洗、电加热、挤出、切粒等工序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加热挤出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水喷淋+电捕除油+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工艺:一沉池+气浮+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斜管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污泥经压滤机压出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该公司东侧为厂房,西侧为205国道,南侧为生产路,北侧为厂房。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因市场和效益原因,未生产;污水处理站有跑冒滴漏现象,厂区、车间内有积尘;调阅2021年3月30日自行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固定源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均符合排放标准;调阅有关台账,显示分拣的一般杂质、清洗沉淀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浮渣、废熔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转运;厂区周边无随意丢弃加工垃圾现象,无废水外排痕迹;该公司车间距最近居民点200米,经走访该公司西侧200米住户李某艳、西北200米李某强,均表示无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及时维修污水处理站跑冒滴漏问题,及时清扫厂区地面积尘,及时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保持厂区整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
85 21 访受〔2021〕D04290085号 来电 费县薛庄镇昊岩村工业园尚具木业,该厂生产时存在锯末,污染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11批访受〔2021〕D04190081号、第20批访受[2021]D04280053号并案处理。
1、反映扬尘污染公司实为反映临沂尚居人造板有限公司,位于薛庄镇盘石工业园区内,负责人王某某。该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于2019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8月完成验收。该公司以板材企业下脚料为原料,经粉碎、喷胶、铺装、热压、锯边、包装等工序,生产刨花板,配套建有UV光氧装置、脉冲布袋除尘器等治污设施。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薛庄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因脲醛胶供应不足于2021年4月19日停产。查阅该公司2020年以来的废气、噪声年度常规检测报告,外排污染物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检查发现该公司筛选烘干车间积尘较多、密封不严,原料场覆盖不全。该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对料场进行覆盖,清理车间积尘,修复北侧墙体损坏部分,加强抑尘措施。
3、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沂尚居人造板有限公司在产工序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薛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86 21 访受〔2021〕D04290086号 来电 平邑县安阳街与将军红路交汇处发永石材厂,露天加工石材,扬尘严重,噪声扰民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平邑县发永石材厂位于平邑县毛家庄石材聚集区,主要从事石材加工。根据2021年环评管理名录第五十六项规定,不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该石材厂生产工艺为荒料—锯切—磨光—切割—检验—成品,生产过程均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粉尘经喷水抑尘,生产废水排至沉淀池循环利用,产生的锯泥定期由锯泥处置公司清运。
2、该厂距离最近居民约300米。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现场检查,该石材厂正常生产,不存在露天加工石材行为。厂区未及时清扫、洒水,地面积尘严重。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石材厂进行噪音监测,后续将根据5月6日监测报告结果进行依法处理。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石材厂及时对厂区地面积尘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污染。同时要求该石材厂生产时,加强设备的密闭性管理,避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目前已整改完成。
87 21 访受〔2021〕D04290087号 来电 河东区凤凰岭镇马家宅村卫生室南侧第六排东侧第二户加工暖瓶塞的作坊,随意排放污水,存在难闻气味。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暖瓶塞作坊为姜某某注塑加工作坊,位于凤凰岭街道马家宅村,负责人姜某某。主要进行注塑加工,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凤凰岭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车间内有2台注塑机、1台粉碎机,无原料、产品。厂区无难闻气味,无废水排放迹象。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30日,凤凰岭街道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凤凰岭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88 21 访受〔2021〕D04290088号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陈桥村,蒙台路两侧沿街摊贩,每天使用喇叭噪声扰民严重。附近养殖场向村内河道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噪声、涉水污染 1、2021年4月30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向城镇政府调查,反映的是向城镇陈桥村蒙台路南侧的福家乐超市,并非沿街商贩。该超市于店外设置1个高音喇叭循环播放售卖信息,存在扰民现象。
2、2021年4月30日,兰陵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向城镇政府对陈桥村周边进行调查,反映的村内河道为西泇河支流,在陈桥村西约800米有1家养猪场,业主宋某某,紧邻河道,为非禁养区,存栏母猪4头,崽猪20头,为养殖专业户,建有约20m³沉淀池,无覆盖,存在少量污水外排至河道现象。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30日,向城镇政府责令停止使用高音喇叭。该超市负责人已当场收回喇叭,并表示今后不再播放。
2、2021年4月30日,向城镇政府责令该养猪场对外排粪便进行清理,现已完成;责令养殖户加强卫生保洁,做到粪污日常日清,严禁排入河道。

89 21 访受〔2021〕D04290089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工业园内山东鲁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半程镇中沙汀峪村村委北侧耕地挖掘蚂蚁沙进行使用。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山东鲁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杜某四,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2021年4月30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半程镇政府现场调查,半程镇中沙汀峪村北侧耕地无挖掘痕迹。
90 21 访受〔2021〕D04290090号 来电 临沭县文化中心,每天不定时排放污水至苍源河,散发刺鼻气味。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30日,临沭县住建局现场排查,沭河大街苍源河桥东北侧有排污口1处。苍源河沿岸小区河东岸、盛德御园等居民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小区内部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005年管网建设时,因土地征用问题,该处市政污水管道未贯通,致使上游小区居民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苍源河,入河口无明显异味。 其他 1、临沭县政府责成临沭县住建局制定施工方案,贯通污水管网完成并网,将苍源河沿岸居民小区的生活污水导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期2021年5月31日完成。
2、施工期间,临沭县住建局用水泵将污水输送至市政污水管网,防止污水流入苍源河。

91 21 访受〔2021〕D04290091号 来电 兰山区解放路与俄黄路交汇处向南1000米聚鑫超市向东500米路北灯杆加工厂,该厂喷塑时存在粉尘及难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北灯杆加工厂实为临沂建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崔某荣,位于兰山经济开发区大城后村,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500米,主要将钢材通过下料、折弯、焊接、喷塑、烤制年产200吨灯杆,于2018年5月通过环保审批,2019年6月完成验收。喷塑、焊接工序均已配套安装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和脉冲除尘器。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地面有积尘。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外排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经随机走访周边2位居民,均反映未发现其粉尘、异味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加强厂区保洁,减少周边环境影响。
92 21 访受〔2021〕D04290092号 来电 平邑县文化路与金花路交汇处蓝钻瑞府小区,该处正在施工,扬尘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2021年4月30日,平邑县住建局现场调查,蓝钻瑞府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现场检查时,项目未施工,裸土覆盖到位,不存在扬尘污染。
93 21 访受〔2021〕D04290093号 来电 河东区朝阳街道新集子村至朝阳街道邮政局的道路,该处道路破损,存在大量扬尘。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20批访受〔2021〕X04260016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道路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原为327国道的一部分,西至东外环、东至华夏路,长4.3公里。327国道改道后,道路管护水平有所下降,个别路段出现破损,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
其他 1、朝阳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道路清扫、洒水力度,减轻道路扬尘。
2、河东区交通运输分局会同经开区园区建设局将该条道路纳入改造计划,2021年下半年对该道路重新规划建设。

94 21 访受〔2021〕D04290094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黄家郑旺村,李某某在村西北角开办废品收购站,露天经营,散发刺鼻气味。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13批访受〔2021〕D04210076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河东区为民废品回收站,位于郇家郑旺村,负责人李某某。从事纸制品和金属制品回收分拣。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区商务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存在露天经营及扬尘污染现象,2021年4月26日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商务局、郑旺镇政府再次现场检查,该厂仍保持“两断三清”状态。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29日,相公街道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95 21 访受〔2021〕D04290095号 来电 兰陵县神山镇青竹山前村村书记在村北侧、东侧开设两家蒜皮厂,无环评手续,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其他 与第20批访受〔2021〕X04250002号并案办理。
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和神山镇现场检查,反映的冷某某蒜皮加工厂,1家位于村东侧,已于2020年2月份停用,目前用于储存青储饲料;1家位于村北206国道与燕子河交汇处路南,用于蒜皮加工,工艺为晾晒-打包-销售,建有密闭厂棚,有1台蒜皮压捆机,蒜皮露天存放,周边未发现焚烧蒜皮痕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9日,神山镇政府责令冷某某将露天存放的蒜皮转存至加工棚内,现已完成。
96 21 访受〔2021〕D04290096号 来电 费县费城街道俄庄村,李某偷挖村西侧耕地内的土,导致耕地内存在大坑,破坏生态。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30日,费城街道现场检查,在俄庄村村西耕地内,未发现大坑及盗挖土地等破坏生态的行为。走访村民,该村无姓名为李某的村民。
97 21 访受〔2021〕D04290097号 来电 兰山区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处九州超市齐鲁园店西侧的工地,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该工地已安装喷淋设施,但未使用,夜间车辆进出时存在泥土。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处九州超市齐鲁园店西侧的工地为云澍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和土方作业。2021年4月29日23时20分,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其施工区域已采取喷淋降尘措施,车辆进出口冲洗装置正常运行,未发现车辆进出存在渣土遗撒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工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79.1dB,超标0.13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噪音超标行为依法拟给予2万元的处罚。并要求其夜间22:00-次日6:00、12:00-14:00停止影响居民生活的施工噪音行为,避免噪音扰民,
98 21 访受〔2021〕D04290098号 来电 费县薛庄镇盘石村东侧仁智有限公司,加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仁智有限公司为临沂仁智进出口有限公司,2008年11月注册成立,法人孙某颖,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经营活动,无生产加工活动,2016年7月注销。现仅有“临沂仁智进出口有限公司”牌子遗留在临沂尚居人造板有限公司门口南侧。
2、临沂尚居人造板有限公司位于薛庄镇盘石工业园区内,负责人王某某。 该问题与第11批访受〔2021〕D04190081号、第20批访受[2021]D04280053号并案处理。
3、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沂尚居人造板有限公司在产工序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要求。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薛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99 21 访受〔2021〕D04290099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李家寨村西侧的洗沙厂,加工时存在噪声及粉尘。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检查,李家寨村西侧及周边区域无洗沙厂。经走访周边群众,郑某启经营的一处板材仓库位于村西,用于原木皮自然晾晒,无生产设施,无噪音和扬尘问题。
100 21 访受〔2021〕D04290100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东石桥村,某村民破坏双琪板材厂西侧的耕地,建设楼房。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30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方城镇政府对东石桥村谭某花西侧的耕地现场调查,该处实为东石桥村的预留建设用地,符合规划,无破坏耕地问题。
101 21 访受〔2021〕D04290101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东官庄村铁路桥西侧合鑫再生资源公司,该公司加工时存在气味,噪声扰民;经济开发区梅家埠街道翔宇路与梅开路交汇处向南500米路东的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厂,环评手续;郯城县李庄镇株柏村株柏煤矿西侧三层楼房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厂,该厂无环评手续。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其他(无环评) 郯城县调查核实情况。
1、反映的合鑫再生资源公司,实为临沂合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李庄镇官庄村,建有年处理2万吨废旧轮胎及输送带项目,2020年1月获得环评批复,2020年7月建成,2021年2月委托第三方进行自主验收。该项目收购废旧轮胎及输送带,经破碎、一次筛分、初步磁选、一次磁选、二次磁选、粉碎、二次筛分、三次磁选等工序加工橡胶粉。破碎、筛分、磁选工序产生废气和噪声,废气经旋风+脉冲布袋+水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因市场和效益原因,未生产,厂房车间积尘明显;该公司未按要求开展自行检测;该公司建有封闭厂房,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走访该公司东南30米住户张某彬、东20米住户李某香、东20米住户武某,均表示该公司最近2个月未生产,生产时也未受到噪音和恶臭的影响。
2、经核实,经济开发区梅家埠街道翔宇路与梅开路交汇处向南500米路东的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厂,属于河东区管辖。
3、反映的李庄镇株柏村株柏煤矿西侧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厂,业主为王某某,收购废旧轮胎,破碎成小块后外售,破碎工序产生噪声、粉尘,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厂东侧为村路,西侧为厂棚,北侧为树林,南侧5米为居民。该厂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河东区调查核实情况。
反映的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厂业主为董某某,未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临沂合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自行检测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6.5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及时清扫车间积尘,保持清洁。
2、郯城县李庄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王某某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厂进行清理取缔,2021年5月7日前完成。
3、2021年5月1日,河东区梅家埠街道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于2021年5月8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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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21 访受〔2021〕D04290102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东安静村,某村民在耕地内违法建设排污口,造成水污染和土壤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土壤污染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调查,反映的张某尊建设排污口实为张某尊经营的山东沂润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白沙埠镇东安静村,主要从事水表组装,共建设2套水表组装工作台,年组装水表10万只,于2018年12月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水表组装完成后使用纯净水进行打压测试,厂区西侧建设约100立方米的循环水池,打压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厂无排污口,周边无废水排放痕迹,无污染土壤问题。
103 21 访受〔2021〕D04290103号 来电 郯城县归义乡驻地欣荣橡胶厂,该工厂加工时存在噪声、气味,无环评手续。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欣荣橡胶厂,位于郯城街道归义六村村西,业主为辛欢乐,半封闭厂房约600平方米,建有废旧轮胎破碎项目,收购废旧轮胎,破碎成小块后外售,现场有破碎机6台。破碎工序产生噪声、粉尘,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项目无立项、土地、规划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项目进行清理取缔,2021年5月7日完成。
104 21 访受〔2021〕D04290104号 来电 罗庄区罗六路与金七路交汇处罗兰花园小区张三岗小区西北角墙外,不明人员经常夜间在该处焚烧垃圾,散发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位置为刘三岗社区居民刘某某承包院落。2021年4月30月,盛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刘某某近期将该院落进行整理,对院落内的落叶、生活垃圾和泡沫板等进行焚烧,产生刺鼻气味。 责令改正 盛庄街道办事处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按相关规定将垃圾投放到正规转运站进行处理。
105 21 访受〔2021〕D04290105号 来电 河东区太平街道大刘寨子村西北方向林地沟渠处存在粪便,气味难闻。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太平街道对反映的沟渠现场检查,大张寨村民陈某景、陈某见、张某某在此存放猪粪堆肥,占地约10平方米,存在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太平街道责令陈某景、陈某见、张某某清理粪便。4月30日已清理完毕。
106 21 访受〔2021〕D04290106号 来电 平邑县丰阳镇宝联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扬尘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无环评手续) 与第14批访受〔2021〕D04220112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宝联建材石子厂实为临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50万吨建筑用石灰岩开采加工技改项目于2016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4月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12月办理排污许可证,土地、安评、立项等手续齐全。建有石子生产线1条,生产工艺为石块-破碎-筛分-加工产成品。主要的生产设备为破碎机、筛分机、传输带等。破碎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扬尘采取了安装喷淋设施、配套洗车机,洒水车洒水等治理措施。
2、2020年4月,平邑县开展砂石项目集中整治活动,对全县涉及砂石项目进行排查。2020年4月6日,平邑县矿产办、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丰阳镇政府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该企业正在拆除擅自建设1条石子生产线。
3、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和丰阳镇政府联合检查时,该企业石子生产线正常生产,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组织扬尘管控措施到位。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扬尘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4、2021年4月25日经平邑县纪委监委调查了解,该企业不存在保护伞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加强保洁洒水,强化无组织扬尘管控。
107 21 访受〔2021〕D04290107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街道张庄村某村民将养殖废水、工业废水倾倒至村东湖处沟渠内,污染环境。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沟渠位于张庄村东530米,该沟渠长约30米,宽约10米,深约2米,内存有积水。2021年4月30日,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沟渠内积水主要是沟渠东侧张某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化粪池外溢的养殖废水和雨水。
2、罗庄区张某某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现由李某租赁经营,现存栏约1000余头生猪,为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化粪池3个(2个各约600立方,1个约90立方)全部建立“三防”措施。因养殖废水处理不及时,粪污外溢到墙西侧沟渠内,该沟渠内无任何“三防”措施,李某涉嫌利用渗坑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张某某本人无其他工业企业。该沟渠周边存在1家鱼缸组装加工点,1家家具组装加工点;1公里范围内无涉水工业企业。排查未发现工业污水排入该沟渠。
3、2021年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已对该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坑塘提取水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立案侦查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将该案移交公安立案侦查。
108 21 访受〔2021〕D04290108号 来电 临沭县:1、临沭街道杨楼村中天经纬包装有限公司,印染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2、店头镇华义兄弟劳动保护用品有限公司,散发刺鼻气味。3、石门镇天华金属制品厂,存在大气污染,环评手续不健全。4、临沭街道327国道至苍马山景区的路段路段遇见小院,外排油烟,污染环境。5、临沭街道滨海开发区工业园26号楼无名工厂,生产水溶肥,造成空气污染6、店头镇大龙肥料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水溶肥,造成空气污染。7、青云山路6号山东康田肥料有限公司,厂区东北角车间,非法生产化肥,污染环境。8、郑山街道牛屯沟许寨子村,加工肉制品的无名工厂,外排污水。9、郑山街道金宝城金铭机械厂,加工过程中噪音扰民,喷漆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10、郑山街道南古沟北村,无手续回收电瓶,属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11、石门镇前庄村,洗沙厂,无环评手续。12、临沭街道史丹利总部北侧,非法露天停车场,扬尘严重。13、临沭街道苍山路东侧现代城向南金明玉小区,正在建设中,扬尘严重。14、苍山路与327国道交汇处向北2公里路西工业园,工业园所有工厂环评手续不齐全。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无环评手续) 1、关于反映的第1个问题。临沭县中天经纬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临沭街道办益民社区前杨楼村东南角。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聚丙烯颗粒为原料,经拉丝、圆织、涂膜、彩印、复膜、裁剪缝纫等工序生产塑料编织袋。拉丝和涂膜工序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彩印工序废气经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2021年5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企业因节假日放假未生产,彩印车间有异味,厂界无明显异味。经走访周边群众3人,反映该公司生产时有轻微异味。
2、关于反映的第2个问题。临沭县华义兄弟劳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店头镇工业聚集区,距离最近的五花路村约450米。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编制手套经沾胶、烘干固化、包装等工序生产劳保手套。烘干固化工序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界无异味。2021年5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气体排放标准》。走访周边群众5人,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无明显异味。
3、关于反映的第3个问题。临沭县天华金属制品厂,位于石门镇驻地西1000米处。年产2万吨铝锭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生产原料为废铝,经分选、过磅、投料入炉、熔炼、炒灰、浇铸、冷却等工序生产铝锭。熔炼、炒灰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26日,因安全生产问题,该厂被临沭县应急管理局责令停产整改。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石门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走访周边群众3人,均表示该厂生产时无明显异味,未受到该厂大气污染影响。
4、关于反映的第4个问题。反映的为临沭县遇见生态园家庭农场,距离最近的村庄庙前北村约2000米。该农场从事水果、蔬菜等农作物的种植,设有厨房,用于农场内部招待和农场工人用餐,设有家庭型燃气灶一个,已安装油烟净化器,1个地锅柴火灶。2021年4月30日,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厨房内无冰柜及摆放菜品,无经营性桌椅板凳。
5、关于反映的第5个问题。反应的无名工厂实为山东雅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6号楼。年产3000吨液体肥料、3000吨粉剂水溶肥、2000吨微生物菌剂项目2016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2018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临沭街道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走访周边群众4人,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无明显异味。
6、关于反映的第6个问题。山东大龙化肥有限公司,位于店头镇驻地,距离店东回族社区约130米。年产3万吨复混肥项目1999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2001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生产原料为尿素、氯化钾、氯化铵、磷酸一铵等,经混合、搅拌、粉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等工序生产复混肥。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店头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蛟龙镇居民胡某富于2020年4月租赁该公司东北角闲置厂房建设水溶肥生产项目,未办理立项、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7、关于反映的第7个问题。山东康田肥料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工业大道6号。2019年7月,山东利农肥业有限公司租赁生产设施从事肥料生产。山东利农肥业有限公司在厂区东北角车间新建年产5万吨控释肥项目,2020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2021年1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生产原料为尿素,经筛选、烘干、包衣、冷却等工序生产控释肥。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天然气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排放,包衣工序废气通过光氧催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临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该项目未生产,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排水迹象。走访周边群众5人,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无明显异味、噪声。
8、关于反映的第8个问题。反映的无名工厂为临沭友鹏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郑山街道宅子村,法人代表陈某涛。年加工1万吨肉制品项目2019年5月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生产原料为外购的猪头和猪耳朵等熟食,经分拣、冷藏后装箱外卖。生活废水和来料废水经80立方米的沉淀池处理后外运堆肥。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郑山街道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9、关于反映的第9个问题。反映的金宝城金铭机械厂为临沂金铭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郑山街道驻地南,生产原料为钢板、钢管等,经下料、焊接、喷漆等工序生产粮食干燥机。年产5000套高端粮食干燥机成套技术装备项目2017年2月通过环评审批,2018年4月通过环保验收。喷漆废气通过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焊接废气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和喷漆废气、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10、关于反映的第10问题。反映的回收电瓶点为临沭县德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瓶暂存点,位于临沭县郑山街道青石南路与广场路东100米,业主王某伟。该暂存点收集暂存资质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现已不再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2021年5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郑山街道现场检查,该暂存点只作为临沭县德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新电池和售后保修电池的仓库使用。
11、关于反映的第11问题。文某富洗沙场,位于石门镇前庄村,未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石门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洗沙场未生产,洗沙设备已拆除,现场存有部分生产原料。对该村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洗沙场。
12、关于反映的第12问题。反映的位置共有2处停车场,均为非营利性停车场,未取得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其中,1处为国丰运输公司停车场,负责人伏某兵,为公司内部停车场,不对外开放,占地面积约10亩,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地面未硬化,配备高压喷淋设备1台;另1处为高某停车场,为私人停车场,不对外开放,占地面积约8亩,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地面处于未硬化状态,配备洒水车1辆。2021年4月30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2处停车场车辆进出时均有扬尘发生。对周边进行排查,与高某停车场相邻处,有一片占地约20亩空闲地,前期为高某停车场的一部分,现已不作为停车场使用。
13、关于反映的第13问题。反映的施工小区实为景裕嘉园东区项目,位于临沭街道苍山路东侧现代城小区南邻,施工单位金明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为17#-20#商住楼、商服楼D栋、E栋,车辆进出口已安装车辆冲洗设施,施工道路围挡已设置喷淋设施,场地内裸土采用抑尘网覆盖和定时洒水方式抑尘。2021年4月30日,临沭县住建局、临沭街道现场检查,该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正在进行回填土施工,回填土为湿润土,喷淋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扬尘严重问题。经走访周围群众5人,扬尘较轻,对生活影响不大。
14、关于反映的第14问题。反映的工业园位于临沭县城北苍山路与327国道交汇处向北2千米路西。工业园内共17家企业。其中,10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山东中晟塑编有限公司、山东盛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临沭县欣瑞工艺品有限公司、山东安固园艺制品有限公司、临沭金研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临沭县鸿运手扶拖拉机配件厂、临沭县钰丰机械厂、临沭新禧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沭县东泰机械有限公司、临沂金飞重工有限公司);6家企业(临沭县土产公司、临沭县东盛装饰材料销售厂、合秀堂布艺加工厂、临沭县鑫正包装有限公司、临沭马可波罗瓷砖、临沭县宏成工艺品有限公司)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家企业(临沂晟裕塑料制品厂),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清理取缔 1、关于反映的第1问题。待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沭县中天经纬包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测,根据监测报告结果再做进一步处理。
2、关于反映的第2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要求临沭县华义兄弟劳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关于反映的第3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要求临沭县天华金属制品厂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关于反映的第6问题。店头镇政府对胡某富水溶肥生产设备实施拆除,现已拆除完成。
5、关于反映的第7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要求山东利农肥业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6、关于反映的第8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临沭友鹏食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废水收集效果,及时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7、关于反映的第9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临沂金铭机械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喷漆工序密闭收集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8、关于反映的第10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临沭县德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旧电瓶暂存点严格落实经营范围,确保环境安全。
9、关于反映的第11问题。石门镇政府对文某富洗沙厂的清理取缔,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目前已清理完毕
10、关于反映的第12问题。临沭县交运局责令伏某兵、高某增加停车场洒水降尘频次、延长洒水时间,减轻扬尘污染。
11、关于反映的第13问题。临沭县住建局、临沭街道要求景裕嘉园东区项目继续严格按照扬尘治理要求做好常态化管控。
12、关于反映的第14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临沂晟裕塑料制品厂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1万元,责令停止建设。

109 21 访受〔2021〕D04290109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该村饮用水被污染,希望落实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我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4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以上4家企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手续已豁免。井北1500米左右有5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以上4家企业环评手续齐全;1家塑料制品厂,名为辉耀塑料制品,通过加热挤出进行生产,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马厂湖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1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清理取缔。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
3、4月11日我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4月18日,我区委托省环科院专家对南侧自备井周边环境进行初步调查,进行溯源排查。
4、马厂湖镇政府投资25万元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已于4月21日完成设备安装,净化后水质检测合格,待设备调试完成后实施供水,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其他 我区持续开展水质检测,保障群众饮用水供给和饮用水安全。
110 21 访受〔2021〕D04290110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镇相公三村西侧加油站向北20米路西翻砂厂,该厂产生的废渣随意堆放倾倒,污染土壤,要求取缔。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 与第20批访受〔2021〕D04280014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翻砂厂位于相公街道相公三村,负责人徐某某。主要从事五金铸造。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现场存在1台电炉,2台冲床设备,1台抛丸机及部分原料、产品。该厂存在一定异味,冲床、抛丸等设备运转时产生噪音。4月29日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办事处再次检查,该厂保持“两断三清”状态。经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未发现随意倾倒废渣污染土壤情况。

111 21 访受〔2021〕D04290111号 来电 罗庄区罗庄办事处参茬窑村西中环路与岚曹高速交汇处向南500米路东长和冶金炉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加工时存在噪声、粉尘,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21批访受〔2021〕D04290019号并案处理。
反应的长和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实为临沂长和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环保手续齐全,以氧化铝粉末、金属铝粉末、氢氧化钠粉末、硅粉、碳化硅粉末为原料,通过称量、搅拌、压制、烘干、包装等工序生产渣球、硅碳合金。搅拌、压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30日,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厂区、车间内已落实洒水降尘措施,未发现粉尘严重情况。该公司距离居民区约310米,傅庄街道办事处随机走访周边5位群众,均表示无噪音扰民、无粉尘严重现象。
其他 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区无组织废气、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112 21 访受〔2021〕D04290112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崮崖村南侧阳光正泰公司西侧的化铝厂及加工油顶的工厂,夜间加工时存在难闻气味,随意丢弃油漆桶,无环评手续。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化铝厂为沂南县鑫达铝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明,主要从事电动车铝轮生产,包括铝轮加工、喷漆及配件喷塑加工等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建有5个熔铝炉,水帘式喷漆台2个、烘干箱2个,喷塑室2个、烘干线1条,主要污染物为熔铝炉粉尘、喷漆废气、喷塑废气。熔铝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过滤棉+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喷漆工序自2020年8月份停产至今,企业使用水性漆,无废油漆桶产生。
2、反映的油顶厂为沂南峰瑞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某,租赁鑫达铝业公司南侧厂房,主要从事液压机械(油顶)生产,环保手续齐全。主要污染物为焊接、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因市场原因自2021年3月停产至今。
3、为降低生产成本,沂南县鑫达铝业有限公司熔铝炉主要在夜间生产。2021年4月30日20时,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张庄镇政府现场检查时,企业铝轮加工项目正在生产,厂区环境比较脏乱,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排气筒和厂界异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沂南县鑫达铝业有限公司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严格规范危废管理工作。 *
113 21 访受〔2021〕D04290113号 来电 沂南县辛集镇长盛庄村垃圾中转站北侧的养鸭厂及东侧500米左右的养鸭厂,随意排放废水,污染环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鸭厂共有8家,均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其中,7家养殖户均采用高网养殖,均配套建设沉淀池,无储粪场,养殖粪便定期清运还田,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田某玲1家养殖户采用笼养方式,建有沉淀池,无储粪场,养殖棚周边有部分粪污外排,有异味。 其他 辛集镇政府责令田某玲立即对周边粪污进行清理,8家养殖户全部建设储粪场,2021年5月7日完成。
114 21 访受〔2021〕D04290114号 来电 兰陵县兰陵镇小仲村北村中心街北侧的养猪厂,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张某某养猪场,位于兰陵镇小仲村北村中心街北侧,建有2排共4间猪圈,为散养户,未建设沉淀池。2021年4月30日,兰陵镇政府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户于2020年1月份出栏后已停养,猪圈前存有少量粪污和麦糠混合物,有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30日,兰陵镇政府责令张某某将粪污和麦糠混合物清理干净,现已完成。
115 21 访受〔2021〕D04290115号 来电 费县朱田镇政府向西500米路北,有人员挖掘该处耕地内的沙进行售卖,希望恢复原貌。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11批访受〔2021〕D04190055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耕地位于朱田镇政府西500米,属于朱田镇金行村集体土地。该地块经村委同意归村民宁某中使用。2021年4月20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地块全部栽种杨树,无采挖痕迹。

116 21 访受〔2021〕D04290116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钓鱼台村钓鱼台幼儿园南门斜对过的道路向南700米加工塑料袋纸箱的工厂,无环评手续,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塑料袋纸箱加工厂为临沂市恒浩纸箱厂,位于白沙埠镇钓鱼台村,负责人张某专,于2020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纸箱和塑料袋生产,印刷和吹膜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市场原因于3月底停产,车间内存在异味。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30日,白沙埠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117 21 访受〔2021〕D04290117号 来电 河东区太平街道解家庄村某村民在北侧开设洗沙厂、石子厂,存在噪声污染及粉尘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1、反映的洗沙厂、石子厂,位于汤头街道解家庄村。
(1)石子厂负责人李某某,2020年11月租赁解某某厂房进行生产。2020年12月,汤头街道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洗沙场负责人刘某,2021年2月租赁解某某厂房进行生产。2021年4月,汤头街道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联合汤头街道现场检查,石子厂无生产迹象,有部分抵扣房屋租赁费用所留设备,无原料产品。洗沙场无生产设备及生产迹象,无原料、产品。均无噪声、粉尘污染。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30日,汤头街道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汤头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118 21 访受〔2021〕D04290118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小埠东铁路线向南3公里左右临工大桥沂河河段,存在市民夜间非法捕鱼的现象,相关部门检查时即将船沉入水底,建议在沂河河道安装监控设施。 市直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 2021年年3月份以来,河东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芝麻墩街道已对该处的“三无”船只进行了彻底清理。4月19日起,河东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精干力量组成11个检查组,对沂河非法涉渔进行昼夜巡查,在该处未发现有夜间非法捕鱼行为。
2021年4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河东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沂河临工大桥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非法捕鱼现象。
关于在沂河河道安装监控设施,目前不具备安装条件,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反映至河东区及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其他 2021年4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责成兰山、罗庄、河东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属地职责,开展集中行动,全时段、全领域、全覆盖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119 21 访受〔2021〕D04290119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大南庄村粮油超市向东500米左转路西无名院落内,大门紧闭,无环评手续,每日气味刺鼻。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无环评) 1、反映的无名院落为刘某某裁剪厂,位于汤河镇大南庄村,负责人刘某某。从事塑料袋裁剪。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存有10台裁剪机及部分原料、产品。厂区无刺鼻气味。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30日,汤河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120 21 访受〔2021〕D04290120号 来电 兰山区柳青街道沂蒙路与南昌路交汇处昆仑花园小区西门北侧国大药房,每日店铺喇叭噪声扰民。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2021年4月30日,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柳青派出所现场核实,经询问药店负责人刘某,其于202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到夜晚21时,在药店门口使用扩音设备进行促销活动,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要求该店铺负责人降低广告音量,减少对周边的影响。该业主表示以后不再使用扩音设备进行广告宣传。
121 21 访受〔2021〕X04260018号 来信 沂南县湖头镇青石岭村与蒲汪镇左家庄村交界处,左家庄村某村民、其弟弟是村书记,两人共同租用青石岭土地晒粪,造成污染,湖头镇与蒲汪镇环保人员不予查处,并且还存在病死猪回收问题。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反映的晒粪点位于湖头镇青石岭村东900米,为蒲汪镇左家庄村村民左某双承包湖头镇青石岭村土地,2021年2月开始从事鸡粪晾晒,占地面积约5亩。2021年4月10日,湖头镇政府巡查发现该处晒粪点后,对晾晒粪便进行清理,对土地进行翻耕。左某全为左某双弟弟,2017年11月至今任蒲汪镇左家庄村民大组长,未参与左某双晒粪行为。
2、2021年4月30日,沂南县畜牧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湖头镇政府、蒲汪镇政府现场检查时,晒粪点已清理,有小部分土地未翻耕,地表残留部分粪便。经沂南县畜牧发展中心调查了解,周边区域内出现病死畜禽由养殖户送往镇畜牧部门收集点,集中送往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经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表示两人未从事过病死猪回收业务。
其他 湖头镇政府责令左某双对未翻耕土地进行翻耕,严禁从事非法晾晒行为。
122 21 访受〔2021〕X04270001号 来信 郯城县高峰头镇北张庄村,郯城县南大出口(贾庄村铁路桥)南400米路西的土地被县一名土地承包商承租,合同约定该土地仅用于种植农作物,但该土地承包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为商业用途,欲建设汽车修理厂,易造成土壤污染,目前该土地已经完成围挡建设,地面农作物已清理完毕。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其他 1、反映的地块位于郯城县高峰头镇北张庄村村西、205国道西侧,为北张庄村集体土地,面积约50亩,地类为耕地。原承包者承包后,用于种植树木,为保护树木,在周围设立了围挡。2021年3月份,该地块由郯城街道归义四村村民徐某某承包。
2、2021年4月29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地块种植的树木已被原承包者挖走出售,地面留有树坑,现承包者徐某某打算种植生姜、毛豆,为方便种植正在平整地面,无新建违法情况,不存在建设汽车修理厂和土壤污染的问题。
其他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加强监管。
123 21 访受〔2021〕X04280001号 来信 平邑县卞桥镇岳家村焕亮砖厂东侧化学胶制造厂,无任何环保措施,造成严重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该厂位于卞桥镇岳家村焕亮砖厂东侧,所有人为卞桥镇岳家村人高某,自2021年3月前后不定时生产淀粉胶,无任何手续,无任何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2021年3月30日,卞桥镇政府接到12345举报工单后,立即对其清理取缔,4月7日已将厂房内所有设备及原料清理完成。2021年4月30日,卞桥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设备原料均已彻底清理,厂房闲置,不具备生产条件。
2、企业所有人高某2021年3月29日当选为岳家村党支部委员,任期5年,并非村支部书记。

124 21 访受〔2021〕X04280002号 来信 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东张屯村塑料厂,该厂无手续,当地环保部门庇护,继续生产。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手续) 1、反映的塑料厂为河东区富俊达塑料制品厂,法人代表王某某,租用刘某某厂房。其年产100吨日用塑料制品项目于2019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9月通过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聚乙烯、聚丙烯—搅拌—注塑—检验—成品。
2、2021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太平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
3、经相关部门调查了解,不存在当地环保部门庇护行为。

125 21 访受〔2021〕X04280003号 来信 兰山区李官镇石屯村,三四百棵柏松被砍伐,被村以1.2元每斤售卖;村东湖基本农田被李官镇党委某工作人员流转,农田上建设钢结构大棚。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生态、其他 与第8批次〔2021〕X04150001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李官镇石家屯村北山国家公益林实际为临沂茶芽山文康旅项目(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兰山区李官镇南侧,为省政府批准的山东省2020年第230项重大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李官镇石家屯村北山公益林并非国家公益林,实为区级公益林。根据该文康旅项目建设需要,石家屯村建设旅游驿站、景观平台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原林地按照项目整体规划进行保护性开发,未破坏山体和松树,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2、反映的张某波为李官镇政府工作人员。反映的钢结构大棚为其配偶梁某芝建设的肉牛养殖场,占地9.6亩,于2018年12月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号兰1808003),符合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