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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19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19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19批信访举报件共计35件(其中来电8件,来信27件)。截至9月23日,已办结30件,阶段性办结5件。其中,责令整改16家,立案处罚2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92021年9月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30026

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兰山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有一家夜沙龙电音烤吧,该店与居民区一墙之隔,开业以来每天17:30-2:00左右房顶的油烟设备作业,产生噪音,同时还有两组蓝色排气扇每天24小时运行,也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兰山区

噪音

9月14日,兰山区组织兰山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夜沙龙电音烤吧实为临沂市兰山区迪悠电音烧烤吧,位于沂蒙路与兰山路交会南150米,2020年12月开始营业。
2.该烧烤吧配套2套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配套的风机管道距离居民楼约20米。北侧洗手间内设置2组蓝色排气扇,用于营业时(18:30-24:00)内部换气,非营业时间排气扇不运行。
3.兰山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边界昼夜噪声进行检测,昼间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夜间噪声超标0.2倍。
4.经走访附近6户居民,4户反映排风扇运行时有噪音。

属实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经营单位9月21日前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噪声影响,并对其噪声超标行为立案处罚。9月16日,该单位已自行将2处排气扇拆除。

已办结

2

D2SD202109130030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木柞四村,村民郭某达、郭某泉、姜某学、郭某泉分别在村内开办了四家喷漆作业的工厂,没有环评手续,有刺鼻异味。

罗庄区

其他污染

9月14日,罗庄区组织黄山镇、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四家工厂分别为郭某达配电箱厂、临沂市罗庄区圆亿电器厂、罗庄区大飞配电箱厂、郭某泉等电位端子箱加工厂,分布于罗庄区黄山镇木作四村,均以铁皮和钢带为原料生产配电箱配件或等电位端子箱(分线盒),均无喷漆工序及设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
2.4家企业因市场、效益等原因均未生产,车间内各发现1套喷塑+固化加工设备,有使用痕迹,均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4家公司立即拆除喷塑+固化加工设备,严禁从事喷塑作业。9月17日已经拆除完毕。

已办结

3

D2SD202109130031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西团林村,村民李某非法占用村南耕地(红灯路口西南侧)洗沙,并在原地盗风化砂,没有任何手续。

莒南县

生态

9月14日,莒南县组织团林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洗沙项目实为(企业名称),负责人李某,从事水泥空心砖加工项目,2013年6月办理了环评登记表,占地约14亩,其中设施用地4亩、林地5亩、一般农田5亩,未办理用地手续。
2.2019年7月,李某擅自建设洗砂项目,外购石粉、风化砂进行清洗、筛选,该项目无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3.现场无砂石料,已拆除部分生产设施,未发现原地盗采风化砂迹象。走访8名群众,均表示未见盗采风化砂现象。

基本属实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对李某非法占地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李某9月21日前恢复土地用途。已完成。
2.9月20日前,团林镇对洗砂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已完成。

已办结

4

X2SD202109130062

褚墩镇山前村村支部书记吕某春伙同褚墩镇政府虎山工作区书记徐某飞、褚墩镇政府工作人员解某亮等人,在没有任何开釆手续的情况下,以挖鱼塘名义从2020年11月到2021年6月,把山前村东北基本农田里(岭东村东边、五里河西边)的深约2米(原修建京沪高速土坑)用挖机下挖十多米深,盗采黄沙约10万多吨,导致10多亩土地坍塌,6万多吨未出售的黄沙存放在虎山岭后村往虎山岭西村去的路北,京沪高速公路东边的院子内。

罗庄区

生态

9月14日,罗庄区组织褚墩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位置实为一鱼塘,地类性质为坑塘水面,非基本农田,系1997年修建京沪高速时取土坑,后被该村改为鱼塘。2017年5月23日,褚墩镇山前村村民邬某新承包,2017年5月22日,邬某新将鱼塘转让给王某玺经营,2021年1月19日王某玺又转包给解某雷(现为褚墩镇网格员)经营。
2.1月20日,解某雷对鱼塘进行清淤平整、削高填洼。因清淤时采沙,2021年2月8日,褚墩镇对解某雷清淤行为进行制止,禁止外运清淤的淤泥、水生植物和沙,暂存于鱼塘边。
3.罗庄区自然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清理的泥沙进行测量,水塘平均深度4.6米,最深处4.9米,最浅处2.3米;未发现土地坍塌现象,不存在“下挖十多米深,盗采黄沙约10万多吨”情况。
4.信访反映的路北院内的黄沙实为五里河清淤工程清出的泥沙,与解某雷无关;吕某春现为褚墩镇山前村党支部书记,徐某飞为褚墩镇虎山工作区书记,两人与解某雷为工作关系,未参与解某雷清淤行为。

部分属实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对解某雷非法开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已办结

5

X2SD202109130148

惠特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车间粉尘很多,环保设备效率低,气味无法处理;磨线车间粉尘大,气味严重,无任何处理设备;存放工业废料的垃圾场距离星期九花园小区不到15米。

高新区

大气

9月14日,高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马厂湖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山东惠特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年产100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2012年7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函2015年〔2012〕488号),2015年9月21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开验〔2015〕30号)。因设备升级改造,该企业自2021年7月以来未正常生产。
2.该企业混料、打胶、烘干固化等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除尘+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排放。现场未生产,车间内无粉尘,存有轻微异味。不存在“车间粉尘很多,环保设备效率低,气味无法处理”问题。
3.该企业磨线车间已密闭,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排放。现场无粉尘,有轻微异味。不存在“磨线车间粉尘大,气味严重,无任何处理设备”的问题。
4.厂区西南角建有1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非垃圾场,距星期九花园小区35米,符合相关规定。

部分属实

1.待该企业正常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粉尘、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马厂湖镇做好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

阶段性办结

6

X2SD202109130070

罗庄街道办事处张桥沟东村:
1.村北临南涑河米张桥(石桥8孔)东侧被人用有害垃圾填满,造成局部断流,地下水受到污染。
2.该村600多亩永久性基本农田被强行收回,给多家污染企业间建造厂房生产,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3.今年夏天以铺设地下污水管道为名,挖土20000立方米土壤外卖,再用有害垃圾在夜间填充。前期反映未果。

罗庄区

9月14日,罗庄区组织罗庄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南涑河为老涑河故道,已断流废弃。罗庄街道对该地块进行土壤取样,平均选取5个点位深度约3米,样品均为黄土,未发现有害垃圾。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反映未发现该地块填埋有害垃圾的情况。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周边4处居民自备井水样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
2.信访反映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建厂,该村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辖区有13家企业,均有土地承包合同,不存在“强行收回”的问题。其中,3家公司已关停,临沂市罗庄区大平造纸机械有限公司、临沂坤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沂迅达纺织有限公司、临沂永兴纺织有限公司朱张桥分公司、临沂市罗庄区彩丽包装厂、临沂德力包装有限公司、临沂鑫赞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沂群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临沂群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临沂广佳塑料带厂10家公司均有环评手续,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周边4处居民自备井水样、2处土壤进行检测,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要求。
3.信访反映的铺设地下污水管道实为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赵家坝、朱张桥排水治理工程二标段,工程主要是开挖原有道路,敷设管网1040米,并将原有道路修复,施工开挖土石方12448.84立方米,用于工程回填,不外卖。罗庄街道对施工路段随机挖掘5个样本坑进行取样,均为黄土、砂石,未发现有害垃圾。

不属实


已办结

7

X2SD202109130058

石门村福源温库内有一桃子筐加工厂(负责人:旧寨乡东里庄村徐某田),废水、废气污染严重,异味刺鼻,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蒙阴县

与第4批次X2SD202108290057号并案处理。
9月14日,蒙阴县组织蒙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桃子筐加工厂”实为蒙阴县赟鑫塑业加工厂,经营者为徐某涛,主要生产塑料筐、水果网套,该厂2019年2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蒙环函[2019]12号),2019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厂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无废水产生。
2.8月31日,蒙阴街道、市生态环境分局蒙阴县分局对该厂200米范围内商铺、加油站等11人进行走访,均表示该厂生产期间未闻到刺鼻气味。
3.通过调阅用电记录等材料,该厂8月15日停产至今,厂区无生产异味。生产车间内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准备对生产设备进行公开出售。

不属实


已办结

8

D2SD202109130010

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村委会占用村集体的基本农田建设工业园。

兰山区

其他污染

9月14日,兰山区组织白沙埠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凤仪官庄村东部,为凤仪官庄集体用地。市政府按照《临沂市高铁片区暨白沙埠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需求,拟在白沙埠镇高铁片区整体规划中建设中国仪表科技产业园,一期规划980.5亩,凤仪官庄村263亩集体用地位于该范围内。目前凤仪官庄村263亩集体用地正在按程序进行土地流转,园区建设尚未启动。

不属实


已办结

9

X2SD202109130092

方城镇东方村附近的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酸化油,产生大量高浓度废水,该企业每天产生的废水500-600吨,实际企业连100吨也处理不了,废水去向不明;产生的刺鼻气味,影响村民生活。多次反映未果。

兰山区

大气

与第10批信访件D2SD202109040062号并案处理。
9月5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年回收加工10万吨植物油下脚料项目2012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临环兰审〔2012〕308号),2013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3〕173号),主要将植物油下脚料通过加温、调pH、分层、分离等工序加工生产酸化油,共建有加工池8个、三效蒸发器1套、污水处理设备1套、油罐4个等,无批建不符情况。
2.信访反映的废硫酸罐车外运及去向不明等问题。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每吨原料需要加入30-40Kg的硫酸用于破乳分离,分离后产生酸化油、油渣和酸性废水,并无废硫酸产生。经现场调阅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平台硫酸购进明细,其月购硫酸约300t,与生产情况相符。该企业配套建有处理能力480t/d的污水处理设施,经调阅该企业生产台账,使用植物油下脚料约470t/d,产生酸化油约140t,油渣约20t,废水约300m³,其中油渣挤压产生酸性废水约10t/d,与其生产情况相符。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查阅2021年以来的在线数据及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超标情况;调阅该企业近1个月的监控,无罐车外运废水现象。
3.信访反映的硫酸加温刺鼻气味和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该公司加温过程中产生硫酸雾,已配套建设光氧催化+碱喷淋+活性炭污染治理设施。经查询今年以来的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记录,共接到关于该企业5次反映,均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
4.信访反映的不在化工园内生产问题。区工信局聘请3位专家对该企业进行了核查,认定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制造业第42类“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于轻工行业,不在入化工园区生产范围。
5.信访反映的无用地手续问题。该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取得费县建设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  283120100009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6.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加温及污水处理曝气工序均已配套建设光氧催化+碱喷淋+活性炭污染治理设施且正常运行,但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水及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7.该公司周边无工业企业,距离最近居民区260米,经随机走访附近李张庄10户村民,均未反映该企业外运废水及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减少污染排放。

已办结

10

D2SD202109130017

南环路福阳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又名德普勒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程机械的油缸,刷油漆时直接使用空气泵将油漆打到零件上,未配备环保设施,产生刺鼻的味道;工厂生产电气焊,焊接时产生烟尘,没有环保设备,烟味刺鼻;工厂进行油缸打压设备试验时以及车床加工时,都是通过油和水对机器进行喷淋和降温处理,但是没有回收废油和污水的设备,通过车间的排水沟直接排到连接地下水的水沟里,造成地下水污染,工厂遇到检查时,都是夜间进行加工,工厂除尘设施粉尘超标排放。

沂水县

大气

9月14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山东福阳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套)液压油缸、6000台液压齿轮泵项目2018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8〕048号),2018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液压油缸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2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批发〔2020〕103号),2020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6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水吸收塔及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处理;焊接烟尘经“集气罩+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按照《臭氧污染防治倡议书》,5-10月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白天停工、夜间生产,不存在规避环保监管问题。
3.企业油缸打试压过程不需要喷淋和降温,不产生废水和废油;切削液重复使用。
4.企业正常生产,厂区无异味,无烟味刺鼻问题。车间内无排水沟,未发现废水、废油外排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地下水井、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地下水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11

X2SD202109130159

费县大田庄乡牛岚村西,费县政府以整治修复荒山的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山体,粉尘污染环境。投诉人称费县大田庄乡大田庄水库曾经是省政府划分的饮用水源地,承担大田庄乡、上冶镇、南张庄乡、薛庄镇四个乡镇居民供水,2016年前一私营企业在水库西侧违法建设度假村(宾馆),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映后,该度假村(宾馆)停业。投诉人称后期省政府将大田庄水库调整为非饮用水源地,居民也改为自来水供水,该度假村(宾馆)继续扩建,投诉人认为会破坏大田庄水库生态环境。

费县

生态

9月14日,费县组织大田庄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以整治修复荒山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山体,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①反映的位置实为大田庄乡牛岚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2021年1月完成立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同年4月开始施工,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不存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山体”的问题。
②该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水锯切割、雾炮喷淋(每2小时洒水1次)等措施减少粉尘,裸土采用密目网覆盖降尘。转运过程中车辆采取全封闭及冲洗等管控措施,定期洒水抑尘。因近日连续降雨,存在安全隐患,该项目于8月28日暂停施工。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现场配有2台洒水车、7台雾炮车等抑尘设备。
③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备后方可施工。
2.信访反映的在大田庄乡水库西侧违法建设宾馆,破坏水库生态环境问题:
①反映的大田庄乡水库实为上冶水库,2010年开始为上冶镇供水,2013年开始为大田庄乡和东蒙镇供水,2017年3月县政府在此设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费政字〔2017〕25号)。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打造城乡供水一体化,2017年10月费县实施了北部供水工程,2019年2月完成施工,3月由费县第三水厂代替上冶水库正式供水。2019年3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取消上冶水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4月经县政府批复撤销上冶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费政字〔2019〕39号)。
②反映的度假村(宾馆)为山东大田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天蒙湖休闲度假中心项目,位于费县大田庄乡薛家庄村上冶水库西,占地面积2922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其中,一期项目2015年1月至6月相继取得土地、环评、立项、规划等审批手续,同年6月开工,2016年8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2019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备案,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2月开工,至今未完工。
③该酒店项目配套建有处理能力15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引入山东润宝农业科技公司,用作农业灌溉,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临沂市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厨余垃圾委托山东启阳清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处置。9月9日上冶水库的水质例行检测报告表明,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要求。未发现破坏上冶水库生态环境的情况。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备后方可施工。

已办结

12

X2SD202109130072

临沂市罗庄区花埠圈村村西,永亮物流院内有家化肥生产企业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后仍然夜间生产。付庄通达路龙滕门对过夜间生产扬尘污染严重。

罗庄区

大气

9月14日,罗庄区组织盛庄街道、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化肥生产企业实为临沂市永亮物流有限公司院内一有机肥加工点,负责人张某某。以废牛皮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项目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不具备环评审批条件,属“散乱污”项目。现场有生物质锅炉1台、蒸锅2台、烘干机1台、木粉机1台。
调阅2021年以来12369、12345、网络舆情和转办信访件,未收到关于该加工点的信访举报。

2.信访反映的龙滕门周边有3家企业,其中,临沂市海升源汽贸有限公司,从事汽车销售,地面已硬化,不存在夜间生产和扬尘污染问题;临沂江森运输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停放,地面硬化,已落实洒水抑尘措施;罗庄区金升制釉厂年产陶瓷用釉熔块6000吨项目2015年11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罗环函审〔2015〕242号),2017年7月11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罗环验〔2017〕57号)。调阅用电记录,该厂2019年以来停产至今,企业周边道路来往车辆较多,有扬尘。

部分属实

1.盛庄街道对张某某有机肥加工点按“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9月17日已清理完成。
2.9月14日,傅庄街道责令3家企业加强环境精细化管理,加密洒水保洁频次,加大人工清洁力度,抑制道路扬尘。

已办结

13

X2SD202109130133

平邑县卞桥镇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内,一家生产粘合胶的小化工企业无环保手续,已经生产经营两年多。

平邑县

其他污染

9月14日,平邑县组织卞桥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小化工企业实为临沂利金木业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的小制胶项,由苏某伟租用该公司场地建设,有反应釜1座,2021年3月建成投产,已于2021年5月15日被卞桥镇进行了清理取缔。现场未反弹,无制胶设备、原料、产品。

不属实


已办结

14

X2SD202109130119

1.2017年5月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在张庄镇杏山庄村杏山上建搅拌站、鄂破机,开采山石。
2.张庄镇杏山庄村村东北约1000米的沂南县鑫源食品厂,外排污水,严重污染地下水。多次反映未果

沂南县

9月14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沂南沂泰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张庄镇杏山庄村东北150米,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回收及处置利用、混凝土生产,2018年11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评函〔2018〕182号),2019年6月16日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4月9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71321MA3DPQDN2B001Z)。建有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2条,配套鄂破机进行破碎,建有混凝土搅拌站1座。占地类别为建设用地,2017年8月开始场平,产生的石料由原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处置。未发现违法开采山石行为。
2.信访反映的临沂鑫盛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张庄镇杏山庄村东北1000米,2014年12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14〕159号),2016年12月26日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6〕54号),2018年12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32149303980X0001X)。建有3000m3/d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查阅6月份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无日均值超标情况。
3.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对企业及周边2个村居共3处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4.2020年以来,接到关于该企业污水直排信访2件,经调查均不属实,已及时进行了回复。

不属实


已办结

15

X2SD202109130075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小塘崖村中心原东汪小塘崖村原书记刘某欣建了鸡棚,在鸡棚底下掩埋了大量化工垃圾,路北三亩多地,路南院子六七亩,在下填的是化工垃圾。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小塘崖公墓林西北角,原书记吴某高填埋垃圾,多数都是生活垃圾,在表面覆土又载上稻进行掩盖。

罗庄区

土壤

与第18批次X2SD202109120219号并案处理。
9月13日,罗庄区组织高都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刘某欣自2003年至2010年任高都街道小塘崖村支部委员,其中2007年代理半年该村党支部书记,2010年后不在村委任职。
①反映的鸡棚位于高都街道小塘崖村东路北,为刘某欣于2006年建成、2010年废弃,建有鸡棚2个、面积2.3亩。该地块原为洼地,刘某欣于2006年用山土、黄沙、南外环路修路土方和原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关停拆除)产生的磷石膏废渣进行填埋整平,填埋深度约1米。高都街道对该地块随机布点挖掘点位6处,发现地表约10厘米以下为疑似磷石膏垫层,平均厚度约1米,初步测算填埋量约2000吨。
②反映的路南院子位于高都街道小塘崖村东路南,占地6.5亩,为刘某欣于1999年承包至今,用于存放建筑施工设备。该地块原为洼地,刘某欣于2014年陆续用煤矸石、山土和浮土填埋整平,填埋深度平均1米。高都街道对该地块随机布点挖掘点位5处,北侧两处挖掘点位发现约10厘米疑似磷石膏垫层,其余位置未发现化工垃圾。
③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上述2处地块已开挖点位的疑似磷石膏物质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2.反映的吴某高于2007年至2015年任高都街道小塘崖村支部书记。小塘崖公墓林西北角地块现状为稻田,所有人为吴某高,面积0.2亩。高都街道对该地块西南角毁稻开挖1平方米、深度1.5米,未发现生活垃圾。高都街道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走访,均未反映该地块曾填埋生活垃圾。

属实

1.9月15日,高都街道对反映的路南院子已清理垫层以上覆土及附着物,正在开挖转运疑似磷石膏。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路南地块实施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
2.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待路北地块清挖完成后实施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

阶段性办结

16

X2SD202109130137

小青太村一板厂,生产经营三年,但无环评手续。

费县

其他污染

9月14日,费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胡阳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板厂为费县长成木材加工厂,位于费县东蒙镇小青太村北120米,主要以木材为原料,生产插接板。该厂2021年3月建设并投产,无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

属实

东蒙镇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清理取缔,9月16日已完成。

已办结

17

X2SD202109130132

山东省平邑县明德花园北区12号楼楼下紧邻的二陌烧肉、13号楼下的渝都火锅和秋燕之家以及1号楼下的德晟源,二期8号楼下新开早餐店油烟味扰民。

平邑县

大气


9月14日,平邑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邑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13号楼下的“渝都火锅”和“秋燕之家”与第10批次X2SD202109040209号、1号楼下的“德晟源”第15批次X2SD202109090051号并案处理。
2.反映的明德花园北区12号楼楼下的二陌烧肉实际为“二階烧肉”,二期8号楼下新开早餐店名为“佳和早餐店”,两家餐饮店铺经营过程中,均存在油烟扰民现象。12号楼与8号楼为商住综合楼,经营餐饮不符合有关规定。

属实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二階烧肉”“佳和早餐店”两家餐饮店铺停止营业,目前均已停业。

已办结

18

X2SD202109130114

罗庄区废料加工厂众多,污染大气环境。

罗庄区

大气

9月14日,罗庄区组织辖区各镇街、区生态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罗庄区共有再生资源(非金属加工制造类)行业企业23家,均取得环评手续,其中,2家停产、2家正在建设,其余19家涉气环节均达标排放。2021年以来,罗庄区生态办、辖区各镇街摸排发现废料加工“散乱污”企业5家,不同程度存在大气污染问题,均已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

部分属实

罗庄区责令罗庄区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制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综合整治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再生利用行业“散乱污”综合整治,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大气环境、土壤和地下水。

已办结

19

D2SD202109130020

临沂市沂南县蒲汪镇董家岭村,村西南方向有9户养殖户,产生的鸭粪排放到村西500米左右灌溉用水库,灌溉水源被污染,导致水库周边的树木死亡,使用该水灌溉作物导致作物死亡。村内的养鸡户将鸡粪倒在村西的大沟(排水沟)内,导致沟内的水变黑,下雨时,黑水被雨水冲到村内,产生污染及异味。

沂南县

9月14日,沂南县组织畜牧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蒲汪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董家岭村西南肉鸭养殖户有9户,均位于非禁养区。其中,7户已停养、2户在养,均建有储粪场和沉淀池。该村西700米有一处农田灌溉水塘,水塘及周边排水沟内积水较清,无粪污排入水塘迹象。水塘周边农作物正常生长。雨季时,水塘内小杨树因水淹出现死亡现象。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塘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标准。
2.该村有蛋鸡养殖专业户6户,均位于非禁养区。其中,1户建有储粪场、5户无储粪场,养殖粪便还田利用,无鸡粪随意倾倒现象,村西排水沟内无粪污积存。经走访10户村民,均表示下雨时无黑水流入村内问题,养殖异味对其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村周边进行异味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蒲汪镇责令董家岭村5户蛋鸡养殖户建设储粪场,9月2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20

X2SD202109130153

沂水县诸葛镇河西村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非法洗砂,占用耕地堆放原料,直排污水、污泥。

沂水县

生态

9月14日,沂水县组织诸葛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沂水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600万吨机制砂项目2020年4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0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22号),2021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6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洗砂废水经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利用泥浆机对絮凝沉降后的污水进行泥浆分离处理,压滤泥饼被南门楼村村民主动索要用于劣质地改造、低产田提升,与环评及批复中“外售用于土地复垦作为客土”一致。
该公司自主验收后停产至今,无原材料存放,未占用耕地。未发现直排污水、污泥痕迹。

不属实


已办结

21

X2SD202109130154

沂水县道托镇道托中学对过磊鑫建材有限公司批建不符,违法生产机制砂,直排污水,污泥随意堆放某,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沂水县

生态

9月14日,沂水县组织道托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临沂磊鑫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地面砖、20万平方米花墙砖、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2019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9〕022号),2020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项目建有矿渣原料处理生产线3条,矿渣经破碎、筛分、清洗、脱水工序处理后产生合格的矿渣料,符合环评批复。
2.矿渣清洗废水经浓密机、压滤机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用水均回流至沉淀池内循环使用,无污水直排现象。
3.压滤机产生的泥饼存放于厂区内半封闭大棚内,四周建有围挡,地面已硬化处理。泥饼用于道托镇西曹河中基性岩分布区土地整理项目回填矿坑,与环评批复的要求一致。
4.公司生产车间为全封闭钢结构车间,生产环节均在车间内进行,厂区内运输车辆禁止鸣笛。该公司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西北侧道托镇中学约240米。目前企业因产品市场需求低未生产,经走访道托镇中学教师及周边群众11人,均反馈该公司生产时噪音不影响生活。

不属实


已办结

22

X2SD202109130160

沂水县马站镇凯达建材(凯达商砼)环保手续不完善,非法加工水洗风化砂、河沙、石子、石料,噪音扰民。

沂水县

噪音

9月14日,沂水县组织马站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沂水凯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方预拌砂浆、30万件高性能混凝土构件项目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服投许字〔2020〕27号),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项目原材料采用风化砂、河沙、石子、石料,与环评批复一致,不存在环保手续不完善问题。
2.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采取车间密闭隔声、设备减震等降噪措施。因设备升级改造自8月14日停产至今。该公司距周边最近的居民约1公里,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反馈生产时无噪音扰民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23

X2SD202109130156

城投中汇建材有限公司河砂加工手续不全,污水乱排乱放。

沂水县

9月14日,沂水县组织高桥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沂水城投中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机制砂项目2020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156号),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7月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原材料为风化砂,无河砂加工行为。公司生产污水经调节池絮凝搅拌、离心分离、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因缺少原材料,该公司自2021年7月1日停产至今,无污水外排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24

X2SD202109130055

磨山镇西三峰村张某在自家耕地内建设房屋,养猪,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污水粪便横流,污染地下水,雨天流到地里,导致庄稼死亡;该村张某红及张某父子,院内养殖,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污水粪便横流,直接排到小河内,导致河水发黑发臭,污染严重。

兰陵县

9月14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张某在自家院内建设简易养殖棚70平米,地类为建设用地、一般耕地,养殖生猪20头,为散养户,未配套粪污处置设施,粪污直接存放在院内地上,定期清运还田,少量粪水外溢到西侧村间道路。该户北侧、东侧为住户,墙南为空闲地栽种树木,未种植庄稼,不存在雨天流到地里,导致庄稼死亡的情况。
2.信访反映的张某红父子在自家院内建设简易养殖棚200平米,占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水浇地(一般耕地),养殖生猪约100头,为养殖专业户,未配套粪污处置设施,粪便和污水暂存在院内土坑内,定期清运还田。该户墙西侧为村庄排水沟,沟内存水较少,无粪便和粪水迹象,有垃圾秸秆树叶等杂物,水质混浊,无臭味。
3.9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张某及张某红家井水进行检测,其中张某家井水硝酸盐超标2.36倍,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

属实

1.张某已于9月14日自行将20头猪出售,外排粪便已清理,并表示不再养殖。
2.张某红父子已于9月14日自行将100头猪出售停养,外排粪便已清理,并表示不再养殖。
3.磨山镇已对沟内垃圾秸秆进行清理,并安排西三峰村委专人专管,严禁倾倒秸秆垃圾。

已办结

25

X2SD202109130129

城投中汇建材有限公司污水、污泥乱排乱放,原料乱堆乱放侵占基本农田,夜间噪声扰民。

沂水县

9月14日,沂水县组织高桥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沂水城投中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机制砂项目2020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156号),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7月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公司生产废水经调节池絮凝搅拌、离心分离、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污泥经压滤机挤压干化后综合利用。
3.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原料均存放场区内,未侵占基本农田。设备运转噪音采取设备底部安装缓冲垫、厂房密闭等措施。该公司自2021年7月1日停产至今,厂区整洁,无生产原料和产品。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反映未受到企业噪声影响。

不属实


已办结

26

X2SD202109130086

河东区相公街道曹家店村李某是干塑料的,在村正中间,大气污染严重,噪音大。

河东区

大气

与第14批次X2SD202109080129号并案处理。
9月14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塑料厂为河东区巧师傅劳保制品厂,年产100万个防护面罩、500万副防护眼镜项目2019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265号),2021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
2.企业正常生产,注塑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冲压、铆合工序产生噪音,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降噪,车间存在轻微噪声,无明显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噪声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相公街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27

X2SD202109130078

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西高尧村兰陵县亲和食品公司在大田地里挖了腌制池,出池子的腌制食品时臭气熏天,排放的黑水也是臭气难闻,污染地下水,和厂子挨着的邻居打上来的水又臭又咸。这个厂子离村庄很近, 还有两个幼儿园,都深受其害。

兰陵县

9月14日,兰陵县组织庄坞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兰陵县亲和食品公司位于西高尧村西600米,占地4210.6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2014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兰陵环管〔2014〕27号),2020年8月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10月取得了排污许可登记(913713243105939726001Z),建有30个腌制池,主要从事牛蒡腌制。
2.该公司的生产周期约为4-6个月,一年腌制两次。目前正在腌制,有轻微腌制气味。腌制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清洗废水,委托兰陵县蔬菜腌制协会转运至兰陵县兰陵县碧赢污水处理厂处理,转运台账记录完善。
3.该公司两侧为沿街商铺,经走访左右2户邻居,均表示平时生活使用自来水,井水无异味;距离西高尧村住户约400米,距离两家幼儿园分别为350米和400米左右。经走访西高尧村10名群众,反映腌制品出池子时有异味。
4.9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西高尧村王某忠家和庄坞镇中心幼儿园西高尧分园3处井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院内水井氨氮超标2.86倍,氯化物超标4.64倍,有明显异味;王某忠家井水硝酸盐超标2.8倍;幼儿园井水硝酸盐超标1.3倍,其他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

属实

针对该企业周边地下水超标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8

X2SD202109130073

相公镇相二村李某军生产汽车配件、汽车紧绳器十多年,无环保手续,未配备环保设备,紧邻居民区,机械噪声、电焊、油漆污染严重,废油漆渣非法随意排放,废油漆桶出售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河东区

大气

9月14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李某军加工作坊,位于相公街道相一村居民区内,2021年6月开始从事汽车紧绳器生产,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无土地、规划、环评等许可手续,属“散乱污”项目。厂区存有4公斤废漆渣、180公斤废漆桶,无非法随意排放和出售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情况。对周边15名住户走访,均表示无噪声扰民和异味影响生活问题。

部分属实

1.9月16日,相公街道已对该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清理取缔。
2.李某军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公司对废漆渣、废漆桶进行了妥善处置。

已办结

29

X2SD202109130076

罗庄区付庄街道办事处旦子社区邱家旦子村村南路西(村南一个有高烟囱的废旧陶瓷厂),有一家无名塑料颗粒厂,噪声扰民,废水直排,粉尘污染严重。

罗庄区

大气

9月14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塑料颗粒厂为临沂财辰塑业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傅庄街道张旦子村,法定代表人纪某某。年产3万吨PP材料项目2019年6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罗环审〔2019〕136号),2020年10月25日完成自主验收。
2.项目以废旧饮料瓶等为原料生产PP材料,不生产塑料颗粒。车辆运输和设备运行音,通过车间密闭、阻断隔音进行降噪。水洗、破碎工序废水经转筛+调节池+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絮凝池+二沉池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无废水外排口,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破碎、去标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该公司因市场、效益等原因未生产。对企业周边10户居民进行走访,均反映不存在“噪声扰民、废水直排、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0

X2SD202109130131

2019年平邑县政府以环保规划名义要拆除600余家石材企业,投诉人认为不合理,应该是升级改造,不能一拆了之。

平邑县

其他污染

与第11批次D2SD202109050048号、第12批次D2SD202109060004号并案处理。
9月14日,平邑县组织平邑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平邑县石材产业于上世纪80年代自发形成,大部分为作坊式生产,分布在民居村石材加工区等城区周边区域,生产模式粗放,治污设施不完善,无密闭的生产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锯泥、废渣处置不规范;厂区环境脏乱差,且不符合平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被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等用地。
2.2018年8月1日,平邑县制定了《平邑县石材企业整治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平办发〔2018〕40号),对全县石材产业整治提升,划定石材规划区。对规划区内石材企业提升整治,对民居村石材加工区等规划区外石材企业停产关闭。根据该方案,2020年10月,平邑街道对位于沂蒙石材市场、民居村石材加工区、平蒙路沿线、平保路两侧沿线、利国庄、同台庄、庞居庄等规划区外的570家石材企业进行关停。2021年7月9日平邑县政府批复了《平邑县石材新动能双创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丰阳镇西北规划89.01公顷石材双创园,为规划区外关停的石材加工户提供继续生产经营的场所。反映的“不合理,一拆了之”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31

X2SD202109130056

十里南205国道路西,塑料厂,废纸满天飞,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郯城县

大气

9月14日,郯城县组织郯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塑料厂实为废品收购点,位于郯城县郯城街道十里村南、205国道西,业主为李某某,主要从事废旧物品回收。该废品收购点无打包机、塑料加工等生产设备,场地未硬化,现场废旧物品堆放混乱,未覆盖,距离居民较近,车辆运输和装卸噪声对居民有影响。

属实

经协调,该废品收购点已自行清理完毕。

已办结

32

X2SD202109130162

无名石料厂占用基本农田,无环保手续,加工石子,投诉人称粉尘污染对农作物生长造成影响。

沂水县

大气

9月14日,沂水县组织沙沟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无名石料厂”原为许某亮石子加工厂,土地性质为工矿用地,2016年8月建成投产,因无任何手续,已于2017年6月拆除。2019年8月至今,上流庄村民丁某成承包该处用作存放石料,不进行石子加工,石料已覆盖。查看石料存放点周边农作物,农作物生长正常。沙沟镇对周边10户种植户进行走访,均表示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受影响。

不属实


已办结

33

X2SD202109130054

村南九号园林有一塑料颗粒加工厂,污水直排沭河。

郯城县

9月14日,郯城县组织郯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塑料颗粒加工厂,实为塑料粉碎清洗加工点,位于郯城街道旺庄社区矛茨一村村南、九号园林东南,业主为王某某,收购废旧塑料制品粉碎后外售。建有1台标签剥离机、2台粉碎设备、2个清洗池、1个沉淀池,无塑料颗粒加工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水,无外排痕迹。该塑料粉碎清洗加工点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部分属实

郯城县郯城街道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塑料粉碎清洗加工点完成了清理取缔。

已办结

34

D2SD202109130002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东迷龙村,村内协调委员王某国在村东侧承包的耕地内建设违章建筑,破坏耕地。

罗庄区

土壤

9月14日,罗庄区组织沂堂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耕地实为设施农用地,2021年2月,沂堂镇东迷龙村协调员王某国私自在此处建设钢结构大棚,约130平方,未获批建设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属实

9月14日,沂堂镇责令王某国立刻拆除该违章建筑,9月24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35

D2SD202109130019

临沂市莒南县坪上镇东罗家峪周边有非法采矿行为。

莒南县

生态

9月14日,莒南县组织坪上镇、团林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东罗家峪村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和坪上镇交界处。经对东罗家峪村周边及3个邻村进行拉网式排查,未发现非法采矿行为;走访26名群众,均表示无非法采矿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