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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河东分局关于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1-4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河东分局关于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河东区城市建设的需要,拟征收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河东区财政局、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河东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尤庄子社区土地位于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30.3605亩,其中:农用地130.3605亩(水田8.004亩、水浇地99.6585亩、有林地11.463亩、其他林地1.8285亩、农村道路3.4125亩、坑塘水面3.222亩、沟渠2.772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临沂市河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Ⅳ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5万元/亩,实际补偿标准拟按照8.6万元/亩补偿。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121.100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为194.9896万元,青苗补偿总额为0.5928万元;

共计补偿总额195.5824万元。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内容。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121.1003万元,由河东区财政局拨付到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居委会账户,由社区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河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95.5408万元,由河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九曲街道办事处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1113日起,至20171117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河东分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以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王洪彬;联系电话:8081502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河东分局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