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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一批)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一批信访件共计119件。截至4月26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119件中属实100件,不属实19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案件来源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11 访受〔2021〕D04190001号 来电 沂水县道托镇韩家曲村社区南侧水泥路向东1公里左右的耕地内,近期正祥矿业在此开采沙土,影响生态环境。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正祥矿业”实为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牛心官庄铁矿项目生产规模60万吨/年,有韩家曲和横岭两个矿区,露天开采。于2013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4年7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18日。2018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尚未建成。
2、正祥建材韩家曲矿区地类主要是旱地、林地和田坎。2021年3月30日,正祥建材开始在矿区内基建施工,基建总面积约55000平方米,已开工面积约5000平方米,主要是剥离覆土及围岩。截至目前,已剥离覆土5000立方米,用抑尘网覆盖,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剥离围岩约10万吨,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与《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牛心官庄铁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内容一致。该项目无违法开采沙土行为。
3、正祥建材复垦动态计划总投资659.28万元,恢复治理后可复垦土地30.16公顷,复垦率可达到100%。正祥建材已预存土地复垦费用659.28万元,已预存矿山环境治理基金46.8万元,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其他 道托镇政府责成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
2 11 访受〔2021〕D04190002号 来电 费县经济开发区327国道与滨河路交汇处银光钰源工厂,私自偷卖废旧机油、机油桶、切削液,并且每次处理危废品时把危废库监控电源关闭,导致无监控录像可查询,私自编造危废台账。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反映的银光钰源工厂实为山东银光钰源轻金属精密成型有限公司,位于费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共2个项目,其中镁合金深加工开发项目于2010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5月建设完成,2016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铝合金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于2018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月取得环评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以镁锭、铝锭、锌锭为原材料,经熔化、浇铸、机加工、喷漆等工序生产镁铝汽车零部件、牺牲阳极等产品。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费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场调查,该公司2016年分别与临沂捷盈商贸有限公司、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青岛阳林鸿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危废转运、处置合同,查阅近5年的危险废物产生、暂存、转移台账,危废产生数量及处理数量相符,危险废物台账真实;查看危废库视频监控系统,共存有4月7日至20日的视频资料,未发现断电等异常现象;危废库现存废切削液1.146吨、废矿物油0.947吨、废包装桶0.395吨,其中1桶废切削液0.489吨未记入台账。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该公司废切削液贮存环节台帐不规范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改正,拟处罚款32.5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更换大容量视频存储系统。 *
3 11 访受〔2021〕D04190003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汪家白龙汪村南环路金山加油站向北经过两个红绿灯路口,再向北300米左右黄海粮油豆粨店铺北侧无名厂房,大门向东,无环评手续、加工废品渣,气味难闻。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污染 1、十字路街道东风村村民房某某租用黄海粮油豆粨店铺北侧院落,建设塑料颗粒加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难闻气味。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7日,因周围群众抵触,房某某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3、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现场无生产设备、原料和产品。
其他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检查,严防“散乱污”项目死灰复燃。

4 11 访受〔2021〕D04190004号 来电 莒南县岭泉镇东高岭村,村东南侧养猪厂距离居民区较近,排放粪便,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固废污染 1、岭泉镇东高岭村村东南建有养殖小区一处,位于非禁养区,占地约36亩,有6家养猪户,均为散养户。
2、彭某芬栏舍面积54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20头,有粪场34平方米、沉淀池128立方米;
汲某广栏舍面积54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2头,有粪场40平方米,沉淀池450立方米;
彭某全栏舍面积54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2头,有粪场40平方米,沉淀池450立方米;
汲某军栏舍面积54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39头,无粪场,有沉淀池72立方米;
汲某凤栏舍面积10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70头,有粪场70平方米,沉淀池258立方米;
汲某顺栏舍面积54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2头,有粪场50平方米,沉淀池48立方米。
3、养殖小区距离居民区约300米,有粪污外排迹象,道路南侧沟内有粪污淤积,产生恶臭气味。
其他 1、岭泉镇政府督促各养殖户及时清理沟内粪污,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
2、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岭泉镇政府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户合法养殖,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5 11 访受〔2021〕D04190005号 来电 临港开发区团林镇桃花峪村泊美云洋垃圾处理厂,每日施工,尘土飞扬,机器设备噪声污染严重。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泊美云洋环境科技(临沂)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及填埋场建设项目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桃花峪村东。该项目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目前项目一期正在进行基建施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业废液物化处理单元、固化稳定处置单元、刚性填埋处置单元。
2、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团林镇政府现场核查,该项目因降雨未施工,已建设高2米围挡,用于防尘降噪。正常施工时,产生施工噪声。进出口设有车辆清洗设备,有雾炮降尘设备,存在运输扬尘问题。
其他 1、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中心、临港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中心督促企业落实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措施,对物料、渣土等进行全面覆盖,降低扬尘污染。
2、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待泊美云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地复工后进行检测。
3、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对该项目加强监管,未经批准严谨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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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1 访受〔2021〕D04190006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镇爱琴海小区西侧的湖,污水排至湖内,导致水质发黑发臭,气味难闻。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7批次访受〔2021〕D04150090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爱琴海小区西侧湖为县城东部温泉水库,系小二型水库,功能为观光水库,不具备饮用水功能。该水库无河流注入,水源主要来自雨水。温泉水库位置较低,四周地表枯叶、垃圾等杂物随雨水进入水库,清理不及时会产生气味。
2、2021年4月16日-4月17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投集团现场勘察,水库周围有部分商户、村居生活污水排入水库,发现排污口5处,排污口附近有臭味。无畜禽养殖污水和工业企业污水汇入。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库水质进行检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要求,结果显示:COD为33mg/L,未超标;氨氮为5.5mg/L,超标1.75倍;总磷为0.9mg/L,超标1.25倍。
其他 1、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5处排污口采取临时拦截措施,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污水管网,并对温泉水库周围商户、村居和正在开发的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雨污不分流或管网错接、混接等问题,2021年5月18日前完成。
2、莒南县住建局在G9路东侧、淮海路北侧规划建设1000米长的城市污水管网,收集富民小区东区和沿街商户生活污水,完善雨污分流,2021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
3、莒南县城投集团对温泉水库开展水体净化工作,做好日常维护。


7 11 访受〔2021〕D04190007号 来电 1、兰陵县磨山镇山南村村委会东侧,村民非法占用山地建设养鸭棚,破坏生态。
2、不明人员在山南村村委会南侧圈占良田建设沙场,堆积沙土,造成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1年4月20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调查,发现该宗地块位于兰陵县磨山镇山南村东北侧约400米,面积18亩,属于非禁养区,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共有7家养鸭户,业主分别为杨某某、葛某某、刘某、张某国、张某雷、周某某、葛某洋,存栏肉鸭均约10000只,均为规模化养殖场,均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2021年4月20日,磨山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7家养鸭户均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张某国养殖沉淀池有外溢现象,其余养鸭户无粪污外溢现象。
2、反映的沙场位于磨山镇山南村村委会南侧20米,负责人为颜某龙,占地面积约2300m2,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非基本农田,现存有约1000方沙子和约10方石子,部分未覆盖,有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0日,磨山镇政府责令张某国养鸭场清理粪便,现已清理完毕;因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责令7家养殖场出栏后改为农业大棚,5月31日前完成。
2、2021年4月20日,磨山镇政府责令颜某龙对沙、石进行全面覆盖,现已完成覆盖。

8 11 访受〔2021〕D04190008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镇刘家白龙王村西侧伟达养鸡厂,排放污水,气味难闻,造成污染,要求查处关闭。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1、伟达养鸡场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白龙汪村西侧,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总占地约60亩,建有鸡舍6栋,面积约7800平方米,设计存栏肉种鸡3.5万羽。采取环保垫料养殖模式,每个养殖周期结束后,一次性进行干清粪,外售用于制造有机肥,无污水外排。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该养殖场2020年11月停养至今,未发现粪污外排迹象。现场有轻微养殖气味。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严禁粪污直排。

9 11 访受〔2021〕D04190009号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印王山村村南印王山多家鸭棚,每日随意排放污水粪便,气味难闻,前期县环保部门已通知整改,至今未整改到位。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养鸭棚位于向城镇印王山村村南约1500米,属于非禁养区,共有2户养鸭场,5个鸭棚,业主分别为印王山村村民宋某某、尹某某。宋某某建有养鸭棚3个,存栏肉鸭12000只,为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90m³沉淀池,无覆盖,鸭棚外有粪污外排痕迹,异味明显;尹某某建有有养鸭棚2个,存栏肉鸭8000只,为养殖专业户,未建沉淀池,鸭棚外有粪污外排痕迹,异味明显。
2、2020年11月17日,向城镇政府曾对2家养鸭场下达了责令停养整改通知书。2021年4月20日,向城镇政府再次巡查,2家养鸭场处于停养状态,但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0日,向城镇政府责令2家养殖户对残存粪便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2021年4月2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宋某某4月30日前办理环保备案手续。
3、2021年4月20日,兰陵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督促宋某某养鸭场沉淀池进行覆盖、指导尹某某养鸭场配建沉淀池,5月30日前整改完成。

10 11 访受〔2021〕D04190010号 来电 费县马庄镇仁合庄村,村书记、村主任私自开采村东巨龙山根的15万吨左右的石块,并且售卖山石,破坏生态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为马庄镇仁和庄村。2016年11月,仁和庄村委对村内3条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利用村东巨龙山一个废弃石塘坑周边开采页岩约3.2万吨,用于修建路基及路肩,并将富余的约100吨石灰岩对外出售获利。2017年2月,原费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该非法采矿行为,4月对仁和庄村委立案处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1500元罚款。该行为属村委集体决定,非村书记全某军、村主任李某军个人行为。
2、2021年4月20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马庄镇政府现场检查,无开采痕迹,无堆放石块。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马庄镇政府于4月27日前完成复垦。 *
11 11 访受〔2021〕D04190011号 来电 罗庄区褚墩镇:1、东永安村北侧206国道西侧无名车辆喷漆店铺,每日室外喷漆,气味难闻;2、镇褚墩中学西侧无名板厂,放置在道路两侧的树皮气味刺鼻,噪声污染;3、镇恒昌焦化厂南侧中铁14局院内无名石子厂、洗沙厂,夜间洗沙,随意排放污水、扬尘、噪声污染。5、镇恒昌焦化厂东门向北100米路西密某某洗煤厂,每日加工煤炭,排放污水,扬尘、噪声污染。6、镇恒昌煤矿院内魏某某洗沙厂、王某某洗煤厂,排放污水,扬尘、噪声污染;7、镇桥头村北恒昌大道北侧德兴砖厂院内赵某某流动洗沙厂,夜间加工石子洗沙,白天将机器运走,排放污水,扬尘、噪声污染;8、镇西卜庄村西刘某某砖厂院内洗煤厂、洗沙厂,夜间生产,排放污水,扬尘、噪声污染;9、镇青石塘村东洗沙厂排放污水、噪声污染,青石塘村西北角与汤庄界牌交界处潘某石子厂,夜间加工石子,扬尘、噪声污染。10、镇西卜庄北魏某某砖厂院内洗沙厂、石子厂,水污染、扬尘、噪声污染,魏某某砖厂西侧大坑内洗沙厂,水污染、扬尘、噪声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涉水污染 1、反映的无名车辆喷漆店铺实为临沂晓波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已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备案登记,使用不锈钢板作为原料,经切割-焊接-组装工序,生产车厢挡板并销售。生产时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气回收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20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室内、室外均未发现喷漆设备,无喷漆痕迹。随机走访附近5名居民,均反映无难闻气味,也未发现该店铺有室外喷漆行为。
2、反映的无名板厂实为临沂市罗庄区棋鼎板材厂,位于褚墩镇褚墩二村,所有人付某某,距离村庄约500米,使用木皮为原料,通过切割下料、涂胶、热压、砂光等工序生产木框、木板等产品。2020年11月5日,该公司因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被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该公司自2020年11月停产至今。2021年4月20日罗庄区生态办、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设备、原材料及产品均存放在钢结构大棚内,未发现生产迹象。经对厂区周边500米范围内道路进行排查,未发现存放树皮现象和气味刺鼻情形。随机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表示无气味刺鼻、噪声污染、道路存放树皮情况。
3、所反映的石子厂、洗沙厂实为京沪高速拓宽项目中铁十四局项目部原料站,建有商混搅拌站、石子加工点、机制砂加工点各一处,于2018年4月建成使用,2020年12月项目竣工后停用至今。2021年4月20日罗庄区生态办、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现场存有拆解后未清理的设备,原料(石子、石粉)约3万吨,原料全部覆盖,无生产迹象,不存在污水、扬尘、噪音污染问题。
5、反映的密某某洗煤厂实为山东光辉能源有限公司,位于褚墩镇银杏路与恒青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密某某,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以煤炭为原料,经装卸、配比、拌料后销售。生产时均在密闭大棚进行。装卸、拌料工序产生扬尘,采取洒水、喷淋、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生产时冲刷车辆产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生产时装卸、搅拌等工序产生噪音,通过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该公司周边2000米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粉尘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标准。
6、反映的魏某某洗沙厂实为褚墩镇东卜庄村韦某甲所有。2021年3月,禇墩镇已对该洗沙点实施清理取缔。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罗庄区发改局、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无设备、原料,近期无生产痕迹。反映的王某某洗煤厂实为临沂市建喜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无环评手续,外购煤炭清洗后外售。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罗庄区发改局、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配套建设粉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存有原料及产品约8000吨,已覆盖。
7、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57号并案处理。反映的洗沙厂为王某某所有,无环评手续,褚墩镇政府已对该洗沙厂实施清理取缔。2021年4月20日,罗庄区生态办、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无设备、原料,无生产痕迹。
8、反映的洗煤厂实为临沂双晋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某某,已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备案登记。该公司以煤炭为原料,经装卸、配比、拌料后销售。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大棚进行。装卸、拌料工序产生扬尘,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生产时冲刷车辆产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产时装卸、搅拌等工序产生噪音,通过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2021年4月20日,褚墩镇政府、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3-5天集中进煤、外运煤炭一次,洒水车对厂区和周边道路洒水降尘。周边400米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褚墩镇政府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表示无噪音扰民、排放污水、扬尘的问题。反映的洗沙场实为禇墩镇青石塘村王某某所有,2021年2月,禇墩镇已对其实施清理取缔。2021年4月20日,罗庄区生态办、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现场无设备、原料、无近期生产痕迹。
9、反映的青石塘村洗沙厂为李某某所有,2019年12月,禇墩镇已对其实施清理取缔。2021年4月20日,罗庄区生态办、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无设备、原料、无近期生产痕迹。反映的石子厂为禇墩镇五里桥村潘某某所有,2020年11月,禇墩镇已对其实施清理取缔。2021年4月20日罗庄区生态办、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无生产设备、无近期生产痕迹,存有约1.3万吨石子、石粉,已覆盖。
10、所反映的魏某某砖厂院内洗沙厂、石子厂实为禇墩镇东卜庄村韦某乙所有(魏某某砖厂已于2017年关停),2021年2月,禇墩镇已对其实施清理取缔。2021年4月20日罗庄区生态办、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无生产设备、无近期生产痕迹,存有未清理完成的石子、石粉约7000吨。所反映的魏喜利砖厂西侧实为耕地,无大坑。西北侧300米处有汪塘,水面约5000平方,没有洗沙现象。
责令整改 1、(群众反映问题6)2021年4月20日,褚墩镇政府对临沂市建喜商贸有限公司清理取缔,4月26日前完成。
2、(群众反映问题8)2021年4月20日,褚墩镇政府责令临沂双晋商贸有限公司加强扬尘和噪音管控,提高厂区清扫洒水、喷淋抑尘频次,12点-14点及20点-次日7点禁止生产,防止噪音扰民。
3、(群众反映问题9)2021年4月20日,褚墩镇政府对前期未清理彻底的石子、石粉实施清理,5月20日前完成。
4、(群众反映问题10)按照“两端三清的标准实施清理取缔,并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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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1 访受〔2021〕D04190012号 来电 河东区汤头街道崔家庄村村206国道东侧平安饭店东邻有个作坊,生产塑料颗粒,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源。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作坊位于汤头街道崔家庄村,负责人崔某某,从事塑料制品回收分拣,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头街道现场检查,无生产塑料颗粒设备,无生产迹象,不产生污水。
3、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地下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20日,汤头街道已按“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汤头街道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13 11 访受〔2021〕D04190013号 来电 兰山区沂蒙北路与上海路交汇处恒记甜品奶茶店,全天高音喇叭循环播放广告噪声污染,市民于2021年4月16日已拨打举报电话,至今未改善。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与8批访受〔2021〕D04160066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恒记甜品奶茶店,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沂蒙北路与上海路交汇处颐高上海街商业二期沿街,于2019年8月经工商注册。2021年4月17日,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现场调查发现,该店用一小型扩音设备在店门前循环播放广告,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责令改正 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要求该店铺负责人降低广告音量,减少对周边的影响。该业主表示不再使用扩音设备进行广告宣传。
14 11 访受〔2021〕D04190014号 来电 临沭县玉山镇崔雪村,某村民的妹妹在耕地内栽种树木,影响其他耕地作物生长。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其他 临沭县玉山镇崔薛村村民崔某香(系该村村民崔某合的妹妹),2009年在该村东南约1000米处栽种杨树10棵,该处土地为基本农田,栽种杨树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其他 2021年4月24日,崔某香栽植的杨树已全部采伐。
15 11 访受〔2021〕D04190015号 来电 兰陵县鲁城镇刘庄村东南角某养猪户,随意排放污水至河沟内、流入会宝岭水库,气味难闻。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2021年4月20日,鲁城镇政府调查发现,鲁城镇刘庄村村民宋某某在村东南角自家院内养猪约20头,建有6立方粪污沉淀池,为散养户。该养猪场距离会宝岭水库约100米,属于非禁养区。该养猪场自2021年2月出栏后停养至今,粪污沉淀池内粪便未及时清理,有异味;现场排查养殖户周边水沟干涸,无污水外排迹象,会宝岭水库附近,无养殖废水排放痕迹。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鲁城镇政府责令养殖户清理残留粪便,现已完成。
16 11 访受〔2021〕D04190016号 来电 郯城县杨集镇成北村,村西侧养猪厂,排放污水至成北村豆七河内,造成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郯城县杨集镇程北村西侧,业主为张某某,2020年11月建成面积约200平方米的养殖棚,配套建设容积约60立方米的化粪池。因猪瘟原因,养殖棚建好后至今未养猪。2021年4月20日,郯城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杨集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无存栏,化粪池内无污水,现场无养殖痕迹,养殖场周边无废水外排痕迹。 其他 2021年4月20日,郯城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杨集镇政府要求该养猪场,在正常养殖时,加强管理,定期清运粪污,严禁粪水外排,保持场区整洁。

17 11 访受〔2021〕D04190017号 来电 临沭县常林西大街48号文慧园小区南门西侧古泉春体验店,每日就餐时间排放油烟至小区绿化带内,气味刺鼻,导致小草死亡,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古泉春体验店为临沭国之道餐厅,业主张某好,位于临沭街道常林大街文慧园小区南侧沿街商铺,用于贵人道酒品展示及客户体验就餐。店内设有灶头1个、餐桌两张,油烟采用油烟净化一体机进行处理,油烟排放口设置在小区绿化带附近。2021年4月20日,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未闻到刺鼻气味,油烟排放口附近绿化带部分草皮缺失。走访小区群众3人,均表示生活未受到该店影响。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餐厅油烟排放口进行检测,油烟排放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其他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临沭国之道餐厅对油烟排放口附近的草皮进行补植,并要求其加强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避免油烟影响群众生活。目前草皮已补植完成。
18 11 访受〔2021〕D04190018号 来电 平邑县仲村镇计生委向北300米处鑫晟合线纺织厂,使用黑心棉生产,粉尘污染、噪声污染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鑫晟合线纺织厂实为临沂市金昇合线有限公司,位于仲村镇驻地平蒙路西。该公司年产4000吨劳保手套用合线加工项目于2018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4月1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项目主要使用棉花生产成品合线。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棉花-清花-混棉-气流纺-检验-成品-打包入库,主要污染物为清花、梳棉、气流纺等工序产生的棉絮。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和仲村镇政府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正常生产,棉絮收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地面有轻微棉絮,有机械运转噪声。使用原料为外购棉花,未发现黑心棉。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无组织扬尘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要求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立即清理车间内棉絮,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轻噪音,并长期坚持,现已完成整改。

19 11 访受〔2021〕D04190019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大埠南村南环路与西一路交汇处信号灯向南1公里左右左转维轩家具经营部,每日喷漆气味难闻。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污染 莒南县维艺轩家具经营部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大埠南村北,通过砂光+打磨+喷漆生产工序制造木质家具。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喷漆工序产生气味,无VOCs废气治理设施。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十字路街道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现已对其去功能化,落实断电、拆除电机等措施。2021年5月31前完成。


20 11 访受〔2021〕D04190020号 来电 兰山区金雀山路与即丘路交汇处天元城市风景小区,小区储藏室被占用,开办许家黄土高坡砂锅店、苍山塌煎饼店、御车房,排放污水,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5批次访受〔2021〕D04130046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天元城市风景小区三处问题,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20日再次现场核查,
1、御车房为一处洗车房,目前已搬离。
2、苍山调调塌煎饼店,现场正常营业,日产约5方洗菜废水通过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管网,4月19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排放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3、许家黄土高坡砂锅店自2021年1月1日停业至今,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阅油烟在线监测平台数据,监测数据与停业时间相符。
责令改正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苍山调调塌煎饼店定期清洗净化设备及除味设备,减少环境影响。
21 11 访受〔2021〕D04190021号 来电 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前岗头村启阳路与村十四巷交汇处向北80米大门向东三层楼房屋,楼顶安装有光伏板,从南数第一、第二个大门,每日加工生产噪声污染、油漆味刺鼻。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加工作坊实为山东环涛广告标识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前岗头村。该厂于2020年9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广告标识制作,未经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存在气味和粉尘污染问题,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关停取缔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21日已完成清理。
22 11 访受〔2021〕D04190022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大葛庄村村戈九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河道内,每天有人非法电鱼、捕鱼。 市直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 2021年4月20日,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义堂镇大葛庄村戈九路与滨河大道交汇附近水域巡查,现场未发现非法电鱼、捕鱼现象。随机经走访大葛庄村3户居民,均未发现非法电鱼情况。 其他 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义堂镇政府工作对该处水域加大执法巡查频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鱼行为。
23 11 访受〔2021〕D04190023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镇大井村西居民区主干道南侧第一家院落某养殖户,排放鸡粪,气味难闻。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7批次访受〔2021〕D04150005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刘某泉养殖场位于村西北主干道南侧,距离居民区约400米,属限养区。鸡舍面积1.3余亩,存栏蛋鸡1000余只,属蛋鸡养殖专业户。2021年4月16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检查时,刘某泉在其养殖场周边晾晒鸡粪,无排放鸡粪现象,有养殖异味。4月16日下午,刘某泉已将晾晒粪便清理完毕。

其他 4月20日,刘某泉已将养殖蛋鸡全部出售,并承诺不再复养。

24 11 访受〔2021〕D04190024号 来电 蒙阴县蒙阴街道李家保德村村北保德河大桥,很多大工程车经过,噪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希望设置隔音板,降低噪音。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反映的李家保德河大桥位于国道G342日凤线上蒙阴段,穿越李家保德村,工程于2019年1月份通车。通车验收时,临沂市公路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道路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未设计声屏障、隔声门窗等设施。
2、2021年4月20日,蒙阴县公路中心会同蒙阴县北外环指挥部进行现场调查,保德河大桥桥下两侧约有30户居民,最近距离约20米。2021年4月22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路段进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其他 蒙阴县政府责成交警、交通部门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该路段设置多处超速、超载监控卡口,减少车辆超速、超载,降低噪音对道路附近居民的影响。
25 11 访受〔2021〕D04190025号 来电 郯城县红花镇高陵村东山马尾松树,于2020年8月28日被村书记私自售卖20余棵,破坏生态。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售卖的马尾松树,实为因郯城伟晟红花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需要清障的马尾松树。该风力发电项目由水发丰远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20年8月19日,郯城伟晟红花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周边树木影响需要清障。项目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4号机位周边和3号机位到4号机位道路中间树木等进行评估。经评估,机位和道路累计占地约0.7亩,其中涉及小麦0.12亩、花生0、5亩、杨树59棵、松树62棵、桃树61棵,累计评估价31485元。补偿款按照财经规定,全部列入村集体账目,并非村书记私自售卖。
 2、郯城伟晟红花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在建设3号和4号机位对周边树木进行清障时,未依法报批,存在滥伐林木的行为。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21年4月22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水发丰远能源有限公司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2.98万元。

26 11 访受〔2021〕D04190026号 来电 沂水县诸葛镇耿家王峪村村西鲁南矿业,造成粉尘污染、水污染,要求整改。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为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铁矿石开采、铁精粉加工,年开采铁矿石100万吨、处理铁矿石130万吨、生产球团60万吨。环保审批手续齐全,2021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管理制度。
2、该公司生产加工流程采用密闭皮带运输,选矿厂配备5台水膜除尘器,球团厂配备2台多管除尘器、1台高压静电除尘器和1台湿式静电除尘器。料场出入口配备洗车台,原料、燃料和成品均存储在封闭大棚内,厂区地面及道路每天及时洒水冲洗。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矿区废石外售综合利用,采用汽车运输,车辆配备自动覆盖蓬,出入厂区时,经过洗车台冲洗。未销售的废石通过车辆运输至诸葛镇耿家王峪村西侧料场存储,途经1194米硬化道路。该料场距离最近的住户约100米,面积4829平方米,利用围墙围挡,堆料由防尘网覆盖。装车过程采用雾炮喷淋抑尘,运输道路每天冲洗1次、洒水3次。因超标准装载配载导致抛洒扬尘,造成粉尘污染。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调阅今年以来运输车辆过磅单,发现该公司2021年4月16日至4月18日期间66车次超标装载配载,存在物料抛洒现象。
3、该公司生产区域内工业用水通过回水池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矿石加工区选矿磁选、磨选和过滤工艺每天用水约16000吨(含生活区循环水),循环利用约10000吨。约5000吨以尾矿形式输送至地下充填,约1000吨随选矿产生的铁精粉进入球团厂;球团厂冷却和脱硫塔每天用水2000吨,循环利用800吨,1200吨蒸发;每天产生100吨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返回选矿厂循环利用,不外排。
4、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企业及周边进行排查,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外排污水迹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有组织颗粒物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立案处罚 1、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
2、诸葛镇政府责成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保障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粉尘污染、水污染。

27 11 访受〔2021〕D04190027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杭头村西外环与化五路交汇处向北500米路东东亦公司,无环评手续,每日生产玻璃胶气味刺鼻、噪声污染。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噪声污染、其他 与第3批次访受〔2021〕D04110032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实为临沂市东亦纸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该厂主要以原纸为原料,通过裁切、卷管、烘干、贴标等工序生产纸筒(盛放玻璃胶的纸质包装),不生产玻璃胶。该厂于2020年4月15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2、该厂废气主要来源于贴标工序,配套了光氧催化及活性炭吸附等治理设施。4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对有组织、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要求。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经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无气味刺鼻、噪声污染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要求临沂市东亦纸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8 11 访受〔2021〕D04190028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张家湾村村南路西有家塑料厂,气味难闻,造成污染,要求尽快查处。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塑料厂位于郑旺镇张家湾村,负责人张某某,主要进行注塑加工,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车间内存有3台注塑机及部分原料、产品,无明显难闻气味。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20日,郑旺镇政府已按“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2、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29 11 访受〔2021〕D04190029号 来电 兰山区朱保镇涑河北街战友医院向东2公里三安居板厂西邻无名厂房老板,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水,前期环保部门回复已在院内垒建沉淀池,目前污水排放去向不明,附近地下水已被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陈家海食品加工厂实为临沂峻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秦某海。主要利用外购魔芋粉和玉米淀粉经膨化、精炼、蒸煮等工序生产魔芋,利用外购土豆粉和凉皮筋经配料等工序生产凉皮,利用外购成捆海带经浸泡、清洗、切丝等工序生产海带丝。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日产废水5m3,污水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临沂市义堂镇污水处理厂。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水和周边地下水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0 11 访受〔2021〕D04190030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富平村229省道以南临近河岸位置塑料加工厂,无合法手续,气味难闻,并造成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无名塑料加工厂实为高某英、王某军经营的塑料颗粒加工作坊,于2020年8月建成投产。主要通过外购废旧塑料经热熔、拉丝、冷却、切割生产塑料颗粒,未经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关停取缔 方城镇政府按照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21日已清理完毕。
31 11 访受〔2021〕D04190031号 来电 郯城县泉源乡后段宅村村西路北食香阁饭店,每日排放油烟,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郯城县泉源镇食香阁饭店,位于泉源镇后段宅村西,属于小型饭店,负责人为郑某某。2021年4月20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该饭店正常营业,使用1台燃气大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厨房油烟通过换气扇直接排放,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饭店于2021年4月27日前安装完成油烟净化设施。

32 11 访受〔2021〕D04190032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后耿家埠村村东北角金鼎机械,耿家埠村村委办公室向北至327国道尚坡羊饭店对过路东的两家机械厂,三家机械厂均无环评手续,进行电焊喷漆,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义堂镇后耿家埠村3家机械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金领机械厂、赵某机械加工作坊和朱某某机械加工作坊。3家机械家机械厂均未经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因不符合规划,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现场检查时,临沂市兰山区金领机械厂、朱某某机械加工作坊未生产,现场存在电焊、喷漆痕迹;赵某机械加工作坊,已于2021年3月底由义堂镇政府予以清理取缔,现场无生产设施及原料。 关停取缔 义堂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2家机械厂予以清理取缔,4月21日已清理完毕。 *
33 11 访受〔2021〕D04190033号 来电 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庐山工业园金山皮革有限公司,不定期将含有危险废物的污泥在厂区晒干后外运填埋,部分污水未经过处理私自偷排。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其他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12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企业为庐山工业园内沂水金山皮业有限公司,杨某山为该公司法人代表熊某某之夫。该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猪皮革项目于2012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制度。该公司建有2条猪皮革生产线,以猪鲜皮为原料,纯碱、脱脂剂(主要成分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软化酶、硫化钠、石灰、硫酸铵、甲酸、铬鞣剂、复鞣剂(主要成分双聚氰胺树脂)、水性染料等为辅料,通过准备工段(去肉、脱脂、浸灰脱毛等)—鞣制工段(鞣制、复鞣、染色等)—整理工段(干燥、摔软、磨皮抛光等)制得猪皮革,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
2、关于“不定期将含有危险废物的污泥在厂区晒干后外运填埋”问题。该公司2020年共生产废弃包装物、含铬污泥、废皮革屑等3种危险废物共93.4494吨,分别委托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博兴县向晨牛皮绒毛纤维加工厂等2家企业处置。共处置7批次93.4494吨,产生废碱液(浸灰废液)17470吨,全部自行处置利用。2021年截止4月20日,该公司共产生危险废物26.7033吨,委托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15.807吨,剩余10.8963吨全部贮存在企业危废库内。产生废碱液(浸灰废液)4850吨,全部自行处置利用。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量与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基本一致。危险废物管理已经纳入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2020年8月已安装完成市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经排查厂区及该公司周边,未发现含有危险废物的污泥在厂区晒干后外运填埋情形。
3、该公司建设有处理能力1000吨/天污水处理站。废水实行分质处理,含铬废水经氧化还原+中和沉淀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调节+气浮+厌氧+A/O+好氧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专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工艺与环评批复一致,废水产排量与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污染物申报核算排放量基本一致,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4、该公司车间排放口、污水总排口已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阅2021年3月-4月该公司水质在线数据、自行监测原始记录,无日均值超标数据,出水水质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限值要求。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污水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偷排现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间排放口和污水总排口分别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企业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
其他 许家湖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沂水金山皮业有限公司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运行。 *
34 11 访受〔2021〕D04190034号 来电 沂南县双堠镇北石门村东、村北有养鸡养鸭厂,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双堠镇北石门村东为王某某养殖场,属于适养区。建设肉鸭养殖棚2个、猪舍19间,属养殖专业户。肉鸭自2020年12月停养至今,现存栏生猪36头,采用环保垫料养殖模式,养殖棚周边无明显异味。
2、双堠镇北石门村北养殖厂为沂南县金泉畜禽养殖厂,属于适养区。建设笼养式养殖棚2个,属规模化养殖场。现存栏肉鸭4万只,配套四级沉淀池1个、储粪场1个,养殖粪便每天用自动清粪机清理后外运,棚内定期喷洒除臭剂,养殖棚周边无明显异味。
其他 双堠镇政府责令沂南县金泉畜禽养殖厂每天做好养殖粪污清理外运、喷洒除臭剂工作,进一步降低养殖气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35 11 访受〔2021〕D04190035号 来电 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清华园小区北侧沿街沂水一中食堂油烟管道正对小区排放,噪声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群众反映的龙家圈街道清华园小区北侧沿街沂水一中食堂,位于沂水县第一中学院内东侧,距清华园小区沿街楼约30米,由青岛筷食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约有2000名学生就餐。
1、沂水一中食堂三楼楼内安装1台功率5.5千瓦、风量10000立方米/小时的引风机,用于外排米饭、馒头蒸制间的水蒸汽,排气管道朝向清华园小区;食堂一楼菜品制作间的墙外建有隔音间,隔音间内安装2台油烟净化器,2台功率5.5千瓦、风量8500立方米/小时的引风机,南北两侧墙体上各开通风洞1处,未朝向小区。
2、食堂的3台风机运转时产生噪音。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对小区群众生活有轻微影响。
责令改正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青岛筷食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检修一楼风机设备,采取加固、减震、降速(安装调速器)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降低声音对周边的影响;使用隔音材料处理一楼墙外隔音间的通风洞口,提高隔音效果,目前已完成。青岛筷食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主动停用食堂三楼楼内风机。
36 11 访受〔2021〕D04190036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新庄子村村北科研楼西侧大院内石子厂,每天夜间磕石子,噪声很大,尘土飞扬,造成严重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石子厂为陈某某经营的石子加工厂,位于兰山区半程镇辛庄子村村北500米科研楼西侧大院内,2021年3月20日建成投产。4月1日,半程镇政府日常巡查发现,该石子加工厂未经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因不符合规划,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现场调查,科研楼西侧大院内生产设施已清理,存有约300吨石子,露天堆放。
责令改正 半程镇政府按照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彻底清理取缔,4月21日已清理完毕。
37 11 访受〔2021〕D04190037号 来电 沂南县铜井镇西南前村南阳都水泥厂,夜间生产,噪声污染,附近村民井水水源被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噪声、涉水污染 1、临沂阳都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铜井镇驻地,主要从事水泥制造、销售。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于2018年4月取得环保批复,2018年6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18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按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2020年度执行报告未上传。生产工艺:熟料-粉磨-成品,企业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为降低用电成本,该企业主要于21点至次日6点生产。2021年4月20日22时,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水泥磨机产生噪声较大。沂南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夜间噪声64.3dB,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50dB标准限值。
3、该企业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对周边地下水无影响。村庄已实现自来水户户通,大部分村民家水井已停用,仅个别村民水井用来浇菜或养殖。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表示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该企业噪声超标和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上传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分别拟处罚款2.6万元和0.8万元。
2、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该企业将水泥磨机采取密闭隔音降噪措施,目前已完成。

38 11 访受〔2021〕D04190038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镇中学东南侧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公司营业执照上表示为农副食品加工,但现在加工化工油,气味很大,排放废水,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126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法定代表人为单某某,年回收加工10吨植物油下脚料,2012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临环兰审〔2012〕308号),2013年9月通过验收(临环兰验〔2013〕173号),生产原料通过加温、调pH、分层、分离等工序生产有机肥料。周边附近无工业企业,距离最近的居民区260余米。该企业于2006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785039668M),经查阅其经营范围中存在工业用酸化油项目。
2、该企业日产废水200方左右,配套建设日处理废水300方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设有规范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联网。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并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
3、该企业主要废气为恶臭及硫酸雾,配套建设光氧催化+碱喷淋+活性炭污染治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气进行检测,硫酸雾、厂界无组织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经随机走访附近村民,均未反映该企业异味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39 11 访受〔2021〕D04190039号 来电 沂南县湖头镇中心小学东侧水库东南方向高速公路东侧的无名炼油厂,该炼油厂经常夜间加工,气味难闻。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炼油厂位于沂南县湖头镇驻地,业主曹某某,主要从事动物油炼制,2021年1月建成投产,生产时产生异味。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3月24日,湖头镇政府已对其采取断电停产措施,责令其停止生产,自行拆除生产设备。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胡头镇政府检查时,部分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 关停取缔 湖头镇政府对该炼油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目前已完成。 *
40 11 访受〔2021〕D04190040号 来电 平邑县柏林镇三官庙村,村公路桥桥洞内,存在死猪尸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20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发现,死猪丢弃地点位于柏林镇三官庙村村公路桥桥洞内,距离三官庙村约300米,死猪未掩埋,共1头。对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丢弃死猪。 其他 2021年4月20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置。对发现死猪的桥洞周边环境进行了彻底消毒,并张贴彻底消毒告知书。下一步将在养殖户中加强无害化处置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病死猪第一时间进行无害化处置。

41 11 访受〔2021〕D04190041号 来电 兰陵县尚岩镇枣庄村东山处存在一家无名粉碎玻璃的工厂,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粉尘,且存在噪音。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无名粉碎玻璃工厂位于尚岩镇枣庄村东约500米,业主为周某某。2021年4月20日,尚岩镇政府检查发现该厂建有1套玻璃破碎设备,配建了脉冲式布袋除尘设备,无降噪措施。该工厂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0日,尚岩镇政府已按照“三断两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42 11 访受〔2021〕D04190042号 来电 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村,村内莒南县污水处理厂南侧的明英工贸,该厂环评手续与实际生产手续不符,且环评手续不完善,私自安装地下排污暗管。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明英工贸”实为莒南县金池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岭泉镇东石沟村北1公里处,法人代表孔某某。单某某为该公司的合伙人亲属,在公司负责后勤事务。该公司主要以皂角、油角为原料,经酸化、分离等工序加工生产酸化油。该公司年回收加工2万吨植物油下脚料项目于2015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1年2月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价。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金池商贸废水来自酸化生产线,年产生废水约14000m³。该公司建设有处理能力480m³/d的污水处理站,废水经IC厌氧+好氧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莒南县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已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调阅2021年以来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
3、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岭泉镇政府现场勘查,未发现暗管排污行为。调阅污水处理站进出水记录台帐,废水排放量与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污染物申报核算排放量基本一致,未发现异常。其生产工艺符合环评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手续与实际生产手续不符的情况。
其他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对莒南县金池商贸有限公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43 11 访受〔2021〕D04190043号 来电 兰陵县南桥镇鲁坊西村西北方向的无名石子厂,该石子厂存在粉尘及噪音。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9批访受〔2021〕D04170066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无名石子厂实为兰陵县天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为王某某,并非马某某、潘某某,位于南桥镇大桥加油站向东500米路北,鲁坊西村村西北方向,距离最近的住户约900米。该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5月份建成,尚未完成自主验收。主要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再生建筑骨料,厂区内物料全部覆盖,投料、破碎、筛分工序均配套除尘器,车间内配有喷淋系统,厂区门口配有冲洗车辆装置。
2、2021年4月18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物料运输,经走访周边6户群众,该公司物料装卸过程有扬尘,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有噪音影响。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企业强化抑尘除尘措施,装卸过程规范使用雾炮和喷淋系统,运输车辆落实密闭措施,督促企业避开休息时间运输,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待企业正常生产时,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

44 11 访受〔2021〕D04190044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大墩村,该村某网格员私自在村委东侧开办无名纸箱厂,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异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纸箱厂实为白沙埠镇大墩村综合行政网格员张某某经营的纸箱加工厂。该厂2020年10月建成投产,建有印刷模切机1台,未经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进行打包作业。 关停取缔 白沙埠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21日清理完成。
45 11 访受〔2021〕D04190045号 来电 平邑县卞桥镇唐家崖村西南角废铁皮加工厂,加工生产过程中空气污染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废铁皮加工厂实为平邑县再生资源公司亿利收购站,法人代表为李某诗,主要从事铁皮、铁丝购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需办理环评登记。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收购站正在切割废铁,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铁屑)经袋式水膜除尘一体机收集回收,地面有少量铁屑。
2、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购销站厂界颗粒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其采取清扫、洒水、加强切割工序密闭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并正常运行治污设施。

46 11 访受〔2021〕D04190046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街道东南旺村一村北京东路路南工厂,生产翻沙磨具,排放有毒气体,造成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北京东路路南工厂为河东区兆亮五金工具厂,位于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东南旺一村,法人代表李某某。其年产10000吨五金工具项目于2016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生铁—电炉熔化—(覆膜砂—制芯—型芯—混砂造型—)—浇铸—人工拆模清砂—去冒口—回火—检验—入库。
2、河东区兆亮五金工具厂因经营不善,于2021年1月停产。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气排放。走访周边5名居民,均表示该厂近期未生产,未发现有污染。

47 11 访受〔2021〕D04190047号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周王庄村北山东梓耘肥业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外排污水,导致耕地庄稼死亡,排放气味刺鼻,要求取缔。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23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山东梓耘肥业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高峰头镇周王庄村北1600米处,距离最近的住户约450米。负责人为吴某某,建有年产5万吨有机微生物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以牛粪、薯渣、秸秆灰、膨润土、菌糠为原料,经发酵、粉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等工序生产有机肥。
2、该公司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配套建设生物脱硫塔进行脱臭处理;粉碎、烘干、冷却、筛分等产尘工序分别配套建设重力沉降、洗涤塔、布袋除尘器等处理设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洗涤塔废水,回用于造粒工序,不外排。
3、2021年4月19日,高峰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部分原料存在车间外(已覆盖),车间内有原料,车间封闭不严,厂区内有明显异味,周边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调阅用电量情况发现,该公司自2021年2月以来间歇生产,存在夜间生产情况。调阅该公司2020年9月18日自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有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原料全部入库,对车间进行彻底封闭,及时清扫、冲刷厂区地面,于2021年4月27日前完成整改。

48 11 访受〔2021〕D04190048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方城工业园内鑫鹏加油站向东200米路南有家洗沙厂,非法洗沙,污水外排,造成污染,要求查处取缔。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无名洗沙厂实为续某伟经营的洗沙厂。2021年4月20日,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无人值守。该厂未经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规划,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方城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21日已清理完毕。
49 11 访受〔2021〕D04190049号 来电 河东区太平街道陈庄子村北刘某水温站,夜间加工石子,扬尘污染、噪声污染;陈庄子村五寨路铁路以西路北刘某石料厂,夜间加工石子,扬尘污染、噪声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水稳站和石料厂,负责人均为刘某,位于太平街道小刘寨村,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20日,河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太平街道现场检查,水稳站和石料厂均未生产。4月9日,太平街道已对其进行断水断电,现场存有部分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已覆盖。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0日,太平街道责令水稳站和石料厂于4月28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

50 11 访受〔2021〕D04190050号 来电 河东区临工路100号综合保税区内冠博国际工厂,生产加工饲料,造成粉尘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冠博国际工厂为临沂冠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进口粮食报税加工项目于2018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8月1条饲料加工线建成投产,尚未开展环保验收。生产工艺为进口玉米-上料-投料-筛选-粉碎-下料装包。上料、投料、粉碎等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临沂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现场检查,该企业上料工序袋式除尘器未密闭,下料工序装包粉尘无组织排放,地面存在明显积尘,未建设检测平台。
3、2021年4月21日-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令临沂冠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善粉尘密闭收集处理措施、建设规范化检测平台,5月20日前完成。
2、2021年4月22日, 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临沂冠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25万元。

51 11 访受〔2021〕D04190051号 来电 费县大田庄乡英山村牛栏村二组,近日村西山矿石被不明人员以县旅游开发的名义开采,对外售卖。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牛栏村二组实为牛岚行政村英山自然村,矿石开采位置位于该自然村村西2公里。2021年1月,费县政府批复实施费县牛岚废弃矿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国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整治项目残余土石料处置进行公开招标,山东启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2、2021年4月20日,费县资源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大田庄乡政府现场检查,该项目正在施工,产生的残余土石料由山东启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合同要求“随产生随处置”,不存在不明人员开采售卖矿石行为。

52 11 访受〔2021〕D04190052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梅埠办事处前栗行村,村东沭河河堤以东、铁路桥以北位置,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造成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20日,梅家埠街道现场核实,该处堆积约3吨生活垃圾,系周边村民丢弃垃圾所致。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0日,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将全部垃圾清运至干沟渊社区生活垃圾收集站集中处理。
2、河东区政府责成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杜绝违规倾倒生活垃圾行为。

53 11 访受〔2021〕D04190053号 来电 沂南县孙祖镇孙祖供销社院内某两个养殖户,养殖生猪随意排放粪便污水,距离居民区过近,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沂南县孙祖镇孙祖供销社院内有养殖户2家,属于禁养区。其中,高某某现存栏母猪6头、仔猪70头;胡某某现存栏生猪17头。建有沉淀池,粪便清理不及时,周边有异味。 关停取缔 孙祖镇政府责令2家养殖户停养搬迁,对养殖粪便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

54 11 访受〔2021〕D04190054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吴十二湖村村中心街上的工厂,工厂生产塑钢带缠绕膜,无合法手续,排放污水,气味难闻,并且噪声污染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工厂为临沂市成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八湖镇吴十二湖村,法人代表李某某。其年产2000吨塑钢打包带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PET颗粒-上料-融化挤出成型-(电)烘烤-牵引拉伸-收卷-包装-成品。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因长深高速连接线拓宽改造,已于2021年4月11日拆除。现场设备已清空,无污水排放、难闻气味及噪声污染等现象。

55 11 访受〔2021〕D04190055号 来电 费县朱田镇费梁路镇政府西500米路北某村民承包村委的2亩耕地,于2020年被不明人员破坏挖掘沙土。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耕地位于朱田镇政府西500米,属于朱田镇金行村集体土地。该地块经村委同意归村民宁某中使用。2021年4月20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地块全部栽种杨树,无采挖痕迹。
56 11 访受〔2021〕D04190056号 来电 沂南县界湖街道城关中学学校的化粪池内粪便,排放至学校门前的水沟内,气味难闻。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沂南县界湖街道城关中学操场西南侧建有水冲式厕所1座。厕所化粪池封闭,粪水经二级沉淀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城关中学门前沟渠内水质清澈,无异味,未发现污水排入迹象。

57 11 访受〔2021〕D04190057号 来电 费县马庄镇柴山口村北侧的山体被两名村民给予破坏,将开采的石头进行售卖。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山体位于费县马庄镇柴山口村东北,戚某健、赵某为张胜庄村村民。2021年3月,赵某在戚某健的协调下,承包张胜庄村部分村民山体土地约2亩。由于地块高低不平,耕种不便,赵某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平整挖出的石头用来砌边。
2、2021年4月20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马庄镇政府现场检查,现场土地有砌边,未发现山体破坏;走访了解该村2户村民,未发现赵某不存在外售石头的行为。

58 11 访受〔2021〕D04190058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北小官庄村万家和超市对过的粉沙厂,尘土飞扬,造成空气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污染 莒南县大店镇北小官庄村村民李某,在自己住宅院内以废旧砂轮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生产不同径粒的再生砂,破碎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大店镇政府对该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20目前已完成。

59 11 访受〔2021〕D04190059号 来电 兰陵县神山镇大西洋村,某村民在该村北侧处晾晒动物骨头,存在难闻气味。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实为兰陵县富牧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神山镇大西洋村北侧1500米,法人代表李某某。2021年4月19日,神山镇政府检查发现,该公司年产6000吨饲料项目于2020年7月23日获得环评批复,已建设一个长约40米、宽约40米的钢结构大棚厂房,尚未建设安装其他生产设施,棚内晾晒有约300公斤牛骨,有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神山镇政府责令该企业禁止露天晾晒动物骨头,该企业已将牛骨全部清理。
60 11 访受〔2021〕D04190060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某村民在村北侧开办兴农果品加工厂,外排污水,加工剩余废料,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兴农果品加工厂为临沂市河东区兴农果品加工厂,位于八湖镇王疃村,法人代表王某成。其年产2000吨果蔬加工项目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7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外购黄桃-开瓣去核-(天然气锅炉)淋碱-去皮-漂洗-(天然气)预煮-冷却-分拣-入库速冻;外购草莓-去蒂-清洗-分拣-入库速冻。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加工废料为草莓蒂及腐烂草莓,部分由村民收集喂羊,部分存放于厂外空地。
3、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出水口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责令该厂立即清理厂外存放的废料,并对该厂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10万元。
2、河东区政府责成八湖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1 11 访受〔2021〕D04190061号 来电 平邑县临涧镇大麦滩村,该村东侧的山体被村主任破坏。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生态 大麦滩村位于平邑县临涧镇,东侧山体为四海山,该处山体为花岗岩,原平邑县临涧镇花岗岩矿大沃矿2002年4月持证在此处开采饰面用花岗岩,2013年12月因采矿证到期,停止采矿,但未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也未清理现场废弃石料。
2020年,平邑县对原平邑县临涧镇花岗岩矿大沃矿区进行恢复治理,工程分两期,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工程主要为清理山体覆盖废石后种草植树绿化,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后由平邑众望花岗石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实施,公司法人为王栋。原采矿区恢复治理为一期,2020年3月2日开工,2020年10月15日竣工,2020年底经省国土部门聘请专家验收。采矿区外影响区域治理为二期,2020年10月16日开工,计划2021年12月30日竣工,现正在实施中。2020年6月19日、2020年8月10日、2021年2月23日,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巡查均未发现破坏山体现象。牛某虎为大麦滩村村主任,不存在破坏山体的行为。
2021年4月22日,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涧镇政府对附近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均表示无破坏山体现象。


62 11 访受〔2021〕D04190062号 来电 郯城县花园乡刘湖村,村西侧无名大型板厂,该工厂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导致村民出现中毒现象。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大型板厂实为郯城县东林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花园镇刘湖村西20米,法人代表吴某,建设年产1.3万立方米高档环保多层板生产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原料为杨木皮,生产工艺为涂胶、组胚、预压、热压、锯边、包装。锯边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涂胶、热压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分别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生物质锅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021年4月20日,花园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生产车间内地面有积尘。走访企业周边2户群众,均表示无刺鼻气味和村民中毒情况。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及时清扫车间内积尘。
2、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排放废气进行检测,尚未出具结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63 11 访受〔2021〕D04190063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大朱保村东侧存在一家锯末加工厂,该厂经常03:00至07:00加工生产,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锯末加工厂实为刘某某经营的砂光粉收售点,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大朱保村,2021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现场检查时,现场无生产设施,存有大量砂光粉,存在粉尘污染。 关停取缔 义堂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22日已清理完毕。 *
64 11 访受〔2021〕D04190064号 来电 沂南县苏村镇南神墩村,村委西侧无名化铅工厂,加工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南神墩村位于界湖街道,该村村委西侧为幼儿园和住户。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界湖街道办事处对该村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化铅厂。走访该村10户居民,均表示周边无刺鼻异味。

65 11 访受〔2021〕D04190065号 来电 费县费县街道演马庄村,有人员将该村北侧山体给予破坏进行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是费城街道办事处演马庄村北侧部分破坏山体,面积约为57.45亩,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形成的废弃石塘。2021年4月初,费城街道对该处进行了平整复垦。2021年4月20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城街道现场检查,该处已平整复垦,恢复耕种条件。

66 11 访受〔2021〕D04190066号 来电 平邑县白彦镇李家围子村,2013年搬迁村庄后,全村村民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至水沟内,污染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李家围子村共58户居民,206人。社区房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该村大部分村民常年在外务工,实际居住人口约50人。社区房建设时已配套生活污水管网,每户配置1.5m³化粪池,分散建设12个10m³化粪池。粪污定期由环卫公司抽运堆肥。目前,该村生活污水实际日产生量约为0.6m³,部分回用农田,剩余约每天0.2m³通过化粪池外溢至村南水沟内,对环境影响轻微。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1日,白彦镇政府安排环卫公司对12个化粪池粪污进行清理抽运,确保污水不外溢。并于5月底前建设30m³的污水沉淀池,满足全村生活污水收集,粪污定期由环卫公司抽运堆肥。


67 11 访受〔2021〕D04190067号 来电 蒙阴县联城镇宝兴店村西南方向的新蒙山矿业公司,该公司运输时存在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新蒙山矿业公司为蒙阴新蒙山矿业有限公司。2004年,该公司取得联城镇宝兴店村钠长石矿山的采矿权。2018年4月3日,钠长石矿山开采加工废料利用项目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4月,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2、该公司在矿山开采区至加工区建设一条1.2公里水泥路,配备洒水车2辆、道路清扫车1辆、雾炮机5台,安排专人不定时对厂区及周边道路洒水、清扫。厂外道路为汶平路,生产时每天通行运输车辆约30辆,运输车辆用挡板和帆布覆盖。厂区进出口配备1台高压洗车设施,对车辆进行冲洗。
3、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联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内喷淋装置正常开启,无明显扬尘。车辆冲洗池内淤泥较多。2021年4月20日至21日,蒙阴县交通运输局连续两天对汶平路(该公司路段)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公司车辆运输过程中物料有脱落扬撒情况。该厂周边仅有3户居民,经走访,均反映企业运输过程中无粉尘污染。
其他 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大道路清扫和车辆冲洗力度,及时清理车辆冲洗池淤泥,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目前该公司已对车辆冲洗池淤泥进行了彻底清理。
68 11 访受〔2021〕D04190068号 来电 兰山区临沂第一中学北校区向南至临沂电视塔的柳清河河段,附近污水排放至河道内,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检查监督。 市直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1、4月20日至21日,市城管局对临沂第一中学北校区向南至临沂电视塔的柳青河河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河道问题。
2、4月19日至22日,市城管局对柳青河沿线两座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连续取样检测,上游柳青河污水处理厂、下游康达污水处理厂出水口COD、氨氮、总磷、总氮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要求
其他 市城管局将继续加大柳青河沿线巡查力度,重点加强沿河排口巡查,防止出现污水排河现象。

69 11 访受〔2021〕D04190069号 来电 沂水县沂水镇武家洼村三川汽车检测线北侧的无名商混站,该商混站无环评手续,加工生产时存在时存在粉尘,无环保设施,材料露天堆放。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商混站”为沂城街道后善疃村北三川汽车检测线北侧的临沂锦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混凝土加工,2020年6月建成投产,2021年3月停产至今。无环评、规划、土地等行政审批手续,厂区地面未硬化,原料露天堆放,用抑尘网覆盖,未配套抑尘设施,产生粉尘污染。 其他 沂城街道办事处责成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拆除生产设备,清除生产原料,5月底前完成。目前,已采取断电措施,已清理原料。
70 11 访受〔2021〕D04190070号 来电 河东区太平街道沙岭官庄村,村东侧无名沙石厂,每天夜间存在大量车辆运输沙石,噪音扰民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反映的无名沙石厂,位于太平街道沙岭官庄村,负责人马某某,租用蒋某某院子从事沙料经营,不进行加工生产。
2、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太平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无生产设备,存沙已用抑尘网进行覆盖,夜间车辆运输时存在噪音扰民。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0日,太平街道责令该厂于4月28日前完成沙料清理。

71 11 访受〔2021〕D04190071号 来电 沂水县杨庄镇五山村东侧的茅山被村委进行售卖进行开采山石,破坏生态环境。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0年1月1日,沂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沂水县杨庄镇五山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承包区域为杨庄镇五山村东侧茅山。四至为:东至富官庄镇宝山村界、西至五山村耕地、南至莒县界、北至五山村硬化路。总面积359.83亩,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承包期限为9年(2020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作为企业项目储备地块。
2、沂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注册成立,法人代表杨某某,该公司无生产建设项目。2021年3月,沂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承包土地范围内长约1公里、宽3米的机耕路拓宽至4米,平整道路产生的碎石用于路肩坝整理,无开采、售卖山石行为。

72 11 访受〔2021〕D04190072号 来电 郯城县马头镇马头东村,不明人员将村东侧池塘进行填埋,破坏生态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汪塘,位于郯城县马头镇马东村东,原是郯城县马头镇黄金店村至镇驻地村街的灌溉沟渠,后因沟渠废弃形成天然汪塘。该汪塘为马头镇东圣街与马东村的分界线,自2020年7月以来,马东村居民白某某和东圣街居民安某某,多次在自住房周边向汪塘蔓延填埋渣土,并于2021年3月份在侵占汪塘上栽植树苗。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郯城县马头镇政府责令两户居民于2021年5月1日前将填埋的渣土、种植的苗木进行彻底清理,并要求马东社区对其东圣街、马东村两个村街汪塘原貌恢复工作进行监督。

73 11 访受〔2021〕D04190073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西侧瑞德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偷排污水,随意丢弃垃圾。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6批次访受[2021]X04130002号、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44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瑞德食品为临沂瑞泽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八湖镇王疃村,法人代表王某习。其年产2000吨黄桃、1000吨草莓、1000吨玉米加工项目于2016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8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黄桃-分拣-清洗-切片-淋碱-脱皮(天然气)-预煮-冷却-清洗-速冻-分装、外卖;草莓、玉米-分拣-清洗-速冻-分装、外卖。
2、2021年4月15日、19日、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垃圾为草莓蒂及腐烂草莓,由本村村民王某某收集至家中喂羊。
3、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八湖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4 11 访受〔2021〕D04190074号 来电 费县朱田镇楼家村,某村民在村北建设猪圈,散发刺鼻气味。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楼家村实为朱田镇楼下村,村民王某在村东北建设猪圈1间,存栏生猪15头,为散养户,属非禁养区。2021年4月20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无沉淀池,堆粪场无防雨设施,有养殖异味。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该养殖户下达设施配建指导意见书,要求建设沉淀池,完善堆粪场防雨设施,4月29日前完成整改。
75 11 访受〔2021〕D04190075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村书记将工业垃圾倾倒至该村东北岭处,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4批次〔2021〕D04120037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水库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该汪塘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形成于1990年,2001年为方便灌溉蓄水杏花村将其扩大至2000平方米左右。2016年前系村集体公有(土地性质为汪塘),2016年由原大杏花村党支部书记(现任大杏花村支部委员)刘某新承包至今。
2、2019年5月,在经大杏花村村委同意后,刘某新之子刘某利购买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286车、大约8000吨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进行回填,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工业垃圾。
3、2020年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的土壤进行了现场取样,土壤中特征污染物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规定。2021年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该村两名知情村民进行调查询问,两人表示填埋用的物料确实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非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责令改正 汪沟镇政府组织力量已于4月18日对该区域进行彻底开挖清理,从开挖现场来看,均属于建筑垃圾和装修类垃圾。4月25日前完成清理,恢复原状。
76 11 访受〔2021〕D04190076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古城路与双岭路交汇处,兰山区新206国道与祊河交汇处向北路东的晓阳运输公司的渣土车,每天夜间,运输渣土过程中未覆盖篷布行驶,扬尘问题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晓阳运输公司实为山东晓阳运输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墩头村,法人代表李某,共有运输车辆5辆,分别为鲁Q701GC、鲁Q920GG、鲁Q888LD、鲁Q321JK、鲁Q077LB。2021年4月21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未发现车辆未覆盖篷布行驶问题,5辆运输车自动覆盖的设备均能正常使用。经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查询4月15日—4月21日监控视频,该5辆车均正常行驶,未发现存在未覆盖篷布行驶的情况。 其他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渣土车运输过程监管。
77 11 访受〔2021〕D04190077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赵庄村,某两名村民将该村南岭处的耕地挖掘。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被挖掘耕地实为本村村民赵某某承包的鱼塘,位于郑旺镇赵庄村南。2019年,赵某某对该鱼塘进行清淤,并非挖掘耕地。
2、2021年4月20日,河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挖掘耕地迹象。

78 11 访受〔2021〕D04190078号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胡庄村,该村村吴家饭店向北200米百事通塑料管厂,每天夜间加工,外排污水。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百事通塑料管厂为山东百世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胡庄村,主要通过熔融、拉管、冷却等工序生产PVC管材、PE管材、PPR管材,冷却工序水循环利用,不外排。2018年2月通过环保审批,2019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枣园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废水外排迹象。经了解该企业负责人,4月18日以来,因订单需求,全天24小时生产,生产期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79 11 访受〔2021〕D04190079号 来电 1、河东区相公镇孙旺村金溢五金厂南侧的五金锻压厂,该厂加工时噪音扰民,随排污水,使用淘汰的环保设备生产,靠近居民区,前期该厂已被省环保督察查处,现正常经营。
2、河东区相公镇西沈阳村西北方向超级大洋锤工厂,该厂加工时存在噪音,随意排放污水,使用淘汰的环保设备,靠近居民区,前期该处已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现正常经营。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噪声污染 1、反映的五金锻压厂为临沂市河东区家进宝五金工具厂,位于河东区相公街道孙旺村,法人代表张某某。
(1)2018年11月11日,该厂因无环评手续被举报至省级环保督察热线(案件编号D370000201811100077),张某某随即自行将生产设备进行了清理。2019年3月,张某某上报年加工2000吨五金配件项目环评并取得批复,2019年11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原料-下料-电炉加热-预压-压延-冲床加工-冷却-成品包装。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公街道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噪声主要为下料机、电炉、冲床、压力机等设备产生,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所用的中频高频加热炉并非无磁轭钢壳熔炼炉,不属于淘汰设备。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300米,走访周边15名群众,均反映无噪声扰民现象。
(3)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2、反映的超级大洋锤工厂为临沂市河东区大洋五金工具厂,位于河东区相公街道西沈阳村,法人代表赵某某。
(1)2018年11月30日,该厂因无环评手续被举报至省环保督察热线(案件编号D370000201811300098),2018年12月1日相公街道责令该厂停产整改,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其年产200万件五金工具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0月取得验收批复。主要生产工艺为:钢材-下料-加热-锻打-打砂-抛光-装柄-包装入库。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公街道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噪声主要是打砂机、抛光机、冲床等设备产生,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所用的中频高频加热炉并非无磁轭钢壳熔炼炉,不属于淘汰设备。
(3)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厂界噪声最大值为75.0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0.25倍。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河东区大洋五金工具厂噪声超标行为,责令停产整治并立案处罚,拟处罚款2.375万元。
2、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确保2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0 11 访受〔2021〕D04190080号 来电 莒南县文疃镇新店村,村民向村西南角的水库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文疃镇新店村水库西南角水库,实为一无名汪塘,无活水注入,水面面积约500平方米,深约0.5米-1米,主要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2、汪塘西侧有2家生猪养殖户,业主分别为魏某开、魏某西,属于非禁养区。魏某开养殖户建有3座猪舍,现存栏母猪4头,育肥猪21头;魏某西养殖户建有3座猪舍,现存栏母猪3头,育肥猪12头。2家养殖户均为散养户,均建有沉淀池、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沉淀后定期清运还田。2家养殖户沉淀池均有破损,无挡雨棚。
3、2021年4月20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文疃镇政府现场核查,现场有粪污外溢至汪塘迹象。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汪塘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使用要求。
其他 文疃镇政府督促2家养殖户清理外溢粪污,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

81 11 访受〔2021〕D04190081号 来电 费县薛庄镇盘石工业园大青山路路西尚居木业有限公司,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大量的粉尘,污染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尚居木业有限公司为临沂尚居人造板有限公司,位于薛庄镇盘石工业园区内,负责人王某某。该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于2019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8月完成验收。该公司以板材企业下脚料为原料,经粉碎、喷胶、铺装、热压、锯边、包装等工序,生产刨花板,配套建有UV光氧装置、脉冲布袋除尘器等治污设施。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薛庄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因脲醛胶供应不足于2021年4月19日停产。查阅该公司2020年以来的废气、噪声年度常规检测报告,外排污染物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检查发现该公司筛选烘干车间积尘较多、密封不严,原料场覆盖不全。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薛庄镇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对料场进行覆盖,清理车间积尘,修复北侧墙体损坏部分,加强抑尘措施。
82 11 访受〔2021〕D04190082号 来电 河东区汤头镇后林子村,村东北角永强铸造厂,夜间加工过程中,噪声扰民严重,散发刺鼻气味,无环评手续。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河东区永强铸造厂位于汤头街道后林子村,法人代表许某某。其年加工300吨铸铁件项目于2009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09年5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生铁—铸造炉熔化—造型—清砂—产品发货。
2、2021年4月20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头街道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混砂机、打磨机、抛丸机和引风机产生噪声,采取隔音、吸声等措施降噪;熔炼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无刺鼻气味。
3、4月20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分别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6.6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0.13倍。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该厂噪声超标行为,责令停产整治并立案处罚,拟处罚款2.6875万元。
2、河东区政府责成汤头街道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3 11 访受〔2021〕D04190083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镇张家岭村东北方向的无名锻压五金厂,该厂无环保手续,每天05:00至09:00、11:30至17:00加工生产,生产时噪音扰民,随意排放污水。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涉水污染、其他 1、反映的锻压五金厂为河东区继元五金工具厂,位于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张家岭村,法人代表张某某。其年产150万只工具项目于2011年9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28日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圆钢—下料—(电炉)加热—冲床—锻压—冲压切边—成品。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冲床、圆钢切断机、电焊等设备产生噪音,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该厂无废水产生,不存在污水外排情况。走访周边15名群众,均反映无噪声扰民现象。
3、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厂噪音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4 11 访受〔2021〕D04190084号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劈头村,村东北角翔跃水表配件有限公司,夜间加工过程中,噪声扰民严重,散发刺鼻气味,无环评手续。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临沂市翔越水表配件有限公司位于石莲子镇西劈石头村西北,业主为许某某。2019年4月投产,建有3台电炉及配套铸造设施,以面包铁为原料,经电炉高温熔化、浇注、打磨成型生产水表壳及其配件。该公司主要在夜间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气味、烟尘、噪声污染,无规划、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石莲子镇政府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2021年4月30日完成。

85 11 访受〔2021〕D04190085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西哨村十七华里路路北,某四个村民该处养殖牛、猪,随意放置牛粪,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现场调查共发现4家散养户,分别为陈某军(与反映的陈某启为父子关系)、陈某富、陈某帅、韦某台,养殖区位于半程镇西哨村东北角,属于适养区。2018年9月至今,4家散养户在该村东北角养殖牛和猪。陈某军牛存栏30头、猪存栏30头,陈某富牛存栏30头、猪存栏20头,陈某帅牛存栏60头,韦某台牛存栏13头。4家散养户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均堆放于养殖院外的硬化区域,未进行覆盖,存在异味且存在污水外排迹象。 责令改正 半程镇政府要求4家散养户,于2021年5月5日前完成粪便暂存场所建设,并对现有存放的粪便及污水进行清理,4月20日,粪便及污水已清理完成。
86 11 访受〔2021〕D04190086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武德村,无名工厂向村东南方向的水沟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20日,马厂湖镇政府对武德村东南方向水沟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企业生产废水排入该水沟,该水沟的污水来源为圣陶高中、武德佳园小区以及附近居民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0m³/小时。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水沟进行取样检测,COD、氨氮浓度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责令整改 马厂湖镇政府责令武德佳园、圣陶高中及时拉运生活污水,严禁污水外排;同时计划在圣陶高中南侧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对周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5月15日前完成施工建设并投入运营。
87 11 访受〔2021〕D04190087号 来电 1、兰山区枣园镇驻地的水库,该水库内的水被污染,希望落实污染源进行治理。
2、兰山区枣园镇小姜庄村村委向北1000米的排水沟渠内存在死猪。3、兰山区枣园镇姚庄村北侧耕地内、排水沟内存在倾倒的建筑垃圾。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水库实为枣园镇石汪沟天然汪塘,面积约45亩。上游建有2座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污水300m3/d,处理沿岸群众的生活污水。2021年4月20日,枣园镇政府现场检查时,2座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处理后的污水汇入汪塘。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座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查阅4月12日对该汪塘的检测数据,各类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2021年4月16日,枣园镇政府巡查发现小姜庄村村北排水沟渠内1头死猪,4月16日已进行无害化处置。
3、2021年4月21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查,姚庄村北侧耕地内、排水沟内的建筑垃圾实为枣园镇姚庄村墓地垫高、添土过程中散落的泥土约0.5吨,非建筑垃圾。
责令改正 1、枣园镇已制定水体治理方案,对石汪沟进行全面整治,提升水环境质量,拟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2、枣园镇政府加强宣传和巡查,规范处理病死动物。
3、枣园镇政府组织人员清理排水沟的散土,2021年4月21日已清理完毕。

88 11 访受〔2021〕D04190088号 来电 临沭县曹庄镇华侨村,某村民在村北向东开办无名砖厂,加工过程中存在噪音。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反映的砖厂为临沭县常森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位于曹庄镇华桥村北,距离最近村庄华桥村1000米,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民,实际经营者为赵某宋。其年产3000万块(标砖)页岩烧结多孔砖项目于2010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2015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被列入《临沂市2020年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砖瓦轮窑淘汰清单,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曹庄镇政府已于2020年10月30日已对其砖瓦轮窑烟道等进行去功能化拆除。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砖瓦轮窑不具备生产条件。经走访周边群众5人,均表示该公司已停产较长时间,但在前期生产时有噪音。
2、经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反映的砖厂保护伞问题不存在。
其他 临沭县政府责成曹庄镇政府加强巡查管理,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89 11 访受〔2021〕D04190089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夏峪村,该村中心街通往夏峪小学的道路上每天存在大货车通行,存在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夏峪村”实为张庄镇下峪村。通往下峪小学道路为该村向南的一条村村通道路,路面已硬化,但清扫不及时,路面有积尘,无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张庄镇政府加大对该路段清扫保洁力度,每天进行洒水抑尘,减少道路扬尘。

90 11 访受〔2021〕D04190090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村东南方向山东三汇磨料磨具公司,加工过程中扬尘严重,噪声扰民,污水外排。前期已向督察组,一直未处理,要求予以拆除。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噪声、涉水污染 与第6批访受〔2021〕D04140046号并案处理。
山东三汇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位于宣文岭村南,主要为其他砂轮企业打磨和修整不规整的砂轮。打磨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无废水产生。该企业无环评、规划、立项等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0日,大店镇政府现场核查,现场已清理完毕。
其他 大店镇政府加强巡查检查,严防“散乱污”项目死灰复燃。

91 11 访受〔2021〕D04190091号 来电 高新区湖北路与科教路交汇处临沂玉龙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部分污水未经过处理通过暗管排放,并通过运输及暗管进行偷排污泥。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1、临沂玉龙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主要以普通制浆板和进口木浆纸为原料,通过碎浆、磨浆、上网成形、脱水、烘干、预剪切等工序生产薄页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该公司废水主要来源于上网成形、脱水工序,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排入设计处理能力为500m3/d的厂区污水处理站,通过过滤、沉降、气浮、化学絮凝及酸碱中和工艺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同时,该公司在废水总排口处安装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1套(监测项目:流量、PH、COD等)。该公司污泥来源于上网成形、脱水和烘干工序,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全部由环卫集团清运至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分局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排查,该公司自2021年3月13日复工,经调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数据,该公司实际排放量与废水产生量基本一致,未发现通过暗管排放废水和通过运输或暗管偷排污泥的行为,但生产车间内废水导流沟存在少量污泥。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责令临沂玉龙工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车间内废水导流沟污泥清理完毕。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92 11 访受〔2021〕D04190092号 来电 费县上冶镇彭家林村,村支书在村西侧建设猪圈,气味刺鼻。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彭某实为上冶镇彭家林村支部委员,非村书记。2021年4月20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上冶镇政府现场调查,彭某于2020年9月在该村西约200米处建有猪圈1间,尚未进行养殖,无气味刺鼻的问题。
93 11 访受〔2021〕D04190093号 来电 莒南县涝坡镇曹家塔巷村东北方向的石门沟水库,有人员以清淤的名义售卖水库内风化砂。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生态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077号并案处理。
1、莒南县石门水库为小二型水库,位于莒南县涝坡镇曹塔巷村东北200米处。2020年12月29日,涝坡镇政府石门水库清淤工程取得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项目清淤人宋某某通过拍卖取得石门水库清淤可利用物处置权。
2、2021年4月20日,涝坡镇政府、莒南县公安局组织现场检查,石门水库清淤工程尚未开工,未发现挖沙、卖沙行为。


94 11 访受〔2021〕D04190094号 来电 临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与香港路交汇处恒大绿洲小区,该处经常夜间存在不明刺鼻气味,前期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告知,疑似为临沭县某化工厂排出的废气。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2021年4月21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现场调查,未发现刺鼻气味。走访10名群众,并召开业主座谈会,部分群众反映东南风时刺鼻气味较为明显,与临沂中裕能源有限公司CNG加气站气味接近,排查未发现其他异味排放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未向群众告知“疑似为临沭县某化工厂排出的废气。”,2021年4月21日-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错时对恒大绿洲夜间上下风向现场取样检测,共计6次,累计12小时,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临沂中裕能源有限公司CNG加气站位于恒大绿洲小区东南700米,2014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8月完成环保验收。查阅环评资料,该加气站在设备检修或压力超高时因保护设备的需要,会放散少量天然气,因天然气中加入四氢噻吩作为警告剂,会让人感到异味。2021年4月21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现场检查,该加气站正常营业,现场无刺鼻气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令临沂中裕能源有限公司CNG加气站加强管理,完善密闭措施,降低放散气体造成的环境影响。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恒大绿洲小区业主做了详细反馈。

95 11 访受〔2021〕D04190095号 来电 罗庄区褚墩镇东永安村中心街北侧的养猪厂某养殖户,该养猪厂的禁养范围内,市政府已要求关停搬迁,现已停养,但一直未关停搬迁。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养猪场实为禇墩镇东永安村胡某养猪场,位于非禁养区,根据《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罗政办发[2020]2号)不涉及搬迁问题,该养殖场2017年10月停养。2021年4月20日,罗庄区农业农村局、褚墩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仍处于停养状态。 其他 责成禇墩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要求胡某恢复养殖前,需完善粪污治理措施。
96 11 访受〔2021〕D04190096号 来电 莒南县坪上镇镇驻地金港城小区金港湾洗浴,该处使用煤炭燃烧锅炉,扬尘污染严重。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污染 1、金港湾洗浴位于坪上镇金港城小区沿街,建有1台60万卡/时的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了简易的水膜除尘设备。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现场核查,金港湾洗浴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未发现燃煤迹象,简易水膜除尘设备老化,易造成粉尘污染。业主2021年4月20日自行停止营业,拟更换为布袋除尘设备。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加强监管帮扶,为金港湾洗浴更换污染防治设施提供技术指导,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97 11 访受〔2021〕D04190097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东张村,该村西侧放置的垃圾桶距离居民家较近,存在气味及蚊虫。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平邑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平邑东张庄村西安置了三个垃圾桶,距离居民家约2米,存在气味及蚊虫,安放位置不合理。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平邑街道办事处已将垃圾桶移至村东,距离居民约50米,并清理了地面。同时责令保洁公司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桶存放区清洁卫生。

98 11 访受〔2021〕D04190098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老收费北侧金鲁商混站,无合法手续,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严重,要求查处拆除。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42号、访受〔2021〕D04180061号并案处理。
1、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村东南约500米,法人代表李某某,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临时拌合站。受工程项目方委托,生产供应混凝土至2022年3月,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2021年3月,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开始施工,项目已办理环评(临环发〔2016〕40号),计划工期2年,预计2022年10月份完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时拌合站作为该工程临时配套项目,待工程完成后及时拆除。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原料密闭大棚,安装棚顶喷淋设备,拌合罐罐顶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厂区地面已硬化,出入口设置龙门洗车机。厂区洒水保洁不到位,产生扬尘污染。距离最近村居约500米,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其他 板泉镇政府、莒南县公路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9 11 访受〔2021〕D04190099号 来电 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与丹阳路交汇处向南50米路西开元锦府东门两侧水沟,生活污水外溢。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水沟为丹阳路西开元锦府小区东门的临时排水渠。澳柯玛大道与丹阳路交汇处南侧旧村改造拆迁区域部分住户生活污水经此水沟汇入城区污水管网。2021年3月,开元锦府小区东门地面进行硬化施工时,造成该排水渠堵塞,导致污水外溢。 其他 沂南县住建局责成沂南县城投开元置业有限公司对该处排水渠堵塞部分进行疏通,确保污水进入管网,目前已完成。

100 11 访受〔2021〕D04190100号 来电 1、兰陵县磨山镇西三峰村,某村民在村西南角养狗,无环评手续,排放污水,噪声污染严重。
2、兰陵县磨山镇西三峰村某村民在村西南角养猪,气味难闻,污染地下水。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噪声污染 反映的张某某和张某为父子关系,在磨山镇西三峰村西南角自家院内养殖狗约100条、母猪3头、仔猪18头,属于非禁养区,未建相关粪污处理设施,粪便存放在院西侧发酵,异味明显;动物叫声较大,噪声扰民。4月2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张某家水井提样检测,氨氮、氯化物、氟化物等6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20日,磨山镇政府责令张某将粪便清理干净,现已完成。
2、为避免犬吠扰民、粪污异味,张某和张某某已自行将生猪和狗出售,不再养殖。

101 11 访受〔2021〕D04190101号 来电 兰山区兰山街道临西八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向北200米路东友汇集团背面北道社区南北四巷53号斜对面无名塑料加工厂,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备,夜间生产偷排废气,偷排污水。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反映的无名塑料加工厂实为临沂商城宏飞塑料制品厂,位于兰山街道北道村,2021年2月建成投产,主要使用聚丙烯加工塑料袋,配套光氧催化污染治理设施,因不符合规划,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厂因市场原因未生产,生产工序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偷排污水现象。 关停取缔 兰山街道办事处要求其搬迁至符合规划的区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投产。2021年4月22日该厂已自行清理完毕。 *
102 11 访受〔2021〕D04190102号 来电 1、兰山区方城镇西街村,不明人员向村内河道内倾倒垃圾并排放污水,污染环境。村南侧公墓林,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
2、兰山区方城镇朱岭庄村,前期该村出现铅污染,导致村民出现集体中毒现象,一直未进行处理。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固废污染 1、反映的河道实为方城河,长约6公里,起源于方城镇房家庄村,由富平庄村汇入朱笼河。2021年4月21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方城镇政府现场调查,方城河西街村段河岸有1个生活垃圾收集桶,因清运不及时,附近村民将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共约0.5吨倒在垃圾桶周围,存在异味。河道内有塑料袋漂浮物,未发现有倾倒的垃圾和排放污水痕迹。反映的村南侧公墓林的垃圾,为清明节前后村民祭祀产生的垃圾与附近村民丢弃的生活垃圾,共约1吨。
2、方城镇朱岭庄村原有一家铅冶炼企业,名为临沂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粗铅冶炼,位于兰山区方城镇(该镇于2011年1月因区域调整由费县划归兰山区管辖)朱岭庄西北侧。该企业2008年5月投产,2010年10月由费县环保局关停取缔。2014年,山东锦旭木业有限公司在该企业原址建厂,建厂前多次对厂区土壤内重金属含量及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均未发现铅超标现象。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经走访山东锦旭木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朱岭庄村村干部和朱岭庄村3户居民,均未发现集体铅中毒情况。
3、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山东锦旭木业有限公司自备井及厂区周围土壤含铅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责令改正 方城镇政府于4月23日将方城河沿岸及村南侧公墓林垃圾清理完毕。要求方城镇环卫所和环卫保洁公司加强巡查管控,发现偷倒垃圾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清理,严格查处。

103 11 访受〔2021〕D04190103号 来电 临沭县经济开发区225省道与兴大西街交汇处史丹利化肥厂,雨天排放污水、气味难闻。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史丹利化肥厂为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现有建设项目6个,均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分别为:年产11万吨新型硫酸钾作物专用肥项目、年产40万吨硫酸钾复合肥项目、2×40万吨双塔熔体造粒尿基复合肥项目、年产15万吨复混肥建设项目、100万吨/年复混肥项目和年产16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该公司已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建设容积40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日处理200吨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临沭县牛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临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收集的初期雨水和地面冲刷废水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排放至周边环境迹象。该公司年产11万吨新型硫酸钾作物专用肥项目、年产40万吨硫酸钾复合肥项目正在生产,曼海姆炉产生副产品盐酸,盐酸灌装工序易造成挥发,产生异味,已配套建设氯化氢吸收装置。现场未闻到难闻气味,询问该公司职工,盐酸罐装操作时废气收集不彻底,会产生刺激性气味。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该公司厂界及11万吨硫酸钾作物专用肥项目、年产40万吨硫酸钾复合肥项目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水排放口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对盐酸灌装区酸雾吸收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要求2021年5月2日前完成,并加强管理,确保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到位。临沭街道办事处配合督促落实。
104 11 访受〔2021〕D04190104号 来电 沂南县砖埠镇东岳庄村,村内山东地球村集成房有限公司斜对面路南加工石英砂的无名工厂,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无环评手续。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 反映石英砂厂原为张某石英砂筛分加工厂,无规划、立项、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6日,砖埠镇政府排查发现该加工点,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砖埠镇联合检查时,该厂房已改造为制砖机成品展览厅,无其他生产加工项目。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砖埠镇政府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105 11 访受〔2021〕D04190105号 来电 沂南县辛集镇蔡家村东侧存在一家无名碎玻璃加工厂,将碎玻璃洒落在道路上及沟渠内,加工时噪音扰民。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反映的无名碎玻璃加工厂为临沂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6日成立,主要从事废旧资源非金属废料分拣、购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与辛集镇政府联合检查时,工人露天分拣碎玻璃,无破损加工设备。厂区门前道路洒落零星碎玻璃渣,沟渠内无碎玻璃。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表示对其无影响。
其他 辛集镇政府责令临沂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规范厂区环境,严禁露天分拣,物料及时清运,目前已完成。

106 11 访受〔2021〕D04190106号 来电 沂南县青驼镇小磨石沟村,某村民在村东侧开办无名空心砖厂,加工过程中,扬尘污染,噪声扰民严重。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杨某某空心砖加工点位于青驼镇新磨石沟村东。建有空心砖加工生产线1条,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现场堆放大量空心砖。该项目无规划、土地、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走访周边3户居民,均表示加工过程粉尘及噪声对周边环境有影响。 关停取缔 青驼镇政府对该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要求清理取缔,目前已完成。

107 11 访受〔2021〕D04190107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大王家村西南方向鑫帅机械厂,该厂加工时存在扬尘,且噪音扰民。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河东区鑫帅机械厂,位于郑旺镇大王家村,法人代表王某某。其年产10000吨五金配件项目于2018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2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面包铁、硅铁-电炉熔炼-浇注-人工落砂-抛丸-检验-成品。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熔炼和抛丸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抛丸工序产生噪声,采取车间密闭、墙体填充隔音棉等措施降噪。
3、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和噪声污染进行检测,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8.0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0.36倍。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该厂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责令停产整治并立案处罚,拟处罚金2.6875万元。
2、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108 11 访受〔2021〕D04190108号 来电 郯城县郯城镇后东庄村,史丹利桂花四季项目经常在该村村东焚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运输土方的车辆在该村行驶,扬尘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郯城县史丹利桂花四季项目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郯城县郯城街道后东庄村。2021年4月20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在建项目无建筑垃圾焚烧痕迹,现场未清运渣土;经调查现场施工负责人,前期渣土外运时,因个别渣土车密闭不严,存在运输扬尘和渣土抛洒路面的现象。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工地加强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全覆盖,避免抛洒路面。同时,加强不定期抽查,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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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11 访受〔2021〕D04190109号 来电 郯城县西外环与建设路交汇处博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随意排放污水。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为郯城博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该公司设计产能100吨/年的高性能聚氨酯光学树脂单体研发中试项目于2017年建成,未办理环评手续。
2、该项目原料主要为多元醇、2-巯基乙醇、硫脲,经成醇盐、碱解、精制等工序,生产高性能聚氨酯光学树脂单体,用于制备高端聚氨酯型眼镜片产品。该项目中试装置自2017年建设完成至2019年,主要进行小试试验和反应控制研究,中试装置未使用;
3、2020年底,该公司尝试进行中试试验,目前已进行了三次生产性试验。试验时,碱解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氨气),安装了尾气收集设施,经双氧水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经收集加入盐酸调节PH、双氧水氧化后,通过车间导流沟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该项目最近一次中试性试验时间为2021年4月5日至13日,之后停止试验。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发现,中试装置中无原料,车间内导流沟无废水,不具备监测条件,未能取样监测。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21年4月2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项目未验先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70万元。


110 11 访受〔2021〕D04190110号 来电 临沭县曹庄镇后新庄村,村西南方向无名砖厂,私自开采页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46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砖厂为临沭县安泰新型建材厂,位于临沭县曹庄镇后新庄村西南,距最近的村庄前新庄村360米,法定代表人为陆某香。该公司年产7000万块(折标)页岩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2019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
2、2021年4月7日和8日夜间,该厂在厂区西侧挖取页岩,用于红砖生产,形成矿坑,构成无证采矿违法行为。2021年4月16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该厂北侧山体有一处挖掘痕迹,经比对,山体边界无明显出入。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厂隧道窑正在生产,破碎车间未生产,原料堆场物料已覆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功能区标准。走访周边群众7人,均反映未发现该厂生产时有噪声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临沭县安泰新型建材厂无证采矿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4万元,并责令停止开采,回填矿坑。目前,矿坑已回填完毕。
111 11 访受〔2021〕D04190111号 来电 费县梁邱镇燕鸣湖村南侧的无名石材加工厂,该工厂无环评手续,属于脏、乱、污工厂。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其他 反映的无名石材加工厂为费县恒泰石材加工厂,位于费县梁邱镇雁鸣湖村南,负责人韩某。该厂以大理石为原材料,经切割、加工打磨等工序生产大理石板。2021年4月17日,梁邱镇政府接群众举报后,对其进行现场检查,该厂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立即对其采取断电措施。4月18日,梁邱镇政府对该厂下达清理取缔通知书。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梁邱镇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拆除生产设施,清理产品及原材料。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5日,梁邱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112 11 访受〔2021〕D04190112号 来电 平邑县柏林镇镇驻地东侧,加工混凝土的东升商混搅拌站,扬尘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柏林镇镇驻地东侧商混站实名为蒙山旅游区泰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升商混全称为平邑东升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温水镇东侧温泉村。
1、蒙山旅游区泰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销售。该公司于2016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6月通过环评验收,2020年7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柏林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物主要是上料、装卸、车辆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物料车间已密闭并安装喷淋设施;上料口配套气囊式袋式吸尘器;厂区地面已硬化;厂区安装车辆清洗装置、雾炮机,正常使用。未发现扬尘污染严重。
2、平邑东升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销售。该公司2013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10月通过环评验收,2020年7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温水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物主要是上料、装卸、车辆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物料车间已密闭并安装喷淋设施,上料口配套袋式除尘器;厂区安装车辆清洗装置、雾炮机,正常使用。未发现扬尘污染严重。
3、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2公司厂界无组织扬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其他 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要求平邑东升混凝土有限公司和蒙山旅游区泰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强保洁、洒水,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减少扬尘。

113 11 访受〔2021〕D04190113号 来电 兰山区大阳路与圣亚路交汇处新丰泰木业,该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刺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新丰泰木业为临沂市兰山区丰泰板材加工厂,年产10万张贴面板项目2014年7月通过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4〕151号),2016年12月通过验收(临环兰验〔2016〕81号)。热压工序配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污染治理设施。
2021年4月20日,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气味。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厂外排废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114 11 访受〔2021〕D04190114号 来电 临沭县郑山街道正大食品厂、故乡屠宰厂,外排未达标的污水。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正大食品厂为临沭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郑山街道驻地。反映的故乡屠宰厂实为山东故乡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郑山街道西海子村。2家公司均已办理环评手续,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屠宰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临沭县分公司(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2家公司污水处理站均运行正常,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至厂外环境迹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2家公司排入管网的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2家公司均存在废水管线标识不清问题。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临沭县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故乡食品有限公司对废水管线重新梳理,并规范标识。目前已整改完成。
115 11 访受〔2021〕D04190115号 来电 罗庄区黄山镇菊花屯社区门牌坊北侧加工螺丝的无名工厂,该工厂未环评手续,加工生产时存在噪音,露天排放废气,属于散、乱、污工厂。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工厂实为临沂市罗庄区鑫盛源金属制品厂,位于黄山镇菊花屯社区西500米,法定代表人孙某某,2021年3月24日办理营业执照,以无缝钢管、铁托为原料,通过切割、滚丝、焊接、组装工序,生产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2、2021年4月20日,黄山镇政府、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因设备检修原因未生产,建设6台滚丝机、4台电焊机,现场原料(铁托)约5吨,产品约3吨。周边500米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不属于“散乱污”工厂。黄山镇政府随机走访附近5户居民,均表示无噪声扰民问题。
其他 2021年4月21日,黄山镇责成罗庄区鑫盛源金属制品厂停产整改,配套建设废气、噪音污染防治措施。4月30日前完成。
116 11 访受〔2021〕D04190116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庞疃村,村东侧庞疃纸业,加工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 莒南县 莒南县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6批次访受〔2021〕D04140001号、第7批次访受〔2021〕D04150075号并案处理。
1、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板泉镇庞疃村,该企业12万t/a高强瓦楞纸工艺提升节能项目于2014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鲁环审〔2014〕74号),2015年8月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鲁环验〔2015〕158号)。2017年6月,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核发《排污许可证》,2020年6月份,临沂市行政审批局换发《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该公司以废纸为原料,经制浆、抄纸等工序生产瓦楞纸产品,废水主要为白水回用系统盈余废水,平均日产生废水约4000吨,异味产生自污水处理过程中厌氧发酵。污染处理站IC厌氧塔废气已收集,输送做为锅炉配风燃烧处理。
3、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核查,调阅2020年7月份无组织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开展检测,各项指标均有检出,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现场有轻微气味。
其他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对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117 11 访受〔2021〕X04190001号 来信 郯城县北大门入口南500米路西郯城县升泰机械机械有限公司,厂内电镀车间七年来无污染处理设施生产,此厂关闭厂门、不设门卫,但有监控,造成严重生态问题。2、郯城县南外环大华汽车销售公司邻郯城富兴机械有限公司,凌晨4点时左右,工厂排放气体气味刺鼻,造成大气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其他、大气污染 1、反映的郯城县升泰机械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与访受〔2021〕X04140003号并案处理。郯城县升泰机械有限公司建有年产100吨碾米机筛片项目,2012年7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尚未完成验收。原料为冷轧板,生产工艺为:下料、冲孔、成型、穿铁丝、热处理、酸洗、涂防锈油、包装入库,无电镀工序。2021年4月16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酸洗、涂防锈油工序产生废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2、反映的郯城县富兴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郯城街道大黄楼村东南180米处,法人代表张某某,建有年产N系列碾米机生产项目,环评手续齐全。该项目建有碾米机加工线1条,原料为外购的生铁铸件毛坯,生产工艺为车圆、铣平、打眼、组装、调试;建有胶辊线1条,原料为丁明胶、白炭黑、高苯乙烯、松香,生产工艺为搅拌、挤压、切条、成型、热蒸、休整。2021年4月20日,郯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检查发现,胶辊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调阅该公司喷漆工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和自行检测记录,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据业主介绍,该公司一般在白天生产,订单工期紧张时,偶尔在夜间加班生产;走访周边木材厂、米厂、汽车经营户,均表示无异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郯城县升泰机械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于2021年4月17日进行立案调查,责令改正,拟处罚65万元。该公司目前已停产整治。
2、对郯城县富兴机械有限公司胶辊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的违法行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于2021年4月22日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改正,拟处罚5万元。该公司胶辊线已停产,预计5月15日前完成整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将将加强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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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11 访受〔2021〕X04180001号 来信 兰陵县神山镇百泉村,2016年张某某及其兄长以修拦水坝名义破坏山体,贩卖山石;2017年张某某等人贩卖村南山南头沙矿山石,并与村民发生冲突;2018年村西重修水坝,水利局拨款几十万元,只用了约七八万元;前两任、现任支部书记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以上诸事请予以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其他 与第6批访受〔2021〕X04130007号并案处理。
1、百泉村实为白泉村,反映的2016年以修拦水坝名义破坏的山体位于神山镇白泉村西北方向,该行为系李某华所为,与张某果及其兄长无关。2016年4月8日,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对李某华违法开采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并处罚款3000元,共计9000元。2021年4月15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新的开采痕迹。
2、反映的2017年贩卖砂石行为,系李某、冷某某所为,与张某果无关。2018年12月13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李某、冷某某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移交至兰陵县公安局。2020年4月16日,兰陵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冷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699600元上缴国库。2021年4月15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新的开采痕迹。
3、反映的村西重修水坝实为兰陵县2017年度塘坝除险加固工程白泉塘坝段,由兰陵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中标施工,中标价格25.3万元,工程内容包括坝前护坡新建防浪墙、溢洪道新建交通桥、导流渠等,2018年6月份工程完工验收,2019年1月完成价格核算,工程结算价为18.2万元,剩余资金7万余元,已按规定于2019年底被兰陵县财政局平衡。
4、因无法联系举报人,无法就具体打击报复行为开展调查。经走访询问当地群众,三任村支部书记均无打击报复行为。
其他 神山镇政府加强巡查,发现破坏山体等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119 11 访受〔2021〕X04160007号 来信 兰山区白沙埠镇朱七路与拥军路交汇处路南路东,2016年至2020年长期存在取土挖沙项目,破坏耕地,影响生态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兰山区白沙埠镇朱七路与拥军路交汇处路南路东挖沙项目实为王某义、王某滨采沙厂,均于2018年建成投产,无土地、安评、环保、建设等审批手续,4月19日现场检查时,均未生产,但存在污水及扬尘问题。当日,兰山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公安、自然资源、环保、发改、纪委监委和白沙埠镇党委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启动问题调查整改。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正组织对砂石方量、性质和占用土地的性质类型进行认定;兰山区发改局根据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对砂石方量的认定情况估算其价值金额;兰山公安分局对砂厂涉及人员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调查侦查;白沙埠镇党委政府负责保护好沙厂现场并组织取缔清理;区纪委监委负责对采沙厂涉及人员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情况进行监督调查。
同时,白沙埠镇政府已对两处采沙厂进行断水断电,对设备、砂石物料进行封存,24小时值班看守,严禁任何砂石物料、设备运出转移,对南厂(王某滨)违法占地的3680平方钢结构棚依法拆除。
关停取缔 目前, 兰山区政府各部门正在开展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