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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三批)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三批信访件共计103件。截至4月28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103件中属实85件,不属实18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案件来源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13 访受〔2021〕D04210001号 来电 临沭县蛟龙镇李后村河道南侧无名纸箱厂,每日排放污水,市民举报后,工厂负责人将厂房外的排污管道破坏,但污水仍排放至河滩造成土壤污染,工作人员未予处理,导致周边村民庄稼、树木被淹,要求停产整顿,完善环保设备,给予处罚并赔偿损失,对镇政府领导追责。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土壤污染 1、反映的纸箱厂为临沭县迪克包装加工厂,位于蛟龙镇李家后村村南300米处,距离北侧穆疃河约10米,生产负责人为高某国。该厂主要生产设备为五色印刷机和钉箱机各1台,生产原料为纸板,经印刷、装订等工序生产纸箱,无工艺废水产生。该厂未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蛟龙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在生产,厂区雨水通过厂区北侧院墙下的孔洞外排,未形成地表径流。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排污管道。厂区北有林地和河滩地,均栽种树木,调查询问,林地承包人李某江表示没有树木被淹现象;河滩地承包人李某堂表示去年汛期穆疃河水量上涨时树木曾被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穆疃河邻近该厂处水体水质和河滩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土壤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关停取缔 蛟龙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4日拆除该厂生产设施。
2 13 访受〔2021〕D04210002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205国道沂东村村东两家工厂,使用燃煤锅炉,无环评手续,造成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两家工厂,均位于郯城县李庄镇沂东村东、205国道西,均为电表箱生产厂,业主分别为郭某德、郭某玲。两家工厂均以铁皮为原料,经剪切、成型、喷塑、烘干等工序生产电表箱。2021年4月22日,郯城县李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两家电表箱厂均位于居民区内,均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未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且使用燃煤锅炉,为“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李庄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两家电表箱厂进行清理取缔,已于2021年4月27日完成。 *
3 13 访受〔2021〕D04210003号 来电 沂水县许家湖镇芦家庄子村东岭有不明人员承包土地晾晒粪便,气味难闻。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群众反映“不明人员”实为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村民王某某,2021年1月承包许家湖镇芦家庄子村耕地14.18亩,晾晒鸭粪、鹅粪等粪便,作为有机肥原料售卖。现晾晒粪便2000吨,距离最近的芦家庄子村住户690米,气味难闻。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恶臭气体浓度进行了检测,结果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Ⅱ级标准限值。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责令王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气污染,并依法立案查处,拟罚款2.125万元。
2、许家湖镇政府责成王某某限期清理晾晒粪便,2021年5月6日完成。
3、许家湖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4 13 访受〔2021〕D04210004号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何庄村村南97米处盛和石子厂,未经村民同意,破坏村内100多亩基本农田,在农田内开采石头,污染地下水。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石子厂实为苍山县盛和石子厂,位于向城镇何庄村村南,法人司马某某,2010年4月22日取得年开采10万吨石灰岩项目环评批复,2010年4月2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25.2亩,2011年9月6日取得年产10万吨石子项目环评批复,2015年因矛盾纠纷停产至今,2016年4月29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延续。
2、2013年4月16日,原苍山县国土局对该石子厂年开采10万吨石灰岩项目进行调查核实,该项目实际开采面积56.1亩,其中采矿用地16.3亩,一般耕地27亩、自然保留地12.4亩、基本农田0.34亩。原苍山县国土局对该石子厂越界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越界开采,没收违法所得49.4万元;2013年11月7日,原苍山县国土局对该石子厂年产10万吨石子项目占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项目批复占地面积2.25亩,属于一般耕地,生产石子压占面积17.7亩,其中一般耕地14.8亩、林地0.56亩、自然保留地0.3亩、基本农田1.98亩,原苍山县国土局对该石子厂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非法占地,限15日内改正或者治理,罚款30000元。
 3、2017年,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苍山县盛和石子厂列入全县2013年以来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因该厂和周边群众纠纷较多,尚未正式动工。
4、2021年4月22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调查发现,该石子厂开采及石子加工项目均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开采和石子加工过程均不产生废水,不存在污染地下水行为。
其他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和周边群众沟通,争取该项目按期完成。 *
5 13 访受〔2021〕D04210005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东孝友村沙厂,2021年4月初将清理河道的垃圾填埋在村孝河东南方向果园内,污染村庄地下水。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22日,兰山区水务局、白沙埠镇进行现场检查:
1、反映的沙厂实为该村村民王某好的黄沙暂存售卖点,现场黄沙约300吨,存于仓库内,已落实“三防”措施。
2、反映的果园位于白沙埠镇东孝友村孝河东南侧,约30亩,种植桃树。王某好将约9000吨建筑渣土对承包果园内的自然坑塘进行回填,拟覆土后栽种果树。建筑垃圾实为白沙埠镇东孝友村孝河河道拓宽疏通工程产生,该拓宽工程于2020年6月经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临审服工程许字〔2020〕12007号),由青岛鸿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中标实施。
3、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会同兰山区自然资源局、白沙埠镇政府加强对该果园的巡查监管,确保无污染问题发生。
6 13 访受〔2021〕D04210006号 来电 临沭县曹庄镇西山前村村北手套厂,距离居民区较近,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手套厂为临沭县银盾防护用品厂,法人代表张某波,位于临沭县曹庄镇西山前村村北,距离最近的民居约25米。年产300万副劳保手套项目于2016年6月通过环评审批,2020年5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生产原料为线手套、天然乳胶、轻钙等,经原料配比、上胶、烘烤等工序,生产劳动防护手套。原料配比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胶、烘烤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
2、因商标侵权问题,该厂2021年4月初停产。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界外无明显异味。
3、查阅该厂2020年以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和生产工序废气开展的自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走访周边群众6人,均反映该厂生产时无明显异味。
其他 曹庄镇政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该厂恢复生产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扰民。
7 13 访受〔2021〕D04210007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邵家湾村东大桥向东200米左右路北门前有一地磅的邵家湾洗沙厂,洗沙过程中扬尘污染、水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反映的邵家湾洗沙厂,位于郑旺镇邵家湾村,负责人林某某。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为空院,无洗沙设备、原料及产品,未发现扬尘和水污染现象。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也未发现洗沙厂。
8 13 访受〔2021〕D04210008号 来电 罗庄区平安路宝泉寺向西500米路北,露天加工钢渣,粉尘污染、噪声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7批次[2021]D04150024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1、反映的位置实为罗庄街道办事处西山村村西原大玮建陶厂,原大玮建陶厂2010年因经营不善倒闭,负责人钱某某将厂区租赁给罗庄街道西山村张某某、孙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又将该厂区部分区域租赁给罗庄街道西山村杨某某,杨某某于2021年1月开始在此处存放钢渣原料,主要从事钢渣筛选经营,无水洗工序,筛选过程中产生噪音。该项目无立项、环评、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16日,罗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未生产,存有钢筛2个,钢渣约2000吨,厂区内未发现废水排放迹象。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7日,罗庄街道办事处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加工厂实施清理取缔。4月22日罗庄区生态办、罗庄街道办事处检查时,该厂区内2个钢筛和2000吨钢渣已全部清理完毕。
9 13 访受〔2021〕D04210009号 来电 沂南县界湖街道张家营村南:1、不明人员租赁某村民的房屋,夜间加工鸡翅等肉食产品,排放污水;2、某村民在承包耕地内搭建院墙夜间从事鸡嗉、鸭嗉加工,排放污水;3、某村民在承包耕地内搭建厂房收购猪皮,清洗过程中未使用污水处理设备,在车间内偷排污水至地下。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鸡翅加工点为宋某某熟食加工作坊,位于张家营村南。宋某某租赁该村村民姜某某房屋,从事鸡翅、鸭脖等熟食加工销售,主要夜间加工,次日外售,日产生冲洗水1-2方,排入村内排水沟。
2、反映的鸡嗉加工点位于张家营村南300米,主要将鸡嗉浸烫清洗,冷冻后外售,无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建有0.1t/d燃气锅炉,配套建设50m³/d污水处理站1座。自2021年4月1日停产至今,无污水外排现象。
3、反映的猪皮加工点位于张家营村南20米,主要将猪皮除油冷冻后外售,无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加工过程猪皮不清洗,少量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后排入村内排水沟。配套建设20m³/d污水处理站1座。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界湖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正在加工猪皮,无废水产生,污水处理站停用。车间内无地下水井,无偷排污水至地下现象;院内有水井1眼,用于打扫卫生取水,未发现通过此井偷排拍污水迹象。
关停取缔 1、界湖街道责令宋某某熟食作坊建设沉淀池,安装小型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2、界湖街道办事处对鸡嗉加工点和猪皮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10 13 访受〔2021〕D04210010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青夫庄村村南闫某某甲醛厂,工厂排放黑烟,气味刺鼻,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甲醛厂实为脲醛胶加工作坊,该作坊年产2000吨脲醛胶项目于2021年3月建成投产,负责人闫某才。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因原料供应问题未生产,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异味。因该作坊不在化工园区,不符合规划,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方城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已于2021年4月22日清理完成。
11 13 访受〔2021〕D04210011号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赵家土山村东路南土沙河水库上游洗沙厂,在耕地挖掘沙土非法洗沙,造成水污染,市民举报后,执法部门要求沙厂自行处理,现沙厂将洗好的河沙全部推至水库内,且该处平房未拆除,其认为整治不彻底。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2批第D04100004号、第4批次D04120048号并案处理。
1、朱芦镇赵家土山村村民赵某某外购沙土作为原料,非法从事洗沙生产,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已于2021年3月底清理取缔。
2、由于洗沙场地紧靠水库,赵某某利用剩余沙料平整场地时,部分沙料落入水中,并非将洗好的沙全部推至水库内。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3、赵某某在村东承包的荒山上建设的2处养殖大棚已于2021年4月19日全部拆除,并恢复绿化。现存山护林管护用房一处,面积约30平方米。
其他 朱芦镇政府加强巡查检查,严防“散乱污”项目死灰复燃。
12 13 访受〔2021〕D04210012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镇327国道东侧与石都大道交汇向东50米路北现义石材,无环评手续,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现义石材实为平邑县现义花岗石加工厂,位于327国道东侧与石都大道交汇东50米路北。该项目为天然石材加工项目,2019年4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4月17日该企业进行自主验收,2020年5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生产工艺为:花岗石、大理石--湿法切割--产品。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车间和厂区内轻微积尘,有机械运转噪声。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颗粒物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对车间和厂区内积尘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立案调查,拟处罚2万元。目前,车间及厂区内积尘已清理完毕,对生产车间采取了进一步的密闭措施。
13 13 访受〔2021〕D04210013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325省道老收费站北侧金鲁商混站,无环评手续,全天生产,粉尘污染、外排污水,噪声污染,要求查处。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涉水、噪声污染、其他 与第10批访受〔2021〕D04180042号、访受〔2021〕D04180061号、第11批访受〔2021〕D04190098号和第12批访受〔2021〕D04200033号并案处理。
1、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村东南约500米,法人代表李某某,该公司外购石子、沙、水泥等物料,经拌合后生产混凝土。金鲁建材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临时拌合站,受工程项目方委托,生产供应混凝土至2022年3月,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
2、2021年3月,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开始施工,项目已办理环评(临环发〔2016〕40号),计划工期2年,预计2022年10月份完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工程工期相配套,目前尚未到期,工程完成后拆除。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建有原料密闭大棚,安装棚顶喷淋设备,拌合罐罐顶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厂区地面已硬化,出入口设置龙门洗车机。正常生产时,该公司夜间不生产,厂区运输车辆进出频繁,易产生扬尘污染。洗车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导流槽引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间生产,无废水外排。
4、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无组织排放和噪声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级标准。该公司厂区距离最近村居约500米,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其他 板泉镇政府、莒南县公路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4 13 访受〔2021〕D04210014号 来电 沂南县苏村镇南神墩村村委办公室西侧白色大棚,有人化铅,气味刺鼻,造成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11批次访受〔2021〕D04190064号并案处理。
该村实为界湖街道南神墩村,村委西侧为幼儿园和住户。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界湖街道办事处对该村进行全面排查,无白色大棚,未发现化铅厂。走访该村10户居民,均表示周边无刺鼻异味。
其他 *
15 13 访受〔2021〕D04210015号 来电 兰山区兰山街道西关社区富民小区北马道2-1楼,北侧污水管道被车辆压坏,污水外溢。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富民小区于1999年建成入住,属于老旧小区,现由临沂市华丰物业管理公司服务。2021年4月22日,兰山街道现场核实发现,该小区北侧2号楼下水管道因堵塞导致,下水不畅,存在污水外溢问题,并非车辆压坏。 责令改正 兰山街道要求西关社区立即疏通,已于2021年4月23日完成。
16 13 访受〔2021〕D04210016号 来电 费县新庄镇新庄二组厕所改造,排放污水至路上,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其他 反映的新庄二组为新庄镇新庄行政村兴旺庄自然村,现有村民186户,共完成旱厕改造20户。2021年4月22日,新庄镇政府对该村厕改户逐户核查,未发现污水排放至路上的情况,无明显异味。粪污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抽运服务队定期抽运,进行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 其他
17 13 访受〔2021〕D04210017号 来电 兰山区柳青街道沂蒙路与上海路交汇处北颐高上海街二期内部道路中段露天垃圾储存点,存放大量建筑垃圾,距离金茂花园小区直线距离不足10米远,不定时夜间清运垃圾,机器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露天垃圾储存点为柳青街道颐高上海街(城市商业综合体)二期工程建筑垃圾暂存点,位于该项目内部道路中段,金茂花园小区位于其西侧15米。2021年4月22日,柳青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该综合体物业公司于夜间22:00左右清运垃圾,清运过程存在噪音;近期有商户装修时产生的约2吨建筑垃圾堆放在垃圾暂存点,未及时清理。 责令改正 柳青街道要求颐高上海街二期物业公司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并将垃圾清运时间提前至夜间21时前,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2021年4月22日,该物业公司已将垃圾清理完毕,清运作业时间已更改。 *
18 13 访受〔2021〕D04210018号 来电 罗庄区盛庄镇三岗店子村村西新太湖电器厂,噪声污染严重,要求降低噪音。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新太湖电器厂实为临沂鑫格尔电气厂,法定代表人姚某某,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年产20万只低压、多媒体成套设备及配电箱项目以镀锌板等为原料,经过剪板、冲压、折弯、焊接、喷涂、烘干、组装等工序后生产配电箱并销售。生产时剪板、冲压、折弯、焊接等工序产生噪音,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2021年4月22日,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外无明显噪音,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要求。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约100米,盛庄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5位居民,均表示无噪音扰民问题。 其他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临沂鑫格尔电气厂规范生产时段,防止噪音扰民。
19 13 访受〔2021〕D04210019号 来电 莒南县:1、团林镇芦山东路与锦绣三路交汇处南侧路东梅德庚辰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与环保不符,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污水严重,排放浓烟大气超标;2、坪上镇柞墩村水库南侧无名洗沙厂,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沙土无合法来源。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涉水设施、其他(无环评) (一)临沂玫德庚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团林镇芦山东路与锦绣三路交汇处,100万吨铸造生铁搬迁技术升级项目于2018年5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临港行审字〔2020〕21号)。2019年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1、项目建有综合料场1座、烧结机1台、高炉2座及其它公辅配套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为矿粉、焦末等原料,经烧结(球团)、高炉熔化冷却,生铁外售。
2、废气污染物主要产生自原料场、烧结(球团)和高炉等工序。综合料场建设密闭大棚并布置8台高射程雾炮抑尘,并安装TSP监测设备;高炉炉前、矿槽、烧结(球团)机尾等19个产尘点安装布袋除尘器;烧结机头配套建设了四电场静电除尘+离子氧化法脱硝+CFB脱硫+布袋除尘;球团焙烧烟气建设了四电场静电除尘+SNCR脱硝+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设备。
3、该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高炉出渣水淬环节采取地漏式设计,水渣分离,废水与厂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厌氧好氧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现场核查,该公司治理设施与环评等相关文件要求一致,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烧结、球团和高炉等7个主要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阅企业2020年10月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排放的情况。
(二)无名洗沙厂位于坪上镇柞墩村水库南侧,罗某于2021年2月在此从事筛沙项目。该项目以渣土为原料,筛分土和碎石后外卖,无水洗行为,渣土主要购自日照市2处建筑工地,有正规来源。该项目无立项、环评、规划等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021年4月8日,坪上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筛沙厂进行了清理取缔。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坪上镇政府现场核查,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理完毕。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加强对临沂玫德庚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坪上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散乱污”项目死灰复燃。

20 13 访受〔2021〕D04210020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富平庄村村东富平庄屠宰厂,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7批次〔2021〕D04150130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屠宰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富平屠宰厂,位于兰山区方城镇富平庄村,法定代表人胡某某,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及销售项目,于2019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外购生猪屠宰,日屠宰量100头左右,日产废水约80方,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200方污水处理设施1座,处理达标后排入朱笼河,未直接排入祊河。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排放污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

21 13 访受〔2021〕D04210021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薛家道口村西煤气站内废水池,平日使用塑料薄膜覆盖,实为东侧制胶厂老板夜间生产的污水排放点。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1、莒南县希合粘合剂厂2000t/a酚醛树脂项目位于大店镇薛家道口村西,负责人为薛某某,2008年1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08年6月通过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验收;2020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该厂以苯酚和甲醛为原料,经反应釜加热反应、冷却、粉碎生产酚醛树脂粉,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收集后采用苯酚捕集、石英砂过滤、膜处理工艺处理后,回到生产车间循环使用。
3、村西煤气站和希合粘合剂厂负责人均为薛某某,煤气站内废水池为粘合剂厂的应急池,容积约130立方米,已做防渗处理,并使用塑料布覆盖。2021年4月15日,因粘合剂厂污水处理站故障,生产废水暂存在该应急池内,废水量约有10立方米。薛某某正在莒南县希合粘合剂厂内建设新应急池,拟替换现有厂外应急池。
4、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核查,参照生产工艺文件,对比生产、污水处理记录台帐,勘查周围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该厂已于2021年4月15日停产至今,正在维修污水处理站设备。该厂生产、治污设施运行台帐规范,正常生产时,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生产时间为早7时至晚20时,夜间不生产。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要求莒南县希合粘合剂厂尽快维修污水处理设施,责令其将应急池内暂存废水抽回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22 13 访受〔2021〕D04210022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大薛家村村西鸭棚,无合法手续,随意排放粪便,污染地下水。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固废污染 1、板泉镇大薛家村村民赵某某在大薛家村村西1200米处建设养殖场所1处,位于非禁养区。
2、该养殖场占地约6亩,建有肉鸭舍2栋,现存栏网养肉鸭6000只,为散养户。沉淀池约480立方米、粪场50平方米,养殖废水通过地埋管进入沉淀池沉淀后肥田,粪便通过刮粪板集中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3、2021年4月22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粪污外排迹象。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其他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板泉镇政府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户合法养殖,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3 13 访受〔2021〕D04210023号 来电 临沭县临沭街道临沭汽车站向北1公里路口右转500米山东美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拆解破旧机械,未回收废弃机油,打磨机器的过程中,油漆渣随意丢弃,无环保防护设备进行喷漆作业、气味难闻,造成环境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固废污染、其他 1、山东美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临沭街道东朱车村东南940米处。公司年组装手扶底盘3000台、板式换热器1000台生产项目于2011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2012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手扶底盘组装项目长期停产。板式换热器项目生产工艺为火焰切割、钻孔、焊接、组装,火焰切割、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临沭街道现场检查,该公司手扶底盘生产线未生产,板式换热器生产线钻孔工序正在生产。未发现油漆渣丢弃现象,对厂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发现厂区西侧杜某庭于2021年3月1日租赁山东美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区西侧空闲厂房,建设撕碎机、破碎机等设备维修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未建设治污设施,属“散乱污”项目。现场存有废漆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共80千克。
责令改正、清理取缔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山东美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扰民。
2、临沭街道已于2021年4月24日对杜某庭设备维修项目实施清理取缔。
3、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杜某庭将存放的废漆桶和废润滑油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置,已于2021年4月23日合法转运完毕。

24 13 访受〔2021〕D04210024号 来电 郯城县重坊镇重坊三村崇文街向西30米路北巷子内某村民与其儿子养牛,养牛厂排放污水,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牛场,位于郯城县重坊镇重坊三村崇文街向西30米路北,业主为杨某某,在租赁的庭院内建有简易养殖棚,占地约0.3亩,在养肉牛10头,为散养户,未建设沉淀池,粪污排入庭院外侧排水沟,周边有粪污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郯城县重坊镇政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该养牛场于2021年4月30日前规范建设化粪池,用于收集肉牛排泄物,并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5 13 访受〔2021〕D04210025号 来电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后城村原有三处垃圾储存点,2021年4月14日、17日其两次拨打环保督察电话反映该问题,4月15日相关部门已清理村东北方向垃圾储存点,但村正北方向1500米左右北沟(原鱼塘已废弃)工业废弃垃圾点,村北1000米左右大堰(方言)生活垃圾点,两处垃圾点间隔1000米左右,仍未及时清理,市民表示如问题未得到处理,将向中央反映。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反映的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后城村东北方向垃圾填埋点,与第6批访受〔2021〕D04140064号并案处理。该填埋点位于后城村东北方向约1000米,原为小坑塘。2021年4月15日,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走访群众、调查核实,2019年初有不明人员在此倾倒生活垃圾,村民在平整土地时将其掩埋,并于当年春季栽植杨树。2021年4月15日,马陵山景区管委会进行了挖掘,掩埋的生活垃圾约20吨,多为废旧塑料、布条、日用品包装物等,无异味。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掩埋点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PH、铬、铜、镍、镉、铅、砷、汞、锌等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对倾倒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已全部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2、反映的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后城村正北方向1500米左右北沟(原鱼塘已废弃)填埋点,原为小坑塘。2021年4月22日,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走访群众、调查核实,2018年有不明人员在此填埋垃圾。2021年4月22日,马陵山景区管委会进行了挖掘,填埋的生活垃圾约200方,多为废旧塑料、包装物等。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填埋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
3、反映的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后城村村北1000米左右生活垃圾填埋点,2021年4月22日,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会同后城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走访党员5人、周边群众12人,并组织人员对该区域进行排查,未能确定填埋位置,需大面积挖掘翻找,因该区域种植小麦,暂未进行挖掘。
责令改正
1、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挖掘出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清运至垃圾中转站,2021年4月27日前完成。根据土壤检测结果,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相应措施。
2、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正在与村民协商在小麦地内进行挖掘的问题,协商完成后继续组织人员挖掘,查找在后城村村北1000米左右填埋的生活垃圾,并妥善处置。
3、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查相关责任人。

26 13 访受〔2021〕D04210026号 来电 1、沂南县双堠镇镇政府东侧、南侧共有三家杀鸭厂分别是鑫合杀鸭厂、运成杀鸭厂、万兴杀鸭厂,气味难闻,造成污染;2、沂南县双堠镇蒋家峪大队,村内很多养猪养牛养鸭户,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3家杀鸭厂分别为沂南县鑫合食品有限公司、沂南县运成食品有限公司、沂南县万兴食品有限公司,均从事肉鸭屠宰,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3家企业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网;挂鸭台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调节池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双堠镇政府检查,3家企业正常生产,水质在线监测数据正常,厂区内无明显异味,沂南县运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家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标准。
2、蒋家峪村共有养殖户57家,均为散养户,位于非禁养区。其中,3家肉鸭养殖户距离该村居民区约400米,均建设沉淀池和储粪场,粪污还田利用,均已停养,无异味。6家生猪养殖户均位于村外,建设沉淀池,无储粪场,周边有异味,粪污还田利用。48家养牛户,均为家庭养殖,主要用于山地耕田,个别养殖户粪便清理不及时有异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沂南县运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拟处7万元罚款。
2、双堠镇政府责令6家生猪养殖户进行环保垫料改造,2021年4月28日前完成;责成蒋家峪村村委加强养牛户管理,做到粪便每日及时清理,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27 13 访受〔2021〕D04210027号 来电 罗庄区四海路与南北通向火车道交汇处向东1.2公里左右的路段,夜间大车撒漏渣土,扬尘严重。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路段位于罗庄街道朱家地村村西,为乡道,长度约1.2公里,非渣土车禁行区。2021年4月22日,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罗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四海路与铁路交汇处为平交道口,道口附近道路破损,行车颠簸,产生扬尘,现场渣土已清理。罗庄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反映有渣土车遗漏渣土、产生扬尘现象。 责令改正 罗庄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路段的保洁、洒水力度;并对破损路段进行修缮,5月30日前完成。
28 13 访受〔2021〕D04210028号 来电 费县石井镇石龙后村村会计私自售卖村东南角耕地内的沙土,破坏生态。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地块位于石井镇石龙后自然村村东,属该村原会计孙某国承包耕地,面积约2亩。2020年2月,石井镇实施莲花村土地增减挂项目,需对红山口、红山头等2个自然村拆迁区进行复垦,复垦项目由四川九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实施。2021年2月5日,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宋某锋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与孙某国等4人达成协议,在其承包地取土3890立方米,全部用于复垦,未对外出售。3月5日,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宋某锋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开采;4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0元。
2、2021年4月22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石井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地块已完成复垦,恢复耕种条件。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井镇政府加强国土资源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取土、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9 13 访受〔2021〕D04210029号 来电 沂水县院东头镇小武家庄村西姚家店子医院东侧死猪储存点,距离村庄不足20米,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死猪储存点”为沂水县北斗星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在院东头镇小武家庄村建设的临时收集点,用于暂时收集贮存院东头镇域范围内病死动物。2018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占地约50平方米。在零下12摄氏度容积13.6立方米的封闭空间内冷冻贮存病死动物,制冷剂为氟利昂,日转运能力4吨,实行集中收集、密闭厢式车辆运输。该收集点与村庄最近距离70米,距离院东头镇姚店子医院110米,冷冻贮存设备正常运转,无刺激气味。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临时收集点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Ⅱ级标准限值。

30 13 访受〔2021〕D04210030号 来电 兰山区成才路与通达路交汇处向东300米路北唯一斋上府小区沿街洪原贵族烧烤店,油烟扰民严重,要求挪移位置。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6批次〔2021〕D04140034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洪原贵族烧烤店位于惟一斋花园小区二号居民楼下方,其营业执照登记名为:临沂市洪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该店油烟管道在2号居民楼楼顶。4月15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取油烟在线平台检测数值曲线,存在超标现象,现场立即责令对油烟设备进行了清洗。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及噪声排放进行了检测,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油烟排放检测结果为3.9mg/m³,超出限值4.88倍,超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并责令限期整改,4月22日,已完成改造。
2、2021年4月22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取油烟在线平台该店整改以来的在线检测数值,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31 13 访受〔2021〕D04210031号 来电 临沭县冠山路平安花园小区南门桥梁下方的污水沟,遍布垃圾,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92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河流实为夏庄河支流,为县城内排水沟,长约930米,枯水期沟内基本干涸,沟体紧邻商业、住宅区,沿岸有大量小型商铺。2021年4月19日,临沭县住建局、临沭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沟体内存有少量积水,水体颜色发黑,有异味,沟体内堆存较多垃圾,为沿岸商铺和附近居民丢弃。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沟体内水质采样检测,水质为地表水劣Ⅴ类水质。
其他 1、临沭县政府责成临沭县住建局疏浚沟渠,将污水导入沟体北岸的市政污水管网;责成临沭县综合执法局清理沟体内及沿岸两侧堆积的垃圾,限期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2、临沭县政府责成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宣传,杜绝沿岸商铺和附近居民丢弃垃圾入沟行为,如有发现,及时制止。

32 13 访受〔2021〕D04210032号 来电 蒙阴县,物流公司国六货车三元催化器被嫌疑人万某某盗窃,造成货车尾气排放不达标,破坏生态环境,到当地派出所报警,不予立案。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举报中反映的万某某为河北省秦皇岛市人,2020年10月,其介绍的客户胡某某与蒙阴县运兴物流有限公司签定分期购车合同,购买6辆货车,但因胡某某违约,物流公司将所销售6辆车收回,检查发现车辆三元催化器被拆除,遂报警。蒙阴县公安局蒙城派出所接警后,经与蒙阴县检察院、法院多次会商,认为此行为属于合同纠纷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故公安机关未予立案。
2、举报人所述货车现均被物流公司收回,目前集中停放于物流公司停车场,并未从事营运活动,不存在尾气排放不达标,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公安机关将严格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处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3 13 访受〔2021〕D04210033号 来电 罗庄区册山街道沙旦子村东豪门铝合金厂附近有难闻气味,造成空气污染,市民不清楚气味来源。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区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有2家,分别为山东豪门铝业有限公司、临沂豪祥塑业有限公司,无其他畜禽养殖或“散乱污”企业等可能产生难闻气味的污染源。
2、山东豪门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房某某,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以铝锭、镁锭为原料,经过熔铸、挤压、氧化、电泳、喷涂、烘干、分拣、包装等工序生产铝型材并销售。熔铸、氧化、喷涂、包装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酸雾吸收塔、脉冲除尘、喷淋+UV光解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021年4月22日,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无异味,调阅该公司2021年1月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其外排废气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氨、硫化氢、厂界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Ⅰ类)》要求。
3、临沂豪祥塑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以废旧编织袋、废纸塑编织袋为原料,经过滤网再生、浸湿、脱纸、破碎、清洗、揉搓、脱水、上料、挤干、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等工序生产塑料颗粒并销售。熔融、挤出、滤网、包装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通过水浴、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021年4月22日,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有轻微异味,为装车时颗粒成品散发形成无组织废气。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调阅该公司2021年1月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其外排废气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厂界臭气进行检测,监测结果符合《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Ⅰ类)》要求。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临沂豪祥塑业有限公司在颗粒成品装车过程中完善密闭措施,减少异味产生。
34 13 访受〔2021〕D04210034号 来电 郯城县城关镇西关二村村东屠宰厂,夜间工作,噪声扰民,并且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涉水污染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104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屠宰厂实为郯城县实润食品有限公司,占地7亩左右,建有生猪屠宰项目,已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排污许可登记。
2、4月16日,郯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待宰区存有8头生猪,粪污清理不及时,待宰区附近有粪污异味,污水经污水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
3、4月17日早4时,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公司正常屠宰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该公司东侧为沿街商铺,西侧、南侧为仓库,北侧为道路。北侧隔路为居民区,距离约60米。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表示无明显异味和噪声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及时冲刷厂区粪污,保持卫生清洁。
35 13 访受〔2021〕D04210035号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刘家东山村北养殖区、南山养殖区,多位养猪户随意排放污水流淌至日照岚山水源地绣针河内,造成水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1、朱芦镇刘家东山村北养殖区有16家养殖户,均为散养户,位于非禁养区,共有圈舍20栋、2640平方米,存栏生猪650头,有沉淀池16处、240立方米,采取干清粪方式,粪污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粪场三防措施不到位。现场有3户沉淀池满溢污水外排情况,有养殖气味。
2、南山养殖区有15家养殖户,均为散养户,位于非禁养区,共有圈舍29栋、2550平方米,存栏生猪626头,有沉淀池7处、103立方米,计划建设4座污水处理站,已建成1处,设计日处理能力30吨,另外3处正在建设中。采取干清粪方式,粪污用于农田肥田,无单独粪场,现场有3户沉淀池满溢污水外排情况,有养殖气味。
3、2021年4月22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朱芦镇政府现场核查,南山养殖区1座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有6家养殖户未落实雨污分流,雨水流入沉淀池造成养殖废水外溢至绣针河。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绣针河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4、2017年初,按照《日照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达标方案》中“绣针河原为城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后因岚山城区改从巨峰水库供水,绣针河不再供应生活用水,只供应工业用水,拟改变取水口后调整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求,日照市岚山城区已改从巨峰水库供水,绣针河不再供应生活用水,只供应工业用水。
其他 朱芦镇政府督促以上养殖户及时清理转运粪污,对外溢废水进行拦截并妥善清运处置,完善粪污处理设施,2021年5月6日前完成。
36 13 访受〔2021〕D04210036号 来电 平邑县银花路与建设路交汇金邑瑞府工地,每天全天施工,噪声扰民。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金邑瑞府工地位于银花路和建设路交汇处西北侧,与西侧居民区紧邻,与北侧居民区距离约100米。项目建设面积84293.88㎡,共建设22栋住宅。2021年1月10日完成环评备案,2021年4月20日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该项目处于土方开挖和基础施工阶段。主要施工工序为:土方机械开挖、桩基施工、木工及钢筋加工安装作业,施工时段集中在早7点半至20点。
2021年4月22日平邑县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工地正常施工,土方机械施工时产生噪音。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4月25日,对周边居民区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均反映不存在午间、凌晨施工及噪音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平邑县住建局责令施工单位12点至14点,22点至次日6点禁止施工,减少噪音。同时加强对该工地巡查,严禁噪音扰民。
37 13 访受〔2021〕D04210037号 来电 郯城县:1、南外环沭河饮水渠内遍布垃圾,造成水污染;2、县城沭河河流归义段至高峰头段,河流内网箱地笼较多,破坏生态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生态 1、郯城县南外环沭河引水渠,东向连通沭河,西连至东外环。目前为枯水期,该引水渠水体流动性差,加之周边有群众向沟渠内倾倒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长期堆沤,导致水质变差。2021年4月23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沟渠内有塑料袋、树枝、菜叶等生活垃圾或杂物。
2、2021年4月23日,郯城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郯城街道、高峰头镇、红花镇对沭河郯城段网箱养鱼情况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养鱼网箱48个(其中废弃网箱2个),均未办理养殖证,用于养殖白鲢鱼苗,不投放饵料。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河段上下游取样监测,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3项指标基本一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对南外环沭河引水渠内的垃圾、杂物进行打捞、清理,目前已完成清理。
2、2021年4月23日,郯城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养鱼户于2021年5月1日前清理养鱼网箱,逾期将予以强制拆除。

38 13 访受〔2021〕D04210038号 来电 郯城县马头镇林西村村西侧有村民养猪,排放粪便,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养猪户,位于郯城县马头镇林西村西侧,户主为杨某某,在养1头母猪、7只猪仔,位于居民区,未建设沉淀池,粪污直排下水道,周边有养殖异味。 其他 为远离居民,该养猪户已于2021年4月27日自行将母猪及幼仔转运至自家林地(距离居民区约300米)的闲置院落进行饲养,并于2021年5月1日前规范建设沉淀池。
39 13 访受 〔2021〕D04210039 来电 经济开发区杭州路与柳公路交汇处施可丰合成氨厂,每日排放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生活。 河东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1、山东施可丰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厂10万吨氨醇联产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于2010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1月取得验收批复。主要生产工艺为煤炭-气化-脱硫-变换-脱碳-碳化-精脱硫-合成-液氨。三废炉燃烧过程中产生废气,经SNCR脱硝+静电除尘+二级双碱法脱硫除尘+湿式电除尘处理后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调阅近一个月数据,无超标情况。
2、2020年12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LDAR项目检测,共检测4861个密封点,发现泄漏点2个,及时完成了修复。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场检查,循环水池产生无组织废气,有一定异味,厂界无明显异味。该企业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5公里,走访该居民区10名群众,均反映无刺鼻气味。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令山东施可丰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厂提高循环水置换频次,置换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排放。
40 13 访受〔2021〕D04210040号 来电 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村东,每天全天沂水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在山上洗沙,尘土飞扬,造成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048号、第8批访受〔2021〕D04160109号并案处理。
1、沂水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邦建材”),位于诸葛镇东河西村村东500米高河路路北,用地面积10909平方米。年加工600万吨机制砂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节能、安评、环评等审批手续完备,2020年11月投入生产,主要以风化砂石为原材料生产机制砂。环评批复建设6条机制砂生产线,现建有5条,配备5台布袋除尘器。2020年12月因超出土地规划范围建设,停产至今,无原材料、产品存放。
2、2021年1月,鲁邦建材公开竞拍沂水县诸葛镇上古村“黑山”风化砂石一宗。该宗风化砂石为山东尚都建材有限公司年出栏3500头生猪养殖项目平整场地产生,约5万立方米,暂存于诸葛镇上古村北黑山,用于上古村黑山至鲁邦建材厂区的道路路基铺设,不存在在山上洗砂问题。
3、新修建上古村黑山至鲁邦建材厂区的道路,全长约6000米,宽4.5米,其中土路5500米,水泥路500米。施工现场配有车载雾炮机1台、洒水车1辆,即时洒水抑尘。施工期间,运输车辆途经土路产生扬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18日,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鲁邦建材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6000元。目前,道路修建已停工。
2、诸葛镇政府责成鲁邦建材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建设生产,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做好抑尘措施。

41 13 访受〔2021〕D04210041号 来电 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新源路1号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随意排放天那水,加工时存在大量粉尘。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为王某,生产相框、画框、护墙板等室内装饰材料,环保手续齐全。该木质画框项目原料为原木,经锯板、接木线、打木线、涂浆、喷漆、包装等工序生产木质画框。锯板、断料、梳齿、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喷漆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调阅2020年以来的自行检测记录,显示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该公司周边无居民,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000米。
2、反映的天那水为该公司木质画框项目喷漆工序使用的调漆辅料。该项目天那水每年用量约20吨,设有1个容积为12.8立方的储罐用于储存天那水。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天那水储罐及其配套的密闭输送管道无跑冒滴漏问题,厂区各雨水收集口、污水收集口无排放天那水痕迹,车间地面有积尘。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总悬浮颗粒物、VOCS、苯乙烯和排放口的VOCS、苯乙烯、低浓度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安排人员及时清扫车间地面积尘。
42 13 访受〔2021〕D04210042号 来电 平邑县仲村镇驿头村,村东侧鑫岭塑业南厂,加工过程中外排污水,且存在异味。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反映的平邑县仲村镇驿头村村东侧鑫岭塑业南厂为平邑县鑫岭塑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4000吨聚乙烯颗粒生产线项目于2011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2年5月通过验收。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该项目采用回收的废旧塑料为生产原料,生产工艺为人工分拣-粉碎-水洗-螺杆提升-料仓-熔融-过滤-拉丝-冷却-切粒-包装。生产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采用膜格珊过滤和沉淀澄清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2018年以来因经济纠纷停产,2020年10月9日报停用电。2021年3月16日由孔某伟承包经营,因设备老化,一直未生产。现场检查时正在借用邻厂用电进行设备维修。不存在外排污水及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开展《排污许可证》申办工作。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43 13 访受〔2021〕D04210043号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有100多家石材厂,晴天粉尘污染,雨天污水外流,锯泥随意堆放,噪声污染,现环保督察期间已停工,希望后期加强整改。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涉水、噪声污染 1、朱芦镇现有石材加工厂121家,绝大部分位于河西石材城和李家彩石材城。其中98家企业具备生产能力,23企业长期停产,不具备复产条件。生产工艺基本一致,均以石材为原料,切割成石板后外售。大部分石材企业切割作业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车间安装隔音帘降噪,采取湿法作业防止产生粉尘。污水主要来自切割湿法作业工序,产生锯泥。切割废水经导流槽收集至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锯泥收集后存放于干化池中并用防尘网遮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条规定,该石材加工类企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2021年4月22日-23日,朱芦镇政府对全镇范围内石材加工厂现场排查,98家仍具备生产能力企业因无订单或正在整改提升污染防治设施,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
① 38家石材加工企业存在隔音帘破损问题,降低噪声水平措施不到位。
② 43家石材加工企业三级沉淀池盖板破损或无盖板,锯泥易随降雨外溢。
③ 12家石材加工企业存在锯泥干化场覆盖不完善等问题,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易产生扬尘。
3、朱芦镇自2017年以来,有序推进石材加工企业整治。2018年6月前,完成全镇190家石材加工企业情况排查摸底,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6月,开始实施集中整治,截至目前,33家企业因市场行情等原因破产关闭,清理取缔36家并复垦土地200余亩。朱芦镇政府已结合临港区整体规划制定了《朱芦镇石材加工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采取以下加严措施:
① 严格整治标准。采取湿法作业,保持车间密闭运行,及时清运锯泥、边角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废料,厂区物料全覆盖,定期洒水保洁,实行雨污分流。
② 完善监管机制。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机制要求,组织朱芦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石材加工企业进行巡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③ 分类实施整治。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存在扬尘、污水、固废、噪音等污染问题的,实施停产治理;对整治不达标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达标的实施清理取缔,对取缔后的厂区复垦复绿。
其他 1、朱芦镇政府对排查存在问题的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车间进行密闭,修复隔音帘,完善沉淀池和锯泥干化场防雨、防尘覆盖措施,经环保部门、镇政府联合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2021年5月31日完成。
2、完善石材加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镇石材加工企业提升一批、取缔一批、搬迁一批。2021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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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13 访受〔2021〕D04210044号 来电 郯城县郯城街道大旺村,不明人员在村东南方向养殖猪,外排污水,污染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23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郯城分局现场检查发现,郯城县郯城街道大旺村东南有3家规模化养殖场,距离大旺村约1.3公里,均位于适养区,养殖合同猪:
1、徐某某养猪场,设计存栏700头,2021年3月底出栏一批合同猪,因暂无合同,目前处于停养状态,建有容积为120立方米的沉淀池,无堆粪场,未建雨污分流,西侧洼地有粪污外排痕迹。
2、李某某养猪场,设计存栏1000头,目前存栏900头,建有容积为120立方米的沉淀池,无堆粪场,未建雨污分流,粪污排入北侧洼地。
3、曹某养猪场,设计存栏1000头,2021年3月底出栏一批合同猪,因暂无合同,目前处于停养状态,堆粪场、沉淀池、雨污分流不规范,有粪污外溢痕迹。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3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3家养猪场于2021年5月5日前完成以下整改:(1)徐某某养猪场。封堵排污口,清理排入洼地的粪污,建造90平方米堆粪场、210立方米沉淀池,建雨污分流,做到“三防”要求。(2)李某某养猪场。封堵排污口,清理排入洼地的粪污,建造130平方米堆粪场,再扩建沉淀池200立方米,建雨污分流,做到“三防”要求。(3)曹某养猪场。扩建70平方米堆粪场、50立方米沉淀池,搭建防雨棚,规范雨污分流,做到“三防”要求。
2、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郯城分局对3家养殖场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分别处罚1万元。

45 13 访受〔2021〕D04210045号 来电 罗庄区黄山镇:1、菊花屯村西富行制品有限公司,从事钢丝加工生产,污水随意排放;村北水泥路向东1000米左右路南门前有两根柳树的永建制品有限公司,从事钢丝加工生产,污水随意排放,希望抽检该厂地下水进行化验;2、黄山镇安头管理区通往郯城县李庄镇的道路两侧及附近村庄内存在多家从事电表盒、焊床生产的作坊,喷漆过程中气味难闻。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富行制品有限公司实为临沂市富行钢丝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以钢丝为原料,经过对焊、捻细、剥壳、冷却、磷化、皂化、风干、拉丝、收线、调直、围框、包装工序后生产弹簧钢丝并销售。冷却、皂化、磷化工序产生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渣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黄山镇政府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区10米深井、厂区南侧10米深井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反映的永建制品有限公司实为临沂永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以钢丝为原料,经过对焊、捻细、剥壳、皂化、风干、拉丝、收线、调直、围框、包装工序后生产弹簧钢丝并销售。该公司涉水工艺为皂化工序,建有皂化液冷却循环池一个(约150立方),皂化液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渣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黄山镇政府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区10米深井、厂区北侧22米深井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2、2021年4月22日,黄山镇政府、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反映的安头管理区通往郯城县李庄镇的道路两侧及附近村庄内区域进行全面排查,该区域共有电表盒、焊床生产企业20家,均无喷漆工序。黄山镇政府走访周边50户居民,均反映无喷漆气味。
其中15家企业环评手续齐全,以铁皮为原料,经过剪板、冲压、折弯、点焊成型、喷塑、固化、组装、包装等工艺生产电表箱并销售。点焊成型工序产生废气,均安装移动式焊烟净化处理设备,无难闻气味产生。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高15米排气筒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调阅15家企业2020年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外排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要求。
其余5家企业,均以铁皮为原料,生产电表箱体半成品。生产工序仅有切割、焊接、组装,符合2021年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豁免情形,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点焊成型工序产生废气,均安装移动式焊烟净化处理设备。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6 13 访受〔2021〕D04210046号 来电 郯城县庙山镇新庄村,某村民在村西养殖猪,外排污水,污染环境,要求拆除猪圈。前期已向督察组反映,相关部门只清理沟渠,未全面处理。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第12批访受〔2021〕D04200098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是养殖场,业主徐某某,位于郯城县庙山镇新庄村中心路西150米,位于非禁养区,建有猪圈14间,牛棚240m2,猪苗简易棚50m2,羊棚187.5m2,为建设用地。
2、2021年4月21日,郯城县庙山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内在养肉牛40头、羊26只、猪苗40头,为养殖专业户,未建设化粪池、堆粪场,养殖粪便露天堆放在养殖场北侧树林内,占地约50平方米,粪水外排至养殖场北侧沟渠内。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1日,郯城县庙山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徐某某养殖场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1、在自家院内按照“三防”要求,新建不低于60立方米的沉淀池,沉淀池围墙高度不低于0.5米,达到雨污分离要求,粪污定期抽运;2、立即封堵外排口,清理沟渠内的粪污和露天堆放的粪便;3、在自家院内按照“三防”要求修建堆粪场,面积为40m2,围墙高度不低于1米。目前,该养殖场已于2021年4月23日将沟渠内的粪污和露天堆放的粪便清运完成,正在建设沉淀池和堆粪场。 重复2件计1件
47 13 访受〔2021〕D04210047号 来电 沂水县沂城街道前晏家铺村南高端食品产业园,园区裸露多处管道,每周不定时向村庄河道内排放污水,导致周边住户地下水被污染,市民建议关注该处一至两周的时间检测污水排放情况。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为沂水经济开发区高端食品示范园项目,位于沂水经济开发区滨河项目区东二环与裕丰路交汇处,2016年8月开工建设。园区共有食品加工及快递包装等企业15家,各企业环评批复、验收手续齐全。
2、园区企业排放的污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61.1吨/天,其中3家企业的污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1家企业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沤肥外运,剩余11家企业的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以上企业污水处理方式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群众反映的“园区裸露多处管道”为园区配套建设的4处雨水管网外排口,分别为园区2处砼雨水管网外排口,2处企业(山东上选食品有限公司和山东航冠食品有限公司)PE雨水管网外排口。其中园区2处砼雨水管网外排口有水外排,1处(以下称1号管)水来源为园区雨水及山东航冠食品有限公司产生的清净冷凝水(企业日排放约15吨左右),另1处(以下称2号管)水来源为园区雨水,均排入前晏家铺村南河沟。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正在外排的园区砼雨水管网2处外排口及周边住户水井取样进行水质检测,周边住户水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正在外排的2处园区砼雨水管网外排口水质分别为COD31 mg/L、24mg/L,氨氮5.53 mg/L、5.93 mg/L。
4、2021年4月23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用管道CCTV机器人对园区企业雨水管网接入情况进行排查,发现亿佰利(临沂)食品有限公司错将污水接入园区雨水管网,导致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内。该企业于2021年2月26日投入生产(日排放污水5.5吨左右,其中生活污水2.5吨、冲刷污水3吨)。2021年4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号管取样进行水质检测,水质为COD13 mg/L、氨氮1.58 mg/L,2号管无水排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亿佰利(临沂)食品有限公司将污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并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0万元。目前,该企业污水已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2、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园区雨水外排口外存积的污水收集纳入污水管网。
3、2021年4月30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园区雨水排放口再次进行取样检测。

48 13 访受〔2021〕D04210048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代马路洪菜坊饭店,夜间烧烤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污染空气。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饭店实为红菜坊私房菜饭店,距离居民区1公里,业主为许某洋。2021年4月22日19时19分晚餐高峰期间,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核查,其在室内进行烧烤并配套了新式环保炉具,油烟净化设备正常开启,清理维护台账齐全。室内有轻微异味。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饭店经营期间正常运行净化和除味设备,减少油烟排放。
49 13 访受〔2021〕D04210049号 来电 沂南县双堠镇朱家屋子村:1、某村民在村西居民区养殖30余头生猪、粪便污水外排至村庄河流内,气味难闻。2、某村民在村庄居民区内养殖20余头生猪,露天排放粪便污水,气味难闻。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宁某某在该村西南建有猪舍1座、牛棚1个,存栏母猪2头、仔猪32头、肉牛1头,为散养户,位于非禁养区。配套建有沼气池1个、储粪场2个,粪水全部进入沼气池,粪便及沼液还田利用。猪舍南侧有一条小沟,无粪污外排现象,无异味,村庄附近无河流。
2、徐某某在该村内建有猪舍1座,存栏母猪1头、仔猪11头,为散养户,位于非禁养区。配套建有沉淀池1个,无储粪场。周边有部分粪便存放,有少量粪污外排,有异味。
其他 双堠镇政府责令徐某某立即清理养殖粪污,进行环保垫料改造,已于2021年4月25日完成。
50 13 访受〔2021〕D04210050号 来电 蒙阴县高都镇西朱福村,村东侧新益达(谐音)瓦厂,使用煤炭进行加工,污染环境。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高都镇西朱福村实为高都镇西住佛村。反映的新益达(谐音)瓦厂实为蒙阴县鑫亿达陶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连锁瓦加工、销售。该公司于2009年5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2月4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7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陶土-粉碎配制-球磨-喷雾干燥-压制-烘干-施釉-烧制-检验-成品。
2、该公司使用煤炭的生产工艺包括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块煤)和制浆(面煤),煤气发生炉废气经过双碱法脱硫+SNCR脱硝+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30米烟囱排放;制浆工序使用面煤作为原料,在完全密闭的球磨机内用水搅拌后输送到烘干车间;所有煤炭均贮存在密闭的大棚内。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和高都镇政府对该企业检查时,制浆工序未生产,其他工序正常生产,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第三方运维公司正在对该企业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校准。经查阅该企业的用电记录、职工出勤表及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该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0日停产。2021年4月21日,该企业向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报送复工申请,于4月21日21时开始制坯复产。
4、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测,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要求,窑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后的环保主体责任,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适时开展污染物监测,做好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1 13 访受〔2021〕D04210051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程梅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地下涵洞向北300米左右东侧农具厂,厂门前存在一堆沙,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农具厂为河东区双河工农具制造厂,位于汤河镇大程子河村,法人代表许某某。其年产30万套煤气灶、30万套炭熨斗项目于2017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2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焊接—打磨—打孔—组装—成品。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走访周边12名居民,均反映无难闻气味。
3、2021年4月22、23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其他 2021年4月22日,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52 13 访受〔2021〕D04210052号 来电 郯城县泉源镇前寺村,村书记私自将村东耕地进行挖掘,开办砖厂,破坏生态。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孙某某,为郯城县泉源镇前寺村村民,1996年12月至2000年7月担任泉源镇前寺村村书记,2005年投资建设砖厂(即郯城县大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09年因在耕地内取土被原郯城县国土资源局罚款5万元,2017年将砖厂转让给孙某某。
2、郯城县大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泉源镇前寺村东,环保手续齐全,以页岩为原料,经破碎、混料、成型、烧制等工序生产页岩砖,窑炉废气建有脱硫脱硝、静电除尘设施,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12月份,其负责人孙某华因涉嫌盗采马陵山页岩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3、郯城县大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13日自行停产至今。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恢复生产,调阅在线监测显示长期停产。
其他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县综合行政局继续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盗采行为。 *
53 13 访受〔2021〕D04210053号 来电 沂南县蒲汪镇术草官庄村村碑东侧的无名塑料加工厂,该工厂加工生产时随意排放废水。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塑料加工厂位于蒲汪镇秫草官庄村西700米薛某喜院落内,建有4个生产车间。2021年1月,薛某喜将车间分别出租给盛某良(1个车间)、盛某军(2个车间)、于某福(1个车间)从事塑料颗粒加工,3个塑料颗粒加工点均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其中,盛某良、于某福生产用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盛某军废旧塑料加工有水洗工序,未正式投产,有试机排水迹象。2021年4月19日,蒲汪镇政府对3个塑料颗粒加工点下达取缔通知。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蒲汪镇政府现场检查时,3家塑料颗粒加工点正在清理。
关停取缔 蒲汪镇政府对3家塑料颗粒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已完成。
54 13 访受〔2021〕D04210054号 来电 高新区罗西街道中石埠村西侧海友建材有限公司,该厂外排污水至村西侧鱼塘内,导致鱼死亡,污染环境。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089号信访件并案处理。
1、临沂海友建材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孙某某,于2021年3月变更营业执照信息,现法定代表人任某某。该公司年加工铝制品500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原料为铝制品毛坯件,经酸洗、碱蚀、水洗、中和、氧化、着色、封孔等工序生产成品。
2、该公司水洗、纯水制备、酸雾吸收处理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日处理能力为20立方米的“中和+絮凝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该公司因经营原因于2021年1月停产至今。
3、自2019年6月该公司建成投产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仅于2021年1月接到4次“海友建材镀锌外排污水”类问题信访。其中,第一次举报为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废水为间歇性排放,检查时未排放废水,不具备检测条件。对鱼塘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无污水外排至村西侧鱼塘内。1月12日、24日、29日接3次举报时,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1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要求,2021年1月18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21年1月14日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鱼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55 13 访受〔2021〕D04210055号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柳峪村西侧河湾内的沙被村书记挖掘售卖,破坏生态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马某申实为柳峪村党支部委员,马某林实为马某,为该村村民,非村两委成员。2021年4月22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城镇政府调查,马某于2017年5月1日-17日以开发养殖旅游项目的名义,未经批准在向城镇柳峪村西的西泇河河湾私自盗采河沙约1500吨,已全部出售,马某行为与马某申无关。 立案处罚 2021年4月24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马某私自盗采河沙行为立案调查,拟罚款3万元。
56 13 访受〔2021〕D04210056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戈庄村祊河橡胶坝经常存在电鱼的人员,破坏生态;不明人员私自该在处养殖鱼,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23日,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义堂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大葛庄村祊河橡胶坝附近水域巡查,现场未发现非法电鱼、养鱼现象。经随机走访大葛庄村3户居民,均反映未发现河道内电鱼、养鱼情况。 其他 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义堂镇政府工作对该处水域加大执法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鱼和养鱼行为。
57 13 访受〔2021〕D04210057号 来电 郯城县郯城街道刘港口村南侧商混站车辆运输时存在噪音,加工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山东绿轩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郯城街道楼后村南909米、刘港口村南,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9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2021年3月已建成1条,尚未投入生产,另1条正在整理场地,尚未开工建设。
2、2021年4月22日,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建成的1条混凝土生产线无生产痕迹,2辆运输车辆正在下卸砂石,用于平整地面,准备建设第2条线。该公司平整地面、装卸砂石时产生扬尘,车辆运输时产生噪声。该公司北侧、西侧、南侧均为田地,东侧为道路。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米,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320米。
责令改正 郯城县郯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及时洒水抑尘,物料运输做好全覆盖。
58 13 访受〔2021〕D04210058号 来电 莒南县莒南四中东侧蟠龙府小区向东10米左右无名公园,不明人员将公园内的花草进行破坏,并种植农作物。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其他 蟠龙府小区向东10米左右无名公园为莒南县曲院香雪休闲景观长廊,附近个别居民在绿化草坪上种植蔬菜,破坏景观绿化植被。 其他 莒南县城投集团督促有关居民于2021年4月30日前自行清理种植蔬菜,并恢复绿化。
59 13 访受〔2021〕D04210059号 来电 兰山区工业园区戈九路与大山路交汇处向南1公里路西艾山山庄饭店北侧大棚内存在一家加工生产板材的工厂,该工厂无环评手续及环保设备,属于散、乱、污工厂,希望给予取缔。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无名板材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福牌工艺品厂,该厂于2021年4月初建成投产,主要外购木板经涂胶、热压工序,年产1万张装饰画板,未经环保审批。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异味污染问题。该厂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已于2021年4月22日清理完成。
60 13 访受〔2021〕D04210060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新河村北侧大棚内开办临沂市高生制香厂,生产香制品,扬尘严重,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制香厂实为朱某文制香厂,于2016年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该厂主要外购砂光粉经搅拌、挤出、风干生产香制品。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原材料存放和搅拌过程中存在粉尘。该厂符合产业政策,但因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审批条件。 责令改正 白沙埠镇政府要求其自行搬迁至符合规划的区域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投产。该企业已按照要求于2021年4月22日自行完成清理。
61 13 访受〔2021〕D04210061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韩家沟小学斜对过锣鑫板材厂,该厂加工生产时外排黑烟,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板材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锣鑫板材厂,负责人韩某某。该厂主要通过外购木皮经涂胶、预压、热压、锯边、砂光等工序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使用电加热导热油锅炉供热,于2021年2月通过环保审批。该厂进行热压、涂胶作业时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建设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粉尘,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该厂因经营原因于2021年2月份停产至今,尚未组织自主验收。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无人值守。
62 13 访受〔2021〕D04210062号 来电 兰山区临西十二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西墩村无名地毯加工厂,工厂无防尘设备,扬尘严重,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高新区西墩村、兰山区临西十二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进行全面排查并走访当地群众,未发现地毯类加工企业。
63 13 访受〔2021〕D04210063号 来电 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庄子村东侧的五金厂,该厂随意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源。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五金厂位于九曲街道尤庄子村,负责人姜某某,从事剪刀生产加工,打磨废水直接外排。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九曲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车间内有生产设备和部分原料、产品。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五金厂地下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22日,九曲街道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
2、河东区政府责成九曲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64 13 访受〔2021〕D04210064号 来电 莒南县淮海路与225省道交汇处工业园区淮海路路北无名颗粒加工厂,夜间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造成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颗粒加工厂为山东中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城淮海路西段,该公司年产1.5万吨塑料颗粒项目于2020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该项目以废旧塑料为原料,经熔融、切碎等工序生产塑料再生颗粒。该公司24小时全天候生产,生产过程中熔融工序产生气味,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除油+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收集处置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对废气收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调阅该公司2021年1月以来自行监测报告,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现场有塑料加工气味,该公司距离居民区约300米,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要求山东中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异味排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待复工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65 13 访受〔2021〕D04210065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上峪村西侧天工矿业,该工厂向水库内排放废水,打钻时存在粉尘,污染环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天工矿业为沂南县天工石业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张庄镇上峪村西500米,主要从事花岗岩开采。该企业5万m3/年花岗岩开采项目于2011年5月24日取得环环评批复,2018年3月28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采矿许可证期限为2018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该项目打钻、切割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无粉尘产生。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张庄镇政府现场检查,该企业未开采,矿坑内有积存雨水,企业用水泵将矿坑内积水抽入矿区北20米一处汪塘,矿区周边无水库。沂南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汪塘内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其他 张庄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监管。 *
66 13 访受〔2021〕D04210066号 来电 高新区罗西街道党委向西1000米,不明人员将垃圾倾倒至饮用水源附近,导致水质变差。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22日,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罗西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举报点附近进行全面排查,该位置无饮用水源,距离该位置600米左右有1口水井,为高庄村自备井,均未发现有倾倒的垃圾。4月22日,罗西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对高庄村自备井进行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67 13 访受〔2021〕D04210067号 来电 高新区罗西街道李小庄村养鸡大棚北邻加工木菜板,加工时存在粉尘,刷漆时存在气味,污染环境。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反映的加工木菜板工厂实为李某某木菜板加工厂,位于高新区罗西街道李小庄村,负责人为李某某,与该村支部委员李某明系父子关系。该厂以原木为原料,通过切割、打磨、染色、包装等工序生产木菜板,无刷漆工序,无污染防治设施。该厂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2日,罗西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李某某木菜板加工厂完成清理取缔。
68 13 访受〔2021〕D04210068号 来电 罗庄区高都办事处车辋村,冠宇水泥管厂,加工过程中存在噪音扰民严重,扬尘严重,工业垃圾未经处理直接丢弃,存在异味。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与第6批次[2021]D04140012号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反映的冠宇水泥管厂实为市罗庄区冠宇水泥制品厂,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年产5万米排水管、1000块桥梁水泥制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原料为石子、水泥,主要工序为配料、搅拌、成型、晾晒、检验、入库。该公司配料、搅拌工序中,机械运转产生噪音。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该公司距离最近住户约150米,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走访周边3位居民均表示无噪声扰民问题。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院内地面全部硬化,采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生产车间内配料搅拌工序运行时产生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工序运行时散落物料,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造成地面积尘。未发现工业垃圾丢弃迹象,现场不存在异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生产车间内没有采取清扫、洒水等污染防治措施,造成地面积尘”违法行为,拟处罚6.5 万元。
69 13 访受〔2021〕D04210069号 来电 沂水县院东头镇丰粮坪村,镇政府及村委以农田复垦的名义开采该村南侧石英石,对外售卖。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为沂水县高山茶业合作社生姜高效生态示范园项目。该项目位于沂水县院东头镇丰粮坪村东南,占地200亩,种植优质生姜,年产800吨。2021年1月,高山茶业办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2021年2月至3月平整场地30亩,获得石英石6万吨,由沂水县国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拍卖,已外运4万吨,剩余的2万吨用抑尘网覆盖。不存在镇政府及村委以农田复垦的名义开采该村南侧石英石对外售卖行为。 其他 院东头镇政府督促高山茶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70 13 访受〔2021〕D04210070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中西蒋村,村东北方向无名商混站,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商混站实为临沂大硕建材有限公司,该厂主要通过外购砂石、水泥、粉煤灰、矿粉经混合搅拌等工序制造水泥制品,已配套建设了2套脉冲布袋除尘治理设施。2020年7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市场原因于2021年3月停产,院内约2000吨砂石露天堆放,覆盖不完善,存在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 方城镇政府要求该公司立即对裸露砂石进行全覆盖,已于2021年4月22日覆盖完成。并要求4月30日前全部清理。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依法对其“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行为立案处罚3.625万元。

71 13 访受〔2021〕D04210071号 来电 莒南县文疃镇新店子村,该村南侧、西侧存在一家养牛厂、三家养猪厂,随意排放污水,污染水源。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1、群众反映的一户养牛场和三家养猪场位于莒南县文疃镇新店子村西南侧,属于非禁养区。养牛户为魏某芹,3家生猪养殖户分别为魏某全、赵某元、赵某义,属于非禁养区。
2、魏某芹养牛户,建有1座养殖棚,面积25平米。现存栏牛5头,无粪场,有防雨棚,无沉淀池。无粪污外排现象。
3、赵某元养殖户,建有3座养殖棚,其中2座空棚,总面积2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6头。养殖场东侧建有1座三级沉淀池、4立方米,无粪场和防雨棚。有养殖污水外渗迹象。
4、赵某义养殖户,建有2座养殖棚,面积112平米,建有2座沉淀池、5立方米,无粪场,有防雨棚。已于2020年11月停养至今,无养殖污水外排现象。
5、魏某全养殖户,建有2座养殖棚,面积120平米,现存栏仔猪18头,有沉淀池、5立方米,无养殖污水外排现象。
6、2021年4月22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文疃镇政府现场核查,新店子村已于2016年实现自来水入户,饮用水源位于花沟水库,距此约1.4公里。赵某元养殖户污水外溢,在门口形成堆积,未进入周围水体,未对水源造成影响。
其他 文疃镇政府督促赵某元清理外溢粪污,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已于2021年4月27日完成。
72 13 访受〔2021〕D04210072号 来电 郯城县沙墩镇华埠三村,该村向北3公里左右无名瓷砖厂,每天夜间散发刺鼻气味。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瓷砖厂实为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诸葛店村东,距离华埠三村约2.5公里,环保手续齐全,建有3条建筑陶瓷生产线,以陶瓷土等为原料,经干燥制粉、压制成型、烧成、磨边成型等工序生产建筑陶瓷。
2、该公司废气主要产生工序为干燥、烧成工序,分别经脱硫脱硝、除尘后排放,排放口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该公司东侧为205国道,西侧150米为村居,南侧、北侧均为企业。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厂区有积尘;调阅近3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和2021年3月24日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调阅2020年11月3日厂界无组织自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走访西侧较近的王某聚、王某菊、颜某明、王某生和王某等5户居民,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昼夜均不散发刺鼻气味,对其生活无影响。2021年4月23日晚10时至次日3时,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暗访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厂区内及周边无刺鼻气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清扫厂区积尘、洒水抑尘。
73 13 访受〔2021〕D04210073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谭庄村西侧的五金加工厂,该厂无环评手续,随意排放污水,加工生产时排放浓烟。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其他、涉水污染、大气污染 1、反映的五金加工厂为临沂鑫誉腾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郑旺镇谭庄村,法人代表余某某。其年加工600吨螺丝套筒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金属制品业”豁免类项目,生产工艺为无缝钢管-切段-外圆-攻丝-打码-打包外售。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生产过程无废气、废水产生。

74 13 访受〔2021〕D04210074号 来电 兰陵县庄坞镇涌泉前村,不明人员在村西养殖鸭子,外排污水至村内河道,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养鸭场业主为王某某,位于庒坞镇涌泉前村西侧约1.5公里,属于非禁养区,共有2个鸭棚,存栏14000只,为规模养殖场。
2、2021年4月22日,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庄坞镇政府对该养殖场及周边进行调查,该养殖场配套建设70立方沉淀池,有防渗措施,内存约50立方粪污,无盖板,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该养殖场东侧约100米土坑内存有约40立方粪水,为农户付某某从该养殖场运回后用于农田施肥。距离养殖场东约200米有一宽约2米的泄洪沟,内有约200米长、深约20厘米的污水,少量秸秆和垃圾,未发现养殖粪污排入迹象。养殖场位于涌泉前村村内河道西侧约2公里,排查村内河道,无粪污痕迹。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庄坞镇政府责令王某某养殖场沉淀池加盖盖板,责令涌泉前村村委对沟渠内污水、秸秆、垃圾等进行清理,5月5日前完成。
75 13 访受〔2021〕D04210075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崖头村鲁化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无降尘及刷车设备,造成空气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白沙埠镇崖头村鲁化置业有限公司实为临沂鲁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山东均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其在该处建设年产100万片NB-iot模块200万只智能表控制套装件项目。该项目主要通过外购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配件、PCB板、塑料件等进行智能电表的组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属于豁免类项目。该项目土建工程于2020年5月经白沙埠镇政府审批,于2020年10月开始建设,因资金问题于2021年3月停工。2021年4月22日,白沙埠镇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无人值守,现场无雾炮和车辆冲洗设备。
责令改正 白沙埠镇政府要求临沂鲁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必须配备雾炮、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后方可恢复建设。
76
访受〔2021〕D04210076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郇家郑旺村,某村民在村西北角正太路北侧果园东侧,无名废品收购店,露天经营,扬尘污染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废品收购店为河东区为民废品回收站,位于郇家郑旺村,法人代表李某某,从事纸制品和金属制品回收分拣,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商务局、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存在露天经营及扬尘污染现象。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26日,郑旺镇政府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
2、 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77 13 访受〔2021〕D04210077号 来电 罗庄区临西四路与化武路交汇处大成家苑小区15、17号楼被移动公司安装信号基站,现已投入使用,存在辐射。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辐射 反映的大成家苑15号楼未安装通信基站,17号楼顶安装三处通信射灯天线,为微型基站,发射功率密度为10微瓦/平方厘米。由兰山铁塔公司建设运营,兰山移动公司租赁使用,该处基站已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备案登记。2021年4月22日,罗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罗庄铁塔公司、兰山铁塔公司、兰山移动公司现场检查时,对该小区17号楼顶射灯天线半径1米内、楼道内、楼下3个点位进行测试,三处功率密度最大值分别为6.711微瓦/平方厘米、0.270微瓦/平方厘米,0.376微瓦/平方厘米,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4瓦/平方米),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其他 罗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小区业主解释工作,强化基站辐射的科普工作。 重复2件计1件
78 13 访受〔2021〕D04210078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庙上村,大山路与大阳路交汇处向北50米路东诚虔驴肉馆南侧向东100米路北博文喷塑厂,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博文喷塑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博文喷塑加工厂,主要通过喷塑年产1万件安全护栏,2021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外购护栏经喷塑机喷涂挂粉后电加热固化成型,冷却出售。喷涂工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设备,加热固化工序配套建设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该厂年用塑粉(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约7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豁免类项目。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对其有机废气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随机走访庙上村3户居民,均反映无异味问题。
79 13 访受〔2021〕D04210079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镇驻地至宣文岭村,附近多家使用煤炭加工的泡花碱厂、砂轮厂、塑料厂、纸箱厂、粉碎砂轮厂,散发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污染 大店镇驻地至宣文岭村距离5.5公里,沿途共有泡花碱生产企业7家、砂轮厂17家、塑料注塑作坊2家、纸箱厂1家、粉碎砂轮厂1家。
(一)7家泡花碱生产企业分别为莒南县昱昇泡花碱厂、山东中曾康弘硅胶科技有限公司、莒南县大店振兴固体碱厂、莒南县大店永胜泡花碱厂、莒南县大店固体碱厂、莒南县华坤泡花碱有限公司、莒南县天元泡花碱厂。
1、泡花碱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将纯碱和石英砂经马蹄窑高温熔化、冷却生产泡花碱,均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验收,环保等手续齐全,治理设施完善,运行规范。7家企业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落实排污许可自行检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泡花碱企业使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热煤气作为燃料。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和湿电除尘处理后外排,7家企业窑炉废气均已安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历史在线数据,莒南县大店振兴固体碱厂2021年4月9日、10日外排烟气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对该厂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给予37万元行政处罚。其余6家无超标排污问题。2021年4月11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6家正在生产的泡花碱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7家企业与居民区距离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无影响居民生活现象。
(二)17家砂轮厂分别为山东新亚新磨具有限公司、山东信发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山东恒泰磨具有限公司、山东群星磨具有限公司、莒南县华光磨具有限公司、山东日丰磨具有限公司、莒南县宇瑞磨具有限公司、山东盛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业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莒南县琦峰砂轮油石厂、莒南县创兴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莒南县利丰磨具有限公司、莒南县新星磨具有限公司、莒南县轮兴磨具有限公司、莒南县恒盛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莒南县博大磨料磨具厂、莒南县盛金磨具有限公司。
1、上述企业主要从事树脂砂轮、陶瓷砂轮和油石生产,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一致,以金钢砂为原料,混合结合剂后压制成型,加热焙烧后成品。树脂砂轮在电加热工序中产生含VOCs废气,经光氧催化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陶瓷砂轮和油石在天然气隧道窑加热过程中产生轻微气味,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各磨具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均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污染治理设施完善,运行规范。经查阅各厂近期自行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污行为。
(三)2家塑料厂分别为杨某某磨石包装盒生产作坊和史某某锤把生产作坊,以聚丙烯颗粒为原料,经高温熔融,挤压成型塑料制品。生产中产生塑料加工特殊气味。上述2家作坊无立项、环评、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大店镇政府已于2021年2月对2家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现场核查,无恢复生产迹象。
(四)1家纸箱厂为莒南县新盛纸箱加工厂,无印刷工序,只进行纸板裁剪,不产生气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38条规定,该纸制品制造类企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五)1家粉碎砂轮厂位于北小官庄村路南,以废旧砂轮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生产再生砂,生产中产生粉尘污染,不产生气味。该项目无立项、环评、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大店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0日对该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现场核查,无恢复生产迹象。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加强监管巡查,督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砂轮厂轻微气味问题,企业已采取改进集气罩等措施提高气味收集效率。
80 13 访受〔2021〕D04210080号 来电 兰山区大青山路与济南路交汇处金玉祥和小区,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13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金玉祥和小区工地实为临沂金玉祥和小区项目,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15年3月开工,于2018年8月竣工。2021年4月19日,柳青街道城管中队现场调查时,目前正在进行室内砌墙、抹灰等装修作业。未进行夜间施工。
柳青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项目负责人早上8:00-12:00,下午14:00-20:00进行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防止噪音扰民。同时要求城管中队加强日常巡查监控,发现噪音扰民等问题,随时进行管控。
81 13 访受〔2021〕D04210081号 来电 莒南县团林镇曾家庄村,该南侧两家洗沙厂加工生产时存在扬尘,随意排放污水,村南侧一家木材加工厂一家养猪厂随意污水,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莒南县团林镇曾家庄村南侧存在洗沙厂2处,业主分别为李某某、莫某某,主要从事水洗沙项目,均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李某某洗沙厂于2020年8月建成,团林镇政府于2020年12月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莫某某洗沙厂于2021年3月建成,生产时存在扬尘污染。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团林镇政府现场核查,莫某某洗沙厂利用场地内的土坑存储废水并循环使用,无外排迹象。李某某洗沙厂现场无恢复生产迹象。
3、团林镇曾家庄村村民孙某某在该村南约100米处建设养殖场所1处,占地约1.8亩,属非禁养区。建有猪舍2栋、面积37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38头,为养殖专业户。建有溶剂为24立方米沉淀池1座,无储粪场,有粪污堆积,无污染外排迹象。
4、曾家庄村南侧有一处木材锯末转运点,收集木材加工厂的锯末暂存后外卖,无其他加工生产环节,无废水产生。部分锯末覆盖不完善,有粉尘污染。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26日,团林镇对莫某某洗沙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2、团林镇责令孙某某建设粪污储存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已清理。
3、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责令锯末转运点完善锯末覆盖措施,已完成。

82 13 访受〔2021〕D04210082号 来电 兰陵县新兴镇山里王村,不明人员在村西北私自开采大量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兰陵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发布对该村矿坑进行修复的方案,村民表示该方案不认可,要求落实重新制定方案。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其他 1、2020年12月份中旬,兰陵县山里王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对新兴镇山里王村西北进行土地平整过程中,未经批准将2120.13吨石英石外卖,涉嫌非法开采。2021年1月25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非法开采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7525.98元,并处罚款48762.99元。
2、反映的矿坑修复方案实为兰陵县岚曹高速两侧破损山体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新兴镇山里王村西北岚曹高速公路北侧治理标段。该项目通过削坡减载、边坡修整、渣土回填、场地平整、覆土绿化等治理方式对破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改善地质环境、消除隐患,在视觉效果上力求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不涉及废弃土石料利用。2019年8月,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单位,2019年11月4日,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的该区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计方案通过专家组评审。
其他 1、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宣传,做好群众沟通工作。

83 13 访受〔2021〕D04210083号 来电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黑墩屯村北侧临沂众鑫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环评手续,加工时噪音扰民。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其他 1、反映的临沂众鑫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原名河东区兴达五金工具厂,法人代表胡某某,现法人代表朱某某,位于凤凰岭街道黑墩屯村。其年产600吨山型卡项目于2017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2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钢板-平板-剪板-下片-成型-冲眼-包装、入库。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凤凰岭街道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剪板和冲眼工序产生噪音,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降噪。距该厂200米范围内共4户居民,经走访均表示无噪音扰民现象。
3、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其他 2021年4月22日,河东区政府责成凤凰岭街道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84 13 访受〔2021〕D04210084号 来电 平邑县卞桥镇龙虎寨村村中心街河道很多杨树,产生很多杨絮,导致居民过敏,并且河道内污水无人清理。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其他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柏林镇政府现场核查:卞桥镇龙虎寨村实为柏林镇龙虎寨村,村内栽植杨树、柳树等绿化苗木,每年春末有杨絮、柳絮产生。村中心街河道实为村南一条无名沟渠,系雨水冲刷形成。最宽处1.5米,最窄处0.5米,沟长约152米。降雨为存水主要来源,沟底有腐烂的树叶杂草,坑洼处存有雨水。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柏林镇政府采取喷雾、苗木修剪等控制措施减少飞絮,并组织人员对沟渠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龙虎寨村委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清理沟底树叶杂草及积水。
85 13 访受〔2021〕D04210085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大井四村西侧养鸡厂,在居民区内养殖,存在气味,造成环境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7批次访受〔2021〕D04150005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刘某泉养殖场位于村西北主干道南侧,距离居民区约400米,属限养区。鸡舍面积1.3余亩,存栏蛋鸡1000余只,属蛋鸡养殖专业户。2021年4月16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检查时,刘某泉在其养殖场周边晾晒鸡粪,无排放鸡粪现象,有养殖异味。
4月16日下午,刘某泉已将晾晒粪便清理完毕。
4月20日,刘某泉已将养殖蛋鸡全部出售,并承诺不再复养。
86 13 访受〔2021〕D04210086号 来电 沂水县夏蔚镇崮前崖村,不明人员在村东以建设生态山庄的名义,且挖掘沙土售卖,造成水土流失,运输过程中,噪音扰民严重。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生态 1、群众反映的“生态山庄”为投资人李某于2015年注册成立的沂水县盛太农林生态庄园。该庄园位于夏蔚镇崮前崖村东,主要从事林果、农副产品种植销售。2020年9月10日,盛太农林与崮前崖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流转土地200亩,用于农业种植。2021年2月,盛太农林将项目内长约710米、宽约1.2米的生产道路拓宽为6米。在道路拓宽过程中,产生风化砂土约6万立方米,其中450余立方米用于村庄东侧一处低洼易涝地块改良,剩余风化砂土存放在项目区内,并用防尘网覆盖,未对外售卖,涉嫌非法采矿。盛太农林在拓宽道路施工过程中,扰动了原有的地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2、2021年4月3日至6日,崮前崖村村委对村庄东侧低洼易涝土地改良时,运输车辆途经村内2公里硬化道路,产生噪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盛太农林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涉嫌非法采矿行为立案调查。
2、沂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夏蔚镇政府依法处置拓宽道路产生的风化砂土。
3、沂水县水利局责令盛太农林对已扰动地面采取生态修复措施。目前,正在修筑地堰,进行边坡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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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13 访受〔2021〕D04210087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后惠子坡村西侧的无名橡胶厂,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气味。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污染 1、无名橡胶厂为莒南锦港轮胎翻新有限公司,该公司轮胎翻新加工项目于2014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1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以旧轮胎、垫胶、封边布、胶模剂为原料,将旧轮胎经打磨、胶黏、硫化、压面、贴合工序,翻新农用车轮胎,加工时产生气味。因市场原因,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停止轮胎翻新加工。
2、2021年4月22月,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公司打磨、胶黏、压面、贴合等工序生产设施已自行拆除,目前为农用车生产厂家代购车轮部件,代工车轮组装,无其他加工过程。仓库封闭空间内存放的新轮胎产生轻微橡胶气味。
其他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责令该厂加强车间密闭,减少气味外逸。
88 13 访受〔2021〕D04210088号 来电 临沭县苍马街农机家属院,该家属院物业长期焚烧垃圾,污染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临沭县农机中心家属院,位于县城苍马街南侧,未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由临沭县农机中心自行管理,小区内已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临沭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统一运输、处置。2021年4月22日,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现场检查,未发现焚烧垃圾行为。走访小区居民5人,反映前期小区修剪绿化带、转运树枝时,洒落部分枯叶、枯草,小区居民于4月19日、20日自行收集后焚烧,未发现焚烧垃圾行为。 其他 临沭县农机中心加强家属院管理,及时清理垃圾,杜绝焚烧垃圾行为,并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89 13 访受〔2021〕D04210089号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址坊村老年房西侧某养殖户及村东南方向沿河路处某养殖户,两家养殖场随意排放废水,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老年房西侧的排水渠内存在垃圾,无人清理。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朱芦镇璇子村村民张某某在址坊村老年房西侧约500米、幸福山村果园内建有养殖场所1处,建有圈舍2栋,427平方米,存栏生猪200头,为养殖专业户,属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建有污水池2处,容积42立方米,采取干清粪方式,粪污用于果园及茶园施肥,无单独粪场,现场未见粪污外排,有畜牧养殖气味。
2、址坊村村民赵某某在该村老村东南端养殖区内建有养殖场所1处、占地约0.5亩,建有圈舍2栋,184平方米,存栏生猪50头,为养殖专业户,属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建有污水池1处,27立方米,采取干清粪方式,粪污用于门前菜园及农田施肥,无单独粪场,有少量粪便堆积在门前菜园,现场未见粪污外排,有畜牧养殖气味。
3、反映排水渠为村内雨水沟,位于址坊村老年房区域西侧,南北长约200米,有少量漂浮塑料袋、菜叶、枯草等生活垃圾堆积。
其他 1、朱芦镇督促2家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降低养殖气味影响,已于2021年4月27日完成。
2、朱芦镇责成璇子村清理雨水沟垃圾,加强日常监管,增放垃圾箱并及时清运,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90 13 访受〔2021〕D04210090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平湖庄村村南侧无名多层板加工厂,夜间焚烧颗粒,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多层板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晨正板材厂,负责人刘某峪,该厂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20年10月19日通过环保审批,目前正在组织自主验收。该厂主要通过外购板芯经涂胶、预压、热压、锯边、砂光工序生产胶合板。热压、涂胶作业时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建设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粉尘,配套建设了脉冲布袋除尘器。该厂昼间进行涂胶生产,夜间低谷电价时段使用电加热导热油锅炉进行热压生产。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因板芯原料不足未生产,未发现生物质锅炉。但厂区地面存在积尘及清扫不及时现象。2021年4月22日22时及4月23日23时,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均未生产,未发现燃用生物质颗粒迹象。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厂加强扬尘管控,及时清扫地面积尘。2021年4月23日,已整改完成。
方城镇政府组织人员加强监管,依法严查燃用生物质颗粒污染问题。

91 13 访受〔2021〕D04210091号 来电 兰山区李官镇石屯村,该村北山处的树木被龙井开发商给予破坏。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8批次〔2021〕X04150001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李官镇石家屯村北山国家公益林实际为临沂茶芽山文康旅项目(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兰山区李官镇南侧,为省政府批准的山东省2020年第230项重大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李官镇石家屯村北山公益林并非国家公益林,实为区级公益林。根据该文康旅项目建设需要,石家屯村建设旅游驿站、景观平台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原林地按照项目整体规划进行保护性开发,未破坏山体和松树,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2、2020年10月,石屯村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本村党员及群众代表通过投票方式表决将全村坟墓搬迁至村东北石屯公墓事项,全票通过。该公墓占地50亩,已于2021年3月投入使用,是目前兰山区最大的一处村级公墓。
3、反映的龙井开发商实为临沂市兰山区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 13 访受〔2021〕D04210092号 来电 郯城县经济开发区誉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与实际生产值不符,危险废物未进行正规处置。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其他 与第4批访受〔2021〕X04100001号并案处理。
1、山东誉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建有2个项目:一是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高效建筑外墙保温粘合剂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批复建设10条生产线,实际建设9条生产线,2020年实际产量为1.503万吨。二是年产200万支新型环保水性自喷漆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批复建设8条生产线,实际建设8条生产线,2020年9月投产,全年实际产量为41万只。以上两个项目环评批复与实际建设一致。因市场因素,实际产量低于环评批复产能。
2、该公司已建立危废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年度申报和管理计划进行了备案,对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进行了公示。该公司已签订协议委托有资质单处理危险废物,2019年、2020年分别转运危废0.89吨、1.6716吨,相关台账记录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齐全,危废处置规范。
3、该公司3万吨新型环保高效建筑外墙保温粘合剂项目,9条生产线各配备安装1套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20年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年产200万支新型环保水性自喷漆项目配料间分散、砂磨、过滤、调漆工序废气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4个大集气罩进行收集,8条生产线的灌装、充气环节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以上收集的废气统一进入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20年10月进行了验收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用电监控记录显示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4、该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高效建筑外墙保温粘合剂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年产200万支新型环保水性自喷漆项目,仅有设备清洗水,暂存于搅拌釜或拉缸中,回用于下批次水洗涂料生产使用,不外排。该公司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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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13 访受〔2021〕D04210093号 来电 临沭县郑山镇宅村南无名劳保手套加工厂,夜间燃烧锅炉,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加工厂为刘某波手套加工作坊,位于郑山街道宅子村西南角。该作坊无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未建设治污设施,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临沭县政府责成郑山街道对刘某波加工作坊实施清理取缔,限期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94 13 访受〔2021〕D04210094号 来电 费县东蒙镇北石沟村东侧存在两家养猪厂,其中一家养猪厂,养猪厂随意排放污水。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2家养猪厂位于东蒙镇北石沟村村东约600米,属非禁养区,负责人分别为潘某营、潘某义,均为养殖专业户。
1、潘某营建有猪圈44间,沉淀池1个(约60立方米),存栏仔猪400头,粪污经发酵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还田利用。2021年4月22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东蒙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沉淀池未及时抽取,少量粪污外溢到场外沟渠。
2、潘某义建有猪圈38间,沉淀池1个(约60立方米),堆粪场1个(约20平方米)。2021年4月22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东蒙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处于停养状态,无污水外排迹象。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潘某营下达《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建情况指导意见书》,要求其清除场外沟渠内粪污,并及时抽取沉淀池粪污。4月23日,该养殖户对场外沟渠内粪污清除完毕。
95 13 访受〔2021〕D04210095号 来电 兰山区柳青街道乔顶村金鼎花园南侧100米第一个信号灯路口向西500米三叉路口垃圾桶堆放处向北150米路东最后一排厂房,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生产,气味难闻,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施,噪声污染,要求取缔。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废旧塑料加工厂实为张某敏气泡塑料膜生产厂,该厂于2021年2月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主要通过外购聚丙乙烯颗粒经加热熔融、吹膜、收膜等生产气泡塑料膜。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但有机废气收集不彻底,存在异味。该厂不符合规划,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 关停取缔 柳青街道办事处要求其自行搬迁至符合规划的区域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投产。该业主已于2021年4月23日自行完成清理。
96 13 访受〔2021〕D04210096号 来电 兰山区解放路与临西九路交汇处赵永久工业园内的所有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噪音,外排刺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反映的赵永久工业园位于兰山区解放路与临西九路交汇处,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排查,该工业园有山东安跃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陈某彬棉被加工厂和7家仓储。
1、山东安跃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加热、吸塑、修边等工序生产汽车脚垫,在修边工序产生噪音,在加热工序产生异味,未配套治理设施。2021年3月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因产品积压于3月底停产。该厂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审批条件。
2、陈某彬棉被加工厂,2019年5月建成投产,仅进行缝纫加工棉被,无有机废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此项目属豁免类。
3、7家仓储分别存储洗衣粉、床上用品、塑料花、玩具仓、百货、洁具和水管,现场均无生产设施。
经走访周边3户居民,均表示未有刺鼻气味和噪音污染。
关停取缔 兰山街道办事处要求山东安跃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自行搬迁至符合规划的区域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投产。该业主已于2021年4月23日自行完成清理。
97 13 访受〔2021〕D04210097号 来电 平邑县仲村镇仲村物流向北300米鑫晟合线公司,该公司加工生产时存在大量粉尘,噪音扰民,使用黑心棉进行纺织。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11批访受〔2021〕D04190018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鑫晟合线纺织厂为临沂市金昇合线有限公司,位于仲村镇驻地平蒙路西。该公司年产4000吨劳保手套用合线加工项目,2018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1月进行自主验收,2020年4月1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项目主要使用棉花生产成品合线。2021年4月2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和仲村镇政府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少量棉絮,有机械运转噪声。使用原料为外购棉花,未发现黑心棉。
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无组织扬尘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要求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立即清理车间内少量棉絮,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轻噪音,并长期坚持,现已完成整改。
98 13 访受〔2021〕D04210098号 来电 兰山区马陵山路与武汉路交汇处花语馨苑小区12号楼沿街小胡同炒鸡店,该店将油烟排放至小区,油烟扰民严重,要求制止向小区内排放油烟。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小胡同炒鸡店实为晓阳家炒鸡店。2021年4月22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柳青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该店已安装正常集烟罩分离式净化器且正常运行,清理维护台账齐全。油烟排放口距离东、西两侧小区最近住户约5米,柳青街道办事处随机走访该小区2户居民,反映风大时候存在油烟问题。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取该店油烟在线平台近30日的在线检测数据,数据显示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减少油烟排放。
99 13 访受〔2021〕D04210099号 来电 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村北侧金池商贸,该工厂安装地下暗管进行偷排污水。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11批访受〔2021〕D04190042号并案处理。
1、莒南县金池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岭泉镇东石沟村北1公里处。该公司年回收加工2万吨植物油下脚料项目于2015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1年2月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价。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该公司主要以皂角、油角为原料,经酸化、分离等工序加工生产酸化油,废水来自酸化生产线,年产生废水约14000m³。该公司建设有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废水480m³/d,废水经IC厌氧+好氧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莒南县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已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调阅2021年以来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
3、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岭泉镇政府现场勘查,未发现暗管排污行为。调阅污水处理站进出水记录台帐,废水排放量与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污染物申报核算排放量基本一致,未发现异常。
4、该公司建有地埋污水管道一条,用于连接厂外污水排放口和莒南县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管道,并非暗管。
其他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对莒南县金池商贸有限公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100 13 访受〔2021〕D04210100号 来电 河东区益民实验小学西南文化路北侧,堆放建筑垃圾及疑似工业固体废物有异味,沟渠内垃圾较多;相公三村村民反映耕地内填埋建筑垃圾及塑料废物;河东区洪岭埠东外环路耕地道路倾倒建筑垃圾及焚烧疑似工业垃圾,异味明显。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固废、涉水、土壤污染 1、2021年4月22日,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相公街道现场检查,小学西南文化路北侧未发现建筑垃圾及工业固体废物,附近沟渠内存在少量秸秆、枯枝及部分生活垃圾,有异味。
2、反映的耕地位于相公街道相公三村,为本村村民苏某某承包地。2021年4月22日,河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相公街道现场检查,该地块东侧存放74.38吨黑色泥状固体,有轻微异味,未发现建筑垃圾及塑料废物。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黑色泥状固体pH值、重金属等指标进行检测鉴定。
3、反映的耕地道路为相公镇洪岭埠村田间硬化道路。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及相公街道现场检查,现场有约50吨建筑垃圾、20吨装修垃圾及少量装修垃圾焚烧残渣,未发现工业垃圾,无明显异味。
其他 1、2021年4月22日,相公街道已对秸秆、枯枝及生活垃圾完成清理。
2、2021年4月22日,相公街道委托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黑色泥状固体妥善清理贮存,将根据监测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3、2021年4月22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已对洪岭埠东外环路耕地道建筑和装修垃圾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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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13 访受〔2021〕D04210101号 来电 兰山区师院东街与后园巷交汇处济南19烧烤店,该店经营时存在大量油烟,LED灯一直常亮,灯光扰民。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济南19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距离最近的居民区后园小区约20米。2021年4月22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油烟净化设备开启。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4月22日19时49分晚餐高峰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同时调取该店油烟在线平台近30日的在线检测数值,结果显示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反映的LED灯为该烧烤店门口地面5个射灯,使用时间约为夜间18:00至次日凌晨2:00。经随机走访周边4户居民,均表示存在灯光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兰山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夜间22点后关闭射灯。该店已于2021年4月22日完成整改。
102 13 访受〔2021〕D04210102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白庄村,该村生活污水均排放至该村东侧道路上,存在气味。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2日,平邑街道现场调查发现,白庄村东侧由于地势较低洼,排水不畅,道路南侧积存少量雨水,并非生活污水,不存在气味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4日,平邑街道办事处责令该村村委疏通排水渠道,将积存雨水疏通到泄洪沟中。目前已经完成。
103 13 访受〔2021〕D04210103号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下坡村北侧存在多家养鸭厂,养鸭厂随意排放废水,造成环境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9批次访受〔2021〕D041700069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2021年4月22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发现,地方镇下坡村北侧共有养殖场7家,均位于限养区,其中养鸭场2家、养猪场4家,养羊场1家。李某1和李某2为肉鸭规模养殖场,建有沉淀池、堆粪场;庄某奎为肉羊养殖专业户,建有堆粪场;杨某、庄某同为生猪养殖专业户,建有沉淀池、无堆粪场;庄某库有2处养殖场,为生猪养殖专业户,新养殖场建有沉淀池和堆粪场,旧养殖场无堆粪场,已准备将存栏生猪于4月30日前出售并停养。
以上养殖场有养殖异味,不存在随意排放废水现象。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杨某、庄某养殖场4月29日前配建堆粪场,7家养殖场每天定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养殖异味。杨某养殖场现已配建完成,庒某库存栏生猪已出售完毕且猪舍已完成彻底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