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环境保护 >> 环境执法检查 >> 正文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26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26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26批信访举报件共计31件(其中来电9件,来信22件)。截至9月30日,已办结24件,阶段性办结7件。其中,责令整改4家,立案处罚2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620219月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200065

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棠林村东北方向的杰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北侧车间内有一化工厂(无名称),生产胶水,甲醛排放超标,有异味。

兰陵县

大气

9月21日,兰陵县组织矿坑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无名化工厂为兰陵杰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500t脲醛树脂胶、10500t三聚氰胺树脂胶项目2017年12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备案(兰陵环备案字〔2017〕10号),所产脲醛树脂胶、三聚氰胺树脂胶用于本公司浸渍纸和人造板项目。                          
2.该公司制胶工序在密闭车间内,甲醛废气通过冷凝+水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外排,厂区无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制胶车间有组织甲醛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有关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2

D2SD202109200059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辛庄村西的鑫利饲料有限公司,每天公司生产时有异味。

沂南县

大气

与第22批D2SD202109160014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21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青驼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南县鑫利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青驼镇辛庄村西800米。年产2万吨肉粉项目2020年5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评函﹝2020﹞83号),2021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7月16日办理排污登记(编号:913713210534484230001V)。
2.蒸煮、干燥、冷却工序产生的臭气经冷凝+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该企业因烘干锅故障自9月2日停产至今,车间内原料散发较大异味。走访周边10名群众,表示生产时厂区周边有时闻到异味,距村庄较远对居民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臭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1.青驼镇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车间密闭措施,对原料库定期喷淋除臭剂,进一步降低异味扩散。
2.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及时对企业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3

D2SD202109200056

327国道王府加油站向东1000米处义丰机械厂对面有一处黑作坊,是进行拼油漆工作,工作过程中需要使用风机,散发出的油漆味刺鼻扰民,并且作坊属于违章建筑,多次向当地国土局和临沂市12345热线反映,一直未解决。

兰山区

大气

9月21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黑作坊”为临沂市兰山区华辰正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周井铺村,主要从事植保机械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年产20万套植保机械及配件项目2011年8月取得环评审批(临环兰函﹝2011﹞818号),2012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2﹞148号)。
2.该企业于9月16日停产,焊接工序配套建设焊烟处理器,无喷漆工序、无喷漆迹象,无刺鼻气味。
3.该处地块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走访周边5户居民,反映无刺鼻气味。今年来,收到1次涉及该企业的信访,义堂镇予以调查回复,不存在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4

X2SD202109200285

沂南县依汶镇林泉村刘某海有两处猪圈,一处位于自家屋后,一处位于村前紧邻小河和水井,污染空气,污水直接排放;运粮村一处养殖场,位于林泉村和高家安子村中间,猪粪露天堆放,污水直接流到基本农田,造成水、土壤、空气污染。刘某省在村西建养牛场一处,粪便露天堆放,污水直接下渗地下污染土壤、地下水。

沂南县

与第14批X2SD202109080083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21日,沂南县组织县畜牧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依汶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刘某海养猪点,一处在林泉庄村南自家住宅后,有猪舍2间,属非禁养区,2020年12月停养至今,周边无异味。另一处在该村东南,养殖棚距离自然沟2米,南20米为一处灌溉水塘,属非禁养区,有猪舍1座,属散养户,建有沉淀池和储粪场,养殖棚周边无污水直排现象。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自然沟和水塘内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走访2处养殖棚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2.张某付生猪养殖场,位于林泉庄村东,距离最近住户300米,属非禁养区。建设养殖棚3座,属养殖专业户,建有沉淀池和储粪场,已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养殖场周边有养殖异味,无粪便露天堆放和污水外排基本农田现象,养殖户南侧380米河道内水质较清,不存在污染水和土壤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该养殖场周边异味、地下水和南侧河道水质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走访该村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3.刘某省在村西自家住宅内养牛,为肉牛散养户,属非禁养区,无储粪场和沉淀池。牛粪和牛尿混合清理后的粪污露天堆存在院外空地,周边无污水外渗现象,不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依汶镇责令刘某省立即对堆存养殖粪便进行清理,建设沉淀池和储粪场,9月26日已整改完成。

已办结

5

X2SD202109200125

兰陵县磨山镇东三峰村书记陈某品的五弟,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猪粪堆放在大路上,臭味难闻。村书记陈某品的二弟陈某利、四弟陈某青在基本农田里建设楼房。东三峰村郭某龙,在基本农田建设大棚养猪占地10余亩,污染村民饮水井。

兰陵县

9月21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陈某品2017年5月至今任东三峰村支部书记,其五弟陈某涛,2014年4月在东三峰村东侧约500米建设1处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占地4.16亩,地类为一般耕地,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该养殖场存栏生猪130头、狐狸貉子700只,为养殖专业户,配建约60立方米沉淀池,粪便定期清理用于还田,未将猪粪堆放在大路上,无臭味难闻情况。
2.陈某品二弟陈某利,未在基本农田里建设楼房。
3.陈某品四弟陈某青因东三峰村旧房改造,住房拆迁,于2020年9月和其儿子陈某卫在村东路北侧自家承包地内放置2个约70平方米活动板房,供临时居住,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未进行其他建设。
4.郭某龙养猪场位于该村东北,占地3.03亩,地类为一般耕地,2020年12月15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021年1月建设约600平方米养殖棚,存栏生猪196头,建有沉淀池,无外排粪污现象。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附近村民自备井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部分属实

磨山镇责令陈某青父子在安置房交房后及时移除活动板房。

已办结

6

X2SD202109200121

磨山镇东三峰村郭某龙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养殖场。

兰陵县

生态

9月21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郭某龙养猪场位于东三峰村东北,占地3.03亩,地类为一般耕地,2020年12月15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021年1月建设约600平方米养殖棚,存栏生猪196头,建有沉淀池,无外排粪污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7

X2SD202109200234

沂水县高庄镇门庄村,五岳矿业粉尘污染严重,私自建设洗砂场,无环保手续。

沂水县

大气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高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五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灰粉项目2009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09〕082号),2017年4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7〕30号)。
原料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窑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碱式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该公司自2020年7月停产至今。2021年7月企业申请变压器报停,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未发现洗砂设备和痕迹。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企业生产时无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8

X2SD202109200096

沂水县高端食品产业园多年来向前晏家铺村河道排放污水,污染河道地下水。多次反映未果。

沂水县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沂城街道、许家湖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经济开发区高端食品示范园项目,2016年8月建设,园内有食品加工及快递包装等企业15家,各企业环评批复、验收手续齐全。
2.园区内企业废水产生量61.1吨/日,其中3家企业的污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1家企业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沤肥外运,剩余11家企业的污水经沉淀池后由污水管网排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3.园区设置2处雨水管网外排口,主要是园区雨水及山东航冠食品有限公司产生的清净冷凝水(日排放量约15吨),排入前晏家铺村南季节性河沟。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处雨水外排口、周边住户水井及河道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4.今年以来,沂水县接到3起涉及该园区的信访,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了查处,依法依规处置相关问题。

部分属实

1.沂水县责成沂城街道和许家湖镇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企业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辖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园区管网运行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已办结

9

X2SD202109200094

村北有一家利用动物死尸炼油的工厂,臭气熏天,占用耕地,无环保手续,遇到检查就关门。

沂水县

大气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高桥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炼油的工厂为沂水祥瑞饲料有限公司,占地11.6亩,为建设用地,年产5000吨单一饲料加工项目2017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7〕070号),2019年2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9〕27号)。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200米。生产异味采用“冷凝+二级洗涤+光氧催化”处理。
2.今年来,县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高桥镇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8次,均正常生产,不存在遇到检查就关门情况。
3.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周边无异味,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未闻到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高桥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已办结

10

D2SD202109200008

朝阳街道前黄庙村,村内进行天然气改造,奥德燃气公司需要在自家耕地里进行通燃气管道,但是改造完成之后,留在自家耕地里大量石头,一直没有清理;朝阳街道前黄庙村村西侧玉白河西侧7米道路的路沟里,有几十袋子的塑料垃圾,汽车坐垫以及泡沫塑料垃圾等,现在塑料垃圾已经被不明人员用火烧了,现在只有烧焦的灰,烧焦的灰已经被下水道冲没,现在已经没有垃圾,要求查实是谁烧的。

河东区

土壤

9月21日,河东区组织朝阳街道、经开区园区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过前黄庙村的燃气管道长度约为110米,已于2015年底完工,完工时已对施工物料进行了全部清理。燃气管道及周边田地未发现施工遗留的石头。
2.前黄庙村西侧玉白河西侧道路路沟内未发现焚烧塑料垃圾杂物痕迹,朝阳派出所走访调查,未能查实焚烧垃圾人员。

部分属实

河东区责成朝阳街道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杜绝焚烧垃圾问题。

已办结

11

X2SD202109200063

平邑县舜帝庙村北平邑县德宝石材有限公司、平邑县通胜石材有 限公司、平邑县中冠石材有限公司等石材厂在规划区外,无环保手续, 涂胶工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使用化学颜料染板材,废水直排, 污染环境。

平邑县

9月21日,平邑县组织平邑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平邑县德宝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舜帝庙村北,2011年6月20日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平环登字〔2011〕288号),2020年11月30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67591897506001W);平邑县中冠石材厂位于平邑县白马石材开发区,2011年4月14日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平环登字〔2011〕47号),2020年11月16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6MA3C62D556001W);平邑县通盛石材厂位于平邑县东升石材城7-1号,2019年2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评函〔2019〕068号),2019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6月1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2371326MA3FGJD673001W)。根据《平邑县石材产业整治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平办发2018〔40〕号),三家石材加工企业均位于规划区内。生产不涉及涂胶工艺,不使用化学染料;切割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
2.三家企业均正常生产,沉淀池正常使用。未发现涂胶工艺、使用化学颜料染板材、废水直排问题。
3.经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废水直排、污染环境的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12

X2SD202109200227

平邑县平邑街道白马村的村民反映,平邑县白马石材聚集区林氏石材厂,加工异形石材,在厂内露天涂胶,气味刺鼻,废胶桶随意存放,没有处理,产生的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排入沟渠,浇地也不敢使用沟渠内的水。

平邑县

大气

9月21日,平邑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平邑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石材厂为平邑林氏石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主要从事石条加工。2019年2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评函﹝2019﹞049号),尚未验收,2020年11月15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6MA3M8QBK0F001W)。补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建有危废暂存间,并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厂区南侧、西侧为道路,北侧、东侧为企业。
2.企业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露天补胶行为,现场无刺鼻气味。废胶桶存放危废暂存间,危废台账齐全;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厂区周边1000米未发现沟渠,不存在污染沟渠、影响灌溉现象。该企业正在计划搬迁。
3.经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该厂气味刺鼻、直排废水现象。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进行立案处罚。

阶段性办结

13

X2SD202109200229

沂水县中心医院东北角桥下污水臭气刺鼻,影响群众休闲晨练。

沂水县

大气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沂城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沂水县中心医院东北角河道为小沂河,属于季节性河流。该处拱形桥周边无污水口,桥西侧有一污水管道检查井,井盖破损,散发轻微异味。对周边10户群众进行走访,均反馈无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清理河道内浮游植物及河道两侧卫生,对破损盖板进行更换。目前,气味已消除。

已办结

14

X2SD202109200232

沂水县玉丰商城内福泉机械建设在居民区内,距离楼房不到10米,昼夜均生产,喷漆气味和生产噪音扰民。

沂水县

大气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县福泉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液压油缸、2000台自动榨油机制造项目2013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3〕033号),2018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8〕102号);年切割80吨钢板、数控钻孔、6吨行吊吊装货物项目2020年2月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2037132300000057)。
2.企业建有喷漆房1座,喷漆废气经水帘除尘+干式漆雾净化器+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距离最近的小区101米,符合卫生安全距离100米、安全防护距离24米要求;数控切割、钻孔车间离居民区约30米。企业生产时车间密闭,厂房经隔音处理降低噪声;调阅近一个月电流曲线值,未发现夜间生产情况。经走访周边住户、店铺、企业14户,均表示无明显噪音、无异味情况。
3.企业正常生产,现场及周边无明显气味和噪音。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噪音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沂水县责成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已办结

15

X2SD202109200103

1.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夏某中在鹏发矿业院内有一 条石英砂加工生产线无任何手续, 粉尘大,噪音扰民。
2.在鹏发矿业东北处100米,李某田,石英矿加工,粉尘大。张某兵洗沙设备未拆除,污水直入沂河。
3.群子玉东北角100米,张某洗沙设备未拆除,正在生产。

沂水县

大气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泉庄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县鹏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发矿业”)年加工6万吨石英粉项目2016年11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备案(沂环管函﹝2016﹞39号)。破碎和筛分工序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噪声通过采用密闭厂房等措施降噪。2017年4月,夏某中(忠)租赁鹏发矿业1条干选石英粉生产线,2021年8月因市场原因停产。经走访周边12名群众,均反馈该企业无粉尘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
2.鹏发矿业东北100米为沂水县山宝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田。该公司年产6000吨石英砂加工项目2016年9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备案(沂环管函(2016)33号);年加工石英砂1万吨项目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批发(2019)214号),2020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17号)。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2021年8月,该公司因市场原因停产;走访周边12名群众,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无粉尘污染问题。
3.2021年2月,张某兵租赁鹏发矿业1条水洗石英粉生产线,擅自改建成机制砂生产线,鹏发矿业(张某兵)建有三级沉淀池及一台压滤机,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2021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责令拆除改建的机制砂设备,目前已拆除;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排沂河痕迹。
4.群子峪东北角100米洗砂设备为张某2021年5月建设的机制砂加工“散乱污”项目,于2021年6月被泉庄镇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实施了清理取缔。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日常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沂水县责成泉庄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16

D2SD202109200057

薛庄镇昊岩村北头有一家尚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村内可耕地内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环评和建筑资质都是违规办理,工厂生产时产生扬尘,运输大车经过村庄时噪音扰民严重;昊岩村北北侧有一家富群板材厂,没有任何生产手续,加工时会散发出过浓的刺鼻性胶味,生产污水都会排放到工厂北侧的河内,造成污染;胡阳镇北山阳村北头有一家富海搅拌站,没有任何手续,紧挨河道,现在搅拌站将河道内的沙挖出卖掉,又使用渣土将河道进行填埋。

费县

大气

9月21日,费县组织薛庄镇、胡阳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费县尚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2017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17〕925号),2018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2019年5月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编号:D337200693);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所占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林地和居住用地,不符合薛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场未生产,原材料已入库、覆盖;车辆进出通过村北工业园内道路,不经过村庄。随机走访10名村民,均表示未受到扬尘、车辆噪声影响。
2.费县富群板材厂年产5.4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2017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17〕145号),2018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热压的蒸汽冷凝水冷却后外排至北侧约150米的沟渠内。现场未生产,沟渠为干沟。走访该厂附近10位村民,均表示该厂无明显的刺鼻性胶味。
3.费县富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2017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17〕914号);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所占土地性质为林地;2017年10月,原费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5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企业已缴纳罚款54600元。未发现河道存在开采痕迹和渣土填埋河道的现象。该公司于2021年8月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1.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费县尚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对公司扬尘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待费县富群板材厂恢复生产后,对该厂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胡阳镇、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费县富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拆除违法占地建设,于10月15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17

X2SD202109200230

方城镇东朱汪村南的山东洪志化工有限公司,厂里的生产污水一开始是直接排放到村东的一条小河沟里,再向南流到墩头村,被村民阻止后通过打深井向地下排放污水。

兰山区

9月21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洪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方城镇朱汪村南370米,主要从事甲醛的生产销售。年产3万吨甲醛项目2009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09﹞17号),2018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甲醛生产尾气经尾气炉燃烧后排放,无废水。
2.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冷却水循环使用,无污水外排及地下偷排迹象。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内自备井水样及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耗氧量、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3.该企业周边均为工业企业,距离最近居民区350米,经走访周边7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污水外排。

不属实


已办结

18

X2SD202109200146

用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渣土和飞灰对生产路两侧被破坏的地方进行填埋,村西有一处湿地被邻村村民用拆除的工厂垃圾和废料进行回填,垃圾和废料严重污染水源。

兰陵县

土壤

9月21日,兰陵县组织长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生产路位于长城镇张村村西,建于2007年,年久失修损坏严重。2021年3月,为方便群众出行,张村村委从郯城正金炉渣砖有限公司处购买炉渣700立方米,对生产路进行铺垫,未使用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渣土和飞灰。
2.村西湿地为村边洼地,深约1.2米,面积940平米。2016年1月,徐村赵某侠使用黄土对该处洼地进行回填,用于种植。长城镇在该洼地选取5个点位进行挖掘,深约1米,未发现工厂垃圾和废料。
3.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洼地附近自备井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19

X2SD202109200258

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庙子岭村南的原来师文平开釆的大石坑内,近期被不明人员倾倒大量不明工业垃圾,太阳一晒气味刺鼻。

沂水县

土壤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院东头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师某平开釆的大石坑为原沂水县金鹏石料厂吉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开采后形成,该项目2013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3〕112号),2018年6月停工,2018年11月完成恢复治理,2018年12月通过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恢复治理后的耕地由师某平耕种。
2.2021年5月,师某平拉取了20吨左右木薯酒糟渣存放于复垦治理的耕地内,发酵后用作有机肥。发酵初期太阳晒后有气味。矿坑周边现场无异味。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反馈已没有刺鼻气味。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院东头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抓好辖区生态环境管理;督促师某平对治理后的土地规范管理。

已办结

20

D2SD202109200007

汤河镇北京东路与程梅路交汇处向南100米路西处,有家农村自建房,违法收售废旧电视冰箱以及拆解冰箱,无环评手续,噪音扰民严重,分解的电器垃圾都扔到自建房门口,造成环境污染。

河东区

噪音

9月21日,河东区组织汤河镇、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非法收购拆解作坊为周某波废旧家电中转点,主要从事旧家电收购贮存、转运拆分、重组外售,无土地、规划、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现场存有部分旧家电和拆解零件。走访周边住户15户,均表示对生活无影响。                                                              

部分属实

9月22日,汤河镇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作坊进行了清理取缔。

已办结

21

X2SD202109200334

河东区相公镇青墩寺村西北角七八十年代挖了三十米深大约有十亩地大口井,供全村种庄稼浇水用,前年,大口井被当地一家地板砖厂用几百车含有剧毒重金属白色工业废料填满了,为了 掩盖事实,预防环保督察,现在又在上面盖土载小杨树苗, 导致全村地下水不能饮用。举报人希望彻底挖出倒的工业废料。

河东区

土壤

9月21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墩寺村大口井实际位于该村东北角,原为该村农业灌溉水源,已废弃多年。大口井西半部为废弃洼地,长55米、宽18米,内存少量雨水,表层为白色泥状物;东半部长55米、宽24米,栽种有大豆、玉米、杨树苗等作物,表层为正常土壤,土层深0.33米。清理部分农作物进行现场勘拓,土层以下有填埋的白色泥状物。经初步调查,为原临沂奥达建陶有限公司2005-2006年间填埋的陶瓷磨边废料,该企业已于2019年关停。                                                                                                                                  2.现场随机选取西半部4个点位进行挖掘,目前已开挖约1044立方米。
3.该村村民饮用自来水,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
4.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3处填埋物、5处土壤、5处地下水、3处地表水共16个点位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相公街道加快开挖进度,确保填埋物全部完成清理。
2.委托专业机构对所填埋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明确填埋物的成分、属性后,按照填埋物的性质进行科学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2

X2SD202109200101

1.村西石子加工厂,扬尘污染,夜间生产,噪声扰民,还存在磨沙洗沙作业。
2.村西南,凯宇畜禽养殖场,臭气熏天,外排污水至污水池下方不足百米的自来水井。
3.村东小山头上布满晒粪场,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沂水县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四十里堡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村西石子加工厂为沂水国盛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含开采、加工)项目2012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2〕369号),2019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9〕5号),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3054969095D001Q)。生产工序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运输装卸扬尘采取运输车辆全覆盖、进出厂区洗车和在密闭车间装卸治理。通过密闭车间和破碎机安装减震底座减少噪音。企业夜间错峰生产。2021年8月因缺少原材料停产至今。走访小官庄村15户村民,均表示生产时未受到噪声、粉尘影响。该公司无磨砂、洗砂手续,现场未发现洗沙磨砂设备、原材料、产品。
2.沂水县凯宇畜禽养殖场为规模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202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批发〔2020〕96号),2020年10月开始养殖,现存栏肉鸡60万只,正进行自主验收。该养殖场已安装粪污干湿分离机1台,配建密闭厌氧池3个。养殖粪便在场内暂存棚堆肥发酵,使用除臭剂喷洒除臭,已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污水进入厌氧池发酵还田,现场有异味,无污水外排。养殖场北侧200米有1处密闭的村民饮用自来水深井,上口用水泥和铁盖封住。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自来水井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养殖区域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Ⅱ级标准限值。。
3.小官庄村东南400米山头上,董某某于8月6日占用2亩耕地晾晒鸡粪,经群众举报有较大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8月23日已经彻底清理并对土地进行了复垦。

部分属实

1.四十里堡镇责成沂水国盛建材有限公司停止夜间生产。
2.四十里堡镇督促沂水县凯宇畜禽养殖场于10月底前完成自主验收,按要求处理养殖粪污,减少养殖异味。
3.沂水县责成四十里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及时处置违规晒粪场,维护居民正常生活环境。

已办结

23

X2SD202109200247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梁邱镇张庄村北面的温凉河,由于多年滥采导致河床下沉形成深水坑,已致死多人失足溺死,建议修复。

费县

其他污染

9月21日,费县组织梁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温凉河梁邱段长约19.5公里,梁邱镇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15年以来对河道实行不定时巡查制度,未发现张庄村北面河道存在开采河砂导致河床下沉形成深水坑现象;走访附近村民,表示存在村民在浅水区采砂自用的情况。2020年以来,该河段发生2起溺亡事件,2人均为意外失足溺亡。2021年3月,山东新沂蒙矿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费县温凉河河道梁邱段清淤整治工程,同年8月由四川瑞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工。

部分属实

1.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邱镇镇加强河道监管,强化动态巡查,防止违法开采河砂现象发生。
2.梁邱镇加大防溺水宣传,提高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设立警示标识,坚决制止河边垂钓、戏耍及河中游泳等各种危险活动。

已办结

24

X2SD202109200199

罗庄区册山街道五寺庄向东册山街道垃圾回收站对面的“山东君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编织袋制造工厂,其院内有一个无环保手续的制绳厂。制绳厂的拉丝机设备用了 “山东君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编织袋制造环保手续,其捻线设备无环评手续,非法办厂。投诉人认为这两个不同的生产工序应有两套环评手续,制绳厂套用编织袋厂的环评,并无合法环评手续。

罗庄区

其他污染

9月21日,罗庄区组织册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君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钢丝网骨架聚乙烯管材,不生产编织袋。已建成2条挤出生产线未生产,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2.制绳厂为临沂市韩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年产14000吨编织袋、18000吨塑料膜项目2020年1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罗审批环字〔2020〕6号),2021年6月15日完成自主验收。拉丝机设备和捻线设备均为编织袋项目生产设备,不存在反映的“使用山东君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编织袋制造环保手续”以及“无合法环评手续”问题。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山东君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塑料管材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建设。目前,该公司已停建。
2.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加强对临沂市韩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25

D2SD202109200030

临沂市蒙阴县高都镇李官庄村宏德建材,混凝土搅拌,噪音扰民,扬尘严重。

蒙阴县

噪音

9月21日,蒙阴县组织高都镇、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宏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蒙环函〔2018〕54号);2019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2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8MA3N3EGW1Q001X)。该企业距离李官庄村500米;破碎、投料、筛分工序分别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器;原料装卸在室内进行,装卸料区配置喷淋设施降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配备1台洒水车、2台雾炮,厂区内喷淋。
2.企业现场未生产,厂区道路、地面无积尘。经走访周边群众10人,其中9人表示不存在噪音、扬尘问题,1人表示有噪音、扬尘问题。

基本属实

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6

X2SD202109200107

沂水县高桥镇张家荣仁村等多家板材厂检查来了就停,走了就偷着干, 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沂水县

大气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高桥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县高桥镇张家荣仁村板材企业有4家。其中,沂水县森达木业有限公司和沂水县沂河木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沂水瑞泰木业有限公司和沂水县德胜木业加工厂,因前期不符合村庄规划未办理环评手续,于2020年9月停产至今。村庄规划调整后,高桥镇责成2家企业于12月底前完善环保手续。
2.2家在产企业涂胶和热压工序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现场森达木业有限公司和沂河木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瑞泰木业有限公司和德胜木业加工厂停产,不存在因检查关停现象。走访周围20户群众,均表示企业生产时不存在气味刺鼻现象。9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2家在产企业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沂水县责成高桥镇认真落实板材产业整改提升方案,督促2家企业及时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完善前不得恢复生产。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7

X2SD202109200327

沂水县富官庄镇垛庄村书记王某利借用排险项目(2019年10月已经到期)为名超采至今年,在富官庄镇西石壁口村西北方向的山上非法挖石、挖沙,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坑,占地约50亩,深约20米。

沂水县

生态

9月21日,沂水县组织富官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王某利”应为王某立,现任富官庄镇垛庄村党支部书记。采坑占地43.1亩,为沂水县富官庄镇西石壁口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V矿段,开采人王某立,最大开采深度约20米,2012年5月办理采矿许可证,2015年5月到期后未发现开采砂石行为。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该公司根据治理方案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即排险项目,未发现超采和非法挖石、挖砂行为。2020年5月,该矿坑已治理复垦,种植玉米等农作物。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富官庄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监管好辖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护长效机制。

已办结

28

X2SD202109200156

罗庄区罗庄街道后官战湖村,村支书刘某平亲兄弟刘某涛伙同他人非法盗采耕地土石方,破坏耕地达30余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罗庄区

生态

与第18批次X2SD202109120221号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9月21日,罗庄区组织罗庄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刘某平自2021年4月15日至今任罗庄街道后观战湖社区支部委员,非支部书记。
2.信访反映的耕地,位于村南砖窑区域,现为一水塘,非耕地,面积10亩,该地块自2009年以来没有扩挖现象。
3.2018年1月,刘某涛(与刘某平为兄弟关系)等人在该村村南、村北共取矸136402吨(涉及土地17.3亩,非耕地。其中,村南涉及8.7亩坑塘水面、4.8亩未利用地;村北涉及3.8亩建设用地),评估价值613809元。2019年1月10日,经市公安局指定,莒南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涛等人移送审查起诉,刘某平未参与非法开采活动。

部分属实

罗庄街道加强巡查检查,防止对该水塘进行非法开采。

已办结

29

X2SD202109200065

在西张庄西,龙石桥羊汤饭店西侧石材加工厂(老板姓魏);颛臾村南石材加工厂,元郭村村南石材加工厂,民政局东石材加工厂,石都大道的华英石材,冠鲁的福利花岗石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平邑县

其他污染

9月21日,平邑县组织平邑街道、温水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西张庄龙石桥羊汤饭店西侧石材加工厂为平邑恒鑫石材有限公司,负责人为魏某会;颛臾村南石材加工厂共3家;民政局东石材加工厂共2家;石都大道平邑华英石材有限公司;冠鲁的平邑福利花岗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上石材加工企业位于平邑街道,属石材规划区外。元郭村村南石材加工厂共18家,位于温水镇,属石材规划区外,其中2家企业属于修建蒙山路的拆迁范围内,长期停产;按照《平邑县石材产业整治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平办发〔2018〕40号)要求,上述石材加工企业已于2019年9月由平邑县实施了断电并拆除大锯、切机等生产设备。
以上石材加工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部分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在厂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经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废水直排、污染环境的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0

D2SD202109200066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临沂蒙锦机械有限公司,从事计件加工行业,有人投诉本公司没有环评手续,现在车间一直在停产,设备已经搬出车间。河东区审批部门答复要求办理环评手续,但是2021年1月找第三方临沂创拓商贸有限公司(具备办理环评手续的资质)办理环评时被告知,国家政策规定称计加工行业是豁免企业不需要办环评手续。认为审批部门答复不合理。

河东区

其他污染

9月21日,河东区组织汤河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蒙锦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车削加工、铣削加工、镗削加工等,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十一大类: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的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需要办理环评报告表,不属于豁免范围。
2.临沂创拓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含五金交电、汽摩配件等销售和废机油回收、储存,不具备办理环评手续的资质。

不属实


已办结

31

D2SD202109200004

临沂市莒南县壮岗镇韩家湖村,村东南500米左右的耕地被村干部卖给江苏省一家砖厂,村西1公里左右的耕地被村干部卖给山东一家砖厂,砖厂在耕地内挖土,造成了土地塌陷及生态破坏。莒南县壮岗镇安九坊村东侧400 米左右有一家砖厂,不清楚名字,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严重。向镇里及村里反映过,但是一直没有回复。

莒南县

土壤

9月21日,临港经济开发区组织壮岗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韩家湖村东南耕地存在被盗采问题,涉及面积约2亩。壮岗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已于2021年8月20日进行立案调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土方量测量,进一步核查非法盗采相关情况,尚未结案;公安部门正在调查盗采人员信息,暂无证据表明盗采与江苏砖厂或韩家湖村干部有关。韩家湖村西共有承包地30余亩,由该村村民韩某亮承包,未卖给砖厂,未发现耕地内挖土现象。两处现场均未发现土地塌陷及生态破坏问题。
2.安九坊村东侧砖厂为临沂市九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块页岩烧结多孔砖项目2011年7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临港环函﹝2011﹞65号),2011年12月21日通过环保验收(临港环验﹝2011﹞16号)。破碎、筛分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烘干废气配套碱法脱硫+湿电除尘装置。企业正在生产,配套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扬尘污染情况。走访周围7名群众,均表示未对生活造成影响。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外排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3.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收到涉及临沂市九坊建材有限公司污染问题信访1次,进行了依法依规查处,查处情况已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部分属实

1.壮岗镇将于韩家湖村东南耕地盗采案件查处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垦。
2.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