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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四批)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四批信访件共计84件。截至4月19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84件中属实63件,不属实21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案件来源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市、区) 主办单位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办结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4 访受〔2021〕D04120001号 来电 兰陵县229省道大仲村镇镇驻地临沂华晨陶瓷有限公司兰陵分公司,该公司无经营手续,每天全天进行非法洗沙,噪音扰民严重,每天晚上进行售卖沙子,扬尘污染严重。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1批访受〔2021〕D04090001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洗沙场实为临沂华宸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陶瓷原料项目。该公司共建设西式精工瓦生产、地板砖生产、陶瓷原料加工三个项目,均已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并投入生产。该公司于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但陶瓷原料加工项目尚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2、该项目主要以长石、风化沙为原料,生产尾砂、硅砂等,投产以来共生产约17500吨,全部用于本公司生产地板砖。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均置于华宸陶瓷公司原料库厂棚内,厂棚存在破损、未完全密闭等问题,厂棚内无喷淋降尘设施,厂棚内及棚外厂区内地面积尘现象明显。2021年4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排气筒有组织废气浓度为2.3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浓度最高值为0.267mg/m3,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7/2373-2018)要求。
3、2021年3月29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自主检测,厂界噪声昼间值53.3dB(A),夜间值46.0dB(A)。4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厂界噪声昼间值59.1dB(A)。4月15日晚,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厂界噪声夜间值47.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走访周边群众,生产噪音对其有影响。
4、该项目原料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罐沉降后形成的污泥,压滤后大约有3600吨,其中2000余吨用于本公司生产精工瓦,1500余吨外售给农户用于垫地基、填土种花、种菜,车辆冲洗设施位于厂棚内,距门口约30米,车辆出场时仍会携带泥沙。
5、该项目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已于2021年4月13日自行停产整改。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企业进一步完善厂棚密闭及喷淋降尘设施;加强减震、降噪等措施,减少对群众的影响;建设规范的洗车平台,加强车辆冲洗和覆盖。
2、对该企业陶瓷原料加工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停产整治并立案处罚,拟处罚40万元;对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处罚,拟处罚8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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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访受〔2021〕D04120002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代庄村双岭路代庄工业园速8酒店向西200米再向北150米瑞辰木业有限公司,速8酒店向北50米三千木业,瑞辰木业有限公司非法制作胶水,存在难闻气味,三千木业无环评手续,存在难闻气味。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大气污染 1、反映的瑞辰木业有限公司实为临沂市瑞辰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凌某某,位于义堂镇代庄村,年产12000立方米多层板项目于2012年8月经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2〕269号),2012年10月完成验收(临环兰验〔2012〕258号),主要利用外购木皮经连芯、涂胶、预压、热压、砂光、抛光、锯边等工序从事多层板的生产和销售,无制胶工序。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涂胶、热压及砂光等工序已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且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2、反映的三千木业实为临沂市兰山区三千木业板材厂,法定代表人为凌某某,位于义堂镇代庄村。主要通过外购木皮经涂胶、冷压、锯边等工序年产5000立方米科技木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下胶合板制造需要登记管理的规定,已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71302MA3FDUQN2N001Y)。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涂胶工序已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且正常运行,未发现制胶工序。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 4 访受〔2021〕D04120003号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新华村村南岭,某村民在居民区养殖猪,无排污设施,随意外排污水,气味刺鼻。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陈某某在村西南侧养殖生猪110头,属于养殖专业户,位于限养区。养殖场建有粪污处理设施沼气池1处,能够满足粪污处理需要。有正常养殖气味,没有发现污水外排迹象。2021年4月14日所有生猪已售卖完毕。 其他 养殖户已自行将养殖设施拆除。
4 4 访受〔2021〕D04120004号 来电 河东区相公镇新城村,某村民在村东南方向医平路路西自家院内加工生产废旧塑料,无环评手续,污染地下水。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其他(无环评)
1、该厂位于相公街道新城村东南,负责人为于某某,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生产工艺为:塑料破碎-漂洗-成品。生产废水排入厂内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2021年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相公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3、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进行地下水检测,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18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关停取缔 1、相公街道办事处于4月13日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公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5 4 访受〔2021〕D04120005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近期村饮用水无故出现异味,无法饮用,影响村民生活,要求落实具体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数据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对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2021年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政府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2021年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2021年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2021年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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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 访受〔2021〕D04120006号 来电 临沭县临沭街道曹界前村,村书记于2021年1月向凌山头水库倾倒鸡粪,污染水源。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2021年1月28日,临沭县临沭街道曹界前村村民秦某洗委托其嫂子胡某彩(村干部秦某东家属)、秦某学等人运输约6吨鸡粪,暂存于凌山头水库上游北侧,用于春耕,存放点有2处,均位于凌山头水库最高洪水位线96米高程线以下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于2021年2月5日现场检查,未发现粪污流入水库现象。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已于2021年2月5日对秦某洗在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岸坡内堆放养殖污染物行为立案调查,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12.5万元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鸡粪已于2月15日前清理完毕。
3、2021年2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凌山头水库水质开展第一季度例行检测,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7 4 访受〔2021〕D04120007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镇四村建源铸造厂,该铸造厂车间内生产使用电炉,无环评手续,要求落实处理。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 莒南县建源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源铸造)位于十字路街道四村西南处,以废钢为主要原料,通过电熔炉熔化后从事铸造件生产。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2003年5月办理了铸造件(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两台1t/h电炉;2010年9月办理了铸造件扩建(1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新建1台0.7t/h电炉,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版)要求。2020年7月,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例行监测等管理规定。
8 4 访受〔2021〕D04120008号 来电 莒南县岭泉镇大葛集村,某村民在村西侧养殖猪,随意将周边土地挖掘,排放养殖废水,存在难闻气味。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污染 莒南县岭泉镇大葛集村村民葛某某在该村西北建有养殖场所1处,占地约20亩,建有猪舍9栋(有4栋破损废弃),总面积约22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50头,为散养户。该区域属于非禁养区,建有约200立方米的沉淀池,约60平方米的粪场,雨污分流不彻底。
2020年,岭泉镇人民政府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在该养殖户南侧挖土施工,开展修整沟渠工程,葛某某无挖掘土地行为。现场无养殖废水外排迹象,有畜牧养殖气味。
其他 岭泉镇党委、政府督促该养殖场完善雨污分流、挡雨棚等粪污处理设施,2021年4月27日前整改完成。
9 4 访受〔2021〕D04120009号 来电 罗庄区付庄办事处陈武庄村东侧建筑垃圾厂,该处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及有毒工业垃圾,污染环境,要求落实处理。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固废污染 1、反映的建筑垃圾厂为罗庄区建筑垃圾循环化综合利用项目,是罗庄区根据《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9]1号)文件要求,在傅庄街道陈武庄村建设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临沂市丰洁环卫有限公司),占地约260亩,坑塘平均深度30米,一期进行厂区填埋,二期进行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经原料接收、破碎、筛选等生产工艺后得到再生石子,再与外购水泥、砂等经搅拌、压制成型得到再生砖),2019年7月一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期正在建设。
2、该公司扬尘监测、洗车机、洗车池、监控设施齐全。对车辆进出消纳场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厂区内配备场地监控5处,水域监控1处,24小时不间断拍摄,并与市城市数字化信息平台对接,实行信息共享。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安装GPS系统、在市城管局备案、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的准运证件,确保进入消纳场全部建筑垃圾都能查到来源地。专人负责每辆进场渣土车辆,确保一车一人,从进场至出场进行台账登记。经抽查视频、调阅台账后,没有发现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入建筑垃圾现象。
3、该公司地表没有生活垃圾、有毒工业垃圾。随机抽取不同深度的6个点位进行挖掘检查,未发现生活垃圾及有毒工业垃圾填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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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4 访受〔2021〕D04120010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场湖镇山北头村,该村饮用水被污染,不清具体污染源,希望进行落实。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11 4 访受〔2021〕D04120011号 来电 平邑县流峪镇龙王河村,某村民在村南侧承包土地内私自养殖牛和猪,且将污水排放至该村南侧的饮用水源地,影响水质。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2021年4月13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中心现场调查发现该场有存栏肉牛328头,属于肉牛规模养殖场,未发现养殖生猪及污水外排情况。根据《平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该场处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属于禁止养殖区。4月14日养殖户已将肉牛转移完毕。 关停取缔 平邑县畜牧发展中心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并签订承诺书不再复养。
12 4 访受〔2021〕D04120012号 来电 郯城县花园乡秦园村滨河路东侧杨树林内存在一家无名木材粉碎加工厂,外侧使用遮挡网遮挡,该厂加工生产存在噪音及粉尘,并随意放置树枝。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大气污染 反映的为木片加工点,位于郯城县花园镇秦庄村南约50米,现场有1套木片旋切设备,收购新鲜树枝,经输送-挤压切断,加工成木片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木片加工点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该木片加工点露天生产,地面未硬化,距离居民较近,产生的扬尘、噪声对周边有影响,因占用一般农用地,无法建设封闭厂房及配套设施,不适合提升改造。 关停取缔 郯城县花园镇政府于2021年4月14日对该木片加工点完成了清理取缔,并负责日常巡查,防止恢复生产。

13 4 访受〔2021〕D04120013号 来电 临沭县327国道与青石路交汇处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运输过程及生产过程中,存在噪音污染。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反映的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全称为临沂华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青石路与327国道交汇处,距离最近的村庄约700米。该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通过审批,2020年4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条混凝土生产线中的1条正在生产,有运输车辆进出,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3、该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夜间对破损的入厂道路使用破碎锤施工,产生较大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现场检查时破碎施工已结束。
4、该公司在厂区东侧新建1条混凝土生产线,存在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该公司调整道路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作业,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该公司新建混凝土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问题立案调查,拟处以3.487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

14 4 访受〔2021〕D04120014号 来电 沂南县辛集镇沂河大桥处的沂河,该段河流水污染严重,希望落实污染源。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沂河沂南县辛集镇沂河大桥上游2.5公里处有苏村西河汇入,大桥上游100米处有潮沟河支流汇入,大桥上游3公里范围内无入河排污口。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辛集镇沂河大桥处、潮沟河入沂河口处、苏村西河入沂河口处共3处河流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其中,辛集镇沂河大桥、潮沟河河口2处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苏村西河因近期苏村镇政府组织河道清淤,对河流水质造成一定影响,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96mg/L、氨氮9.63mg/L、总磷2.65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的2.2倍、5.4倍、7.8倍,悬浮物42mg/L;因苏村西河对沂河每日补充水量约为2000m3/d,而大桥处沂河流量约为80万m3/d,且苏村西河入沂河口距离辛集镇沂河大桥较远,对下游沂河水质影响较小。
2、辛集沂河大桥下游200米处建有橡胶坝拦截河水,河水流动性差,且因天气转暖河流浮游生物增多,水质感官受到一定影响。
其他 1、沂南县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加强对沂河水质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2021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苏村西河入沂河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48mg/l、氨氮2.35mg/l、总磷0.52mg/l,分别超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0.6倍、0.56倍、0.22倍,悬浮物18mg/l,与清淤前河流断面水质相比,改善明显。
2、沂南县人民政府责成苏村镇政府继续开展苏村西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对沿河两岸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进一步提升河流水质。

15 4 访受〔2021〕D04120015号 来电 兰山区通达路与成才路交汇处向东150米路北山东老四大锅菜,外排油烟至惟一斋花园小区内,气味刺鼻,且噪音扰民严重。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反映的山东老四大锅菜位于惟一斋花园小区二号居民楼下方,油烟管道距离北侧小区住户约20米。通过现场调取油烟在线平台近30日的检测数值曲线,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4月13日晚餐高峰期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餐饮单位的油烟及噪声排放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1、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餐饮单位在紧靠排放口北侧增设2.5*8米吸音板,进一步消除噪声影响;定期检查油烟净化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巡查。
2、山东老四大锅菜已于2021年4月17日完成增设吸音板。

16 4 访受〔2021〕D04120016号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村,该村东侧的抽水机抽水速度较慢,导致该处存在臭水沟,排水沟被封堵。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水沟实为玉兰沟水系4500方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水收集池,因化沂庄还建工地施工降水导致污水收集池内水量增大。 责令改正 1、要求临沂金锣水务公司加大处理设备运行功率。
2、要求施工单位减少工程降水数量。
3、将污水收集池内污水引流到聚才六路污水管道,进入商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7 4 访受〔2021〕D04120017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近期饮用水无故出现异味,无法饮用,影响村民生活,要求落实具体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四批次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18 4 访受〔2021〕D04120018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罗西街道西大官庄村西南方向山东中禾富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被责令停产,但意向投资者参观时该厂私自进行加工,并将渗滤液放置在环卫车间内的渗滤液应急池及环保车间门前的消防池内,距离居民区较近,污染环境。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 1、山东中禾富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示范工程项目于2012年8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鲁环审〔2012〕108号),2016年3月8日取得验收批复(临环验〔2016〕7号)。该企业验收时生产10天,后停产至今,不存在意向投资者参观时私自加工问题。停产行为属企业自主行为,高新区未责令停产问题。
2、该企业建有渗滤液应急池1座、渗滤液池1座,存有少量垃圾渗滤液;消防应急水池1座,无垃圾渗滤液。
3、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已委托废水处置单位对遗留渗滤液进行处置,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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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4 访受〔2021〕D04120019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张故县村谊泉电动车有限公司,公司加工过程中使用电焊机,排放刺鼻气味,加工过程存在噪音扰民严重,且该厂喷漆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该公司位于汤河镇张故县村。主要生产工艺为:钢管—下料—弯管—冲压、车床—钻眼—焊接—校正—喷塑—固化—成品。2020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2月取得扩建项目批复,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2、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焊接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噪声主要为冲压设备运转噪声,采取隔音板和密闭降噪措施;喷塑、焊接、抛丸工艺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固化工序产生废气经光氧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该企业无喷漆工艺,无明显刺鼻气味。
3、现场检查时发现,固化工序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未达到0.3米/秒,属于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
4、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颗粒物、VOCs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要求。
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该公司未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立案处罚,拟处罚金额4.25万元。
2、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汤河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 4 访受〔2021〕D04120020号 来电 兰山区通达路与成才路交汇向东500米福源家园小区,小区使用自备井,因自备井管道常年腐蚀,与小区内污水管道排放的污水交叉污染,导致自备井水污染,居民无法饮用。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反映的福源家园小区于2002年建成,使用自备井水,已纳入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正常缴纳水资源税。自备井管道材质为钢管,直径100mm,污水管道为水泥钢桶,直径70-80cm,经现场勘查,饮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无破损不存在交叉污染。
2、兰山区水务局委托市水务集团水质检测中心对自备水井及居民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

21 4 访受〔2021〕D04120021号 来电 罗庄区褚墩镇东卜庄村,村主任、某村民在该村褚墩煤矿东侧开办洗沙厂、洗煤厂、洗碳厂,每天晚上加工,噪音扰民严重,且外排污水,污染环境,无经营许可证,私自制造颗粒。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噪声、涉水、大气污染 1、反映的问题均位于褚墩煤矿西侧院落内。
2、洗沙厂为褚墩镇东卜庄韦某某所有,已于2021年4月12日被褚墩镇政府取缔,罗庄区生态办4月13日检查发现现场无洗沙设备、未生产,部分原料和产品未覆盖。
3、洗煤厂(洗碳厂)为褚墩镇东卜庄王某某所有,建有洗煤机一套,从事煤炭清洗,属“散乱污”项目,没有生产,所有输送带、部分管道已拆除。
4、颗粒厂为褚墩镇东卜庄陈某某所有。2021年2月,褚墩镇环保所巡查发现属“散乱污”项目,已采取“两断三清”清理取缔,没有生产,没有生产设备、没有原料成品。
关停取缔 禇墩镇政府已对洗沙场、洗煤厂(洗碳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下一步对该三处“散乱污”项目加强巡查,严禁死灰复燃。 *
22 4 访受〔2021〕D04120022号 来电 1、河东区郑旺镇北京东路路北兴旺加油站北侧存在多家塑料收购厂,该处放置大量塑料,存在扬尘污染。
2、河东区汤河镇小东岭村北京东路南侧、北侧,该处存在放置大量塑料,存在扬尘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固废污染
1、反映的河东区郑旺镇北京东路路北兴旺加油站北侧区域属于河东区汤河镇。
2、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合汤河镇人民政府对兴旺加油站北侧、小东岭村北京东路北侧、南侧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9家塑料存放厂,均无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1、汤河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4月13日按“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汤河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23 4 访受〔2021〕D04120023号 来电 罗庄区206国道与南外环交汇处向南1000米山东亨泰家具厂,加工过程中使用雕刻机生产简易家具,扬尘、粉尘严重,且封边机使用过程中产生刺鼻气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山东亨泰家具厂年产200万套简易家具项目于2020年2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2月31日通过验收。以板材为原料,通过下料雕刻、机床加工、封边、检验、打包等工艺生产家用小桌板,其中封边工序因使用胶装封边工艺,生产时产生气味。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环保设施正常使用。对其周边邻居及工人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有刺鼻气味。
2、该企业雕刻机等加工设备全部安装在联合生产车间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该企业雕刻机产生的粉尘收集不彻底,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造成加工车间和联合生产车间内地面积尘严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该公司“未规范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造成加工车间地面积尘严重”行为责令改正,拟处罚9.5万元。
24 4 访受〔2021〕D04120024号 来电 罗庄区西高都办事处铁匠庄村村东湖的宝通天邦化工厂,此工厂主要生产复合肥,气味刺鼻,产生大量粉末,2014年导致市民在村内鲜花大棚内鲜花死亡。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山东天邦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关停,2019年3月拆除生产设备,4月28日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2019年6月,罗庄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企业关停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2020年10月,罗庄区化转办再次就关停情况进行后督察,未发现生产迹象。目前山东天邦化工有限公司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所反映的气味刺鼻,产生大量粉末情况不存在。无证据表明鲜花死亡与山东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性。
25 4 访受〔2021〕D04120025号 来电 平邑县流峪镇唐村水库东侧龙王河村,某村民在该村东北角开办养殖厂养殖猪及牛,将污水排放至水库,污染水资源。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11号并案处理。
2021年4月13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中心现场调查发现该场有存栏肉牛328头,属于肉牛规模养殖场,未发现养殖生猪及污水外排情况。根据《平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该场处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属于禁止养殖区。4月14日养殖户已将肉牛转移完毕。
关停取缔 平邑县畜牧发展中心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并签订承诺书不再复养。
26 4 访受〔2021〕D04120026号 来电 费县薛庄镇北王庄村某村民私自将村西2公里的山坡的土挖掘,导致水土流失。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生态 1、被挖掘地块使用权不属于所提及的王某进,实际属于同村村民王某某。
2、2021年1月,王某某将该地块转租吴某,吴某在此地非法采挖出售砂土40吨,被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后停止开采。
3、2021年3月24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费综执罚字〔2021〕KC0063):责令停止开采,并处罚款20000元。
其他 2021年4月14日,薛庄镇政府已对该地块完成复垦。
27 4 访受〔2021〕D04120027号 来电 兰山区兰山办事处通达社区成才路东段福源家园小区,小区为自备井供水,输水管道输送水源过程中造成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4批访受〔2021〕D04120020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福源家园小区于2002年建成,使用自备井水,已纳入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正常缴纳水资源税。自备井管道材质为钢管,直径100mm,污水管道为水泥钢桶,直径70-80cm,经现场勘查,饮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无破损不存在交叉污染。
2、兰山区水务局委托市水务集团水质检测中心对自备水井及居民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

28 4 访受〔2021〕D04120028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村中心街南侧水井被污染,要求查处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29 4 访受〔2021〕D04120029号 来电 临港区大山路消防队向西500米路南无名搅拌站,无环评手续,进行生产加工。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其他(无环评) 反映的“无名搅拌站”位于坪上镇大山路消防队向西500米处,建有1条废旧混凝土生产线,已废弃,无生产迹象。该生产线无立项、环评、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莒南县人民政府责成坪上镇党委、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混凝土生产线进行清理取缔,已清理完成。
30 4 访受〔2021〕D04120030 来电 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沂河路115号水晶家纺公司,从事电镀行业,气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无相关加工手续违规生产加工。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山东锐久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115号山东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厂内,年加工100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项目于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一期建成调试,目前已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正在开展自主验收。
2、该公司现有5条电镀生产线试运行生产,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高空排放。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气筒和厂界废气进行检测,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距离最近的住户约400余米,经走访群众5户,均未反映因气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31 4 访受〔2021〕D04120031号 来电 临沭县玉山镇关河村卫生室院内变压器,存在辐射污染,要求予以挪移。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辐射 1、临沭县玉山镇关河村卫生室院内变压器放置于混凝土建成的配电室内,与关河村卫生室距离为8米,符合《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和《3-110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配电室周边11个点位的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2项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要求。

32 4 访受〔2021〕D04120032号 来电 郯城县港上镇珩头村珩头社区,村南临港石化加油站向西200米路南大棚内无名木材粉碎厂,夜间加工生产过程中噪声污染,粉尘污染。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反映的为木片加工点,现场有1套木片旋切设备,收购新鲜树枝,经输送-挤压切断,加工成木片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木片加工点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该木片加工点建有生产厂房,南侧、东侧、西侧为树林,北侧为空地。该木片加工点间歇性生产,有夜间生产行为,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100米,走访群众,均表示对其无影响。该木片加工点地面清扫不及时、洒水抑尘不到位,挤压切断工序未采取湿法作业。 责令改正 郯城县港上镇政府要求该木片加工点及时清扫场地、洒水抑尘,挤压切断工序采取喷淋措施,防止起尘。该木片加工点自行表示不再夜间生产,并进行提升改造。

33 4 访受〔2021〕D04120033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该村东侧、南侧存在多家泡花碱厂,外排污水严重,污染水资源。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2批次访受〔2021〕D04100021号、第2批次访受〔2021〕D04100022号、访受〔2021〕D04110029号并案处理。
1、大店镇宣文岭村东侧和南侧共有3家泡花碱厂,分别为莒南县华坤泡花碱有限公司、莒南县大店固体碱厂、莒南县天元泡花碱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将纯碱和石英砂经马蹄窑高温熔化、冷却生产泡花碱。3家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治理设施完善,已落实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泡花碱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冷却水和脱硫塔喷淋用水经各自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对周围水资源造成污染。

34 4 访受〔2021〕D04120034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大仲村中心街北侧700米华宸陶瓷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环保要求在干燥塔设备中使用双天然气,私自使用单天然气。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其他 1、反映的临沂华宸陶瓷有限公司共建设西式精工瓦生产、地板砖生产、陶瓷原料加工三个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验收等手续。
2、该公司建有两条生产线,西式精工瓦项目和地板砖项目使用同一个干燥塔,原环评批复使用粉煤桨为原料。为落实全市陶瓷行业转型升级要求,2019年9月份开始改用天然气,因链排炉体型巨大,彻底拆除需先拆除厂房,只停用设备,未拆除。
3、2021年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干燥塔煤浆磨有使用迹象,于是对煤浆磨设施实施了查封。
4、2021年4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检查时对链排炉传输设备进一步查封。
5、2021年4月1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查封状况正常,企业干燥设施、炉窑双天然气使用正常。
责令改正 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企业将链排炉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截至目前传输设备已拆除,其他设施正在陆续拆除。
35 4 访受〔2021〕D04120035号 来电 2021年4月左右,郯城县县办公室,对全县符合规定且已取得相关手续的洗沙厂下发拆除书面通知,要求制止该行为。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其他(一刀切) 2016年以来,郯城县自发出现了大量的小洗沙场,这些洗沙场管理混乱,手续不全,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郯城县委县政府多次成立专班开展整治活动。其中2016年印发了《郯城县洗沙场、存沙场、渣土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郯城县洗沙场专项整治督导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对已摸排出的52家洗沙场进行分类整治。期间,对在基本农田、饮用水保护范围内等40余家洗沙场进行了取缔,对其余有整改空间的洗沙场,要求其按照方案准入条件办理相关土地、取水许可等手续并通过环保等相关验收后方能生产。
由于小洗沙场极易反弹,2017年至2018年,郯城县通过日常巡查,对洗沙行业持续进行整治。期间,环保等执法部门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2家洗沙场进行了处罚,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非法占地的20余家洗沙场进行了取缔。
由于2019年以来黄沙价格猛涨,全县洗沙场出现了反弹的迹象。针对这一情况,郯城县又专门制定了《郯城县洗沙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原则,并按照方案要求分类、分阶段进行整治。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等要求的洗沙场一律取缔;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洗沙场要求其在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之前,全部“断电停产、机器移位”。2019年至2020年,郯城县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县洗沙场持续开展整治,期间,郯城县环保、综合执法、国土等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洗沙场处罚了31起,对存在非法取水、扬尘污染问题的洗沙场处罚了5起,并对非法占地的9家洗沙场进行了取缔。
今年以来,郯城县相关执法部门通过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洗沙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洗沙场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巡查检查60余次,累计排查出洗沙场36家。对其中2家存在破坏耕地问题的洗沙厂下达了拆除通知,对剩余34家存在非法取水、非法排污等问题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要求所有的洗沙厂完善手续。通过持续整治,有16家因无法达到整改要求自行关闭,目前全县还有18家洗沙厂。
其他 郯城县委、县政府已安排有关乡镇和部门,进一步加大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督促洗沙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同时帮助有条件的洗沙场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全面规范全县洗沙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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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4 访受〔2021〕D04120036号 来电 蒙阴县联城镇王家村701老矿区内钻石公园,该处园区内润蒙洗沙厂、石子厂,运输沙石过程中沿途撒漏沙石,噪声污染,粉尘污染。 蒙阴县 蒙阴县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1、反映的企业全称为临沂润蒙矿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土地复垦、治理、洗沙、开发整理;沙石加工、销售;矿产资源开发等。2021年2月,年产石子20万立方米、机制砂40万立方米项目一期工程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4月3日,该企业和第三方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书,就二期工程开展自主验收。4月6日至11日,该企业进行试生产,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测。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无运输车辆,厂区及厂外道路无撒漏砂石。
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要求该企业加快二期项目自主验收进度。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加大道路洒水和车辆冲洗力度。
37 4 访受〔2021〕D04120037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村书记将两千多车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村内水库内,产生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固废、涉水污染 1、反映的水库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该汪塘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形成于1990年,2001年为方便灌溉蓄水杏花村将其扩大至2000平方米左右。2016年前系村集体公有(土地性质为汪塘),2016年由原大杏花村党支部书记(现任大杏花村支部委员)刘某新承包至今。
2、2019年5月,在经大杏花村村委同意后,刘某新之子刘某利购买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286车、大约8000吨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进行回填,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工业垃圾。
3、2020年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的土壤进行了现场取样,土壤中特征污染物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规定。2021年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该村两名知情村民进行调查询问,两人表示填埋用的物料确实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非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责令改正 鉴于举报人持续反映该问题,汪沟镇政府组织力量已于2021年4月18日对该区域进行彻底开挖清理,从开挖现场来看,均属于建筑垃圾和装修类垃圾。4月25日前完成清理,恢复原状。 *
38 4 访受〔2021〕D04120038号 来电 兰山区蒙山大道与金四路交汇处东北角银凤花园小区,2013年该处道路建设高架桥,市规划局规划的桥梁红线应距离小区20米,实际距离小区楼房8.6米,市环保局答复该处建设的高架桥不符合环保要求,2015年小区居民反映至省环保厅,答复加装隔音屏障,至今未加装,问题未得到处理。 兰山区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 蒙山高架是我市构建城区立体交通网络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我市重要的民生工程。银凤花园小区位于蒙山高架桥与陶然路交汇处东北角,临近高架路沂州立交WN匝道。工程建设时期,该小区多次阻挠匝道施工,致使匝道建设长期处于停工,也未通车。为解决道路噪声问题,市住建局于2019年4月份在该段高架桥主路段安装高4米长150米的隔声屏障。 其他 兰山区政府积极推进该小区首排建筑搬迁,搬迁完成后立即对匝道进行施工建设,并将全线建设高标准降噪防护设施。
39 4 访受〔2021〕D04120039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工业园区内瑞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环保要求在干燥塔设备中使用双天然气,私自使用单天然气。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其他 1、山东瑞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600万m²/a高档新型装饰瓷砖生产线项目,于2006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07年12月取得验收批复。
2、该公司600万m²/a高档新型装饰瓷砖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按照批复要求拆除了原有2台煤气发生炉,干燥塔、烘干窑炉均改用天然气。该项目于2020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
 3、现场检查时,生产线正常生产,干燥塔及窑炉均使用天然气,且天然气压力表显示压力正常。调阅公司近1个月天然气用气量记录,未发现异常波动。对厂区排查,未发现煤气发生炉。

40 4 访受〔2021〕D04120040号 来电 临沭县店头镇官庄村,村南大山翻沙厂、村中心街无名翻沙厂,烟尘污染严重。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大山翻沙厂全称为临沭县大山铸造有限公司,无名翻沙厂为临沭县嘉泰机械有限公司,隶属于临沭县大山铸造有限公司,2家公司均位于临沭县店头镇官庄村。临沭县大山铸造有限公司2万吨/年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8月通过审批,并于2012年2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临沭县嘉泰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精密铸铁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9月通过审批,尚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现场检查时临沭县大山铸造有限公司未生产,电炉配套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抛丸机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存在厂区物品存放混乱、厂房多处密闭不严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5人,均反映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3、现场检查时临沭县嘉泰机械有限公司造型烘干、泡塑造型、混砂装箱等工序正常生产,电炉熔化、抛丸清理、打磨、落砂工序未生产,抛丸清理、混砂装箱等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存在造型烘干、泡塑造型、电炉熔化、打磨等工序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造型烘干工序燃用木柴排放烟尘等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临沭县大山铸造有限公司对厂房密闭改造治理,对厂区物品规范存放,限期于5月5日前完成。
2、对临沭县嘉泰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行为立案调查,拟处以70万元罚款,限期3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
3、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临沭县嘉泰机械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燃用木柴。

41 4 访受〔2021〕D04120041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大桥村村书记,将村内南小山私自挖掘售卖,导致水土流失严重,且私自售卖村北侧河滩内黄沙,要求恢复原貌。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1、2017年3月,王某某任大桥村书记期间,选址于南小山的大桥村公墓开始动工,工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占地面积约14亩。施工时进行了简单的场地整平,挖掘墓穴512个,施工过程无外运渣土情况,施工完成后栽植了松柏等绿植600余棵,水土保持状态良好。
2、大桥村村北侧为孙祖河,近2年县水利、公安等部门多次巡查未发现该处有采沙迹象,未接到群众举报该位置有盗采河沙现象,河滩内树木、杂草生长正常,无采售河沙迹象。

42 4 访受〔2021〕D04120042 来电 河东区梅家埠街道梅开路溢香园饭店北侧梅开金属城院内,存在多家拆除废旧物资、废旧家电的店铺,无环评手续,外排油污。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其他 反映的梅开金属城位于河东区梅家埠街道梅开路中段,共有41家租赁商户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及销售,生产方式均为手工分拣,打包后外售,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豁免管理范畴。未发现拆解废旧物资、废旧家电的店铺,未发现外排油污情况。 其他 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梅家埠街道加强巡查,严禁从事产生油污的生产行为。
43 4 访受〔2021〕D04120043号 来电 兰陵县庄坞镇西沙埠村东南方向鲁南蔬菜批发市场沙埠分场,随意将烂白菜叶放置在大棚底下,存在难闻气味,污染地下水。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固废、大气、涉水污染 鲁南蔬菜批发市场沙埠分场自4月初开始收购白菜,经统一包装后装车发货。现场有约3-4立方米装车时剔除的菜叶,积存在市场中间水泥地上,部分已腐烂,有异味。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场内水井采样检测,氨氮、硝酸盐、氟化物等7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庄坞镇政府责令鲁南蔬菜批发市场沙埠分场对存放的白菜叶进行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完毕。
44 4 访受〔2021〕D04120044号 来电 兰山区G206国道方城镇墩头社区路段,墩头小学向北1000米路北,两家无名颗粒厂,夜间生产,扬尘污染,该处向东100米路南,一家无名颗粒厂,夜间生产,扬尘污染。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墩头小学向北两家无名颗粒厂及路南一家无名颗粒厂,经巡查仅发现一家塑料颗粒作坊,负责人高某军,主要通过废旧塑料丝热熔、拉丝、切粒等工序再生塑料颗粒。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存在夜间生产情况,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半程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45 4 访受〔2021〕D04120045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大桥村,某村民将该村西南方向的树木砍伐。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惠某某为张庄镇惠家庄村民,2016年10月承包大桥村西南的南小山,2020年4月办理采伐许可证(312棵),已采伐树木100余棵。周边区域未发现其他树木砍伐现象。 其他 张庄镇党委政府加强监管巡查,杜绝出现无证采伐行为。
46 4 访受〔2021〕D04120046 来电 河东区梅家埠街道梅埠醋庄村玉白河路东十字路口处临沂金汇钢结构公司,夜间焊接活动板房,无除尘设备,环保不达标,污染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临沂金汇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河东区梅家埠街道玉白河路与梅干路交汇处,主要从事集装箱焊接生产及销售,2021年3月建成投产,属《建设项目管理名录》豁免管理范畴。
2、2021年4月13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有2台焊机及部分原辅材料,未配套焊接烟尘收集设施。
停产整治 1、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责令其停产整治,配套焊接烟尘收集净化设施。
2、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7 4 访受〔2021〕D04120047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村居民区南侧饮用水水井被不明企业污染,导致村民无法饮用,该处距离南井100米有一无名板厂,夜间熬胶生产,老板为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东墩村村民,希望落实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48 4 访受〔2021〕D04120048号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赵家土山村,村中心街通往日照的路段向东约500米,某村民每日在该处非法洗沙、违法在山坡建设房屋,破坏生态环境,其4月10日已拨打督察电话反映,近期相关部门已拆除洗沙设备,要求落实该村民沙土来源。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其他 与第2批访受〔2021〕D04100004号并案处理。
1、朱芦镇赵家土山村村民赵某某外购沙土作为原料,非法从事洗沙生产,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项目。经巨峰镇政府(日照市)、朱芦镇政府、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现场勘测,该洗沙点位于巨峰镇、朱芦镇交界,生产设施在巨峰镇一侧。2021年3月,临沂市朱芦镇与日照市巨峰镇联合行动,对该非法洗沙点按“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4月13日现场核实,无洗沙迹象。
2、2021年2月,赵某某在承包林地建设养殖大棚2处,占地0.5亩,未养殖,也未造成生态破坏。莒南县朱芦镇政府督促赵某某4月20日前自行拆除养殖大棚,恢复原状。
3、通过现场调查和走访群众,该村前期整理土地时遗弃部分沙土,洗沙场沙土主要来源于此。
清理取缔 1、莒南县人民政府落实边界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巡查。
2、朱芦镇政府督促赵某某于2021年4月20日前自行拆除2处养殖大棚,将违法占地恢复原状。

49 4 访受〔2021〕D04120049号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桥头村东侧存在一家拆卸线路板的工厂,拆卸时噪音扰民,存在难闻气味。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1、该厂位于汤河镇桥头村东,负责人为张某某。2021年4月13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无拆解线路板设备及原料,无拆解线路板迹象,无明显异味。
2、该厂从事五金货架加工,无土地、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13日,汤河镇人民政府对该厂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汤河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50 4 访受〔2021〕D04120050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村南水井被污染,要求落实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51 4 访受〔2021〕D04120051号 来电 沂南县张庄镇大桥村,由205国道通往孙祖镇路段,靠近南匣石庄桥东侧河道内2000多棵杨树于2018年左右被村干部砍伐,2000年左右,该处500余棵树木被不明人员砍伐。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生态 大桥村南匣石桥东侧河道内荒滩,由村民尹某某于1984年承包种植杨树。2000年尹某某办理了采伐证,采伐杨树约200棵;2015年办理了采伐证(483棵),采伐树木450棵,采伐完后栽植杨树800余棵。经调查走访,2015年以来该区域一直无树木砍伐行为,不存在2000多棵杨树于2018年左右被村干部砍伐情况。 其他 张庄镇政府加强巡查,杜绝出现无证采伐行为。
52 4 访受〔2021〕D04120052号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前期村书记在村东北岭水库填埋工业垃圾,污染环境,要求清除恢复水库原貌。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37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水库位于汪沟镇大杏花村东北2.5公里处一自然汪塘。该汪塘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形成于1990年,2001年为方便灌溉蓄水杏花村将其扩大至2000平方米左右。2016年前系村集体公有(土地性质为汪塘),2016年由原大杏花村党支部书记(现任大杏花村支部委员)刘忠新承包至今。
2、2019年5月,在经大杏花村村委同意后,刘忠新之子刘贞利购买兰山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286车,大约8000吨建筑垃圾,将该处汪塘进行回填。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工业垃圾。
3、2020年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的土壤进行了现场取样,土壤中特征污染物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规定。2021年2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该村两名知情村民进行调查询问,两人表示填埋用的物料确实为半程镇金锣一路铺设管网过程中挖掘的土方和金锣医院建设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非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53 4 访受〔2021〕D04120053号 来电 费县马庄镇陈家围村村委东北方向500米存在一家无名石料厂,该厂存在扬尘污染及噪声污染。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固废、噪声污染 1、该无名石料厂位于费县马庄镇陈家围子村委东北,负责人为董某某,属“散乱污”项目。
2、2021年3月17日,费县供电公司对用电设施进行查封(封号:0040215),马庄镇人民政府对该石料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3、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石子加工生产设施,不存在生产噪声污染问题,有少量石子用防尘网覆盖。
其他  2021年4月14日,马庄镇政府对场地残余石子完成清理。
54 4 访受〔2021〕D04120054号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中心街南门加油站向西150米路北,无名泡化碱厂,每日外排污水,废气,空气污染严重,导致附近村民庄稼死亡。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与第2批访受〔2021〕D04100021号、访受〔2021〕D04100022号、访受〔2021〕D04110029号、访受〔2021〕D04120033号并案处理。
1、无名泡花碱厂为莒南县昱昇固体碱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将纯碱和石英砂经马蹄窑高温熔化、冷却生产泡花碱,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完善,并落实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
2、泡花碱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冷却水和脱硫塔喷淋用水经各自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该厂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和湿电除尘处理后外排,外排口已安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阅历史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排污行为。4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该企业位于大店镇工业园内,厂区东侧、北侧、西侧均为其他企业厂房,无庄稼种植,南侧小麦长势正常。
其他 莒南县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
55 4 访受〔2021〕D04120055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腾飞路腾飞超市向西50米左右蓝色推拉门院内存在一家工厂,喷漆时存在气味。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污染 该处为宋某某自家库房,2021年初存放机加工设备及零配件,生产设备未接电,现场无喷漆生产迹象。经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没有闻到喷漆气味。
56 4 访受〔2021〕D04120056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村南水井被污染,要求落实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57 4 访受〔2021〕D04120057号 来电 罗庄区褚墩镇西卜庄村南侧德兴建材院内,有人员在该处粉碎石子及洗沙,存在扬尘及噪音。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大气、噪声污染 德兴建材院内碎石子及洗沙行为责任人为王某某,属“散乱污”项目,现场存有1台洗砂机,无原料,存有产品(细沙)约600吨,属“散乱污”项目。 关停取缔 禇墩镇政府已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58 4 访受〔2021〕D04120058号 来电 费县梁邱镇关阳寺村,342省道梁邱段费县益美食品厂,无污水处理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该公司为费县益美食品厂,位于费县梁邱镇与平邑县郑城镇交界处,法人王某,主要以平邑凤泽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鸭血为原材料,经过滤、杀菌、打包等工序生产鸭血和血粉。该公司年产1500吨鸭血项目于2016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4月取得验收批复。该公司年产10000吨鸭血、2000吨血粉扩建项目于2020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生产废水委托平邑凤泽源食品有限公司处理,签订了《污水委托处理合同》,生产废水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平邑凤泽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2、对污水输送管线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泄露等环境安全隐患。

59 4 访受〔2021〕D04120059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该村饮用水井被污染,希望进行落实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60 4 访受〔2021〕D04120060号 来电 兰山区北京路临沂市政府门前五洲湖,湖水呈白色,豆浆状,有异味,该处湖水为死水,希望协调清淤更换活水。 市直部门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其他 2019年12月,市城管局完成了五洲湖水系补水项目,建设了蒙河路引水管道,将沂河水沿柳青河西支引入五洲湖水系。目前水质较差,主要原因是:
1、五洲湖周边大量柳絮飘入湖内,造成部分水面呈豆浆泡沫状。
2、自五洲湖建成蓄水多年以来,未采取清淤措施,湖内水生植物腐烂及上游雨水携带泥沙等杂物排入,长期积存产生底泥,影响五洲湖水体水质。
3、因五洲湖出水明渠电力方涵迁改施工,3月23日至4月7日停止补水15天,影响湖水的循环。目前,已恢复引水。
其他 1、市城管局拟实施五洲湖清淤工程。目前,正在办理立项等手续,计划2021年5月份招标,10月中旬汛期结束后开工,12月底完工。
2、做好常态化引水补水,加强五洲湖日常保洁,及时清理水面柳絮、垃圾等杂物。

61 4 访受〔2021〕D04120061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该村饮用水被污染,希望进行落实。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次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62 4 访受〔2021〕D04120062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村南的井水被污染,无法饮用,要求查处污染源。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63 4 访受〔2021〕D04120063号 来电 罗庄区沂堂镇龙泉官庄村,村东佳宝建陶公司西邻一无名石子厂,每日噪声污染、粉尘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噪声、大气污染 该石子厂责任人为张某某,属“散乱污”项目,利用夜间时间进行粉碎加工,造成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存有建筑废料2处,约300吨,已粉碎的建筑废料粉末1处,约500吨。 关停取缔 沂堂镇政府已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
64 4 访受〔2021〕D04120064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刘家峪村,村北有处鸭棚,属于违章建设,造成严重水污染和空气污染,要求拆除。兰山区半程镇刘家峪村,村北有处鸭棚,属于违章建设,造成严重水污染和空气污染,要求拆除。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反映的鸭棚位于兰山区半程镇刘家峪村村北300处,属于适养区,业主陈某某。2009年建设鸭棚进行养殖,经查该鸭棚所占地为设施农用地,面积共2亩,其中耕地0.9亩、设施农用地1.1亩,存栏肉鸭1万余只。现场发现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并且存在部分鸭棚冲刷及粪便混合水外溢现象,存在异味问题。 责令改正 半程镇工作人员对该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当前的畜禽养殖和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讲解,使其充分认识到规范化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该业主表示理解当前的环保政策,并积极响应,决定于2021年4月14日自行停止养殖、清空鸭棚,全面整改,同时,对前期外溢的粪便混合水完成清理。
65 4 访受〔2021〕D04120065号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黄海二路与淮海路交汇处山东派皇皮革厂,每天夜间违法排放污水和重金属,造成水污染,并且污水处理量数据弄虚作假。 莒南县 莒南县人民政府 其他(篡改监测数据)、涉水污染 1、山东派皇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皇皮革),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黄海二路中段北侧。2016年11月,年产480万张皮革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2018年10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11月,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已落实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管理规定。生产工艺为准备+鞣制+复鞣+整饰工序,废水主要产自准备、鞣制、复鞣环节,满负荷情况下废水产生量为1400m3/d。
2、派皇皮革建有2座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能力1500m3/d,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深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城镇污水管网排入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水质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历史值无超标现象。查阅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加药记录等,污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对应,无偷排污水问题。2021年3月17日22时,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派皇皮革进行夜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污水排放口取样检测,4月11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派皇皮革外排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规定要求。
3、查阅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污水总排口废水自动监测设备质控比对记录,比对结果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未发现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其他 莒南县委、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对派皇皮革监管。
66 4 访受〔2021〕D04120066号 来电 沂南县苏村镇娄家庄村,某村民在村东水渠西侧晾晒烂骨头,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该晾晒点位于苏村镇娄家庄村东约800米,村民娄某某进行鸭爪骨晾晒,晾晒面积约3亩,周边气味难闻,异味污染严重。 关停取缔 1、苏村镇政府责令娄某某将其晾晒鸭爪骨全部清理,于2021年4月13日前对其晾晒占地恢复原状。
2、沂南县人民政府责成苏村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反弹。

67 4 访受〔2021〕D04120067 来电 经济开发区南环路与联邦路交汇向北200米路东大院内,每天全天有人使用厢式货车在此处收购危险废物,并且造成空气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临沂盛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河东区梅家埠街道王家埠工业园,2017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8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废油、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暂存。
2、该企业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使用密闭货车收集废油、废铅酸蓄电池至暂存车间,定期转运至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置。少量电池在贮存和转运过程中,会因破损挥发出微量硫酸雾。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厂界废气浓度进行检测,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加强对该公司巡查,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8 4 访受〔2021〕D04120068号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金锣四路与新程一路交汇处向南100米路东绿原塑料制品厂,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绿色的不明污染物,飘浮至空中。 兰山区 兰山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反映的绿原塑料制品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绿源塑料制品厂,位于兰山区半程镇任家庄村金锣四路与新程一路交汇向南100米路东。该企业年产300吨电缆母料项目于2020年10月审批(临兰审服字〔2020〕769号),主要利用外购聚乙烯钙粉等原料经打料、熔融挤出、切粒等工序从事电缆母料的生产及销售。打料及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粉尘及挥发性有机废气。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该厂因经营纠纷正在自行搬迁,并于2021年4月14日搬迁完毕。
69 4 访受〔2021〕D04120069号 来电 沂南县岸堤镇明峪村村北的恒瑞矿业有限公司,无合法手续,非法挖掘填埋水库,且清洗石粉,造成地下水污染和粉尘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大气污染 1、沂南县恒瑞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岸堤镇明峪村北,法人代表史某某,主要从事石子生产、加工,共有2个项目,2020年12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1)石灰石石子加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进料口配套喷淋设施,破碎、筛分工序配套3台布袋除尘器,成品石子储存仓库内。因原料缺乏生产不正常,自2021年4月5日停产至今。
(2)建筑石料用灰岩加工技术改造(石粉水洗)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上料口建设布袋除尘器,清洗废水经压滤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自2021年4月5日起停产至今。
2、该企业矿山2015年8月整合后转给中信钙业,至今未取得采矿证,未开采。矿山周边无水库,不存在非法挖掘填埋水库问题;企业在厂区内部进行石粉清洗,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南侧存在1处汪塘,汪塘内存水较少水质清澈,作为石粉清洗备用水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汪塘内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3、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属简化管理,执行报告和自行监测一年一报,调阅该企业2020年4月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现场随机走访周边3户居民,均表示加工生产时无粉尘污染问题。居民家中水井水质正常,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南200米明峪村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水质标准。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原料覆盖、道路洒水等扬尘防控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沂南县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岸堤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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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4 访受〔2021〕D04120070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同乐庄村,村西南广场向西100米路南无名胶厂,每日生产过程中,气味刺鼻。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该无名胶厂位于费县探沂镇同乐庄村西南方向,负责人姜某,主要从事脲醛胶生产。
2、该胶厂无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1、2021年4月13日,探沂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费县人民政府责成探沂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71 4 访受〔2021〕D04120071号 来电 兰陵县兰陵镇镇驻地南7公里左右大汉矿矿业,大汉矿矿业东南方向1000米处顺达矿业有限公司(顺达矿业有限公司位置特殊,地址在兰陵县与江苏省交界处),顺达矿业有限公司内存在两家洗沙厂,两家筛沙厂,每天夜间排放污水,并且造成扬尘污染。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邳州市顺达石膏购销处,原名邳州市恒源石膏有限公司,2012年5月开始处于停产状态。经属地国土部门现场测量,反映的洗沙场18.5亩位于邳州市邢楼镇境内,2.5亩位于兰陵县兰陵镇境内,使用江苏供电。
2、现场有两条洗沙生产线,无筛沙设备,业主为刘某某,2021年1月开始在该处进行洗沙,未办理环保等手续,无配套治污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生产露天生产物料未覆盖,扬尘严重,洗沙废水循环使用。
关停取缔 兰陵镇与江苏省邳州市邢楼镇联合执法,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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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4 访受〔2021〕D04120072号 来电 临沭县郑山镇金塘村,村西鱼塘被某党员栽种果树,村南的鱼塘被村书记私自建设工厂,破坏生态环境。 临沭县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其他 1、徐某龄栽种果树的位置位于郑山街道金堂村西南方向,经与临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比对,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规划地类为允许建设区,汪塘已填平多年并栽种果树,不构成土地违法行为。
2、该村村民贺某忠于2004年将村南汪塘填平,并建设院落,存在违法占地行为,贺某忠系村支书贺某习的弟弟。现场检查时该处院落被用于储存收购的废铁。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贺某忠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贺某忠违法占地行为立案处罚,拟处以2.5665万元罚款。

73 4 访受〔2021〕D04120073号 来电 沂南县青驼镇小湖村村东恒光塑料厂,每天夜间19:00至第二天7:00生产,气味难闻,造成空气污染。 沂南县 沂南县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位于沂南县青驼镇双桥村,法定代表人陈某某,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生产。该企业年生产20000吨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于2017年2月21日经原沂南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沂环发〔2017〕12号),2018年6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生产废气经水喷淋+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为降低用电成本,该企业主要在18点到次日6点生产。2021年4月13日20时现场检查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有轻微气味,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恶臭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1二级标准。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
其他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进行整治,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尽力削减异味气体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青驼镇党委政府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

74 4 访受〔2021〕D04120074号 来电 罗庄区盛庄街道三岗店子村,村东段老磨面坊向东50米左右路南诚信杀鸡店,该杀鸡店向南50米左右有一无名胡同,胡同内有一无名作坊,此作坊从事印刷包装生产,每日噪声污染。 罗庄区 罗庄区人民政府 噪声污染 1、该处无名作坊为一家板材加工厂,负责人郭某某,属“散乱污”项目,已经清理取缔。
2、通过对郭某某厂房周边进行排查,在南20米处发现一家印刷包装厂,为建文包装(宏宇包装),负责人胡某某,属“散乱污”项目。该包装厂白天生产、夜间停产,生产时产生噪音。
关停取缔 盛庄街道已对建文包装(宏宇包装)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并加强对两处的日常巡查,严禁死灰复燃。
75 4 访受〔2021〕D04120075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村南的水井水被污染,村委已进行水质化验,但一直未有化验结果,要求落实化验结果的具体情况。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76 4 访受〔2021〕D04120076号 来电 费县探沂镇蔡家岭村,该村西南方向、东南方向存在五家无名洗沙场,其中一家沙场,随意排放污水,污染水源。 费县 费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1、蔡家岭村周边共有3家洗沙场。其中2家位于村西南,业主分别为陈某、吴某;1家位于村东南,业主为王某。 3家洗沙场无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由探沂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分别于2020年4月、6月、9月清理取缔。
2、现场检查时,3家洗沙厂均无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无污水排放现象。
3、通过对周边排查,未发现有名为吴某某的人开办洗沙场。

77 4 访受〔2021〕D04120077号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新华村,村干部正在村内饮用水源地上游建设养猪厂,造成水污染,要求尽快制止。 平邑县 平邑县人民政府 涉水污染 反映的养猪厂实为村会计陈某某筹划建设的牧兴生猪养殖场,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设施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已办理项目用地审批表。目前正在平整土地,准备建设,不存在水污染问题。新华村有村民490户,多数吃自来水,水源位于村东机井,个别户饮用自备井水。该养殖场距离饮用水源2000余米,距离村庄500米以上,位于适养区 。
78 4 访受〔2021〕D04120078号 来电 高新技术产业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村南水井被污染,要求落实污染源。果的具体情况。 高新区 高新区管委会 涉水污染 与第4批次访受〔2021〕D04120005号并案处理。
1、山北头村共有自备井3口,反映的异味饮用水为山北头村南侧自备井水,水井深度140米,受影响群众约120户。2021年3月30日村民发现水体有异味后,村委送检水样显示臭和味检出、菌落超标,村委承担村内5台净水设备饮水费用,免费供村民饮水,解决村民临时饮水问题。同时,采取淘井措施,进行初步排查。
2、2021年4月13日高新区开展全面排查,水井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共存在禽养殖散养户3家、各类企业10家,其中,3家养殖户,共存栏生猪40头。畜禽粪污采用干清粪的方式进行收集还田施肥,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水质问题。10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无偷排漏排现象。位于井北800—1000米左右有3家企业,其中2家爬爬垫厂(1家长期停产)、1家胶粘制品,均只进行切割,1家织带厂,只进行编织。井北1500米左右有6家企业,其中2家纺织厂,只进行编织,1家塑料制品厂,通过加热挤出生产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产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玻璃制品厂,通过切割、清洗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家壁纸厂,通过印刷、烘干等工序生产壁纸。井西南100米左右为庆冠木业,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通过涂胶、热压、砂光、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无熬胶生产工艺,涂胶工序使用胶水均为外购,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井东、西两侧1公里范围内无生产企业。
3、4月11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庆冠木业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检出,其他36项指标均未超标。
其他 1、马厂湖镇出资25万建设10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决异味问题,4月23日将完成设备安装,届时将解决群众饮用水问题。同时,组织洒水车、消防车为山北头村供水,解决受影响群众临时用水问题。
2、4月14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村南侧自备水井及周边水井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并委托省环科院专家于4月18日进行现场排查溯源。

79 4 访受〔2021〕D04120079号 来电 河东区东兴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西北角,夜间油烟扰民严重,造成环境污染。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污染 1、反映的为有全大厦夜市,由有全大厦物业统一管理。4月13日,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九曲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共42个产生油烟的摊贩,统一使用由有全物业制作的餐车,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开启。
2、4月13、14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现场进行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抽测,现场抽测4台餐车油烟均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
80 4 访受〔2021〕D04120080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医院向南200米路西的冷库,使用氨气制冷,造成空气污染,并且排放污水,噪声污染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大气、涉水、噪声污染 1、该冷库为临沂俊铭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法人为盖某某,使用液氨制冷,于2018年12月12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放氨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该冷库于2020年9月蒜薹出库后一直处于停用状态。现场检查时,无污水外排和噪声污染现象。

81 4 访受〔2021〕D04120081号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呈旺村村委办公室向北50米处洗沙厂,乱排污水,并且扬尘污染严重。 河东区 河东区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污染
1、该无名沙场位于八湖镇河北崖村,负责人为邵某某,无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4月1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原料及产品均存放在钢结构大棚内。
关停取缔 1、4月16日,八湖镇人民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清理取缔。
2、河东区人民政府责成八湖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职责,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82 4 访受〔2021〕D04120082号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镇驻地S229省道华宸陶瓷有限公司,无合法手续,每天全天非法洗沙,造成水污染和扬尘污染,并且噪声污染严重。 兰陵县 兰陵县人民政府 涉水、大气、噪声污染 与第1批访受〔2021〕D04090001号并案处理。
1、反映的洗沙场为临沂华宸陶瓷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陶瓷原料项目。该公司共建设西式精工瓦生产、地板砖生产、陶瓷原料加工三个项目,均已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并投入生产。该公司于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但陶瓷原料加工项目尚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2、该项目主要以长石、风化沙为原料,生产尾砂、硅砂等,投产以来共生产约17500吨,全部用于本公司生产地板砖。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均置于华宸陶瓷公司原料库厂棚内,厂棚存在破损、未完全密闭等问题,厂棚内无喷淋降尘设施,厂棚内及棚外厂区内地面积尘现象明显。2021年4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排气筒有组织废气浓度为2.3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浓度最高值为0.267mg/m3,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7/2373-2018)要求。
3、2021年3月29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自主检测,厂界噪声昼间值53.3dB(A),夜间值46.0dB(A)。4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厂界噪声昼间值59.1dB(A)。4月15日晚,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厂界噪声夜间值47.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走访周边群众,生产噪音对其有影响。
4、该项目原料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罐沉降后形成的污泥,压滤后大约有3600吨,其中2000余吨用于本公司生产精工瓦,1500余吨外售给农户用于垫地基、填土种花、种菜,车辆冲洗设施位于厂棚内,距门口约30米,车辆出场时仍会携带泥沙。
5、该项目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已于4月13日自行停产整改。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该企业进一步完善厂棚密闭及喷淋降尘设施;加强减震、降噪等措施,减少对群众的影响;建设规范的洗车平台,加强车辆冲洗和覆盖。
2、对该企业陶瓷原料加工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停产整治并立案处罚,拟处罚40万元;对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处罚,拟处罚8750元。

83 4 访受〔2021〕X04100001号 来信 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恒通路山东誉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危废处理不规范,环评批复与实际生产严重不符,废气处理运行不正常,废水直排。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固废、涉水、大气污染 1、山东誉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建有2个项目:一是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高效建筑外墙保温粘合剂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批复建设10条生产线,实际建设9条生产线,2020年实际产量为1.503万吨。二是年产200万支新型环保水性自喷漆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批复建设8条生产线,实际建设8条生产线,2020年9月投产,全年实际产量为41万只。以上两个项目环评批复与实际建设一致。因市场因素,实际产量低于环评批复产能。
2、该公司已建立危废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年度申报和管理计划进行了备案,对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进行了公示。该公司已签订协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2019年、2020年分别转运危废0.89吨、1.6716吨,相关台账记录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齐全,危废处置规范。
3、该公司3万吨新型环保高效建筑外墙保温粘合剂项目,9条生产线各配备安装1套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20年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年产200万支新型环保水性自喷漆项目配料间分散、砂磨、过滤、调漆工序废气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4个大集气罩进行收集,8条生产线的灌装、充气环节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以上收集的废气统一进入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20年10月进行了验收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用电监控记录显示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4、该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高效建筑外墙保温粘合剂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年产200万支新型环保水性自喷漆项目,仅有设备清洗水,暂存于搅拌釜或拉缸中,回用于下批次水洗涂料生产使用,不外排。该公司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84 4 访受〔2021〕D04110049号 来电 因环保督察,郯城县委办公室要求郯城县全县已取得合法手续的洗沙厂进行停业、拆除,郯城县领导不作为问题。 郯城县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其它(一刀切) 与第4批访受〔2021〕D04120035号并案处理。
2016年以来,郯城县自发出现了大量的小洗沙场,这些洗沙场管理混乱,手续不全,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郯城县委县政府多次成立专班开展整治活动。其中2016年印发了《郯城县洗沙场、存沙场、渣土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郯城县洗沙场专项整治督导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对已摸排出的52家洗沙场进行分类整治。期间,对在基本农田、饮用水保护范围内等40余家洗沙场进行了取缔,对其余有整改空间的洗沙场,要求其按照方案准入条件办理相关土地、取水许可等手续并通过环保等相关验收后方能生产。
由于小洗沙场极易反弹,2017年至2018年,郯城县通过日常巡查,对洗沙行业持续进行整治。期间,环保等执法部门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2家洗沙场进行了处罚,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非法占地的20余家洗沙场进行了取缔。
由于2019年以来黄沙价格猛涨,全县洗沙场出现了反弹的迹象。针对这一情况,郯城县又专门制定了《郯城县洗沙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原则,并按照方案要求分类、分阶段进行整治。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等要求的洗沙场一律取缔;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洗沙场要求其在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之前,全部“断电停产、机器移位”。2019年至2020年,郯城县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县洗沙场持续开展整治,期间,郯城县环保、综合执法、国土等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洗沙场处罚了31起,对存在非法取水、扬尘污染问题的洗沙场处罚了5起,并对非法占地的9家洗沙场进行了取缔。
今年以来,郯城县相关执法部门通过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洗沙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洗沙场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巡查检查60余次,累计排查出洗沙场36家。对其中2家存在破坏耕地问题的洗沙厂下达了拆除通知,对剩余34家存在非法取水、非法排污等问题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要求所有的洗沙厂完善手续。通过持续整治,有16家因无法达到整改要求自行关闭,目前全县还有18家洗沙厂。
其他 郯城县委、县政府已安排有关乡镇和部门,进一步加大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督促洗沙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同时协助有条件的洗沙场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全面规范全县洗沙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