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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14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14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14批信访举报件共计41件(其中来电12件,来信29件)。截至9月18日,已办结31件,阶段性办结10件。其中,责令整改12家,立案处罚3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42021年9月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D202109080161

白彦镇大北径北经村小曾养鸡场,无手续,私自建设,鸡屎味扰民,投诉人称违规使用淘汰的锅炉,燃烧煤炭给鸡供暖。

平邑县

9月9日,平邑县组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白彦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平邑县小曾养殖场,属非禁养区,设计存栏肉鸡2.2万只,属规模化养殖场。2020年4月7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202037132600000200),2020年4月2日取得固定污染物排污登记(91371326MA3RP24H3B001Z),配套建设沉淀池和堆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污水、粪便经发酵后还田。
2.8月16日,平邑县组织检查发现,该养殖户违规使用小型燃煤热风炉,已责令拆除;因新供暖设施未建成,暂未养殖,现场有轻微养殖异味。
3.经走访周边17户居民,均反映未受到养殖场异味影响。

属实

1.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加强对该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规范生产经营。
2.责令平邑县小曾养殖场复养后每日喷洒除臭剂不少于一次,避免养殖气味影响周边群众。

已办结

2

D2SD202109080070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南侧的临沂市皓正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从事镀锌作业),每天凌晨00:00后,该公司排放废气,有刺鼻性气味产生。

河东区

大气

9月9日,河东区组织郑旺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临沂市皓正铁塔制造有限公司郑旺分公司,其年产10万吨铁塔制品及太阳能自动跟踪支架1000万台项目于2016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6〕224号),2019年3月取得验收批复(临环东验〔2019〕80号),2019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713123492319521001P)。
2.企业正常生产。热镀锌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排放;锌锅加热炉使用天然气作燃料,配套低氮燃烧器;酸洗废气经盐酸雾喷淋塔处理后排放。车间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夜间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郑旺镇要求该企业完善无组织废气收集措施,减少车间异味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3

X2SD202109080223

九岭位于诸葛镇政府西南约三公里处,上梭峪村北,大诸葛村南,诸葛暖阳河和西埠前村的西面,韩莱路东面。今年春天非法征用四个村(大诸葛村、西埠前村、常庄村、上梭峪村)可耕地1200余亩非法挖沙,数年前,他们在这片地北侧就建有粉碎石子、水洗沙设备。就地挖沙、洗沙。他们使用司家沟村矿区的采矿证来挖沙,但是矿区距离挖沙位置相距有4公里。

沂水县

生态

9月9日,沂水县组织诸葛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九岭”为山东沂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晟农业”)九岭现代农业园项目,2021年5月流转诸葛镇常庄村、上梭峪、下梭峪、西埠前、大诸葛五个村土地989亩用于有机蔬菜种植。2021年7月15日至7月30日,沂晟农业修建上梭峪村至西埠前村生产路,私自将1000立方剩余砂土外运。2021年8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非法采矿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现场未发现其他挖掘痕迹。
2.沂晟农业北侧原为沂水兴晨矿业有限公司钛铁矿选矿厂,2007年10月建设。2018年10月,该公司擅自对其钛铁矿选矿破碎生产线进行改造,用于加工石子、洗砂,不存在就地挖砂行为。2018年11月,原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3941元;诸葛镇对加工石子、洗砂设备进行了拆除。
3.沂晟农业北侧现为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2020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批发〔2020〕177号),2021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购买沂水县兴晨矿业有限公司司家沟钛铁矿剥离围岩作原料,不存在挖沙行为。司家沟钛铁矿开采范围位于司家沟村,开采作业区域符合采矿许可证要求。对矿区4公里范围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挖掘痕迹。

部分属实

诸葛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已办结

4

X2SD202109080160

1.石都大道西首与327国道北方石材城及周边石材加工厂,粉尘污染,锯泥遍地,噪声扰民。
2.平保路两侧有三家废品收购站露天经营,天气炎热时异味难闻,雨天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
3.平保路两侧的废旧石材设备交易场所,露天经营,排放打磨粉尘,维修产生的油泥在雨天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
4.平保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西南角,原磊鑫石材厂院内从事旧集装箱改造,打磨粉尘扰民。
5.西张庄社区、大三阳社区、小三阳社区等社区环境脏乱差,生活垃圾遍地,绿化区域内粪便异味严重。
6.平保路小三阳社区路口向北100米,化工厂异味扰民。
7.平保路与241省道交汇处东北角,荣兴机械厂,粉尘污染,油泥在雨天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
8.平保路大三阳村驻地,有几家煎饼加工店,外排浓烟。

平邑县

土壤

反映问题1、3、7与第6批X2SD202108310009号案件重复,并案处理。
9月9日,平邑县组织平邑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北方石材城实为平邑县北方石材管理有限公司,现有72家石材加工户。石都大道西首与327国道周边共有石材加工厂15家,上述石材加工厂均位于平邑县石材加工规划区内。平邑县北方石材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取得环评审批(平环〔2016〕14号)、2016年8月16日通过验收。2021年3月因部分项目改建,重新报批环评并获得批复(平审服1-149复〔2021〕21号),目前正在进行自主验收。其他15家石材加工厂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石材加工采用湿法作业,打磨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安装水幕除尘器;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修补涂胶工序在二次密闭车间内并配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9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平邑县北方石材管理有限公司及15家石材加工厂的厂界噪声、该区域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石材加工厂锯泥外运至平邑众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处理后用作建材行业生产原料,未发现锯泥遍地的情况。
2.董某福废品收购站,主要从事纸箱、塑料收购;平邑县再生资源公司富强收购站,主要从事废旧金属、纸箱收购;平邑县荣明废品收购站,主要从事废铁收购。3家废品收购站均露天摆放,杂乱无序,环境卫生差,除平邑县再生资源公司富强收购站地面已硬化外,其余两家地面均未硬化。现场未发现雨水渗透的现象,无难闻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家废品收购站院内土壤及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3.反映的废旧设备交易区为二手石材设备交易市场,现有经营户22家。现场核查时,设备交易市场无打磨工序,不排放打磨粉尘,个别经营户院内部分二手设备上有残留油污,地面未发现油污,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附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原为磊鑫石材厂已转产为平邑县秀清集装箱租赁经营部。距离居民区约1000米,主要外购集装箱进行机加工,使用乙炔气割,配套焊机1台,手持切割机2台,无打磨工序,未配套烟尘收集和治理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集装箱露天存放,未进行加工作业。经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表示该厂未对其造成影响。
5.西张庄社区、小三阳社区位于平邑街道,为农村新型社区。平邑街道2015年3月委托临沂康洁环卫公司负责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区域由社区安排专人定期修剪。现场部分垃圾桶周边有少量洒落垃圾,绿化区域发现少量动物粪便,其余区域未发现垃圾,现场无异味。经走访西张庄社区、小三阳社区各15户群众,均表示对社区卫生满意。大三阳社区位于平邑县保太镇,2015年3月委托临沂康洁环卫公司负责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现场部分垃圾桶周边有洒落垃圾,绿化带及周围有垃圾和少量动物粪便。社区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农作物晾晒等问题。
6.反映的“化工厂”实为平邑县克莉斯多仓储服务部,距离居民区约1000米。2020年6月12日进行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备案号:202037132600000377),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和减水剂、葡萄糖销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现场存放部分减水剂,无生产加工设备,无异味。经走访周边15户居民,均表示未闻到异味。
7.反映的荣兴机械厂为平邑县荣兴石材机械厂,主要从事二手石材设备销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现场厂内有二手石材设备8台,其中2台有残留油污,有轻微气味,地面无废机油,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附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8.大三阳村驻地有2家煎饼加工店,分别为天天香煎饼店和口口香煎饼店,经营时间主要集中在农历10月初至12月初2个月,其余时间间断性经营。其中天天香煎饼店日加工煎饼300kg,使用燃煤导热油锅炉供热,日耗煤约100kg,年耗煤量约5吨;口口香煎饼店日加工煎饼100kg,使用单段式煤气发生炉,炉膛直径65cm,日耗煤量70kg,年耗煤量约2.5吨。两家煎饼店均未配备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天天香煎饼店正常经营,烟囱处未见明显浓烟外排;口口香煎饼店未生产,经了解已多日未加工煎饼。

部分属实

1.平邑街道责令3家废品收购站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范围规范经营,做好厂区硬化,垃圾分类、有序摆放,保持厂区卫生整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将根据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跟进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平邑县秀清集装箱租赁经营部配套焊接烟尘净化设施;正常加工作业期间对厂界颗粒物浓度进行监督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跟进处理。
3.平邑街道、保太镇责令临沂康洁环卫公司加强清扫保洁,确保不留死角;社区加强对绿化带的管护,及时清理动物粪便;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防止动物进入绿化带排便。
4.保太镇对2家煎饼加工店负责人详细讲解大气污染治理政策;要求2家煎饼加工店停止生产,9月30日前对生产设备更换为燃烧生物质颗粒锅炉、加装除尘装置。

已办结

5

X2SD202109080121

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郁九曲村,正阳路东侧、九曲街南侧的物流园噪音、扬尘污染环境。

河东区

大气

9月9日,河东区组织九曲街道、交通运输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物流园位于河东区正阳路东侧,九曲街南侧,共有物流经营户42户,主要从事货物运输配送,园区道路全部硬化。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000米,中间有绿化带和道路相隔。
2.该物流园货物装卸及车辆进出、鸣笛产生噪音,车辆进出产生道路扬尘。
3.9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物流园噪声和扬尘情况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属实

1.九曲街道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该物流园车辆进出秩序的管控,及时疏导车辆,禁止鸣笛。
2.九曲街道责成郁九曲社区加强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已办结

6

X2SD202109080152

兰山区义堂镇葛疃村小区,西区东门向南(220米)至今是“断头路”,扬尘污染严重。

兰山区

大气

9月9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小区西区东门道路为义堂镇葛疃村致富一路,自义刘路向南连接至小区南侧无名道路,小区居民出行使用,非葛疃村中心道路。按照葛疃村整体规划,此路口以南区域为土地增减挂复垦区,地类为耕地,未规划道路。现场地面为水泥硬化路面,但洒水降尘不到位。

属实

义堂镇要求葛疃村社区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做好保洁措施,减少扬尘问题。

已办结

7

X2SD202109080231

沂水县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水直排。饮用水源地跋山水库上有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直排跋山水库,跋山水库下游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直排沂河,其他间接直排沂河、沭河或其他河流。大部分卫生院没有污水处理站,有污水处理站为了节省电费不运行,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造假检测报告。

沂水县

9月9日,沂水县组织诸葛镇、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县共有乡镇(街道)卫生院21家,床位均大于20张。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和手术室等产生的医疗污水,经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其中14家采用生化处理+消毒处理,7家采用消毒处理,不存在医疗污水直排跋山水库、沂河、沭河或其他河流等情况。其中,跋山水库上游柴山卫生院医疗污水经处理后用罐车外运到龙家圈卫生院污水处理池,进入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管网;诸葛、新民官庄2家卫生院医疗污水经处理后用罐车外运到诸葛镇污水处理站。
2.9月9日,对21家乡镇卫生院进行检查,经查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未发现不正常运行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沂水县卫生健康局督促乡镇卫生院加强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规范运行,按要求进行医疗污水检测,确保医疗废水安全处置,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8

X2SD202109080238

村书记陈汉某和主任陈中某合伙开石料厂,白天夜间加工石子噪声污染严重;霸占集体土地,建钢结构大棚,建设养殖大棚,破坏基本农田。

兰陵县

噪音

9月9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陈汉某为磨山镇东三峰村党支部书记;陈中某自2018年6月-2020年10月任该村村委委员,未担任村主任。
2.反映的石料厂为民航建材有限公司兰陵县三峰山隧道工程项目的配套碎石站工程,2020年12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0〕3221号),2021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建有钢结构生产车间1处,地类为自然保留地和采矿用地,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4006号、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4008-01号)。项目与陈汉某、陈中某无关。
3.根据隧道工程施工计划,该石料厂2021年8月30日停产至今。周边800米内无住户,经走访最近的6名群众,生产期间噪声不影响正常生活。
4.2020年6月2日,东三峰村注册成立兰陵县丰赢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为陈中某,流转土地328.4亩用于种植和养殖,不存在霸占集体土地行为。2020年9月,该合作社建设养殖大棚3处,占地3.33亩,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20213713240000460),土地类型为一般耕地和自然保留地,不存在破坏基本农田情形。

不属实


已办结

9

X2SD202109080083

临沂市沂南县依汶镇林泉庄村刘某海在村里有两处养猪院落,一处在其住宅后,臭味扰民;另一处位于村前小汶河旁,猪粪露天堆放,废水直排小汶河,造成水质污染。林泉庄村和高家安子村中间有一家大型养猪场猪粪露天存放,臭气熏天,污水直排田里沟里,造成严重空气、地下水、河水污染。

沂南县

9月9日,沂南县组织县畜牧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依汶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刘某海养猪点,一处在林泉庄村南自家住宅后,有猪舍2间,属非禁养区,2020年12月停养至今,周边无异味。另一处在该村东南,养殖棚距离自然沟2米,属非禁养区,有猪舍1座,属散养户,建有小型沉淀池,无储粪场,养殖棚周边无粪便露天堆存,沉淀池周边有粪污外渗流入自然沟迹象。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自然沟内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走访2处养殖棚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2.张某付生猪养殖场,位于林泉庄村东距离最近住户300米,属非禁养区。建设养殖棚3座,属养殖专业户,建有沉淀池和储粪场,雨污分流不完善。储粪场周边有粪便露天堆存,部分粪污排放至西侧沟内,未进入河道;养殖场南侧380米河道内水质较清。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该养殖场周边异味、地下水和南侧河道水质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属实

依汶镇责令刘某海规范建设沉淀池和储粪场;责令张某付对堆存粪便及沟内粪污进行清理,完善雨污分流措施,9月15日已全部完成。

已办结

10

X2SD202109090026

1.郯城县郯城镇小埠岭初级中学南门路南,院内废品收购点气味刺鼻,污水横流,垃圾遍地,污染地下水,夜间经常焚烧垃圾,造成空气污染。
2.郯城县郯城镇小埠岭初级中学教学楼正东约150米处,塑料粉碎加工厂,气味刺鼻。

郯城县

大气

9月9日,郯城县组织郯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郯城县郯城镇小埠岭初级中学南门路南院内废品收购点,实为废旧家电收购拆解点,业主为颜某某,主要收购废旧冰箱、洗衣机、电视、饮水机等废旧家电,经简易拆解(即人工粗拆)成零部件和废旧塑料后外售。现场存有废旧家电和家电零部件、电线、家电塑料壳,无垃圾;现场无塑料粉碎加工设施,无焚烧痕迹,无刺鼻气味,不存在夜间焚烧垃圾情况。现场无清洗设施,院内及周边无废水排放痕迹,不存在污染地下水情况。该废旧家电收购拆解点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2.反映的郯城县郯城镇小埠岭初级中学教学楼正东约150米处塑料粉碎加工厂,实为废旧洗衣机收购拆解点,业主为张某某,收购废旧洗衣机,经简易拆解(即人工粗拆)成电机和洗衣机外壳后外售。现场存有废旧洗衣机和洗衣机外壳、电机等零部件,无塑料粉碎加工设施,无刺鼻气味。该废旧洗衣机收购拆解点无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属实

郯城县郯城街道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两家废旧家电收购拆解点完成了清理取缔。

已办结

11

X2SD202109080226

村内10多户养殖户,养牛、养猪粪便乱放,污水外流臭气熏天。

沂水县

大气

9月9日,沂水县组织道托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道托镇后王家庄村现有肉牛养殖户22户,其中1户养殖肉牛8头、生猪28头,其余21户养殖肉牛1至9头,均为散养户。9户配建粪污收集设施,养殖粪便清理及时;13户未配建粪污收集设施,养殖粪便堆放于院外,有异味。现场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走访周边群众,反映晾晒粪便时有异味,雨天存在粪污外流情况。

属实

1.道托镇督促13户存在问题的散养户立即清理养殖粪污,使用生物除臭剂喷洒除臭,降低养殖气味,9月20日前完成粪污收集设施配建。
2.道托镇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养殖户规范养殖。

阶段性办结

12

D2SD202109080050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大官庄村,在村东一名姓孙的老板开设一家木粉加工企业,24小时生产,加工的过程中有粉尘污染。

兰山区

大气

9月9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孙某木粉加工厂,2021年7月建成投产。该厂未生产,粉碎工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厂区地面积尘严重。该厂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项目。

属实

方城镇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已清理取缔。目前,已完成清理。

已办结

13

X2SD202109080129

相公街道曹家店村村民李某家在村里开塑料厂,污染大,噪音扰民。

河东区

噪音

9月9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塑料厂为河东区巧师傅劳保制品厂,年产100万个防护面罩、500万副防护眼镜项目2019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9〕265号),2021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
2.企业正常生产。冲压、铆合工序产生噪音,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降噪;注塑工序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存在轻微噪声,无明显异味。走访周边15名住户,均表示无噪音扰民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噪声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相公街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14

X2SD202109080071

金雀山路与沂州路交汇处有一齐鲁海鲜市场,每天凌晨2点起开始营业,人员车辆噪音、污水、腥臭味严重影响居民工作与生活。

兰山区

噪音

9月9日,兰山区组织金雀山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齐鲁海鲜市场,成立于1985年,主要经营海鲜、蔬菜、肉类、副食等批发零售,存在个别摊位凌晨2点营业情况。
2.该市场经营户均配有宰杀池、水冲设施和垃圾桶,污水主要来自海鲜经营区,全部排入污水管网,产生的垃圾由环卫公司每日清运,但现场有异味。
3.经走访市场周边南坛小区和金泰华府等7户居民,均未反映存在人员车辆噪音严重及市场污水腥臭等问题。

部分属实

金雀山街道加强对该市场的管理,要求商户营业时间不得早于4:00。同时做好市场内部清洁、消杀、除异味等工作,并安排环卫公司及时清理垃圾,减少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已办结

15

X2SD202109080072

沂水县道托镇10余家采矿场私采滥挖,直排污水,破坏农田,以复垦名义盗采山石,破坏山体,违规洗沙。

沂水县

生态

9月9日,沂水县组织道托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道托镇内共有采矿企业1家,选矿企业5家,土地整理项目1个。
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建有牛心官庄铁矿,正在基建。年设计露天开采铁矿石60万吨,2013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13〕183号),2014年7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2021年3月,该公司在矿区内基建施工,剥离覆土20000立方米存放于排土场,将来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剥离的围岩约15万吨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综合利用。
沂水鑫润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铁矿石项目201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书审〔2018〕055号)、建设项目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审字〔2021〕12-0001号)。2021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该项目原料来自县法院拍卖的铁矿石13万吨。选矿泥水经脱水筛、浓密机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沂水锦平矿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铁矿石项目201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书审〔2018〕054号)、建设项目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2021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原材料为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剥离的围岩。选矿泥水经脱水筛、浓密机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临沂建兴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建有年加工2万吨铁精粉项目,2011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函〔2011〕157号),2021年8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尚未投产。
沂水远盛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铁矿石项目,2020年9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批发〔2020〕102号),2021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验收完成后停产至今。
山东省金鋆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铁矿石项目,2020年9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1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服投资许字〔2021〕43号),尚未投产。
道托镇西曹河中基性岩分布区、西曹河东片中基性岩分布区土地整理项目:分别在2009年、2013年由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沂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竞得,在土地整理的同时对项目区内土地中的低品位铁(中基性岩)进行综合利用,实施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根据《沂水县道托镇西曹河村中基性岩分布区土地整理项目变更及恢复造地方案》,2018年6月,项目进入土地复耕阶段,目前已完成200亩(共693.9亩)。
2.6家企业和土地整理项目不存在私采滥挖,直排污水,破坏农田,以复垦名义盗采山石,破坏山体,违规洗沙行为。

部分属实

1.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强化日常巡查,从严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道托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辖区自然资源管理,从严从重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已办结

16

X2SD202109080068

投诉人称不老山圣水坊水库周边有数幢违法二层建筑,以开发民宿旅游的名义建设,实际均为售卖的私人住宅,存在破坏山林,盗挖山体,占用耕地,污染水源,生活垃圾及污水随意排放。

沂水县

生态

9月9日,沂水县组织黄山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数幢违法二层建筑,为沂水圣水禅坊旅游总体规划中的茶溪谷乡村旅游项目,涉及民宿项目16套。2017年10月取得项目总体规划批复,2017年12月取得2666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批复,2018年5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2018年4月黄山铺镇政府、圣水坊村分别与沂水寰环宇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沂水寰环宇大酒店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2.2017年8月,圣水坊村在对该项目进行场平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占用林地982平方米,原县林业局对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罚款9820元。2018年7月,县纪委对黄山铺镇圣水坊村原支部书记赵某某给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6套民宿共占地4330平,其中1664平方米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2018年3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圣水坊村违法占地1664平方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罚款46040元。该区域无水源地,民宿依地势而建,不存在破坏山林,盗挖山体的问题。
3.该项目区配套建设了化粪池,粪污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保洁人员定期收集清运,不存在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水源的问题。

部分属实

1.沂水县责成黄山铺镇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抓好辖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项目实施的监督,从严从重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2.沂水县责成黄山铺镇2022年底前对1664平方米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申请土地指标,完善用地手续。

已办结

17

X2SD202109080069

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西峪及上流庄南沟、东峪村、后炮楼村南侧、马头店子村南侧、孔家庄村北侧等6村庄山体破坏严重,非法洗砂场、石子场污染环境;上流庄附近多家非法制革厂无任何手续;马头店子养殖废水直排,污染环境;崖庄一村盛源火龙果项目大肆破坏山体和基本农田,采卖砂石。

沂水县

其他污染

9月9日,沂水县组织沙沟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6处村庄排查出5处矿产非法开采点、1处玄武岩石子加工厂,无洗砂场。
①2017年10月,丁某某在东峪村采挖风化砂,前期已立案处罚并完成修复治理。
②2018年7月,张某某在孔家庄村北采挖风化砂,前期已立案处罚并完成修复治理。
③2020年2月,马某某在马头店子村南侧非法开采玄武岩,前期已立案并完成修复治理。
④2020年5月,芝麻峪村委在后炮楼村南侧盗采石灰岩1000吨,前期已立案处罚并完成修复治理。  
⑤2021年3月,刘某某在上流庄南沟私自平整场地建养殖场,将平整过程中产生的风化砂外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刘某某违法开采资源量进行测量,结果未出。
⑥沂水县沙沟镇嘉昇石料厂,2017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7〕096号),2019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9〕9号)。该厂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砂石原料,未采取完全有效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2.上流庄附近的制革厂实为3家皮毛加工点,生产设备均已于2018年11月前拆除。
3.马头店子村不在我市辖区内,该村南为我市辉泉村。两村交界处南侧辉泉村界内有养鸭专业户1家,业主刘某某,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户建有5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1个,自2020年7月停养至今。现场走访周边13户群众,均表示养殖期间无养殖废水直排现象。
4.“盛源火龙果项目”为晟源高新农业双创基地项目,2019年6月流转257亩土地种植火龙果,土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2020年7月,该公司分别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03713230103062334)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2037132300000481)。因项目区属丘陵地形,该公司2020年8月开始场平,面积约80亩,2020年9月种植火龙果种苗。场平过程中产生富余风化砂4.9万立方米,由沙沟镇委托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依法处置。2021年8月底,县纪委监委对非法开采风化砂行为已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

基本属实

1.9月10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上流庄南沟刘某某非法采砂点立案查处。
2.9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沂水县沙沟镇嘉昇石料厂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砂石原料,未采取完全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行为立案处罚。

阶段性办结

18

X2SD202109080073

沂水县新汽车站对面的永丰轮胎和威普斯公司土地手续违规建设在居民区,气味扰民多年。多次反映未果。

沂水县

大气

9月9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年产1200万套半钢乘用子午胎和40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胎项目,2013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13〕96号),一期项目2016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6〕54号),二期项目2020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土地建设等手续齐全,2013年、2016年分别办理房屋所有证8个,2019年更换为不动产证,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公司硫化车间距离最近的安子沟村约300米,满足环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山东威普斯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二期。2010年取得土地使用证,为工业用地,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2015年8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沂房字第024359号);2017年10月取得不动产权证(鲁〔2017〕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5343号)。该公司橡胶制品项目2010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10〕130号),2013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3〕51号);年产2000万平方米环保节能型高强力输送带项目2016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书审〔2016〕063号),一期工程2018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8〕45号),二期工程2021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170米,满足环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硫化车间废气采用“高能离子+共振量子离子”处理;塑料垫布车间废气采用“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燃煤锅炉废气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SNCR工艺脱硝处理。该企业锅炉废气排放口安装污染源废气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在1号半钢硫化A区硫化机、6号半钢密炼机、1号垫布车间安装了3套废气VOC自动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未发现异常现象。
4.山东威普斯橡胶股份有限公司PVC车间废气采用“低温冷凝+高压静电+等离子+光氧催化”处理;输送带1-4车间废气采用“光氧+低温等离子一体化”处理;三角带车间废气采用“光氧+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密炼车间废气主处理设施为1套蓄热式焚化燃烧装置,采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蓄热式焚化燃烧”处理。
5.9月9日,两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9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企业厂界废气进行了检测,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表3限值要求。
6.2021年以来涉及上述两家企业的12345等举报件共计27件,主要反映的气味扰民的问题,均已调查处理并向信访人反馈。

部分属实

1.许家湖镇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许家湖镇责令2家企业加强日常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责令离居民区较近的山东威普斯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底前完成PVC车间和密炼车间的搬迁。

已办结

19

X2SD202109080145

半程镇枣林村东,东程路南,沂蒙路西有一水产市场,投诉人称该市场占用农业用地,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兰山区

土壤

与第8批X2SD202109020120号并案处理。
9月3日,兰山区组织半程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为华东淡水鱼批发市场。该市场土地手续齐全(2020年1月23日,山东省批复27379㎡,约41.07亩农转用土地,文号:鲁政土字﹝2020﹞51号;2020年11月30日,临沂市批复40000㎡,约60亩农转用土地,文号:临政土字﹝2020﹞116号),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占用耕地,无违法建设问题。
2.该市场日产生活污水约400m³。半程镇在该市场西南侧安装3台金锣一体化净水设备,日处理废水能力450m³,能够满足该市场日常废水处理需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该市场为批发市场,无水产品零售,生活垃圾市场聘请专人每周清理一次。
3.经走访枣林庄10户居民,均反映无严重污染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20

X2SD202109080225

沂水县山东首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未做环评验收,实际生产情况与环评不符。

沂水县

其他污染

9月9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首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件锻造件项目2013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3〕172号),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
2.该公司环评批复感应电炉4套、压力机2台、电动螺旋压力机2台、数控雕铣机1台、铆接机4台、砂轮机2台、抛丸机2台、冲床10台、钻床6台;实际建设感应电炉4套、电动螺旋压力机3台、数控雕铣机2台、铆接机2台、砂轮机4台、抛丸机1台、冲床15台、钻床12台,其余设备未发生变化。2021年6月,自主验收期间,专家组按照环保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认定设备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形,不存在“实际生产情况与环评不符”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21

D2SD202109080044

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东新庄村,村东侧的临沂悦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砖头,每天不定时的往外排放废气、扬尘,有异味,投诉人称附近耕地内玉米被污染。

兰陵县

大气

9月9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悦鹏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位于神山镇东新庄村东南360米,2017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兰陵环评审〔2017〕20号),2017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1月申领排污许可证,主要生产生态陶瓷透水砖。该公司破碎、筛选、成型工序均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烧结工序以天燃气为燃料,废气经SNCR脱硝装置处理后外排。
2.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厂区无明显扬尘、无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未发现厂区附近耕地内玉米被污染的现象。9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卫生防护距离最终端土壤进行了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2

X2SD202109080163

金源包装材料厂,环评与实际不符,投诉人称存在环评造假行为。

平邑县

其他污染

9月9日,平邑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温水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平邑县金源包装材料厂,主要从事蔬菜包装纸加工。2017年1月20日,取得《平邑县金源包装材料厂15000t/a蔬菜包装纸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平环估﹝2017﹞04号)。不存在环评造假行为。
2.该公司抄纸车间的抄纸机宽度为3500mm,与环保备案意见(抄纸机宽度1800mm)不一致,根据《制浆造纸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第一条及专家意见,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余生产设备、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与环保备案意见一致。

不属实


已办结

23

D2SD202109080047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铜佛官庄村村东北方向,有5亩地面积,深7米的大坑,内有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表面漂浮着一层泡沫,有异味。

河东区

土壤

9月9日,河东区组织八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坑塘位于八湖镇铜佛官庄村东北侧徐佰顺院内,面积约2.7亩,深约5米。2021年1月至3月,徐某顺用建筑装饰装修垃圾填埋该坑塘。2021年8月7日,八湖镇责令徐某顺清理已填埋垃圾。
2.9月9日,该坑塘正在清理,开挖面积约2亩、深4米。已开挖坑塘内存有雨水,水面漂浮少量外墙保温材料泡沫,水体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坑塘内水质和周边地下水、土壤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八湖镇要求徐某顺加快清理进度,9月16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4

X2SD202109080272

嘉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夜间非法从事石子和洗沙生产。多次反映未果。

兰陵县

其他污染

9月9日,兰陵县组织鲁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兰陵县嘉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1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0〕3023号),2020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2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登记,建有原料破碎生产线2条、混凝土搅拌站1座,配建了治污设施。反映的石子生产为该公司粗骨料生产工序,洗砂为细骨料生产工序,不是非法生产行为;为降低电力成本,该公司存在利用峰谷电价期间生产行为。
2.2021年以来,共收到5件关于该企业的信访,均已调查处理,并反馈信访人。

不属实


已办结

25

X2SD202109080070

山水水泥公司粉尘污染严重,拉货车噪音严重,没有手续乱采山石,破坏基本土地,村南形成一个深达十几米大坑,破坏生态环境。

沂水县

大气

9月9日,沂水县组织富官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46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综合利用建设项目,2007年6月项目取得环评批复(鲁环审〔2007〕94号),2010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鲁环验〔2010〕204号)。
2.该公司物料棚全封闭,生产车间采用滤袋除尘器除尘,设有道路喷淋头、可移动式喷雾炮、洒水车等除尘设施,喷淋抑尘24小时常开,每日定时洒水。9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粉尘排放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
3.厂区道路硬化平整。公司距离周边最近的村庄1.5公里,经走访10户居民,均表示无噪音污染问题。
4.该公司有矿区2处,分别为宝山坡矿区、后沟矿区。宝山坡矿区2015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5年4月,目前正常开采;后沟矿区2011年3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已到期,2021年5月该公司在采矿证延续申请未批复期间,在矿区范围内违法实施剥离工程,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目前相关区域已覆土耕种。2处矿区土地属一般农田及未利用地,公司已预存矿山环境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2487.56万元,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无破坏基本农田问题。
5.反映的村南大坑位于刘家后沟村南,是该公司后沟矿区开采后形成的,该区域已完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2019年12月通过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每天洒水抑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扬尘。
2.沂水县责成富官庄镇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切实抓好生态环境管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26

X2SD202109080147

村银江木业具体位置在戈九路与小涑河北街,沿河北向东300米路北,厂内用的除尘箱已坏,扬尘污染严重,光氧设备坏了仍在使用,胶味刺鼻难闻,胶块、危险废物乱倒。

兰山区

大气

9月9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银江木业实为临沂市兰山区银池木业板材厂,位于义堂镇孙家朱里村,年产1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17年10月通过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7﹞724号),于2019年9月通过验收(临兰审服验﹝2019﹞12号)。涂胶、热压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锯边工序配套建设脉冲除尘治理设施。
2.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脉冲除尘、光氧催化治理设施损坏现象,现场存在轻微异味。经查阅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正常。
3.废胶渣、废光氧灯管、活性炭等均存放于危废库中,2021年4月与临沂铭润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编号:临环3713020015)签订危废协议,尚未转运,未发现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现象。但车间存在物料杂乱,地面有少量积尘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和粉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义堂镇要求该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将物料合理分区存放,每天对车间积尘清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少于4次;同时提升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周边环境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定期转运。

已办结

27

X2SD202109080217

沂堂镇冷水沟村村民于某徽私挖山体。

罗庄区

生态

9月9日,罗庄区组织沂堂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冷水沟村村民于某徽2013年9月承包本村村东马松林山约25亩马尾松林。承包四至为:东至北大埠村村界(马松林山山脊),西至山下责任田,南至生产路北30米,北至信号塔以南。该承包地现状为马尾松林,未发现私挖山体现象。
2.经山东省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系统遥感影像图进行对比,该地块2008年以来一直为马尾松树林,不存在“于某徽私挖山体”的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28

X2SD202109080215

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南头村民兵连长兼治保主任路某东,在利信铝业南门向西800米处路北,南头村东公墓林以南处,2010年左右利用夜间盗挖院里的黄土,在院里挖了一个大坑。2012年至2014年违法开镀锌厂,气味非常难闻,其开镀锌厂以后把污染物渗进土壤中,从路某东开镀锌厂以后,在原金山煤矿院内的矿井筒,通过渗井和挖土以后的深坑,排镀锌污染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在2015年6月-9月,白天用抽水机和抽沙机抽水和沙,夜间疯狂用挖掘机和装载机取沙盗卖。

罗庄区

生态

9月9日,罗庄区组织册山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路某东,2019年1月至今任南头村民兵连长兼治保主任。
2.反映的“利信铝业南门向西800米处路北”院落实为金山煤矿原址,面积约21亩,地类为建设用地。2002年,由路某东承包使用,从事淡水鱼养殖。
3.2016年,路某东将该处鱼塘向东侧扩建,面积约4亩,深约3米,挖出的部分黄土(夹杂少量煤矸石),累计约8000方,其中约3000-5000方被其亲戚、村民拉运自用,未形成收益。剩余土方被路某东就地垫高鱼塘周边地面。
4.2010年2月,郯城县李庄镇黄楼村杨某英租赁该院落旧房进行镀锌加工,同年5月,停止作业转卖设备,电镀生产废水去向不明。路某东未参与该生产活动。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块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5.走访10户周边群众,均未反映该地块存在“白天用抽水机和抽沙机抽水和取沙盗卖”行为。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9

X2SD202109080210

2006年张某海强占大井头村耕地10.5亩,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长期用于黑心棉浸泡、晾干、生产,土壤长期被化学原料渗透,造成污染;2014年张某海伙同3人在基本农田上占地3.6亩,建造16套楼房,对外出售。

费县

土壤

9月9日,费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张某海占用耕地,长期生产黑心棉,土壤被污染问题:
①2009年11月,张某海承包大井头村集体土地约9.6亩,非法建设2个钢结构大棚和1排砖混平房,面积150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耕地,不符合马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②2017年1月,王某海租用上述厂房建设费县珍海再生纤维加工厂年产800吨再生纤维棉项目,主要以服装下脚料为原材料,生产再生纤维棉;2017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17﹞13号),2018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费环验﹝2018﹞552号)。
③该厂无浸泡、漂白等涉水生产工序,原料晾晒区铺设防水蓬布,地面未硬化。9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土壤检测,结果未出。
2.反映的在基本农田上建造楼房出售问题。实为本村村民张某民建设出售。张某民分别于2014年、2015年先后建设二层楼房12套,总占地面积为1198.98平方米,其中807平方米为建设用地,391.98平方米为林地,均不属于基本农田。原费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7月、2015年8月先后对其两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17年9月、2019年11月县人民法院分别对其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因该12套楼房已全部住人,一直未拆除。

部分属实

1.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张某海违法占用土地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6亩,拆除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物及构筑物,10月31日前拆除完毕。
2.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费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在国土攻坚规划调整时,对该地块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阶段性办结

30

D2SD202109080032

神山镇青竹变电所东侧路南,青竹河西侧有一家加工大蒜的蒜米厂,不清楚工厂名字,工厂向西侧小沟内排放清洗蒜米的黑色污水,有臭味。

兰陵县

大气

9月9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为兰陵县明朋蔬菜有限公司,位于神山镇青竹山东村东侧210米,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兰陵环评审〔2018〕105号),同年11月份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登记(91371324MA3D3RDR8Q001X),主要从事蒜米加工。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西侧沟渠。外排水和沟渠内存水均清澈透明,无臭味。
2.9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排污口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31

X2SD202109080165

山东高速集团将在贾家庄村东修建临腾高速公路,并且该高速将与新台高速在贾家庄村处交汇,投诉人认为此工程会开山破绿,破坏生态环境。

平邑县

生态

9月9日,平邑县组织平邑县交通运输局、白彦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滕高速公路是省级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的“连六”线,是省政府2021年督导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申请批复,正在编制环评报告。根据项目初步设计,该路线途径贾家庄村东,需穿越该村村东狼山口(山脊)。
2.8月26日,山东高速建管集团临滕高速项目筹备组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和平邑县交通运输局、白彦镇等单位进行现场实地踏勘。相关设计单位制定了9个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了充分的商讨及论证,认定当前方案为最佳方案,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部分属实

1.平邑县要求该工程设计方案要进行充分生态评估,提出有效措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降至最低。
2.平邑县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将方案设计情况向村民做好解释和说明,邀请村民代表参加,确定最优方案。
3.平邑县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环评要求进行生态修复。

已办结

32

X2SD202109080164

晔世达石英石,晚上10点后偷排未经处理废气,甲醛超标,环评造假,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平邑县

大气

9月9日,平邑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平邑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为平邑县晔世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毛家庄石材聚集区,主要从事人造石制造加工,距离周边最近居住区400米。2018年5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评函﹝2018﹞71号),2019年5月18日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2月23日办理排污许可证(91371326MA3FE6TA5P001X)。原料混合搅拌产生的粉尘负压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压制及烘烤工序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2该公司夜间均正常生产,运行记录健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经走访周边企业员工15人,均表示未影响正常生活。

不属实


已办结

33

D2SD202109080048

坪上镇大山路九牛塑料厂南侧紧挨着一家无名工厂,散发出喷漆的刺鼻性味道,工厂在厂外门口下水道处排放的是黑色污水。

莒南县

大气

9月9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坪上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无名工厂为莒南县坪上镇圣洁玻璃制品销售中心,位于坪上镇大山路与振兴路交会,2018年10月起从事玻璃杯涂色、印花生产,无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水洗废水加入到水性颜料内做稀释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污水排放至下水道迹象。
3.喷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净化+玻璃纤维棉过滤设施处理后外排,无刺鼻气味。走访周围3家住户,均表示未对生活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坪上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于9月16日前予以清理取缔。

阶段性办结

34

X2SD202109080080

沂南县铜井乡竹泉村华强杀鸭厂污水不达标排放,经常偷排,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沂南县

9月9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铜井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南县华强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铜井镇平安村,负责人唐某收,主要从事肉鸭屠宰加工。该企业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项目2017年7月24日完成现状评估备案(沂环发[2017]64号),2018年10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3713215614401964001P),建设1000m³/d污水处理站1座,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挂鸭台废气经喷淋塔+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排放。
2.8月20日,该企业停产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查阅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加药记录以及在线监测流量数据,企业污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对应。
3.对企业及周边排查,未发现偷排污水迹象。挂鸭台密闭不到位,周边有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该企业北侧距离住户20米,南侧为沿街商户,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该企业挂鸭台封闭不到位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
2.沂南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铜井镇加强对企业监管,改造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

已办结

35

D2SD202109080005

蒲汪镇蒲汪村西侧50米处只有一家和谐纸箱厂(纸箱厂在蒲汪镇中学东侧),每天全天进行生产,尤其是每天晚上生产加工时,有纸箱的味道,刺鼻难闻,影响居民开窗通风,工厂内通过排风扇向外排类似雾气颜色的粉尘,投诉人认为工厂存在粉尘污染问题,不能做到达标排放。

沂南县

大气

9月9日,沂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蒲汪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临沂市和谐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800万平方米纸板生产线项目2019年3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评函〔2019〕28号),2019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8月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371321675529906J001P)。该企业全天生产,建有纸板生产线1条,水性油墨纸箱印刷线3条,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淀粉制胶车间上料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
2.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该企业车间内有纸箱散发气味,厂界无明显异味,制胶车间排气扇处有轻微降尘。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制胶工序外排废气颗粒物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责令该企业对制胶工序车间排气扇立即拆除,加强车间密闭。目前已拆除。

已办结

36

D2SD202109080036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长久庄村硕鑫板材厂,违规燃烧松木颗粒,散发异味,光氧设备从未开启使用,厂区内环境脏乱。

兰山区

大气

9月9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硕鑫板材厂,主要从事胶合板的生产及销售。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2018年6月通过环保审批(临环兰审﹝2018﹞772号),2019年4月完成验收(临环兰验﹝2019﹞357号)。
2.企业正在进行设备升级,未生产。热压机配套供热为天然气模温机,未发现燃用松木颗粒现象;光氧催化等设施性能良好,运行台账完善,记录规范。但厂内存在部分积尘,清扫不及时。

部分属实

1.方城镇要求该企业每天对车间积尘清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少于4次。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定期维护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减少污染排放。

已办结

37

D2SD202109080037

临沂市程宇陶瓷有限公司,地址在: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庐山工业园内,该企业没按临沂市环保局要求,使用双天然气,现在该企业用的是单天然气,也就是生产窑炉已经用了天然气了,干燥塔设备没用天然气,还是使用的煤炭。临沂环保局两年前就已经下过红头文件,文件明确要求:临沂的建陶企业必须使用双天然气,也就是工业窑炉和干燥塔设备必须使用天然气,不允许使用煤炭,可是到现在为止,临沂程宇陶瓷有限公司的干燥塔设备,依然再使用煤炭该企业如遇环保部门到厂检查时,干燥塔设备就使用天然气,平时就偷着使用煤炭。

沂水县

其他污染

9月9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程宇陶瓷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租赁临沂金海汇陶瓷有限公司生产。临沂金海汇陶瓷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档内装饰砖、地砖项目,2010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10〕175号))。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2012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2〕151号)。二期工程2015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15〕28号)。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企业2019年11月完成煤改气改造,干燥塔和窑炉均使用天然气作燃料进行生产,2021年1月通过了现场核查确认。许家湖镇及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在日常巡查时未发现使用煤炭迹象。调阅企业视频监控录像、排查企业厂区,未发现使用煤炭生产迹象。

不属实


已办结

38

D2SD202109080024

临沂市蒙阴县商城花园小区东门有很多沿街饭店,夏季店外经营,产生噪音严重扰民。现在天气转凉,情况稍微好转。

蒙阴县

噪音

9月9日,蒙阴县组织蒙阴街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县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蒙阴县商城花园小区东门沿街楼属于商业楼,可以经营餐饮。共有5家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和餐饮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南侧2家是老席口饭店、玉玲农家菜馆,距离最近居民楼约3米;北侧3家是旺仔烧烤店、龟汁狗肉店、沂蒙鱼庄,夏季店内+店外经营,其余季节店内经营,距离最近居民楼约5米。
2.9月9日,现场检查时5家餐饮经营单位均在店内经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5家餐饮经营单位昼、夜经营噪声进行了检测,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9月10日,经走访周边9户居民,均表示前期存在噪声扰民问题,近期不存在店外经营和噪声扰民情况。

属实

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5家餐饮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每天开展1次现场巡查,不定时组织开展夜间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防止出现餐饮经营单位店外经营,噪音扰民问题。

已办结

39

X2SD202109080048

村西南一户人家在大街上养羊、养鸡,污染环境,村西北一户人家在村里建设养猪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兰陵县

9月9日,兰陵县组织兰陵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家艾曲后街村西南养殖户为刘某存,存栏羊12只、鸡5只,为散养户,位于非禁养区。羊在路边放养,影响道路卫生。
2.村西北养殖户为刘某海,存栏母猪3头、仔猪34头、育肥猪25头,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建有沉淀池、储粪池,污水、粪便定期清运,无污水横流现象,有养殖异味。
3.经走访该村10名群众,均表示2家养殖户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兰陵镇责令刘某存固定养殖区域,规范养殖;责令刘某海及时清理粪污,减少异味扰民,均已完成。

已办结

40

D2SD202109080016

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办事处东潘墩村,村南200米左右处耕地边有一家石子厂,使用的原料是废弃的建筑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严重扬尘,生产的石子堆放在耕地上,造成土地破坏,现在一直持续生产。

罗庄区

大气

9月9日,罗庄区组织高都街道、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位置“东潘村村南200米处”,有生活用活动板房2处。露天堆放建筑废料、石子末、混凝土块约500立方,压占土地约7亩(地类为耕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有铲车1台、工程车6辆、粉碎机2台、筛选机2台,系沈牌子村村民刘某某2021年7月租赁,其承认计划在此处进行破碎加工。
2.现场检查时,机械尚未组装,未生产。调取2020年8月以来的用电记录,月均用电237度,最高用电峰值为795度,均为居民生活用电。

属实

1.高都街道责令刘某某立即清理现场存放的设备、物料,9月20日前完成。
2.罗庄区自然资源局责令潘某某将压占的耕地恢复耕种条件,9月24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41

D2SD202109080001

政府为了工业的集中发展,在229省道与团结路南至铁东路和朝阳路,西至高刘路,北至光明路,总面积3.05平方公里,准备建设费县探沂镇化工集中区,园区分为甲醛产业,胶黏剂产业,附属产品及其他林产化学品等其他四大产业,近期重点发展甲醛150万吨每年和人造板工业用树脂胶黏剂250万吨每年,远期重点发展无醛环保胶、甲醛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及其他林产化学品等产业链,甲醛产能提升至350万吨每年,人造板工业用树脂胶黏剂提升至600万吨每年,费县探沂镇张家村村民认为该园区距离居民区太近(直线距离1公里左右)周边都是村庄,还有学校。现在化工厂已经投标开始建设了,费县政府告知已经找了专家组鉴定,告知化工厂是无毒的,村民认为十分不合理,对化工厂无毒存疑,担心化工园区建成投入使用后会排放化工废水废气,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并且化工园区建设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认为破坏了村民耕地。

费县

其他污染

9月9日,费县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探沂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费县探沂镇化工集中区为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占地3.05平方公里,园区项目主要生产甲醛和粘合剂,2019年6月经省政府公布设立,2019年5月取得规划环评审核意见(费环函〔2019〕10号),园区内现有5个在建项目。
2.园区东边界距离最近的石行村约820米,西边界距最近的丰厚庄约235米,南边界距离最近的太来庄村约530米,北边界距离最近的张家村约650米,张家村小学约970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软件预测结果,4个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联亿新能源项目距离最近的丰厚庄村约670米,预测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460米,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3.园区内5个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气,经水吸收+UV光催化氧化或尾气锅炉燃烧处理后排放;生产过程中均无工艺废水产生,循环冷却水、反应尾气吸收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4.园区5个项目共占地804.3186亩,均为建设用地并取得用地手续,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破坏耕地的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