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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33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33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33批信访举报件共计54件(其中54件)。截至1018日,已办结39件,阶段性办结15件。其中,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2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3202110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D202110010016

沂水县泉庄镇泉庄村村东泉庄村村委以各种名义非法征用村民基本农田500余亩,作为基建停车场,但实际应用土地与申报土地数量完全不符,实际应用土地面积与征收面积相差很多,但是实际征收的土地50亩用于停车场建设但至今未建成,100亩基本农田现处于非法取土、挖沙状态,无任何环保设施,扬尘,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沂水县

大气

10月9日,沂水县组织泉庄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非法征用村民基本农田”为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泉庄村委流转本村群众土地379.6亩、张庄河南村委流转本村群众土地51.94亩、石牛坡村委流转本村群众土地34.78亩,共计466.32亩,提供给山东峪泉田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峪泉田园”)使用,以上土地基本农田15.3亩、园地414.82亩、建设用地36.2亩。
2.峪泉田园使用土地373.93亩(含基本农田15.3亩)种植小麦和林果,其他土地92.39亩共实施3个项目:一是2020年4月至6月,经批准使用建设用地28.73亩建成综合体停车场;二是2020年7月至12月,使用园地33.75亩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建成空中草莓大棚;三是2021年9月开始使用园地29.91亩建设林果大棚,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场平产生约2万立方米土方暂存于周边空闲地。场平期间,运输道路使用洒水车洒水抑尘,场平过程中存在扬尘、噪音污染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上三个项目均无需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非法取土、挖砂行为。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泉庄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2

X2SD202110010020

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以及泉庄社区拆迁垃圾倒入张庄以渔业养殖名特搞养鱼的沙坑,以及生活垃圾和泉庄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地上土地以浮土,以不明性质土地来源租赁给张庄村民刘某成使用,此举动严重影响所有居民正常生活以及生态平衡,严重污染所有居民的正常取水问题。

沂水县

10月9日,沂水县组织泉庄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5年,沂水汇泉渔业有限公司承包张庄村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林地)投资建设高标准池塘生态渔业养殖旅游配套项目。同年,该公司将建设池塘产生的约7000立方米沙石非法售卖。2018年12月,沂水县人民法院对该公司非法采矿行为刑事判决,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2.458万元,判处公司法人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因市场原因该项目未实施完成。2017年1月,刘某成与该公司协商池塘由刘某成填平并恢复耕种。2018年6月,刘某成将尹家峪和泉庄社区拆迁剩余的渣土以及少量的碎石倒入沙坑进行回填,并覆土60厘米以恢复耕种条件,现已种植杨树、玉米。
2.该处距离最近居民点500余米,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泉庄卫生院与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协议》,医疗废物由该公司处理,未发现医疗垃圾违规处理问题。10月9日,泉庄镇对该地随机抽取了四个点位深挖2米,未发现生活垃圾及医疗卫生垃圾。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井水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沂水县责成泉庄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行为,维护居民正常生活环境。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3

X2SD202110010018

沂水县马站镇朱刘店村村民朱某德,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在没有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办工厂,加工垃圾布料,污染河流。

沂水县

10月9日,沂水县组织马站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地块位于马站镇朱刘店村东,面积320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旱地30平方米和设施农用地2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30平方米和一般农地区290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1年2月朱刘店村村民朱某德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建成住房并使用。
2.村民朱某德在敞棚内进行手工制作布壳,使用面粉浆糊糊粘,属纯手工制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检查时未加工,现场有部分原料布,均从服装厂采购,无机器设备,加工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部分属实

10月11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朱某德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沂执法立字〔2021〕第Z1005号)。

阶段性办结

4

X2SD202110010027

河东区汤头街道前湖崖村,村北养鸡,臭味难闻,粪水泄露。

河东区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汤头街道、区畜禽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前湖崖村村北属于可养区,共有养殖户15户。其中14户养殖蛋鸡,均已停养、空栏;1户院内散养80只公鸡,粪便用于自家田地施肥,无养殖废水。养殖户周边未发现臭味难闻及粪水外排现象。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表示无养鸡臭味难闻及粪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汤头街道要求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保持养殖环境卫生。

已办结

5

X2SD202110010034

河东区郑旺镇洪石路与常旺街路交汇处向西100米左右存在多家工厂,废气外排,塑料异味严重,具体哪家不清楚,影响居民生活。

河东区

大气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郑旺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区域内有4家企业,分别为临沂市沂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临沂金盛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腾越照明器材厂、临沂市振淇工贸有限公司,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                                          
2.临沂市沂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腾越照明器材厂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焊接、切割、打磨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临沂金盛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加热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除尘塔处理后排放;临沂市振淇工贸有限公司熔炼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4家企业厂区及周边均无塑料异味,距离居民区约1公里。走访周边20户居民,均表示无异味,对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家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6

X2SD202110020010

临沂市辖区有许多石子场、洗沙场,非法占用耕地,投诉人称砂石来源不明,大都是盗釆的砂石。

市直

生态

10月9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市辖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经开区、高新区)内有砂石加工企业12家,其中1家有合法手续正常生产,11家因手续不全处于停产整顿状态。以上砂石加工企业砂石来源合法,未发现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盗采砂石问题。

部分属实

市自然资源局责成各区砂石整治专班对手续不全的10家砂石加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2022年1月15日前予以取缔。

阶段性办结

7

X2SD202110030001

3家固体碱厂、1家镀锌厂、2家塑料颗粒厂,外排刺鼻异味,污水直排,污染地下水,导致附近村庄饮用水无法饮用。

莒南县

大气

该信访件与第5批D2SD202108300007号、第7批X2SD202109010044号、第11批X2SD202109050100号、第18批X2SD202109120220号、第32批X2SD202109260106号、第32批X2SD202109260393号信访件反映问题部分一致。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大店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店镇宣文岭村有固体碱厂3家,分别为莒南县大店固体碱厂、莒南县华坤泡花碱有限公司、莒南县天元泡花碱厂,无电镀厂、塑料颗粒厂。
2.各泡花碱企业环保等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完善,运行规范。使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热煤气作为燃料,厂区有轻微煤气味。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和湿电除尘处理后外排,各企业窑炉废气均已安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历史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脱硫水和冷却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迹象。8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泡花碱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9月2日收到X2SD202109010044号信访件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宣文岭村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加强巡查监管,要求各泡花碱生产企业落实原料库、车间等场所的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8

X2SD202110020024

昌华塑业有限公司,异味刺鼻,污水横流,造成河流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莒南县

大气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莒南县昌华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项目2020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审服许字〔2020〕12041号),2020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7MA3QYLGY9N001U)。
2.该公司熔融挤出工序废气经静电除油+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外排,厂内有轻微异味。走访周边6名群众,均表示未对生活造成影响。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城镇污水管网进入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做进一步处理,现场无污水横流现象。厂区及周边无河流,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外排废水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加强监管,要求该公司落实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9

X2SD202110020003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镇博泓打包带公司,无环保手续,老板高某林,电焊及喷漆无治理设施,生产时气味难闻,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外排废水污染地下水;产生的废油不经处理直接流入地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废油桶直接外卖给个人;投诉人称,该公司生产使用原料为不符合规定的废旧破碎料。

河东区

大气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太平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博泓打包带公司,主要从事打包带加工生产,负责人高某林。该公司无土地、规划、环评等许可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该厂8月中旬建成投产,检查时未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周边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现场无电焊及喷漆设备;生产过程暂未产生废油及废油桶;地面有轻微积尘;现场有少量再生料。走访周边10户居民,均表示气味、扬尘、噪音对生活无影响,未发现外排废油现象。
3.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地下水和土壤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10月11日,太平街道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博泓打包带完成了清理取缔。
2.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0

X2SD202110010030

太平村南伟达建材有限公司,无环保设施,偷排污水。

河东区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太平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伟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建设项目2012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函〔2012〕240号),2017年4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东验〔2017〕17号),2021年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337072799),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2.原料输送、计量、投料工序建有全封闭料仓,粉尘经仓底负压吸风除尘装置及顶部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未发现偷排污水迹象。

不属实


已办结

11

X2SD202110040009

临沂晟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手续不全,厂区内非法洗沙,扬尘污染,无环保设施。厂区门口道路也被损坏。

莒南县

大气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石莲子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晟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2003年办理土地使用证(莒南集用〔2003〕第08046号),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2019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审〔2019〕12号),2020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9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7MA3MC38151001W)。
2.该公司无非法洗沙行为,原料库配套建设水喷淋降尘设施,料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车辆出入建有喷淋设施,厂区内配有洒水车,不定时对厂区及门前道路洒水降尘,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齐全。该公司现场未生产,场地内已落实洒水降尘措施,有轻微运输扬尘。
3.门口道路为165县道,因该公司西北侧G206国道大修,车辆绕行165县道导致路面破损,路面有扬尘产生。待G206国道维修工程结束后,将对165县道进行维修。

部分属实

石莲子镇要求该企业做好厂区及周边道路洒水、清扫,每日不少于4次,减少扬尘。

已办结

12

X2SD202110040013

生态环境部今年7月5日公布中玻 (临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超标排污,其后整改方案:偷梁换柱、以大代小,停运有合规手续日生产能力500吨的生产线,继续运行未批先建日生产能力700吨的生产线,并且实际日生产数量也在650吨以上,现场产量、能耗一查便知。

罗庄区

其他污染

10月9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区工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中玻(临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吕某。该公司一条日产500吨玻璃生产线项目2009年12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鲁环审〔2009〕218号),2017年5月3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7〕8号),已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006859195379001P)。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时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显示达标排放。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在产生产线进行单位产品能耗分析,出具了《单位产品能耗对标分析报告》。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实际设备配置,评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评估值为12.66kgce/重量箱;1-8月电力、天然气、柴油等能源凭证记录,项目能源消费总量折标准煤36398.47吨;企业2021年1月-8月统计产量为233.22万件重量箱。综合计算:
①产量日产481.86吨/日,现有生产线实际日产量未超过环评批复的产能。
②综合能耗13.05kgce/重量箱,符合《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13)规定的限定值14kgce/重量箱要求。
3.2021年7月5日,生态环境部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超标排污问题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为:“一条日产500吨玻璃的生产线未经环评审批投入生产,经临沂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98毫克/立方米,超过排污许可浓度限值近3倍。”
2021年7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拆除未经环评审批投入生产的生产线,罚款170.25万元;2021年7月13日,该公司将罚款缴纳完毕。
4.2021年8月10日,该公司将一条生产线自行拆除,拆除过程中是否存在反映的“偷梁换柱、以大代小,停运有合规手续日生产能力500吨的生产线,继续运行未批先建日生产能力700吨的生产线,并且实际日生产数量也在650吨以上”等情况,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进一步核查。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中玻 (临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余问题待第三方公司核查结果出具后,进一步调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3

X2SD202110040007

洙边镇莲子坡村的岭地里、曾家沟子村的岭地里有两个大型养鸭场,异味严重,影响周边村庄住户,下大雨时经常偷排污水到曾家沟村的小河里,鱼虾经常被毒死。

莒南县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洙边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两个大型养鸭场为莒南县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莒南县锦盛养殖场。
2.莒南县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非禁养区,周边为农田、林地、茶园,现存栏肉鸭30万只,属规模化养殖场,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审服许字〔2019〕12057号)。采取肉鸭笼养、粪污传送带模式,建有粪污池、粪污发酵大棚,配备粪污车6台、干湿分离设施1套,已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现场无粪污外排,有养殖异味。
3.莒南县锦盛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周边为树林、农田,现存栏肉鸭20万只,属规模化养殖场,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审服许字〔2020〕12046号)。采取肉鸭笼养、粪污传送带模式,建有粪污池,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设备1套,已落实雨污分流措施。现场无粪污外排,有养殖异味。初级有机肥产品经薄膜覆盖后在场内空地暂存。
4.曾家沟村小河为一条自然形成的雨水沟,水沟内未见养殖粪污。走访周围10名群众,均表示未发现粪污偷排和鱼虾被毒死现象。
5.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家养殖场臭气及下游水沟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洙边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督促2处养殖场及时清理转运粪污和初级有机肥产品,降低异味。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4

X2SD202110040012

昌盛泡花碱厂,使用劣质煤,外排浓烟异味严重,把强碱水直压地下井,造成附近居民无法吃井水。

莒南县

大气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大店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昌盛泡花碱厂已于2003年破产,营业执照已注销,现场已改为家具经营商户。附近居民自上世纪90年代已饮用自来水,不存在使用劣质煤、外排浓烟等问题。9月2日收到X2SD202109010044号信访件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昌盛泡花碱厂南200米处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15

X2SD202110040010

新亚新磨具有限公司,异味严重,非法粉碎废旧砂轮,没有土地手续,没有环保治理设施。

莒南县

大气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大店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新亚新磨具有限公司2007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发〔2007〕111号),2015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莒南环验〔2015〕40号),2020年5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7267176849L001X)。
2.该公司总占地面积约45.61亩。其中,30.53亩已取得用地手续(莒南县集用〔2008〕第102-002号、莒南县集用〔2010〕第120-015号),另外15.08亩无用地手续,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1年8月31日,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非法占地15.08亩行为予以查处,给予行政处罚301629元,已缴纳,正在补办手续。
3.该公司以金钢砂为原料生产陶瓷砂轮。生产设施、原料及产品均位于密闭大棚内,混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天然气隧道窑加热产生轻微气味,经集气罩收集后排放。该公司无粉碎废旧砂轮迹象,现场有轻微气味。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加强对该公司监管,督促其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6

X2SD202110020022

临沂市庆达管业有限公司,污水外排入河道,异味刺鼻,手续造假。

莒南县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岭泉镇、十字路街道、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庆达管业有限公司院内有2家企业,分别为山东庆达管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庆迪管业有限公司。
2.山东庆达管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个PVC管件、1200万米PVC管材项目2014年5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评函﹝2014﹞123号),2020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10月份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7577771627G001X)。
3.山东庆迪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塑料管材项目2020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审服许字﹝2020﹞12017号),2020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4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7MA3QW05H12001Y)。
4.2家公司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设施一致,环评批复内容与验收文件一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未发现手续造假情况。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注塑、挤成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5.山东庆达管业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长期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现场未生产;山东庆迪管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厂内有轻微气味。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岭泉镇加强巡查监管,督促2家企业落实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7

X2SD202110040006

双山农牧公司和对面鸭厂,污水直排沭河,异味严重,无环评手续;杀鸭厂从不执行任何环保规定,鸭毛满天飞,污染严重。

莒南县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石莲子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双山农牧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畜禽饲料项目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审服许字〔2020〕12034号),2021年7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77628994893001W),2021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不存在污水直排沭河问题。粮食熟化工序产生轻微气味。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恶臭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2.双山农牧公司对面鸭厂为莒南县丰联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年屠宰90万只肉鸭项目2010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函〔2010〕41号),2013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莒南环验〔2013〕11号),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766934418X8001Q)。
3.莒南县丰联食品有限公司建有处理能力700m³/d的污水处理站,废水经SBR工艺处理后排入汀水河,已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查阅2021年6月以来的在线数据及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超标情况。因市场原因,该公司自9月24日停产至今。走访周边群众,反映生产时活禽运输过程中有鸭毛飞散现象;屠宰位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鸭毛收集外售用于羽绒服制作。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石莲子镇加强对该公司监管,督促其完善活禽运输过程的管理,减少鸭毛飞散现象;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8

X2SD202110040003

违规审批了19家建筑垃圾固废处理项目,实则都是非法洗沙的新型建材公司,无任何环保设施;违规审批了废旧塑料颗粒厂2家;违规审批了化工化纤项目3家;违规审批了2家混凝土项目。

市直

其他污染

10月9日,临沂市组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市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共计审批建筑垃圾回收处理项目19个、再生塑料颗粒项目15个、混凝土项目41个、化工化纤项目72个。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严守审批原则,严格环境准入,所有项目严格按制度和流程开展内部环评文件质量审核工作。各县区均聘请了第三方技术评估单位,规范审批部门工作流程并建立了环评工作完整档案存档备查,上述项目的环评办理过程依法依规,材料齐全,符合审批要求,无违规审批现象。其中建筑垃圾固废处理项目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水洗,最终产品为石子或机制砂,该生产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不存在非法问题。
2.临沂市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环评文件复核,每月抽取上月审批环评文件的10%进行技术复核,并对其建立实施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复核过程中未发现违规审批问题。
3.临沂市将对群众关心的此类建设项目从严把关,提高复核比例,对弄虚作假环评文件通过审批的,一经发现,将依法撤销批复;对存在明显过失、负有责任的审批和评估人员依纪依规处理;对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取消其入选专家库的资格,予以通报并抄送所在单位。环评批复文件及时推送监管部门,并严格排污许可证发放,确保此类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建设,落实环评批复及“三同时”要求,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不属实


已办结

19

X2SD202109300003

兰山区方城镇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主要在夜间生产,异味严重扰民。

兰山区

大气

与第10批D2SD202109040062号、第19批X2SD202109130092号、第25批X2SD202109190006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10月9日,兰山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年回收加工10万吨植物油下脚料项目201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2〕308号),2013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3〕173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主要以植物油下脚料为原料,通过加温、调pH、分层、分离等工序加工生产酸化油。
2.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每吨原料需要加入30-40Kg的硫酸用于破乳分离,分离后产生酸化油、油渣和酸性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硫酸雾、VOCs等,已配套建设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装卸车有独立的管线,现场未作业。企业正在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9月9日、22日分别对其厂界臭气开展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减少污染排放。

已办结

20

X2SD202110040048

村西矿山开发和东蒙镇谭流建设项目,破坏矿山资源,破坏基本农田。

费县

生态

10月9日,费县组织大田庄乡、东蒙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田庄乡牛岚村村西矿山开发项目为大田庄乡牛岚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2021年1月完成立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项目于同年4月施工,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治理区域全部为未利用地,非基本农田。9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备后方可施工。
2.东蒙镇漂流项目为山东鲁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沂蒙山峡谷漂流建设项目,2020年12月取得建设项目备案,2021年4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2137132500000169),2021年2月开工建设,8月因新冠疫情影响暂停建设至今。其上站、下站游客服务中心共占地约9亩,土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符合东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上站游客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511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手续,2021年4月开工建设,同年7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建筑,罚款37775元;下站游客服务中心占地面积4114平方米,2020年11月取得用地批复(临政土字﹝2020﹞48号),2021年2月开工建设,配电室等附属设施超出合法用地范围112平方米,同年8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建筑,罚款3360元。
3.上述2个项目不存在“破坏矿山资源、破坏基本农田”的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21

X2SD202110040051

平邑县平丰路上的平邑街道第二小学家属院,家家户户烧煤取暖,造成环境污染。

平邑县

大气

10月9日,平邑县组织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平邑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平邑街道第二小学家属院位于平丰路与宗圣路交会,建于2000年,有居民40户。经入户走访、现场询问,绝大多数居民使用空调、天然气壁挂炉取暖;1-2-102住户楼前配房装有1根烟囱,2017年购入少量煤炭存放至今,该住户平时做饭使用天然气,冬季去女儿家过冬;不存在家家户户用煤取暖现象。
走访附近小区居民15人,均反映未发现第二小学家属院家家户户烧煤取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22

X2SD202110040049

庆山板材厂向东200米,无名板材厂,无环保手续。

费县

其他污染

10月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无名板材厂位于费县探沂镇英家疃村村东,主要从事胶合板生产,建有热压机1台、生物质锅炉1台,无土地、规划、环评等许可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属实

探沂镇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10月10日已完成。

已办结

23

X2SD202110040043

坤泰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洗克石子,扬尘污染,偷排污水至庄稼地,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兰山区

大气

10月9日,兰山区组织白沙埠镇、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坤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为临沂市圣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白沙埠镇朱潘工业园,从事混凝土的生产销售,距离最近居民区超过2公里,于2011年经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临环登﹝2011﹞38号),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71300666737674P001X)。
2.该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和物料仓库内喷淋设备正常运行。罐车清洗水经厂内收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外排迹象。2021年8月,白沙埠镇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处料仓内擅自建设1台粉碎机用于建筑材料的粉碎,立即予以拆除,未反弹。
3.经走访周边7家企业负责人,均表示无石子加工及污水外排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粉尘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加强洒水频次。

已办结

24

X2SD202110040036

鑫凯粮油有限公司,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生产时,治理设施不运行,坏了长久未修。

兰山区

大气

10月9日,兰山区组织白沙埠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鑫凯粮油有限公司为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粮油工贸中心,位于白沙埠镇西孝友村,主要通过去石、筛选、脱皮、磨粉等工序从事小麦粉深加工,于2011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函〔2011〕872号),2012年4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2〕39号),并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025926021511001Z)。
2.该企业正常生产,脱皮、磨粉工序配套脉冲除尘正常运行且定期检修,无损坏现象,但厂区地面装卸运输过程中存在洒落面粉清理不及时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粉尘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提高粉尘收集效率,提升车间密闭性,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加强清扫频次,减少地面积尘。

已办结

25

X2SD202110020016

张某海泡化碱厂,污染地下水,异味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多次反映未解决。

莒南县

与第5批次D2SD202108300007号、第7批X2SD202109010044号、第15批X2SD202109090125号、第32批X2SD202109260393号、第32批X2SD202109260106号信访件反映问题部分一致。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大店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某海泡花碱厂为山东中曾康弘硅胶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5万吨固体泡花碱项目2013年9月获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函〔2013〕190号),2014年3月29日通过环保验收(莒南环验〔2014〕1号),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74936061738001V)。
2.该公司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和湿电除尘处理后外排,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阅废气自动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企业正常生产,脱硫和冷却水循环使用,未发现外排迹象。该公司南侧200米左右为农田,县农业农村局专家组现场勘查,庄稼长势正常。
3.8月31日收到第5批次D2SD202108300007号信访件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有组织废气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4.2021年共接到涉及该公司信访件7件,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均进行了及时查处,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均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加强对该公司监管,落实原料库、车间等场所的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26

X2SD202110020021

创亿再生塑料厂,污水横流,异味扰民。

莒南县

大气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板泉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莒南县创亿再生塑料厂年产6000吨废旧塑料颗粒再生项目2016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审﹝2016﹞60号),2018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HB371300300000621P001Q)。
2.该厂清洗废水经沉淀+气浮+S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间生产,未发现污水横流迹象。
3.挤出工序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喷淋装置处置后外排。距离最近村居约1200米,走访10名群众,均反映无气味影响。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加强监管,要求该厂落实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7

X2SD202110040002

北城新区、河东区、罗庄区在2010年以后有上百家小区、上千套新建住房陆续入驻,业主装修的垃圾没有规范处理。

市直

土壤

10月9日,临沂市组织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北城新区在2010年至2017年6月期间存在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填埋、焚烧等未规范处置的情况。2017年6月,市城管局出台了关于北城新区加强装饰装修垃圾的通告,对装饰装修垃圾的定点存放、运输处置、日常监管进行了规范,自2017年6月以来,北城新区装饰装修垃圾统一运送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场进行规范处置。
2.罗庄区、河东区在2010年至2019年1月期间存在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填埋、焚烧等未规范处置的情况。2019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存放、运输处置、日常监管进行了规范,自2019年1月以来,中心城区装饰装修垃圾统一运送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场、装饰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筑垃圾消纳场等进行规范处置。

部分属实

市城管局按照《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对中心城区装饰装修垃圾处理监管工作,要求各区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装饰装修垃圾产生单位规范处理。

已办结

28

X2SD202110040064

临沂玉竹苑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路御山河沿街。1.排放异味,有疑似塑料味气味。2.怀疑该公司无环评手续,私自注塑,溶解塑料,印刷,造成周围气味难闻,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3.同时怀疑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河东区

大气

10月9日,临沂市组织河东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临沂玉竹苑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4月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为批零兼营及网上销售公司,无实体厂房,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目前尚未开展经营。不存在排放异味、私自注塑、溶解塑料、印刷、偷税漏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29

X2SD202110040044

金德路与沂蒙北路交汇处向西150米路北,金蒙商混站,尘土飞扬,偷排碱水。

兰山区

大气

10月9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金德路与沂蒙北路无交会点,无反映的金蒙商混站和外排碱水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0

X2SD202110040011

小官庄村、宣文岭村、新村,无名泡花碱厂、无名沙子场、无名纸箱厂、无名塑料颗粒厂、无名电镀厂、粉碎废旧砂轮厂,上百家散乱污企业集中在这几个村,废水全部打入地下,废气直排,异味严重,老百姓的地下水全部污染了。

莒南县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大店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店镇小官庄村、宣文岭村、新村共有泡花碱生产企业3家、纸箱包装厂1家、磨料磨具企业14家,无电镀厂、沙子场、塑料颗粒厂和粉碎废旧砂轮厂。
2.各泡花碱企业环保等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完善,运行规范。使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热煤气作为燃料,厂区有轻微煤气味。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和湿电除尘处理后外排,各企业窑炉废气均已安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历史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脱硫水和冷却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迹象和污水打入地下现象。8月31日收到D2SD202108300007号信访件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产的泡花碱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纸箱包装厂为莒南县庆峰纸制品厂,无印刷工序,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废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类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4.磨具企业主要从事树脂砂轮、陶瓷砂轮和油石生产,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一致,以金钢砂为原料,混合结合剂后压制成型,加热焙烧后成品。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完善,运行规范。树脂砂轮电加热工序产生含VOCs废气,经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陶瓷砂轮和油石采用天然气隧道窑加热,产生轻微气味,经集气罩收集后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不存在污水打入地下问题。9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选取在产的4家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5.9月2日收到X2SD202109010044号信访件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店镇小官庄村、宣文岭村、新村及周围区域选取11个点位进行地下水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6.9月28日收到X2SD202109260106号信访件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大店镇小官庄村、宣文岭村、新村共选取4个点位进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中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要求。走访该区域5个村30名群众,均表示生活未受影响。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加强巡查监管,落实原料库、车间等场所的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31

X2SD202109300005

明英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村内良田。

兰山区

土壤

10月9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年回收加工10万吨植物油下脚料项目201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2〕308号),2013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3〕173号)。该企业2010年12月31日取得原费县建设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283120100009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无非法占用农田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2

X2SD202110040037

举报人称:临沂市兰山区政府,其辖区内有些没有土地规划手续的化工企业,不在化工园区内但还大量生产化工。而山东鲁工信化工〔2021〕60号文件上明确规定没有土地规划手续又不在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必须取缔,并且不能以罚款来代替整改。在山东其它地区都落实了山东鲁工信化工〔2021〕 60号文件,但是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一直没有落实山东鲁工信化工〔2021〕60号文件对相关企业进行取缔处理。

兰山区

其他污染

与第32批X2SD202109260123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27日,兰山区组织区工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按照原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原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原省环保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中第一条第7项要求,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鲁工信字〔2018〕1号)中第二条第1项要求,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手续不全化工企业关闭退出标准的通知》(鲁工信化工〔2021〕132号)要求,手续齐全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相关情况已在兰山区政府网站公示销号。

不属实


已办结

33

X2SD202110040084

起润杀鸭厂臭味太大,直排污水。

沂南县

大气

10月9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苏村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起润杀鸭厂为临沂超润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年屠宰1200万只肉鸭项目2015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15〕43号),2016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6〕7号),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1334616366B001P)。配套建设1200m³/d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挂鸭台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调节池和厌氧池产生臭气经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
2.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企业及周边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迹象,无异味;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外排废气、厂界无组织臭气及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34

X2SD202110040083

沂南县辛集镇驻地,永强杀鸭厂臭气熏天,直排污水,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沂南县

大气

10月9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辛集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南县永强鸭业有限公司年屠宰1200万只肉鸭项目2017年7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备案(沂环发〔2017〕65号),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1670517383A001Y)。配套建设800m³/d污水处理站,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挂鸭台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调节池和厌氧池产生臭气经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排放。
2.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企业及周边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迹象;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厂界周边无异味。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外排废气、厂界无组织臭气及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该企业加强异味收集处理,厂区内每天喷洒除臭剂,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已办结

35

X2SD202110040005

临沂巾农业农村局(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没有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 牧〔2018〕2号)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导致临沂市辖区大量畜禽养殖厂污染,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不配套,形成面源污染。比如,沂南县部分养殖场粪污直排坷流,导致河道污染。县、镇(乡)畜牧部门只卖饲料、打防疫针牟利,履行管理职责,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失控。

市直

10月9日,临沂市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市农业农村局先后下发了《临沂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导则》《临沂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针对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畜禽散养户,分别提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内容、建设标准和管理运行要求,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又好又快开展。今年以来,全市畜牧系统出动技术人员74143人次,指导服务规模场4168个次、规模以下养殖户19190个次,发现问题2644个,指导整改完成1962个,关停转产430个,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处理252个。
2.市畜牧中心起草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的通知》,将全市规模养殖场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全市一共评定172家“C”级畜禽规模养殖场,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改造提升。
3.截至2020年底,我市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的规模养殖场2383家,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2383家,配建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79%。我市另有规模化鸭、兔等畜禽规模养殖场1519家,均按要求完成了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工作。
4.沂南县禽类养殖实行“一批一证、一棚一验”制度,由乡镇政府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畜禽准养证明,方可进行养殖。今年以来,沂南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3次,先后排查养殖场户11967个次,发现有255家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备、雨污分流不健全,畜禽粪便露天堆放、存在粪污外溢,但无养殖粪污直排河流现象。对此,沂南县畜牧中心下达了整改意见,跟进指导督导,抓好完善提升。经调阅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水质监测报告,沂南县境内沂河、蒙河、东汶河3条主要河流6-8月份水质均稳定达标。
5.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市畜牧系统已经全部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开展盈利性经营业务。10月9日,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抽调人员组成3个暗访组,分别对河东区、平邑县、莒南县乡镇兽医站进行调查,随机检查6处乡镇畜牧兽医站,均未发现售卖饲料、兽药、生物制剂行为。

部分属实

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养殖专业户监管,督促全市现有养殖专业户年底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70%,2022年度全部完成配建。

已办结

36

X2SD202110040052

平邑县仲村镇,特向您反映如下情况:位干仲村岐山邮政局以东岐山水库以北有个养鸡大棚,周围臭气熏天。

平邑县

10月9日,平邑县组织仲村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养鸡大棚”为杨某凯养殖专业户,位于仲村镇梅家沟村南350米,属非禁养区。配套建设沉淀池和堆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污水经沉淀池喷洒益生菌发酵后还田,粪便覆膜堆积发酵后还田。现存栏蛋鸡4700余只,场区内有轻微养殖异味。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反映村内闻不到养鸡臭味。

部分属实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仲村镇加强监管并对该养鸡户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责令杨某凯养殖户定时喷洒除臭剂,降低养殖异味。

已办结

37

X2SD202110010028

临沂利和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生产时很刺鼻,噪声严重、粉尘严重。

河东区

大气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利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4000吨PET纤维项目2012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函〔2012〕2号),2014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东验〔2014〕9号),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登记(91371312053431234D001V)。
2.该企业正常生产,加热、挤出、喷丝工序经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车间有轻微异味;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控制措施降噪;车间内无明显粉尘产生。走访周边10户居民,均表示无噪音及粉尘扰民问题。
3.10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厂厂界噪声、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相公街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38

X2SD202110010026

河东区九曲街道,临沂东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噪声严重、粉尘严重。

河东区

大气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九曲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东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仅从事胶带、塑料制品销售,属贸易公司,无生产加工行为,不存在噪声严重、粉尘严重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9

X2SD202110020001

河东区九曲街道,临沂铭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噪声、粉尘污染严重,环保设施形同摆设。

河东区

大气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九曲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临沂铭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仅从事打包带、塑料制品销售,属贸易公司,无生产加工行为,不存在噪声、粉尘污染严重、环保设施形同摆设等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40

X2SD202110010033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镇,临沂晟锐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老板曹某兰,无环保手续,距离住户很近。

河东区

其他污染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晟锐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某兰。该厂年产9万件安全帽、1.5万件塑料砂抹项目202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审服字〔2020〕834号),2020年12月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登记(9137131226954001658001Y)。
2.该公司距离最近的住户20米,环评批复中未对其卫生防护距离做出要求。

部分属实

相公街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41

X2SD202110040106

垛庄镇凤凰峪村,村内3个砖厂,开挖村西天然黄土,烟尘污染,煤味严重;在南山开山挖石多年没人管。

蒙阴县

生态

10月9日,蒙阴县组织垛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垛庄镇凤凰峪村仅有1家页岩砖厂,为蒙阴县垛庄镇红日建材厂,该厂年产4000万块页岩砖烧结项目2015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蒙环函〔2015〕38号),2017年4月通过环保验收(蒙环验〔2017〕6号),2020年07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2371328MA3JB2E8X9001V)。原料为页岩、煤矸石、炉渣和粉煤灰,存放于封闭式大棚,少量堆于棚外,已覆盖;烘干和隧道窑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排放,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破碎及上料工序安装布袋除尘器。
该厂正常生产,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调阅2021年在线监测数据及生产运行记录,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对村西区域全面排查,未发现开挖黄土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外排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2.在南山开山挖石的为蒙阴宇兴矿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销售。该公司2014年7月1日首次取得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蒙阴县垛庄镇下峪地区建筑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C3713282014077130134636),采矿面积0.0704平方公里,办理3次延续,有效期至2023年1月1日。2015年3月2日,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FM安许证字〔2021〕12-0009)有效期至2024年5月9日。2014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蒙环函〔2014〕73号),2016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蒙环验〔2016〕7号),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8069979253F001W)。按照环评要求,破碎、筛分工序配套4台布袋除尘器;上料和成品库安装喷淋降尘,石料装卸工序配套3台雾炮抑尘装置;矿区出口建设车辆冲洗装置。
该公司正常生产,已采矿区域约0.06平方公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手续合法有效,按规定接受监管,反映的“垛庄凤凰峪村南山开山挖石多年没人管”情况不属实。
3.走访村民10人,均表示垛庄镇红日建材厂不存在挖村西天然黄土行为和煤味严重情况,日常生活未受影响。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42

X2SD202110020002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沂自庄村东打包袋厂,老板姓朱,前几年用塑料加白石灰生产打包袋,今年又换了另一种机器生产绿的袋子,无环保手续,气味刺鼻,废水外排,污染农田。

河东区

大气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八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村东打包袋厂为临沂市瑞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磊,该公司年产500吨塑料打包带项目2015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函〔2015〕134号),2016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东验〔2016〕66号),2020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登记(91371312MA3C54EM0A001W)。
2.该厂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根据客户需求,使用色母调整打包带颜色,不使用白石灰。熔融挤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车间有轻微异味;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东、西、北侧为厂房,南侧为林地,周围60米范围内无农田。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该企业无气味刺鼻、废水外排现象,对生活无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业》要求。

部分属实

八湖镇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43

X2SD202109300006

明英工贸有限公司大量加工酸化油,平时生产期间硫酸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外运处置。

兰山区

与第10批D2SD202109040062号、第19批X2SD202109130092号、第25批X2SD202109190006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22日,兰山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方城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年回收加工10万吨植物油下脚料项目201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2〕308号),2013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3〕173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主要将植物油下脚料通过加温、调pH、分层、分离等工序加工生产酸化油。
2.该企业日产废水约300t/d,已配套建设有处理能力480t/d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查阅2021年以来的在线数据及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超标情况。调阅该企业近1个月的监控,无罐车外运废水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9月9日对其外排污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减少污染排放。

已办结

44

X2SD202110010019

村党支书记王文某挖沙卖沙长达一年,在基本农田建大型饭店占地6亩有余。

沂水县

生态

10月9日,沂水县组织高桥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文某2014年10月至今任沙岭子村党支部书记。2019年10月,沙岭子村委开采村南住龙河河道内约300立方米黑砂土,拟用于村村通道路建设。2019年10月16日,高桥镇发现后进行制止。2020年5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沙岭子村委违法开采河砂300立方米并处罚款1万元。未发现王文某其他挖沙卖沙违法行为。
2.饭店实为高桥镇沙岭子村北沂水县高岳山庄,为王某浩(王文某之子)未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于2016年占用村集体土地2115平方米建设。该地块现状地类为林地,规划用途为林业用地(一般农地区)。2019年10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某浩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罚款52875元,罚款已缴纳。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高桥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已办结

45

X2SD202110010017

临沂市沂水县滨河绿洲小区地下车库 -1,B7楼西侧,北边有一电焊加工厂,加工切割产生很大噪音,焊接时幵车从此经过,光很刺眼眩晕难受,产生光污染,加工焊接产生刺鼻气味。

沂水县

大气

10月9日,沂水县组织沂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沂水县滨河绿洲小区地下车库内,业主牛某财购买B7楼西侧的地下车库,面积50余平。2021年4月,牛某财利用车库进行不锈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切割、焊接时产生噪音和废气。该车库内及周边现场有电焊机、切割机及原材料和半成品,未加工。

属实

沂水县责成沂城街道办事处对牛某财加工设备、生产材料进行清理,目前设备材料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46

X2SD202110010029

临沂市泸丰板材厂环保不达标;另外,在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郑太路古墩庄大桥西约150米路南,郑旺镇与八湖镇分界处有一处厂房,该公司土地违法,环评与实际生产不符,露天堆放,私排污水,扬尘严重。

河东区

10月9日,河东区组织八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询工商注册信息,河东区内无泸丰板材厂。                    
2.反映的厂房实为河东区叶美木材加工厂,企业占地面积13.5亩,为建设预留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该厂产品为杨木门框,工艺仅涉及切割组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木材切割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车间地面有轻微积尘。原料及成品存放于厂房内,无露天堆放现象。该厂无涉水工序,不产生生产废水。
3.10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1.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已对河东区叶美木材加工厂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款10.48万元,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责令河东区叶美木材加工厂加强管理,定期清理地面积尘。

已办结

47

X2SD202110050032

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解放路黄泥岗路口北侧烧烤店东临有一家无名泡沫爬爬垫生产加工厂,此厂负责人为郭某某,该厂无任何手续,随地乱扔生产垃圾,污染环境。

高新区

土壤

10月9日,高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马厂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无名泡沫爬爬垫生产加工厂为郭某某爬爬垫生产加工厂,无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部分属实


高新区责成马厂湖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项目进行清理取缔,已于10月12日完成。

已办结

48

X2SD202110050031

山东浩丰建筑有限公司生产实际位置位于临沂市高新区双月湖路西段南侧,而营业执照是临沂市高新区湖北路西段与金雀山路交汇北300米路东,实际和现实不符;石子砂子扬尘较多,进出车辆冲洗水,存在污水乱排乱放现象。

高新区

大气

10月9日,高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园区建设办公室、罗西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皓丰建筑有限公司年产22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2013年7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开函〔2013〕58号),2016年3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高验〔2016〕6号),2020年9月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0059360110XL001X)。该企业环评手续与实际位置相符,营业执照与实际位置不符,需进行地址变更。
2.该企业石子、砂子主要存放于东侧密闭钢结构大棚内;厂区西侧一处空地有少量砂子,已全部覆盖,无扬尘产生。
3.该企业有部分车辆冲洗废水流出厂外。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企业10月14日前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目前已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49

X2SD202110010022

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的建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基本农田上建厂房,硬化地面,安装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与环评严重不符,非法加工与销售机制沙,而且原材料是私挖乱釆的,无合法来源。

沂水县

生态

10月9日,沂水县组织道托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健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有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45万米高性能水泥涵管及5万立方米湿混砂浆项目,2020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252号),尚未建成投产。2020年8月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29.19亩,其中占用一般农田13.6亩,工矿用地15.59亩,用于建设厂房、硬化地面、安装生产设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10月对山东健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厂房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49725元已全部缴纳,占用的一般农田已复耕到位。
该项目已安装商品混凝土和湿混砂浆生产线2条、水泥涵管生产线1条,与环评相符,批建一致,厂房未建成未投产。
厂区内南侧存放2万立方米砂石,均购买于沂水志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竞拍所得砂石,未发现其他来源。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道托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辖区自然资源管理,从严从重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护长效机制;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强化日常巡查,从严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行为。

已办结

50

X2SD202110040086

临沂市鲁森家具有限公司,粉尘污染,油漆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沂南县

大气

10月9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大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鲁森家具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套茶几影视柜餐桌生产项目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评函〔2020〕115号),2020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8月办理排污登记(91371321MA3PRW6K1K001Z)。下料、锯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经滤筒式过滤除尘后排放;喷漆、晾干有机废气经喷淋+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
2.该企业正常生产,车间内有积尘,厂区内有轻微异味。经走访周边8名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和VOCs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该企业对车间内积尘进行清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已办结

51

X2SD202110050041

贯虹门业有限公司喷漆烤漆排放异味气体,特别难闻,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油漆桶随意堆放,危废处理不规范,污染环境。

郯城县

土壤

10月9日,郯城县组织泉源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贯虹门业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泉源镇泉源头新村,负责人李某岭。该公司防盗门、防火门生产项目2014年3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郯环评函〔2014〕31号),2021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1月进行排污许可登记(913713224943939664001W)。
2.该公司喷涂烘干废气配套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喷涂粉尘配套袋式除尘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走访附近周边居民住户11人,均表示无气味扰民问题。
3.该公司与第三方签订了危废收集协议,危废库未进行隔断分区建设、未落锁;查看危废出入库台账记录,2021年危废入库量废液压油3.92kg、废活性炭2.52kg、废润滑油6.76kg,与台账记录和现场存量一致,尚未转移处置。现场未发现随意堆放的油漆桶。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3日内对危废库未进行隔断分区建设、未落锁的环境问题进行规范整改,该公司已于10月11日完成整改。

已办结

52

X2SD202110040004

1.临沂科盛涂料有限公司,偷排高浓度废水,污染地下水。2.临沂日利达涂料有限公司,无组织大气排放,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涂料。

费县

10月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科盛涂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涂料、5000吨树脂项目位于费县探沂镇工业园,主要以二酸、甲基丙二醇等为原料生产树脂;以树脂、钛白粉、助剂等为原料生产涂料。该项目2009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函〔2009〕451号),2011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1〕108号),2020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5698090772T001R)。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属于清净下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排入祊河。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废水偷排迹象。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2.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临沂日利达涂料有限公司。

不属实


已办结

53

X2SD202110010015

玄武岩工厂,盗取村南山、北山玄武岩,破坏耕地100余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沂水县

生态

10月9日,沂水县组织圈里乡、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玄武岩工厂为沂水城投晟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高品质玄武岩骨料项目(一期工程30万吨),该项目位于圈里乡圈里村南,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批发〔2019〕218号),2021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原料来自沂水盛华矿业有限公司。沂水盛华矿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首次取得采矿权,201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0〕012号),包含三处矿区(Ⅰ矿区即南山,Ⅱ矿区、Ш矿区即北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断续开采至2014年12月后停采,2019年6月恢复生产完成环评验收。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该公司进行了地质环境阶段性治理恢复(南山)并通过验收,未发现盗采行为。
现沂水盛华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北山)占地面积47.55亩,规划地类为一般农田,露天采剥面面积47.55亩,正常开采。2019年3月该公司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评审,已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234.64万元。

不属实


已办结

54

X2SD202110040025

国泰化工有限公司,违规扩大产能,污染物大幅度排放,危废申报数量与实际不符,污水排放不达标,环评手续造假。

莒南县

10月9日,莒南县组织县工信局、滨海示范园区、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莒南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二氧化硫、1万吨硫酰氯项目等生产项目2009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09〕230号)。一期年产1.2万吨二氧化硫、1万吨硫酰氯项目2011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1〕82号);二期年产1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000吨二氯频呐酮及副产品项目2014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4〕13号)。年产5000吨氯代碳酸乙烯脂项目2016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16〕199号),2019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75640718161001V)。环评批复内容与验收文件一致,未发现造假情况。
2.该企业正常生产,核查生产设施、产能许可文件和2019年以来生产报表等资料,该公司产量未超出许可产能,无扩大产能情况。物料衡算未发现异常情况。          
3.废水主要为水环真空泵排污水、氯化钠盐蒸馏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城镇污水管网排入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危废主要为硫磺废渣、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硫酸,对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数据对比,未发现造假情况。
4.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废气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