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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九批)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九批信访件共计127件。截至4月24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127件中属实116件,不属实11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案件来源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9 访受〔2021〕D04170001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西洽沟社区,村北村南两块各30余亩的耕地于2017年被原村书记、现村书记挖掘破坏,对外售卖沙土金额约4000万,耕地已于当年被建筑垃圾填埋。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被挖掘破坏的两块耕地实为汤河镇西洽沟社区两处汪塘,其中村南汪塘面积约30.93亩,村北汪塘面积约8亩。
2、2017年3月至8月,西洽沟村民委员会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等手续情况下,擅自在村南汪塘内采沙,部分用于本村还建项目地基回填及排水沟垫层施工,其余大部分被非法出售,获利537.5527万元。2020年12月25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赵某阳,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西洽沟村民委员会上交全部违法所得。
3、2017年,罗庄区居民张某承包西洽沟社区北汪塘进行水产养殖,2017年3月非法在汪塘东侧采沙。2017年4月26日,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16.2万元;2017年12月19日,依法申请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2起非法采沙案件,均与现任村党支部书记赵某铖无关。
5、2021年4月18日,河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汤河镇政府、汤河镇派出所对2处汪塘现场检查,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现象。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2处汪塘严禁非法采沙及填埋建筑垃圾。 *
2 9 访受〔2021〕D04170002号 来电 蒙阴县蒙阴镇会泉峪村,村西南山沟有四家养猪户,造成水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2021年4月18日,蒙阴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中心联合调查,会泉峪村3名村民在该村西南山沟内建设4处养猪场,均不在禁养区。其中刘某2处、刘某余1处、刘某明1处。4处养殖场均建有沉淀池,共占地约700平方米,主要采用圈舍饲养方式,共存栏30头母猪、200头育肥猪。现场检查时,水沟区域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4处养猪场均雨污未分流,粪便清理不及时、堆场不规范。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距养猪场最近的2处水源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氨氮、耗氧量、PH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责令改正 蒙阴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中心责令3家养殖户于2021年4月28日前,完成粪污清理转运;建设粪便堆积场、粪污通道雨污分流设施;对圈舍和粪便处理设施喷洒生物除臭剂,保持环境整洁卫生。4月19日,3家养殖户已对4处养猪场粪污进行清理。
3 9 访受〔2021〕D04170003号 来电 蒙阴县联城镇龙凤峪村村碑东侧沥青搅拌站,从事沥青搅拌生产,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6批访受(2021)D04140044号并案处理。
1、信访反映的搅拌站为蒙阴昶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离最近住户约340米。2015年,该企业在临沂市蒙山旅游区云蒙办事处龙风峪村东南350米处建设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并于2020年11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项目建有4个沥青罐,产生的沥青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现场无明显刺鼻气味。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与联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2021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沥青烟气排气筒排放的沥青烟及苯并芘、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苯并芘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苯并[α]芘、沥青烟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要求。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4 9 访受〔2021〕D04170004号 来电 罗庄区黄山镇栗林村村东滨河路两家废旧渔网回收作坊,生产塑料颗粒,产生废气和灰尘,排放污水,造成污染,并且常年堆放渔网在滨河路上,影响通行。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2家作坊分别为黄山镇栗林村刘某某、孙某某所有,均无环评手续,均以废旧建筑绳网、渔网为原料,经卸载、分拣、清洗、晾晒、打包后销售,卸载和分拣工序产生扬尘,不产生废气;清洗工序产生含泥污水。
2、2021年4月18日,罗庄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黄山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2家作坊均无塑料颗粒生产设备,不进行塑料颗粒生产加工。生产时扬尘和污水直排环境,清洗后的绳网在滨河路栗林村路段进行晾晒、堆放,影响车辆通行。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8日,黄山镇政府已对2家废旧渔网回收作坊清理取缔,已对栗林村滨河路晾晒、堆放的废旧绳网进行清理。
5 9 访受〔2021〕D04170005号 来电 沂南县苏村镇小杜家庄村,2019年左右政府维修道路堵塞村西耕地内的排水沟,导致村庄生活用水等污水无法外排,庄稼减产绝产。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沂南县苏村镇小杜家庄地势西高东低,村庄由西向东排水顺畅。反映的排水沟位于该村村西,为2019年村西道路硬化时配套建设,用于耕地排涝,长约200米,宽2米。
2、2021年4月18日,沂南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查看,该沟渠无堵塞情况,附近地块庄稼长势良好。走访该村3户居民,均表示2019年庄稼收成很好,2020年庄稼减产为8月份特大暴雨造成。
3、该村常住人口为900人,生活污水较少,未形成径流。
其他 苏村镇政府责成小杜家庄村两委定期排查清理疏通排水沟。
6 9 访受〔2021〕D04170006号 来电 临沭县临沭街道金正阳路西首兰亭火锅羊蝎子烧烤,使用木炭烧烤,排放油烟,造成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临沭县兰亭火锅羊蝎子烧烤店位于临沭县临沭街道金正阳路西首,兰亭上城小区西北角,业主李某亮,从事火锅羊蝎子烧烤。2021年4月18日,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铺使用无烟烧烤炉,已安装使用二次净化设施。存在木炭烧烤、骑墙(窗)烧烤行为,有油烟排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李某亮骑墙(窗)烧烤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800元,责令立即停止骑墙(窗)烧烤行为。已整改完成。
7 9 访受〔2021〕D04170007号 来电 平邑县温水镇永安村村北某养猪户,常年外排污水,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刘某石现有存栏母猪2头,肥猪3头,仔猪13头,属于散养户,位于限养区,有小型沉淀池1处,养殖废水全部流入沉淀池。
2、养殖户位于村北,距离村东大坑较远,未发现随意排放污水至村东大坑的迹象。
3、养殖户没有配套堆粪场,路边有积粪堆存,有养殖异味。
责令改正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刘某石立即对积粪进行清理,并在2021年5月1日前配套建设堆粪场。4月18日积粪已清理完毕。
8 9 访受〔2021〕D04170008号 来电 罗庄区沂堂镇冷水沟村,村西的某两名养鸡户,粪便随意堆放,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罗庄区调查核实情况。
(1)反映的李某丰养鸡户实为罗庄区秀锋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为李某某,位于非禁养区,建设养殖大棚4栋(总面积5500平方米),养殖规模为年出栏20万羽鸡,已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备案登记。
(2)2021年4月18日,沂堂镇政府、罗庄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户距最近居民区300米,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场北侧配套建设粪污沉淀池1处,约210立方米,沉淀池内存有粪水,约90立方米,产生异味,造成污染。排查周边,未发现污粪随意存放行为。
(3)反映的张某山养鸡户位于兰陵县苍山街道英沂官庄村,已移交兰陵县办理。
2、兰陵县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8日,苍山街道办事处检查发现,张某山养殖场位于兰陵县苍山街道英沂官庄村东北方向1000余米,建有1个养殖棚,占地为基本农田,存栏10000只肉鸭,属于规模养殖场,未办理环保登记备案手续,配套建设约72立方米沉淀池1处,约15方粪便露天存放,异味明显。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18日,罗庄区沂堂镇政府责令李某某清理沉淀池、消除异味,现有鸡苗处理完毕后,改建农业种植大棚。5月17日前完成。
2、2021年4月18日,兰陵县苍山街道办事处责令张某某清理露天存放的养殖粪便,现已清理完成;责令张某某养殖场肉鸭出栏后,改建农业种植大棚。5月17日前完成。

9 9 访受〔2021〕D04170120号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芦庄村,该村村支书私自将河道内河沙进行售卖,破坏生态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生态 2009年岚曹高速修筑时,在西泇河与岚曹高速交汇的河道内修筑临时便道,2010年工程完工时,施工队仅对部分便道进行了开挖疏通。2018年,向城镇政府对临时运输便道剩余部分进行清理,共清理出建筑废料约500方,临时存放在河边芦庄村集体土地上,未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021年2月24日,芦庄村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将该建筑废料公开出售给向城镇杭头村村民罗某某用于垫地,费用(2万元)由罗某某通过银行转入向城镇政府经管站,并非村支书私自售卖。出售过程未经依法批准,涉嫌非法盗采。 立案处罚 2021年4月23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芦庄村村委非法盗采行为立案调查,拟没收非法所得2万元,并处罚款1万元。
10 9 访受〔2021〕D04170010号 来电 兰山区枣沟头镇大桥村村西腾威化纤工厂,每天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并且排放污水,造成严重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腾威化纤工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腾威塑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涤纶短纤维,年产5.5万吨涤纶短纤维项目于2015年7月通过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5〕140号),于2016年11月通过验收(临环兰验〔2016〕58号)。
2、该公司日产废水30方,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100方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柳青河污水处理厂。
3、热熔拉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4、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和枣园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生产废水和废气进行现场检测,报告显示分别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11 9 访受〔2021〕D04170011号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侯疃西村向北2公里沭河支流桥梁南侧路东养殖户,随意倾倒晾晒鸭粪,污染水源,气味难闻,市民要求对地下水与地表水进行检测。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大气污染 与第9批访受〔2021〕D04170093号并案处理。
1、石莲子镇侯疃西村向北2公里沭河支流桥梁南侧路东均为农田和蔬菜大棚,无畜禽养殖户。
2、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石莲子镇政府现场核查,该地块承包户为东侯疃村村民赵某某。2021年3月,赵某某从石莲子镇宣岭村收购的鸭粪运至田垄,准备用于肥田,现场有一处长15米、宽0.3米、高0.3米的粪堆,有粪臭气味。
3、农田周围1公里范围内无地表活水,无法进行地表水检测。
4、粪堆堆放区域土壤与周边土壤无明显差别,粪堆下无下渗现象,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其他 1、石莲子镇政府督促赵某某清理粪堆,2021年4月19日已清理完成。
2、石莲子镇政府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户合理肥田,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2 9 访受〔2021〕D04170012号 来电 兰陵县向城镇宋村村北无名砂石厂,扬尘较多,并且噪声污染严重。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砂石厂实为兰陵县水利局会宝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临时混凝土加工点,主要以沙、石和水泥为原料生产混凝土,用于修建向城镇宋村周边农田水渠,2021年3月初动工,4月18日完工,加工点现已闲置。
2、该加工点占地约0.5亩,现场存放沙子约20方、混凝土搅拌机一台,混凝土加工时有扬尘和噪声。
其他 兰陵县水利局已将该临时加工点物料和设备清理,土地复耕。
13 9 访受〔2021〕D04170013号 来电 蒙阴县垛庄镇工业园瓦子坪村北岭500米山东康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外排污水,导致附近耕地树木、庄稼死亡。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土壤污染 1、该企业主要从事果蔬脆片、速冻果蔬、速冻油炸食品的加工、销售。企业果蔬脆片加工、速冻果蔬加工项目2017年11月份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0月通过自主验收;蛋挞皮、油条项目于2019年1月份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配套建设120吨/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进入垛庄镇污水处理厂。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与垛庄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因企业生产负荷低,污水产生量仅约20吨/天,处理后用于工业园区绿化及洒水降尘,未外排。举报反映的污水实际为厂区东侧墙外的一处坑塘,该坑塘为山东康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修建院墙未及时回填形成,因树叶汇集沤泡,水呈淡灰白色,经约300米自然沟渠连接北庄河,沟渠两侧种植杨树和桃树,未发现树木成片枯死,沟渠周边均是树林,无庄稼种植。坑塘处于原北庄河老河床内,地势低洼。垛庄镇政府对自然坑塘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口,但是坑塘内积存有较多垃圾和腐败植物。
其他 2021年4月18日,垛庄镇政府对坑塘内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填平,同时对自然沟渠内的垃圾和腐烂植物进行了清理。 *
14 9 访受〔2021〕D04170014号 来电 河东区汤头镇泉上屯村村东岭养殖厂,加工兔子头,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8日,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汤头街道办事处对泉上屯村东岭进行全面排查,该处为适养区,共有76家散养户,主要养殖肉猪、肉牛,仅1户养殖肉兔。养殖废水、粪便发酵后作为农家肥使用,未发现污水排放迹象,未发现加工兔子头情况。
15 9 访受〔2021〕D04170015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毛家河村村西南基本农田,2020年10月至今北新庄村某村民在此处挖掘沙石100余亩,破坏生态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105号并案处理。
1、反映地块位于费县探沂镇毛家河村村西南,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被反映人全某某为费县探沂镇北新庄村村民。
2、2020年9月、2020年11月探沂镇黑土湖村宁某曾在该处私挖滥采石头,挖掘面积约4亩,被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处罚,责令停止开采,并没收违法所得9500元、罚款4750元。2021年4月9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实探沂镇毛家河村村民窦某某、赵某某、张某、徐某某等四人为耕种便利,将裸岩挖出并平整为耕地,挖掘面积约3亩,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坏。经调查,全某某无盗采行为。
3、2021年4月18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探沂镇政府现场调查时,该破坏地块已平整修复为耕地。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16 9 访受〔2021〕D04170016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东神泉村村东李曹公路附近的基本农田,被某村民占用存放沙石,造成扬尘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沙石存放点,位于李庄镇东神泉村东400米,业主为朱某某,占用基本农田约100平方米存放黄沙,现场未覆盖有扬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庄镇政府责令朱某某对该处存放的黄沙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17 9 访受〔2021〕D04170017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周家官庄村程梅路西侧红色三层楼无名厂房,无环评手续,每日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加工,排放有害气体,噪声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其他、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为河东区云忠农具厂,法人代表周某某,位于汤河镇周官庄村西。该厂年生产1500吨铸造件项目于2016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面包铁—熔炼—(型砂粘土—混砂—造型)浇注成型—起模(—筛分—型砂回用)—清砂—打磨—成品。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熔炼、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未发现废旧金属回收加工情况。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8 9 访受〔2021〕D04170018号 来电 莒南县筵宾镇敬老院东邻化妆品作坊,每天全天生产,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作坊位于筵宾镇西集西村一院落中,业主王某某从事洁厕宝生产项目。该项目主要以硫酸钠、纤维素等为原料经混料、压制、包装生产固体洁厕块。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2020年10月,筵宾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2、该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调查走访周围5户居民,均表示地下水未见异常。
其他 筵宾镇政府加强巡查检查,防止“散乱污”项目死灰复燃。
19 9 访受〔2021〕D04170019号 来电 1、临沭县石门镇东新庄村马家洼北侧南河至石门镇东段河流,长约20公里,水呈黑色,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2、临沭县石门镇大钱庄锦绣家园小区东邻50米无名化肥厂,夜间大气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河流实为石门河。石门河源于江苏省东海县,全长14.5公里,其中东海县境内3.59公里,临沭县境内10.92公里。反映的河段上游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李埝乡,该乡西山头村有多家生猪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排入河,导致河道水体发黑,气味难闻。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3月10日函告江苏省东海县、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部门石门河上游养殖污染问题,均未得到回应,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石门镇政府联合对石门河临沭段进行污染源排查,未发现违法入河排污口。
2、反映的化肥厂实为山东富尔康肥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石门镇前庄街,年产15万吨复混肥生产线项目于2012年6月通过环评审批,2013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项目生产原料为氯化钾、尿素、磷酸一铵等,经破碎、混合、造粒、烘干、筛分等工序生产复混肥,烘干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和洗涤塔。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西侧锦绣家园居民小区2018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居民陆续入住。走访周边群众7人,均反映该公司存在夜间生产且存在异味。
其他 1、临沭县政府加强与东海县政府协调联系,切实解决石门河上游养殖污染问题。
2、临沭县政府责成石门镇政府加快实施石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确保2021年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
3、临沭县石门镇政府督促山东富尔康肥业有限公司制定搬迁方案,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生产线搬迁。

20 9 访受〔2021〕D04170020号 来电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平子岭村村西五十亩桃园,被村支书挖掘,破坏生态环境。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023号并案处理。
群众反映的“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平子岭村西岭桃园”面积实为40亩,土地属村集体所有。此处土地有过3次取土行为。
1、2009年9月,经原沂水县国土资源局批复,将该地块作为长深高速(原名青临高速)临时取土场,面积36171平方米,深度约5米。2011年9月取土完成后复垦种植桃树。
2、2020年6月,村里修户户通硬化路时村集体取土160立方米用于修整路基。
3、2020年3月,朱某某承包该地块用于种植绿化苗木。2021年2月,朱某某夜间非法在承包地东北角开采砂土,形成了1个占地约700平方米、深度约2米的采坑,破坏生态环境。
四十里堡镇平子岭村党支部书记高某师个人未在桃园挖掘取土。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朱某某非法采矿行为立案调查,拟罚款6000元。
2、四十里堡镇政府责成朱某某对非法开采砂土采坑恢复治理。目前,已完成恢复治理。
3、平子岭村未经批准私自取土用于村内公益事业,情节轻微,免于处罚。四十里堡镇党委对村支部书记高某师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4、四十里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通报批评1人
(同第7批D04150023号案件)

21 9 访受〔2021〕D04170021号 来电 沂南县大庄镇李家坡村村东首李祥法食品加工厂,污水外排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食品加工厂为沂南县奥洋食品加工厂,负责人李某某,从事鸡爪脱骨加工,未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情节轻微免于处罚。生产过程中将新鲜无水鸡爪经手工脱骨后暂存冰柜,日加工脱骨鸡爪约200Kg。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检查时正在生产,无废水产生,无异味。走访周边3户群众,均表示无影响。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沂南县奥洋食品加工厂于2021年4月24日前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22 9 访受〔2021〕D04170022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东于湖村,某村民挖掘村北楼区向东1000米处的田地建设池子,倾倒废弃化学制品,污染地下水,破坏土壤。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地块位于板泉镇东于湖村东北。沂南县界湖镇夏庄村村民高某承包纪某某60亩土地,自2021年3月初开始,在地面挖掘10余个大小不等的土坑,注入养殖粪污沤肥,拟用于果木种植,并非化学制品。
2、2021年4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根据群众举报,对高某超标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25万元;并责令业主清运粪污。2021年4月3日,高某已将储存的粪污还田利用并使用熟土进行回填。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未发现废弃化学制品倾倒痕迹,与周边土壤无明显差别,粪污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其他 板泉镇政府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户合理肥田,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23 9 访受〔2021〕D04170023号 来电 费县胜利路土产公司家属院4号楼西墙、南墙、北墙均被沿街饭店沂蒙菜馆老板搭建彩钢瓦,雨天噪声扰民。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反映的彩钢瓦棚由费县土产杂品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费县胜利路该公司家属院内,所占土地为公司集体土地,后被沂蒙菜馆租用。该彩钢瓦简易棚南北长11米,东西长2米,占地22平方米,地面已硬化,为违法建设。彩钢瓦棚上方为家属院二楼居民,通过走访二楼居民2户,反映确实存在雨天噪声扰民的情况。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费县土产杂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拆除彩钢瓦棚,4月26日前完成。
24 9 访受〔2021〕D04170024号 来电 郯城县胜利镇胡村、杜村、胜利村、前房庄村村内河流,有人非法电鱼。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反映的河流为沂河胜利段,流经胡村、渡村、房庄村、胜利村东侧。2021年以来,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在沂河胜利段查处非法电鱼6起,依法查扣了非法渔具。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沿河排查,未发现非法电鱼行为。 其他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非法电鱼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进一步加密对沂河胜利段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电鱼行为。
25 9 访受〔2021〕D04170025号 来电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魏家官庄村村南,某两个村民及村东多家养殖户,随意排放粪便,气味难闻。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沂水县四十里堡镇魏家官庄村村南,村民魏某峰、魏某庆及村东多家养殖户均位于非禁养区。
2、魏家官庄村南魏某峰有猪棚1个、鸭棚2个,系散养户。其中,猪棚占地约100平方米,现存栏母猪3头,小猪30头,无粪污外排,存在异味;鸭棚占地0.5亩,2020年9月至今停养,鸭棚内有残留粪污,无明显异味。
3、村南魏某庆有鸭棚2个,占地1.5亩,系散养户,2020年3月停养至今,无粪污堆积,无明显异味。
4、魏家官庄村东共有养殖户3户,均为散养户。魏某乐现存栏母猪4头、小猪43头,建有2个露天沉淀池,无粪污外排,有异味;魏某礼现存栏母猪6头、小猪13头,建有3个露天沉淀池,无粪污外排,有异味;魏某发现存栏母猪7头、肥猪8头,建有1个露天沉淀池,无粪污外排,有异味。
责令改正 1、四十里堡镇政府责令养殖户魏某峰对鸭棚内残留粪污进行清理,已完成。
2、四十里堡镇政府责令村东养殖户将沉淀池进行覆盖,减少异味扩散。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
3、四十里堡镇政府加强对养殖污染的监管,规范养殖场沉淀池建设运行。

26 9 访受〔2021〕D04170026号 来电 1、兰山区白沙埠镇钓鱼台村,某村民在白沙埠镇孝河五路与茶山三路交汇东300米环翔水表有限公司东邻巷子内第三栋楼,拆解废旧摩托车发动机,造成土壤污染。
2、兰山区白沙埠镇钓鱼台村,某村民在村内拆解废旧摩托车发动机,造成土壤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 1、反映的白沙埠镇2个废旧摩托车发动机拆解作坊,实为王某光分别租用白沙埠镇白沙埠村、钓鱼台村厂房,进行摩托车发动机拆解。2021年3月开始经营,2021年3月2日与临沂永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号:临环3713120031)签订《危险废物委托收集转运合同》(编号:LYYF-2021-018),委托该公司转运处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检查时,两处拆解点均正常经营,未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产生的废矿物油存放于灌装桶中。两处共计产生废矿物油约0.043吨,尚未转运。检查发现灌装桶周边有滴漏迹象,地面均已硬化无裸露土壤,未发现污染土壤问题。因该拆解作坊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8日,白沙埠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2处作坊清理取缔,并对灌装桶附近地面进行彻底清理。2021年4月21日,0.043吨废矿物油和清理过程中产生的2.58吨沙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均由临沂永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转运。 *
27 9 访受〔2021〕D04170121号 来电 郯城县港上镇停庙村十字路口向西1公里大福源超市对过向东40米路南,付雪龙集成扣板厂,该厂扬尘严重,加工时存在噪音,造成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付雪龙集成扣板厂为郯城县付雪龙集成墙板厂,位于港上镇付桥村东南处,建有年产500吨集成墙板、700吨装饰线条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原料为塑料颗粒原生料、PVC树脂粉和石头粉,经混料、下料、电加热成型、挤出、冷却、切割工序,生产集成墙板、装饰线条。下料、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021年4月18日,港上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调阅该厂2020年9月6日自行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拌料车间地面有散落的PVC树脂粉和石粉,清扫不及时。该厂东、西两侧为厂房,南侧为空地,北侧为乡村路。走访周边4户群众,均表示无噪声、粉尘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及时清理拌料车间地面散落的PVC树脂粉和石头粉,保持清洁卫生。
28 9 访受〔2021〕D04170028号 来电 费县东蒙镇白布村村南天元重工铸造有限公司,扬尘严重,造成严重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山东天元重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费县东蒙镇白埠村,生铁原料经熔化、浇铸成机械铸件,现有项目5个。其中,年产4万吨汽车配件、农用机械及建筑机械配件、年产8万套高铁装备制动器总成配件及其他铸件生产线、年产6万吨新型自动化V法及全自动消失模铸造线、铸件涂装生产线等4个项目均已建成投产,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大卷重高性能宽幅镁合金卷板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建设中。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东蒙镇政府现场检查,大卷重高性能宽幅镁合金卷板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砂土堆采用防尘网覆盖,但道路积尘较多,车辆运输时会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2021年4月18日、19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在产的涂装车间、机加车间、V2造型及消失模车间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扬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该公司规范施工,及时清扫工地道路,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扬尘污染。该公司已清理地面积尘并增加厂区洒水频次。
29 9 访受〔2021〕D04170029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街道通达南路与三德路交汇处向北200米路东临沂龙翔废油回收公司,使用厢式货车拉载桶装、罐装废油,未按标准使用专业运输车辆,随意填埋倾倒废油,造成土壤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 1、反映的临沂龙翔废油回收公司实为临沂市龙翔废油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环评手续齐全。经营范围为废旧机油收集、储存、运输、销售。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编号:3713120003,核准经营规模为4700吨/年。
2、2021年4月1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联合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现有2台30吨卧式储油罐,储存机油,委托临沂钦致运输有限公司(普通货运资质)使用净载量4.3吨的厢式货车进行运输,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该公司收集合同及台账、售卖合同及台账显示,2020年结余33.08吨,2021年1月至4月入库99.9804吨、出库89.0534吨,现库存44.007吨,入库+结余与出库+库存数量一致,并与“山东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联单数据一致。排查周边情况,未发现“随意填埋倾倒废油,造成土壤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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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9 访受〔2021〕D04170030号 来电 临沭县青云镇沙窝村村北首养鸡厂,随意排放粪便,气味难闻,污染严重,要求拆除。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孙某进养鸡户位于青云镇沙窝村村北,建有鸡舍2栋,为养殖专业户,距离最近的村庄沙窝村100米,属于非禁养区。配套建设70立方米的沉淀池、80平方米的晒粪场。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存栏蛋鸡6000只,养殖粪污外排,有异味。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孙某进清理外排粪污。目前已清理完成。
2、临沭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指导该养鸡户对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和提升改造,并保证其正常运行;青云镇政府强化监管,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1 9 访受〔2021〕D04170031号 来电 莒南县涝坡镇大柳沟村与油坊村交界处无名水库,近期不明人员在清淤过程中,私自开采石头沙土,破坏生态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无名水库”为莒南县上河水库,属小二型水库,用于灌溉、防汛,位于莒南县涝坡镇大柳沟村西北30米处。2020年12月29日,涝坡镇政府上河水库水库清淤工程取得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彭某某通过拍卖取得上河水库清淤可利用物处置权并于2021年3月26日开始作业。
2、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涝坡镇政府现场核查时发现,彭某某在库区内边坡水位以上位置越界挖掘约8立方米土石方,该位置位于库区内,未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彭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日内将破坏部分恢复原状。
责令改正 1、彭某某已于2021年4月19日将现场恢复原状。
2、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定期对其进行巡查,严禁发生越界开采行为。

32 9 访受〔2021〕D04170032号 来电 兰山区工业大道与北园路交汇西50米路北金泰华城小区9号楼前建设垃圾站,气味难闻,污染环境,要求拆除。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金泰华城小区常住居民2500余户、沿街经营单位130余家,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理需求较大。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山街道在此规划建设1座日转运10吨的垃圾收集站。2021年4月19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发现,该收集站于2020年11月开始建设后,9号楼住户持续举报至市城市管理部门,停工至今,未建成。为解决垃圾暂存转运需求,该处暂存100余个垃圾桶用于生活垃圾周转,存在异味问题。 其他 兰山街道环卫所在该垃圾收集站建成投用前将加强现有垃圾桶的日常清扫转运,及时冲洗箱体,减少环境影响。 *
重复2件计1件
33 9 访受〔2021〕D04170033号 来电 沂水县高庄镇石井村村西石井桥下方的河道,近期被某村民挖掘沙土,栽植树木,影响汛期行洪。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河道”为高庄镇龙湾河石井村段,河道宽20米,属于季节性河流,现河道干涸。“村民张志某”实为石井村村民张世某。
2、1986年,石井村村委欠张世某700元,村委与其达成口头协议,允许其承包河道滩地种植杨树。2021年3月,张世某在该河道内距河堤5米范围内挖掘沙坑种植杨树苗72棵,挖掘出的沙土栽培杨树,未外运。栽种树苗影响汛期行洪。
责令改正 高庄镇政府会同县水利局,责令张世某对河道内的杨树苗进行清除。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34 9 访受〔2021〕D04170034号 来电 沂南县233国道整条道路,很多大货车通行,尾气排放,尘土飞扬,造成空气污染,建议大货车绕行高速。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233国道沂南段全长31.64公里,是过境沂南交通要道。2019年9月以来,因高速通行费用政策性调整,该路段过境大货车数量明显增加。机动车日通行量约2.1万辆,其中特大货车9000辆,为典型重载交通道路。
2、2021年4月18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南县大队、沂南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沂南县中心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该路段机动车通行量大,大货车密集,车辆通行缓慢,居民聚集区路段、重要平交路口等路段堵车严重,汽车尾气排放量大。该路段道路积尘明显,货车行驶易产生扬尘。
其他 1、沂南县政府责成沂南县交运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南大队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开展集中检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超载行为,对重点拥堵路段加大警力投入,及时疏导交通。
2、沂南县政府责成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沂南中心加大对该路段保洁力度,明确机械化清扫路线、作业时间和工作频次,做到湿式清扫作业,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3、沂南县政府责成苏村镇政府、辛集镇政府和大庄镇政府对该路段两侧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35 9 访受〔2021〕D04170035号 来电 蒙阴县坦埠镇驻地坦埠村南侧,南河(又名梓河)河床与河岸遍布垃圾。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河段位于坦埠镇东坦埠村南侧。 2021年4月18日,蒙阴县水利局与坦埠镇政府现场排查发现共有3处垃圾,分别位于梓河东坦埠桥下1处、桥南侧河岸50米及100米各1处,约16平方米、4立方米。 其他 1、2021年4月18日,坦埠镇政府对河道沿岸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2、蒙阴县政府督促坦埠镇政府成立专门队伍,结合河湖长制落实,定期巡查,及时清理垃圾,确保梓河坦埠段保持良好水生态环境;同时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出现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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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9 访受〔2021〕D04170122号 来电 郯城县马岭山景区前城村,村委将村东北方向的耕地进行挖土洗沙,破坏生态环境。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查发现,马陵山景区前城村村东,村民宋某、宋怀某、宋庆某等3户承包地,现场地面较其南侧地块低洼约0.5米,面积共约4亩,地类为耕地,已全部种植树木,无新采挖痕迹。经查,2018年底有不明人员在该地块盗采砂土,由于凹坑被挖时间久,暂时无法查实挖掘人。
2、2021年4月18日,经马陵山景区管委会调查,前城村村委未组织或参与在村东北方向的耕地挖土洗沙。
其他 1、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续追查挖掘人,将依法依规处理。
2、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陵山景区管委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盗采行为。

37 9 访受〔2021〕D04170037号 来电 沂水县沂水镇太平官庄村村南多家养殖户,排放粪便,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所称“沂水县沂水镇太平官庄村”实为沂水县沂城街道太平官庄村,村南有规模化养殖场1家,养殖专业户7家,均位于非禁养区。
1、养殖户李某某存栏生猪400头,属规模化养殖场,配建了三级沉淀池和储粪场,粪便定期清理转运,未外排,无异味。
2、养殖专业户王某溪共有养殖棚舍2处,其中1处存栏生猪40头,建有简易沉淀池,粪便露天堆积;另1处存栏生猪60头、鹅900只,沉淀池建设不规范,两处均有异味。
3、养殖专业户王某存栏生猪160头、黄牛5头,沉淀池清理不及时,有异味。
4、养殖专业户王某之存栏生猪43头,场区周边有粪便堆积,有异味。
5、养殖专业户王某友存栏生猪44头,养殖场棚舍外有粪便堆积,有异味。
6、养殖专业户孙某全存栏奶山羊120只,粪便定期清理转运,无异味。
7、养殖专业户王某光存栏肉兔160只,粪便堆积在场区门口,有异味。
8、养殖专业户王某东2020年底已停养,圈舍南边堆有干粪,有异味。
责令改正 1、沂城街道办事处责令王某溪、王某、王某之、王某友、王某光、王某东6家养殖专业户对养殖场堆积粪便、化粪池及养殖区内卫生进行清理整治,2021年4月22日前完成。
2、沂城街道办事处责令王某溪、王某、王某之、王某友4家养殖专业户配建粪污处理设施,2021年5月5日前完成。
3、沂城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巡查力度。

38 9 访受〔2021〕D04170038号 来电 1、河东区汤头镇后林子村村西北角的万玉铸造厂、宏伟铸造厂,排放黑烟,噪声污染、扬尘污染严重。
2、河东区汤头镇后林子村村西北角的塑料厂,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严重。
3、河东区汤头镇后林子村村东北洗沙厂,造成地下水污染、扬尘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万玉铸造厂、宏伟铸造厂分别为河东区万玉铸造有限公司和河东区瑞锴铸造厂,均位于汤头街道后林子村。
(1)河东区万玉铸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某玉,年产8000吨水表配件铸造项目于2014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8月取得验收批复。河东区瑞锴铸造厂,法人代表许某伟,年产5000吨水表配件项目于2016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生产工艺均为面包铁—熔化—浇铸—去浇铸口—抛丸—打磨—检验—成品。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头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河东区万玉铸造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混砂机、打磨机、抛丸机和引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密闭等措施降噪;熔化、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河东区瑞锴铸造厂车床加工正常生产,生产车间密闭,其他工序均长时间停产。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河东区万玉铸造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河东区瑞锴铸造厂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反映的塑料厂位于后林子村西北角,负责人唐某某,主要从事旧打包带回收粉碎,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3、反映的洗沙厂实为临沂市恒春建筑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石某某。其疏浚砂石回收项目于2018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疏浚碎砂石—上料—破碎—筛分—大粒径颗粒物、小粒径颗粒物—水洗筛分提取—入库。
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头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水洗筛分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上料口及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粉尘,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及产品已全部覆盖,生产车间密闭。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质和粉尘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河东区政府责成汤头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确保河东区万玉铸造有限公司、河东区瑞锴铸造厂、临沂市恒春建筑用品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2、汤头街道办事处于4月18日按“两断三清”标准对唐某某塑料厂完成清理取缔。

39 9 访受〔2021〕D04170039号 来电 1、莒南县涝坡镇石泉河村,2013年至今原村书记葛秀成占用村东约100亩集体土地从事切割板石活动,将污水排放至村东山脚下灌溉水库内,污染水源。
2、原村书记拉载锯泥填埋在柳河社区石泉河村西南角深坑内,污染水源。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葛某某于2011年4月-2019年6月任该村村支部书记。2012年,涝坡镇石泉河村村委会研究决定,将村东山岭地80亩承包给筵宾镇村民刘某某,土地性质为林地,并非葛某某占用集体土地。
2、2014年10月,刘某某在承包地内,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建设石材加工项目,存在非法占地行为,占地约3亩。该项目主要以花岗岩石料为原料,经切割、抛光等工序生产石板,建有切割大锯,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切割作业在车间内进行,车间未采取密闭措施,采取湿法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锯泥,切割废水导流进入沉淀池,锯泥定期清理。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3、反映的水库实际为无名塘坝,主要用于灌溉,水面约1000平方米。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涝坡镇政府现场核查,刘某某石材加工项目沉淀池未满,厂外有废水外排至塘坝迹象。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塘坝内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要求。
4、反映的村西南角深坑实为一土坑,深约1.1米,坑口直径约2米。2021年3月初,葛某某将锯泥运送至该土坑中,垫平后拟用于晾晒农作物。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刘某某恢复退还所占林地,并对填埋锯泥进行清理,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
2、涝坡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刘某某石材加工项目予以清理取缔,4月2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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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9 访受〔2021〕D04170040号 来电 临沭县县城东北角的凌山头水库,2000年开始每天有人非法网鱼的,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临沭县凌山头水库,位于临沭县城北约6千米,是临沭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
2、2021年4月6日,临沭县水利局、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组织对凌山头水库进行现场检查,临沭街道曹界前村村民秦某学在库区违法网鱼,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秦某学清理渔网渔具,已当场清理完毕。2021年4月18日,临沭县水利局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网鱼现象,水库内也未发现渔网渔具。走访周边群众3人,反映下网捕鱼现象偶有发生。
3、2021年4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源地开展季度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水质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其他 临沭县政府责成县水利局加大日常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违法捕鱼行为,维护水库周边环境卫生,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41 9 访受〔2021〕D04170041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柏庄村西侧柏庆祥塑料颗粒厂,随意丢弃垃圾,且存在粉尘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塑料颗粒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清享清洁用品厂,位于白沙埠镇柏庄村西南角,主要利用聚丙乙烯等原料生产塑料拖把。该厂年产3000吨日用塑料制品项目于2021年2月通过环保审批(临兰审服字〔2021〕38号),正在组织自主验收。
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厂正常生产。搅拌及注塑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的约600余公斤下脚料打包存放于生产车间西北角,无随意丢弃情况,但搅拌工序粉尘收集不彻底。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厂对搅拌工序进行密闭,减少粉尘逸出。2021年4月19日,已完成搅拌工序的密闭。
42 9 访受〔2021〕D04170042号 来电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后城村,村委某支部委员勾结外在人员,在村北北沟掩埋大量有毒有害垃圾,造成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6批访受〔2021〕D04140064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垃圾掩埋点位于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后城村东北方向约1000米,原为小坑塘。2021年4月15日,马陵山景区管委会、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走访群众、调查核实,2019年初有不明人员在此倾倒生活垃圾,村民在平整土地时将其掩埋,并于当年春季栽植杨树。2021年4月15日,马陵山景区管委会进行了挖掘,掩埋的生活垃圾约20吨,多为废旧塑料、布条、日用品包装物等,无异味。4月15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掩埋点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
2、2021年4月15日,经马陵山景区调查,后城村支部委员宋某某未参与垃圾填埋。郯城县公安部门,已传唤嫌疑人,正在调查,因时间较长,暂未追查到倾倒人。
其他 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对倾倒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已全部清运至垃圾中转站。郯城县公安部门继续追查倾倒人,将依法依规处理。 *
43 9 访受〔2021〕D04170043号 来电 临沭县大兴镇大兴二村红花饭店对过养猪户某村民,将粪便放置在东侧院子内,气味难闻,无环评手续,无养殖手续,希望禁止养殖。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038号并案处理。
1、售卖饲料的店铺实为双昱饲料售卖点,业主为王某松,建设猪舍3栋,配套建设沼气池,年出栏生猪180头,为养殖专业户,位于临沭县大兴镇驻地,属禁养区。
2、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存栏生猪42头,养殖粪污外排,院内东侧有堆存的猪粪,有异味。
关停取缔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王某松清理外排粪污。目前已清理完成。
2、临沭县政府责成大兴镇政府对王某松养殖户实施清理取缔,清空存栏,拆除养殖设施。目前,存栏已清空,养殖设施已拆除。

44 9 访受〔2021〕D04170044号 来电 沂水县富官庄镇西石壁口村村西北养殖场场地拍卖,沂水城投公司某两名员工盗采拍卖之外的风化沙。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养殖场”为山东省老君山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建有年出栏生猪4万头养殖项目,属于非禁养区,于2020年1月办理项目环评、建设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
2、2020年11月,沂水城投大华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老君山公司平整场地产生的砂石资源。2020年11月下旬至2020年12月上旬,老君山公司和城投大华公司在养殖场内共同修建长约300米、宽约10米的非硬化运输道路,平整道路产生约11000立方米砂石,存于道路旁边,至今未处置。
3、李某明系沂水县法院退休职工,现为老君山公司法律顾问。“秦中某”实为秦忠某,系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职工,均不是沂水城投公司的员工。二人于2012年在西石壁口村承包荒山栽树,2018年将荒山转包给老君山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盗采、卖沙行为。
其他 1、沂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富官庄镇政府对修建道路产生的砂石依法处置。
2、沂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责成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3、富官庄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会同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45 9 访受〔2021〕D04170045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王沙沟村西侧翻新发动机的无名店铺,清洗发动机时随意排放污水及油泥,且存在噪音。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噪声污染 反映的无名店铺为王某某维修点,位于郯城县李庄镇王沙沟村西,业主为王某某(系李庄镇王沙沟村村民),从事发动机和农机维修,维修场所为一庭院。2021年4月18日,李庄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维修点未营业,院内地面已硬化,地面有零星机油痕迹,未发现排放污水及油泥现象。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表示该维修点不存在随意排放污水、油泥和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李庄镇政府责令该维修点清理地面机油痕迹,规范操作,加强保洁,现已完成。 *
46 9 访受〔2021〕D04170046号 来电 莒南县坊前镇张家相邸村,2018年村书记以维修道路的名义,将该村东侧山石进行售卖,造成扬尘污染严重。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坊前镇张家相邸村东南方向,2018年,该村实施村村通公路“4+2”扩宽改造工程,在原有基础上扩宽2米。2018年,村支部书记张某某主持召开两委会,决定将工程外包,施工中需对沿路两侧部分山岭进行挖掘、平整,整理出的碎石用于对路面进行削高填洼,未对外售卖。该路段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完成。
2、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坊前镇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开采石材现象,道路有积尘,易产生扬尘。
其他 坊前镇政府责成张家相邸村加强道路保洁、洒水,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47 9 访受〔2021〕D04170047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东石桥村南侧兴芳木业有限公司,使用生物质颗粒加工生产,未使用天然气,工厂内的环境脏、乱、差。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兴芳木业有限公司实为临沂市兰山区兴芳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续某兴。该厂2015年5月建成投产,通过外购单板生产胶合板。年产1.5万方胶合板项目于2020年3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企业仅涂胶工艺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生物质锅炉,生产车间物料堆放杂乱,地面积尘严重。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责令该厂规范物料堆放并及时进行清扫,该公司已按照要求于4月20日整改完成。
方城镇政府安排人员加强监管,依法严查燃用生物质颗粒污染问题。

48 9 访受〔2021〕D04170123号 来电 兰陵县下村乡山河村村西北角,村主任在此开设养猪场,气味刺鼻,造成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王某某为下村乡山河村支部委员,并非村主任。王某某在山河村村西北角的自家院内养殖母猪8头,猪仔56头,位于非禁养区,为养殖专业户,建有约9立方米沉淀池1个。2021年4月18日,下村乡政府检查发现,该养殖户沉淀池内粪污清运不及时,异味较大。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下村乡政府责令王某某及时清理粪便,减少气味影响,已整改完毕。
49 9 访受〔2021〕D04170049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中西蒋村最南端众森木业,每天燃烧颗粒,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众森木业实为临沂市众森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方城镇中西蒋村。该企业年产10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18年2月通过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8〕376号),2019年4月通过验收。主要进行胶合板的生产及销售,涂胶、热压等工序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政府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企业使用3.5吨燃气锅炉,无生物质颗粒锅炉,厂房内物料堆放杂乱、地面清扫不及时。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其他 方城镇政府要求临沂市众森木业有限公司规范物料堆放并强化厂区保洁,2021年4月19日已完成整改。
50 9 访受〔2021〕D04170050号 来电 沂水县诸葛镇耿家王峪村西侧韩旺铁矿在运输、装车过程,造成扬尘污染严重。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群众反映的铁矿实为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以开采铁矿石、加工铁精粉为主,年开采铁矿石100万吨、处理铁矿石130万吨、生产球团60万吨,环评手续齐全,2021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矿石加工区选矿产生的铁精粉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球团厂,生产的球团储存于封闭大棚,中间环节产生的尾矿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地下回填,产生的废石经皮带密闭输送至废石仓储存。
2、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矿区废石外售综合利用,采用汽车运输,车辆配备自动覆盖蓬,出入厂区时,经过洗车台冲洗。不能及时销售的废石通过车辆运输至诸葛镇耿家王峪村西侧料场存储,途径1194米硬化道路,该料场距离最近的住户约100米,面积4829平方米,利用围墙围挡,堆料由防尘网覆盖,装车过程采用雾炮喷淋抑尘,运输道路每天冲洗1次、洒水3次,运输过程中有少量扬尘产生。
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调阅今年以来运输车辆过磅单,发现该公司2021年4月16日至4月18日期间66车次超标装载配载,存在物料抛洒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对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
2、诸葛镇政府责成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对废石临时场地围墙全范围增设喷淋,严格装卸车辆扬尘管控,对进出车辆整车喷淋;对内部道路沿线增设固定喷淋,保持道路路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
3、诸葛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车辆抛洒,扬尘污染问题。

51 9 访受〔2021〕D04170051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东官庄村,某村民在村北耕地内每天晾晒鸡粪,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8日,大仲村镇政府检查发现,反映的晾晒鸡粪地点位于大仲村镇东官庄村北,距离村庄约500米,占地约200平方米,堆存鸡粪约50吨,未覆盖,异味明显。该地块为东官庄村村民崔某某自家耕地,通过晾晒、包装后,作为农家肥外售。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大仲村镇政府责令崔某某对鸡粪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52 9 访受〔2021〕D04170052号 来电 平邑县临涧镇瓦子埠村北侧粉碎石子厂,噪声扰民严重,外排未经处理的污水至村河道内,加工过程扬尘问题严重。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企业为平邑众望花岗岩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距离瓦子埠村约150米,主要从事花岗岩废料综合利用,生产工艺为花岗岩废料一次破碎、二次破碎、清洗、筛分、三次破碎、清洗、筛分。该公司于2019年3月取得环评审批,2019年12月通过验收。
2、该公司破碎、筛分工序安装袋式除尘器及喷淋装置,清洗工序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内道路使用洒水车进行喷洒。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和临涧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地面有部分破损积存少量粉尘,无废水外排。
3、2021年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颗粒物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尚未出具。4月21日,临涧镇政府走访附近群众,均表示对该企业采取的防尘及降噪措施满意。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加强厂区抑尘、防尘措施,做好洒水保洁,降低地面扬尘产生。下一步将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跟进处理。 *
53 9 访受〔2021〕D04170053号 来电 临沭县曹庄镇前店子村西山养鸡场,气味难闻,污染水源,造成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1、反映的养鸡场实为临沭县沭丰养殖场,位于临沭县曹庄镇前店子村,法人代表周某松,距离最近村庄前店子村约640米。年出栏220万只肉鸡项目于2018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2020年5月建成。天然气锅炉已建设低氮燃烧器,养殖区域已落实雨污分流措施,设置容积330立方米的储水池,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配套密闭、生物滴滤塔等臭气处理措施。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该养殖场38万只肉鸡正在出栏,部分养殖粪污外排至附近的坑塘,坑塘内有少量存水,养殖场周围有明显异味。对周边环境进行排查,该养殖场东250米为前店子水库,为小型水库,未发现养殖粪污进入该水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未收集、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粪污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2.5万元,责令清理外排粪污,将坑塘内的污水抽入储水池暂存处理,并加强后续管理;目前,外排粪污已清理完毕,坑塘内的污水已抽回暂存,限期于2021年5月22日前处理完毕。
2、临沭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指导该养殖场通过添加使用生物除臭剂、饲喂低蛋白饲料、及时清理养殖粪污等方式减少异味。
3、临沭县政府责成曹庄镇政府强化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54 9 访受〔2021〕D04170054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尚庄一村东南角食品厂,气味刺鼻,排放污水,噪声扰民,污染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噪声污染 1、反映的食品厂为临沂日月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李庄镇尚庄一村东南,建有年产1080吨卤制食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外购冷肉,经解冻、预煮、卤制、冷却等工序,生产卤制食品。
2、生产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进入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工艺为隔油调节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曝气生物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外排水沟。恶臭源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噪音源为污水处理站电机运行噪音。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正常生产,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输送渠道密闭不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密封罩有破损,有异味散出。现场风机运行有明显噪声。
4、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李庄镇政府走访周边居民,分别为南侧紧邻的邵某某、岳某某2户,西侧紧邻的周某彬、周某超2户,4户居民均表示该项目异味和噪音不大,对其本人及家人无明显影响。
责令改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对风机运转产生的噪音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对生产废水输送管道进行清理密闭,对破碎的密闭罩进行修补更换。
55 9 访受〔2021〕D04170055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与汶泗公路交汇处东北角石少军沙厂,每日筛沙、生产空心砖,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石某某沙厂实为石某某经营的空心砖加工厂,位于半程镇金锣一路与汶泗公路交汇处东北角,2019年1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空心砖。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半程镇政府现场调查,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审批条件,存在扬尘及噪声污染,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半程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其予以清理取缔,已于4月19日清理完毕。
56 9 访受〔2021〕D04170056号 来电 费县朱田镇楼下村北山南侧的无名锯厂,工厂石粉排放至河内,造成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无名锯厂实为3家大理石加工作坊,均位于朱田镇楼下村北山南侧,负责人分别为徐某某、桑某某、周某某。均以大理石为原材料,经切割、打磨生产大理石板。3家作坊均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朱田镇政府现场调查,作坊周边有天然形成的沟壑,沟壑内有石粉痕迹。作坊周边无河流,最近的河流为朱田河,距离3家作坊约1.5公里,不对该河流造成影响。
关停取缔 4月19日,朱田镇政府已拆除了3家大理石加工作坊的生产设备,清理了沟壑内石粉,原材料就地封存。 *
57 9 访受〔2021〕D04170057号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富平庄村屠宰厂,向村西约400米229省道富平庄桥桥底排放红色污水,造成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50130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屠宰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富平屠宰厂,位于方城镇富平庄村,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及销售,2019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外购生猪屠宰,日屠宰量约100头,日产废水约80方,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200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朱笼河。2021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排放污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方城镇政府正在对朱笼河沿线进行河道改造,河道内无生态径流,富平庄桥桥底附近未发现红色污水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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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9 访受〔2021〕D04170058号 来电 平邑县柏林镇驻地汶泗路向南2公里处平邑鲁电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平邑鲁电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温水镇南林村南400米,2011年12月取得环评审批,2019年7月通过验收,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温水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生物质燃料储存区域有异味;调阅在线监测系统,近3个月未发现超标数据。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21年4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固定源废气及厂界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气体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责令该公司加强仓库密闭,对生物质燃料进行有效覆盖,减少异味。 *
59 9 访受〔2021〕D04170059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姜家埝村,1、村西南北侧下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流,村小集市东南侧污水点污水外溢,气味刺鼻。2、2018年左右,村书记以王家埝水库清淤的名义挖掘村西8亩耕地,破坏生态。3、村书记将姜家埝村玉皇庙西侧15.6亩耕地,东侧5.6亩耕地挖掘成汪塘。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汪沟镇姜家埝村西南北侧下水管道实为该村姜某、赵某等4家养殖散户(共养殖7头猪、7头牛、4只鹅)养殖废水向下游约30平方米水塘的污水管道。因管道堵塞,污水外溢有异味。该村小集市东南侧污水点实为接纳养殖废水的约30平米的水塘。
2、反映的村书记姜兆军自2008年起任该村党支部书记至今。2021年4月18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汪沟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8亩耕地为王家埝村水库附近的5亩耕地。2018年11月,汪沟镇政府修建西外环北延路,经姜家埝村村委呈报汪沟镇政府批准,施工方在该地块取土,并向姜家埝村村委支付3.55万元用于后续土地恢复。2018年12月该土地完成平整备耕。
3、2021年4月18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汪沟镇政府对姜某某挖掘姜家埝村玉皇庙西侧15.6亩耕地、东侧5.6亩耕地的情况进行现场调查。2010年,姜家埝村修建村内主路及村文化广场,经村委投票决议,挖取该村玉皇庙东西两侧共2.1亩的夹沙土,用于项目建设。在取土过程中,将玉皇庙东侧原有面积500平方的汪塘扩大至900余平方。该村集体决议挖沙取土用于本村基础设施建设行为属于合法行为,无需办理行政审批。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汪沟镇政府对废水管道拆除,水塘内废水通过环卫车辆转运至柳青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要求这4家养殖散户于5月10日前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
60 9 访受〔2021〕D04170060号 来电 郯城县庙山镇桃园村村西北角耕地内有人焚烧空调、冰箱等废旧垃圾,造成空气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庙山镇政府检查发现,反映的焚烧点位于郯城县庙山镇桃园村西北生产路两侧沟渠内,并非耕地内,焚烧痕迹显示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现场有少量泡沫材料,无空凋、冰箱等废旧垃圾。同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庙山镇政府走访桃园村党员代表、群众共计5人,无法确定焚烧人。 其他 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庙山镇政府对焚烧点进行了清理,现场遗留的泡沫材料、表层土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郯城县庙山镇政府下一步加强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61 9 访受〔2021〕D04170061号 来电 沂水县富官庄镇抬头村西南方向沂水县和君鸭业,该养殖厂随意排放污水及随意放置粪便,造成水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涉水、固废污染 1、反映的“沂水县富官庄镇抬头村西南方向沂水县和君鸭业”实为沂水县和君鸭业有限公司富官庄分公司,2012年成立,法人代表神某某,占地115亩,养殖棚舍面积36800平方米,现存栏种鸭42000只,为规模化养殖场,属于非禁养区,建有1200立方米八级沉淀池、500平方米晾粪场,雨污分离设施完善。采用环保垫料养殖模式,不产生污水。种鸭在运动场饮水产生少量粪污,粪污收集经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该养殖场在清理沉淀池粪污至晾粪场途中,洒落少量粪污。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区内地下水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责令改正 富官庄镇政府责令沂水县和君鸭业有限公司富官庄分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清理路上粪污。目前,已清理完成。
62 9 访受〔2021〕D04170062号 来电 河东区沂河路沂河大桥,每天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4点,有人非法电鱼。 市直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生态 市农业农村局检查组立即联合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农业农村局对金一路至金九路的沂河河段进行巡河检查,对沂河路沂河大桥上下游段进行重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32台次、执法人员148人次。
查明沂河主城区河段存在电鱼、撒网捕鱼、地笼捕鱼、粘网捕鱼等违法行为。
其他 1、市农业农村局现场收缴电鱼船1艘、电鱼工具1个、地笼5个、铁皮船5艘、泡沫筏子3个、蝴蝶式迷魂大阵12顶,劝离撒网捕鱼者1人、地笼捕鱼者1人,放生渔获物4000余公斤,并对河道内残留网箱木桩进行清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责成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属地职责,开展集中行动,全覆盖无缝隙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63 9 访受〔2021〕D04170063号 来电 费县薛庄镇高家围子村东北方向的山体及电灌站南侧的农田被他人挖掘破坏。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21年4月19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薛庄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被挖掘山体,位于薛庄镇高家围子村东北方向。
2、2020年4月至10月,山东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修建了200米长3米宽的临时辅路,用于建设3个高压输电塔基。在修建辅路和建设高压输电塔基过程中,挖掘部分山体,面积约2.5亩。2021年3月,高压输电塔建设完成后,山东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部对被挖山体实施了复垦。
3、反映的被挖掘电灌站南侧农田,位于薛庄镇高家围子村南,属于基本农田。2021年2月,该地块被不明人员采挖,面积约4亩,下挖深度约1米。走访村干部及周边群众,均无法提供有效线索,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薛庄镇政府对被挖掘的农田实施了复垦。
其他 费县政府责成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64 9 访受〔2021〕D04170064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临西十二路与启阳路交汇处向北第一交通信号灯向东200米路南特色小炒店铺巷内东侧,由北向南第四间民宅无名塑料厂,无环评手续,生产加工过程中,排除刺鼻气味且外排污水。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涉水、其他 反映的无名塑料厂实为陈某某塑料加工厂,负责人为陈某某。该厂以塑料颗粒为原料,通过搅拌、注塑工序生产拖把配件。生产时注塑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有异味,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厂无污染防治设施,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8日,马厂湖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陈某某塑料加工厂实施清理取缔,已于4月19日完成。
65 9 访受〔2021〕D04170065号 来电 临沭县店头镇大垛庄村东侧,有人在此晾晒大量鸡粪,存在难闻气味,造成空气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临沭县郑山街道姜屯村村民李某超租赁店头镇大垛庄村土地270亩,用于农作物种植。2021年4月,李某超将购买的1000余立方米鸡粪暂存于田地内晾晒,计划用于夏季耕种施肥,晾晒面积约3000平方米。该晾晒场距离东措庄约1000米。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晾晒场周边有明显粪污异味。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李某超清除晾晒的鸡粪,并对晾晒场进行复垦。目前已完成清理、复垦。
66 9 访受〔2021〕D04170066号 来电 兰陵县南桥镇镇驻地大桥加油站向东500米路北无名石子厂,加工过程中扬尘严重,运输过程中噪音扰民严重,造成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无名石子厂实为兰陵县天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桥镇大桥加油站向东500米路北,鲁坊西村村西北方向,距离最近的住户约900米。该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5月份建成,尚未完成自主验收。主要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再生建筑骨料,厂区内物料全部覆盖,投料、破碎、筛分工序均配套除尘器,车间内配有喷淋系统,厂区门口配有冲洗车辆装置。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物料运输,经走访周边6户群众,该公司物料装卸过程有扬尘,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有噪音影响。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企业强化抑尘除尘措施,装卸过程规范使用雾炮和喷淋系统,运输车辆落实密闭措施,督促企业避开休息时间运输,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待企业正常生产时,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67 9 访受〔2021〕D04170067号 来电 临沭县顺河路河东岸小区,物业在地下停车场6号楼东侧及9号楼东侧设置两处建设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堆放点,污染环境,存在粉尘,建议取消垃圾堆放点。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临沭县河东岸小区位于临沭县城区顺河路,为新交付使用的小区。由于业主装修作业较集中,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设置2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暂存点,分别位于6号楼东侧及9号楼东侧地下停车场,方便业主临时堆放装修垃圾,便于定期集中清理。
2、2021年4月18日,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现场检查,6号楼东侧垃圾暂存点有少量垃圾,车辆经过时有扬尘,9号楼东侧垃圾暂存点已转运完毕。走访部分业主,均要求暂时保留该建筑垃圾存放点。
责令改正 1、鉴于该小区处于新交付装修期,为便于装修业主存放装修垃圾,暂时保留该2处建筑垃圾存放点。
2、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责令该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管理,落实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及时清运暂存点的垃圾。

68 9 访受〔2021〕D04170068号 来电 莒南县坪上镇324国道旁山东永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天夜间露天生产机制沙,扬尘污染严重,外排污水。多次向莒南县环保局进行反应,工作人员一直未给予处理,要求莒南县环保局给予合理解释。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其他 1、山东永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综合再利用项目位于坪上镇七里沟村,年产钢渣砂65万吨生产线于2019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建成投产,2020年6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项目以钢渣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烘干、磨粉等工序生产钢渣砂,主要用于建材行业,不存在机制砂清洗工序。2020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例行监测等管理规定。
2、该公司生产均在密封车间内进行,无露天生产行为,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无污水外排。破碎和配料搅拌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于2021年3月26日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问题,反映永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作业,污染严重,要求整改”问题。2021年4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料未覆盖,产生扬尘污染,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企业3日内完成整改,拟处罚款6.25万元。2021年4月7日第二次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问题,反映“企业仍在露天生产”,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停产,厂区内物料已覆盖。查处结果均已反馈举报人。
4、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现场核查,企业2021年4月6日停产整改至今,正在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物料已覆盖,地面有轻微扬尘。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9 9 访受〔2021〕D04170069号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下坡村东北岭养鸭厂,随意放置鸭粪,污染环境。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地方镇下坡村东北岭养鸭厂,业主为李某,设计存栏肉鸭5万只,现实际存栏1万余只,为规模养殖场,属于适养区,配套建有堆粪场、沉淀池。
2、2021年4月18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时发现,养殖户在养鸭场南侧50米空地进行露天晾晒鸭粪,晾晒面积约1000平方米,养殖异味较重,存在气味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李某将晾晒粪便全部移入堆粪场,并对现场翻耕。4月18日,李某已完成粪便转移及现场翻耕工作,并对粪便晾晒空地及堆粪场喷洒除臭剂。
70 9 访受〔2021〕D04170070号 来电 沂水县高桥镇张家荣仁村村碑东500米路南无名小作坊(大门向西),每天夜间加工生产胶,气味刺鼻,造成大气污染。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无名小作坊”为张家荣仁村村碑南约500米路东一大院,原所有人为吴培华,2018年5月转让给宋某,用于收购、销售锯末,利用搅拌机将锯末和滑石粉搅拌后出售。2021年2月因市场原因停产。现场有锯边机1台、废弃锅炉1台、搅拌机1台等设备,无制胶相关设备和生产迹象,无异味。
2、吴培华在村西另有一处院落,占地约2亩,原建有一处制胶厂,于2016年7月已落实“两断三清”。吴培华自2017年用罐车从临沂购胶进行售卖至今,厂区内有1处暂存池,存有约10公斤胶,有轻微气味,无生产设备,无加工生产胶行为。
责令改正 1、高桥镇政府要求吴培华清理暂存池内的胶,现已清理完毕。
2、高桥镇政府落实环保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3、高桥镇政府对宋某锯末加工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2021年4月26日前完成。

71 9 访受〔2021〕D04170071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周家官庄村北侧呈连农具厂老板,每天夜间生产,生产时排放黑烟,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临沂市河东区呈连农具厂,法人代表张某某。该厂年产2000吨铸造件项目于2016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包铁—熔炼(电炉)—浇铸成型—起模—清砂—检验—成品。
2、2021年4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熔炼、清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房外建有喷淋降尘系统减少无组织粉尘;未发现夜间排放黑烟现象。4月13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2 9 访受〔2021〕D04170072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镇大井村村西侧居民区存在多家养殖厂,沿街晾晒粪便,气味刺鼻,要求制止养殖并挪移位置。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7批次访受〔2021〕D04150005信访交办案件并案处理。
1、大井村西侧存在多家养鸡场,目前只有刘某泉养殖场在养,刘某和、冯某秀、刘某军皆停养多年,未发现生猪养殖场。
2、刘某泉养殖场位于村西北主干道南侧,距离居民区约400米,属限养区。鸡舍面积1.3余亩,存栏蛋鸡1000余只,属蛋鸡养殖专业户。
3、2021年4月16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现场检查时,刘某泉在其养殖场周边晾晒粪便,种植户吴某存购买的鸡粪也在路边晾晒,有养殖异味。
责令改正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吴某存对晾晒的粪便进行清理。2021年4月16日下午刘某泉、吴某存晾晒的粪便,已清理完毕。刘某泉计划5月1日之前将鸡全部处理,并承诺不再复养,期间产生的鸡粪,做上下覆膜,发酵堆肥。 重复2件
73 9 访受〔2021〕D04170073号 来电 临沭县蛟龙镇烈疃村烈大路惠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排放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临沭县惠民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蛟龙镇327国道与烈大路交汇处南2000米,法定代表人徐某光。该公司年9000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于2014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2015年3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病死畜禽经高温灭菌水解、烘干、油渣分离等工序进行处理。
2、该公司被列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中的首批提档升级企业,2020年9月停产,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废气处理工艺提升为酸洗涤塔、水洗涤塔、碱洗涤塔、UV光解;废水处理工艺提升为A2/O接触氧化工艺。现臭气处理设施已完成安装、污水处理设备正在安装。停产期间收集的病死畜禽在公司冷库集中暂存,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处理,运输、集中暂存过程符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管理要求。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恶臭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走访周边群众15人,均反映该公司生产时有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快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限期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2、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质量达标。

74 9 访受〔2021〕D04170074号 来电 河东区郑旺镇墩子村西侧公路路东正亚塑机,生产颗粒机器,生产过程中,排出刺鼻气味,且噪声扰民严重,要求予以取缔。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与第8批次访受〔2021〕D04160009号信访并案处理。
2、反映的正亚塑机作坊为山东正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法人代表孙某某,生产工艺为钢板/铁板/不锈钢板-切割-焊接-组装-成品,属于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金属制品业”豁免类项目。该公司2021年1月安装设备,尚未投产。
3、2021年4月17日、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郑旺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未投产,无粉尘及噪声污染。

75 9 访受〔2021〕D04170075号 来电 兰山区金雀山路与琅琊王路交汇处的陷泥河,河流内的水气味刺鼻。 市直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涉水污染 4月20日,市住建局对金雀山路与琅琊王路交汇处的陷泥河进行现场检查,该处水质清澈无异味。现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处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达到消除黑臭的指标要求。 *
76 9 访受〔2021〕D04170076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刘庄乡玉泉庄村西侧路边水沟内,有动物尸体,污染水源,请予以清理。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18日,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探沂镇政府现场调查,玉泉庄村村西路边水沟为人工挖掘的排水沟,沟内无水,无动物尸体,不存在污染水源的情况。
77 9 访受〔2021〕D04170077号 来电 兰山区白沙埠镇郝沂宅子村东北方向养猪厂,将死猪掩埋在地下,将粪便排放至东北方向的汪塘内。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殖场为汇泽养猪场,位于白沙埠镇郝沂宅子村适养区内,负责人是刘某某。该养猪场年出栏生猪1万头,已于2020年8月通过环保审批(临兰审服字〔2020〕566号),正在组织自主验收。该养猪场配套建设粪便暂存场、粪水沉淀池和粪污处理有机肥加工场所。2021年4月19日,兰山区农业农村局、白沙埠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生猪2021年2月出栏后至今未养殖,未发现死猪掩埋及粪便排放至汪塘现象,但粪污沉淀池清理不及时。 责令改正 白沙埠镇政府要求该养殖场加强管理,定期清理转运粪污。现存约2吨粪污已于4月19日清运完毕。 *
78 9 访受〔2021〕D04170078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街道附近所有村庄,均存在居民区养殖牲畜现象,气味刺鼻,造成空气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付庄街道实为傅庄街道,现有10个行政村、59个自然村。2021年4月18日-19日,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对各村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傅庄街道共有规模化养殖场29家、散养户57家。
2、29家规模化养殖场均距离居民区1000米以上,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通过罗庄区农业农村局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验收,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利用台账与“粪污资源利用管理平台”数据一致。
3、57家散养户中,养猪户22家、养牛户13家、养羊户22家。现存栏共计生猪872头,牛329头,羊1181头。其中,29家养殖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池,卫生整洁,粪污不外排,定期除臭;26家养殖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池,使用不规范,存在异味;2家养殖户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池,异味明显。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责令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池的殷旦子村徐某某、花埠岭村曾某某2家养殖户建设粪污处理池,4月30日前完成;责令不规范使用粪污处理池的26家养殖户清运粪污、生物除臭、消除异味,已完成。
79 9 访受〔2021〕D04170079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镇东南旺村北京路南侧生产绞肉机的工厂,工厂无环评手续,存在噪音及粉尘,污染环境。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其它 反映的绞肉机厂位于河东区相公街道东南旺一村,负责人诸葛某某,无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1、相公街道办事处于 4月18日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完毕。
2、河东区政府责成相公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80 9 访受〔2021〕D04170080号 来电 费县政通路银丰商场南门口下水道堵塞,无法排放积水,污水外溢,造成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9日,费县住建局会同费城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政通路银丰商场南门口路面存有积水,系旺旺快餐店污水外排管道与污水管网支管连接处堵塞溢流所致,污染部分路面。 其他 4月20日,费县住建局会同费城街道办事处已疏通该处堵塞下水道,并完成路面清理。
81 9 访受〔2021〕D04170081号 来电 郯城县杨集镇杨北村西南方向的养猪厂,该厂随意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杨集镇杨北村西南,属于非禁养区,业主为刘某某,建有猪舍3间,现存栏母猪4头,为散养户。2021年4月18日,杨集镇政府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建有化粪池,清理圈舍粪水排入化粪池暂存,定期清运,排查周边环境,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
82 9 访受〔2021〕D04170082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东神泉村,某村民占用该村向东400米基本农田存放沙石,扬尘污染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7批访受〔2021〕D04170016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沙石存放点,位于李庄镇东神泉村东400米,业主为朱某某,占用基本农田约100平方米存放黄沙,现场未覆盖有扬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庄镇政府责令朱某成对该处存放的黄沙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83 9 访受〔2021〕D04170083号 来电 莒南县板泉镇赵临沭村薛白路东侧养鸭厂,随意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希望给予拆除。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9批次访受〔2021〕X04160004号并案处理。
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村民赵某某养殖场位于村东南约1000米、薛白路东侧约200米,占地约10亩,建有养鸭大棚3栋、占地2845平方米,其中2栋位于设施农用地内,1栋位于基本农田内,采用网养模式,目前空栏停养,属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评备案和养殖备案,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建有粪污池2处,约690立方米,内有粪便、污水积存,有粪棚1处,约24立方米,养殖废水通过渠道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定期清运还田。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粪棚顶有破损,雨污分流不彻底,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情况。
其他 板泉镇党委政府督促该养殖场及时清理粪污,修复破损棚顶,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拆除位于基本农田的养鸭大棚,2021年5月3日前整改完成。
84 9 访受〔2021〕D04170084号 来电 郯城县港上镇王桥村居民区存在多家木材加工厂,噪音扰民,污染环境,要求将木材加工厂挪移位置。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反映的港上镇王桥村多家木材加工厂均为木制品加工作坊,现有19家,其中:14家为衣帽架、桌椅腿加工作坊。原料为榉木,工艺为切割、打磨,产品为衣帽架、桌椅腿,主要设备为切锯机、木工车床、打磨机。1家为锯板加工点。为周边业户提供锯板服务,设备为电锯,工艺为切割。4家为木旋加工作坊。原料为实木,工艺为切割、打磨,产品为刀把、蒜臼,主要设备为切锯机、旋切机。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上木制品加工作坊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针对木制品加工作坊切割、打磨工序产生木屑、存在噪声的问题,郯城县港上镇政府于2021年3月开始整治,要求切割、打磨工序安装收尘设施,完善隔音降噪措施。目前,已有15家作坊安装完成,4家作坊尚未安装,整治工作在持续推进中。
责令改正 郯城县港上镇政府继续督促4家作坊完成袋式除尘设备安装,要求于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并加强培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整治实效。
85 9 访受〔2021〕D04170085号 来电 蒙阴县岱崮镇马蹄沟村南侧的洗沙厂及丁家庄村西侧的洗沙厂,两家洗沙厂非法开采河道内及耕地内的沙,清洗河时随意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2021年4月18日,岱崮镇政府及蒙阴县行政执法局岱崮镇执法中队对两处洗沙厂进行实地调查。
2、贾庄马蹄沟村南侧为一处含砂渣土存放点,所有人实为王元某,堆放含砂渣土约1000余立方,无洗砂行为,含砂渣土为非法盗采梓河丁家庄段河道内的砂,未在耕地内取沙。
3、丁家庄村西侧洗沙厂位于梓河八亩地村北侧,无采矿证,所有人实为张某斌,堆放含砂渣土约1500余立方,洗砂设备一套,现场处于停产状态。含砂渣土来自梓河丁家庄段河道内,未在耕地内取沙。存在洗砂行为,洗沙废水简单过滤后直排河道。
立案处罚 2021年4月20日,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王元某、张某斌非法开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金额待评估公司评估后确定。
86 9 访受〔2021〕D04170086号 来电 郯城县郯城街道前八庙村村委向南第三个路口向东,路口标志:路南侧为王记饭店,路北侧为宾果网吧,在该处向东第六家无名作坊,每天夜间00:00-03:00生产凉粉、凉皮,生产过程中,排出异味,扬尘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作坊为刘某凉皮作坊,位于郯城县郯城街道前八庙村,业主为刘某,原料为面粉,在水中洗出淀粉,然后电加热,自然冷却成凉皮。2021年4月18日,郯城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发现,该凉皮作坊有制作凉皮机器1台、不锈钢水桶6个,每天早晨4:00-7:00生产加工,季节为每年的4月至8月,现场无异味,生产过程中有水蒸气产生,不产生扬尘,生产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走访周边6户居民,均表示该凉皮作坊无异味、扬尘问题。
87 9 访受〔2021〕D04170087号 来电 蒙阴县岱崮镇贾庄村东侧的土地被某村民破坏,将土地内的沙土挖掘,破坏生态环境。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土地位于蒙阴县岱崮镇贾庄村,原为蒙阴县新华石材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转给王某海和秦某某夫妇,使用权限为2019年3月23日—2025年3月23日,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30.1亩,其中建筑用地面积1.73亩,拟建设物流场地。
2、2020年4月18日,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岱崮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调查时,现场未施工,存有大量渣土及两台挖掘机。实际为王某海全权委托岱崮镇坡里村村民王某才对场地地面进行挖掘平整,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责令改正 岱崮镇人民政府责令王某海立即对场地堆放渣土进行平整,并恢复土地原貌,2021年4月20日已平整完成。
88 9 访受〔2021〕D04170088号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陶庄村东侧陶庄桥向东100米后向北300米,制造颗粒的无名工厂,生产过程中排出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6批访受〔2021〕D04140039号并案处理。
反映的塑料颗粒厂位于枣园镇陶庄村,业主林某某,主要通过外购废旧塑料经热熔、拉丝、冷却、切割生产塑料颗粒,未经审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4月15日,枣园镇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关停取缔 枣园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18日已完成。
89 9 访受〔2021〕D04170089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办事处付庄西北村临沂市造纸厂院内存在大量垃圾,经常进行焚烧垃圾,污染环境。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临沂市造纸厂实为临沂震元纸业有限公司,占地164亩,于2015年破产,厂房闲置至今,无人看管。
2、2021年4月1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南北方向内部道路两侧有垃圾堆放,每侧长20-25米、高0.8-1.5米,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发现1处垃圾焚烧痕迹。
其他 1、2021年4月1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已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转运至有资质的单位焚烧处置,累计5吨。已对建筑垃圾全部覆盖,4月30日前全部转运至罗庄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2、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巡查,严防倾倒垃圾及焚烧垃圾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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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9 访受〔2021〕D04170090号 来电 郯城县胜利镇北新汪村233省道路西骨科医院对面无名洗沙厂,每天夜间加工生产,噪音扰民严重,要求予以拆除。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反映的无名洗砂场实为临沂金力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胜利镇北新汪村西1000米处,建有水洗砂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以风化砂石、渣土为原料,经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生产水洗砂。该项目建有封闭厂房,上料口安装喷淋设施、破碎工序采取喷雾降尘措施,洗砂废水经絮凝沉淀+离心分离+3级自然沉淀循环使用。
2、2021年4月18日,胜利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原料进行了覆盖,厂房内存有产品,存在夜间生产行为;厂区西侧堆放的泥渣未覆盖。2020年10月企业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检测点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2021年4月18日,胜利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走访5户周边群众,均表示无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对厂区西侧堆放的泥渣进行覆盖。
91 9 访受〔2021〕D04170091号 来电 兰陵县磨山镇西三峰村东北方向的养鸡厂,随意将鸡粪排放至沟渠内,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张某养鸡厂共有2个养鸡棚,位于西三峰村东北,属于非禁养区,存栏蛋鸡8000只,为养殖专业户。4月18日,磨山镇政府检查发现,鸡棚清理出的粪便(约8方)堆积在两栋鸡舍北侧,用于外售,现场异味明显,未发现鸡粪排放至周边沟渠现象。 责令改正 兰陵县磨山镇人民政府责令张某对堆积鸡粪进行清理,现已完成。
92 9 访受〔2021〕D04170092号 来电 沂南县苏村镇北峪村,该村无名洗沙厂与无名洗衣厂,将污水排至河道,污染环境。沂南县蒲汪镇镇驻地澳柯玛大道向南两公里左右的蒲汪镇奶牛场,外排污水严重。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洗沙厂位于苏村镇北于村东北1公里,无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建有机制砂生产线1条、筛沙机1台、沉淀池3个,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苏村镇政府联合检查,未生产,沉淀池周边有废水溢出外排迹象。
2、反映的洗衣厂为刘某某牛仔裤沙洗加工作坊,位于苏村镇北于村东北1公里,2017年8月已被苏村镇政府予以取缔,现场检查无复产迹象。
3、反映的奶牛场为沂南县宜泉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沂南县蒲汪镇马家拐头村西,负责人张某某,存栏奶牛约200头,为规模化养殖场,2019年5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建有沉淀池3个、储粪场1处,粪污还田利用。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储粪场建设不规范,未建设粪水处理设施,现场未排污,有外排迹象。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0日,苏村镇政府已对魏某某机制砂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2、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沂南县宜泉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未规范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拟罚款5.6万元。
3、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沂南县宜泉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规范建设储粪场,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93 9 访受〔2021〕D04170093号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侯疃西村中心街向北2公里小桥向南10米路东承包地,承包人将土地售卖给予他人进行倾倒鸭粪,造成土壤污染及水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土壤、涉水污染 与第9批访受〔2021〕D04170011号并案处理。
1、该地块承包人为东侯疃村村民赵某某,其承包侯疃村集体土地种植小麦,未将土地售卖他人。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石莲子镇政府现场核查,2021年3月,赵某某从石莲子镇宣岭村收购的鸭粪运至田垄,准备用于肥田,现场有一处长15米、宽0.3米、高0.3米的粪堆,有粪臭气味。
2、农田周围1公里范围内无地表活水,未造成水污染。粪堆堆放区域土壤与周边土壤无明显差别,未对土壤造成污染。
其他 1、石莲子镇政府已督促赵某某清理粪堆,已于2021年4月19日完成。
2、石莲子镇政府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户合理肥田,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94 9 访受〔2021〕D04170094号 来电 河东区九曲街道朱家斜坊村诚德利刀具厂,该厂外排污水,造成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为河东区诚得利刀具厂,位于九曲街道朱家斜坊村,法人代表马某恩,其子为马某祥。该厂年产30万把菜刀项目于2018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8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毛坯菜刀-平板-淬火-开刃-磨面-磨利口-扫口-割口-抛光-压字-上把-包装。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九曲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磨面工序废水排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95 9 访受〔2021〕D04170095号 来电 临沭县蛟龙镇吴家厚村东北方向水库下游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反映的建筑垃圾存放点位于临沭县蛟龙镇吴家后村东北500米处,该村村民沈某承包的地块中。2020年5月,沈某购买327国道临沭段扩建施工时产生的2500立方米土方,用于平整土地,现已平整完毕,计划用来栽种杨树。土地平整过程中将地块中间的自然水沟部分填平,未改变土地性质,无建筑垃圾,不构成土地违法行为。 其他 临沭县政府责成蛟龙镇政府督促沈某对平整的土地及时整理,合法利用。
96 9 访受〔2021〕D04170096号 来电 河东区凤凰大街启阳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该厂使用的粘土沙工艺,属于国家淘汰工艺,存在污染环境问题。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其他 1、山东启阳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九曲街道凤凰大街,法人代表沈某某。其年产10000吨千斤顶配件项目于2015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12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铁球-熔化-浇铸-起模-落砂-铸件成品,采用粘土砂湿型铸造工艺。
2、2021年4月18日,河东区工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九曲街道办事处和第三方专家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使用的粘土砂造型设备为自动化设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淘汰类项目。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九曲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7 9 访受〔2021〕D04170097号 来电 费县南外环东段淇凯纺织有限公司向南150米左右路西存在露天石子加工厂,加工时噪音扰民,存在扬尘,污染环境。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1、反映的露天石子加工厂位于费县南外环东段淇凯纺织有限公司南150米路西,负责人支某某。该石子厂无土地、安全、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2021年4月19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会同费城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发现该石子厂已落实停产措施,但现场存有大量原料和产品。
关停取缔 4月27日前,费城街道办事处对该石子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98 9 访受〔2021〕D04170098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葛疃村,该村污水处理罐较少,导致污水排至涑河内,造成环境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义堂镇葛疃村为还建社区,共有住户590户,人口2196人,全村每天产生约600m³生活污水。该社区南侧建有3台金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共450m³/d)、东侧建有1台金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150m³/d),社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北涑河。2021年4月18日,义堂镇政府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葛疃小区南侧一台金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水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 其他 义堂镇政府已联系第三方维修机构于2021年4月20日完成修复。并要求定期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99 9 访受〔2021〕D04170099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街道花卜岭村西侧汤庄骨科医院,将污水排放至该村河道内,导致水被污染,存在气味。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汤庄骨科医院实为罗庄区汤庄办事处卫生院,法人代表仇某某,2002年10月建成使用,共19个床位。2021年4月1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罗庄区卫生健康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生活污水、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厌氧+好氧+消毒工艺)处理后排放至医院东侧沟渠,每天约5方。调阅该卫生院2021年1季度自行检测报告,类大肠菌群数检验结果2次达到《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2月份未达标。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口进行取样检测,其中氨氮、类大肠菌群数2项指标超过《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医院东侧沟渠长约700米,水量较小,不流通,部分水体呈暗绿色和乳白色,有异味,存在污染。经排查发现,附近存在一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排入沟渠。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已对罗庄区汤庄办事处卫生院超标排污行为立案调查处理。
2、2021年4月18日,傅庄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小区建设污水收集池,定期抽运,4月25日前完成。傅庄街道办事处已将渠内污水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对沟渠清淤、疏浚已完成。

100 9 访受〔2021〕D04170100号 来电 蒙阴县蒙山三路与新城路交汇处银桥技校院内鲁晨餐具厂,随意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为临沂鲁晨餐具清洗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专业保洁、清洗和消毒服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企业不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公司建有容积约15立方米的污水收集池,2021年3月26日与蒙阴盛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协议,产生的废水暂存后运至蒙阴盛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和蒙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企业用电量及走访周边群众,确认该企业进入4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污水收集池内无污水,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水转运台账不完善问题。
其他 山东蒙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该企业及时将生产废水运至蒙阴盛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完善台账记录,严禁外排污水。
101 9 访受〔2021〕D04170101号 来电 兰陵县新兴镇岳桥村村委对过的黄瓜腌制厂,随意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黄瓜腌制厂,业主为张某某,占地约2000平方米,建有34个腌制池。该厂自2017年1月起已不再进行蔬菜腌制,转营黄瓜、辣椒购销,不产生污水。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腌制池均空置,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腌制厂内水井(约20米)取样检测,氨氮、耗氧量、氟化物等6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四类水标准。
其他 新兴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该厂造成污染。
102 9 访受〔2021〕D04170102号 来电 兰山区沂蒙路蒙河大桥向东,不明人员向河道倾倒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2021年4月19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反映的不明人员为李官镇许庄村村民高某相,反映的河道为沂蒙路蒙河大桥向东约6亩荒滩。2020年12月,高某相购买的约2000吨新土(非建筑垃圾),用于改善荒滩土质,拟于2021年开春后用于树苗种植,并非直接倾倒于河道。高某相出具与许庄村村委签定的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46年12月31日)。现场堆放的覆盖土未能及时平整,存在扬尘问题。 其他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督促当事人调用挖掘机和转运车对该处进行平整,2021年4月20日已完成整改。 *
103 9 访受〔2021〕D04170103号 来电 莒南县涝坡镇瞿家大庄村西南方向的无名化工厂,该工厂加工时存在气味,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化工厂”位于莒南县涝坡镇瞿家大庄村西南,从事塑料托盘生产加工,以废弃车内饰材料为原料,经破碎、热熔、挤压成型等工序成品,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气味。该项目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涝坡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1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项目实施清理取缔。
104 9 访受〔2021〕D04170104号 来电 1、兰山区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汇处临沂市人民广场,每天05:00-06:30,19:00-22:00,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高声喊叫,噪音扰民严重。
2、《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存在冲突。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其他 1、2021年4月18日,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每天早5点左右到7点左右,晚19点左右到21点左右,有广场舞团、暴走团使用扩音设备播放音乐。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属于国家法律,适用于全国各地区,其中第五十八条规定有相关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山东省实际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其中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违法行为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范围存在不同,不存在冲突问题。
其他 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现场要求广场舞和暴走团降低设备音量,减少噪音影响。
105 9 访受〔2021〕D04170105号 来电 蒙阴县联城镇王家村老701矿院内蒙山旅游集团矿产资源有限公司麦饭石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企业实为山东蒙山旅游集团地质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6月12日获得环评批复,因经济纠纷,该公司于2020年4月将厂房、设备、产品等封存,停产至今。2021年以来,该公司留守人员发现放置在厂区空地的麦饭石颗粒有被盗现象,为防止损失扩大,计划将放置在厂区空地的麦饭石颗粒装袋入库存放。4月6日—12日,工人在对麦饭石颗粒分装过程中,产生扬尘问题。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部分麦饭石颗粒及其他物料未覆盖。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责令企业未通过验收不得正式投入生产。
2、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督促企业对未入库存放的麦饭石颗粒及其他裸漏物料,采取严密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目前物料全部覆盖到位。
重复2件计1件
106 9 访受〔2021〕D04170106号 来电 沂南县蒲汪镇瓦插言村垃圾回收站,夏季散发刺鼻气味,且该村一直存在不明气味,瓦插言村西岭,某村民使用挖掘机挖掘沙土,且使用垃圾填埋挖掘的沙坑,破坏生态环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固废、大气污染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053号并案处理。
1、群众反映垃圾回收站为沂南县蒲汪镇垃圾中转站,位于瓦插檐村村北约200米。建有垃圾压缩间2间,压缩机2台,配套建设20立方米的渗滤液收集池1个,中转站地面进行了硬化。日转运生活垃圾约20吨到临沂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渗滤液收集后定期转运至临沂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2021年4月18日,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蒲汪镇政府联合检查时,中转站垃圾及渗滤液转运记录齐全,垃圾中转站周边有异味。该中转站南200米处有零散住户,经走访其中4户村民,均表示刮北风时会有难闻气味。排查在该村及周边区域,未发现其他异味来源。
2、沂南县蒲汪镇瓦插檐村村民李某,于2020年8月23日与沂南中地牧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方北京中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期自2020年8月23日至9月22日,由李某负责将中地牧业养殖场区内土地平整产生的沙土运输至种植场区进行清洗,洗好后再运回养殖场区,用于养殖棚卧床铺沙。2020年8月,李某在种植场区安装了一台流动式洗沙机进行洗沙作业,合同到期后未停工。该洗沙点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3、2021年4月17日,蒲汪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洗沙点未生产,洗砂机正在拆除,无大型挖掘机挖土迹象。现场排查发现,两条原自然沟处土质松软,疑似有填埋迹象。现场组织挖掘机深挖勘察,经挖掘机挖出2条约深1.5米、宽0.5米、长60米的深沟,未发现使用垃圾填埋深坑现象。在种植场区内多处地块存有粪污,系中地牧业养殖粪便还田利用。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蒲汪镇政府责令山东洁成环卫有限公司加强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对垃圾及时转运、喷洒除臭剂,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2、2021年4月17日,蒲汪镇政府已对该处洗沙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3、沂南县政府责成蒲汪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严防洗沙点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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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9 访受〔2021〕D04170107号 来电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城子村一组,近期村书记建议在村中心街南侧挖掘排水沟,因中心街北侧污水较多,希望在村北挖掘排水沟;城子村桃河底耕地、小龙崖耕地于2019年左右被不明人员挖掘沙土,对外售卖,破坏生态。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生态、其他 1、按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郯城县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经完成马陵山景区前城村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工作,正在组织工程建设。因该村中心街路北有自来水管网,所以污水管网规划在路南建设,目前该段污水管网尚未开工建设。
2、反映的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城子村桃河底区域,面积约50亩,地类为河滩地、林地、耕地。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走访周边5户群众,表示2018年前该区域有零星盗采沙土行为,近年来,由于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未再出现盗采行为。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查发现,该区域已种植树木,部分已长满荒草,无挖掘沙土痕迹。
3、反映的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小龙崖盗采区域,地类为耕地,2020年4月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城子村村民王某某在该地块挖沙,面积约3亩,2020年6月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对王某某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5万元。2021年4月18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查发现,该处已种植树木,部分已长满荒草,无挖掘沙土痕迹。
其他 1、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已暂缓该村中心街路南的污水管道建设,待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后,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2、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盗采行为。

108 9 访受〔2021〕D04170108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周官庄村南侧周官庄铸造厂,夜间生产,扬尘较多,造成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铸造厂实为河东区汤河镇周官庄村铸造厂,位于周官庄村南,法人代表王某。其年生产1500吨铸造件项目于2016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面包铁—电炉熔炼(混砂、造型)—浇注—清砂—打磨—检验—铸造件。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政府进行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熔炼、清砂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2021年4月18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标准》。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9 9 访受〔2021〕D04170109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西兰墩村第六中学西侧的土地,第六中学的开发商及茉莉公馆小区的开发商将土放置在该处土地内,影响村民生产。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其他 反映的为莒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第六中学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渣土,位于西兰墩村第六中学西侧,占地约50亩,与茉莉公馆小区施工无关。该地块为建设用地,周围道路畅通,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城投集团、十字路街道办事处核查发现,现场渣土覆盖不全,存在扬尘污染。 其他 莒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对裸露渣土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110 9 访受〔2021〕D04170110号 来电 平邑县平邑镇西张庄三村,其耕地内被邻地的村民,用建筑垃圾覆盖,造成土壤污染,无法耕种,要求恢复耕地原貌。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 2021年4月18日,平邑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发现,西张庄三村存在一处30多年前群众取石盖房形成的坑塘,东西约30米、南北15米、深3米,位于村民孟某同、孟某丽耕地内。村民孟某同近10年内,将自家地块以及孟某丽地块内的坑塘,使用建筑垃圾回填,并覆土进行耕种,符合种植条件。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18日,平邑街道办事处责令村民孟某同将孟某丽地块坑塘内的回填物清理完毕,4月24日已完成清理。
111 9 访受〔2021〕D04170111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埠东村东侧山上存在三家养猪厂,随意排放污水,无环保手续,污染环境。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8日,大仲村镇政府调查发现,埠东村东侧山上共有养猪场5家,距离村庄约1500米,业主分别为寇某某、杨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程某某,均位于非禁养区,均为规模场。其中:
1、寇某某养猪厂,设计存栏700头,2021年2月份出栏后未补栏,养殖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600立方沉淀池1个,未覆盖,存在粪水外排现象。
2、张某某养猪厂,设计存栏1800头,现存栏200头,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2个沉淀池,每个约300立方,未覆盖,无粪污外排现象。
3、杨某某养猪厂,设计存栏700头,2021年2月份出栏后未补栏,养殖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建有约100立方沉淀池1座,未覆盖,存在粪水外排现象。
4、刘某某养猪场,设计存栏2000头,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现存栏母猪5头,仔猪40头。建有约250立方沉淀池1座,未覆盖,无粪污外排现象。
5、程某某养猪场,设计存栏900头,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现存栏母猪5头,仔猪50头。建有约30立方沉淀池1座,未覆盖,无粪污外排现象。
责令改正 1、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寇某某、杨某某2021年4月25日前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手续。
2、2021年4月18日,大仲村镇政府责令5家养殖场按要求做好粪污收集池雨污分流,加强日常卫生保洁;责令寇某某、杨某某对外排粪水进行清理,已完成。

112 9 访受〔2021〕D04170112号 来电 沂水县四十里铺镇笑官庄村西侧无名石子加工厂,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加工过程中扬尘严重,且噪音扰民严重。 沂水县 沂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石子加工厂”为沂水县国盛矿业有限公司,占地7亩左右,法定代表人魏某某,实际管理人郭某海。该公司在周家官庄村东300米拥有1处年开采石灰岩15万吨采矿区,在周家官庄村北1300米有年加工5万吨的石子加工线1条。201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11月投产,2018年3月20日原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4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于2015年12月采矿证到期后停止开采加工。2017年底开始,公司从莒县洛河镇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和莒县闫庄镇日照翰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买石料加工石子。因市场原因于2021年3月20日停产至今。。
3、2019年9月,郭某海在四十里堡镇小官庄村东废弃石坑里非法采矿。2019年9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郭某海非法采矿行为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罚款1.5万元。
4、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破碎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粉尘不外排,产生噪音。2021年3月16日,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对厂区颗粒物及厂界昼、夜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走访距离该公司200米的小官庄村13户村民,均反映未受到噪声和粉尘影响。
其他 四十里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沂水县国盛矿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113 9 访受〔2021〕D04170113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西侧翔茗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田地内建设污水池,夜间时偷排污水,加工生产时存在难闻气味,造成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大气污染 1、反映的翔茗食品厂实为河东区鸿瑞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曾用名河东区福源食品厂),位于八湖镇王疃村,法人代表王某某。其年产1500吨果蔬项目于2016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8月取得验收批复。生产工艺为草莓-分拣-去蒂-水洗-沥干-包装-冷藏-成品;黄桃-开半去核-淋碱-去皮-清洗-预煮-冷却-包装-冷藏-成品。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八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清洗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池,经生化处理后外排。未发现污水偷排现象及明显难闻气味。走访周边15名居民,均反映无难闻气味。
3、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外排水质和无组织废气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2 部分:沂沭河流域》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八湖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14 9 访受〔2021〕D04170114号 来电 莒南县坊前镇可乐坡村北侧天置石刻厂,环保督察期间每天05:00-08:00生产加工,该处加工过程中,扬尘严重,外排污水,造成污染。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与第8批访受〔2021〕D04160065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石刻厂为莒南县天赐石刻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条规定,该石材加工类企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厂以花岗岩石料为原料,经切割、抛光、雕刻工序生产石雕、石材等产品,生产设备有切割大锯2台,抛光机1台,切割采取湿法作业,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粉尘污染。废水为切割过程降温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切割过程产生的锯泥定期收集外售。
2、该厂夏、秋季生产时间为5时至10时,冬、春季生产时间为9时至16时。2021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厂区道路积尘明显。该厂周围仅有2户群众,经走访,表示未受到影响。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责令莒南县天赐石刻厂立即整改,清扫道路积尘,并加大洒水频次,防止扬尘污染。
115 9 访受〔2021〕D04170115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王家坡子村,某村民将硫酸废渣倾倒至村西侧的鱼塘内,污染环境。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王家坡子村民王某某在该村西侧坑塘西北侧存放约100吨金刚砂原料,该坑塘为自然坑塘,无养鱼活动,水面约600平方米。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现场监测,金刚砂浸出液呈中性,现场有轻微扬尘,坑塘内未发现倾倒硫酸废渣现象。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坑塘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
其他 王某某已于2021年4月19日将金刚砂清理完毕。
116 9 访受〔2021〕D04170116号 来电 郯城县李庄镇镇党委向东十字路口,长青生物向西,无名加工生产配电箱的工厂,加工过程中,扬尘严重。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无名加工生产配电箱厂实为郯城祥盛配电箱有限公司,位于李庄镇政府东200米,负责人为郭某某(李某某为合伙人),建有年产15万只配电箱项目,2020年10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尚未完成自主验收。该项目外购铁皮,经剪切、机加工、成型、喷塑、烘干,生产配电箱;喷塑过程中产生粉尘,配套安装滤芯式收尘设施和袋式除尘设备;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2021年4月18日,李庄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烘干工序废气集气罩过小,收集效果差。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前更换集气罩,并督促其尽快完成自主验收。
117 9 访受〔2021〕D04170117号 来电 高新区马厂湖镇东墩村东南湖塑料厂,加工时存在难闻气味,造成环境污染。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反映的实为山东奇佳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该厂以塑料颗粒、木材、钢管为原料,通过注塑、滚塑、切割、打磨、喷漆、焊接等工序生产儿童玩具、桌椅。该厂注塑、滚塑、喷漆工序废气通过光氧催化、水帘等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排放,焊接工序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焊接过程烟尘直排,厂区及周边存在异味。该厂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2021年4月19日,马厂湖镇政府对山东奇佳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断电。因该厂设备、产品较多,马厂湖镇政府将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于4月29日前完成清理取缔。
118 9 访受〔2021〕D04170118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东山埠村,1、村民将洗衣的污水排放至饮用水附近,污染水资源。2、不明村名在居民区内养殖牛,气味刺鼻。3、村内东山饭店,外排污水,污染环境。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张庄镇“东山埠村”实为埠子村。2017年2月,该村接通自来水,由距离该村6公里的张庄镇自来水厂负责供水,该村及周边区域无饮用水源。2020年下半年,该村村民郑某春将自家民房租给周边建筑工地作为工人宿舍,现居住工人50余人,日常洗衣、洗澡等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大,污水直接排向门前道路,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埠子村村内有2家肉牛散养户,郑某俊养牛场建有牛棚1间、存栏肉牛5头,郑某亭养牛场建有牛棚2间、存栏肉牛8头。2家养牛场均未建设储粪场和沉淀池,养殖粪污露天堆放,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反映的东山饭店实为正强饭店,位于该村中心主路上,以接待农村宴席为主,日产生污水约2吨,未建设油污分离沉淀设施,洗菜、洗碗等废水直接排入村内排水沟。
其他 1、张庄镇政府督促村民郑某春修建排水管道,将生活污水接入村内排水沟,2021年4月23日已完成。
2、张庄镇政府督促郑某俊、郑某亭立即对粪污进行清理,建设储粪场和沉淀池,做好粪污规范处置工作,2021年4月23日已完成。
3、张庄镇政府督促沂南县正强饭店建设油污分离沉淀设施,2021年4月23日已完成。

119 9 访受〔2021〕X04150006号 来信 莒南县团林镇宅克村村支书非法占压堐沟村三十亩农田,非法建设石子加工厂,现扔未拆除非法加工设备,没履行农田复垦义务;举报相关问题一直未解决,国土资源局存在工作失职,环保部门不作为。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其他 1、团林镇宅科村村民李某某为村支部原书记,已于2012年离任。2019年12月,李某某在团林镇埃沟村村南与日照市碑廓镇交界处擅自建设石子加工厂,非法占地13亩。该厂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2020年12月,团林镇组织联合执法,对该石子厂落实停产措施,原料及产品全部清理完毕,业主自行拆除部分设备;2021年3月,该石子厂擅自恢复生产,团林镇再次组织联合执法,落实停产措施,业主自行拆除部分设备,原料和产品已清理;2021年4月1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团林镇政府现场核查,该石子厂未生产,存在压占土地行为。
3、调取12345相关记录,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接到1次举报,团林镇共接到3次举报,均及时查处,因举报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查处情况无法反馈。
4、2021年1月,团林镇党委、政府3人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在团林镇“散乱污”集中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莒南县纪委监委给予团林镇党委副书记姜超、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徐鹏(副科级)诫勉谈话;给予团林镇环保所所长崔言峰党内警告。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区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委托第三方测量机构对压占土地进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原貌。
2、团林镇政府对该石子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2021年4月27日前完成。

120 9 访受〔2021〕X04160002号 来信 河东区凤凰岭田家小区后临沂志佳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东邻、西邻白色卷帘门内,夜间加工塑料颗粒,气味刺鼻,污染地下水。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临沂志佳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东邻为临沂金冠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西邻为诸葛某某塑料颗粒加工厂。临沂金冠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铸钢扣件项目于2010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诸葛某某塑料颗粒加工厂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2021年3月24日,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已按“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2、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临沂金冠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停产,生产设备和原料已清空,厂区处于闲置状态;诸葛某某塑料颗粒加工厂保持“两断三清”状态。现场无刺鼻气味。
3、2021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其他 河东区政府责成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防止诸葛某某塑料颗粒加工厂死灰复燃。
121 9 访受〔2021〕X04160003号 来信 兰山区王庄路与双岭路交汇处万达一方房地产商业地产项目、泰鲁时代项目,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2021年4月18日22时,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时,万达一方房地产商业地产项目、泰鲁时代工地未施工。经询问,2处工地因主体工程物料短缺,4月17日以来,暂停了夜间混凝土浇筑施工。经随机走访周边3位居民,有居民反映2处工地前期进行混凝土浇筑,夜间渣土运输,存在噪音扰民。 责令改正 兰山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工地采取降噪措施,做好施工噪音防护,合理安排转运时间及运输路线,避免噪音扰民。
122 9 访受〔2021〕X04160004号 来信 莒南县板泉镇赵家临沭村薛白路以东200米某养殖户养鸭场,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大型养鸭场,污染严重。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与第9批访受〔2021〕D04170083号并案处理。
板泉镇赵家临沭村村民赵某某养殖场位于村东南约1000米、薛白路东侧约200米,占地约10亩,建有养鸭大棚3栋、占地2845平方米,其中2栋位于设施农用地内,1栋位于基本农田内,采用网养模式,目前空栏停养,属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评备案和养殖备案,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建有粪污池2处,约690立方米,内有粪便、污水积存,有粪棚1处,约24立方米,养殖废水通过渠道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定期清运还田。2021年4月18日,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政府现场核查,粪棚顶有破损,雨污分流不彻底,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
其他 板泉镇党委政府督促该养殖场及时清理粪污,修复破损棚顶,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拆除位于基本农田的养鸭大棚,2021年5月3日前整改完成。
123 9 访受〔2021〕X04160005号 来信 平邑县明德花园北区8号楼沿街饭店秀儿私房菜、参须肚包鸡,油烟扰民严重,县环保局和县执法局推诿扯皮,问题迟迟未解决,向被举报人泄漏举报信息,希望依法取缔油烟扰民项目。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秀儿私房菜位于明德花园北区8号楼楼底沿街商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排气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参须肚包鸡位于8号楼北侧,紧邻秀儿私房菜,经营火锅熬汤项目,厨房内设备只调制汤料,不存在产生油烟情况。两家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齐全。
2、根据群众12345市民热线反映,2020年1月、11月,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及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秀儿私房菜油烟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将查处情况进行了反馈。不存在推诿扯皮问题。
3、12345市民热线转办的工单均未提供被举报人联系方式,不存在向被举报人泄露消息情况。
责令改正 2021年4月20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秀儿私房菜下达《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产生油烟的经营活动,限其4月24日前改正违法行为,确保不对周边居民环境造成油烟污染。目前已拆除餐饮大灶。
124 9 访受〔2021〕X04160006号 来信 郯城县红花镇孙塘村红花伟晟风力发电项目,2013年赞某家庭农场租用孙塘村建设奶牛养殖场,2020年红花伟晟风力发电项目在奶牛养殖场东南、西南各建风力发电机组一台,产生噪音等污染,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影响赞某家庭农场奶牛场经营。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伟晟风力发电项目由水发丰远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红花镇境内,2018年8月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齐全。该项目共建设33千瓦风力发电机组30座,均采用低噪音机型,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年底实现并网。
2、赞某家庭农场奶牛场位于郯城县红花镇孙塘村村南,2013年开始养殖,大约30头奶牛,自2017年下半年至今未养殖。2021年4月18日,红花镇政府检查发现,该养殖场仍处于停养状态。
3、在养殖场西南370米和东南120米处各有1座风力发电机组,均属于伟晟风力发电项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红花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两座风力发电机组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因风速小于 6.5 米/秒,风力发电机组不是正常运行状态,无法检测。
其他 鉴于养牛场长期停养,且当前季节风力较小,风力发电机组不是正常运行状态,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红花镇政府计划在机组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分析评估对养牛场造成的影响。若确实存在影响,通过协助养牛场进行搬迁等方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25 9 访受〔2021〕X04160008号 来信 罗庄区西高都街道山东天邦化工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5年污染周围环境造成铁匠村某村民建设的鲜花大棚内大量鲜花死亡,造成某村民经济损失。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其他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24号并案处理。
山东天邦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关停,2019年3月拆除生产设备,4月28日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2019年6月,罗庄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企业关停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2020年10月,罗庄区化转办再次就关停情况进行后督察,未发现生产迹象。目前山东天邦化工有限公司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所反映的气味刺鼻,产生大量粉末情况不存在。无证据表明鲜花死亡与山东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性。

126 9 访受〔2021〕X04150005号 来信 平邑县日东高速平邑收费站南侧200米处,2017年平邑县人民武装部以“排险”名义开山采石破坏生态侧柏林十多亩;2020年平邑县人民武装部以“国防工程”名义,破坏侧柏林三十多亩,砍伐侧柏树3000余棵,宣称所采石料由平邑县财金集团处理,实则私自卖给地方石子厂。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生态 1、反映的“排险”项目,实为平邑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工程。该工程于2014年规划,2014年6月30日取得发改批复,2014年7月4日取得环评审批,2014年7月7日取得用地预审意见,2016年平邑县蒙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始施工。2018年,该工程修建靶场时施工方因违法占用林地及非法采挖石料被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针对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即举报中所述以“排险”名义)存在的违法占用林地及非法采挖石料行为,2019年1月11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平邑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平综执罚字[2018]921号),责令两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金6.602万元,罚款已于2019年8月1日缴纳。2020年7月3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平邑县蒙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采挖石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平综执罚字[2018]第370号),责令停止开采,并没收违法所得64.0446万元,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下达后,该公司拒不履行,经催告无果,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4月2日将该案移交平邑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所述“国防工程”实为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山体排险工程。因平邑县民兵训练基地的部分楼房距离山体不足10米,存在落石和山体滑坡危险,对整个训练基地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平邑县人民武装部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了民兵训练基地山体抢排险及地质环境治理设计。2020年6月3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对平邑县民兵训练基地山体排险工程进行了批复(平政复字[2020]15号),目前该工程正在实施中。
3、针对反映的平邑县民兵训练基地山体排险工程(即举报所述“国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侧柏林三十多亩,砍伐侧柏树3000余棵”的问题,2021年4月21日,县林业局已介入调查,该工程确实存在破坏生态林现象,下一步将根据技术人员现场测绘的具体面积进行跟进处理。针对“所采石料私自卖给地方石子厂”的问题,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4月21日进行调查,发现该工程所采石料未经平邑县财金集团处理,目前石料去向正在调查中。
其他 针对平邑县民兵训练基地山体排险工程(即举报所述“国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侧柏林三十多亩,砍伐侧柏树3000余棵”的问题及石料去向,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县林业发展中心立案处理。


127 9 访受〔2021〕D04130071号 来电 费县新庄镇下崖村村南山半山腰山东交投集团石料厂在距离村庄居民区300米处,无环评手续违规加工石材,无除尘设备,无安检手续;2020年,山东交投集团石料厂在原排险扶绿项目外,破坏100多亩山体面积,售卖山石。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其他 1、反映的石料厂属山东交投矿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新庄镇富隆村下崖村南500米,负责人张某某,主要生产建筑用石子,配有洒水车、雾炮机等除尘设备。该石子厂无规划、环评、安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石料厂现存石子约5000吨。
2、反映的排险复绿项目,为新庄镇下崖废弃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修复废弃矿区面积为97.8亩,工程于2020年3月开工,同年10月通过验收。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区东部临近山体存在裂缝,按照下崖村村委和群众要求,对危险山体予以减压排险,采取削高填低模式,挖掘山体石材全部回填低洼处,涉及面积约26亩。无售卖山石行为。
关停取缔 4月25日前,新庄镇政府对该石料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