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环境保护 >> 环境执法检查 >> 正文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30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30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30批信访举报件共计36件(其中来电14件,来信22件)。截至104日,已办结23件,阶段性办结13件。其中,责令整改9家,立案处罚4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0202110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D202109240097

1、兰山区的板材企业,90%的环保治理设备都不合格。2、方城镇、汪沟镇、新桥镇的洗沙场大都没有手续,停产后过几天又干。3、张某群任职兰山区环保分局局长期间,私自批复洗沙场、石子厂、刨花板厂等不予审批的项目。4、罗庄区褚墩镇小塑料、砖瓦厂、散乱污等多次被反映至12345热线未果。5、南坊新区,个别开发商在柳青河河道范围建设别墅群,如领事馆别墅群,蓝色港湾别墅群,柳溪美邑别墅群,海棠湾公馆,柳青河会馆等,破坏环境。6、临沂新环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沂铭润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审批材料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

兰山区

大气,其他污染,生态

9月25日,临沂市组织兰山区、罗庄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兰山区板材企业均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按照当前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在涉有机废气环节采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涉粉尘环节采用布袋除尘或静电除尘工艺处理,企业已落实自行监测制度,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2.新桥镇2012年划归方城镇。方城镇和汪沟镇有机制砂加工企业3家,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未经审批的洗沙场。
3.张某群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任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局长,其在任期间未审批石子厂;审批的机制砂和刨花板加工企业,均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无私自批复等违规审批问题。
4.2021年以来,罗庄区收到12345热线转办的涉小塑料信访1件,褚墩镇已于9月9日进行了查处并反馈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未收到涉及砖瓦厂的12345信访件,该镇辖区内未发现砖瓦窑项目;收到涉及“散乱污”信访2件,该镇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清理取缔,现场未反弹。
5.南坊新区柳青河两岸开发功能定位为商业休闲娱乐水街,主要满足周边社区的商业配套、休闲娱乐需求。沿线全长约5.2公里,两岸开发地块宽约30-50米。2005年6月启动开发建设,有华瑞新天地、泰美海棠湾、绿城柳溪美邑、广元蓝色港湾、恒业柳青国际休闲街、万福兰亭港、天泰华府、维纳奥瑟美丽庄园、万福圣地梦都等10个项目,土地总面积350.74亩。经现场勘测及水利部门核实,柳青河两岸开发建设项目不在柳青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已供应土地用途均为商业服务业。
6.临沂新环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孟某某。该公司2019年6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罗环审〔2019〕133号),2021年1月20日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3月20日取得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临环3713110021);2020年4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11MA3Q4WXN30001V),未发现“审批材料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情况。
临沂铭润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兰山经济开发区南郭庄村,主要从事废机油的收集、贮存。年收集、贮存4000吨废机油项目2018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8〕697号),2019年2月完成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9〕120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编号:临环3713020015,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302MA3C7AM84C001V。厂区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一致,均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无弄虚作假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2

D2SD202109240028

临沂市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前岔河村南侧,村民赵某文在此处占用一般农田建造别墅,认为破坏耕地。

沂水县

土壤

9月25日,沂水县组织四十里堡镇、县国土和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15年,赵某文在四十里堡镇前岔河村南占用一般农田326平建设二层楼房一栋。2018年4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地,拆除非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罚款9780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2020年9月3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按法定程序申请法院裁定执行。县法院裁定,责令当事人赵某文自动履行处罚决定,拆除建筑物及其设施,逾期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并由四十里堡镇政府组织实施。四十里堡镇收到函后,对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该处房屋并非赵某文居住,而是由其母亲孙某某居住。孙某某今年已89岁,拆除房屋前需要做好房屋腾空和老人的安置工作。因乡镇执法力量薄弱,经多次研究探讨,并与法院沟通,仍难以安全的强制执行。当前,仍在与法院等执法部门沟通研究对接中。

属实

沂水县责成四十里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土地使用的管理,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

已办结

3

X2SD202109240234

薛庄镇城子村翟某海挖山卖土,建设大棚苗圃;翟纪川在村内养鸡,气味难闻,污染水源。

费县

9月25日,费县组织薛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苗圃大棚位于薛庄镇城子村村南约300米,有2处,为翟某海在其承包地内建设,用于培育大樱桃幼苗,土地性质为园地,未发现挖山卖土的情况。
2.翟某川养鸡场位于薛庄镇城子村东北角,属于非禁养区,建有鸡舍1栋,存栏蛋鸡4000只,地面已硬化,配套建设沼气池、堆粪池,雨污分流设施完善,鸡舍及堆粪池有异味。养殖场西侧有1条水沟,水质清澈,未发现粪污外排污染水源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鸡场西侧水沟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部分属实

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薛庄镇要求该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定期对鸡舍、堆粪池喷洒除臭剂,减轻异味。

已办结

4

D2SD202109240048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邵八湖村,村主任的哥哥邵某征往官仲河内水电站南侧倾倒生活垃圾,倾倒后覆盖好土。村西边的基本农田内建设了两个商混站,其中一个公司叫做振兴建材公司,占地面积上百亩,一直未拆除。

河东区

土壤

9月25日,河东区政府组织八湖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垃圾倾倒点面积约70平方米,深约2米,倾倒的为邵八湖村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清理的秸秆和少量建筑垃圾,未进行覆盖,并非邵某征倾倒。
2.2家商混站分别为山东保鼎建材有限公司、临沂振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其中,山东保鼎建材有限公司占地约50亩,用地性质为耕地,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东自然资源临用[2020]1号),无环评手续,八湖镇已于2021年5月予以拆除,现场未反弹;临沂振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地35.8936亩,其装配式建筑预制品部件生产基地项目2018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8〕129号),2021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1月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D337280049),规划、土地手续齐全。

部分属实

八湖镇责令邵八湖村委对倾倒的垃圾进行清运,9月28日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5

D2SD202109240026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裕成只䢍有限公司院内,有40多家塑料加工户,加工时存在异味,并且多家厂子的环评手续违规办理。

兰山区

其他污染

与第27批次D2SD202109210002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25日,兰山区组织半程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裕成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半程镇金锣三路与新程三路交会,主要从事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及销售。年产2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2014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4〕270号),2020年4月通过环保验收(临兰审服验〔2020〕58号),2020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00738172618T001Q)。企业建有3个生产车间均配套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治理设施,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迹象。
2.企业现场未生产,正常生产时全天生产。企业周边距离最近居民区约500米,经走访6家企业及住户,均反映未发现存在黑烟和刺鼻气味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6

D2SD202109240024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诸葛城村,村东土地庙南200米左右的果园地中有人建设停车场,铺设沥青,破坏果园地。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中安静村,村土地庙北150米左右,有人占用农耕地建设停车场。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安沂路北侧鲁南高铁动车所西侧院内有多家塑料加工厂,经常性散发异味。

兰山区

土壤

9月25日,兰山区组织白沙埠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诸葛城村村南果园地块面积0.5亩,地类为果园,部分地面铺设沥青渣子用于停放两辆轻型运输车,未硬化,无破坏土地问题。
2.中安静村土地庙北地块面积1.1亩,地类为林地,部分地面铺设沥青渣子用于停放运输车,未硬化,无破坏土地问题。现已复耕。
3.白沙埠镇安沂路北侧多家塑料加工厂为临沂市奥兴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及销售。该公司年产缠绕膜1000吨、塑料袋1000吨项目2018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8﹞60号),2019年4月完成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9﹞386号)。该公司正常生产,厂区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外排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白沙埠镇立即组织人员对诸葛城村村南果园地块沥青渣进行清理并完成复耕,同时加强巡查,防止破坏土地问题。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7

X2SD202109240207

汶水杀鸭厂污水超标排放。

沂南县

9月25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依汶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汶水杀鸭厂1500万只/年肉鸭屠宰项目2019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评审〔2019〕37号),2021年5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1MA3RGJD76M001V);正在进行自主验收。建有1500m³/d污水处理站,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调阅2021年5月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无日均值超标现象。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表2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8

X2SD202109240088

兰山区嘉坤板材厂使用劣质胶水,气味扰民,刹光机产生大量粉尘,污染严重。

兰山区

大气

9月25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兰山区嘉坤板材厂,位于兰山区枣园镇集西村北,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模板项目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8〕1021号),2019年2月完成自主验收。
2.该企业现场未生产。所用脲醛胶质量检测报告,符合标准(GB/T 14732-2017)要求;涂胶、热压工序配套安装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无砂光工序,锯边工序已配套安装脉冲除尘治理设施,存在清扫不及时,有积尘。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提高锯边工序粉尘收集效率,每天不少于2次清扫,4次洒水。

已办结

9

X2SD202109240081

兰山区枣园镇俄庄村存在30多家无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小作坊,废水、废气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

兰山区

9月25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俄庄村有31家生产经营企业。其中,木材加工企业7家、塑料加工企业6家、不锈钢金属制品企业3家、纸箱加工企业1家、家具制造企业1家,均已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且环保手续齐全,无废气及废水直排问题。其他企业13家,均为仓储,均已备案登记。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村3处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10

D2SD202109240044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新安岭村旧址南侧500米,229省道向西200米处有一处石子厂和洗沙场,有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

费县

大气

9月25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石子厂位于探沂镇新安岭村,负责人王某振,现场无建筑物及石子加工设备,存放有石子,部分未覆盖;反映地点及周边区域未发现洗沙场。

部分属实

探沂镇责令王某振清除存放石子,已于9月29日完成。

已办结

11

X2SD202109240063

临沂市沂水县塑料加工行业管理混乱, 沂水县塑料行业主要涵盖“编织袋、塑料蹦床类、管道、食品包装、食品包装袋制作印刷及塑料周转筐等”这些企业以违法生产换取利润,这些企业要不就是没有手续,要不批的和建设的也不一样,随意增加生产项目;环保治理设施配套不全,甚至直接不用。

沂水县

其他污染

9月25日,沂水县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水经济开发区、相关镇街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县现有塑料加工相关生产企业60家,其中食品包装企业26家、食品包装袋制作印刷企业14家、编织袋企业5家、塑料蹦床类企业4家、塑料管道企业3家、篷布等其他塑料制品加工企业8家。  
2.60家塑料加工企业均办理了排污许可手续;其中39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21家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发现批建不一、随意增加生产项目问题,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部分属实

1.沂水县责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2021年11月底前研究制定全县塑料加工生产企业整治提升方案。  
2.开展综合整治,对相关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12

D2SD202109240078

罗庄区黄山镇桃源村北侧有李某玉的无名钢木家具厂,村西侧有葛某峰的无名钢木家具厂,紧挨居民房建设,没有环评手续,使用盐酸将铁除锈,除锈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村河沟内,夜间喷漆时油漆味道扰民严重。

罗庄区

其他污染

9月25日,罗庄区组织黄山镇、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李某玉的无名钢木家具厂为山东益鑫家具有限公司,位于黄山镇桃园村北,法人代表李某玉。该公司以木材、海绵、皮套为原料生产酒店沙发和办公家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生产工艺不涉及盐酸除锈和喷漆工序。该公司正常生产,粉尘收集设备正常运行,无盐酸除锈和喷漆工序加工设备,不存在“夜间喷漆时油漆味道扰民严重”问题。
2.葛某峰的无名钢木家具厂为临沂旭辉家具有限公司,位于黄山镇桃园村村北,法人代表孙某某(系葛某峰之妻)。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属于“散乱污”项目;无盐酸除锈、喷漆工序和加工设备。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山东益鑫家具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黄山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临沂旭辉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拆除,9月30日前完成。目前设备已拆除完毕。

已办结

13

X2SD202109240120

临沂永泰混凝土公司,噪声扰民,外排污水。

高新区

9月25日,高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园区建设办公室、马厂湖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2011年1月取得预拌混凝土承包资质,其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2013年5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开函〔2013〕39号),2013年12月5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高验〔2013〕40号),2020年7月1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91371300561408014D001Z)。该企业噪音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车间密闭等隔音措施。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无外排痕迹。
2.企业现场未生产,距离小区240米。经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待该企业正常生产具备检测条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马厂湖镇做好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

阶段性办结

14

D2SD202109240051

河东区南京东路与智圣路交汇处以及沂州古城门口,晚上22:00之后有大量的非法改装的摩托车聚集,排放尾气,车辆行驶时噪音扰民严重。

河东区

大气

9月25日,河东区责成河东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河东交警大队联合河东公安巡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夜间检查,未发现非法改装摩托车聚集行为。7月24日,河东区根据市民反映,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区域进行现场突击检查,查扣非法改装摩托车3台,对当事人依法处罚。河东交警大队定期巡查该区域,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部分属实

河东交警大队加强夜间时段对沂州古城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摩托车及噪音扰民情况。

已办结

15

X2SD202109240300

村南振中路,前官战湖村委向东200米,走张见华盖的大棚向东200米,2015年后官战湖村村长刘某涛在村子南一个院子炼煤焦油,炼了好几年,院子门朝南,进门向西25米靠南边有个50平方米的坑,内有废焦油,污染地下水。

罗庄区

9月25日,罗庄区组织罗庄街道、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刘某涛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后官战湖村村委会主任。多年前曾在该村南侧院落炼制煤焦油,因非法盗取矿产资源、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目前正在服刑。
2.该院子为空置院落。对反映位置进行开挖,有一煤焦油池,存有煤焦油渣。煤焦油池底部及四周采取了硬化等防渗措施,共开挖煤焦油渣28.63吨,并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无害化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院落周边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已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16

X2SD202109240284

沂州酒业排放异味,影响罗兰花园小区居民生活和周边学校学生学习。

罗庄区

大气

9月25日,罗庄区组织盛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沂州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该公司2002年11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2012年9月10日取得验收批复(临环验〔2012〕157号);燃气锅炉建设项目2012年7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罗环函审〔2012〕186号),2012年8月30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罗环函验〔2012〕103号)。项目以外购高粱、曲块、稻壳等原料生产浓香型、酱香型粮食酒。
2.该公司正在生产,酒糟存放在车间内。该企业距离罗兰花园小区约330米,距离临沂艺林高级中学约800米。对周边10户居民、10位学生进行走访,均表示无明显异味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标准。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临沂市沂州酒业有限公司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17

D2SD202109240057

傅庄街道西北村桥北侧的艺腾建筑建材厂没有任何生产手续,使用煤炭烧砖,晚上会排放烟,有噪音扰民现象。

罗庄区

其他污染

9月25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罗庄区艺腾建筑建材厂,法人代表陈某。该公司年产90万件高端古建艺术制品项目2019年4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罗环审〔2019〕64号),2019年6月27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罗环验〔2019〕120号)。该公司以黏土、页岩、成品釉等为原料生产高端古建艺术制品(琉璃瓦),用天然气为燃料,粉尘、废气经雾化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无煤炭存储、无煤炭燃烧设备,不存在“没有任何生产手续,使用煤炭烧砖”问题。
3.9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窑炉废气、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噪音扰民问题。

不属实


阶段性办结

18

X2SD202109240038

四联喷塑厂,处于居民区内,信访人质疑审批手续合法性,喷漆废气扰民。

河东区

其他污染

9月25日,河东区组织汤河镇、市生态环境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河东区四联五金工具厂年产100万套电动两轮车配件喷涂加工项目2019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51号),2019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临东审服字〔2019〕133号),2020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登记(92371312MA3MTFUB26001P)。
2.烘干工序废气经旋流喷淋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调漆、喷漆工序废气经水帘喷漆室+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箱+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该公司距离最近的住宅区160米,走访周边住户15户,均表示生产废气对生活无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9

X2SD202109240042

古沂庄村南,沟南集装箱王某立那片地,地下填埋了大量黑色物体。

河东区

土壤

9月25日,河东区组织八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沟南集装箱王某立地块面积约8.1亩,种有果树。八湖镇对该地块随机选取5处点位下挖3.5米,均为砂土层,未发现黑色物体。

不属实


已办结

20

X2SD202109240176

龙海杀鸭厂,异味严重,污水乱排。

沂南县

9月25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辛集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龙海禽业有限公司1500万只/年肉鸭屠宰项目2017年7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备案(沂环发〔2017〕56号),2018年12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9137132178077193XD001U)。建有600m3/d污水处理站,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挂鸭台恶臭气体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等臭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及周边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厂区有轻微异味,厂界周边无异味。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对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外排废气、厂界无组织臭气及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该企业加强异味收集处理,厂区每天喷洒除臭剂,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已办结

21

X2SD202109240211

黄山铺镇生猪屠宰厂,靠近学校和居民区,野蛮杀猪,噪音扰民;私自采地下水,污水处理设备就是摆设,长期不运行,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接偷排到后面的河中,污染河水。

沂水县

噪音

9月25日,沂水县组织黄山铺镇、县水利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黄山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证书编号:鲁临屠准字105号)与黄山铺镇中心小学、沿街店铺相邻,已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屠宰场院内有一口水井,屠宰场未办理取水许可私自采水用于生产生活。
2.该屠宰场日均屠宰1-2头,屠宰作业时间为凌晨五点至六点,为电麻后在封闭车间屠宰。日产废水约0.5吨,由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吨/日)定时处理后外运。污水处理设备运转正常。走访周边12户群众及3名学校教师,均反映无屠宰噪音扰民及污水偷排问题。
3.9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屠宰场外运废水和附近河道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要求该屠宰场将屠宰时间调整为六点以后。
2.县水利局责令该屠宰场立即停止使用地下水,关闭水井,改用自来水。
3.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2

D2SD202109240056

沂堂镇后台井村北侧400多亩耕地被江泉牧业集团以给村北侧的水库清淤的名义进行挖地采石,村西侧的荒山也被江泉牧业集团开采,都是放炮开采,并且是非法开采,将村内90%以上的房屋震裂。

罗庄区

生态

9月25日,罗庄区组织沂堂镇、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3年1月,江泉集团下属山东富通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沂堂镇后台井村村委签订1690.95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出租合同用于养殖项目。2017年2月,该公司在对合同承包内的后台井水库清淤期间,在未取得国土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对水库底的页岩、渣土进行采挖,开采方量为7071吨,原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对其擅自开采页岩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水库周边现状为耕地,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经查询山东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系统,2012年至今该区域影像未发生变化,不存在破坏问题。
2.村西侧荒山开采矿石实为罗庄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020年7月20日取得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中标,项目结余的石料,经公开拍卖,由江泉集团下属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竞得并负责运输。不存在“非法开采”问题。
2020年9月28日,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委托兰陵县鲁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爆破作业,并已报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审批。该公司在实际爆破作业中存在单孔装药量与设计施工方案不一致的问题。经专业评估机构检测,350户居民的408栋房屋(全村共490栋房屋,占比83.3%),存有不同程度裂纹,无D级危房,房屋维修评估费用为37.9万元。损失评估和补偿情况分别于6月25日、7月10日张榜公示。截至目前,已完成补偿到位306栋。

部分属实

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对兰陵县鲁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违反《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立案处罚。

已办结

23

X2SD202109240288

兰陵县芦柞镇兰陵大奔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很近,噪声扰民。投诉人认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该公司无土地、环保手续,应予以拆除,但后期成功补办了相关手续,认为不合理。

兰陵县

噪音

9月25日,兰陵县组织芦柞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兰陵大奔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芦柞镇东王庄村6号,年产40万个画架、200万个工具箱项目2020年3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0〕3038号),2021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07月3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7MA3ERDJ25A001W)。企业申请办理环评时提供的地类说明与实际不符。
2.该公司产污单元注塑车间距离北侧东王庄村最近的居民点为74m,经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该企业噪音较小,不影响正常生活。
3.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未接到涉及该公司信访案件。
4.2017年10月开始,该公司违规占用芦柞镇东王庄村和尤庄村土地6026.4平方米,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4月28日(兰陵综执罚字〔2019〕第LZ006号)、2020年2月20日(兰陵综执罚字〔2019〕第LZ032号)对其下达处罚决定书,共计罚款153906元,并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020年1月30日、2020年11月20日兰陵县人民法院先后作出行政裁定书(〔2020〕鲁1324行审27号、〔2020〕鲁1324行审364号),对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出的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由兰陵县芦柞镇负责组织实施,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实施。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属实

1.兰陵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该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时提供的材料与实际不符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兰陵县组织芦柞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对该公司违规占地行为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24

D2SD202109240020

沂堂镇团埠屯村罗跃木业东邻有一家无名胶厂,门口方向朝南,门口有地磅,无环评手续,每天全天生产胶,气味刺鼻,污水外排到门前东侧的水沟里,晚上卸货,声音扰民。

兰山区

其他污染

9月25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无名胶厂为凌某群脲醛胶加工作坊,2020年3月建成投产。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2.现场未生产。搅拌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冷凝器治理设施,冷却工序配套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迹象。
3.经走访团埠屯村5户居民,3户表示不知道该企业,2户表示有时存在夜间装卸货物噪声问题。

部分属实

义堂镇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作坊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完成清理。

已办结

25

D2SD202109240059

沂堂镇后台井村北侧的耕地被江泉集团挖地采石,沂堂镇后台井村西北方向的荒岭也被江泉集团挖地采石,放炮破坏耕地,将全村村民的房屋都震裂;江泉集团将村北侧水库西侧的耕地圈起来种植树木,现在变成荒地。

罗庄区

土壤

9月25日,罗庄区组织沂堂镇、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3年1月,江泉集团下属山东富通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沂堂镇后台井村村委签订1690.95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出租合同用于养殖项目。2017年2月,该公司在对合同承包内的后台井水库清淤期间,在未取得国土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对水库底的页岩、渣土进行采挖,开采方量为7071吨,原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对其擅自开采页岩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水库周边现状为耕地,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经查询山东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系统,2012年至今该区域影像未发生变化,不存在破坏问题。
2.村西侧荒山开采矿石实为罗庄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020年7月20日取得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中标,项目结余的石料,经公开拍卖,由江泉集团下属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竞得并负责运输。不存在“非法开采”问题。
2020年9月28日,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委托兰陵县鲁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爆破作业,并已报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审批。不存在“放炮破坏耕地”问题。该公司在实际爆破作业中存在单孔装药量与设计施工方案不一致的问题。经专业评估机构检测,350户居民的408栋房屋(全村共490栋房屋,占比83.3%),存有不同程度裂纹,无D级危房,房屋维修评估费用为37.9万元。损失评估和补偿情况分别于6月25日、7月10日张榜公示。截至目前,已完成补偿到位306栋。
3.水库西头现状为耕地,种植花生、玉米,该地块2008年12月以来无明显变化,不存在挖沙售卖情况。

部分属实

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对兰陵县鲁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违反《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立案处罚。

已办结

26

X2SD202109240286

东嘉石村村民反映临沂美固建材供应有限公司排放脏水污染环境,他们公司位于临沂市高新区罗西工业园东磊石村村的东面,企业生产时灰尘飞扬,污染环境严 重,另外他们偷排垃圾和脏水,破坏环境。

高新区

9月25日,高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园区建设办公室、罗西街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美固建材供应有限公司2017年2月取得预拌混凝土承包资质,其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2017年1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高函〔2017〕02号),2017年2月15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高验〔2017〕8号),2020年11月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91371300581901201W001W)。
2.因市场原料供应不足,该企业自9月19日停产至今。厂区地面已硬化,料仓已密闭;进料粉尘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输送、计量和投料工序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无外排痕迹。
3.该企业厂区西侧空地存放有混凝土废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覆盖不全。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该企业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待该企业正常生产具备检测条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置。
3.罗西街道做好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

阶段性办结

27

X2SD202109240145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岱崮镇贾庄村村民反映:
原新华石材厂区,于2019年4月底,开始在厂区任意采挖土壌及风化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020年5月挂上蒙阴联运运输有限公司的牌子,继续采挖土壤及风化砂,并四周堆满砂土。

蒙阴县

生态

9月25日,蒙阴县组织岱崮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新华石材厂区原为蒙阴新华石材厂矿区生活区,该厂已于2003年停产。2019年4月22日,蒙阴街道下庄村王某某夫妇与新华石材厂办理土地不动产使用权转移手续后,厂区一直闲置。
2.蒙阴联运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注册,经营许可证号(临字371328501190),法人代表张某。2020年5月起,张某作为王某某好友免费使用该厂区作为公司办公场地。2021年3月,王某某进行场地平整,挖掘5000立方砂土,后因举报被岱崮镇责令停工。
3.厂区现已长满青草,砂土未外售。9月27日,走访周边村民10人,均表示原新华石材厂生活区内无任意采挖及外运砂土出售行为。

部分属实

岱崮镇加强属地管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28

X2SD202109240172

蒙阴县野店镇黄崖村反映黄崖村新岩矿业,乱石成堆,白色粉末,一刮风漫天飞舞,污水成河,露天施工,无任何防护,而且建在上游,污水直接排入河中。

蒙阴县

大气

与第28批次X2SD202109220121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25日,蒙阴县组织野店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蒙阴新岩矿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建筑用花岗石开采、销售;石子、建筑材料、五金工具销售。2004年,取得采矿许可证,面积0.0024平方公里,后办理6次延续3次扩界,采矿面积扩大至0.0803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2005年8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期办理延续,并于2015年、2019年变更法人及经济类型,2021年7月3日办理延续,有效期至2024年7月2日。2009年11月23日,年开采2万立方米花岗岩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蒙环管[2009]54号),2013年3月开采结束。花岗石矿采矿项目2013年5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蒙环函[2013]47号),2017年9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蒙环验[2017]35号)。年产9.99万m3建筑用花岗石矿(扩界)项目于2016年5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蒙环函[2016]39号),2017年9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蒙环验[2017]34号)。2020年6月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91371328MA3PHDF337001W)。
2.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评批复的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主要生产设备为凿岩机和轮锯。凿岩和切割过程配套喷洒冷却水降尘;厂区配套1辆洒水车对厂区及该公司至234省道进行洒水降尘;厂区主要道路已硬化,两侧建有喷淋设施,建有车辆冲洗装置。矿区现场未开采,无运输车辆,开采出的花岗石暂放在临时堆场内;90%的石渣存放在废弃矿坑内,已用抑尘网覆盖;10%石渣存在办公区南侧,目前正在清理。
3.该公司凿岩和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查看四周及南侧坦埠西河北支河流,未发现废水流入河道。9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坦埠西河北支河流该公司上游、中游和下游进行检测,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要求。对周边12户村民进行走访,均表示该公司不存在粉尘漫天、污水严重外排情况。

部分属实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监管,严防越界开采,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2.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野店镇加强属地管理,监督企业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工作。

已办结

29

D2SD202109240052

铜石镇庄上村南侧二三百米处有村民许某和许某杰经营的养殖场,养殖上千头猪,养殖场距离村内的自来水水井只有100米的距离,不清楚是否污染到自来水井,但认为会污染自来水水井,村民现在都已经不饮用自来水水井。

平邑县

9月25日,平邑县组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铜石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庄上村南侧养殖场为平邑县远丰畜牧养殖场和许某生养殖户,均位于铜石镇庄上村。其中,平邑县远丰畜牧养殖场,负责人许某杰,属非禁养区,属规模养殖场,距村内自来水水井270余米。2019年11月12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201937132600000989),2020年3月3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hb3713003000012301001Z)。配套建设沉淀池、沼气池、堆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污水、粪便发酵处理后还田,现存栏生猪577头;许某生养殖户,位于非禁养区,属养殖专业户,距村内自来水水井360余米。配套建设沼气池、堆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污水、粪便发酵处理后还田,现存栏生猪67头。
经走访村内周边20户居民,均反映自来水井正常饮用。
2.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庄上村自来水井内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30

D2SD202109240077

临沂市郯城县花园镇马涝线与310国道交叉口向南700米东侧有一处厂房,负责人是顾某华,从事喷漆,异味严重。多次反映,未处理。

郯城县

大气

9月26日,郯城县组织花园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厂房为山东驭锋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花园镇后捷村村西,于2021年3月投产,以铁皮、铁管为原料生产铁艺品,焊接、喷塑工序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项目无立项、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2.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未接到过涉及该项目的信访。

部分属实

花园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项目于10月1日前完成清理取缔。目前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31

X2SD202109240086

兰山区圣陶高中对过的上海佰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租赁他人院落非法生产胶水。该公司多次偷换生产地点逃避监管。

高新区

其他污染

9月25日,高新区组织马厂湖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上海佰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马厂湖镇武德村,负责人为朱某某,主要以聚乙烯醇、淀粉和水为原料生产白乳胶,未建设废气治理设施。该项目无环评、立项、土地等手续,不具备审批条件,属“散乱污”项目。
2.该项目于2019年11月租用李某某厂房作为仓库使用,2021年7月起购进设备进行生产,不存在“多次偷换生产地点逃避监管”问题。

部分属实


马厂湖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项目进行清理取缔,9月30日前完成。目前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32

X2SD202109240029

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南东洲村村民曹某祥,在南东洲村三河水库东边、曹成立大棚和日东高铁南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收购、存放废旧钢筋,用一些大型机械设备将废旧钢筋进行加工、破碎、清洗,导致土壤被污染。

费县

生态

9月25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废旧钢筋加工点位于费城街道南东洲村村东约300米,占地约313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村民曹某祥租赁该村土地临时存放废旧钢筋,切割分段后外售;现场地面未硬化,有破碎机1台、传送带1条及少量废旧钢筋,未发现清洗设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土壤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基本属实

1.费城街道责令曹某祥清除堆放的废旧钢筋及设备,已于9月29日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33

X2SD202109240229

临沂市沂水县四十里镇后岔河村,村内居民区道路、河道、沟渠周边擅自违规选址建设多处小规模散乱污养猪场所,无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无三防措施露天堆肥,养殖废水、 粪便沿小河、小沟直排,污染土壤、地下水,臭气熏天造成 大气污染,生态环境隐患较大。

沂水县

9月25日,沂水县组织四十里堡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四十里堡镇后岔河村内养猪户14户,均为庭院散养户,属非禁养区,位于村内居民区道路、沟渠周边。其中,12户位于道路两侧,2户位于季节性排水沟渠边上,周围无河道。1户配建粪污收集设施,粪便清理及时;其余13户未配建粪污收集设施,养殖粪便堆放于院内或院外,无“三防”措施,有异味,无粪污直排。养殖异味对群众生活有影响。
2.9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村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基本属实

1.四十里堡镇督促散养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使用生物除臭剂喷洒除臭,进一步降低养殖气味,10月7日前完成13户粪污收集设施配建。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34

X2SD202109240241

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东安乐村鑫乐杀鸭厂臭味太大,污水乱排。

河东区

9月25日,河东区组织汤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鑫乐食品有限公司2000万只/年肉鸭屠宰项目2015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函[2015]243号),2018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东验〔2018〕97号),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12344662972W001Q)。
2.待宰区、屠宰加工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光氧催化箱和生物洗涤塔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取今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无污水超标情况。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乱排迹象。走访周边住户15户,均表示无明显臭味、对生活无影响。
3.9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恶臭气体及排污口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35

D2SD202109240015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虎山工作区书记徐某飞,利用职务之便,以开发五星河的名义在其管理的河段内挖沙,然后运到虎山村入口处的院子内,目前有5000多吨沙子在此处堆放,准备在夜间倒卖。挖沙时将大桥挖塌。

徐某飞伙同褚墩镇党委工作人员解某亮在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虎山东村东侧的坑内,以清淤名义的挖沙,以80元一吨的价格售卖,水坝被挖塌。

罗庄区

生态

9月25日,罗庄区组织褚墩镇、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五星河实为五里河。2021年7月罗庄区经济开发区实施五里河治理工程,由临沂市罗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并施工。清淤所产生的泥、沙约7000吨,存放于虎山村入口处院内,按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现场未发现夜间倒卖情况。工程范围内的7座桥梁保持完好,其中虎山南桥桥底超出设计标高,实施了下挖和加固桥墩工程,不存在“挖沙时大桥挖塌”情况。
2.虎山东村东侧大坑为一鱼塘,面积约7亩,地类性质为坑塘水面,2021年1月20日解某雷(褚墩镇网格员)转包后对鱼塘进行清淤平整、削高填洼。因清淤时采沙,2021年2月8日褚墩镇进行了制止,禁止外运清淤的淤泥、水生植物和沙,暂存于鱼塘边。现场存放的淤泥、水生植物和沙共2875方,其中沙240.7方;水塘平均深4.6米,未发现解某雷外运和售卖泥、沙的情况。徐某飞与解某雷为工作关系,未参与解某雷清淤行为。

部分属实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对解某亮非法开采行为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36

X2SD202109240012

兰陵县东三泽村书记陈某品的弟弟陈某涛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大型养殖场,占地10余亩,粪便堆放在路上,存在污染。其二弟陈某利和四弟陈某青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楼房。

兰陵县

土壤

9月25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三泽村实为磨山镇东三峰村。陈某品2017年5月至今任该村支部书记,其五弟陈某涛2014年4月在东三峰村东侧约500米建设1处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占地4.16亩,占地类为一般耕地,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该养殖场存栏生猪130头,狐狸貉子700只,为养殖专业户,配建沉淀池约60立方米,粪便定期清理用于还田,不存在将猪粪堆放在大路上、臭味难闻的现象。
2.陈某品二弟陈某利,未在基本农田里建设楼房。
3.陈某品四弟陈某青因原有房屋旧村改造拆迁,于2020年9月和其儿子陈某卫在自家承包地内放置2个约70平方米活动板房,供临时居住,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未进行其他建设。

部分属实

磨山镇责令陈某青父子在安置房交房后及时移除活动板房。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