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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批)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批信访件共计114件。截至4月25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114件中属实99件,不属实15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案件来源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10 访受〔2021〕D04180001号 来电 兰陵县磨山镇马庄村西南方向良进蔬菜有限公司,该公司随意排放污水,导致鱼塘及土地被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土壤污染 1、兰陵县良进蔬菜有限公司位于磨山镇马庄村西南200米,法人代表冯某某,实际经营人杨某某。该公司年产5000吨脱水蔬菜项目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主要工艺为大蒜-脱皮-清洗-切片-烘干,生产蒜片。
2、该公司废水主要为大蒜清洗废水,日产废水约50方,间歇式排放。公司建有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00方/日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固定格栅+初沉池+调节池+溶气气浮+厌氧池+缺氧池+SBR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中间池+曝气池+清水池”工艺,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该企业东侧沟渠内,经查阅近1个月在线数据,无超标排放行为。
3、反映的鱼塘是磨山镇马庄村西侧的水塘,位于良进蔬菜排污口的沟渠上游约260米处,经磨山镇政府检查,无向水塘排放污水情况,也未对土地造成污染。
4、2021年4月1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
立案处罚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8750元。

2 10 访受〔2021〕D04180002号 来电 1、罗庄区付庄街道朱家岭村村西祥合加油站向东十字路口向南,废旧耐火材料加工厂,扬尘严重。2、该处北侧世纪行建陶、多家沙石加工点,扬尘严重,造成大气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付庄街道废旧耐火材料加工厂实为罗庄区傅庄街道后焦邱村唐某某耐火砖销售点。该销售点外购旧耐火砖,经分拣、打包后销售。2021年4月19日,罗庄区生态办、傅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存有耐火砖约700吨,厂区有部分地面未硬化,易产生扬尘。
2、反映的世纪行建陶实为临沂市世纪行建陶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8月“退城入园”停产。2019年5月,山东画漫天装饰有限公司经法院拍卖程序取得该公司的闲置厂房(约1.6万平米)使用权。该公司拟采用人造大理石为原料生产彩雕背景墙,目前正在进行建设项目环评登记备案公示,尚未开工建设,院内部分地面有积尘。
3、2021年4月19日—20日,傅庄街道办事处对反映区域周边1公里范围进行排查,未发现沙石加工点。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19日,傅庄街道办事处责令唐某某对地面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并加强洒水抑尘措施。唐某某目前已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2、2021年4月19日,傅庄街道办事处责令山东画漫天装饰有限公司及时清扫场地、加强洒水抑尘措施。该公司目前已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3 10 访受〔2021〕D04180003号 来电 1、兰陵县金岭镇马巷村教堂北侧某养殖户的养猪厂,存在难闻气味。
2、教堂西侧的油坊,加工时存在灰尘,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祖某现养猪场,位于马巷村教堂北侧,现存栏生猪30头,为散养户,属于非禁养区,未配建沉淀池,粪便露天存放,有异味。
2、反映的马某军油坊,位于教堂西侧马某军自家庭院内。4月19日,苍山街道检查时发现,该作坊建有1台小型秸秆粉碎机和1台小型磨面机,有少量生产畜禽饲料用的秸秆,无污染治理设施,周围均为居民住宅,加工过程有粉尘污染。
责令改正 1、苍山街道办事处责令祖某现养殖场清理露天存放粪便,按标准建设沉淀池,并加强日常卫生保洁。目前,露天粪便已清理。
2、苍山街道办事处责令马某某停止粉碎和磨面,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复。

4 10 访受〔2021〕D04180004号 来电 平邑县保太镇孟家武阳村村支部某工作人员,砍伐村栽种绿化树,破坏生态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生态 2021年4月19日,保太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被砍伐的树木位于保太镇孟武阳村东西大街、村委向西50米路南绿化带内。该绿化带内原有4棵树木(品种为大叶女贞),因去年寒潮枯萎死亡3颗,影响村内整体美观。村支部委员杨某兵于近期带领村内保洁员对死亡树木进行清理,并补种新苗木,目前已补种完成。
5 10 访受〔2021〕D04180005号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贾庄村西北方向的塑料颗粒厂,夜间生产,外排浓烟,污染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郯城县高峰头镇政府组织社区、村居,分别在2021年4月19日昼间和夜间对贾庄村西北方向区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塑料颗粒厂。同时,向2户党员代表、3户群众了解情况,均表示该区域没有塑料颗粒厂。
6 10 访受〔2021〕D04180006号 来电 平邑县铜石镇贺家山头村村书记,以维修道路的名义,将村矿产资源售卖且破坏山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1年4月19日,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现场核查,反映的维修道路为2019年3月12日经铜石镇金峪村村委四议两公开后报铜石镇党委政府批准的金峪村西山生产路建设工程。2020年1月7日,铜石镇向平邑县矿产资源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办公室进行了报备。
2、在修路过程中挖出的石料和渣土,全部就地使用建设路基,无外运行为,不存在矿产资源售卖且破坏山体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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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0 访受〔2021〕D04180007号 来电 沂水县道托镇道托中学南侧磊鑫建材公司及沂水县道托镇政府南侧建诺建材公司,两家公司开采矿山并进行洗沙,无环评手续,车辆运输时存在噪音及扬尘。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其他 与第6批次访受〔2021〕D04140062号并案处理。
1、临沂磊鑫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60万平方米地面砖、20万平方米花墙砖、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2019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4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0年6月投产。该公司原材料主要是尾矿砂、矿渣,来源于道托镇石岭官庄村现代农业示范区桃园项目水库扩容清淤挖出的泥沙,以及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基建期间剥离的围岩。磊鑫建材无开采矿山行为。根据磊鑫建材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该公司破碎工序配建有喷淋及布袋除尘设施,破碎后由密闭传送装置送入洗砂机进行两次清洗。该公司运输车辆全部配备覆盖蓬并经过洗车台冲洗。厂内运输道路通过配备喷淋设备及洒水车定期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抑制扬尘产生。该公司配备洒水车对厂区外附近路段每天洒水保洁,并配备保洁人员进行人工清扫,保持道路清洁湿润。2021年4月19日,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有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
2、山东健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45万米高性能水泥涵管及5万立方米湿混砂浆项目,202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已建成全封闭钢结构车间,设备安装均在密闭的钢结构车间内部进行,其中商品混凝土设备、湿混砂浆设备已安装完成,未生产。高性能水泥涵管设备正在安装中,对部分已安装完成的粗沙清洗设备进行了2天运转调试,用料12立方米左右。用料来源为原沂水县国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沂水县沙沟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拍卖的2万立方米砂石,剩余砂石现存于该公司西南角,采用防尘网覆盖。该公司建设了车辆冲洗池、全封闭洗车机,配备了洒水车,日常对厂区内外道路进行洒水,并配备保洁人员进行人工清扫,保持道路清洁湿润。
立案处罚 1、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临沂磊鑫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
2、道托镇政府督促临沂磊鑫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健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运输车辆管理,采取禁止厂区鸣笛、设置限速标志、减少夜间运输等降噪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喷淋,对内部道路进行不间断冲洗,减少扬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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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0 访受〔2021〕D04180008号 来电 1、费县朱田镇黄汪头水库,水库内不明养殖户向水库投放粪便,水质污染严重。2、费县朱天镇大三河村某村民,盗窃费县朱田镇龙凤山村的沙土及石头,将沙土及石头堆放在费县朱田镇黄汪头水库上游,污染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黄汪头水库由朱田镇龙凤山村村民李某承包,用于渔业养殖。2021年4月19日,费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投放粪便的痕迹。4月19日,朱田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水库取样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pH值等4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2、2021年4月19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水库北侧坝体存有砂石约500吨。主要是黄汪头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石屋山后土地增减挂项目以及龙凤山村村村通工程的富余砂石,于2020年7月由山东新沂蒙矿业有限公司及费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储,暂存于原地。砂石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未发现王某华存在盗窃龙凤山村沙土及石头的情况。
其他 朱田镇政府已要求山东新沂蒙矿业有限公司及费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该水库上游坝顶存放的砂石进行清理,2021年4月24日已完成清理。
9 10 访受〔2021〕D04180009号 来电 临沭县石门镇小代村西南方向的铝厂,夜间生产时存在气味,希望给予取缔。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铝厂位于临沭县石门镇小岱村西南,经营者为班某文、孙某道,2021年3月建成投产,原料为废铝,主要生产工序为:废铝—熔化浇筑成型—铝锭,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9号,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进行检查时,该作坊未生产,现场无产品和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2.92吨存放于厂棚内,属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石门镇政府走访周边群众5人,反映存在夜间生产行为,生产时有异味。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临沭县政府责成石门镇政府对该处炼铝项目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班某文、孙某道对现场存放的铝灰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置。目前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妥善处置。

10 10 访受〔2021〕D04180010号 来电 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东侧无名镀金厂,使用硫酸水加工,排放至地下,污染水资源。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镀金厂为临沂金明辉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东800米处。该公司年产30000吨铁塔制品项目于2015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2018年8月通过保护验收。生产工序为酸洗、水洗、烘干、热镀锌、钝化。酸洗原料为盐酸,生产车间地面和盐酸池已落实防渗措施,生产废水收集后,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因经营问题,该公司自2020年12月22日停产至今。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联合青云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无废水排至地下迹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区北40余米处水井和厂区西40余米处水井各采地下水样进行检测,PH值、氯化物、六价铬、锌离子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11 10 访受〔2021〕D04180011号 来电 河东区太平镇大太平村南侧无名石子厂,夜间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噪音扰民,无环评手续,希望给予取缔。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石子厂位于太平街道大太平村南,负责人姜某,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3月,太平街道办事处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太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厂仍保持“两断三清”状态。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太平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12 10 访受〔2021〕D04180012号 来电 沂水县许家湖镇西侧卢山工业园,工业园内沂水县金山皮业有限公司,使用化工用品生产皮革,外排污水,污染环境。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企业为庐山工业园内沂水金山皮业有限公司,杨金山为该公司法人代表熊某某之夫。该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猪皮革项目于2012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制度。该公司建有2条猪皮革生产线,以猪鲜皮为原料,纯碱、脱脂剂(主要成分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软化酶、硫化钠、石灰、硫酸铵、甲酸、铬鞣剂、复鞣剂(主要成分双聚氰胺树脂)、水性染料等为辅料,通过准备工段(去肉、脱脂、浸灰脱毛等)—鞣制工段(鞣制、复鞣、染色等)—整理工段(干燥、摔软、磨皮抛光等)制得猪皮革,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
2、该公司建设有处理能力1000吨/天污水处理站。废水实行分质处理,含铬废水经氧化还原+中和沉淀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调节+气浮+厌氧+A/O+好氧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专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工艺与环评批复一致,废水产排量与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污染物申报核算排放量基本一致,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该公司车间排放口、污水总排口已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阅2021年3月-4月该公司水质在线数据、自行监测原始记录,无日均值超标数据,出水水质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限值要求。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污水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偷排现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间排放口和污水总排口分别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企业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
其他 许家湖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沂水金山皮业有限公司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运行。
13 10 访受〔2021〕D04180013号 来电 兰山区大青山路与天津路交汇处金玉祥和小区工地,该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金玉祥和小区工地实为临沂金玉祥和小区项目,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15年3月开工,2018年8月竣工。2021年4月19日,柳青街道城管中队现场调查时,正在进行室内砌墙、抹灰等装修作业,未进行夜间施工。4月19日以来,柳青街道城管中队连续开展夜查活动,均无夜间施工行为。 其他 柳青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项目施工方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进行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防止噪音扰民。同时要求城管中队加强日常巡查监控,发现噪音扰民等问题,随时进行管控。
14 10 访受〔2021〕D04180014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柳汪村,1、村内三处汪塘,位于村北、村中、村南侧,水质差,且存在刺鼻气味。2、不明人员将该村东大井,使用垃圾进行填埋,污染环境。3、村内河道,水质差,存在粪便及大量生活垃圾。4、村内彭家街东西河道,不明人员使用垃圾进行填埋。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固废污染 1、反映的汪沟镇柳汪村村北、村中、村南三个汪塘均为自然汪塘,面积分别为1238平方、1653平方、764平方,现场均无刺鼻气味但该三处汪塘周边均有群众倾倒的生活垃圾。当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3个汪塘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村北汪塘氨氮超标0.09倍,其他汪塘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反映的村东大井实际位于该村村民鲍某州院内,深约7米。因2008年其邻居李某某在此处坠井身亡,鲍某州随即利用村内建筑渣土对该井进行彻底封堵。其本人及周边2户居民均证实此事。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井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3、反映的河道实际位于汪沟镇柳汪村村西,为一条长约800m,宽约7m,深约2m自然形成的汛期泄洪沟,目前处于干涸状态,河道内存在部分生活垃圾。
4、彭家街为大柳汪村内乡间道路。河道为村西一条长约600m自然水沟。大柳汪村于2020年7月实施户户通工程,组织对该路段进行硬化拓宽,工程于2020年10月份完工。施工过程中采用工程渣土和拆迁建筑下脚料对该水沟进行回填。反映的不明人员实为村委组织的工程施工人员。
责令改正 汪沟镇对该村村北、村中、村南三个汪塘周边和村西长约800m的废弃水沟内生活垃圾立即开展清理,4月20日已清理完成。同时,汪沟镇将柳汪村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重点区域,排查生活污水排放较为集中的区域,于9月30日前考察安装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并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环卫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15 10 访受〔2021〕D04180015号 来电 临港区壮岗镇黄海十二路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违规加工酸化油,存在难闻气味,偷排污水。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与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079号并案处理、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19号并案处理。
1、群众反映的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壮岗镇后坡村,主要生产净水剂项目。同在壮岗镇后坡村的生产酸化油的企业为山东中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净水剂项目建有酸性亚铁盐净水剂生产线1条。该项目于2014年12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6月建成并投产,2016年12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该公司以废盐酸、氧化亚铁为原料,经聚合反应生产亚铁盐净水剂产品,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
3、山东中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粮油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2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主要生产工艺为皂脚-酸化-静置分层。该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酸化油生产废水和碱液喷淋废水,产生量约36m³/d。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电解-蒸发-臭氧催化氧化-厌氧-好氧-膜过滤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00m³/d。
4、中阔生物产生气味的工序主要是酸化和污水处理工序。酸化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密闭设计,均有废气收集措施。收集后的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过滤装置+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5、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现场核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周边无污水外排迹象,无明显异味。调阅污水处理站进出水记录,未发现异常。发现该企业将约90Kg酸化油排入厂区雨水管道,尚未进入外环境。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中阔生物污水排放口出水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污水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标准值2级要求,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对山东中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排油类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其令立即整改,拟处罚款8.75万元。目前,已对排入厂区雨水管道的酸化油回收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6 10 访受〔2021〕D04180016号 来电 平邑县浚河路如家商务宾馆对过六和屠宰厂,该厂将废气外排至隔壁小区,污染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六和屠宰厂为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平邑冷藏厂,企业2001年12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2008年12月14日通过验收,2018年12月31日办理排污许可证。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紧邻隔壁小区,厂界距最近的住宅楼约5米,距离隔壁小区最近的排放口高15米,距隔壁小区约25米。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经走访周边住户群众,反映无异味。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17 10 访受〔2021〕D04180017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镇中路与嵋山路交汇处存在多家喷漆的店铺,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2021年4月19日,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对镇中路与嵋山路交汇处周围进行排查,共有5处汽车修理点,分别为乾峰、领先、乐驰、鑫源和浩轩汽修,均办理了工商手续,营业面积从200平方米到700平方米不等,建有烤漆房,进行喷漆作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21项规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乾峰、领先、乐驰、鑫源四家商户喷漆工序配套建设了VOCs废气治理设备,经光氧催化处理后外排;浩轩汽修无VOCs废气治理设备,现场有轻微气味。2021年4月20日,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对周围的4家商户和2家居民进行调查走访,均表示有轻微气味。
其他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浩轩汽修商户停止喷漆作业,安装VOCs废气治理设备。2021年5月5日前完成 *
18 10 访受〔2021〕D04180018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于家行村,不明人员将该村山进行挖掘,破坏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061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于家行村实为郁家杭村,为兰陵县大仲村镇御驾城村的一个自然村。2020年2月份,孙某与御驾城村村委签订土地租用合同,租赁郁家杭村南山东侧30.02亩土地,计划建设兰陵县兰振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白羽鸡养殖项目,土地类型为一般耕地。该项目2020年7月30日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2020年9月-2021年3月开展并完成场地平整。
2021年4月22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白羽鸡养殖项目尚未动工,平整场地过程造成山体地貌发生了变化。
其他 2021年4月22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兰陵县兰振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委托第三方对该处动用量进行测量,将依据测量结果进行依法处理。
19 10 访受〔2021〕D04180019号 来电 临港区壮岗镇后坡村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偷排污水。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079号并案处理、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15号并案处理。
1、山东中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净水剂项目位于壮岗镇后坡村,建有酸性亚铁盐净水剂生产线1条。2014年6月开始建设,2015年6月建成酸性亚铁盐净水剂生产线1条并投产。该项目于2014年12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12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该公司以废盐酸、氧化亚铁为原料,经聚合反应生产亚铁盐净水剂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3、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偷排废水迹象。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 10 访受〔2021〕D04180020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街道郑家寨子村,村书记将村内高效农业示范园的污水排放至村东侧河道,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示范园为郑家寨子村农业示范园,位于相公街道郑家寨子村,负责人郑某斌。2016年9月,因资金问题停工至今。2021年2月,该村村民郑某树在该示范园进行洗沙,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3月26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洗沙厂保持“两断三清”状态,土地完成复耕,无污水外排情况。该村东侧河道内无水,存有部分垃圾。
其他 1、相公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4月19日开始清理河道内垃圾,预计4月25日前完成清理。
2、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21 10 访受〔2021〕D04180021号 来电 1、费县朱田镇石屋山后村西侧基本农田存在堆放的石头,存在扬尘污染。2、费县朱田镇金行村西侧存在一家无名大理石厂,随意排放废水,存在粉尘。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2021年4月19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处耕地为王某承包,堆放的石头属于王某某(与王某系父子关系),均为块状石,占地约1亩,属基本农田,未发现扬尘污染。
2、反映的无名大理石厂为费县发存大理石加工厂,位于朱田镇金行村村西,负责人王某某(与王某系父子关系),该厂无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日,朱田镇政府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并清理了生产设备及产品。因原材料大理石体积较大,朱田镇政府采取就地封存、加强巡查。4月19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生产设备及产品已清理完毕,原材料就地封存,未发现废水排放和粉尘污染的情况。
责令改正 1、2021年4月19日,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王某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月24日,堆放的石头已清理完毕。
2、费县政府责成朱田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22 10 访受〔2021〕D04180022 来电 兰山区武汉路与沭河路交汇处,该处道路正在维修,近期每天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严重。 市直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噪声 群众反映的为武汉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噪音问题。该工程是市城区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沿武汉路、沭河路建设排水方涵,提升片区排水能力,解决汛期内涝问题。该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6月前完工投入使用。目前该处施工噪音主要由夜间混凝土浇筑造成,已严格控制混凝土浇筑施工时段。 其他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作业流程,减少施工产生的噪音。
23 10 访受〔2021〕D04180023号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周王庄村北侧山东梓耘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经常夜间生产,随意排放污水,存在难闻气味及扬尘。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山东梓耘肥业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高峰头镇周王庄村北1600米处,距离最近的住户约450米。负责人为吴某某,建有年产5万吨有机微生物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以牛粪、薯渣、秸秆灰、膨润土、菌糠为原料,经发酵、粉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等工序生产有机肥。
2、该公司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配套建设生物脱硫塔进行脱臭处理;粉碎、烘干、冷却、筛分等产尘工序分别配套建设重力沉降、洗涤塔、布袋除尘器等处理设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洗涤塔废水,回用于造粒工序,不外排。
3、2021年4月19日,高峰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部分原料存在车间外(已覆盖),车间内有原料,车间封闭不严,厂区内有明显异味,周边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调阅用电量情况发现,该公司自2021年2月以来间歇生产,存在夜间生产情况。调阅该公司2020年9月18日自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有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原料全部入库,对车间进行彻底封闭,及时清扫、冲刷厂区地面,于2021年4月27日前完成整改。
24 10 访受〔2021〕D04180024号 来电 莒南县洙边镇镇驻地兴冠商混站院内,无名洗沙厂,外排污水。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莒南县兴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莒南县洙边镇西龙掌村西北约590米处,该项目于2017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月份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建设1条50万t/a的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1条8万m³/a商品混凝土搅拌线,1条10万t/a磨粉线及1条6.25万t/a水洗砂线。主要以建筑垃圾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生产骨料。
2、反映的“洗沙厂”实为该公司6.25万t/a水洗砂生产线,主要将骨料通过水洗除泥、脱水等工序制成砂。水洗砂废水经过一级过滤塔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石粉、地槽沙等经水轮机滚洗,产生的废水进入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泥土外卖,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3、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洙边镇政府现场对该公司及周边进行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该公司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5 10 访受〔2021〕D04180025号 来电 蒙阴县旧寨乡南莫庄村西侧存在一家养鸭棚,随意排放粪便至云蒙湖内,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养鸭棚”实为蒙阴县众旺养殖场,养殖人为蒙阴县旧寨乡南莫庄村村民徐某峰、徐某申父子。距离云蒙湖4.32公里,距离莫庄河约500米。占地面积7亩,现存栏3.5万只雏鸡,采用圈舍饲养,干清粪工艺。建有晾粪场和污水沉淀池。为规模化养殖场,属于非禁养区,已经办理环评登记备案。
2、2021年4月19日,旧寨乡政府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养殖场环境杂乱,卫生状况差,地面和出粪区域存在少量干涸鸡粪,有轻微气味。排查河道及周边区域,未发现粪便随意排放问题。
3、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下游(该养殖场西侧500米处)的莫庄河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Ш类标准。
其他 1、旧寨乡政府组织人员对养殖场西侧地面和出粪区域干涸鸡粪进行彻底清除。
2、旧寨乡政府对养殖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对养殖场卫生进行大扫除,清理清除废弃杂物,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处理,切实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26 10 访受〔2021〕D04180026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荆山后村,某村民在村西侧耕地建设大棚,每天夜间生产加工塑料制品,排出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大棚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荆山后村村西南,占地面积1.6亩,占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2015年,该村村民朱某宪在此建设约900平米钢结构大棚。2020年9月,刘某租赁该大棚,用于生产塑料趴趴垫原料,未办理环保、土地、规划等手续,未配建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项目。2020年10月,大仲村镇政府巡查发现后,已予以清理取缔。2021年4月19日,大仲村镇政府再次现场检查时,该棚内无生产设备,存有部分原料。 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19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朱某某非法建设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2.5万元。
2、大仲村镇政府责令刘某清运存放的原料,2021年4月19日,已清运完毕。

27 10 访受〔2021〕D04180027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该村饮用水被污染,希望落实污染源进行治理。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四批次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我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4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以上4家企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手续已豁免。井北1500米左右有5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以上4家企业环评手续齐全;1家塑料制品厂,名为辉耀塑料制品,通过加热挤出进行生产,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马厂湖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1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清理取缔。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
3、4月11日我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4月18日,我区委托省环科院专家对南侧自备井周边环境进行初步调查,目前正在制定溯源方案。
其他 1、马厂湖镇政府投资25万元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已于4月21日完成设备安装,正在进行调试,待净化后水质检测合格后实施供水,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高新区将持续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督促省环科院尽快制定可行性溯源方案,积极开展溯源工作。

28 10 访受〔2021〕D04180028号 来电 费县薛庄镇大梁大队东黑峪子村,某村民在该村防火站向北的居民区养殖羊,气味刺鼻。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薛庄镇政府现场检查,反映的是殷某忠在自家院内养殖山羊13只,属于散养户,院外堆有约0.5立方米的羊粪,有轻微异味。 其他 2021年4月19日,薛庄镇政府要求殷某及时清理粪污。殷某某已于当日中午将羊粪清理完毕。
29 10 访受〔2021〕D04180029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邱官庄村西侧的养鸭棚,该养鸭棚随意排放废水,将秸秆放置在排水沟两侧,导致排水沟无法流通。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赵某某养鸭棚位于郑旺镇邱官庄村西侧,属适养区。建有养鸭棚2座、沉淀池2个(总容积约50立方米),已长期停养。
2、2021年4月19日,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养鸭棚1个坍塌、1个严重破损,处于停养状态;沉淀池内无养殖废水。排水沟两侧存在少量秸秆、无积水,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
其他 4月19日,郑旺镇政府已对排水沟两侧秸秆完成清理。
30 10 访受〔2021〕D04180030号 来电 郯城县郯城街道后东四村,某村民将垃圾填埋至205国道郯城县郯城街道会丰加油站向北的耕地内,污染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垃圾填埋点位于郯城街道后东四村东,汇丰加油站北400米处。该地块约5亩,地类为林地,李某某于2015年承包该地块。2020年初,李某某在该地块表面铺设渣土、石子,出租用作停车场,2021年3月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郯城街道办事处对该处进行了清理并复垦。2021年4月20日,郯城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随机选取两处点位挖掘,未发现填埋垃圾。 其他 郯城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
31 10 访受〔2021〕D04180031号 来电 沂南县大庄镇坊前村老年房东侧存在一家加工木材的工厂,噪音扰民,喷漆时气味刺鼻。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反映的加工木材工厂为沂南县运安木材加工厂,位于大庄镇坊前村南,从事农用木制品加工、销售,2020年5月投产。该企业建设木锨手杆生产线1条,浸漆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放。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浸漆工序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表1、表2标准;厂界噪声值64.5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制60dB(A)。走访周边5名群众,表示企业加工过程中气味、噪声对生活基本无影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沂南县运安木材加工厂噪声超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75万元。
32 10 访受〔2021〕D04180032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后姚村,不明工厂向村北侧河道内排放污水,散发刺鼻气味。该村村东的污水处理站,一直未进行使用,且不明人员使用水泥在该处建设水坝,导致污水无法流出,污染土地。兰陵县向城镇后姚村,村西北角多家腌制厂,随意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土壤污染 1、反映的不明工厂实为兰陵县成大食品有限公司,“北侧河道”实为会宝岭灌渠一干渠后姚村段。兰陵县成大食品有限公司蔬菜腌渍加工项目于2020年9月份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配套建设3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曝气-沉淀-过滤”,该企业生产废水产生量约120m3/d,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该干渠,已安装在线监测,无超标排污情况。2020年10月10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对外排废水进行了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8项指标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二部分 沂沭河流域》相关标准。2021年4月19日,向城镇政府检查发现,一干渠后姚村段内有农作物秸秆等,常年淤积,水质较差,有异味。
2、反映的污水处理站实为后姚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300m3/d,2019年10月开始建设,2020年4月份开始调试,期间因疫情防控、干渠清淤、增建截污集水池等原因直至2021年3月份正式运营。反映的水坝实为后姚村污水处理站截污集水池,主要用于拦蓄干渠内污水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2021年4月19日,向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运营,未发现污染环境问题。
3、后姚村共有3家腌渍厂,分别为兰陵县成大食品有限公司、赵某某腌渍厂和张某某腌渍厂。2021年4月19日,向城镇政府再次检查发现,赵某某和张某某2家腌渍厂于2019年7月停产至今,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其他 1、向城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后姚村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严禁企业非法排污。
2、向城镇政府加强河道卫生保洁,对河道内秸秆等进行清理,并定期组织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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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10 访受〔2021〕D04180033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万豪大酒店向北50米路东电动折叠门院内南侧的腾塑分解厂,加工生产时存在噪音及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反映的腾塑分解厂为徐某某经营的塑料颗粒作坊,该厂于2021年2月建成投产,通过外购废塑料经破碎、热熔、挤出等工序生产塑料颗粒。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异味问题。该厂不具备审批条件且不符合规划,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半程镇人民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20日已清理完毕。
34 10 访受〔2021〕D04180034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墩头村,村西侧206国道路东晓阳运输公司停车场,装卸沙石的过程中,扬尘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晓阳运输公司停车场为山东晓阳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该公司于2019年5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MA3PT84270),主要经营该沙石物料运输车辆停车场。2021年4月19日,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非道路移动装载机等设施,现场仅停放空载运输车辆5辆,未进行装卸作业,但存在运输车辆遗撒沙石清扫不及时和路面积尘问题。 责令改正 方城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对运输车辆遗撒的沙石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管理,防治扬尘污染,该公司已经于4月20日完成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减少环境影响。
35 10 访受〔2021〕D04180035号 来电 兰山区沂蒙路与陶然路交汇处临沂市火车站,该火车站工地的喷淋设施使用的为污水,喷洒至围墙外侧,污染环境。 市直 兰山区人民政府、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8日,市住建局对兰山区沂蒙路与陶然路交汇处临沂市火车站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喷淋设施用水为现场钻井取用的地下井水,并非污水。但现场检查时发现喷淋水浑浊,原因为当日支护桩施工遇地下溶洞,造成桩基与井水串孔,引起水体浑浊。 责令改正 市住建局要求该工地立即停止使用井内水源作为喷淋用水,改为洒水车提供的清洁水源,并组织人员对已经污染的围挡进行集中清洗。4月20日已完成整改。
36 10 访受〔2021〕D04180036号 来电 平邑县温水镇永安村,某村民在村北养猪,随意排放污水至村东的大坑内,气味难闻。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9批次访受〔2021〕D04170007号案件并案处理。
1、刘某石现有存栏母猪2头,肥猪3头,仔猪13头,属于散养户,位于限养区,有小型沉淀池1处,养殖废水全部流入沉淀池。
2、养殖户位于村北,距离村东大坑较远,未发现随意排放污水至村东大坑的迹象。
3、养殖户没有配套堆粪场,路边有积粪堆存,有养殖异味。
责令改正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刘某石立即对积粪进行清理,并在5月1日前配套建设堆粪场,4月18日积粪已清理完毕。
37 10 访受〔2021〕D04180037号 来电 罗庄区黄山镇驻地北侧丰山水泥厂向西300米左右路南存在一家无名石子厂,该厂经常夜间加工,噪音扰民,存在扬尘,并将石子洒落至道路上,污染环境。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石子厂实为临沂跃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某。该公司年产20万m³混凝土砌块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使用建筑垃圾、水泥、粉煤灰、水作为原料,经上料、破碎、筛分、配料、搅拌、挤压成型、入库生产混凝土砌块。生产时破碎、筛分、搅拌工序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时破碎、搅拌等工序产生噪声,通过基础减振、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2、2021年4月19日,罗庄区生态办、黄山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原料不足且价格上涨,4月16日起停产,查阅企业工业用电量,并对企业车间管理人员徐某某问询。该企业前期有夜间生产行为,生产过程产生噪声和扬尘;在原料运输时,因道路破损且车辆连续转弯,存在少量石子洒落至附近道路的现象。该公司周边600米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黄山镇政府随机走访周边5位居民均表示无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9日,黄山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无组织排放和扬尘管控,提高厂区清扫洒水和保洁频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落实封闭运输措施,杜绝抛洒现象。彭某某目前已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38 10 访受〔2021〕D04180038号 来电 兰山区沂河北京路桥向北河段,近期,河边存在大量死鱼,造成河水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9日,市滨河景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柳青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目前市政府正组织对沂河城区段进行清淤治理,在北京路桥断面进行封堵,对沂河桥北侧进行排水,水位降低导致河鱼出现少量死亡现象。死鱼已经由市滨河景区管委会、柳青街道清理。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沂河北京路桥北岸河边、桥北近河心两个点位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河段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 责令改正 市滨河景区管委会、柳青街道组织人员对沂河死鱼进行打捞,已于4月20日完成。
39 10 访受〔2021〕D04180039号 来电 临沭县青云镇吴界前村,某村民在村北炼鸡毛,排放污水,气味难闻,空气污染严重。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与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035号并案处理。
临沭县青云镇吴界前村民赵某在村北2公里处自建厂房,属违章建筑。该厂房加工鸡毛生产饲料,无规划、土地、环保手续,未建设治污设施,属“散乱污”项目。青云镇政府已于2021年3月11日切断其工业用电,拆除其生产设备。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无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仅存有部分生产原料,无生产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最近的水源为600米外的无名水塘,无污染水源的情况。走访吴界前村群众3人,均反映距离该厂较远,未发现气味难闻现象。
关停取缔 1、临沭县政府责成青云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现场存放的生产原料彻底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青云镇政府对赵某违法建设的厂房实施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40 10 访受〔2021〕D04180040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薛家窑村,不明人员在村上游向村中心自北向南流向的河道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群众反映河道位于薛家窑村西侧,流向自北向南,起源于日照市莒县小店镇,途经莒南县大店镇多居官庄村、薛家窑村,在薛家窑村南汇入浔河。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政府对该河莒南段排查,河道内有腐烂物、生活垃圾等杂物,有2个生活污水排污口,日汇入径流生活污水约3-5立方米,对水质产生影响,无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废水排入。
3、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两县交界处河道断面和薛家窑村上下游断面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均为劣V类。
其他 1、大店镇政府对河道进行清理,并责成多居官庄村、薛家窑村加强日常监管,增放垃圾箱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将该河流情况函告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3、大店镇政府已将多居官庄村、薛家窑村纳入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已委托莒南县水务集团进行设计,2021年10月底前彻底解决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4、大店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3日对河道内2处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拦截,定期抽运至大店黄芦河污水处理厂处置。

41 10 访受〔2021〕D04180041号 来电 兰陵县开发区官桥村北侧的田地内的排水沟及东北方向的山上,该处被兰陵县开发区小山子村东侧的石英石厂填埋大量垃圾,存在有毒气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石英石厂实为兰陵今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兰陵经济开发区小山子村东200米处。该公司年产14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于2013年9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9月18日通过环保验收,主要以石英砂和树脂为原料,经搅拌、真空压力成型、固化、定厚、磨光、切割等工序生产石英石板材。该公司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废料和降温除尘水沉淀后的泥沙,其中边角废料产生量约300吨/年,由兰陵县冠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泥沙约900吨/年,由枣庄市众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2、官桥村村民曹某,于2006年承包兰陵县苍山街道办事处官桥村北200亩山地。2017年3月,曹某从枣庄市众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购买兰陵今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沉淀池泥沙,用于回填造地,并非垃圾。2021年4月20日,苍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发现,约200吨固体废物(沉淀池泥沙)堆积在田地内,无明显异味。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根据企业原料、产品、工艺等,委托第三方对该处固体废物(沉淀池泥沙)的氟化物、pH、铬、铜、铅等5项指标进行检测,未达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中的危废标准,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一般工业固废。
责令改正 苍山街道办事处责令曹某对固废进行清理,按照环评要求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预计4月26日前完成。 *
42 10 访受〔2021〕D04180042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镇驻地金鲁商混站,加工过程中,扬尘严重,噪声扰民严重,且无环评手续。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其他、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61号并案处理。
1、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村东南约500米,法人代表李某某,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临时拌合站。受工程项目方委托,生产供应混凝土至2022年3月,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2021年3月,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开始施工,项目已办理环评(临环发〔2016〕40号),计划工期2年,预计2022年10月份完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时拌合站作为该工程临时配套项目,待工程完成后及时拆除。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原料密闭大棚,安装棚顶喷淋设备,拌合罐罐顶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厂区地面已硬化,出入口设置龙门洗车机。厂区洒水保洁不到位,产生扬尘污染。距离最近村居约500米,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其他 板泉镇政府、莒南县公路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3 10 访受〔2021〕D04180043号 来电 蒙阴县垛庄镇开发区205国道路东山东强盛钙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夜间生产粉尘污染,露天存放大量石子。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其他 1、反映的山东强盛钙业有限公司实为山东强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碳酸氢铵、2万吨三聚氰胺和10万吨石灰项目于2009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实际仅建设年产10万吨石灰项目,于2019年3月完成年产10万吨石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9年6月19日,该公司年产10万吨石料项目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7月26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石灰项目筛分及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窑炉废气经旋风除尘+管式除尘+布袋除尘+炉内脱硝+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石料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垛庄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3座石灰窑炉处于压火状态,1座窑炉停产;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数据超标问题;经询问企业负责人,并调阅近15天的视频监控记录(最长保存期限为15天)及生产上料记录,发现该企业石灰生产项目分别在4月6日日间、4月18日夜间上料,用于窑炉压火,其余时间均处于压火停产状态;石料生产项目,夜间无生产行为。2021年4月6日至19日期间,断续在夜间运输成品石子,装车过程中产生粉尘。
3、厂区内部分石子及渣土覆盖不严密。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责令该企业对物料进行严密覆盖,目前已整改完成。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临环发[2020]21号),该行为符合免罚情形,未对其进行处罚。
2、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责令该企业成品石子装车、运输过程中,必须开启雾炮或喷淋设施,减少粉尘排放,同时密闭生产车间,防止粉尘逸散。
*
44 10 访受〔2021〕D04180044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村东侧会丰加油站的停车场,扬尘问题严重,噪声扰民严重。村主任在村委东大街向南300余米加工草莓的冷库,外排污水,加工过程中产生噪音及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该访受件与第6批次访受〔2021〕X04130002号、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074号并案处理。
2、反映的停车场位于八湖镇王疃村汇丰加油站东侧,所占地块性质为一般耕地,负责人为王某远,无相关审批手续,地面裸露未硬化。2021年4月17日,八湖镇政府对停放车辆进行清理,场地已复耕。
3、反映的冷库实为临沂瑞泽食品有限公司,法人王某习。年产2000吨黄桃、1000吨草莓、1000吨玉米加工项目于2016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8月取得验收批复。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草莓—去蒂—清洗—入库冷冻。
4、2021年4月15、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两次对该公司现场检查,企业均正常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池经生化处理后外排环境;噪声主要为清洗工序产生,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降噪,走访周边15名群众,均表示无噪音扰民现象;生产垃圾为草莓蒂,由村民收集喂羊;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5、2021年4月1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八湖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45 10 访受〔2021〕D04180045号 来电 临沭县曹庄镇西萨庄村,1、村西250米水沟内遍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该村不定时飘浮工厂排放的异味,不清楚气味来源。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固废、大气污染 1、反映的曹庄镇西萨庄村西250米水沟为该村生产路路边的排水沟。2021年4月19日,曹庄镇政府现场检查,沟内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约60立方米),为周边居民乱丢垃圾所致。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西萨庄村周边工厂进行排查,易产生异味的工厂共2家,分别为临沭县财源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和临沭县洪文工艺品厂。
3、临沭县财源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西萨庄村西南200米处,年加工600万米电脑印花布、600万米覆膜布项目于2020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2020年9月通过自主验收。油墨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气体,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等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及厂界无明显异味。
4、临沭县洪文工艺品厂位于西萨庄村约450米,其铁工艺品加工项目于2018年10月通过环评审批,2019年4月通过自主验收。喷塑工序产生的有机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及光氧催化等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因集气罩连接管道偏细,导致废气收集不完全,有明显异味的问题。
责令改正 1、临沭县政府责成曹庄镇政府对沟内垃圾彻底清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附近居民环保意识,杜绝乱丢垃圾行为。已清理完毕。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临沭县洪文工艺品厂废气收集不完全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4.25万元。临沭县洪文工艺品厂已于2021年4月21日完成整改,对管道进行更换。

46 10 访受〔2021〕D04180046号 来电 临沭县曹庄镇后新庄村村西南的砖厂,挖掘山体,破坏生态环境,并且噪声污染严重。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噪声、生态 1、反映的砖厂为临沭县安泰新型建材厂,位于临沭县曹庄镇后新庄村西南,距最近的村庄前新庄村360米,法定代表人为陆某香。该公司年产7000万块(折标)页岩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2019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
2、2021年4月7日和8日夜间,该厂首次在厂区西侧挖取页岩,开采量约为400立方米,用于红砖生产,形成矿坑,构成无证采矿违法行为。2021年4月16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该厂北侧山体有一处挖掘痕迹,经比对,山体边界无明显变化。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厂隧道窑正在生产,破碎车间未生产,原料堆场物料已覆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功能区标准。走访周边群众7人,均反映未发现该厂生产时有噪声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临沭县安泰新型建材厂无证采矿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4万元,并责令停止开采,回填矿坑。目前,矿坑已回填完毕。
47 10 访受〔2021〕D04180047号 来电 沂水县高庄镇夏李庄村,该村中心大街道路上每天全天存在大货车通行,存在粉尘,噪音扰民。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群众反映道路为高庄镇下里庄村约5米宽的村内硬化主街。2020年夏季,通往沂南的县道高界路上的门庄村大桥被洪水冲断,目前正施工建设,所有车辆临时绕行下里庄村内主街,大货车较多,路面破损,产生噪声及扬尘。 其他 1、高庄镇政府会同沂水县交通运输局督促门庄村大桥加快施工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8月份竣工通车。
2、高庄镇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对下里庄村主街24小时执勤,引导大货车绕行,减轻扬尘和噪声污染。
3、高庄镇政府督促下里庄村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做好清扫保洁工作。

48 10 访受〔2021〕D04180048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尹鱼台村村支部书记,占用十字路街道大西环与淮海路交汇向南500米处耕地存储废渣,污染附近土地和饮用水。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土壤、涉水污染 与第7批次访受〔2021〕D04150030号并案处理。
1、反映地块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尹家钓鱼台村东南500米处,该村村支书尹某某于2015年3月组织召开两委会,研究决定将此地块租给临沂瑞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所得收入作为村集体收入。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临沂瑞通物流有限公司在此处临时存放从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镍铁渣,准备用于建材回收利用,两者为贸易关系。经调查,尹某某与该公司无关系。
2、2015年6月3日,原莒南县环境保护局曾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对此类镍铁渣进行浸出毒性检测(鲁环科检字〔2015〕0117号),不属于国家标准界定的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67号):自2019年7月1日,镍铁渣粉列入国家建材行业标准,适用于建材应用领域。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将镍铁渣纳入一般固废规范管理,建有一般固废储存场所,镍铁渣收集后外售用于建材加工原料。
3、2021年3月26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查时发现,瑞通物流未经审批,擅自占地堆放镍铁渣,占地约34亩。该地块现状地类为耕地,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26.995亩、一般农地区合7.79亩,部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瑞通物流4月26日前消除压占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5、根据镍铁渣浸出毒性检测结果和物理特性,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且该村无饮用水源地,自2000年开始已实现集中供水,饮用水源地位于陡山水库,距离尹家钓鱼台村约15公里。
4、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对现场进行核查,瑞通物流已于2021年3月底将该处镍铁渣清理完毕,正按照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垦要求,使用熟土进行表层覆盖。
其他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瑞通物流消除压占行为,2021年4月26日前恢复土地原状。 *
49 10 访受〔2021〕D04180049号 来电 兰陵县车辋镇车辋村北侧加工豆腐的作坊,该作坊随意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加工豆腐作坊,业主为车辋村村民李某某,在车辋村村北自家院从事加工豆腐、生豆芽,产生的废水排入其房屋东北侧的汪塘中。该汪塘水面约60平米,深约0.5米,主要接纳雨水和周边住户生活污水,淤积严重,水质发黑,有异味。2021年1月,车辋镇政府发现该作坊后,责令其停止废水直排,建设沉淀池,收集后送车辋镇污水处理站处理。2021年4月19日,车辋镇政府检查发现,李某某已建成约17立方沉淀池并投入使用,但沉淀池未覆盖,排查周边环境,未发现废水随意排放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车辋镇政府责令李某某将汪塘中的水使用罐车清运至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沉淀池上方加盖雨污分离设施,现已整改完成。

50 10 访受〔2021〕D04180050号 来电 平邑县柏林镇东上坦村北侧垃圾站内垃圾水渗至地下,污染水资源。因其前期通过环保督察组反映上述环保问题,遭到柏林镇党委书记、柏林镇派出所某所长威胁恐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其他 与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116号案件并案处理。
1、平邑县柏林镇东上坦村垃圾站为平邑县柏林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有垃圾压缩点1个和污水收集池1个,配备污水转运车1辆。垃圾压缩中转时会产生的少量污水,收集在污水收集池内,由转运车转运至柏林社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2021年4月17日,柏林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渗至地下污染水环境问题。经走访附近群众,均表示垃圾中转站无污水污染现象。
3、4月17日,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116号案件调查处理由柏林镇政府环保所所长孙某、工作人员姜某芳、李某兰3人进行,柏林镇党委书记王某峰和派出所所长赵某迎均未直接参与该交办件的调查处理,不存在威胁恐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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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10 访受〔2021〕D04180051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东康庄村南山处的养鸭厂,该养鸭厂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随意排放污水。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鸭厂位于大仲村镇东康庄村南山处,距离村庄1500米,属于非禁养区,业主史某某,设计存栏量12000只,为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保登记备案手续,2020年10月份出栏后未继续养殖。该养殖场建有40立方米和70立方米沉淀池各1个,积存的粪便未及时清运,有异味。 责令改正 1、大仲村镇政府责令史某某立即清理沉淀池内的粪污,完善雨污分离设施,现已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史某某于4月30日前办理环保登记备案手续。

52 10 访受〔2021〕D04180052号 来电 蒙阴县常路镇上行庄村,2021年2月至今,该村全部垃圾一直未清理,积攒大量垃圾,严重影响村民居住环境。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19日,常路镇政府现场走访调查,上行庄村共有236户,738人。2021年2月,该村保洁员辞职后,一直没有固定的保洁员,造成该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村内水沟有零星垃圾、垃圾桶,垃圾桶周边有存量生活垃圾。 其他 2021年4月19日,常路镇政府组织村两委对村内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要求村干部按标准在5月10日前配齐保洁人员,及时清运村内生活垃圾,做好长效保持工作。
53 10 访受〔2021〕D04180053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街道花埠岭村,某村民使用工业垃圾将该村东南方向的汪塘填埋,存在有毒气体,污染环境。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汪塘原为傅庄街道花埠岭东南方位的1处坑塘,约1500平方米,2013年以来由该村村民韩某某承包使用。2014年韩某某从临沂嘉城陶瓷有限公司(2012年停产)、临沂永吉建陶有限公司(2019年8月“退城入园”关停)购买建筑陶瓷下脚料和磨边泥将该坑塘填埋。填埋坑塘目前闲置,长有杂草(高1米左右)。2021年4月1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区域进行现场检查,对该处选取5个点位进行挖掘勘察,挖掘深度1.5-3米,挖掘出的土样主要为陶瓷下脚料和磨边泥,含有少量建筑垃圾,无异味。
2、2021年4月2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及周边区域3处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其他 2021年4月19日,罗庄区人民政府责成傅庄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对关停企业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处置,严禁私自填埋汪塘。 *
54 10 访受〔2021〕D04180054号 来电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前城村,景区管委会某主任包庇,村书记将村东南方向名叫大卜岭的土地售卖洗沙。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大卜岭,位于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前城村东南,与江苏省交界。2021年4月19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排查,该区域正常耕种,未发现洗沙场及采挖痕迹。
2、在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大卜岭南侧约400米处,有一洗砂场,现场无生产设施,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3、经郯城县纪委、马陵山景区管委会调查,未发现前城村书记宋某某售卖大卜岭土地问题,也未发现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周某某、房某某包庇前城村书记宋某某售卖土地的问题。
其他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区域加强巡查,防止出现非法洗沙和盗采行为。
55 10 访受〔2021〕D04180055 来电 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沃尔沃路与合肥路交汇处东北方向的工地,该工地无防尘措施,存在大量扬尘。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反映的为城投•华皓城项目工地。2021年4月19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现场检查,该工地大面积裸露渣土未覆盖,无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19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责令城投•华皓城工地立即停工整改。4月21日,工地裸露渣土已全部覆盖。
2、2021年4月21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投•华皓城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立案处罚,拟处罚10万元。

56 10 访受〔2021〕D04180056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西墩村郎宇花好园小区向南十字路口南侧路西第三间,门上张贴出租标识,该处每天加工作业,噪音扰民严重,且存在刺鼻塑料味。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噪声、大气污染 与第八批次访受〔2021〕D04160084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实为王某某塑料颗粒加工厂,负责人为王某某。该厂以塑料编织袋为原料,通过加热融化、挤出冷却工序生产塑料颗粒。生产时加热融化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有烧焦气味,经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排放。该厂无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8日,马厂湖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陈某某塑料加工厂实施清理取缔,清理取缔工作已于4月19日完成。
57 10 访受〔2021〕D04180057号 来电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火车站东侧城投兴华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加工时存在大量粉尘,沂水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罚款100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缴纳罚款,并私自挖掘矿坑。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企业为沂水城投兴华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8月,该公司未经环评批复擅自建成7条洗砂生产线并投入生产,且破碎、筛分工序及物料输送过程未落实密闭措施,产生大量粉尘。2020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在取得环评批复,配套安装完成治理设施前不得恢复生产”,立案处罚108万元,罚款至今未缴纳。
2、反映的“私自挖掘矿坑”位于该公司的原料存放区,该矿坑为张某山于2013年至2014年、2016年至2018年及2020年6月份擅自挖掘扩建,并非沂水城投兴华建材有限公司私自挖掘矿坑。沂水县综合执法局已于2020年8月立案调查。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该公司未缴纳罚款行为予以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四十里堡镇政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该公司停止生产,在取得环评批复,并配套安装完成治理设施前不得生产。

58 10 访受〔2021〕D04180058号 来电 费县县城内香榭丽大桥至水面桥之间温凉河段,不明人员在河内饲养鱼,出现过度捕捞问题,且将死鱼尸体丢在水面。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河段实为温凉河费县香榭丽大桥至自由路大桥段。2018年3月20日,经费县政府同意,费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王某某签订了该水域租赁合同,面积约2000亩。自2020年6月起,先后6次在该水域投放滤食性花鲢鱼苗约12000斤、白鲢鱼苗约23300斤,不投喂饲料。
2、2021年2月、4月,王某某聘请专业捕捞队捕捞两次,均属正常捕捞,捕捞后均组织人员对水面进行清理。走访附近5名群众,均反映未发现有死鱼丢在水面的情况。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费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水面保洁。
59 10 访受〔2021〕D04180059号 来电 平邑县保太镇西埠阴村西侧的养鸭厂,该养鸭厂存在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保太镇政府进行现场排查发现,西埠阴村西侧共有5家养鸭场和1家养猪场,业主分别为孙某东、管某奎、陈某福、孙某伟、孙某合、孙某涛经营,养殖场均位于适养区,均建有沉淀池、堆粪场,现场有养殖异味,其中陈某福养殖场原沉淀池有少许破损,粪污在堆粪场暂存,并及时清理,不存在粪污溢流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9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陈某福于4月26日前新建沉淀池,目前沉淀池已完成建设;同时责令6家养殖场每天喷洒除臭剂,消除气味污染现象。
60 10 访受〔2021〕D04180060号 来电 郯城县杨集镇北陈村村西北养狗厂,用很多死鸡喂养狗,气味难闻,造成污染,并且噪声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养狗厂,位于郯城县杨集镇北陈村村西林地内,业主为吴某,建有简易养殖棚,占地约0.6亩。该养狗厂西侧、北侧、南侧均为田地,东侧约15米有3户居民。2021年4月19日,杨集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狗厂在养宠物狗30只,平时从养鸡场收购弱鸡喂养狗,偶尔将死掉的弱鸡丢弃在附近田地内;养殖棚内有粪便清理不及时,异味明显。走访该养狗厂最近的3户居民,均表示没有噪声扰民的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9日,郯城县杨集镇政府责令该业主将死掉的弱鸡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并于2021年4月26日前规范建设化粪池,用于收集粪便并及时清理,保持厂区清洁。
61 10 访受〔2021〕D04180061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325省道老收费站向北30米左右路西金鲁商混站,全天生产,粉尘污染、噪声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042号并案处理。
1、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村东南约500米,法人代表李某某,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临时拌合站。受工程项目方委托,生产供应混凝土至2022年3月,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2021年3月,G206威汕线临沂日照界至莒南官西坡段改建工程开始施工,项目已办理环评(临环发〔2016〕40号),计划工期2年,预计2022年10月份完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时拌合站作为该工程临时配套项目,待工程完成后及时拆除。
2、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原料密闭大棚,安装棚顶喷淋设备,拌合罐罐顶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厂区地面已硬化,出入口设置龙门洗车机。厂区洒水保洁不到位,产生扬尘污染。距离最近村居约500米,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其他 板泉镇政府、莒南县公路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2 10 访受〔2021〕D04180062号 来电 蒙阴县坦埠镇艾山前南村,村北水沟内堆放很多垃圾,造成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19日,坦埠镇政府对艾山前村及周边道路沿线进行全面排查。村北西侧生产路附近排水沟内存有垃圾,约4.5㎡、0.5m³。 其他 2021年4月19日,坦埠镇政府组织村镇保洁人员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对周边道路沿线进行了清理清扫。

63 10 访受〔2021〕D04180063号 来电 蒙阴县兴蒙路312号鑫源热电厂,近期该处拆迁,粉尘污染、噪声污染,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鑫源热电厂全称为蒙阴德信鑫源热电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停产。2021年3月2日,该公司与河北嵘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拆除合同,规定2021年6月1日之前完成拆除。3月16日开始拆除施工。目前已拆除三分之二。
2、2021年4月19日,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河北嵘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现场有挖掘机2台,叉车2台,2辆运输车辆。渣土未覆盖,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防尘措施进行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存在带泥上路。
3、蒙阴德信鑫源热电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住户近300余米,每天的作业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8点,作业时偶发噪声造成扰民。
立案处罚 1、 2021年4月19日,蒙阴县综合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暂停河北嵘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拆除作业。责令4月30日前完善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验收合格后再复工;对厂区出入口未采取有效扬尘管控措施的行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
2、蒙阴县综合执法局安排专人现场监督,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确保扬尘、噪声管控到位,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
64 10 访受〔2021〕D04180064号 来电 临沭县石门镇西新庄村,村西南角有家作坊化铝,排放有毒气体,造成空气污染,要求查处取缔。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2020年3月4日,石门镇政府巡查时,在反映的区域发现一家炼铝作坊,现场无工人,无生产原料和产品,石门镇政府已对该作坊进行拆除。
2、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原作坊所在位置已断水断电,厂房已拆除,土地已平整。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炼铝作坊。
其他 临沭县政府责成石门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巡查检查,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65 10 访受〔2021〕D04180065号 来电 罗庄区文化路与罗七路交汇处东南角鑫宏加油站,汽油味过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加油站实为临沂市罗庄区鑫宏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该加油站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汽柴油零售。该加油站卸油、加油、油罐存储工序配套建设了油气回收装置。
2、2021年4月19日,罗庄区商务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罗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无明显气味。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加油站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2021年4月19日罗庄街道办事处走访了周边3户居民,均表示无明显气味,并不影响正常生活。
其他 2021年4月19日,罗庄区商务局要求该加油站继续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
66 10 访受〔2021〕D04180066号 来电 1、兰山区工业大道与北园路交汇向西至育才路路段、向北100米路西,堆放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兰山区育才路与琅琊王路交汇处东南角,堆放很多生活垃圾。
3、兰山区临西七路与育才路交汇西张庄小区以南、韦屯小区以北路段,堆放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19日,兰山区兰山街道现场进行了调查落实。
1、反映的“兰山区工业大道与北园路交汇向西至育才路路段、向北100米路西”实为兰山街道后钦宿社区完成征收后的55亩待开发地块。征收完成后的建筑垃圾就地存放,但覆盖不完善,存在个别居民倾倒生活垃圾问题,大约2吨。
2、反映的“育才路与琅琊王路交汇处东南角”实为兰山街道西张庄村完成征收后的30亩待开发地块。征收完成后的建筑垃圾就地存放,但覆盖不完善,现场无生活垃圾。
3、反映的“临西七路与育才路交汇西张庄小区以南、韦屯小区以北路段”实为兰山街道后钦村完成征收后的18亩待开发地块。征收完成后的建筑垃圾就地存放,但覆盖不完善,现场无生活垃圾。
责令改正 兰山区住建局和兰山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对现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预计于4月25日全部完成清理。同时,兰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附近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杜绝随意倾倒垃圾问题。 *
67 10 访受〔2021〕D04180067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街道高家团村东南方向铁道北侧木制品加工厂,全天不定时生产,无环评手续,噪声污染、粉尘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其他 1、反映的木制品加工厂位于相公街道高家团村,负责人葛某某,主要产品为木制拖把杆。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豁免管理类。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现场未生产,物料均已覆盖,无噪声、粉尘污染。调阅该厂用电量清单,自2020年5月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68 10 访受〔2021〕D04180068号 来电 兰陵县矿坑镇湖子峪村,原村支部书记、现任某支部委员在村南银桂饭庄南侧建设厂房,厂房建设使用性质不合法,无土地使用建设手续,无准建手续,无规划手续,厂房内有一家塑料制品厂、一家木制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夜间生产,排放黑烟,噪声较大,气味刺鼻,固废随意堆放,污水渗入地下,严重污染地下水。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反映的黄某某,为湖子峪村原支部书记、现任支部委员。2006年,黄某某在湖子峪村村南银桂饭店南侧的承包地建设厂房,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面积约14亩,未办理用地、准建和规划等手续。现厂房租用给两家企业。
2、反映的塑料制品厂实为山东依牧塑业有限公司,法人翁某某,2020年10月,租赁黄某某厂房建设年生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主要以PVC颗粒、钙粉、增塑剂和色母颗粒为原料,经过原料混料、挤出成型等工序,生产PVC管和球阀等塑料制品,安装有拌料机1台,注塑机9台,配套建设光氧催化处理设施,未办理环保手续。2021年2月27日至3月20日,该企业进行了生产调试,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不排放黑烟,产生的废气通过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固废为产品下脚料,装袋后暂存在厂区院内。2021年3月25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和矿坑镇政府联合巡查发现,该企业已编制环评报告表,尚未报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其立案调查,罚款10万元。4月19日,经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现场检查,该企业环评报告表已报送兰陵县行政审批局待批,未生产,无排放黑烟、污水问题。
3、反映的木制加工厂实为张某某塑料装饰材料项目,2020年12月建设,建设有塑料挤出机、塑料封边机等设备,以塑料颗粒为原料,经加热、挤压等工序生产装饰材料,未配备治污设施,无营业执照,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3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和矿坑镇政府巡查发现后,予以取缔。4月19日,矿坑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设备已拆除,部分原料和产品未清运。
4、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银桂饭庄水井取样检测,氨氮、耗氧量、氟化物等6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1、2021年4月20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黄某俭涉嫌违法占地立案调查。
2、矿坑镇政府责令张某某对产品和原料进行彻底清运,现已完成。

69 10 访受〔2021〕D04180069号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官庄村东南方向养殖户,每日排放粪便污水,气味刺鼻。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2021年4月19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地方镇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地方镇官庄村东南方向共有3家养殖户,王某学为肉鸭养殖专业户,李某为肉鸭规模养殖场,郭某的哥哥郭某玉为生猪养殖专业户。3家养殖场均位于适养区,均建有沉淀池。
2、3家养殖场均未建设堆粪场,产生的粪污外排至自挖沟渠内,异味明显。其中李某因鸭棚承包合同到期,4月21日已经将存栏肉鸭全部出售,并承诺不再复养。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9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3家养殖场停止外排粪污,并对沟渠内外排粪污收集处置。目前3家养殖户已将粪污通过罐车转运至费县上冶镇东沟牡丹园作为肥料使用,沟渠内粪污彻底清除干净后,并对其自挖沟渠做填埋处理。
责令王某学、郭某玉2家养殖场4月27日之前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70 10 访受〔2021〕D04180070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桥头村村东北角化肥厂,生产时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群众反映化肥厂为山东莱菲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板泉镇桥头村村东北,主要以硬脂酸镁、氯化钙、膨润土等为原料,经混料、造粒、烘干等工序生产饲料添加剂。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公司未生产,无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原料、产品有气味产生。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板泉镇政府对该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2021年5月1日前完成。
71 10 访受〔2021〕D04180071号 来电 兰陵县尚岩镇后院社区后院村西凤凰山,2017年镇政府破坏山体,对外售卖山石。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被破坏山体位于兰陵县尚岩镇后院社区马家后院村村西凤凰山,实为兰陵县尚岩镇后院社区规划建设区域,为历史遗留采坑区域。
2、2016年3月,尚岩镇提报《尚岩镇关于新农村建设申请土地增减挂项目的报告》,计划推进后院社区等10个新农村社区建设。2016年7月取得兰陵县政府《关于同意尚岩镇后院社区青山社区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批复》。2016年8月,后院村村委与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后院社区土地平整施工协议书》,由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安山、凤凰山的后院社区规划建筑红线以内300亩的场地进行平整。2017年7月,临沂百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涉嫌非法开采、外运土石方,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其停工、扣押机械设备。自2017年至今,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巡查,该处一直无动工痕迹。
3、2021年4月21日,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处仍处于停工状态,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处土石方动用量进行核查。
立案侦查 因涉嫌非法开采罪,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调查取证,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72 10 访受〔2021〕D04180072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与汶泗公路交汇处东北角沙厂和空心砖厂,工厂造成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9批次访受〔2021〕D04170055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石某某沙厂实为石某某经营的空心砖加工厂,位于半程镇金锣一路与汶泗公路交汇处东北角,2019年1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空心砖。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审批条件,存在扬尘及噪声污染,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半程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其予以清理取缔,已于4月19日清理完毕。
73 10 访受〔2021〕D04180073号 来电 沂南县双堠镇南龙口村南东贡山、南山,于2018-2019年被某村民私自开采,对外出售山石。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17年2月,王某业在沂南县双堠镇南龙口村瓦屋山(当地村民称为“南山”)非法开采石英石,无采矿许可证。2017年9月,沂南县公安局对王某业非法开采行为立案调查,并移交沂南县人民法院。2018年5月22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判处王某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双堠镇南龙口村东贡山为沂南县龙泉硅砂有限公司原矿区,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王某业受雇于该公司在东贡山矿区开采矿石,不存在违法开采行为。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堠镇政府加强对东贡山和南山日常巡查监管,严防私自开采问题。
74 10 访受〔2021〕D04180074 来电 经济开发区梅开路与205国道交汇处路南屠宰场,夜间生产,排放污水和难闻气体,噪声扰民。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涉水、噪声污染、 1、反映的为临沂顺华食品有限公司,其30万头/年生猪屠宰项目于2018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
2、该公司建有500m³/d污水处理站1座,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恶臭气体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排放;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产生,采取密闭降噪措施。
3、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污水偷排迹象,厂区无明显异味。夜间21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总排口废水、恶臭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反映无难闻气味和噪声扰民问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令临沂顺华食品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5 10 访受〔2021〕D04180075号 来电 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果园路交汇处南道村、南沙埠庄村多家无名小作坊,夜间排放有毒气体,味道刺鼻。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街道办事处昼夜对南道村、南沙埠庄进行彻底排查,未发现无名作坊排放刺鼻气味问题。随机走访南道村8家居民、南沙埠庄村4家居民,均表示夜间未发现刺鼻气味情况。
其他 兰山街道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多频次不定时对该区域进行巡查,依法依规查处环境问题。
76 10 访受〔2021〕D04180076号 来电 1、平邑县柏林镇龟蒙景区,景区门前的停车场,堆放很多垃圾,造成污染。
2、平邑县柏林镇龟蒙景区管委会,排放污水至邢家庄村村西的桥下,造成污染,要求整治。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固废、涉水污染 1、2021年4月18日,柏林镇政府组织人员现场调查,柏林镇龟蒙景区门前停车场未发现垃圾,但路南荒地里有垃圾零散堆放现象。垃圾主要为建筑垃圾,面积约10平方米。
2、龟蒙景区管委会办公区无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各单位均使用自备化粪池等设施处理污水,现场发现有部分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排至邢家庄村西桥下无名沟渠。经第三方机构检测,COD浓度46mg/L,氨氮40mg/L,为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
责令改正 1、柏林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2、2021年4月18日,柏林镇政府已将管网内生活污水引至邢家庄村西桥底污水收集池暂存,在邢家庄社区污水处理站建成运行前定期由罐车拉至柏林镇柏林社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柏林镇正在邢家庄桥下建设日处理量为150m3/d的邢家庄社区污水处理站,预计7月底前建成投用,彻底解决龟蒙景区管委会生活污水外排问题。

77 10 访受〔2021〕D04180077号 来电 罗庄区206国道火炬路与沂册路交汇处向南3公里路西天利实业有限公司,无环保设施,扬尘严重。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天利实业有限公司实为临沂市天利瓷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侯某某。该公司为建陶生产企业,已于2019年8月停产腾退。2021年3月,罗庄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蒙阴建安建设有限公司对生产设备和厂房实施拆除、清理、转运作业。2021年3月底已经拆除完毕。
2、2021年4月1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傅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存有部分未覆盖的拆除垃圾,占地100亩,约2万方。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9日,傅庄街道办事处责令蒙阴建安建设有限公司及时清运拆除垃圾,在清理、转运中落实洒水抑尘、覆盖措施。
78 10 访受〔2021〕D04180078号 来电 莒南县相沟镇西王祥村村西的两个大型养鸡厂,养鸡厂排放污水,气味难闻,距离村西刘大河水库较近,造成水污染,要求查处取缔。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群众反映养鸡厂为莒南县伟达养殖有限公司种鸡养殖项目。法人刘某某,于2005年在相沟镇驻地租赁原五七大学(现为临沂农校)300亩地建设种鸡养殖场。该项目共有2个场区,北场7个养殖大棚,存栏种鸡1.7万羽;南场6个养殖大棚,存栏种鸡9000羽。该养殖项目养殖周期约需30个月左右。
2、2个养殖场均于2015年1月27日办理了环评报告表。2017年,莒南县调整饮用水源地,刘大河水库被划定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2处养殖场均距离水库约200米,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个养殖场已不具备验收条件。
3、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农业农村局、相沟镇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外排行为,现场有养殖气味。
关停取缔 1、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2处养殖场养殖粪污及时清运、污染物不外排。
2、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养殖场合法养殖,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3、莒南县政府责成临沂农校莒南县分校、相沟镇政府督促2处养殖场2021年10月31日前彻底拆除养殖大棚。

79 10 访受〔2021〕D04180079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大官庄村西北角大官庄小学西侧英泰板材厂,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噪声污染,要求查处;村西北方向德辉板材厂,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噪声污染严重,2021年2月份已被环保部门“两断三清”,现又复产,投诉环保部门执法不严。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其他 与第3批次〔2021〕D04110015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英泰板材厂实为临沂市英泰板材厂,位于方城镇大官庄村主要通过外购板芯经涂胶、热压、锯边、砂光等工序年产2万立方米贴面板,于2021年2月2日通过审批(临兰审服字〔2021〕35号),目前正在组织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不具备噪音检测条件但车间内存在积尘问题。
2、反映的德辉板材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德辉板材厂,位于方城镇大官庄村。该板材厂主要通过外购基板经涂胶、贴面、热压、锯边等工序年产60万张胶合板,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审批(临兰审服字〔2020〕797号),2021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3、反映的2021年2月份已被环保部门“两断三清”,现又复产,投诉环保部门执法不严问题。经查,该两厂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完善,2021年2月份其没有被“两断三清”的行为。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无执法不严问题。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临沂市英泰板材厂立即整改,加强厂内洗厂,目前已整改完毕。
80 10 访受〔2021〕D04180080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村支部书记刘东新向村水库倾倒2000多车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求清理垃圾,恢复水库原貌。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37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水库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该汪塘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形成于1990年,2001年为方便灌溉蓄水杏花村将其扩大至2000平方米左右。2016年前系村集体公有(土地性质为汪塘),2016年由原大杏花村党支部书记(现任大杏花村支部委员)刘忠新承包至今。
2、2019年5月,在经大杏花村村委同意后,刘忠新之子刘贞利购买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286车,大约8000吨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进行回填,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工业垃圾。
3、2020年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的土壤进行了现场取样,土壤中特征污染物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规定。2021年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该村两名知情村民进行调查询问,两人表示填埋用的物料确实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非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责令改正 汪沟镇政府组织力量已于2021年4月18日对该区域进行彻底开挖清理,从开挖现场来看,均属于建筑垃圾和装修类垃圾。预计4月25日前完成清理,恢复原状。
81 10 访受〔2021〕D04180081 来电 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范家沟B区,前期夜间不定时有企业排放难闻气味,建议环保部门从生产资质、生产类别方面排查周边企业,落实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偷排废气污染环境。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1、2021年4月19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在范家沟B区现场检查,未发现难闻气味。通过走访11名群众,并召开社区居民座谈会,均反映无难闻气味情况。
2、2021年4月19日-21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范家沟B区上下风向错时取样检测,共计6次,累计12小时,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调取1-4月全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控点位数据,范家沟B区未见明显异常数值。
3、范家沟B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工业企业。

82 10 访受〔2021〕D04180082号 来电 郯城县胜利镇胜利村发电厂向西400米处垃圾焚烧厂,每天夜间焚烧,污染附近的土壤和地下水。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土壤、涉水污染 1、反映的胜利村发电厂实为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发电厂西侧400米垃圾焚烧厂实为郯城县胜利镇垃圾中转站。
2、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测设备。2021年4月1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检查发现,该公司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每季度检测一次、对土壤每年检测一次,调阅2020年以来的地下水、土壤检测记录,结果显示分别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3、因垃圾中转站与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距离较近,胜利镇生活垃圾通常直接运送至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该垃圾中转站使用较少。2021年4月19日,胜利镇政府、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垃圾中转站暂存少量垃圾,垃圾中转站内外无焚烧垃圾痕迹。
其他 2021年4月19日,郯城县胜利镇政府已将该垃圾中转站暂存的垃圾转运至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83 10 访受〔2021〕D04180083号 来电 临沭县蛟龙镇姚家后村,1、村东南角穆疃河西侧20余亩耕地于2017年-2019年被原村书记挖掘破坏,对外出售沙土,后使用建筑垃圾、洗沙残留垃圾填埋;2、穆疃河河道遍布垃圾;3、姚家后村中心路与327国道交汇处东北角化肥厂,夜间排放难闻气味。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生态、大气污染 1、反映的耕地为穆疃河河滩地。2021年4月20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蛟龙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穆疃河西侧耕地被挖掘破坏问题,无填埋建筑垃圾痕迹,现场存有部分沙土。经调查,2017年年底至2019年11月,临沭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穆疃河河道治理工程,清淤产生沙土,堆放在该处,占地约20亩,收归国有,由临沭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拍卖,并非时任姚家后村书记张某杰个人所为。沙土中的粗沙石,用于工程施工,剩余部分仍堆放在原处。
2、2021年4月19日,蛟龙镇政府现场检查时,穆疃河姚家后村段河道内存有少量生活垃圾。
3、反映的化肥厂为临沂市金满仓肥业有限公司,位于蛟龙镇姚家后村村南650米处,距离最近的张疃村300米。其年产2.6万吨有机肥、2000吨菌肥、2000吨水溶肥项目于2018年6月通过环评审批,2018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自2018年12月停产至今。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生产原料覆盖不完全问题。走访周边群众10人,均反映近期未生产,原生产时气味不明显。
责令改正 1、临沭县政府责成蛟龙镇政府对河道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并举一反三,排查清理其他河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沿岸村民环保意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目前,河道垃圾现已清理完毕。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临沂市金满仓肥业有限公司对原料进行完全覆盖,减少扬尘及气味的影响。目前,已完全覆盖。

84 10 访受〔2021〕D04180084号 来电 临沭县店头镇三中队向西400米路北,长期堆放十几亩面积左右的粪便,气味难闻。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9批次访受〔2021〕D04170065号并案处理。
临沭县郑山街道姜屯村村民李某超租赁店头镇大垛庄村土地270亩,用于农作物种植。2021年4月,李某超将购买的1000余立方米鸡粪暂存于田地内晾晒,计划用于夏季耕种施肥,晾晒面积约3000平方米。该晾晒场距离东措庄约1000米。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晾晒场周边有明显粪污异味。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李某超清除晾晒的鸡粪,并对晾晒场进行复垦。目前已完成清理、复垦。
85 10 访受〔2021〕D04180085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柳汪村,2004年村内已安装污水处理设备,至今未投入使用。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其他 2021年4月19日,汪沟镇政府现场调查了解,为解决柳汪村生活污水问题,汪沟镇于2010年建成日处理能力1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13年,西外环路汪沟镇段改造,两侧铺设了污水管道,柳汪村内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柳青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该设施停用。 其他 汪沟镇政府加强西外环路两侧的污水管道维护,确保生活污水及时进入柳青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
86 10 访受〔2021〕D04180086号 来电 兰陵县神山镇东南村,某村民在村南非法建设养牛厂,距离居民区较近,粪便随意堆放,气味难闻,造成严重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七批次〔2021〕D04150095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王某某养牛场位于神山镇东南村内,属于非禁养区,存栏肉牛71头,属于养殖专业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养牛专业户距离东南村最近的居民约70米,配套建设了约30立方的沉淀池,上方有盖板,粪水用于还田施肥;有50平方的储粪场1处,现存约15立方粪污,因清运不及时,存在异味。
责令改正 神山镇政府责令该养殖专业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截至4月20日,粪污已清理。
87 10 访受〔2021〕D04180087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汶泗路与金锣三路交汇处向西1公里路南中联停车场院内,堆积大量黄沙,扬尘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中联停车场实为临沂市兰山区中联停车服务部,位于半程镇文泗路与临西十三路交汇,法定代表人隽某宗,于2015年1月经工商备案,主要从事沙石暂存转运业务。该停车服务部已配套了洒水降尘措施并正常运行。2021年4月19日,半程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停车服务部存有河沙约3万吨,覆盖不完善,存在扬尘问题。 责令改正 半程镇政府要求临沂市兰山区中联停车服务部立即对沙堆全覆盖,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2021年4月20日已整改完成。
88 10 访受〔2021〕D04180088号 来电 兰山区临西十三路与双岭路交汇南200米路西的兰田二手车市场西区检测站南侧有五家修理厂,汽车喷漆时,气味难闻,废机油随意排放,未做集中处理,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9日,兰山街道现场调查,反映的修理厂实有3家。
1、2家从事车辆整形喷漆,分别为夏某修理厂、王某志修理厂,均在密闭喷漆房内从事喷漆作业,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夏某修理厂、王某志修理厂喷漆房外排废气进行检测,均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排放要求。周边均为商铺,无住户,经走访3户商铺均表示无异味问题。
2、1家从事车辆钣金服务,为朱某国汽修厂。2020年12月营业以来,车辆修理过程中回收少量废矿物油约25公斤暂存于该厂硬化厂房内。于2021年1月与临沂铭润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编号:临环3713020015)签订危废暂存转运处置协议,尚未转移。现场有废矿物油滴漏现象。
责令改正 1、兰山街道办事处要求夏某修理厂、王某志修理厂进一步加强喷漆工序产生废气的处理,及时更换活性炭,减少废气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责令朱某国汽修厂立即对滴漏的废矿物油进行清理并要求加强日常操作,杜绝废矿物油滴漏问题产生,并及时转运。4月20日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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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10 访受〔2021〕D04180089号 来电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黑墩村东侧洗沙厂,夜间使用洗沙设备洗沙,裸露沙土,扬尘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洗沙厂实为中铁十四局租赁修某某场地,用于临时存放凤凰岭拆迁片区楼房还建用沙。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物料均已覆盖,无洗沙设备及洗沙迹象,未发现明显扬尘。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防止扬尘污染。
90 10 访受〔2021〕D04180090号 来电 费县梁邱镇关阳寺村村西益美食品厂,非法占用农耕地,违规办理环评手续。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其他 费县益美食品厂位于费县梁邱镇关阳司村,负责人王某某。现有2个建设项目,分别为年产1500吨鸭血项目于2015年建成投产,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年产10000吨鸭血、2000吨血粉扩建项目,2020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4月19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梁邱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其扩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违法占用设施农用地392平方米,与环评批复要求不一致。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2日,梁邱镇政府对该厂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要求于3日内拆除违法建筑。4月24日,该厂完成拆除。
91 10 访受〔2021〕D04180091号 来电 兰山区李官镇云泊湖社区西南角无名塑料加工厂,每天不定时粉粹塑料,粉尘污染,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塑料加工厂业主为刘某某,位于李官镇云泊湖社区西南侧300米。该厂利用外购废旧电缆皮经破碎后外卖,于2021年3月建成投产,因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李官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时,存有破碎机1台,无污染治理设施,存在粉尘及噪声问题。 责令改正 李官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2021年4月20日已清理完毕。
92 10 访受〔2021〕D04180092号 来电 临沭县苍山北路与利民街交汇向东的河流,水质发臭,污染严重,无人治理。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河流实为夏庄河支流,为县城内排水沟,长约930米,枯水期沟内基本干涸。2021年4月19日,临沭县住建局、临沭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沟体内存有少量积水,水体颜色发黑,有异味,沟体内堆存较多垃圾,为沿岸商铺和附近居民丢弃。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沟体内水质采样检测,水质为地表水劣Ⅴ类水质。 其他 1、临沭县政府责成临沭县住建局疏浚沟渠,将污水引入沟体北岸的市政污水管网;责成临沭县综合执法局清理沟体内及沿岸两侧堆积垃圾,限期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2、临沭县政府责成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宣传,杜绝沿岸商铺和附近居民丢弃垃圾入沟行为,如有发现,及时制止。

93 10 访受〔2021〕D04180093号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贾庄村村西墨河,河水发黑发臭,杂草丛生,河道淤泥堵塞,气味难闻。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墨河现已改名为柳沟河,上游与窑上干渠连接,水源来自沭河,为灌溉渠。
2、2021年4月19日,高峰头镇政府、郯城县水利局对柳沟河高峰头镇贾庄村村西段现场检查,水位较高,水量较大,水质感官较好,无异味。走访周边3户村民,均表示该河道未清淤,在冬季水量较少时,水体长期堆沤变差。
其他 郯城县水利局已将柳沟河列入郯南涝洼地治理规划,计划于2021年底进行清淤,预计于2022年底完成。
94 10 访受〔2021〕D04180094号 来电 莒南县涝坡镇曹塔巷村村北水库,现有不明人员非法挖沙,破坏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077号并案处理。
1、莒南县石门水库为小二型水库,位于莒南县涝坡镇曹塔巷村东北200米处。2020年12月29日,涝坡镇政府石门水库清淤工程取得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项目清淤人宋某某通过拍卖取得石门水库清淤可利用物处置权。
2、2021年4月17日,涝坡镇政府组织现场检查,石门水库清淤工程尚未开工,未发现挖沙、卖沙行为。

95 10 访受〔2021〕D04180095号 来电 沂南县苏村镇233国道东侧超润鸭业,偷排污水,随意倾倒污泥,造成环境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临沂超润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苏村镇长虹村,年1200万只肉鸭屠宰及8000吨熟食制品深加工项目于2015年3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3月9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12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主要生产工艺为活鸭-宰杀-分割-速冻-成品。企业建有处理规模12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叠螺式污泥脱水机1台,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排污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挂鸭台等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调节池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周边无废水外排迹象。查阅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加药记录以及在线监测流量数据,企业污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对应,无偷排污水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企业排放废水进行监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该企业与临沂高禾生态肥料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协议,用于高禾生态肥料有限公司生态肥生产原料。经查阅转运记录台账,与实际产生量相符,未发现随意倾倒污泥行为。
其他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苏村镇政府对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96 10 访受〔2021〕D04180096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港上村村中心街上有两家板材厂,其中一家为名智板厂老板,两家板厂随意排放污水,并且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噪声污染 反映的两家板厂分别临沂市名智木业有限公司和付某某板厂。
1、临沂市名智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艳,主要通过外购杨木芯板经分拣、涂胶、热压、锯边等工序年产2万立方米芯板,于2017年12月通过环保审批,2018年8月通过验收,无涉水工序,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由义堂镇环卫办定期清运。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车间及厂区地面存在积尘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粉尘和噪声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2、付某某模板厂主要利用外购单板经分拣、铺装、涂胶、修芯、热压等工序从事建筑模板基板的生产和销售,于2020年5月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厂因面临拆迁已于2021年3月底停止生产,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搬迁。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要求临沂市名智木业有限公司及时清扫生产车间,加强厂内洗厂,该厂已按照要求于4月21日完成整改。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义堂镇政府要求付某某模板厂搬迁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减少环境影响。

97 10 访受〔2021〕D04180097号 来电 沂水县杨庄镇峨山口村北侧、西侧存在洗沙厂,随意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源。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北侧洗沙厂”为山东鲁南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年加工10万吨石英砂岩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建设项目备案,2020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月开始建设,建有生产车间1座、石英砂岩生产线1条,其他设备正在安装。2021年3月29日-3月31日试机生产,以砂土为原料生产机制砂50吨。与环评中以石英矿石为原料生产石英砂不符。
2、反映的“西侧洗沙厂”为沂水城投颐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有年产500万吨机制砂项目,2020年5月取得建设项目备案,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3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1年4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3、关于“随意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源”问题。鲁南公司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絮凝沉淀池、泥浆分离机和压滤机,将泥浆排至厂区西侧沟中,对环境造成影响。颐嘉建材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将污水排放到厂区内沉淀池中进行沉淀,沉淀池泥渣经压滤机制成泥饼,运到厂区东南侧充填水沟整地,水返回沉淀池进行循环利用。2021年4月1日,抽取新鲜补充水时,厂区内清水管道破裂,砂土被冲出厂区,经341国道排水沟流至杨庄镇峨山口村西河道内,颐嘉建材及时进行了处置,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峨山口村西河道地下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4、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以上两公司厂区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为:鲁南公司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颐嘉建材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山东鲁南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不得生产加工机制砂,拟罚款3.75万元。
2、杨庄镇政府责成山东鲁南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拆除设备,对厂区西侧沉淀淤泥进行复垦;
3、举一反三,杨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排放污水、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98 10 访受〔2021〕D04180098号 来电 罗庄区化武路与俄黄路交汇处罗庄收费站南侧的道路,很多工程车经过,扬尘污染严重。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反映的道路为南化武路张小庄段,该路段为乡道,长约2公里,属于工程车禁行区域。因存在过境工程车违规通行、日常保洁不到位等问题,道路积尘严重,车辆行驶时产生路面扬尘。 其他 1、高新区交警大队已加强对该路段巡逻力度,通过现场查处和卡口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禁令标志、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进行处罚,减少过境工程车扬尘问题。
2、罗西街道办事处已加大对该路段湿扫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加强人工清扫力度,提高常态化保洁质量,降低道路积尘。

99 10 访受〔2021〕D04180099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方向的加工废旧电表的工厂,随意排放污水,外排浓烟,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反映的废旧电表加工厂,业主王某生,主要将废旧电表箱及配件进行人工拆解,于2010年4月建成投产。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汪沟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在对厂区物料进行分类,未进行拆解作业,无涉水工艺,现场无浓烟外排现象。因该厂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审批条件。 责令改正 汪沟镇政府要求其立即清理设备,搬迁至符合规划的位置经审批后方可生产。该厂将于4月25日完成清理。
100 10 访受〔2021〕D04180100号 来电 费县新庄镇柱子村,有人凌晨1点后在柱子山环山路盗采稀有石头,造成环境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其他
2021年4月19日夜间,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新庄镇政府沿柱子山环山路排查,路边存放块石约200吨,均为吨位石,无稀有类石头。为柱子山周边归仁庄、相家庄村村民春耕平整土地产生,无环境污染。4月20日,走访附近3名群众,均未反映有盗采情况。

101 10 访受〔2021〕D04180101号 来电 兰山区柳青街道汶河路与济南路交汇处红星国际广场工地,该工地全天施工,噪音扰民,工程车运输时撒漏垃圾。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固废污染 与第7批次〔2021〕D04150109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红星国际广场工地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与汶河路交汇处,为红星国际广场二期工程。该处工地东侧50多米为沂州花园,东北方向200多米为金河社区。
2、2021年4月16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未发现渣土洒落情况。
3、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建筑工地日间施工时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昼间东厂界71dB,超标1.01倍。因夜间未施工,未进行夜间现场检测。
立案处罚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对其噪音超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对红星国际广场工地给予2万元的处罚。要求施工时车辆运输单位(临沂市昊举运输有限公司)加强密闭,防止遗撒。
102 10 访受〔2021〕D04180102号 来电 沂水县杨庄镇常红岭村兴盛矿业,非法卖沙,造成环境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其他 1、沂水县杨庄镇无“常红岭村”。“兴盛矿业”实为山东兴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杨庄镇秦家庄村东北,建有杨庄铁矿选矿生产线改造项目和尾矿再选项目。铁矿选矿生产线改造项目(年加工铁矿石200万吨、钛铁矿石150万吨),于2019年4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2019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月通过环保自主竣工验收,2020年3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尾矿再选项目(处理1195900吨/年),于2019年7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1月投产,尚未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2、尾矿再选项目建有尾矿再选生产线1条,用于处理铁矿选矿生产线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尾矿。经水力旋流、细筛、磁筛、沉淀、脱水等流程,最终产品为尾砂,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尾砂外卖10.9万吨,其余1万吨暂存于厂区,拟用于矿山采空区回填,覆盖不完整,设置的围挡不规范,造成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山东兴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设置的围挡不完全、物料未完全覆盖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将暂存的尾砂存放至密闭空间,不能存入密闭空间的设置不低于尾砂高度的围挡并有效覆盖,降低扬尘污染,拟罚款3.6万元;
2、杨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103 10 访受〔2021〕D04180103号 来电 沂水县杨庄镇小秦家庄村西兴盛矿业,无合法手续洗沙,造成环境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 与第10批次访受〔2021〕D04180102号并案处理。
1、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山东兴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杨庄镇秦家庄村东北,建有杨庄铁矿选矿生产线改造项目和尾矿再选项目。铁矿选矿生产线改造项目(年加工铁矿石200万吨、钛铁矿石150万吨),于2019年4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2019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月通过环保自主竣工验收,2020年3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尾矿再选项目(处理1195900吨/年),于2019年7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1月投产,尚未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2、尾矿再选项目建有尾矿再选生产线1条,用于处理铁矿选矿生产线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尾矿。经水力旋流、细筛、磁筛、沉淀、脱水等流程,最终产品为尾砂,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尾砂外卖10.9万吨,其余1万吨暂存于厂区,拟用于矿山采空区回填,覆盖不完整,设置的围挡不规范,造成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山东兴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设置的围挡不完全、物料未完全覆盖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将暂存的尾砂存放至密闭空间,不能存入密闭空间的设置不低于尾砂高度的围挡并有效覆盖,降低扬尘污染,拟罚款3.6万元;
2、杨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104 10 访受〔2021〕D04180104号 来电 蒙阴县蒙阴镇东关村村委在蒙阴县蒙阴镇小王庄村,名义上建设康养中心,实际建设为汶河大酒店及别墅区,该处位于在云蒙湖饮用水水源,污染环境问题。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其他、涉水污染 1、该项目为云蒙康养项目,位于蒙阴县蒙阴街道兴旺社区,为2021年山东省重大项目。2020年6月23日、2021年3月15日办理土地使用权;2020年4月26日,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议通过;2020年10月26日,办理环保备案登记;2020年11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4月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主要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医养中心、老年大学、康养培训中心、公租式康养服务中心等工程。目前,该项目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建设的康养服务中心均为多层建筑。未建设汶河大酒店和别墅区。
2、该项目位于云蒙湖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距离30万吨取水口直线距离6.5千米,距离8万吨取水口距离9千米。
3、项目建设地下污水管网,污水集中收集后送至蒙阴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021年4月19日,云蒙湖生态区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时,项目正在建设,现场已设立围挡,配备洒水车、雾炮机、车辆冲洗装置等环保设施。但存在洒水不及时,车辆覆盖不严,扬尘污染防治不彻底等情况。
其他 云蒙湖生态区管理委员会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车辆密闭管理,强化现场督导监督,不定时洒水降尘,规范运输车辆进出密闭,确保施工场地无扬尘。 *
105 10 访受〔2021〕D04180105号 来电 蒙阴县城东开发区钻机配件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全天生产,噪声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其他 该钻机配件加工厂负责人为秦某某,2021年3月开始生产,无工商、环评等相关手续,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清理取缔类“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蒙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0日,蒙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业主进行批评教育,通报当前环保工作形势。该厂已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进行了清理。
106 10 访受〔2021〕D04180106号 来电 1、平邑县银花路与新327国道交汇处金余商混站,该处无生产石子的环评手续,加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且噪音扰民严重。
2、平邑县柏林镇镇驻地十字路口向西1公里左右向北金城商混站,该处无生产石子的环评手续,加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且噪音扰民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其他、大气、噪声污染 1、金余商混站实为平邑金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位于工业园区,距离最近居民区500米。2012年4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1月8日通过验收,2020年7月17日完成排污登记备案。2021年4月6日,在县矿产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全县砂石行业联合执法整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私自建设石子生产线1条,地面有积尘,责令该公司拆除石子生产线,恢复原貌并清理地面积尘。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石子生产线4月6日-19日期间未生产,但部分生产设备未拆除完毕,混凝土生产线正常生产至今,厂区已洒水抑尘。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4月23日,石子生产线已拆除完毕。
2、反映的金城商混站为蒙山旅游度假区金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柏林镇柏林村西,距离最近居民区520米。企业2014年11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7月25日通过验收,2020年7月11日完成排污登记备案。2021年3月30日,在县矿产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全县砂石行业联合执法整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私自建设石子生产线1条,责令该公司拆除石子生产线,恢复原貌,4月1日已拆除清理完毕。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和柏林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石子生产线已清理取缔。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平邑金宇混凝土有限公司、蒙山旅游度假区金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加强清扫、洒水等管控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107 10 访受〔2021〕D04180107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郝沂宅子村东北角养猪厂,在工厂西南角安装水泥下水管道,将粪便排放至村东北汪塘内,随意丢弃病死猪,严重污染地下水,致使水呈绿色,影响村民正常用水。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9批次〔2021〕D04170077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养殖场为汇泽养猪场,位于白沙埠镇郝沂宅子村适养区内,负责人是刘某某。该养猪场年出栏生猪1万头,已于2020年8月通过环保审批(临兰审服字〔2020〕566号),正在组织自主验收。该养猪场配套建设粪便暂存场、粪水沉淀池和粪污处理有机肥加工场所。2021年4月19日,兰山区农业农村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生猪2021年2月出栏后至今未养殖,未发现死猪掩埋及粪便排放至汪塘。但粪污沉淀池清理不及时。
2、2019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检测,采样时无地下水呈绿色问题。经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经走访该村3户居民,均未反映地下水呈绿色和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白沙埠镇政府要求该养殖场加强管理,定期清理转运粪污。现存约2吨粪污已于4月19日清运完毕。
108 10 访受〔2021〕D04180108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西石桥村新桥中学,直接经过村北的排水沟排放的污水,污染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新桥中学于2018年12月建设1台处理能力150m3/d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石桥村北侧水沟。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调查,因污水处理设施菌种老化,该校4月16日对菌种进行更新,造成处理效果不稳定,4月17日恢复正常。4月21日,该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水情况进行取样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方城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水沟内水质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责令改正 方城镇要求该校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109 10 访受〔2021〕D04180109号 来电 兰陵县磨山镇华岩寺三村华岩寺小学西侧道路向北1000米左右路东无名厂房,西侧为荒山,每日排放气味刺鼻。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厂房位于磨山镇华岩寺三村村北约300米,占地面积约300平方,业主为陈某。2021年3月份,邵某某租赁陈某厂房,以汽车脚垫废弃料为原料,经加热拉丝工序,生产塑料颗粒,无配套治污设施,异味明显。该厂无土地、环保、规划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磨山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厂进行清理取缔。
110 10 访受〔2021〕D04180110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派出所向西200米路北的红绿灯路口羊村露天烧烤,每天19点营业,使用炭烤炉,造成空气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应的烧露天烤摊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派出所向西200米路北的红绿灯路口,业主王某某,系店外经营,主要在夜间经营,使用木炭烤炉露天烧烤,烧烤油烟现象明显。 责令改正 大仲村镇政府责令王某某改用环保炉具,入店经营,现已整改到位。
111 10 访受〔2021〕D04180111号 来电 郯城县杨集镇唐北村西某养狗户,随意丢弃死鸡至耕地、排水沟内,气味难闻,污染水源。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与访受〔2021〕D04180060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养狗厂,位于郯城县杨集镇北陈村村西林地内,业主为吴某,建有简易养殖棚,占地约0.6亩。该养狗厂西侧、北侧、南侧均为田地,东侧约15米为居民点,距离较近的住户有3户。2021年4月19日,杨集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狗厂在养宠物狗30只,平时从养鸡场收购弱鸡喂养狗,偶尔将死掉的弱鸡丢弃在附近田地内;养殖棚内有粪便异味;小狗尿液排放较少,形不成径流,不外排。走访该养狗厂最近的3户居民,均表示没有噪声扰民的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9日,郯城县杨集镇政府责令该业主将死掉的弱鸡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于2021年4月26日前规范建设化粪池,用于收集小狗排泄物并及时清理,保持厂区清洁。
112 10 访受〔2021〕X04170001号 来信 费县朱田镇龙凤山村美瑞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院内有一个小型造纸厂(烧纸),每天夜晚排放大量污水,臭味很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在当地乡镇、环保局有保护伞;山东省环保督察组到达临沂市后,当地保护伞通知其临时放假。要求依法取缔拆除,并依法追究违法人责任。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其他(无环评) 1、反映的小型造纸厂实为一家小火纸加工作坊,负责人李某某,租赁临沂美瑞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厂房生产,以废纸为原材料生产火纸,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接到市生态环境局信访交办,对该作坊进行检查,发现朱田镇政府已于2月26日对其采取停电措施,现场正在清理原料、产品及生产设施,无生产痕迹和污水外排迹象。
2、4月21日,经有关部门调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朱田镇及环保局存在为该造纸厂通风报信并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21日,朱田镇政府已完成清理取缔。 *
113 10 访受〔2021〕X04170002号 来信 费县探沂镇陈古庄村原支部书记:1、非法砍伐树木1万多棵,破坏生态环境;2、以修建水库之名挖掘耕地出售,非法开采国有矿山、严重破坏生态资源被拘留,后通过各级保护伞判处无罪,留党察看两年;3、2018年上级拨付陈古庄村砖厂土地复垦费100余万元,管理区书记和现任支部书记非法转入李某超之父李某叶之手,目前土地荒废未复垦。4、村集体3座山,李某超非法开采矿山20余年(目前仍在开采),破坏青山茂林,无相关部门和领导监管,反而让用国家专项复垦费进行绿化和复垦,颠倒黑白;5、在山上非法修建楼房别墅;6、与李某庆一起利用1000余棵树,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30余万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关于反映的第1个问题。2020年11月,群众举报探沂镇陈古庄村树木被砍伐,经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该村村民李某庆于2018年4月私自砍伐同村村民李某某杨树100余棵。11月18日,费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庆立案调查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021年4月19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探沂镇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非法砍伐树木的行为。走访村民了解,未发现李某超非法砍伐树木的行为。
2、关于反映的第2个问题。与第八批访受〔2021〕D04160111号案件并案处理。
3、关于反映的第3个问题。经探沂镇政府调查,砖厂土地复垦项目实为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项目于2018年12月经费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9年5月完成,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项目资金635925元全部存于探沂镇财经服务中心集体账户代管,2020年7月分别支付项目机械费254473.71元、补偿款378525元,剩余2926.29元仍在代管账户。资金未转入李某超及李某叶所有手。
4、关于反映的第4个问题。与第八批访受〔2021〕D04160111号案件并案处理。
5、关于反映的第5个问题。2016年8月,李某超在村西建设楼房及钢结构大棚,占地面积1304平方米,不符合探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10月,原费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拆除违法建筑,2018年6月已拆除。
6、关于反映的第6个问题。经探沂镇政府调查,2019年6月,陈古庄矿山开展土地复垦项目,山东瑞德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域内树木及附属物进行评估补偿。经调取项目补偿评估表,未发现李某超、李某庆名字,但有李某庆之妻侯某某、李某超之母英某某的名字。侯某某共评估树木1221棵,补偿款122206元;英某某共评估699棵,补偿款66248元,两人所种树木均在土地复垦项目启动前栽种,不存在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行为。
其他 费县政府责令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非法建设行为。 *
114 10 访受〔2021〕D04160131号 来电 1、河东区汤河镇张故县村205国道西侧废品收购站,存在气味,空气污染。
2、河东区相公街道学田村,有人员在该村南侧粉碎垃圾,存在难闻气味。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河东区荣达废旧塑料购销处,位于相公街道孙旺村205国道西侧,负责人刘某某,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购销处正常经营,无明显异味,物料均覆盖。
2、反映的粉碎垃圾处实为孙某塑料回收点,位于河东区相公街道学田村南侧,负责人孙某,无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回收点正常经营,物料均覆盖,未发现粉碎垃圾现象。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9日,相公街道办事处责令河东区荣达废旧塑料购销处、孙某塑料回收点于4月25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