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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38332361/zfw/2022-000043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与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2/0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公用事业安全运行和防疫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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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运维安全、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全省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公用事业安全运行和防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燃气方面。要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盯紧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等关键环节,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燃气用户,要严格落实“五个坚决”“五个一律”要求。加大常态检查督导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用气宣传。 (二)城市供热方面。要密切关注寒潮低温影响,及时调整供热参数,加大巡查检修力度。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完善应急抢修预案,落实人员、物资、设备,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搞好常态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城市供水方面。要强化供水管线、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保温措施和日常巡查,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行。要严格落实水质检测制度,做好供水水厂、管网水质消毒工作,保证管网余氯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水质安全。 (四)疫情防控方面。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要持续加强服务窗口人员、一线服务人员等人员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核酸检测异常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按要求对相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进行防疫消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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