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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16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16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16批信访举报件共计39件(其中来电9件,来信30件)。截至9月20日,已办结31件,阶段性办结8件。其中,责令整改25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62021年9月2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D202109100204

天桥路与南环路路口西南角的鲁清石化(光大加油站)西侧内有一个露天停车场,一天到晚大车进出尘土飞扬,造成污染。

莒南县

大气

9月11日,莒南县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字路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露天停车场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大成社区鲁清石化(原光大加油站)西侧,该地块因暂时未开发而闲置,无人管理,不从事营利性停车业务。因地面未硬化,附近的村民在此临时停放车辆时,出入有扬尘产生。

属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9月13日关停该停车场,劝离场地内的车辆,并在空地四周设置围挡。

已办结

2

X2SD202109110045

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粉尘、扬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果。

河东区

大气

9月11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园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项目2010年6月23日取得环境影响登记备案(临环登〔2010〕18号),2010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企业正常生产,配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粉尘、扬尘污染严重现象。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今年以来,市民服务热线接到市民3次投诉该公司门前扬尘污染问题,区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责令该公司落实及时清扫、洒水降尘措施,由于反映人匿名投诉无法进行反馈。

属实


园区建设局责令临沂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3

X2SD202109110067

河东区芝麻墩街道后杨墩村中心道路最东头,一户村民从事废旧沙子回收倒卖,沙子堆放路边,在门前洗沙筛沙,挖掘机以及运输车辆穿梭,噪声、扬尘扰民,雨天污水横流。

河东区

大气

与第十批次X2SD202109040098号信访件内容基本一致。
9月5日,河东区组织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芝麻墩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砂子回收点为芝麻墩街道后杨墩村村民张某法砂子暂存点,现场露天存放砂子约10立方米,无洗砂、筛砂设备,未发现挖掘机以及运输车辆穿梭现象;经走访6户群众,均表示无噪声、扬尘扰民,雨天污水横流现象。9月11日复查,该暂存点砂子已清理完毕。

不属实


已办结

4

X2SD202109100206

莒南县板泉镇金鲁商混站(板泉镇红绿灯西200米路北)没有任何手续,没有环保设施,车辆噪声及生产噪音污染严重。

莒南县

噪音

9月11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板泉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金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板泉镇大薛家村,环保、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年产12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项目2021年8月取得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莒南审服许字〔2021〕12030号),2021年8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正在进行自主验收。
2.因市场原因,该公司自2021年8月停产至今。公司建有原料密闭大棚,棚顶安装有喷淋设施,拌合罐顶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厂区地面已硬化。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500米,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无噪声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板泉镇加强巡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原料库、道路等场所的洒水、清扫抑尘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5

X2SD202109100147

郯城县胜利镇贸易庄村村北,于某浩洗砂场无手续经营,破坏林地,污染水源。

郯城县

生态

9月11日,郯城县组织胜利镇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洗沙场位于郯城县胜利镇贸易庄村东北方向,与兰陵县庄坞镇南营子村交界,业主为于某浩,无任何手续,2021年1月已被清理取缔。现场无原料、产品,无洗沙设施。该洗沙场所占地块为林地,地面平整,未被破坏;周边无水源地,未污染水源。

部分属实

郯城县胜利镇加强巡查,杜绝恢复生产。

已办结

6

X2SD202109100043

杨庄镇黄泥泉村原村主任庞某悦假借挖荒山的名义,挖掘机破坏村里一亩半基本农田、近三亩打麦场。

沂水县

生态

9月11日,沂水县组织杨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12年1月,庞某军承包杨庄镇黄泥泉村荒山荒沟,共16亩,其中基本农田0.9亩,一般农田12.4亩,未利用地2.7亩。2013年10月,庞某军将该地块全部转包给庞某悦。2021年4月庞某悦办理采伐证,对地块内杨树进行了采伐。2021年6月,庞某悦对该地块西部一般农田(面积约4亩)进行整平,并种植玉米;对该地块内荒废多年的1亩打麦场进行整平,暂未进行耕种。在该地块整理过程中,未对土地造成破坏。

不属实


已办结

7

X2SD202109100158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同安庄村民张某宝,在城北村同安庄西北角处私自建了一处塑料颗粒加工厂,没有任何生产手续、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收购大量废旧水泥袋,经清洗、粉碎后,加工成塑料颗粒,所产生的污水、废料、 废渣无任何处理,污水颜色呈深黄色,向北流淌在小沟渠,然后渗透到庄稼地里,投诉人称村民所种的花生受影响;废渣被随意倾倒,臭气熏天,污染土地,影响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周围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费县

9月11日,费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费城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费县费城街道同安庄村北约100米,负责人张某宝,主要生产塑料颗粒,无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该塑料颗粒加工厂已于2021年6月16日被取缔。
2.现场无生产痕迹,无异味,存有部分废弃生产设备及少量原料。周边无废水外排迹象,北侧沟渠已干涸;厂门口西北角堆放有少量下脚料,未发现倾倒废渣现象。走访附近5户村民,均表示其中1户表示该厂生产时有轻微异味,4户表示该厂生产时无异味,未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走访毗邻该厂的3户种植户,其中2户种植花生、1户种植玉米,均表示未对农作物造成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周边花生地土壤取样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费城街道对该厂剩余设备、原料及下脚料进行清理,当日已清理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8

D2SD202109100039

义堂镇大葛庄村代麻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向南300米,再向西是幸福大街150米,之后再向北300米处有一家生产胶粘剂的无名工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每天不定时使用甲醛生产加工胶黏剂,产生刺鼻异味,并且工厂产生的污水通过工厂内的地下排水沟,排到村内的排水沟流到村北侧的滨河里,并且认为污水通过村内排水沟流动时会渗到地下,认为会造成地下水污染。

兰山区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无名胶粘剂加工厂为孟某宁脲醛胶加工作坊,位于义堂镇大葛庄村,有4台反应釜、5个储存罐、1个冷却塔等主要生产设施。该厂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2.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迹象;搅拌工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生产废气直排问题,现场有异味。
3.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属实

义堂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完成清理。

已办结

9

X2SD202109110088

临沂市平邑县200余家口杯厂部分无环保手续,部分企业环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却只做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口杯厂废水直排、印刷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物废气无相应处理设施,严重污染环境。

平邑县

大气

9月11日,平邑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相关镇街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平邑县共有口杯厂80家,其中平邑街道56家,柏林镇1家,丰阳镇5家,武台镇1家,流峪镇1家,温水镇7家,仲村镇9家,年产量总计约1600万只。主要工艺为外购玻璃套筒-切割-成型-打磨-包装;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重复使用,无印刷工序,不产生有机废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目》第二十七类“玻璃制品制造”中“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上述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2.口杯厂均正常生产;废水均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未外排。目前正在对各镇街加工点周边群众走访。

部分属实


平邑县生态委将征求意见,按照部门职责对该项目进行帮扶指导,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引导、规范、提升,进一步探索口杯厂良性绿色发展之路。

阶段性办结

10

X2SD202109110093

平邑县利国庄7户,民居庄10户,平保路5户,凤凰庄村北沿327两边10多家,贺庄村4家等位于该县规划区外要被拆除的石材加工厂仍在生产。

平邑县

其他污染

9月11日,平邑县组织平邑街道对、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利国庄7户,民居庄10户,平保路5户,贺庄村4家石材加工厂”均位于石材规划区外,属停产关闭类。2019年9月,平邑县按照《平邑县石材产业整治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平办发〔2018〕40号)要求,对上述区域所有石材加工厂实施了断电,并拆除大锯、切机等生产设备。以上石材加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未生产。
2.反映的“凤凰庄村北沿327两边10多家”,属于平邑县境内的石材企业有3家,属提升改造区,环保手续完善,符合生产条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家企业无组织颗粒物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3.泗水县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泉林镇政府对“凤凰庄村北沿327两边10多家”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凤凰庄北沿327两边10多家石材加工厂”为济宁市泗水县泉林镇历山东石材园区,有10家石材加工企业,按照《泗水县石材加工行业压减整合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和《泉林镇石材压减实施细则》,属于合法的整合压减企业,不在规划区外。

部分属实

1.平邑街道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停产关闭类石材加工厂死灰复燃。
2.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成提升改造区的三家企业正常运营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1

X2SD202109100210

位于丁家屋子村的泡花碱厂,偷烧煤,排放废气,烟囱冒黑烟,污水横流,带火碱的废水压入院内水井,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莒南县

大气

9月11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大店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泡花碱厂为莒南县瑞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道口镇许家官庄村西。该公司年产3万吨固体泡花碱项目2009年12月获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函〔2009〕139号),2011年8月29日通过环保验收(莒南环验〔2011〕04号),2020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7760975062E001V)。
2.该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煤气发生炉,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和湿电除尘处理后外排,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现场未发现冒黑烟现象,调阅废气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
3.该公司院内水井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脱硫水经循环水池加药后回用于脱硫塔,冷却水经管道进入循环水池降温后回用,厂区内无污水横流现象,未发现废水压入院内水井现象。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内水井地下水进行检测,有组织废气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12

X2SD202109110109

冠蒙金德建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无任何环保设施,噪声污染。

兰山区

大气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临沂市冠蒙金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小枣沟头村工业聚集区。年产50万m³商砼搅拌站项目2010年12月通过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0〕1448号),2018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该企业配套安装脉冲除尘治理设施,物料均入库存放,存料仓及厂区地面配套喷淋设施,企业出入口建有车辆清洗系统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
2.该企业仅夜间生产,厂区存在少量积尘。经走访周边群众5人,均表示无噪声及粉尘问题。
3.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粉尘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严格按要求运转喷淋设施及车辆清洗系统,每天对厂区积尘清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少于4次。

已办结

13

X2SD202109100213

莒南县岭泉镇吕淹子村布恩禽业恶臭严重,晚上借下雨偷排污水,严重影响环境。

莒南县

9月11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岭泉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布恩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岭泉镇吕刘渰子村,年屠宰90万只肉鸭项目2007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函〔2007〕50号),2012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莒南环验〔2012〕3号),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由城镇污水管网进入莒南县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安有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阅2021年以来企业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无日均值超标数据。废水产排量与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污染物申报核算排放量、在线监测数据基本一致,不存在偷排污水情况。
3.原水池和厌氧池已密闭,臭气经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设施处置后排放。走访周围10名群众,均表示有轻微气味。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要求该企业加强车间、污水处理站密闭措施和除臭设施运行管理,及时清运屠宰废弃物,降低气味影响;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已办结

14

X2SD202109110068

河东区沃尔沃路金泰搅拌站,没有环保手续,噪声污染严重,

河东区

噪音

9月11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园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临沂市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河东区沃尔沃路与金乡路交会西300米路南。因土地租赁期限到期,已于2017年6月自行拆除,现场无生产迹象。

不属实


已办结

15

X2SD202109110110

瑞银废旧塑料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尘土飞扬,夜晚焚烧塑料垃圾,污染环境。

兰山区

大气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瑞银废旧塑料加工厂实为刘某某经营的废旧编织袋回收站,位于枣园镇集西村,主要是外购废旧编织袋经压块打包后外卖,2018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登记。(201837130200001785)
2.该回收站正常经营,打包过程中存在轻微灰尘,现场无焚烧塑料垃圾迹象。
3.经走访集西村5户居民,均反映无尘土飞扬和夜间焚烧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枣园镇要求该企业加强厂区管理每天对厂区积尘清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少于4次。

已办结

16

X2SD202109110102

义堂镇西4公里,327国道与中纬路教会向南第二个路口向西500米,临沂海天化工厂有限公司西邻回门向南的胶厂属于海天化工老板所建,2019年前有制胶设备3至4台,2019年租给现在的工厂,此后该工厂私加多台制胶设备生产胶黏剂,废气直排,废水直排西边河道,无标准治污设备,污染环境。

兰山区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胶厂为临沂睆星胶业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团部屯村,主要从事脲醛胶的生产和销售。建有21台反应釜。搅拌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冷凝器治理设施,冷却水循环使用,现场无外排迹象。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部分属实

义堂镇按照“散乱污”的标准予以清理取缔,预计9月18日前完成清理。

已办结

17

X2SD202109110098

兰山区义堂镇高速路西100米路南,天元混凝土有限公司,不安装环保设施,大车乱按喇叭噪音严重。

兰山区

噪音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为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大义堂村东南1000米,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2008年4月通过环保审批(临环兰函﹝2008﹞85号),2008年8月通过验收。
2.该公司正常生产,投料、搅拌工序配套脉冲除尘治理设施且正常运行。料仓区配套喷淋降尘设施,车辆进出口配套车辆清洗设施,厂区配套洒水车和雾炮降尘设施,厂区每天进行10次洒水。来往车辆鸣笛有噪音。
3.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经走访大义堂村6户居民,均表示不存在噪声及粉尘问题。

部分属实

义堂镇要求该企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鸣笛现象。

已办结

18

D2SD202109100004

泉庄镇群子峪村东侧靠近沂河100米的位置有一家张某经营的无名洗沙场,没有任何手续,进行非法洗沙,洗沙产生的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通过洗沙场门前东侧的排水沟直排入沂河,造成水污染,并且洗沙场所占用的地方是群子峪村的耕地,张某在耕地内挖沙,造成破坏耕地。

沂水县

生态

9月11日,沂水县组织泉庄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无名洗沙场”,负责人张某,2021年5月建设并从事机制砂加工,洗砂污水经沉淀后排入沂河。该加工点不符合环评审批条件,泉庄镇已于2021年6月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清理取缔。
2.该洗砂场现状地类为独立工矿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属于耕地。该项目原材料全部外购,现场无生产痕迹,未发现破坏耕地挖砂迹象。

基本属实

沂水县责成泉庄镇对该洗砂场落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已办结

19

X2SD202109100214

岭泉镇王成高商混站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

莒南县

大气

9月11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岭泉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莒南县成高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岭泉镇沟头村,法人代表王某高。年产1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2017年8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评函〔2017〕15号),2018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3月完成排污登记(编号:913713275952248892001X)。
2.厂区建有原料大棚,棚顶安装有喷淋设施,拌合罐罐顶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地面已硬化。该公司正常生产,地面有轻微积尘,运输产生扬尘。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岭泉镇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做好原料库、道路等场所的洒水、清扫,每日不少于4次,减少扬尘。

已办结

20

X2SD202109110104

白沙埠镇大墩村西北角安沂路北侧坤强工程运输公司西侧一个煎饼加工生产点使用燃煤生产加工,产生刺鼻味道,污染空气,生产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西侧河流中造成河水污染。

兰山区

大气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白沙埠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煎饼加工作坊,业主杜某某经营活动使用煤炭供热,日加工煎饼0.5吨,无刺鼻味道。
2.该加工作坊未生产,无废水产生,未发现外排污水问题。

部分属实

该煎饼加工作坊已于9月12日自行更换天然气清洁能源。

已办结

21

D2SD202109100068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兰陵商混(老板郭某文)企业内设有石子加工厂,没有环评手续,非法占用耕地。每天过往的车辆很多,引起扬尘污染。

兰陵县

大气

9月11日,兰陵县组织兰陵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兰陵县兰陵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兰陵镇后烟头村西南600米处,2012年9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苍环管〔2012〕79号),2018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7月份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406299248X6001X)。公司所用石子全部外购,现场未发现石子加工厂。
2.该公司共占地30.15亩,其中工业用地15.01亩,2012年已办理用地手续;6.35亩为2015年10月份扩建存料场占用,地类为一般耕地,原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兰陵国土资案立字〔2016〕第296号);8.78亩为2017年圈占,用于堆放砂石,占地类型为一般耕地4.05亩、基本农田4.67亩和农村道路0.07亩,未硬化。
3.该公司门前道路为318省道,破损严重,过往车辆较多,扬尘较重。目前正在进行密闭施工维修。

部分属实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该公司对非法圈占8.78亩土地上的物料进行清运,恢复种植条件,2021年9月18日前完成。

已办结

22

X2SD202109110087

平邑联达公司打着复绿旗号对投诉人位于白彦镇于家沟村承包范围内的山林乱挖乱采。

平邑县

生态

与第8批次D2SD202109020015号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9月11日,平邑县组织白彦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问题实为余家沟村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根据平邑县《关于印发平邑县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8号),2020年3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山东省平邑县白彦镇余家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内容包括:废石渣清运、危岩清理、场地平整、架设防护栏、栽种侧柏、播散草种等。2020年1月经公开竞拍确定山东联达工矿工程有限公司为该治理工程施工方。工程分两期,一期治理工程于2020年4月开工,2020年10月竣工,2020年11月12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一期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二期治理于2021年4月开工,计划2022年底前竣工。
2.一期治理工程已完成,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治理效果。二期治理工程施工现场均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工程范围内无承包山林,未发现在山林内非法乱挖乱采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23

X2SD202109110107

村书记田某非法破坏国土资源、破坏生态平衡、破坏集体土地,非法挖沙、盗卖沙土(第一处位置在村东南的基本农田、第二处在村西北角的基本农田、第三处在村西南的基本农田),村里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到处乱放乱倒。多次反映未果。

兰山区

生态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半程镇、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田某,2020年6月至今任田家庄村书记。
2.该村东南、村西南为山东千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年底流转了该村200亩耕地进行农业开发,种植桃树、海棠等果树,无盗挖沙土现象;村西北是村民韩某金2002年承包的25亩一般耕地(承包期30年),目前暂存部分建筑物料,无挖掘外运沙土现象。
3.该村存在3处乱倒垃圾问题。一是村西北角(文泗公路北)有少量水泥块等建筑垃圾;二是在村东(文泗公路南),有不明人员倾倒的装修垃圾;三是在村东南有少量废弃密度板、木板。
4.今年来,共收到2次关于该问题的举报,半程镇均按规定进行了查处。

部分属实

半程镇要求田家庄村立即对3处垃圾进行清理,已于9月11日清理完毕。

已办结

24

X2SD202109110010

双堠镇东梭庄村,国家矿产资源被盗采,生态环境被破坏。有公司打着建养殖场旗号,大肆毁坏土地,开山炸石,原有山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沂南县

生态

9月11日,沂南县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双堠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牧泉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双堠镇东梭庄村东南1000米处,2020年8月承包村土地62.8亩,地类为耕地。2020年9月,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备案号:2020-002);于同年11月进行场平,过程中使用挖掘机和铲车,未使用炸药。平整产生部分弃石,其中,建筑用灰岩4600吨、页岩3.16万立方米,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拍卖,收益32.2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不存在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不存在破坏耕地和山体生态环境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25

X2SD202109110069

万某山的企业危化危废到处乱堆乱放、乱处理,污水乱排, 废气乱放,噪音扰民。山东联丰新型建材机械有限公司(沂南县大庄镇开发区)也有上述问题。

市直

9月11日,临沂市组织高新区、沂南县、罗庄区、费县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万某山的企业”,涉及4个县区5家企业,其中高新区为山东惠特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临沂赫峰石业有限公司,沂南县为山东联丰新型建材机械有限公司,罗庄区为山东仪群石英石股份有限公司,费县为山东慧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山东惠特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2015年8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开函〔2015〕111号),2015年9月21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开验〔2015〕30号),2020年4月8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913713005754936869001W)。该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建有危废库,危废处置贮存与台账一致;固化剂(危化品),存放区设置于普通仓库;废气经除尘+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水乱排问题。因市场和设备升级改造原因,该企业自2021年7月以来停产至今。对周边10户群众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噪声扰民问题。
2.临沂赫峰石业有限公司整体橱柜加工项目2018年11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高表〔2018〕155号),2019年4月23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高验〔2019〕72号),2020年11月14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91371300MA3BXY6P8E001X)。该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建有危废库,危废处置贮存与现场台账一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水乱排问题;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企业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粉尘、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未出。对周边10户群众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噪声扰民问题。  
3.山东联丰新型建材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2015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函〔2015〕113号),2016年2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6〕5号),2020年6月24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9137132133462127XH001Y)。该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建有危废库,危废处置贮存与现场台账一致。混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光氧催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冷却水和打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水乱排问题。检查时该企业因市场原因自8月14日未生产,走访周边9名群众,均表示噪声对其生活无影响。  
4.山东仪群石英石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搬迁。目前,现址为商贸物流、铝合金加工点,无大理石加工。
5.山东慧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2017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17﹞102号),2019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费环验﹝2019﹞182号),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1325MA3D8LQR1J001W)。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经沉淀压滤后循环使用,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9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地下水、排气筒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分别进行检测,所测项目结果分别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恶臭污染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1.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已现场责令山东惠特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9月20日前建成危化品仓库,实现专库存放。
2.待山东惠特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根据临沂赫峰石业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4.待山东仪群石英石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6

X2SD202109110012

村书记张某芹以养猪场基建为名平整场地,破坏数木,挖掘山体,造成水土流失。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开矿挖沙,破坏公益林。投诉人称养猪场建成后对于梧河两边居住的居民饮水造成影响。

沂水县

生态

9月11日,沂水县组织富官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山东省老君山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年出栏生猪4万头养殖项目,规划选址占地139.73亩,为一般农田。与现任西石壁口村党支部书记“张某芹”无关。
2.该公司2020年1月办理了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0年12月,该公司修建进场道路时非法开垦林地4896平方米,2021年2月20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限于2021年9月30日前恢复林地原貌并处罚款19584元。场平产生风化砂12.08万立方米,按程序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处置,无其他开采行为,无水土流失现象。该项目因汛期道路冲断,加之生猪行情波动,自2021年6月15日停止场平,至今未开工建设,未办理环评手续,养殖项目不再建设。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富官庄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该公司按期恢复林地原貌,目前树木栽植已完成。

已办结

27

D2SD202109100038

临沂市兰山区顺和花园小区附近的顺和农贸菜市场的公厕去年被拆除,占用小区公共面积建了一个公厕和垃圾处理站,垃圾处理厂距离市场2-3米、居民楼6-7米,产生的异味和噪音(晚间凌晨也有操作机器的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兰山区

大气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兰山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公厕实为顺和农贸市场附近的公共厕所,区政府2020年9月出资对其进行提升改造,在顺和花园和农贸市场之间建设了三位一体的公厕及日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约8-10吨的垃圾收集站。该公厕距离顺和花园10.8米,距离农贸市场4.14米,建筑面积147.42㎡,占用小区面积约20㎡。
2.现场检查并走访6户居民,反映该垃圾收集站夜间清运垃圾时有噪音,日常存放垃圾有异味。

属实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临沂市环卫集团兰山街道分公司:
1.定时开放垃圾收集站,开放时间改为每天:30—20:00,清运时间提前至20:00-21:00。
2.加强垃圾站内部和周边卫生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新增一套生物酶喷淋除臭系统,9月20日前完成安装。

已办结

28

X2SD202109100031

沂水县富官庄镇王家箕山村王某孝违法抢占宅基地建羊圈,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噪声扰民环境污染严重。

沂水县

9月11日,沂水县组织富官庄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王某孝羊圈原为该村内空闲地,位于王某孝宅基地西侧,2013年5月,王某孝在此处建设围墙养羊,非抢占宅基地。现存栏18只,为散养户,养殖庭院卫生较差,有少量粪污,羊圈临近居民区,存在养殖异味,养殖噪音较小,未发现污水外排。

部分属实

沂水县责成富官庄镇督促王某孝立即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除臭,配建粪污收集设施。目前,该养殖户已配建粪污收集设施。

已办结

29

X2SD202109110108

举报人投诉了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破坏耕地环境的十六处地点。

兰山区

土壤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白沙埠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信访共反映问题点位24个,其中涉及停车场占地问题4件、存放砂石占地11件、涉嫌违法占地3件、不属实问题6件,均无破坏耕地等生态问题。
2.停车场占地问题4件,分别为临沂坤强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旭坤运输有限公司、临沂隆鑫运输有限公司、临沂乾元运输有限公司占地用于运输车辆停放。
3.存放砂石占地问题11件。分别为徐某飞、周某华、钟某凯、毛某密、高某东、张某银、刘某才、李某某、闫某启、李某砂石料场和中铁十四局砂石料场。其中除中铁十四局砂石料场外,其余均在兰山区砂石行业专项整治(2021年5月)中予以清理,均未反弹。中铁十四局砂石料场占用耕地30亩,用于砂石物料存放,用于京沪高铁二线建设。
4.涉嫌违法占地的3件为:①临沂三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占地30亩,建设用地1.5亩,园地28.5亩;②临沂明乐食品有限公司,实际占地10亩,其中设施农用地2亩,建设用地3亩,耕地5亩用于花卉苗木种植;③山东源流仪表有限公司,实际占地3.5亩,其中建设用地2.15亩,林地1.35亩。
5.不属实问题6件。①安沂路与孝河吴路交会东1300米,非法占用耕地20亩建设多层厂房实为临沂奥兴塑业有限公司,实际占地18亩,地类为建设用地;②柳青河以南凤仪官庄村北两处工业厂房占用耕地4亩,实为杨某某等民房,占地1亩,地类为建设用地;③柏家庄村东北角,余粮小孙庄村西200米路南养殖场实为柏某恒养鸡场。该养殖场已于5月份因拆迁原因停止养殖,现已闲置;④路北国家公职人员破坏耕地10亩建设别墅庄园实为柏某召民房,占地1.2亩,地类为建设用地。柏某召为本村村民,非国家工作人员;⑤人大代表王某学圈地20亩,违法建设3层厂房,破坏耕地损坏生态环境问题。王某学为白沙埠镇人大代表,反映的厂房实际为山东旭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其厂房用于照明设备组装,占地10亩,为建设用地。⑥董泗路东崖头村中心街东南砂石物料场,占地9.5亩,地类为耕地。已于2021年3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兰自然临字﹝2021﹞5号),使用期限为两年,项目结束后进行复耕。

部分属实

兰山区责成区自然资源局、白沙埠镇立即整改:
1.临沂坤强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旭坤运输有限公司、临沂隆鑫运输有限公司、临沂乾元运输有限公司占地停车问题。已完成清理,并复耕。
2.中铁十四局砂石料场限期9月30日前完成清理。
3.区自然资源局联合白沙埠镇对涉嫌违法占地3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30

X2SD202109110106

投诉人对“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事项不满意,认为存在虚假整改、追责不力。
1.兰山区白沙埠镇拥军路与朱七路路西溪沂庄村耕地洗沙场大院至今未拆除,耕地至今未复垦。
2.拥军路东头朱七路以东建设村耕地上白沙埠镇违规给上的工业用变压器至今未拆除土地未复垦,本次整改将场地的车辆、办公用房在此处移到建设村村委后(国家在2012年投资400百多万复垦的土地)。
3.玉平线与朱七路南、路西停车场大棚己拆除,围挡大院、办公用房至今未拆除土地未复垦;玉平线余粮村后围挡 大院至今未拆除。
4.安沂路与朱七路交汇路西,洗沙场至今未整改,大棚至今未拆除土地未复垦。

兰山区

生态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白沙埠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白沙埠镇拥军路与朱七路路西溪沂庄村耕地洗沙场大院至今未拆除,耕地至今未复垦问题。该地块占地50亩,地类为建设用地。2021年5月,在兰山区开展的砂石行业专项整治中予以清理,未反弹。
2.信访反映的拥军路东头朱七路以东建设村耕地上白沙埠镇违规给上的工业用变压器问题。该变压器为白沙埠镇供电所批准建设用于临沂鼎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配套变压器,占地5㎡。
3.信访反映的将场地的车辆、办公用房在此处移到建设村村委后(国家在2012年投资400百多万复垦的土地)问题。该地块为建设用地非土地复垦项目,用于集装箱的临时停放。
4.信访反映的玉平线与朱七路南、路西停车场大棚己拆除,围挡大院、办公用房至今未拆除土地未复垦问题。其中围挡为柏家庄村民用于区分各自土地,无占地现象;办公用房为该村村民柏某琦村内唯一住宅,为铁皮房,占地50㎡,无破坏耕地现象。
5.信访反映的玉平线余粮村后围挡大院至今未拆除的问题。该院围挡为该村村民用于区分各自土地,无占地现象。
6.信访反映的安沂路与朱七路交汇路西,洗沙场至今未整改,大棚至今未拆除土地未复垦问题。现场无大棚,该处原为王某洗沙厂,已于2021年5月,在兰山区开展的砂石行业专项整治中予以清理,未反弹。
7.信访反映的虚假整改、追责不力问题。因举报人举报内容不属实,无虚假整改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1

D2SD202109100033

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李庄四村村东南角、路庄村有多个鸭子养殖场,鸭粪顺着水沟到处乱排。

郯城县

9月11日,郯城县组织李庄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李庄镇李庄四村东南方向有2家养鸭场,其中赵某国养鸭场,建有1个养殖大棚,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存栏肉鸭6000只,无贮存池、晾粪场,粪污排至西侧农田排水沟。吕某启养鸭场,建有2个养殖大棚,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已停养1个月。该养鸭场无贮存池、晾粪场,养殖时粪水排至南侧农田排水沟。
2.李庄镇路庄村有3家养鸭,其中平某银养鸭场,位于村北,建有2个养殖大棚,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已停养半年,无粪水外排现象。平某举养鸭场,位于村东,建有2个养殖大棚,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存栏肉鸭6000只,粪污收集至贮存池,北侧沟渠内有外溢的粪污。路某理鸭场,位于村南,建有2个养殖大棚,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存栏肉鸭8000只,有贮存池,粪污外排至西侧沟渠。

属实

郯城县李庄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责令赵某国、吕某启、平某举、路某理养鸭场立即封堵外排口,并于9月20日前清理外排的粪污。同时,9月25前在养殖场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贮存池,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建设施“三防措施”,保持养殖场区整洁卫生。

已办结

32

X2SD202109100228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人民政府西30米路北的聚香源饭店,油烟直排 、污水直排。投诉人称导致苏村镇中心幼儿园及附近村民地下饮用水油花太多,影响饮用。饭店紧邻苏村镇中心幼儿园,油烟影响幼儿园学生学习。多次反映未果。

沂南县

大气

9月11日,沂南县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苏村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聚香源饭店位于沂南县苏村镇政府西30米路北,现场检查时饭店未营业,油烟净化器老化清理不及时,废水外排西侧沟内。走访周边群众及幼儿园老师10人,均表示油烟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2.苏村镇中心幼儿园位于该饭店西北80米,幼儿园及大部分周边居民全部饮用自来水。该饭店及周边2户居民饮用地下水,对水井取水未发现油花;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处水井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前期未收到该问题的反映。

部分属实

苏村镇责令该饭店立即停业整顿,更换油烟净化器,建设沉淀池,2021年9月18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33

X2SD202109110097

临沂市鑫福星机械厂沿街两个大棚从事电镀生产,抛丸机加工后产生的重碱污泥到处乱扔,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生产噪音污染严重,向地下渗透排放含有重金属铬的废水,严重污染地下水。

兰山区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两个大棚”为兰山区鑫富星机械厂生产车间,位于义堂镇代庄村村西,距最近居民区800米,主要从事木业机械的生产和销售。年产100套木业机械项目2015年2月取得环评审批(临环兰审﹝2015﹞13号),2015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5﹞25号)。
2.该企业因市场问题于2021年7月停产至今,建有2座生产车间无电镀、抛丸及涉水工序,无重碱泥产生,但厂区地面清扫不及时,有积尘。
3.走访附近6家企业负责人,均表示无噪声问题;对企业周边进行排查,涉及电镀、抛丸等企业。
4.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周边4处地下水进行检测,重金属铬等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34

D2SD202109100044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西石桥村新桥中学南侧200-300米处凯辉板材厂(未挂牌)没有任何环评手续,污染严重,晚上闭门生产,造成严重的粉尘和噪音污染。

兰山区

大气

9月11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凯辉板材厂实为刘某废旧模板粉碎胶合板加工作坊,2021年2月投产,建有2台热压机、1台砂光机。该作坊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2.该作坊未生产,热压、砂光工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存在废气直排。
3.经走访西石桥村6户居民,反映不存在噪音问题,但有时有异味。

属实

方城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完成清理。

已办结

35

X2SD202109110070

沂南县双堠镇东梭庄村,山东牧泉畜禽养殖公司以建养殖场名义盗采东梭庄村南山东岭(俗称山东坡)石材,破坏山体及耕地,严重破坏生态。

沂南县

生态

与第16批X2SD202109110010号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9月11日,沂南县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双堠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牧泉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双堠镇东梭庄村东南1000米处,2020年8月承包村土地62.8亩,地类为耕地。2020年9月,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备案号:2020-002);于同年11月进行场平,过程中使用挖掘机和铲车,未使用炸药。平整产生部分弃石,其中,建筑用灰岩4600吨、页岩3.16万立方米,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拍卖,收益32.2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不存在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不存在破坏耕地和山体生态环境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36

D2SD202109100034

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东沟崖村,山东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占用西北侧的耕地(原幸福山石料厂)存放洗沙产生的废泥,废泥中含有化学原料,造成土壤污染。

平邑县

土壤

9月11日,平邑县组织白彦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评函〔2018〕271号),2019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平环验〔2019〕44号),2020年12月1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C3713262009047130010153),矿区面积642.9亩,2021年04月28日办理排污许可证(91371326MA3DEWR42C001U)。
2.反映的“西北侧耕地(原幸福山石料厂)”为工矿用地,堆放面积约70亩,在奥建厂区范围内,临时堆放采矿剥离土壤和压滤后干泥,全部用防尘网覆盖,用于矿山土地复垦、绿化。
3.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现场泥土及污泥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4.经走访周边15名群众,均表示没有造成土壤污染。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泥妥善处置;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37

D2SD202109100045

临沂市费县大田庄乡牛栏社区西山(也称作英山村北山)大理石厂,破坏山体采石,造成生态破坏产生噪音扬尘,现在持续开采。

费县

生态

与第6批次D2SD202108310026号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9月1日,费县组织大田庄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大理石厂为大田庄乡牛岚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2021年1月完成立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项目于4月份开始施工,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不存在“造成山体破坏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的问题。
2.该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水锯切割、雾炮喷淋(每2小时洒水1次)等措施减少粉尘,采用降低水锯转速等措施降低噪音,裸土采用密目网覆盖降尘。转运过程中车辆采取全封闭及冲洗等管控措施,定期洒水抑尘。因近日连续降雨,存在安全隐患,该项目于8月28日暂停施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现场配有2台洒水车、7台雾炮车等抑尘设备。走访距离该项目施工作业位置最近(约380米)的14户村民,均表示未对其造成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备后方可施工。

不属实


已办结

38

X2SD202109100203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南唐家楼村,支部书记鲁某爱勾结社会人员,2021年4-5月,在南唐家楼村,碑石路以西与江苏交界处,山家岭东边的基本农田挖土、卖土、洗沙二十亩左右,深挖十米余深,回填工厂垃圾废土,严重破坏耕地,污染环境。

莒南县

生态

9月11日,莒南县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团林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地块位于苏鲁交界处,共计16.9亩,地类为基本农田。其中位于莒南县南唐楼村12.9亩,由团林镇小官庄村王某涛租赁,用于存放沙石;与该地块相邻的土地约4亩,位于江苏省赣榆区,由江苏人霍某峰租赁使用。
2.2020年4月,王某涛与霍某峰在霍某峰所租赁的江苏省土地上偷取沙土,挖掘深度约5米-6米,破坏面积约1亩,挖掘出的沙土直接售卖,石子清洗后售卖。2020年8月,苏鲁两省联合开展边界整治非法采砂执法活动,对王某涛非法占地与霍某峰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了查处,对莒南县地块上的石子清洗设备予以清理取缔,对江苏省地块内的取土点予以回填。
3.莒南境内约4亩地块上有部分清洗石子剩下的淤泥,在回填地块上选取2个点位进行挖掘6米,未发现工业垃圾。
4.鲁某爱于2021年3月至今任团林镇南唐家楼村党支部书记。走访周围7名群众,均表示2021年4月-5月无挖土、卖土、洗沙等行为。

部分属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王某某清理土地压占物,已于9月13日完成清理,恢复土地用途。

已办结

39

D2SD202109100042

临沂市费县朱田镇上固前村,村民王某兴在村中央靠近村内吃水井的位置养猪,存在异味,靠近水井只有10米,将养猪的废水挖掘大坑排放,无任何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渗入地下,污染水井中的饮用水。

费县

9月11日,费县组织朱田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某兴养殖户位于费县朱田镇上崮前村西,属非禁养区,现存栏生猪32头,挖掘土坑作为粪污暂存池,无防渗措施,约12立方米,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养殖粪水排放至粪污暂存池,粪污堆放于猪圈外,现场有异味。
2.水井为上崮前村单村供水工程水井,位于该养殖户西10米。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未出;县卫生健康局对该水井及距离养殖户最近的1口村民自备井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朱田镇责令该养殖户停止养殖,清理圈舍及暂存池粪污,已于9月13日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