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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20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20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20批信访举报件共计8件(其中来电6件,来信2件)。截至9月24日,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2件。其中,责令整改5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02021年9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40049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曲沂社区B区,小区使用的是自行打的水井,水质差,水垢多。

兰山区

9月15日,兰山区组织柳青街道、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曲沂社区B区为还建社区,由4个自然村组成,有4个自备井,主要用于社区居民洗刷、绿化等,但均未办理取水许可。社区居民日常饮用水主要为柳青街道免费提供的桶装纯净水。

2.柳青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个自备井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为继续保障居民安全用水,兰山区将对该社区实施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预计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造。待工程完成后,对自备井进行封存。

2.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

D2SD202109140039

临沂市兰陵县车辋镇东房庄村西侧的养殖厂(老板是村主任谭某响),主要是养猪、鸭。距离居民区很近,有异味产生,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产生的粪水直接排放到养殖厂西侧的河流内,造成河流污染,多次拨打临沂市12345热线,至今无人处理。

临沂市兰陵县车辋镇东房庄村东侧的山体,村委在山体西侧挖土售卖,认为破坏山体。

兰陵县

9月15日,兰陵县组织车辋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车辋镇东坊庄村西侧养殖场业主为谭某响,原为该村会计,2019年后不再担任,非村主任。该养殖场占地2.5亩,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东侧距离住户约50米、西侧为阳明河,现存栏母猪5头、育肥猪62头,不养鸭,属于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粪污通过排污沟进入20立方米的沉淀池,排污沟和沉淀池均为水泥砌成,有覆盖,无养殖污水外排现象。

2.经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该养殖户有养殖异味,对群众正常生活有影响。

3.9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养殖户西侧阳明河水样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4.车辋镇共收到2次关于该养殖场有异味的信访,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责令整改并反馈信访人,不存在多次举报无人处理的问题。

5.2019年7月,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该村在村东侧山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平整土地约5亩,土地类型为4亩自然保留地和1亩基本农田。因群众对选址有异议,已于2019年9月停工,车辋镇对该地块进行修复,恢复土地用途。该工程仅开展了土地平整工作,村委无挖土售卖外卖行为,未破坏山体。

部分属实

车辋镇责令该养殖户规范养殖,加密喷洒除臭剂频次,减少异味污染。

已办结

3

D2SD202109140019

临沂市兰山区太原路与马林山路交汇处西北角B82地块,此处准备规划建设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认为建设完成后存在医疗卫生污染,和急救车的噪音污染,并且医院还有传染科,距离学校只有一路之隔。

兰山区

其他污染


9月1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卫健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2日,临沂市规委会通过修编的《北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马陵山路与太原路交会西北B82地块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约180亩,建设医院符合城市规划。

2.目前该医院尚处于筹备阶段,未开工建设。待建设完成后,医院医疗废水和废物处置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急救车辆的使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周边居民和学校不会造成噪音污染。

3.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医疗区项目正在按照综合医院进行前期规划设计,没有设置传染科。

4.该项目选址与学校不在同一地块,学校大门与医院初步规划的大门距离约350米。

5.目前,该项目已经通过交通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大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不属实


已办结

4

X2SD202109140100

保太镇得埠庄村东北岭养鸭子的、村东头养鸽子的、村东南膏粉厂的污染严重,异味扰民,影响该村居民生活。

平邑县

9月15日,平邑县组织保太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得埠庄村东北岭养鸭子”为平邑县家旺养殖场,位于保太镇德埠庄村村东北300余米,属非禁养区,现存栏肉鸭2万只,属规模养殖场。2020年3月20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202037132600000139),2020年4月2日取得固定污染物排污登记(91371326MA3RKPM29Y)。配套建设2处黑膜氧化塘、3处堆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污水、粪便发酵处理后还田。现场有轻微养殖异味。

2.信访反映的“得埠庄村东头养鸽子”实为鹌鹑养殖场,属非禁养区,因经营原因于2020年6月至今停养,2021年6月已自行将棚舍内设备拆除,现场无养殖异味。

经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反映未受到两家养殖场异味影响。

3.信访反映的“膏粉厂”为该村东南方向的3家石膏粉生产企业,分别为平邑县富华石膏板制品厂、平邑县金钏石膏科技有限公司和平邑县聚源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距离村居分别为400米、300米、500米,3家公司均已取得环评批复(平环评函〔2016〕98号、平环函〔2003〕020号、平环评函〔2016〕13号)、通过环保验收(自主验收、平环验〔2014〕19号、平环验〔2019〕63号)。其中平邑县富华石膏板制品厂建有石膏粉和石膏板生产线各1条,配套双碱法脱硫、SNCR脱硝、袋式(静电)除尘等治污设施,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装仓、配料及裁边工序均配套袋式除尘器;燃煤和原料采用棚盖、围挡覆盖、喷淋、安装洗车机等措施防治无组织扬尘。平邑县金钏石膏科技有限公司、平邑县聚源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均为高强度石膏粉生产企业,鄂破、粉磨和炒制等工序配套袋式除尘器,原料及产品均储存在厂房内。平邑县富华石膏板制品厂自2021年8月27日因市场原因停产,厂区有轻微积尘。经调阅生产记录和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2021年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无日均值超标现象,现场无异味;平邑县金钏石膏科技有限公司、平邑县聚源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均正常生产,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出入口路面局部有破损,厂区有积尘,现场无异味。对3家公司周边15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3家公司不存在污染严重,异味扰民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3家企业周边区域的无组织颗粒物、噪音、臭气浓度及2家正常生产企业的排气筒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属实

1.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加强对家旺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规范生产经营,每天喷洒除臭剂,避免养殖气味影响周边群众。

2.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3家石膏粉生产企业加强喷淋、车辆冲洗、清扫地面积尘等无组织扬尘管控措施。

已办结

5

D2SD202109140050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潘王庄村,村西有多家养殖户,产生的粪便在中心路上随意堆放,黑水直接冲到田地中,有严重恶臭味,造成作物死亡,危害身体健康。兰陵镇明德小学东南侧韩塘乡正东1.5公里有多家养殖场,异味严重,污水顺着道路排放至西侧耕地内,造成土地污染。前朱楼村正西500米左右有养鸭户,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东流沟,造成水污染,且有异味。两年前村内厕所改造后,大部分化粪桶现在已经损坏,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影响食用。

兰陵县

9月15日,兰陵县组织兰陵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住建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兰陵县潘王庄村村西生产路边放置的鸡粪、猪粪,为村民外购用于种植施肥,使用塑料布覆盖发酵,并非养殖户堆放,路两侧沟渠内无粪便外溢迹象。没有黑水冲到田地造成农作物死亡的情况,无恶臭味。

2.信访反映的明德小学东南侧有5家养殖场,均位于非禁养区,包括养猪3户、养鸡2户、1家养羊场,均有养殖异味。其中赵某峰养猪场、赵某石养鸡场,因沉淀池较小和前期雨水大,沉淀池内污水外溢,部分外排到田间土沟内。其他养殖场无污水外排。

3.前朱楼村西有2户养鸭户,均位于非禁养区,为养殖专业户,配建了规范的沉淀池,已出栏,未发现污水粪便外排至东侧沟渠。

4.该村除4户新建房屋的化粪桶拆除外,未发现其他居民化粪桶损坏。

5.9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在潘王庄村西、前朱楼村、明德小学东南3处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检测。3份水样中,除2份硝酸盐超标0.7、1.2倍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土壤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兰陵镇责令赵某峰、赵某石对沟渠内粪污进行清理,已完成;责令按照养殖规范扩建沉淀池,9月30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6

X2SD202109140103

兰陵县磨山镇东三峰书记陈某品和村主任陈某山,借开合作社的名义,强行霸占村集体和个人基本农田二百多亩,建钢结构大棚一万多平方米, 养殖大棚五千多平方米,开办石料厂。石料厂24小时生产加工石子,噪音大,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果。

兰陵县

噪音

9月15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陈某品为磨山镇东三峰村党支部书记,陈某山自2018年6月-2020年10月任该村村委委员,未担任过村主任。2020年6月2日,东三峰村注册成立了兰陵县丰赢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党支部领创办合作社,法人为陈某山,共流转土地328.4亩,不存在霸占集体和个人土地行为。2020年9月,该合作社建设养殖大棚3处,占地约2200平米,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20213713240000460),土地类型为一般耕地和自然保留地,尚未开始养殖。

2.信访反映的石料厂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陵县三峰山隧道工程项目的配套碎石站工程。该石料厂建设钢结构大棚生产车间1处,面积2339平方米,物料堆放场地面积7503平方米,地类为自然保留地和采矿用地,办理了用地手续(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4006号、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4008-01号),未占用基本农田。该石料厂根据隧道工程施工计划于8月30日停产至今,周边800米内无住户,经走访最近的6名群众,生产期间噪声不影响正常生活。

3.前期,共收到3次关于该问题的信访,兰陵县均已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7

D2SD202109140047

临沂市平邑县锦泰国际小区12号楼北侧有4台大型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小区内垃圾遍地,无人清理。

平邑县

噪音

9月15日,平邑县组织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锦泰国际小区12号楼北侧有4台银座商城室外冷却机,运行过程中有噪音。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边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夜间噪声超限值。

2.小区近期集中交房且装修业主较多,物业清运垃圾不及时,导致建筑材料夹杂生活垃圾堆放杂乱。

属实

1.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银座商城噪声超标行为立案处罚,并责令10月6日前采取密闭方式隔音降噪。

2.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责令该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目前已经清理完成。

已办结

8

D2SD202109140071

临沂市郯城县大官庄村中心路路南有一个厂房(负责人:方某龙),燃烧煤炭没有任何环保手续,产生大气污染。

郯城县

其他污染

9月15日,郯城县组织李庄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厂房是电表箱生产作坊,业主为方某龙,建有1条电表箱生产线,外购铁皮生产电表箱。现场未生产,烘干工序有燃煤痕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作坊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属实

郯城县李庄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电表箱生产作坊于9月18日完成了清理取缔。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