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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六批)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六批信访件共计124件。截至5月1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124件中属实104件,不属实20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案件来源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16 访受〔2021〕D04240001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新程路与金锣四路交汇处向北50米路东院内存在一家塑料颗粒厂,加工生产时存在气味;兰山区半程镇山水口村艺新幼儿园北侧道路向西20米南侧巷子内路东存在一家加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难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塑料颗粒厂实为刘某某塑料加工作坊,2021年4月22日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塑料绳破碎,未经环保审批。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建有破碎机1台,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粉尘污染。
2、反映的半程镇山水口村艺新幼儿园北侧加工厂,实为山水口村村民王某租赁的仓库,储存约5吨珍珠棉护条。无加工生产行为。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现场调查,该仓库无生产设施,现场无异味。经随机走访周边3户村民,均反映无异味问题。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6日,半程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刘某某塑料加工作坊予以清理取缔。
2 16 访受〔2021〕D04240002号 来电 郯城县郯东路与郯薛线交汇北大出口,某村民占用此处基本农田建设厂房,厂房对外承包开办养殖场、颗粒厂,造成空气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郯城县郯城街道英城后村村民英某本占用地块,位于郯城县郯东路与郯薛线交汇东北处,面积58.2亩,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年英某本租赁使用该地块,建设4个钢结构大棚。2019年10月,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英某本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建设4个钢结构大棚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39.3万元。
2、反映的养殖场位于英某本租赁区域东邻,为英城后村村民英某军和王某芹所有(非英某本对外转包),占地6亩,建有猪舍,2018年停养至今。2020年4月,英某军和王某芹将该养殖场出租给朱某某,用于塑料分拣和粉碎。该塑料分拣破碎点于2021年3月份被郯城街道办事处取缔。
3、2021年4月25日,郯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因建设垃圾中转站需要,英某本租赁使用的部分土地被郯城街道办事处依法征用,建设的4个钢结构大棚已拆除3个,闲置1个;朱某某塑料分拣破碎点场地遗留有少量废弃塑料。
责令改正 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责令朱某某将遗留的废旧塑料全部清理完毕,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反弹。目前已清理完毕。

3 16 访受〔2021〕D04240003号 来电 沂水县马站镇吴家庄村南侧居民家中粪便、污水均排放至主干道的排水沟内,存在难闻气味,希望给予建设化粪池。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沂水县马站镇吴家庄村距离镇驻地约4公里,该村共完成改厕131户。其中40户使用三格式化粪池,16套小型改厕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覆盖其余91户。化粪池粪污由改厕后续管理服务站定期清运至镇集中储粪点。小型改厕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内粪污经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排污管道排至该村“村村通”道路两侧排水沟,存在异味。
2、2021年4月25日,马站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1套小型改厕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因曝气泵损坏,20日未正常运转,粪污存储于设备中未外排,其余设备正常运转。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吴家庄村井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其他 1、马站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收集排水沟内污水运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污水已完成清理。
2、马站镇政府责成吴家庄村委4月28日前完成小型改厕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曝气泵维修更换,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改厕设备正常运转。
3、马站镇政府责成吴家庄村委建设污水收集池,并配套铺设管网,2021年5月5日前完成。

4 16 访受〔2021〕D04240004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建设村,1、某村民在村西北角开办无名门帘厂,噪声扰民严重,要求取缔。2、某村民在村西北角开办无名毛刷厂,加工剩余边脚料存在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检查:
1、反映的门帘厂实为白沙埠镇建设村村民侯某师经营的门帘加工厂,2020年8月建成投产,主要通过外购纱网、布料经裁切、缝纫工序生产门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此项目属豁免类。现场检查时,该厂因市场原因未生产,现场有缝纫机4台,正常生产时影响轻微。该厂位于居民区内,走访周边4户居民,均反映无噪音问题。
2、反映的无名毛刷厂实为白沙埠镇建设村村民候某利经营的毛刷加工作坊,2019年6月建成投产,主要通过外购铁丝、塑料丝、木柄经人工组装成毛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此项目属豁免类。现场检查时,有4名工人正在进行人工组装,未发现生产设施。年产约100斤塑料丝等下脚料,均由废品收购站收购,无边角料污染问题。

5 16 访受〔2021〕D04240005号 来电 兰陵县鲁城镇刘庄村,该村南侧的基本农田被镇政府某工作人员挖掘破坏,对外售卖沙土,破坏生态。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1年4月25日,经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实地勘察定界,反映的区域位于鲁城镇会宝岭水库南侧环湖路内侧,为尾砂淤积形成的滩涂,土地类型属水库水面,非基本农田。
2、2021年4月21日,鲁城镇政府拟对该区域进行清淤,计划抽吸尾砂后栽种、补种水生植物,正在筹备立项。反映的于姓工作人员为鲁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协调工作。
3、2021年4月25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鲁城镇政府现场检查,兰陵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该区域配置挖掘机和采砂船等设备,用于探明尾砂淤积量,为项目立项提供数据,尚未吸砂作业,无售卖沙土行为,未破坏生态。
其他 2021年4月28日,鲁城镇政府已将初探产生的采坑回填修复,挖掘机和采砂船等设备已运走,待完善各项手续、环保措施后再依法实施清淤项目。 *
6 16 访受〔2021〕D04240006号 来电 1、河东区汤河镇邢家湖村,村西北角两家无名加工厂,喷漆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外排污水,污染环境。2、河东区太平镇亭头村,某村民在村东南角开办无名加工厂,喷漆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外排污水,工业垃圾乱丢弃,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汤河镇邢湖村西北角两家无名加工厂分别为邢某振三轮车加工厂、河东区茂召太阳能配件厂。其中:邢某振三轮车加工厂,负责人邢某振,主要从事三轮车架加工。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现场存在喷漆设备及部分原料、产品,无生产废水,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河东区茂召太阳能配件厂,法人代表邢某召。该厂年产5万套太阳能支架项目于202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带钢—下料—冲孔—压型—焊接—包装—成品,无喷漆工艺,无废水产生。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但其中一条喷塑流水线,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焊接工序产生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区有一定异味。走访周边300米内10户居民,均表示无气味影响。
2、反映的太平街道无名加工厂为临沂市龙腾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位于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东南,法人代表李某某,巩某某为生产厂长。该厂年产6000盏路灯项目于2015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6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钢板—切割下料—折弯—焊接—打磨—喷塑—烘烤—组装电件—成品,无喷漆工序。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太平街道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喷塑粉尘经二级滤芯除尘系统+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焊接、切割、打磨工序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区内存在轻微气味。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及包装废物,外卖废品收购站。太平街道对该厂周边1公里范围进行排查,未发现工业垃圾。该厂周边500米范围共7户居民,经走访均表示该厂无气味刺鼻现象。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机废气、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清理取缔、其他 1、2021年4月25日,汤河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邢某振三轮车加工厂完成清理取缔。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河东区茂召太阳能配件厂喷塑流水线未按照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立案处罚,责令补办环评手续,未取得环评手续前相应工序不得恢复生产,拟处罚款1万元。
3、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太平街道加强监管,确保河东区茂召太阳能配件厂、临沂市龙腾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7 16 访受〔2021〕D04240007号 来电 郯城县马头镇西爱国村门楼向西100米路南废旧模板加工厂,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粉尘、噪声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废旧模板加工厂,位于郯城县马头镇西爱国村西,业主为杜某某,外购废旧模板,经起钉、开模、拼接等工序加工板材,对建筑模板进行再利用。
2、2021年4月25日,郯城县马头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有开模机2台、拼接机1台,开模工序产生粉尘、噪声,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厂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马头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进行了清理取缔,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

8 16 访受〔2021〕D04240008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新村,村中心无名火碱厂,外排污水,使用煤炭加工,污染大气。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火碱厂”实为山东鑫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大店镇新村村南。该企业于202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6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该公司以氧化铝粉为原料,使用电弧炉加热固结,经破碎、对辊、磁选、筛分等工序,生产不同目数的白刚玉。该过程不使用煤炭,无废水产生。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检查,未发现使用煤炭迹象,厂区周边无排水迹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外排废气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9 16 访受〔2021〕D04240009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西汪沟村村主任与他人砍伐村北山松树,开采石头对外售卖,破坏生态。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9批访受[2021]X04150005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2021年4月25日,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调查,反映的位置系平邑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该工程于2014年规划,2014年6月30日取得发改批复,2014年7月4日取得环评审批,2014年7月7日取得用地预审意见,2016年平邑县蒙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始施工。2018年,该工程修建靶场时施工方因违法占用林地及非法采挖石料被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针对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即举报中所述以“排险”名义)存在的违法占用林地及非法采挖石料行为,2019年1月11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平邑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平综执罚字[2018]921号),责令两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金6.602万元,罚款已于2019年8月1日缴纳。2020年7月3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平邑县蒙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采挖石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平综执罚字[2018]第370号),责令停止开采,并没收违法所得64.0446万元,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下达后,该公司拒不履行,经催告无果,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4月2日将该案移交平邑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反映西汪沟村村主任裴某武伐树、采石头售卖行为不属实。
其他
10 16 访受〔2021〕D04240010号 来电 兰山区临西五路与启阳路交汇处东北角水果市场内粉碎玻璃瓶的无名工厂,每天加工过程中噪声扰民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粉碎玻璃瓶的无名工厂实为银雀山街道水果市场东北角的废旧啤酒瓶收购点,距离最近的居民区台北新城约400米。该啤酒瓶收购点于2020年3月开始收购废旧啤酒瓶破碎后售卖。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收购点无酒瓶粉碎设备,有3人正在使用铁锤对酒瓶进行破碎,产生噪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银雀山街道要求该收购点立即停止破碎酒瓶。该业主立即停止并表示以后不再破碎。
11 16 访受〔2021〕D04240011号 来电 沂南县岸堤镇西家峪村,村主任将该村南山处耕地及村东侧的耕地挖掘后将沙进行售卖。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14批次访受〔2021〕D04220068号并案处理。
1、2018年9月,岸堤镇徐家峪村党支部书记徐某勤任职期间,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由岸堤镇政府拨款对该村南乡间破损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平整路基。对南侧边坡进行降坡施工,平整出的渣土全部用于低洼处路基填筑;对降坡地带边坡使用黏土进行恢复。施工时,对平整涉及农户进行了地上附着物补偿,无私自将村南侧耕地内沙土进行售卖行为。
2、2021年4月23日,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会同岸堤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岸堤镇徐家峪村村南侧土地已种植果树、杨树等经济林木,现场土地耕种条件较好,无生态破坏现象。
其他 岸堤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严禁非法挖掘破坏耕地行为。 *
12 16 访受〔2021〕D04240012号 来电 费县薛庄镇白马峪村二组,村南侧强鑫机械厂,工厂为招商引资扶持的项目,一直未进行环评材料的审批,导致该厂无环评手续,2021年4月23日,费县环保局口头要求其三天内拆除全部设备并清除,其表示时间较短,无法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办理环评手续。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其他 1、反映的为费县强鑫机械厂,位于薛庄镇白马峪二组南500米,负责人韩某波。以废旧钢材为原料生产机械零部件,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在第14批信访办理过程中,薛庄镇政府按照“两端三清”标准对其清理取缔,要求该企业于3至5日内完成拆除。2021年4月28日,该厂已完成设备拆除工作。
2、2021年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薛庄镇政府现场核查,在未办理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韩某波于2020年12月在该村南侧私自建设机械厂。根据《临沂市铸造行业工艺装备及生态环境准入标准》中,规定“新建铸造项目必须在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工业园区或铸造小镇(区)内建设”,该项目不符合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等手续。薛庄镇政府从未与韩某波签订过招商引资协议,该项目不属于招商引资扶持项目。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该厂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物料清理工作。
13 16 访受〔2021〕D04240013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街道东付家屯村北侧电泳加工厂,该工厂随意将污水排放至耕地内,造成水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电泳加工厂位于相公街道付家屯村,负责人刘某某,从事五金工具抛光、电泳。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相公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现场存有生产设备及产品,生产废水外排至厂区北侧林地。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北侧林地外排水质、地下水及土壤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地下水质量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清理取缔 1、2021年4月25日,相公街道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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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6 访受〔2021〕D04240014号 来电 兰山区李官镇玫瑰湖社区大完沂村,某村民将鸡粪倾倒至大完沂村的耕地内,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15批次访受〔2021〕D04230059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鸡粪倾倒复垦地实际为李官镇大完沂村村民史某某承包的大完沂村55.1亩的土地(承包合同2017年12月至2047年12月),从事桃树等经济作物种植,距离居民区1.5公里。2020年11月史某某购买山东集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约1000吨鸡粪进行沤肥用于土地施肥。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李官镇政府现场检查时,鸡粪已覆盖,但有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4日,李官镇人民政府要求该业主2021年5月1日前对鸡粪进行妥善处置,防止气味扰民。
15 16 访受〔2021〕D04240015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小城后村村委向南100米再向东100米两个蓝色铁门院内存在加工废旧电池的作坊,随意排放电瓶内的液态,污染地面。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加工废旧电池的作坊实为兰山经济开发区小城后村的临沂市赛迪电动车厂,2019年8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刘某涛。主要通过外购成品电动车车架、电瓶和车轮等配件,人工组装电动车,无电瓶加工工序及维修设备。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无随意排放电瓶废液问题。
16 16 访受〔2021〕D04240016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镇驻地大将军陶瓷、宏都陶瓷,环保部门检查时,使用天然气,检查完毕后改用水煤浆,不符合环保要求。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其他 1、反映的大将军陶瓷、宏都陶瓷,实为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均位于郯城县李庄镇驻地南,分别建有4条和3条建筑陶瓷生产线,环保手续均齐全,窑炉工序均全部燃用天然气。该公司窑炉废气和干燥塔废气经脱硫脱销、除尘后排放,排放口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查阅近3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2、反映的水煤浆炉,为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2号和3号线干燥塔工序、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1号和2号干燥塔工序的配套设施。2021年4月24日凌晨3时、4月2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进行明查暗访,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2号和3号线干燥塔工序,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1号和2号干燥塔工序,均燃用天然气,没有检查完毕后改用水煤浆炉的问题。
3、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1号和4号线干燥塔工序、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3号线干燥塔工序燃用兰炭,不符合临沂市工信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严格落实临沂市建陶企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的通知》要求。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两家建陶企业停止燃用兰炭。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1号和4号线干燥塔工序、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3号线均已改为燃用天然气。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明查暗访和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两家建陶企业巡查力度,确保《关于严格落实临沂市建陶企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的通知》执行到位。

17 16 访受〔2021〕D04240017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南邱庄村西北方向存在三家养鸭厂,随意将污水排放至村北侧的河道内,造成水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三家养鸭厂位于南邱庄村西北方向约1000米处,距离村北侧的无名河沟约500米,属于非禁养区,负责人分别为王某、邵某某、刘某某,其中:王某养鸭场,存栏规模1万只,为规模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16立方米的沉淀池,2021年4月17日出栏后尚未补栏;邵某某养鸭场,建有养鸭棚3个,存栏规模约2万只,为规模养殖场,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3处分别为90、23、30立方米的沉淀池,2021年4月23日出栏后尚未补栏;刘某某养鸭场,建有养殖棚2个,存栏规模约2万只,为规模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1处约90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2021年1月份出栏后尚未补栏。
2、2021年4月25日,大仲村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3家养殖场均存在沉淀池覆盖不完善、部分粪污外排到棚舍周边现象,未发现粪污排入村北无名河沟迹象,在该河沟内也未发现养殖粪污痕迹。该河沟内水量较少,无径流,存有部分垃圾、秸秆,水质较差。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邵某某养殖场内水井采样检测,氨氮、氯化物、氟化物等6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5日,大仲村镇政府责令王某、邵某某养鸭场清理外排粪污,已完成。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3家完善沉淀池覆盖,王某、刘某某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3、大仲村政府组织对南邱庄村北无名河沟进行清理,5月10日前完成。

18 16 访受〔2021〕D04240018号 来电 费县朱田镇大王庄村,某村民在村东200米桥北侧养殖鱼,污染水资源,要求予以拆除。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八批访受〔2021〕D04160022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鱼塘位于费县朱田镇大王庄村跨库桥北侧500米。2002年1月由费城街道办事处北石岗村村民李某俊承包,2016年3月转租给张某某。该鱼塘主要用于垂钓鱼养殖,养殖滤食性自然生长类鱼种。
2、2021年4月17日,费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该鱼塘属自然养殖,未发现存有养殖饲料及投喂设备。执法人员通过调取李某俊自行安装的现场监控,未发现投喂饲料行为。
3、鱼塘面积约14亩,东、西、北三面为陆地,南面为约4米宽的土堤,四周封闭,与其他水面相隔,不存在污染水资源的情形,无需拆除。
其他
19 16 访受〔2021〕D04240019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西单村万厚板材厂,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气味,使用老旧的环保设备,污染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八批访受〔2021〕D04160128号并案处理。
1、 反映的万厚板材厂位于探沂镇西禅村西,负责人刘某安。该厂年产2.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17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7月完成环保验收。项目热压、涂胶工序废气采用光氧催化装置处理,锯边工序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探沂镇政府现场调查,项目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检测,结果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探沂镇政府再次现场检查。该厂3台UV光氧净化器分别于2018年8月、2019年7月、2021年3月购置安装,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于2018年8月购置安装,均正常使用。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加大对企业巡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0 16 访受〔2021〕D04240020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西安庄村,村东侧粉碎玻璃无名工厂,每天夜间加工,扬尘严重,噪音扰民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无名玻璃粉碎厂实为兰山区义堂镇西安庄村村东南约300米的玻璃粉碎厂,2019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通过外购玻璃经粉碎、筛选、出料等工序生产玻璃沫。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其粉碎、筛选工序均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 关停取缔 义堂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6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21 16 访受〔2021〕D04240021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丰赤草坡村,该村多位村民加工兔毛将污水直接排放至水沟内,导致水被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对丰赤草坡村全面排查,未发现兔毛加工作坊。该村周边有2条沟渠,水质均感官较清,未发现加工兔毛污水排入水沟现象。走访该村20名群众,均表示无兔毛加工及兔毛加工污水外排现象。
22 16 访受〔2021〕D04240022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325国道老收费站北侧金鲁商混站,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要求拆除或停工。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无环评) 与第10批访受〔2021〕D04180042号、访受〔2021〕D04180061号,第11批访受〔2021〕D04190098号,第十二批访受〔2021〕D04200033号,第13批访受〔2021〕D04210013号,第15批访受〔2021〕D04230053号并案处理。
1、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村东南约500米,法人代表李某某,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临时拌合站。受工程项目方委托,生产供应混凝土至2022年3月,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2021年3月,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开始施工,项目已办理环评(临环发〔2016〕40号),计划工期2年,预计2022年10月份完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时拌合站作为该工程临时配套项目,待工程完成后及时拆除。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原料密闭大棚,安装棚顶喷淋设备,拌合罐罐顶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厂区地面已硬化,出入口设置龙门洗车机。厂区运输车辆进出频繁,易产生噪声、扬尘污染。距离最近村居约500米,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其他 板泉镇政府、莒南县公路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重复3件计1件
23 16 访受〔2021〕D04240023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王庄子村南侧无名废铁加工厂,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无名废铁加工厂实为兰山区兆鸿废旧物资回收站,位于兰山区半程镇王庄子村南,距离居民区约100米,主要将废旧金属通过挤压成块进行外卖,无破碎加工。2010年6月建成投产,同月完成环保登记备案。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回收站建有2台挤压机,正常生产,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噪声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经询问该负责人并走访周边2位住户,反映其在夜间装卸及挤压过程中存在噪声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半程镇政府要求该经营点于白天进行装卸及挤压,减少扰民。目前已整改完成。
24 16 访受〔2021〕D04240024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西西蒋村,村北侧汇通汽贸向北300米右侧的无名工厂,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工厂实为兰山区方城镇西西蒋村北侧的脲醛胶加工作坊,主要通过外购甲醛、尿素加水混合搅拌加热,年产2000吨脲醛胶。于2021年4月初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脲醛胶加工作坊正常生产,搅拌工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异味。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6日,方城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25 16 访受〔2021〕D04240025号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李家埠村,该村李家埠加油站向北20米无名拆车厂,将拆卸的物品随意放置,污染环境;该村西南方向宏安食品厂,随意排放污水。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拆车厂实为废品收购点,位于石莲子镇李家埠加油站向北20米,业主李某某,占地面积约1亩。主要收购废铁,分拣后外卖。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石莲子镇政府现场核查,现场有三轮车、农用车等废车架,无机动车拆解行为。废品大部分放在院内,少部分放在院门口路边,无覆盖等措施,易产生扬尘。
2、莒南县宏安水果加工厂位于石莲子镇李家埠村西南,负责人为李某某。该公司于201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通过原莒南县环境保护局验收,2020年4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该厂建有黄桃加工生产线和草莓加工生产线各1条,主要以时令水果为原料,季节性生产。该厂于2021年4月16日启动今年的草莓生产计划,新鲜草莓经人工去蒂、水洗、速冻工序生产草莓半成品。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0m³/d,采用厌氧+缺氧+好氧工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后外排至厂西灌溉一干渠中,最终在临沂市河东区进入葛沟干渠。受生产量和订单影响,废水为间歇性不规律外排。废水外排口已安装有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石莲子镇政府现场核查,企业未排水,调阅2021年4月16日以来历史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对照日排水量和产量,勘查周围环境,未发现污水偷排迹象。
其他 1、石莲子镇政府督促李某某立即清理院外堆放的废品,目前已清理完毕。
2、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莒南县宏安水果加工厂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待企业排水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水质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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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16 访受〔2021〕D04240026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某村民外排污水至村东侧河道内,某村支部委员在村东侧耕地内建设厂房,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要求拆除。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村民赵某宝在村内自家院内从事挂面加工,面粉经预处理、压制、切条、晾干工序成品外售,不产生废水,属家庭作坊。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
2、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支部委员赵某山在村东从事木梳加工项目,主要以木材为原料,经开齿、打磨、喷漆等工序生产木梳工艺品,喷漆过程中有气味产生。该项目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板泉镇政府对赵某山木梳加工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2021年5月8日前完成。
27 16 访受〔2021〕D04240027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南新庄村东北方向无名五金加工作坊,该作坊随意将酸洗水排放至地下,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无名五金加工厂为河东区响亮户外制品厂,位于汤河镇南新庄村东北,法人代表李某某。该厂年产8万套电动车架、10万套帐篷项目于2018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钢管—切割(切割机)—钻眼—冲孔—焊接—脱脂—水洗—酸洗—水洗—磷化—喷粉—固化—组装—成品。酸洗、水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水解酸化+MBR膜)处理后循环利用。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因行情处于淡季暂未生产。无废水外排迹象,未发现地下灌注、暗管排污等行为。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地下水pH值、氨氮、亚硝酸盐等22项指标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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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6 访受〔2021〕D04240028号 来电 平邑县临涧镇下洼社区,社区内脏乱差,存在大量木柴,腐烂后散发刺鼻气味。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5日,临涧镇政府现场调查,临涧镇下洼社区多处堆放木柴,约有5吨,堆放有一年时间,腐烂后散发气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临涧镇政府责成下洼村对木柴进行清理,并加强社区卫生保洁。目前已清理完成。
29 16 访受〔2021〕D04240029号 来电 沂水县马站镇武家庄村,该村厕所改造已安装化粪池,但未投入使用,将粪便及污水排放至排水沟内。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16批访受〔2021〕D04240003号并案处理。
1、群众反映的“沂水县马站镇武家庄村”实为吴家庄村。该村共完成改厕131户,其中40户使用三格式化粪池,16套小型改厕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覆盖其余91户。化粪池粪污由改厕后续管理服务站定期清运至镇集中储粪点。小型改厕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内粪污经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排污管道排至该村“村村通”道路两侧排水沟,存在异味。
2、2021年4月25日,马站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1套小型改厕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因曝气泵损坏,20日未正常运转,粪污存储于设备中未外排,其余设备正常运转。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吴家庄村井水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其他 1、马站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收集排水沟内污水运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污水已完成清理。
2、马站镇政府责成吴家庄村委4月28日前完成小型改厕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曝气泵维修更换,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改厕设备正常运转。
3、马站镇政府责成吴家庄村委建设污水收集池,并配套铺设管网,2021年5月5日前完成。

30 16 访受〔2021〕D04240030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南新庄村,村支部书记在村南侧私自挖掘、贩卖沙石,破坏生态。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25日,河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河东区公安分局、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汤河镇南新庄村南侧有1处鱼塘,面积约15亩。鱼塘内存放部分沙料,其它位置未发现私自挖掘沙石现象。经调查,根据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南新庄村两委人员通过会议研究,批准承包人张某某于2020年1月至5月对该鱼塘进行清淤、护坡,产生的沙料全部存放在鱼塘内,未进行贩卖。走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共12户,均表示村支部书记王某某不存在私自挖掘、贩卖砂石行为。 *
31 16 访受〔2021〕D04240031号 来电 兰山区通达路与成才路交汇处太子湖花园小区10号楼1单元东南方向安装变压器,运行时存在噪音及辐射,希望给予挪移位置;该小区东侧洪源贵族肥羊烧烤,该店经营时油烟扰民、噪音扰民,随意丢弃垃圾;该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该单元处存在大量垃圾。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辐射、固废污染 2021年4月25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
1、反映的变压器位于兰山街道太子湖花园小区东南角,离最近的居民楼约4米。由原临沂供电公司2003年安装,2009年扩容,承担该社区1至10号楼408户居民的日常生活用电,该变压器2009年7月制造(产品型号ZBW-10型,额定电压10/0.4KV)。根据《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规定,电压在100KV以下的输变电系统豁免管理。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配电室周边噪音和15个点位的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2项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要求。
2、与第7批次访受〔2021〕D04150070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贵族烧烤实为临沂市洪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惟一斋花园小区2号居民楼沿街。2021年4月16日,兰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及噪声排放进行了检测,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油烟排放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规定限值4.88倍(均值3.9mg/m³,限值0.8mg/m³),超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2021年4月22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取油烟在线平台该店整改以来的在线检测数值,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021年4月17日至4月27日,兰山街道办事对该店进行连日巡查,无随意丢弃垃圾现象。
3、反映的该小区10号楼1单元堆放的大量垃圾,实为2021年4月22日以来,小区物业公司清理的约10斤树枝和落叶。
责令改正 1、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临沂市洪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该店已于4月21日完成改造。
2、兰山街道办事处要求太子湖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及时清运垃圾,并加强管理,做好小区保洁。已于4月24日完成清理。

32 16 访受〔2021〕D04240032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朱楼子村,村内多家电机拆解厂,噪声扰民严重,外排油污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涉水污染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对朱楼子村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2家电机拆解厂,分别为朱某力电机拆解厂、朱某达电机拆解厂。2家电机拆解厂均未生产,现场存有部分原料、产品。拆解过程产生噪声,不产生油污,无外排油污迹象。均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清理取缔 1、2021年4月25日,汤河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朱某力电机拆解厂、朱某达电机拆解厂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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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16 访受〔2021〕D04240033号 来电 兰陵县磨山镇东三峰村,某村民在村北侧养殖猪及养殖牛,粪便随意外排;某村民在村北侧养殖猪,随意排放粪便;某村民在村北侧养殖猪,随意排放粪便及污水。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5日,磨山镇政府调查,陈某斗养殖户,位于兰陵县磨山镇东三峰村北约800米,属于非禁养区,存栏生猪16头,羊30只,为养殖专业户,建有200立方米沉淀池,沉淀池无覆盖,院内有晾晒干粪约10平方,无粪水外排;陈某晋养猪户位于村北约500米,为非禁养区,存栏生猪170头,属于养殖专业户,有约2立方米沉淀池,已覆盖,墙外有晾晒干粪约20平方,存在粪水外溢现象;张某某养猪户位于村北约100米,属于非禁养区,存栏生猪3头,为散养户,建有1处沼气池约30立方米,墙外有晾晒干粪约10平方,无粪水外排。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磨山镇政府责令该3家养殖场清理干粪和粪水,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完善沉淀池,加强日常保洁,5月5日前完成。
34 16 访受〔2021〕D04240034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桥头村,村内存在多家电机拆解厂,噪声扰民严重,外排油污严重,燃烧电线,散发刺鼻气味,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涉水、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对桥头村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电机拆解厂,仅发现1家控制器拆解厂,负责人张某,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该厂现场未生产,拆解过程中产生噪声,存在一定气味,未发现外排油污、燃烧电线现象。
清理取缔 1、2021年4月25日,汤河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拆解厂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巡查,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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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16 访受〔2021〕D04240035号 来电 高新区科技大道与双月园路交汇处宝丽凤凰城小区与金盾公寓中间的水沟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反映的宝丽凤凰城与金盾公寓中间的水沟实为余粮沟,2017年通过建设截污设施、河道清淤、建设中水管对河道清水补水等措施进行整治,2019年底通过省住建厅黑臭水体“长制久清”验收,消除黑臭。2021年4月25日,区园区建设办公室现场调查发现,该处水体水质清澈,不存在难闻气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余粮沟凤凰城小区段水体进行取样检测,该处水体达到黑臭水体整治后标准。
36 16 访受〔2021〕D04240036号 来电 平邑县建设路南段朝阳小区,2019年规划进行拆迁,至今未拆迁,该小区周围的小区已拆迁,扬尘严重且噪声扰民严重,污染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2021年4月25日,平邑县住建局现场调查,依据《兴水河片区改造》规划,朝阳小区属于保留建筑,不在拆迁范围。小区南侧、西侧为临时土场,存在大量裸露土方。小区东侧及西南方向为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有噪声污染。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平邑县住建局责令施工单位,12点至14点,22点至次日6点禁止施工。平邑街道办办事处责令辖区社区落实覆盖等抑尘措施,预计2021年4月30日完成。
37 16 访受〔2021〕D04240037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中杨庄村东侧利鑫煤矿经销部内存在拉载猪的车辆,清洗车辆时随意排放污水;该煤矿经销部向北100米路西养牛厂内存在一家洗沙厂,洗沙时排放污水,且将养牛厂院子内的耕地破坏,因督查组检查现已停产。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生态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调查。
1、反映的利鑫煤矿经销部实为汪沟镇中杨庄村东侧停车场,由中杨庄村村民杨某利经营,于2020年12月在停车场内从事生猪运输货车的清洗,日清洗1-2辆。该停车场地面已硬化,日产清洗废水约2-4方,经院内南侧容量为12方的收集池收集后,运至其桃园用于灌溉。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清洗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经随机走访周边3位居民,均反映无随意排放污水,现场排查无清洗废水外排迹象。
2、反映的养牛厂实为临沂利洋畜牧养殖公司,于2020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7月建成后,开始饲养肉牛,目前存栏约400头。厂房所占地隶属于兰山区广利奶牛养殖农民合作社,面积约63亩为设施农用地,于2021年3月19日在汪沟镇政府登记备案,不存在破坏耕地情况。
3、反映的洗沙厂实为临沂利洋畜牧养殖公司内,为硬化养殖场地面建设的机制砂作坊,主要将外购的鹅卵石经粉碎、筛分等工序生产机制砂,于2020年12月建成投产。2021年3月,汪沟镇政府巡查发现其未经环保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扬尘问题,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并非因省级生态环境督察而停产。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其公司内无机制砂生产设施,无原料和产品。

责令改正 1、汪沟镇政府要求杨某利停车场规范处理废水,严禁出现跑冒滴漏问题。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临沂利洋畜牧养殖公司规范肉牛养殖,严禁用于其他建设项目并加强巡查,发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8 16 访受〔2021〕D04240038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毛家村铭伟拔丝厂,噪声扰民严重,外排污水,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涉水污染 1、反映的铭伟拔丝厂实为兰山区白沙埠镇毛家村的临沂荣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法人肖某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00米。主要将外购6.5mm的盘圆线材通过拉丝、冷却、卷丝等工序年产1万吨冷拔线材,拉丝、卷丝工序产生噪声,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17年11月通过环保审批,2018年7月通过验收。
2、2021年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无外排污水。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经走访周边3位居民,均反映无噪音问题。

39 16 访受〔2021〕D04240039号 来电 费县梁邱镇蒋家围村北侧的养猪厂,随意排放污水,造成水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猪厂位于梁邱镇蒋家围村,负责人蒋某某,建有猪舍3间,沉淀池1个(约12立方米),存栏母猪1头、仔猪20头,属非禁养区,为散养户。2021年4月25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梁邱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养猪场周边没有排水沟,无粪污外排迹象。 责令改正 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养殖场设施整改下达指导意见书并要求完善堆粪场等基础设施,已于2021年4月29日完成整改。
40 16 访受〔2021〕D04240040号 来电 沂南县双堠镇石门村,不明人员将村东侧耕地内的沙土私自挖掘、售卖,破坏生态。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017号、第12批〔2021〕D04200104号并案处理。
1、沂南县阳都渔业养殖有限公司(隶属于沂南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现代渔业发展平台项目位于双堠镇石门村朝山西50米。该项目于2020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规划建设养殖车间10448平方米、育苗培育车间7680平方米、水深1.5米的露天鱼塘140000平方米,养殖哲罗鲑、鲟鱼、河鲈、泥鳅等,年产优质水产品50吨。
2、该项目养殖池建设施工过程挖掘旱砂约20万吨。2019年8月29日,双堠镇政府根据河砂资源保护要求,向沂南县政府提出处置申请,2020年4月27日,沂南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该批旱砂由沂南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进行公开拍卖,2020年9月11日,沂南县万科混凝土有限公司成功竞得转运销售权。
3、该项目2020年10月21日开工,因与该村群众存在矛盾纠纷,2020年11月30日停工至今。原挖掘部分为项目规划养鱼池,无需回填。2021年4月21日,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双堠镇政府现场检查,该项目未施工,未发现越界挖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堠镇政府加强对该项目日常巡查监管,严防非法开采河砂问题。
41 16 访受〔2021〕D04240041号 来电 河东区临工路100号冠博国际公司,该公司露天进行生产,存在粉尘,随意丢弃垃圾。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11批访受〔2021〕D04190050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冠博国际工厂为临沂冠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进口粮食报税加工项目于2018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8月1条饲料加工线建成投产,尚未开展环保验收。生产工艺为进口玉米-上料-投料-筛选-粉碎-下料装包。上料、投料、粉碎等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临沂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现场检查,该公司建有1座厂房,生产工序位于厂房内,不存在露天生产情况。上料工序袋式除尘器未密闭,下料工序装包粉尘无组织排放,地面存在明显积尘,未建设检测平台,废原料包装袋露天堆放未及时转运至一般固废储存场所。
3、2021年4月21日-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令临沂冠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善粉尘密闭收集处理措施、建设规范化检测平台及时清运废原料包装袋等一般固废,预计5月20日前完成。
2、2021年4月22日, 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临沂冠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企业拟处罚55万元,对负责人拟处罚11.5625万元。

42 16 访受〔2021〕D04240042号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胡官村,村北侧多家无名工厂,经常散发刺鼻气味。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2021年4月25日,向城镇政府排查发现,向城镇胡官庄村东北约500米废弃厂房内,建有1家小蒜米加工厂和1家小炼油厂。其中:小蒜米加工厂业主张某,建有1条大蒜脱皮生产线,未办理环保、立项、土地等手续,无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异味明显,属于“散乱污”项目。小炼油厂业主刘某某,主要是利用动物尸体进行炼油,建设生产加工设备一套,现场存有少许废料,异味明显,未办理环保、立项、土地等手续,无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25日,向城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2家散乱污项目清理取缔,现已完成。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单位将小炼油厂废料进行无害化处置,现已清运完毕。

43 16 访受〔2021〕D04240043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顺达路工业园内金泰商混站,该商混站加工石子时存在噪音及扬尘。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1、反映的商混站实为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东区分公司,位于九曲街道寇家屯村,法人代表陈某。该公司临沂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于2016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可利用建筑垃圾-喂料机-颚式破碎-除铁器-除土筛-反击破碎-震动回料筛-轻物质处理器-分级筛-再生骨料。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九曲街道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所有工序均于全密闭车间内运行;颚式破碎、除土、反击破碎、振动回料、分级等工序含尘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颚式破碎、反击破碎、震动回料筛等工序产生噪声,采取封闭、减震、隔声和消声等措施降噪。厂区无明显扬尘。未发现加工石子设备及加工迹象。走访该厂附近60米内17名群众,均表示无噪声污染现象。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东区分公司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指标》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九曲街道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44 16 访受〔2021〕D04240044号 来电 莒南县石泉路西段路南,无名废纸打包站,加工过程中,扬尘严重。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废纸打包站”为莒南县亿隆再生资源购销经营部,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十泉路西段南侧,收购废瓦楞纸板、纸箱等废纸品,经切割、挤压、打包后外卖。
2、该收购点建有防雨棚1处和1台地埋式切割、挤压、打包一体设备,切割和挤压工序采取地埋式作业,打包工序在地面进行。经营场所周围建有2.2米高围档,周围100米内无居民、商户,打包过程中产生轻微纸屑和扬尘。
其他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督促业主加强地面清扫保洁,2021年5月3日前完成。
45 16 访受〔2021〕D04240045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前洪瑞村北侧恒宇五金铸造厂,每天生产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噪声扰民。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铸造厂为河东区恒宇五金铸造厂,位于郑旺镇前洪瑞村北侧,法人代表朱某某。该厂年产8000吨小五金机械配件项目于2016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4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熔炼-浇铸-冷却落砂-清砂-钻孔。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现场无明显气味。熔炼、清砂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浇铸、造型废气经活性炭光氧一体机处理后排放;清砂、钻孔工序产生噪声,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降噪。该厂周边200米范围共10户居民,经走访均表示无噪音扰民现象。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废有机废气、有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46 16 访受〔2021〕D04240046号 来电 蒙阴县桃墟镇马店子村东山河道处沙土被不明村民挖掘对外售卖,破坏生态环境,前期已向蒙山派出所报案处罚部分人员,近期再次出现盗采售卖行为,要求查处。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马店子村”实为桃墟镇麻店子村。盗采点位于该村东山麻店子河河道处,盗采沙土约1000立方米,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2、 2020年10月,蒙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随即开展调查,现场查获作案人员2名、作案农用三轮车1辆,因涉案沙土较少,涉案人员不承认非法售卖,自称只用于自建房屋使用,故于2020年10月31日将案件移交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
3、2021年4月25日,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桃墟镇政府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盗采人,但有河沙被盗采的迹象,目前尚未锁定盗采行为人。
1、蒙山派出所与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进行调查,依法进行处置。
2、桃墟镇政府要求该村成立巡逻小组,加强对该河道巡逻,防治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公安与综合执法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巡逻力度,继续增加夜间和不定时巡逻频次,查处各类盗采沙石的违法行为。

47 16 访受〔2021〕D04240047号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刘家官庄村北侧双赢达塑料厂,每天生产塑料、颗粒的过程中,气味难闻,污染空气。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双赢达塑料厂实为临沂双赢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刘家官庄村北,距离最近的居民区500米,法定代表人为王某英。反映的孙某成为该公司监事。主要通过外购聚乙烯原料经加热、吹膜、收卷年产2万吨农用大棚膜。2017年8月通过环保审批,2019年5月通过验收。该企业加热、吹膜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枣园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塑料颗粒生产设施,但车间内存在轻微气味。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外排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经走访周边3户居民,均反映无异味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责令其加强污染治理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48 16 访受〔2021〕D04240048号 来电 郯城县马头镇高大寺村高大寺加油站向南250米路东无名工厂,全天制作板材,油漆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工厂实为郯城县荣幕家具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马头镇高大寺村南,业主为黄某某,以方木为原料,经车圆打磨、打孔、手工涂胶等工序,生产桌椅腿半成品,不生产板材。
2、2021年4月25日,郯城县马头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建有约400平方米厂房,主要设备为3台车圆机、3台打孔机,现场有半成品桌椅腿,无板材,工人正在用毛刷手工刷漆,现场气味刺鼻;生产过程产生粉尘、挥发性有机气体,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厂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马头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进行了清理取缔,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

49 16 访受〔2021〕D04240049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朱家庙村北侧沃安丰肥业厂,每天生产过程中,气味难闻,污染空气。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沃安丰肥业有限公司,位于郑旺镇朱家庙子村西北方向,法人代表李某某。该公司年产4000吨有机肥项目于2013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粉碎-造粒-烘干-筛选。天然气加热、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沉降室+水洗罐处理后排放;搅拌、粉碎、物料传送工序采用密闭设备;粉碎、造粒、烘干工序产生噪声,采用减震、隔音等措施降噪。企业因经营不善于2020年8月停产至今。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无废气产生。现场存有部分原料,无气味难闻现象。调阅该厂用电量清单,显示长期停产。该厂周边500米范围共5户居民,经走访均表示无气味影响。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恢复生产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50 16 访受〔2021〕D04240050号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璇子村,某村民在村东南角养鸡,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朱芦镇璇子村村民张某某在村内东南角自家闲置庭院主屋内建设养鸡场,面积约90平方米,现笼养蛋鸡约960只,采取干清粪方式,为养殖专业户,属于非禁养区。未建设粪场和防雨棚设施,雨污未分流。
2、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莒南县农业农村局、朱芦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张某某将鸡粪转运至村边东南侧空地晾晒,现场有数堆鸡粪堆积,约1立方,有较大恶臭气味,张某某正在清理。
其他 朱芦镇政府督促该户立即清理转运晾晒的鸡粪,建设粪场、防雨棚等设施,完善雨污分流,做到日产日清,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51 16 访受〔2021〕D04240051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方城中学路口向南300米路东固定商贩,随意丢弃垃圾,粉尘较多,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固定商贩为方城镇东亭子村村民王某兰经营的餐饮临时摊点。2021年4月25日,方城镇城管中队进行现场调查,该摊点位于方城镇泉重路与工业一路交汇向东20米的方城中学校门南侧300米处,占地约20平方,主要贩卖小吃、盒饭等,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时间约为5时至14时。现场调查时,无随意丢弃垃圾、粉尘较多污染环境问题。但其违规占道经营,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责令改正 方城镇城管中队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立即改正。2021年4月25日,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该临时摊点。方城镇城管中队将加强巡查与管控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反弹。
52 16 访受〔2021〕D04240052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东南角村村加油站东300米路南山东金大混凝土有限公司,每天夜间20点以后生产,排放污水,噪声污染、粉尘污染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山东金大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八湖镇东南角村郑太线南侧,法人代表王某某。该公司年产混凝土40万方项目于2011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3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沙石、水泥-输送-计量-投料-混合搅拌-出料。
2、2021年4月25日21时,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周边无污水排放迹象。混合搅拌工序及车辆行驶产生噪声,通过厂房密闭、减速慢行等措施降噪;原料存放于密闭大棚内,采取定期洒水、喷淋等措施降尘;原料输送、计量、投料全密闭,产生的粉尘经库顶、储存罐顶部WAM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运输采取篷布覆盖或罐装运输措施,并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减少扬尘产生。厂区无明显扬尘。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无排放污水、噪声污染及粉尘污染现象。
3、2021年4月25日21时,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指标》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八湖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53 16 访受〔2021〕D04240053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泉子沟村,该村村委将村内的山给予售卖进行开采,将山体及树木给予破坏。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位置位于探沂镇泉子沟村西南1公里。2019年4月,探沂镇政府对泉子沟村集体的2021亩荒山及土地进行流转,并二次流转给临沂巨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巨龙山景区,该公司后变更为山东巨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对流转土地正在进行翻耕、田间道路修整及种植果树。为加快巨龙山景区旅游开发,探沂镇政府要求泉子沟村委将旅游路两侧范围内杨树全部采伐,改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及果树。泉子沟村委分5批次办理采伐证,已将村西山374亩杨树进行采伐,并全部改植为果树。
2、2021年4月8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山东巨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其流转的地块内盗采页岩,经核实共约240立方。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盗采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执行相关法律程序。
立案处罚 费县政府责成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沂镇政府加强国土资源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盗采行为。
54 16 访受〔2021〕D04240054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郭家湾村村西万宏五金厂,排放污水,气味刺鼻,造成空气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河东区万宏五金铸造厂,位于郑旺镇郭家湾村西,法人代表郭某某。该厂年产8000吨小五金机械配件项目于2016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4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熔炼-浇注-冷却落砂-清砂。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现场无明显气味。熔炼、清砂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浇铸、造型废气经活性炭光氧一体机处理后排放。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外排污水迹象。机器运转产生噪声,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降噪。该厂周边200米范围共10户居民,经走访均表示未对生活造成影响。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无组织废气、有机废气、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有机化工行业》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55 16 访受〔2021〕D04240055号 来电 郯城县开发区徐大墙村南侧旺侬杀鸡厂,该杀鸡厂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旺侬杀鸡厂实为郯城旺侬禽业有限公司,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建有日屠宰20万只鸡鸭项目,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外购肉鸡毛鸡,经脱毛、屠宰、分割等工序加工成分割品外售。
2、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气浮法+A2O”工艺)预处理后排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厌氧工序产生恶臭,该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密闭,恶臭气体经引风机进入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3、2021年4月25日,郯城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杀鸡过程产生的鸡血和鸡毛当天收集外卖不暂存,污水处理站密闭棚有破损,现场有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维护管理,立即修复污水处理站密闭棚。

56 16 访受〔2021〕D04240056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郭兴庄村,村河道内存在大量污水,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方城镇郭兴庄村河道实为方城镇郭兴庄村村北一自西向东流向的长约2公里的自然水渠,无生态径流汇入,主要用于周边农田灌溉。2021年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对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污水排入迹象,但沟渠两侧有堆积的生活垃圾,约0.2吨。因目前处于枯水期,水渠内垃圾沤积造成水质恶化,水体发白。方城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排水沟现场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水渠水质为V类水,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
责令改正 方城镇政府组织人员立即对堆积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开展专项宣传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4月26日已清理完成。
57 16 访受〔2021〕D04240057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朱家村,该村拆迁时存在大量扬尘,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5日,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郑旺镇政府,对郑旺镇朱家郑旺村拆迁工地进行检查,现场正在拆迁,已采取湿法作业、裸露渣土覆盖、边侧加装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58 16 访受〔2021〕D04240058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三尚庄村,某村民在村东侧大棚内使用天然气、化工原料进行板材加工,造成土壤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
1、反映的板材加工厂为费县尚枢板材厂,位于探沂镇三尚庄村东750米,负责人马某万。该厂以板皮为原料,经涂胶、热压、锯边、砂光等工序制成胶合板,配套建有UV光氧净化器、脉冲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该项目无环评、规划、土地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探沂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板厂生产时使用电加热,未使用天然气。涂胶工序使用脲醛胶,未使用其他化工原料。厂区全部硬化,未造成土壤污染。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9日,探沂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59 16 访受〔2021〕D04240059号 来电 费县薛庄镇沂蒙村西侧一家养兔厂、两家养猪厂,随意排放粪便,污染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3家养殖场位于薛庄镇沂蒙村村北,属非禁养区,负责人分别为乔某某、林某某、郭某某。
1、乔某某养殖场,建有圈舍7间,沼气池1座(约110立方米),存栏母猪7头、仔猪40头、牛12头、兔710只,属养殖专业户;林某某养猪场,建有圈舍5间,存栏生猪11头,属散养户;郭某某养猪场,建有圈舍20间,存栏育肥猪80头、母猪7头,属养殖专业户。
2、2021年4月25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薛庄镇政府现场调查,3家养殖场均无沉淀池、堆粪场,存在粪污随意堆放情况。
责令改正 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3家畜禽养殖场设施整改下达指导意见书,要求完善沉淀池、堆粪场等基础设施并及时清理粪污,已于2021年4月29日完成整改。
60 16 访受〔2021〕D04240060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向阳村,村西北方向金鑫铸造厂,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且噪音扰民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工厂为临沂金鑫铸业有限公司,位于郑旺镇向阳村西北方向,法人代表赵某某。该厂年产6000t工程机械配件项目于201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熔炼-浇铸-浇冒口清理-机加工-人工沾漆-晾干。因经营不善,通过自主验收后停产至今。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无刺鼻性气味和噪音污染。调阅该厂近6个月用电量,显示无生产迹象。该厂周边200米范围内共5户居民,经走访均表示无噪声扰民现象。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61 16 访受〔2021〕D04240061号 来电 兰山区新西外环与大山路交汇处向北200米路东兰山工业园内韩师傅木材厂北侧无名石料厂,露天作业,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处理。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
1、反映的无名石料厂实为石子加工厂,位于兰山经济开发区新西外环与大山路交汇处向北200米路东,周边1公里范围内均无居民,业主刘某,于2021年4月建成投产,主要外购拆迁石料进行破碎加工石子。未经环保审批,不具备审批条件,属“散乱污”项目。因原料供应问题于4月18日停产,存在扬尘问题。
2、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处理的问题。兰山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分别整理2021年以来的全部信访记录,均无反映该处石子厂污染问题的举报。
关停取缔 兰山经济开发区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清理取缔,4月28日完成清理。
62 16 访受〔2021〕D04240062号 来电 平邑县卞桥镇资丘社区东侧鑫亿达木业向东开办的无名木粉加工厂、向西开办的无名木粉加工厂,无环评手续,扬尘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 反映的两家无名木粉加工点分别为刘某、唐某红开办的凌峰木粉厂和天香木粉厂。因两家木粉厂存在粉尘涉爆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卞桥镇政府已于2020年7月责令其自行清理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2020年8月2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卞桥镇政府2021年多次巡查,未发现有复产行为。
2021年4月25日,卞桥镇政府现场调查,该两处木粉厂均为空厂房,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63 16 访受〔2021〕D04240063号 来电 蒙阴县联城镇宋家城子村西侧八里岭耕地内,不明人员以镇领导的名义挖掘砂石,对外售卖,破坏生态环境。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为联城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扩建面积为1628平方米,其中林地39平方米、裸地1589平方米,土地权属联城镇政府。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蒙阴县润蒙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进行公开招标,对全县垃圾中转站进行扩建提升,计划工期30天,联城镇垃圾中转站在此次招标项目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的场地平整由各乡镇负责实施,此次联城镇政府在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对垃圾站西侧较高地势落方时产生较多土石,目前约有1400立方米,因施工作业面较小,落方产生的土石外运至蒙阴新蒙山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暂存,未对外销售,不存在不明人员以镇领导名义挖掘砂石的情况。
2、2021年4月25日,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场地正在实施平整作业,物料已覆盖,场内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场外道路已硬化。
联城镇政府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要求,派出专人进行现场盯靠,防止土方外卖。
64 16 访受〔2021〕D04240064号 来电 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朱府村,村北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正常加工过程中扬尘严重,散发刺鼻气味。一期生产线二楼制胶房南侧的烟囱,未经环保处理,直排污染气体。二期静电除尘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通过暗管排至雨水沟,并使用水泵将雨水沟内的污水,排至厂区外侧竹林旱沟内渗透至地下。每逢下雨,污水沟内的污水直接漫至雨水沟内,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与第15批访受〔2021〕D04230048号并案处理。
1、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坪上镇朱府村,建有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和生态颗粒刨花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2019年12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备案,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和生态颗粒刨花板项目生产工艺一致,为削片-筛分-清洗-配料-预热、蒸煮-施蜡-热磨-施胶-干燥-铺装-预压-横截-热压-抛光、锯边-成品。
3、废水主要是原料清洗废水、热磨工序挤压废水和生活废水,日产生废水10吨左右,已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8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原料清洗工序,不外排。
4、产生废气的工序主要是热能中心、施胶、预压、纤维干燥、横截、热压、抛光、锯边等工序,其中纤维干燥废气及燃生物质废气经SNCR+旋风除尘器+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施胶、预压、热压工序含VOCs废气收集通入热能中心燃烧后,随其他烟气排放;抛光、锯边等工序共配套14套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含粉尘废气处理后分别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5、一期生产线二楼制胶房南侧的烟囱为制胶工序排放口,已建设经喷淋+光氧催化设施。静电除尘过程不产生废水。
6、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现场检查时,企业中密度纤维板项目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外排废水和刺鼻气味的情况。生态颗粒刨花板项目未生产。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废气外排口、厂界无组织粉尘、甲醛等进行检测,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甲醛含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粉尘排放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5 16 访受〔2021〕D04240065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北黄埠村东南角同兴铝业公司,无排污设备夜间私自生产,排放烟雾,气味难闻,随意排放污水,造成污染,市民表示县环保局某工作人员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要求查处停产。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 1、反映的为临沂广兴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张庄镇北黄埠村东南900米,负责人高某某,主要以废铝为原料加工生产铝棒。该公司年产10万吨国标铝棒项目于2019年2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5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8月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环境管理台账齐全。生产工艺为原辅料-熔化-浇铸-锯切修整,建有2台25t/h燃气反射炉。废气主要为熔化、扒渣、炒灰等工序废气,熔化和扒渣废气经沉降室+冷却塔+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炒灰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为冷却水和碱喷淋液,循环利用不外排。
2、该企业全天生产,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会同张庄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冷却塔周边水蒸气较大,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无污水外排迹象。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3、沂南县张庄镇北黄埠村为原沂南县环境保护局帮扶村,该局朱某某和高某某于2016年6月至2018年底在该村任职“第一书记”,为了带动群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帮助协调该村与临沂广兴铝业有限公司洽谈招商引资、企业建设等事宜。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该企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开展执法帮扶检查,不存在群众反映的“存在利益关系”问题。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张庄镇政府加强该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66 16 访受〔2021〕D04240066号 来电 沂水县杨庄镇北垛庄村,某村民在村东加工塑料的无名工厂,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外排污水。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群众反映“无名工厂”位于杨庄镇北垛庄村村东,该处院落归该村村民庄某录所有。杨庄镇四官庄村村民郝某某租用此场地建设的塑料片分离加工项目,建有1条生产线,于2021年2月8日投入生产。该项目以直径约2厘米的带纸塑料碎片为原料,经过水洗、甩干、风选工序分离塑料片和纸,无熔化工序,无刺激气味散发,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项目未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1、杨庄镇政府已对该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2、杨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监管,严防“散乱污”项目反弹。

67 16 访受〔2021〕D04240067号 来电 平邑县白彦镇,1、南洞村东山老山顶多家养殖场位于生态线内,无规划养殖手续,粪便露天排放,气味难闻,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村庄地下水;2、李哨村村书记在李哨村东岭水库处养殖,粪便排放至水库内,污染水源。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2021年4月25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调查:
1、白彦镇南洞村东山老山顶有3家养殖场,分别为陈某田养鸭场、曾某秀养猪场和曾某秀养羊场,经平邑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3处养殖场均在现行生态红线内,属于适养区,土地类型为未利用地和部分耕地,未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
陈某田养鸭场存栏肉鸭40000余只,为规模养殖场,建有沉淀池、堆粪场。2018年办理了设施农用地手续。现场检查时有养殖异味,未发现粪便露天排放,污水随意排放迹象。2020年3月,陈某田在其养鸭场西南20米处建设养羊棚1个,不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系违法建筑。
曾某秀养猪场存栏生猪22头,为养殖专业户,不需要办理养殖规划手续。配套建有沉淀池,无堆粪场。现场检查时有养殖异味,未发现粪便露天排放、污水随意排放迹象。
曾某秀养羊场存栏肉羊33只,为散养户,不需要办理养殖规划手续,配套建有堆粪场。现场检查时有养殖异味。未发现粪便露天排放、污水随意排放迹象。
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村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中Ⅲ类地下水质量。
2、李某印系李家哨村原村书记,其养殖场位于适养区,存栏生猪150头,属养殖专业户,配套建有沉淀池和堆粪场,有养殖异味。反映东岭水库实为李家哨村一塘坝,占地约0.5亩,李某印养殖场距该塘坝400余米,未发现粪便污水排放至塘坝内,未造成水源污染。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塘坝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V类限值。
责令整改 2021年4月25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要求4家养殖场定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养殖异味;曾某秀养猪场2021年4月28日前配套建设规范堆粪场,目前已整改完成。
2021年4月25日,白彦镇政府责令陈某田自行拆除违建羊棚。现已拆除完毕。

68 16 访受〔2021〕D04240068号 来电 兰陵县金陵镇金河村,不明人员私自将村西侧的山体进行挖掘,破坏生态。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金陵镇金河村实为苍山街道金河村。2011年7月,金河村村委与卞庄街道柞城村张某某签订《山地承包合同》,将村西侧荒山约20亩土地承包给张某某用于整理、绿化,合同期限为17年。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张某某及其父亲张某对该地块进行了削高填洼,平整土地,未破坏生态。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将部分渣土外运销售,部分渣土用于垫本村村东石塘,涉嫌非法开采。
2021年4月25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处私自挖掘渣土数量和外卖渣土数量进行勘测,预计5月30日前出具结果。
立案处罚 2021年4月25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立案调查,将根据勘测结果决定处罚金额,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69 16 访受〔2021〕D04240069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王家坡子村中心街路北莒南县宝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每天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气味刺鼻,噪声扰民严重,属于散乱污企业,要求三清。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莒南县宝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位于大店镇王家坡子村西北,于2007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因市场行情原因,该公司自建成后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只外购其他厂产品包装后外卖,因此未完成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5月,该公司启用天然气隧道窑,正式投产,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目前该企业已委托第三方进行自主验收。
2、该公司主要以白刚玉、棕刚玉为原料,以糊精为结合剂,毛坯压制成型后进入天然气隧道窑焙烧,经打磨生产不同型号的陶瓷砂轮。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各工序均位于车间内。打磨工序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焙烧工序有轻微气味产生;冲压机位于车间内,产生噪声污染。
4、该公司排气筒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无法开展监测。
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给予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待整改完成后,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同时,责成该公司尽快完成环保自主验收。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强车间密封,及时清扫车间地面积尘,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0 16 访受〔2021〕D04240070号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义和村,某村民在村西侧开办无名椰果加工点,外排污水,污染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地方镇政府现场调查,信访反映地点存在两处椰果加工点,分别为山东椰海源食品有限公司、平邑县金博昊食品厂。
2、山东椰海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为杨某龙,2019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5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0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该企业日均用水量约350立方米,排放废水约300立方米,废水主要为清洗椰纤维废水,按照环评要求该厂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直接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生产废水沉淀后通过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污水私自外排现象。
3、平邑县金博昊食品厂,由许某宝经营。该企业无环评、立项、合法用地等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该厂2021年4月份以来间断性从事椰果加工。现场有泡发、清洗、切割设备1套,椰果原料83袋,椰果成品212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清理取缔 2021年4月25日,地方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平邑县金博昊食品厂自行清理原料、设备、成品。目前已清理完毕。
71 16 访受〔2021〕D04240071号 来电 费县费城街道岔河村火车道北侧三家洗沙厂,使用铁皮围挡挂养殖场牌子,2017年环保督察已停工,现夜间仍私自洗沙,属于散乱污企业,要求拆除并严查保护伞。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平邑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洗砂场,2家位于费城街道岔河村,分别占地2亩,负责人分别为葛某鹏、刘某彬;1家位于平邑县和费县交界处,负责人为刘某斌,占地共约10亩,其中3亩位于费县境内,7亩位于平邑县地方镇利沟村。
1、葛某鹏洗砂场,于2020年底建设,2021年3月被费城街道清理取缔,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城街道于2021年4月25日现场检查,现场有围挡铁皮、废弃洗砂设备及少量砂石料,无生产迹象;刘某彬洗砂场,于2018年初建设,2018年5月被费城街道清理取缔,现为空地。经走访调查,被清理取缔以来,未再洗砂,也未挂养殖场牌子。经费县有关部门调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任何单位或个人存在为该地洗砂场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2、原刘某斌洗沙厂,已于2017年被平邑县地方镇政府清理取缔,并对沉淀池进行平复,后巡查未发现死灰复燃情况,2021年4月25日,地方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核查,该处挂有临沂福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门牌,四周建设围挡,院内已清空,有土堆两处约20方已长满杂草,现场未发现洗沙行为及生产痕迹。
其他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葛某鹏拆除围挡铁皮、废弃设备并转运砂石料,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
72 16 访受〔2021〕D04240072号 来电 蒙阴县桃墟镇红山村村西北石料厂,该厂气味难闻,放炮声音较大,噪声污染严重。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14批次访受〔2021〕D04220012号、访受〔2021〕D04220105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红山村实为蒙阴县桃墟镇洪山村。类某某实为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蒙阴县桃墟镇洪山村九女山矿山修复现场施工负责人。2020年5月,蒙阴县政府授权蒙阴县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村九女山的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2020年8月,通过招投标,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负责实施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2021年4月25日,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墟镇政府调查发现,该项目已于4月20日停止施工,现场未闻到异味,因该项目现已停工,无法确定放炮噪音污染。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桃墟镇政府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严防爆破对周边村民造成影响。
73 16 访受〔2021〕D04240073号 来电 郯城县南外环公路超限检测站郯城站向南200米路东顺发服务站内拆车切割院落,随意丢弃塑料,外排油污,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拆车切割为刘某某车架拆解点,位于郯城县南外环郯城顺发欧曼服务站院内东部。刘某某于2021年3月租赁该院落东部3亩场地,用于车架拆解作业场所,外购汽车车架(发动机已拆除),经气割、分拣、抓机撕扯、压块将车架分解,回收塑料、废铁出售。
2、2021年4月25日,郯城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发现,该车架拆解点地面未硬化,现场存有分拣出来的废旧塑料和废铁随意放置,现场杂乱;对周边进行排查,无油污外排;拆解过程产生粉尘、噪声,露天作业,无污染防治设施。该车架拆解点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车架拆解点进行了清理取缔,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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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16 访受〔2021〕D04240074号 来电 沂南县大庄镇白石埠村村东广汇智能砖机厂,喷漆时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沂南县广汇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大庄镇白石埠村东150米,从事砖机配件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生产工艺:切割-焊接-成品。该配件加工无喷漆工艺,需喷漆的配件由砖机组装生产厂家统一喷涂。建有切割机2台、电焊机8台、钻床1台,切割及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大庄镇政府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厂区内无喷漆设备。走访周边3户群众,均表示无影响。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大庄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待企业复产后及时对废气进行监测。
75 16 访受〔2021〕D04240075号 来电 费县梁邱镇侯家庄村北侧宝珍手套厂,每天生产过程中,排放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宝珍手套厂实为临沂堡珍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梁邱镇侯家庄工业园,法人刘某某。以PVC改性糊树脂、DOPT增塑剂、钙锌稳定剂为原材料,经配料、浸渍、烘干、脱模等工序加工塑PVC防护手套,该项目于2020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组织自主验收。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梁邱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公司全天生产,生产废气主要由配料和烘干工序产生。配料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烘干工序配套建设冷凝器、高压静电除油、皂化除油喷淋和油水分离器,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存在轻微异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于4月2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加大对企业巡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76 16 访受〔2021〕D04240076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戈九路最南段无名工厂,生产时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工厂实为王某某脲醛胶加工作坊,位于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村东3公里处。该作坊主要通过外购甲醛、尿素加水混合搅拌加热年产脲醛胶3000吨。于2020年3月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脲醛胶加工作坊正常生产,搅拌工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异味污染。 关停取缔 义堂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2021年4月26日已完成清理。
77 16 访受〔2021〕D04240077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村书记将两车工业垃圾倾倒至水库内,省督察组已至现场取样,要求尽快恢复水库原貌。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15批访受〔2021〕D04230040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水库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该汪塘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形成于1990年,2001年为方便灌溉蓄水杏花村将其扩大至2000平方米左右。2016年前系村集体公有(土地性质为汪塘),2016年由原大杏花村党支部书记(现任大杏花村支部委员)刘某新承包至今。
2、2019年5月,在经大杏花村村委同意后,刘某新之子刘某利购买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286车、大约8000吨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进行回填,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工业垃圾。
3、2020年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的土壤进行了现场取样,土壤中特征污染物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规定。2021年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该村两名知情村民进行调查询问,两人表示填埋用的物料确实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非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责令改正 汪沟镇政府组织力量于2021年4月18日对该区域进行彻底开挖清理,已于4月25日完成,原汪塘已恢复原貌。共挖出各类土方和建筑垃圾5500余吨。其中土方约
3900余吨(约900吨用于汪沟镇房家村土地平整备耕。约3000余吨用于原汪塘东岸护坡);挖出建筑垃圾1600余吨(约200吨装饰材料外包装等建筑垃圾已委托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完毕)。剩余1400余吨建筑垃圾已全部运至沂南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78 16 访受〔2021〕D04240078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杭头村206国道S路口向东300米路北高压线下蓝色大门院内无名塑料颗粒厂、广告喷漆厂、冲床厂,生产过程中气味难闻,噪音很大,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无名塑料颗粒厂实为穆某某塑料颗粒厂,负责人穆某某,主要以废旧塑料泡沫为原料,通过加热、挤出工序生产塑料颗粒,加热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未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存在气味和噪声污染问题。该厂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反映的广告喷漆厂实为吴某某广告牌加工制作厂,负责人吴某某,以铝合金为原料,通过切割、电焊、喷漆工序制作广告牌。生产时切割工序产生粉尘,喷漆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电焊工序产生焊接烟尘,未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存在气味和噪声污染问题。该厂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3、反映的冲床厂实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辉煌型材拉弯厂,法定代表人姜某某,2018年10月进行环评备案登记。该厂以钢管为原料,通过折弯机对钢管折弯成型,无废气产生、排放。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该厂北侧为空地、西侧为厂房、南侧为道路、东侧为空院,距离最近的住户约300米。经走访周边4名群众,均反映无噪音很大、气味难闻问题。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6日,马厂湖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穆某某塑料颗粒厂、吴某某广告牌加工制作厂完成清理取缔。
79 16 访受〔2021〕D04240079号 来电 临沭县大兴镇山西头村东侧、东南侧、南侧三家养殖场,养鸭户使用火碱给予鸭棚消毒,污水随意排放至水沟内,污染村庄地下水,造成村民无法使用地下水灌溉菜地。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大兴镇山西头村3家养殖场业主分别为何某飞、王某、徐某玲,均位于非禁养区,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其中,规模化养殖场2家,养殖专业户1户。
2、规模化养殖场情况。何某飞养鸭场,位于该村村东350米处,年出栏肉鸭13万只,已建设480立方米的沉淀池,使用含碘消毒剂消毒,未使用火碱。因养殖效益不好,何某飞外出务工,已停养,无养殖粪污外排。王某养鸭场,位于该村村东南200米处,年出栏肉鸭5万只,已建设400立方米的沉淀池,使用84消毒液消毒,未使用火碱。现存栏约7千只,养殖粪污外排至北侧约1米宽的自然沟体。
3、养殖专业户情况。徐某玲养鸭户,位于该村村南400米处,年出栏肉鸭3万只,已建设400立方米的沉淀池,使用84消毒液消毒,未使用火碱。现存栏约7千只,无养殖粪污外排。
4、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何某飞养鸭场、徐某玲养鸭户周边无菜地,王某养鸭场西北为菜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王某养鸭场附近地势较低的水井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主要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王某养鸭场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5万元,责令该养殖户清理外排至水沟的粪污,已于2021年4月26日清理完毕。
2、临沭县综合执法局对何某飞、王某、徐某玲等3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对何某飞处罚款18.25万元,对王某拟处罚款1.936万元,对徐某玲拟处罚款1.122万元,责令何某飞、王某、徐某玲等3人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恢复原种植条件,限期于2021年5月27日前完成。

80 16 访受〔2021〕D04240080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办事处汤庄村村西华营煤炭厂,该厂产生粉尘较多,造成空气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付庄办事处汤庄村实为傅庄街道办事处汤庄村,反映的华营煤炭厂实为临沂华盈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汤庄村正西方向,法定代表人为杜某某,无高姓经营者,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以精煤为原料,通过上料、配比、搅拌工序后生产工业用煤。上料、配比、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煤炭储存及装卸、上料转运、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车间密闭、喷淋、密闭输送通道、地面硬化、车辆冲洗、洒水等措施抑尘。
2、2021年4月25日,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存煤约3万吨,均存储在车间内。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粉尘、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距最近居民区约750米,傅庄街道办事处随机走访周边居民5人,均表示无扬尘。
其他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临沂华盈煤业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1 16 访受〔2021〕D04240081号 来电 1、沂南县蒲汪镇大于家庄村村西侧山上有人开采石材,破坏生态环境。2、沂南县蒲汪镇大于家庄村,村书记在村吉祥饭店东侧100米处基本农田内养猪,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为沂南县蒲汪镇土山破损山体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位于沂南县蒲汪镇大于家庄村土山。自60年代以来,周边村民个人建房开采,造成山体破损比较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重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域。根据《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批复、《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要求,2020年8月,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沂南县蒲汪镇土山破损山体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2020年9月通过专家评审,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2日,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沂南县政府分别予以批复,2021年4月3日动工。
2021年4月25日,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蒲汪镇政府检查时,该项目因进出道路未硬化已停工,现场有削坡平整渣石约1万吨,主要用于坡面及场地平整、沟渠垒砌。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反映无渣土外售情况。
2、反映的为沂南县春雨养猪专业合作社,位于蒲汪镇大于家庄村东200米农业设施用地内,属非禁养区;负责人于某某,自2011年3月起任该村支部书记。建有猪舍7排,现存栏母猪14头,肥猪50头,仔猪100头,属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沉淀池2个和200m3沼气池1个,无储粪场,污水进入沼气池,养猪粪便实现还田利用。沉淀池位于猪圈外的沟旁边。2021年4月25日,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蒲汪镇现场检查时,沟内干涸无水,无粪污外排现象。
其他 1、沂南县政府责成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该治理工程的监管,严禁非法开采行为。
2、蒲汪镇政府责令于某某立即对沉淀池内粪污进行清理,在院内建设沉淀池和储粪场,做好粪污规范处置工作,2021年5月5日前完成。

82 16 访受〔2021〕D04240082号 来电 蒙阴县坦埠镇东河南村村中心路,每天很多大货车经过,尘土飞扬,夜间噪声较大,扰民严重。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东河南村中心路位于东河南村东侧,是蒙阴县广汇建材有限公司大货车运料的必经之路,距离最近住户约20米。
2、2021年4月25日,蒙阴县交通运输局、坦埠镇政府现场调查,发现自东河南村东北角至东河南小区东侧约450米路段为土路,虽然道路定时洒水,但过往的大货车路过时存在扬尘问题。通过走访附近居民了解到,今年以来每天过往大货车约20余辆,存在夜间运输、噪声扰民的情况。
3、蒙阴县广汇建材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5日停止夜间运料。
1、坦埠镇政府协调蒙阴县广汇建材有限公司和东河南村马上对此路段进行硬化。2021年4月25日下午,已开始动工进行路基整理,预计5月25日完工。
2、坦埠镇政府要求蒙阴县广汇建材有限公司每天22时至次日5时停止运料。蒙阴县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对该路段车辆进行跟踪复查,加大对超限超载非法运输车辆,特别是货车运输途中不覆盖或覆盖不完全造成的物料脱落扬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查处到位、管控到位。

83 16 访受〔2021〕D04240083号 来电 郯城县,1、新村银杏开发区丁沟村东侧水泥管件厂,无环评手续,使用沙石散装水泥制造管件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2、郯城县所有乡镇共25个煤球厂,其中20个煤球厂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煤泥随意倾倒,污染土壤,噪声扰民。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土壤污染、其他(无环评) 1、反映的郯城县新村银杏开发区丁沟村东侧水泥管件厂,建有水泥管加工项目,业主为于某,占地约6亩,以砂石、水泥、钢丝为原料,经混料、搅拌、浇筑工序生产水泥管,混料、搅拌工序产生噪声、粉尘;主要设备有航吊4个、搅拌机4台、制管机4台、旋滚机1台、水泥储罐1个、模具100套。2021年4月25日,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无环评手续,露天作业,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2、反映的郯城县所有乡镇煤球厂实为散煤经营网点,目前全县共保留经验收合格的网点28家。郯城县成立工作专班整治散煤经营网点,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散煤经营网点储煤场地全部实现密闭存储,对生产过程中的扬尘落实了地面硬化、喷淋降尘、密闭厂房等措施,并安装摄像头进行可视化实时在线监管。保留下来的28家网点,有17家完善了环评或备案登记手续,有11家正在完善中。2021年4月25日至26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随机抽查8家散煤经营网点,生产车间地面有明显积尘,无煤泥随意倾倒、噪声扰民问题。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7日,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于某水泥管件厂进行清理取缔,切断了生产性用电,因生产设备设施较多且体积较大,去功能化拆除后暂存原地。
2、郯城县散煤经营网点整治专班持续开展整治,督促网点及时清扫车间积尘,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未完善环保手续的网点开展帮扶检查,督促其完善环保手续。


84 16 访受〔2021〕D04240084号 来电 罗庄区高都街道罗程路与南大路交汇向南1000米路西临沂恒伟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该厂从事焊接与喷漆,排放废气,无相关环保设备,噪音扰民,造成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临沂恒伟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该公司以饲料搅拌机半成品(不锈钢板、电机、底座)为原料,通过焊接、组装等工序生产饲料搅拌机,无喷漆工序。生产时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烟尘通过移动式烟气净化除尘设备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70条规定,该公司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2021年4月25日,高都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管理规范,烟气净化设备正常使用,厂区无明显噪音。该公司无喷漆行为,现场无漆桶、喷漆设备,无喷漆痕迹。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标准要求。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60米,高都街道办事处随机走访周边居民5人,均表示无废气、噪音扰民现象。
其他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临沂恒伟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生产时段,防治噪音扰民。
85 16 访受〔2021〕D04240085号 来电 平邑县温水镇汶泗路工业园区内华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夜间炼制羽毛粉,气味刺鼻,不定期排放污水流淌至滨河内,污染环境,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临沂华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温水镇太平庄村村北,法定代表人为王庆高。该公司主要从事羽毛粉加工、销售,生产工艺为高温分解-烘干-筛分-包装入库。该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8月1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
2、该公司生产车间已密闭,高温分解、烘干及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高能电离除臭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杨谢河。
3、2021年4月25日、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联合温水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2次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存在轻微羽毛粉气味,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气筒外排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进行检测,固定源废气检测结果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废水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厂界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厂界臭气浓度为43mg/m3,限值为20mg/m3,超标1.15倍。
经调阅2019年以来的12345环境信访记录,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未接到关于该企业的举报。
其他 1、2021年4月25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要求该公司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并将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跟进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其厂界臭气超标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41.5万元。

86 16 访受〔2021〕D04240086号 来电 1、平邑县铜石镇镇驻地金灿陶瓷有限公司,夜间使用水煤浆,未使用天然气,不符合环保要求。
2、莒南县环保局执法力度比其他县区严格很多,希望全市统一执法标准。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其他 1、临沂金灿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铜石镇和气庄村村西,主要从事内墙砖生产、销售,该公司2017年8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1月通过验收,2020年7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铜石镇政府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窑炉及干燥塔均燃用天然气。原水煤浆炉配套的水煤浆喷嘴、振动筛、除渣机、助燃机风机等设备均已拆除,连接管道已切断。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煤粉、水煤浆等高污染原料,未发现私自使用水煤浆生产现象。
2、根据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建陶行业整合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全市建陶行业需在2020年底前,按照2019年9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建陶企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的通知》(临环发〔2019〕54号)要求,完成整治提升或退出。截至2020年底,主城区34家建陶企业接受补偿政策并退出,全市剩余21家建陶企业按照准入标准要求“燃料全部采用天然气”予以保留。建陶行业整合提升是我市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建陶行业高质量发展而作出的部署和要求。全市建陶企业均按统一标准进行提升改造,不存在执法力度不一的现象。

87 16 访受〔2021〕D04240087号 来电 沂水县圈里乡北相家庄村北侧院落,某村民刘常年养牛,粪便随意堆放,外排污水,气味难闻,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沂水县圈里乡北相家庄村村民刘某同系该村贫困户(残疾人),兄长刘某刚为该村村委委员。刘某同常年居住于该村,于家庭院内养殖肉牛3头,系散养户,粪污随雨水流至院外,牛粪堆于院外墙角,存在异味。 其他 1、圈里乡政府责成刘某同立即清理院外粪污。目前,粪污已清理完成。
2、圈里乡政府责成刘某同于院内配建粪污收集设施,及时清理,杜绝外排。目前,设施配建已完成。
3、圈里乡政府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畜禽养殖管理,保护生态环境。

88 16 访受〔2021〕D04240088号 来电 兰陵县磨山镇镇东侧磨山旺庄蔬菜批发市场堆放大量腐烂蔬菜,造成环境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该件与第五批次访受〔2021〕D04130032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市场为山东鲁南蔬菜产业有限公司,位于磨山镇旺庄西村兰郯线公路北,占地约70亩,主要从事蔬菜购销。2021年4月14日,磨山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市场主要从事白菜购销,不产生污水,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院内水泥地上存有农户卖菜时遗弃的白菜叶约4立方,在市场北侧坑内存有市场从业人员收集后倾倒的白菜叶约15立方,部分已腐败。
2021年4月25日,磨山镇政府检查时,前期倾倒的白菜叶已清理,市场水泥地面上存有农户当天卖菜时遗弃的少量腐败白菜叶,有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磨山镇政府责令鲁南蔬菜产业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督促菜农卖菜后将废弃菜叶及时带走,确保日产日清。
89 16 访受〔2021〕D04240089号 来电 沂南县砖埠镇向阳村中心街向北300米桥头南侧向西处鑫盛动物炼油厂,生产过程中燃烧锅炉气味难闻,厂区外无排污管网,污染环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炼油厂为沂南县鑫盛饲料原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动物性油加工销售。年产3000吨饲料动物油项目于2012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14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3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建有1台2t/h天然气锅炉、1台4t/h生物质锅炉、1座50m³/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生产工艺:动物板油-蒸煮-压榨-成品。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蒸煮废气经冷凝+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冷凝废水和地面清洗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冷凝及厂区绿化,不外排。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砖埠镇政府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产渣工序和废水收集池无废气收集装置,现场有异味;排查周边区域,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锅炉废气和有组织、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沂南县鑫盛饲料原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对产渣工序和废水收集池进行密闭,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拟处罚款2.1万元,2021年5月5日前完成。
90 16 访受〔2021〕D04240090号 来电 郯城县城关镇西关二村杀猪场,该杀猪场噪音扰民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104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屠宰厂实为郯城县实润食品有限公司,占地7亩左右,建有生猪屠宰项目,已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排污许可登记。
2、2021年4月16日,郯城街道办事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待宰区存有8头生猪,粪污清理不及时,待宰区附近有粪污异味。
3、2021年4月17日早4时,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公司正常屠宰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该公司东侧为沿街商铺,西侧、南侧为仓库,北侧为道路。北侧隔路为居民区,距离约60米。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表示无明显异味和噪声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及时冲刷厂区粪污,保持卫生清洁。

91 16 访受〔2021〕D04240091号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东风村村碑向东200米路南门前安装有防洪指示牌的无名工厂,公司注册名称为临沂爱能者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环评手续,夜间喷漆焊接,气味难闻,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临沂爱能者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东风村东侧,法人王某石。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生产,建有机械车床1台,金属卷切设备1台,移动电焊机4台均配套焊烟收集处理设备。于2020年12月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审批条件。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枣园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因行情原因于4月20日停产,现场无喷漆设施及喷漆迹象。 关停取缔 枣园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2021年4月26日已完成清理。
92 16 访受〔2021〕D04240092号 来电 兰陵县尚岩镇白水牛石后村村南206国道北侧,有人筛尾沙,扬尘污染严重。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5日,尚岩镇政府现场调查,反映的筛沙厂位于尚岩镇白水牛石后村村南100米,206国道北侧,业主朱某某,占地约11亩,现场存有2台筛沙设备,未生产,露天堆存约500吨尾砂。该项目未办理环保、立项、土地等相关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项目。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尚岩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筛沙厂清理取缔,现已完成。
93 16 访受〔2021〕D04240093号 来电 沂南县铜井镇336省道铜井段最西端信号灯北侧路西集古轩家具厂,无环评手续,全天喷漆生产,粉尘污染气味难闻,噪声扰民。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其他(无环评) 1、反映的集古轩家具厂位于铜井镇山旺庄村北200米,2015年开始从事家具销售。自2021年1月私自安装木工锯等生产设施,从事红木家具生产加工,无环保手续,生产工艺为切割-组装-打磨-封蜡擦油-成品,无喷漆工艺,切割、打磨产生粉尘,切割过程产生噪声。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铜井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家具加工未生产,无喷漆设备,厂区内有积尘,无异味。经走访3户群众,均反映粉尘及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其他 铜井镇政府责令该家具厂立即停止家具加工,将木工锯等设备予以清理,已于2021年4月28日完成。
94 16 访受〔2021〕D04240094号 来电 兰陵县庄坞镇西沙埠村西沙埠蔬菜批发市场堆放很多腐烂垃圾,气味难闻。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43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鲁南蔬菜批发市场沙埠分场,业主刘某某。4月初开始收购白菜,经统一包装后装车发货。2021年4月13日,庄坞镇政府检查时发现,现场有约3-4立方装车时剔除的菜叶,积存在市场中间水泥地上,部分已腐烂,有异味。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场内水井采样检测,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7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标准。
2021年4月25日,庄坞镇政府再次检查发现,该市场内有垃圾桶,环卫公司定期清运垃圾,农户卖完白菜后将散落的白菜叶装车拉到自家地里,不存在腐烂垃圾,气味难闻现象。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5日,庄坞镇政府责令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督促菜农卖菜后将废弃菜叶及时带走,确保日产日清。
95 16 访受〔2021〕D04240095号 来电 莒南县相邸镇518国道垃圾处理站向南100米莒南县言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夜间加工时存在气味及粉尘,污染空气。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15批访受〔2021〕D04230093号、第16批访受〔2021〕D04240103号并案处理。
1、莒南县王言杰保温材料厂年产4万吨岩棉制品项目位于坊前镇高庄社区,2018年7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2019年2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以玄武岩、矿渣、白云石、炉渣和酚醛树脂为原料,经过热熔化、离心喷丝、集棉、布棉、固化、切割等工序生产岩棉产品。
2、废气主要由热熔化、集棉、固化工序产生。热熔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重力降尘器、喷淋塔、脱硝塔处理后,经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棉工序废气进入板式过滤室-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固化炉废气经引风机进入板式过滤室-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于2021年4月24日自行停产,现场有轻微气味。正常生产时,全天生产,热熔化工序、固化工序等存在无组织废气。待企业复工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4、该企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于2021年4月24日对莒南县王言杰保温材料厂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该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3.6875万元。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责令其对各工序管道、闸阀、接触口等进行维护检修,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
96 16 访受〔2021〕D04240096号 来电 兰山区临西七路与育才四路交汇处角沂馨苑小区老年房1号楼、2号楼、3号楼楼后种植蔬菜,使用粪便浇菜,气味难闻。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沂馨苑小区老年房实为兰山街道角沂社区,内有居民楼31栋,其中B1、B2、B3、B4楼共4栋楼为老年房。4栋老年房楼后南北长约5米、东西长约300米的空地有蔬菜种植情况,均为该社区老年人种植。2021年4月25日,兰山街道现场检查并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使用粪便浇菜情况,无异味问题。 责令改正 1、因私自种菜影响社区街容街貌,兰山街道要求角沂社区通过广播,加强社区环境整治,禁止种植蔬菜。
2、角沂社区督促老年居民于4月30日前自行清理种植的蔬菜。

97 16 访受〔2021〕D04240097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办事处岳旦子村,该村东北方向自建水井内存在油及气味,希望落实具体原因。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付庄办事处岳旦子村实为傅庄街道岳旦子村,该村现有居民643户,人口1834人,自备水井150户左右。据该村村委介绍,2021年4月24日,该村村民张某某向村委反映其家中水井存在油和气味。2021年4月25日,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调查,反映的水井位于张某某厨房内,井口上沿略低于厨房地面,为圆形,直径约30厘米,深约0.5米,底部有直径约10厘米的取水口,水井口附近有部分积水和油状物。张某某称该井深约33米,水泵因近期损坏被拆除。
2、2021年4月25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水井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嗅和味、耗氧量2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要求,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石油类6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要求,硫化物、挥发性酚类2项指标未检出。
3、2021年4月25日,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排查周边1公里内,无涉水工业企业。傅庄街道办事处调查走访该村40户村民,均反映未发现地下水质异常现象,仅有3户反映井水含有少量泥沙;现场察看12户水质情况,均清澈无异味。截至目前,该村只有张某某反映自家水井有油和异味,村委未接到其他村民关于地下水异常的报告。
其他 因发生污染的地下水范围小、时间短、且无特征污染物,未能确定造成污染的原因。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再次对张某某水井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待出,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将密切关注该区域村民自备井水质情况,确保发现异常及时调查处置。
98 16 访受〔2021〕D04240098号 来电 莒南县文疃镇草岭前村村南养鸭厂,排放污水,随意丢弃死亡的鸭子,造成环境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莒南县文疃镇草岭前村村民孙某某在村南约1000米处建有养殖场所1处、占地约5亩。周边为林地、农田,有圈舍2栋、1820平方米,采取网养肉鸭方式,目前已空栏半年,为养殖专业户,属于非禁养区。
2、孙某某养殖场采取水冲粪方式,有沉淀池1处、约13立方米,未建设粪场、防雨棚,雨污未分流,沉淀池内有粪污积存,现场未见病死畜禽和污水外排迹象。日常养殖过程中,病死畜禽全部送文疃镇无害化收集点集中妥善处置。
其他 文疃镇政府督促孙某某养殖户及时清理转运粪污,完善粪场、防雨棚和雨污分流设施,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99 16 访受〔2021〕D04240099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沂河路115号水星家纺,从事电镀加工,排放黄烟,偷排污水,造成污染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30号、访受〔2021〕D04160015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实为山东锐久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115号山东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厂内,其年加工100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项目于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一期建成调试,目前正在开展自主验收。
2、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5条电镀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建设了三套废水处理系统,分别为:处理能力50m³/d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00m³/d含锌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00m³/d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排放黄烟、污水偷排迹象,厂区无明显气味。2021年4月25日再次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2021年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距离最近的住户约400余米,经走访5户群众,均表示无异味。
4、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100 16 访受〔2021〕D04240100号 来电 1、郯城县李庄镇镇驻地大将军陶瓷、宏都陶瓷,环保部门检查时,使用天然气,检查完毕后改用水煤浆,不符合环保要求。2、莒南县环保局执法力度比其他县区严格很多,希望全市统一执法标准。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其他
1、反映的大将军陶瓷、宏都陶瓷,实为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均位于郯城县李庄镇驻地南,分别建有4条和3条建筑陶瓷生产线,环保手续均齐全,窑炉工序均全部燃用天然气。该公司窑炉废气和干燥塔废气经脱硫脱销、除尘后排放,排放口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查阅近3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2、反映的水煤浆炉,为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2号和3号线干燥塔工序、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1号和2号干燥塔工序的配套设施。2021年4月24日凌晨3时、4月2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进行明查暗访,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2号和3号线干燥塔工序,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1号和2号干燥塔工序,均燃用天然气,没有检查完毕后改用水煤浆炉的问题。
3、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1号和4号线干燥塔工序、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3号线干燥塔工序燃用兰炭,不符合临沂市工信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严格落实临沂市建陶企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的通知》要求。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两家建陶企业停止燃用兰炭。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1号和4号线干燥塔工序、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3号线均已改为燃用天然气。
4、根据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建陶行业整合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全市建陶行业需在2020年底前,按照2019年9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建陶企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的通知》(临环发〔2019〕54号)要求,完成整治提升或退出。截至2020年底,主城区34家建陶企业接受补偿政策并退出,全市剩余21家建陶企业按照准入标准要求“燃料全部采用天然气”予以保留。建陶行业整合提升是我市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建陶行业高质量发展而作出的部署和要求。全市建陶企业均按统一标准进行提升改造,不存在执法力度不一的现象。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明查暗访和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两家建陶企业巡查力度,确保《关于严格落实临沂市建陶企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的通知》执行到位。

101 16 访受〔2021〕D04240101号 来电 兰山区新桥镇平顶庄村北侧来安纳木业公司,该公司的废旧木料、胶渣未按照危险废物标准处理,编造危险废物台账,私自使用锅炉燃烧,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3批次访受〔2021〕D04100024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安纳木业实为临沂市兰山区来安纳板材厂,于2018年8月建成投产,主要通过外购木皮单板经涂胶、铺板、冷压等年产1500立方米胶合板。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下胶合板制造需要登记管理的规定,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现场检查时,该板材厂正在整改未生产,其热压、锯边及涂胶工序已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加工生产时使用电锅炉,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现象。
2、该板材厂已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经查阅其登记台账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一致,因其产量较少产生的危险废物量约20KG,尚未进行转运。

102 16 访受〔2021〕D04240102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镇中心路红绿灯路口向南700米路西晨旭静电喷塑厂,该厂排放黑烟,气味刺鼻,造成空气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河东区晨旭五金工具厂,位于八湖镇古沂庄村东北,法人代表魏某某。该公司年加工金属表面静电喷塑200万件项目于2020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开展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外购五金配件-抛丸-喷塑-固化烘干-喷塑件-包装。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抛丸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外排。固化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无刺鼻气味和排放黑烟现象。走访该厂300米范围内10名群众,均表示无排放黑烟、气味刺鼻现象。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机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八湖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103 16 访受〔2021〕D04240103号 来电 莒南县坊前镇相邸开发区518国道中段北侧言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体,灰尘较多,造成空气污染,要求查处取缔。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15批访受〔2021〕D04230093号、第16批访受〔2021〕D04240095号并案处理。
1、莒南县王言杰保温材料厂年产4万吨岩棉制品项目位于坊前镇高庄社区,2018年7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2019年2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以玄武岩、矿渣、白云石、炉渣和酚醛树脂为原料,经过热熔化、离心喷丝、集棉、布棉、固化、切割等工序生产岩棉产品。
2、废气主要由热熔化、集棉、固化工序产生。热熔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重力降尘器、喷淋塔、脱硝塔处理后,经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棉工序废气进入板式过滤室-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固化炉废气经引风机进入板式过滤室-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于2021年4月24日自行停产,现场有轻微气味。正常生产时,热熔化工序、固化工序等存在无组织废气。
4、该企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于2021年4月24日对莒南县王言杰保温材料厂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该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3.6875万元。
其他 待企业复工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重复3件计1件
104 16 访受〔2021〕D04240104号 来电 沂南县大庄镇高家石门村,某村民在村中心街从事电焊喷漆,气味难闻,噪声污染严重。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为单某某砖机模具加工点,为家庭加工作坊,有切割机2台、电焊机3台,无喷漆工艺。2021年3月停工,因扩大生产规模,规范生产条件,准备搬迁改造。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大庄镇政府检查时,该加工作坊已停工,部分设备已清理,院内无喷漆痕迹。经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表示周边无异味,切割过程噪声对生活有一定影响。 其他 大庄镇政府责令该企业做好搬迁改造工作,完善污染治理设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105 16 访受〔2021〕D04240105号 来电 郯城县马头镇梁村采莲湖社区南侧60余亩鱼塘,2013年左右镇政府在此倾倒40万吨以上生活垃圾,污染水质,造成周边水产养殖户受损,村民无法饮用地下水,2019年使用蓝色铁皮围挡,现鱼塘水面仍遍布垃圾,多次反映至相关部门,未处理。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掩埋生活垃圾的鱼塘实际为高速修建取土留下的土坑,位于郯城县梁村村西南,由于马头镇无垃圾中转站,马头镇政府于2013年将此处作为生活垃圾临时暂存点,占地30亩,于2016年7月停止使用。该垃圾暂存点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并非鱼塘。2016年底,马头镇政府对堆积在存放点的原有垃圾进行了清理(共清理约19142.8吨),运送至兰陵垃圾发电厂焚烧处理,并对清理场地覆盖泥土约10公分。2018年,马头镇政府投资10万元用铁皮瓦对垃圾场四周进行全面围挡,安排专人值守严防倾倒垃圾行为。2018年9月,马头镇政府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处土壤土质情况进行检测,土壤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无土质污染现象;2018年9月,马头镇政府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处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共抽取四个点位的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氮和硫酸盐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2、2021年4月25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马头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地块用蓝色铁皮围挡,地面长满杂草无垃圾;在该地块西侧低洼处,因雨水聚集形成小汪塘,水面上有群众丢弃的塑料袋等少量生活垃圾,已被马头镇政府打捞完成;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马头镇政府走访该地块西南约200米处的4家养鱼汪塘,业主均表示未对其养殖造成影响,未造成损失,距离较近马头镇梁村、茅庄村民均饮用自来水,对有自备井的6户村民走访,均表示地下水色度、气味无异常。
其他 郯城县马头镇政府继续对此地块进行严格管理、专人值守,做好环境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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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16 访受〔2021〕D04240106号 来电 高新区罗西办事处贾庄村工业园67号铸造厂(二楼暗门直通铸造厂,铸造厂以齿轮厂作为掩护),该厂环保标准不达标,怀疑存在酸洗水外排,存在安全隐患。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1、反映的铸造厂实为平某某铸造厂,位于高新区罗西街道贾庄村,负责人为平某某,与鑫成齿轮厂相邻。鑫成齿轮厂办公楼1楼东侧有1处过道通往平某某铸造厂,2楼有1扇门通往平某某铸造厂2楼蜡型车间。
2、该厂自2020年6月份开始间歇性生产,主要以废钢边角料为原料,通过电加热、切割、打磨、洗白、晾干工序生产铸造件,酸洗废水来源于洗白工序,自生产以来共产生酸洗废水约12m³,通过MBR膜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存于污水存储池(存储能力约20m³),污水存储池现存水约10m³。2021年4月25日,罗西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厂偷排废水违法行为。该厂无土地、规划、环保审批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5日,罗西街道办事处对平某某铸造厂进行断电。因该厂设备较多,罗西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于5月5日前完成清理取缔和剩余废水处置工作。 *
107 16 访受〔2021〕D04240107号 来电 兰山区李官镇王义庄村村北蒙河桥向东100米左右河道沿线,不明人员在该处填埋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9批次访受〔2021〕D04170102号并案办理。
2021年4月19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反映的不明人员为李官镇许庄村村民高某相,反映的河道为沂蒙路蒙河大桥向东约6亩荒滩。2020年12月,高某相购买的约2000吨新土(非建筑垃圾),用于改善荒滩土质,拟于2021年开春后用于树苗种植,并非直接倾倒于河道。高某相出具与许庄村村委签定的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46年12月31日)。现场堆放的覆盖土未能及时平整,存在扬尘问题。
责令改正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督促当事人调用挖掘机和转运车对该处进行平整,2021年4月20日已完成整改。
108 16 访受〔2021〕D04240108号 来电 沂水县马站镇杨家城子村村西北方向老母猪山,村书记破坏该处山体,对外售卖沙石。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15批访受〔2021〕D04230030号并案处理。
2020年6月17日至6月23日,经马站镇政府协调,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对胶海线(G341)北侧九泉山山脚损毁排水沟进行了整修,对堵塞涵洞进行了疏通(距公路30米范围内),共产生砂土约600立方米,用于胶海线(G341)大中修工程。经调查,该工程与杨家城子村支部书记孙某刚无关,孙某刚无违法挖掘砂石、破坏山体行为。
其他 马站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109 16 访受〔2021〕D04240109号 来电 费县上冶镇古城村,某村民在村内养鸡,排放污水,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养鸡场实为费县化海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上冶镇南头村,距古城村200米,占地60亩。共6家养殖户,分别为费县继某肉鸡养殖场、费县吉某肉鸡养殖场、费县林某龙肉鸡养殖场、费县范某凤养殖场、费县谷某雷肉鸡养殖场、费县曹某肉鸡养殖场,均为规模化养殖场。上述6家肉鸡养殖场共存栏量为26万只,2021年3月,均办理了建设项目环评影响登记表。
2、合作社对各户产生的养殖废水统一进行处理,采用黑膜厌氧发酵池暂存处理后,通过吸污车转运至费县化海农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90立方米/天),处理后用于化海农牧数字生态园蔬菜种植。养殖过程中均使用雾化器喷洒除臭剂除味,产生的鸡粪主要提供给大仲口村的大棚种植户用作肥料,剩余部分交由山东启阳清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3、2021年4月27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上冶镇政府现场调查,养殖场院内存在轻微养殖异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他
110 16 访受〔2021〕D04240110号 来电 沂水县杨庄镇泉富村,村主任、杨庄镇党委政府某工作人员在村西侧开办合鑫建材有限公司,外排污水,噪声扰民严重,要求予以取缔。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噪声污染 1、群众反映的为临沂合鑫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杨庄镇泉富村。该公司年产50000吨石英砂项目,2019年10月取得建设项目备案,202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9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6月完成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备案。该公司自2021年4月2日因无原料供应停产至今。
2、群众反映的“解某勇”为沂水县杨庄镇仁村社区村委委员,“张某江”为沂水县杨庄镇政府工作人员。2019年6月,临沂合鑫建材有限公司成立,解某勇任法人代表;2020年8月,该企业法人变更为牟某建,企业日常管理由解某勇负责。2021年4月26日,沂水县杨庄镇纪委对解某勇和张某江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杨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张某江参与企业管理及入股该企业的行为。
3、临沂合鑫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破碎、筛选、水洗、磁选、脱水,水洗过程中产生的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采取车间密闭隔声、设备减震、加强绿化等降噪处理措施。2021年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周围地下水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该公司距最近的居住户120米。杨庄镇政府工作人员走访企业周围8户村民,均表示企业生产时无噪声污染、无废水外排。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质量。
2、沂水县杨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111 16 访受〔2021〕D04240111号 来电 兰山区枣沟头镇竹子园村村北茂盛毛毯厂,尘土飞扬,造成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1、反映的茂盛毛毡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茂盛毛毡厂,位于枣元镇竹子园村村北700米,法定代表人陈某津。主要通过外购废旧布料、丝绵经开料、梳理、针刺、压制等工序年产200吨针刺棉。2019年4月通过环保审批,2019年7月完成验收。建有梳理机2台、13台针刺机,配套建设了1台脉冲除尘器和3台布袋除尘器。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枣园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车间地面存在积尘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排气筒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厂定期清理地面积尘,保持厂内地面卫生整洁。
112 16 访受〔2021〕X04210010号 来信 兰山区汶泗公路南50米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加工酸化油,酸化油生产的酸水处理不达标,无污水管网,气味难闻,要求查处。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与第7批次访受〔2021〕D04150126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法定代表人为单某某,年回收加工10吨植物油下脚料,2012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临环兰审〔2012〕308号),2013年9月通过验收(临环兰验〔2013〕173号),生产原料通过加温、调pH、分层、分离等工序生产有机肥料。周边附近无工业企业,距离最近的居民区260余米。
2、该企业日产废水200方左右,配套建设日处理废水300方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设有规范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联网。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并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
3、该企业主要废气为恶臭及硫酸雾,配套建设光氧催化+碱喷淋+活性炭污染治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气进行检测,硫酸雾、厂界无组织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经随机走访附近村民,均未反映该企业异味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13 16 访受〔2021〕X04210011号 来信 兰山区农业局中队长包庇化某某等3人非法捕鱼,该人员经常使用大机船、网箱、下绝户网进行非法捕鱼。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26日,兰山区农业农村局、义堂镇政府现场调查:
1、反映的化某国、杜某润、杜某田为鱼商,主要到华东淡水鱼批发市场集中批发后以零售方式销售鲜活鱼类。2020年3月,杜某润等3人投资7万元购买捕鱼网具在义堂镇戈九路与滨河路交汇处祊河水域非法捕鱼。2020年4月,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其清理取缔后,再无非法捕鱼情况。
2、反映的刘某龙,2017年9月至今任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负责保护祊河水域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在日常执法中,对非法捕鱼等行为均依法查处,无包庇行为。

114 16 访受〔2021〕X04220001号 来信 兰山区方城镇前街村东亭子自然村银港板材厂对面临沂景玉春木业有限公司,违规生产化工产品,夜间排放有毒气体,气味刺鼻,造成空气污染,要求查处取缔。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调查:
1、反映的临沂景玉春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方城镇前街村。主要通过外购板皮经铺装、涂胶、预压、热压、砂光、锯边工序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2017年10月通过环保审批,2020年4月通过验收。该企业热压、涂胶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光氧催化+活性炭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粉尘,经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因板皮原料不足未生产。该企业无化工产品生产工序。
2、经全面排查,在该公司南侧100米处发现一脲醛胶加工作坊,业主郭某三,于2021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通过外购的甲醛、尿素加水混合搅拌加热年产5000吨脲醛胶,加热搅拌工序未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存在异味。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1、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临沂景玉春木业有限公司加强治理设施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减少污染排放。
2、2021年4月26日,方城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完成对郭某三脲醛胶加工作坊的清理取缔。

115 16 访受〔2021〕X04220002号 来信 平邑县奥翔驾校练车场西邻,紧邻313省道白庄村砖厂、窦家庄村李姓砖厂、窦家庄村窦姓砖厂,无生产车间,场地无硬化,原料未覆盖,噪音扰民,造成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3家砖厂分别为平邑县瑞鑫空心砖厂、平邑县金林预制品厂和窦家庄村窦某勇空心砖厂,均从事水泥预制品加工销售。生产时有扬尘及噪声。均无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无合法用地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021年4月25日,平邑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3处企业均未生产,物料覆盖不完全,地面有积尘。
清理取缔 2021年4月25日,平邑街道办事处责令3家企业前自行清理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已于4月29日清理完毕。
116 16 访受〔2021〕X04220003号 来信 河东区八湖镇窦家岭村东北角临沂丰资源食品有限公司院内第二道门左邻一处辣椒生产作坊,排放多种化学产品及盐水,造成作物绝产,要求查处关停。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加工厂为临沂市鸿翠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八湖镇窦家岭村东北侧,法人代表杨某某,租用临沂丰资源食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生产工艺为外购辣椒-清洗-腌制-包装-成品。仅使用盐水腌制,不使用化学产品。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废水依托临沂丰资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间歇排放。临沂丰资源食品有限公司自2021年4月初已停产。
2、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临沂市鸿翠食品有限公司未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暂未排水。厂区南侧沟渠存有之前处理后外排废水。走访该厂200米范围内10名种植户,均表示无农作物绝产或减产现象。
3、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沂市鸿翠食品有限公司外排入沟渠水质进行检测,结果为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
其他 2021年4月28日,临沂市鸿翠食品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



117 16 访受〔2021〕X04220004号 来信 兰山区枣园镇陶庄小区对面沂蒙路东破旧厂房内有家塑料袋生产厂,排放污水和黑烟,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要求查处取缔。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5日,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枣园镇政府现场调查。
反映的兰山区枣园镇陶庄小区对面沂蒙路破旧厂房实为枣园镇陶庄村的15座还建民房。经逐家排查,15座民房内均无生产设施,无塑料类生产企业,仅有1家铅笔手工分装作坊(业主李某亮),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水和大气污染问题。随机走访周边7位住户,均表示无生产塑料袋企业及污水和异味问题。

118 16 访受〔2021〕X04220005号 来信 高新区科创有限公司内明华精密铸造厂,该厂污染严重,2019年该处已被市环保局联合执法查处关停,现私自加工生产,希望给予查处。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1、反映的明华精密铸造厂实为临沂明华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以不锈钢为原料,经蜡膜制造-砂壳制作-脱蜡-型壳焙烧-熔炼、浇注-震壳、切割-抛丸-打磨-铸件后处理等工序生产精密铸件。该公司年产1000吨精密铸件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制壳、震壳、切割、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熔炼、浇注工序产生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静置桶、脱蜡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光氧催化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电炉、脱蜡、抛丸、打磨等主要产污环节未生产,不具备检测条件,车间内地面有部分积尘。该公司2021年4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经调取该公司2021年4月17日的自行检测报告,壳形制作、抛丸、熔炼浇注工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熔炼浇注工序排气筒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要求;厂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要求。
3、该公司因自身经营原因于2019年7月至10月停产,无“被市环保局联合执法查处关停,现私自加工生产”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并要求临沂明华管业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保持车间地面清洁,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19 16 访受〔2021〕X04230002号 来信 平邑县仲村镇汇源花生油厂后方向西通往田地的存在散装水泥灌装加工点,灌装水泥时存在扬尘,影响附近农作物生长,导致农作物减产。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位置位于平邑县仲村镇林合村,经仲村镇政府走访了解,林合村村民张某国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在此使用散装水泥加工商砼。2016年6月后因经营不善停产至今。该加工点未办理环评、用地等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021年4月25日,仲村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无人值守,现场有砼浆罐一座,无散装水泥及商砼,未发现生产痕迹。附近未发现有扬尘,周围农作物生长良好,未发现农作物减产。 经走访周边6户居住群众,均反映该散装水泥加工点自2016年6月以来未生产,平时未发现有扬尘,未对周围农作物产生不良影响。
2021年4月25日,仲村镇政府组织对该加工点砼浆罐拆除完毕。
120 16 访受〔2021〕X04230003号 来信 兰山区半程镇后南庄村存在一家篷布厂,无环保手续,加工时噪音扰民,占用农田进行建设。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其他、噪声污染 1、反映的无名篷布厂实为薛某某篷布加工作坊,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后南庄村西100米处,于2010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将半成品篷布经热切、缝纫、打包工序加工篷布,于2018年10月进行环境影响备案登记。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半程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篷布加工作坊正常生产,存在异味及噪声。同时发现其存在热切工序不适用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规划限制,该区域不具备此类项目的审批条件。
2、该篷布厂占地1.63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无占用农田情况。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依法于2021年4月26日对其备案登记予以撤销。
2、半程镇政府要求其自行搬迁至符合审批条件的区域完善手续后方可投产。该业主已于4月26日自行清理完毕。

121 16 访受〔2021〕X04230004号 来信 罗庄区沂州陶瓷厂、坤宇陶瓷厂等企业违法使用煤浆加工生产,按照临沂市政府要求应使用双气加工生产。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罗庄区目前共有9家建陶企业。其中傅庄街道7家(临沂东宇建陶有限公司、临沂东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临沂顺辉建陶有限公司、临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临沂市连顺建陶有限公司、临沂坤宇建陶有限公司、临沂朗宇建陶有限公司),褚墩镇1家(临沂市罗庄区家兴建陶厂),沂堂镇1家(山东华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9家企业均正常生产(其中,8家企业燃煤附属设施和煤浆制浆设施均已拆除,另外1家为山东华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部分燃煤附属设施、煤浆制浆设施未拆除),窑炉和干燥塔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原料库内均无煤炭存储,干燥塔热风炉周边均无残留煤渣,均无喷粉、喷煤痕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使用水煤浆作为燃料的痕迹。
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再次现场检查,山东华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部分燃煤附属设施、煤浆制浆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9家企业均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使用水煤浆作为燃料的痕迹。

122 16 访受〔2021〕X04230005号 来信 沂水县程宇陶瓷厂违法使用煤浆加工生产,按照临沂市政府要求应使用双气加工生产。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陶瓷厂实为临沂金海汇陶瓷有限公司,自2016年3月起,转租给临沂程宇陶瓷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临沂金海汇陶瓷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档内装饰砖、地砖项目于2010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分四期建设,一期工程日产2.5万平方米内装饰砖、地砖生产线,2012年8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原临沂市环保局于2015年5月出具该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档内装饰砖、地砖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二期工程日产2.5万平方米生产线,2015年1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三期、四期未建设。公司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关于违法使用煤浆加工生产问题。按照临沂市政府要求,全市现有建陶企业燃料全部采用天然气,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提升或退出。该公司于2019年7月停产进行煤改气提升改造,2019年11月完成。提升改造完成后干燥塔和窑炉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进行生产。该公司原煤浆车间和原煤棚已作为成品仓库使用,煤浆磨及喂料设备已于2020年6月拆除。干燥塔原燃煤工序及原料上料机均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并与市生态环境局和沂水县分局联网。该公司分别在一期干燥塔、二期干燥塔、窑炉(一期、二期窑炉共用1根排气筒)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3、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调阅该企业2021年1月至4月废气在线数据,无日均值超标数据。经排查企业厂区,没有发现使用煤浆加工生产迹象。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许家湖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导,确保企业燃料采用天然气。

123 16 访受〔2021〕X04230006号 来信 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东侧汇丰加油站违法在基本农田上建设停车场,该停车场存在噪音及扬尘,希望取缔该停车场。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074号、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44号、第12批次访受[2021]访受〔2021〕X04190006号。
1、反映的停车场位于八湖镇王疃村汇丰加油站东侧,负责人为王某某,该停车场属于一般耕地,无相关审批手续,区域地面裸露未硬化。
2、2021年4月17日,八湖镇政府对停放车辆进行清理,场地已复耕;4月19日,再次检查,现场无停放车辆,地面仍保持复耕状态。
3、2021年4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处仍无停放车辆,未发现建筑垃圾,无噪声、扬尘污染,地面仍保持复耕状态。
4、2021年4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仍保持复耕状态,无停放车辆,未发现噪声及扬尘现象。

124 16 访受〔2021〕X04180002号 来信 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新源路七号郯城斯凯尔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5月份,在公司西北角围墙周围填埋固废200桶(每桶约150Kg),填埋后用水泥硬化并加盖小棚掩盖填埋行为,多次举报,未能解决。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反映的郯城斯凯尔公司,实为临沂斯凯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建有蛋白胨、酵母抽提物、玉米浆干粉、大豆生物营养素项目,2007年获得环评批复,2015年通过了竣工验收。项目建成以来,只生产蛋白胨产品,其它产品未生产。蛋白胨生产工艺流程:蛋白液-加入酶制剂酶解-浓缩-干燥-成品。干燥工序产生恶臭,经水喷淋+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该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站压滤污泥,每年约3吨,定期转运至郯城县污泥焚烧站处理。
2、2021年4月25日,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西北角无水泥硬化并加盖小棚的地方,西北角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紧邻厂区北墙和西墙,之间空地未硬化;污水站南侧建有1处库房,建设时间为2018年7月,面积240平方米,库房存放有20桶刷设备的清洗料,每桶可装100-150kg物料,库房南侧种植有银杏树林,南北宽度12米,经挖掘,现场未发现有填埋的固废。
3、经查阅环境信访台账,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未接到类似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