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20〕1号
兰山区、罗庄区、兰陵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沂市武河310公路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搞好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
临沂市武河310公路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
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武河出境国控断面310公路桥稳定达标,制定本达标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武河全河段,上游汇水干流(陷泥河、南涑河)及其主要支流(青龙河、小埠东干渠、鱼梁沟、老龙沟、老涑河等),流域范围涉及兰山区兰山街道、银雀山街道、金雀山街道、工业园区4个镇街,高新区马厂湖镇、罗西街道2个镇街,罗庄区罗庄街道、傅庄街道、盛庄街道、高都街道、册山街道、黄山镇、褚墩镇7个镇街和兰陵县庄坞镇、长城镇2个镇街,武河及汇水河流流域面积约897.64平方公里,涉及人口约129.57万人。
图1 武河310公路桥断面达标方案实施范围
二、流域概况
(一)基本情况
武河现起源于邳苍分洪道左岸兰陵县多福庄闸,为山东省出境河流,出境考核断面为310公路桥国控断面。武河在临沂市境内河长约28.27公里,流域面积100多平方公里。上游罗庄区境内的陷泥河、南涑河、武河湿地出水均流入武河,每遇汛期,多福庄闸口开闸放水,其水质直接影响310公路桥断面水质状况。
陷泥河发源于临沂市涑河3号坝蓄水闸处,流经兰山、罗庄两区,穿邳苍分洪道入武河,全长约28.5公里,流域面积193.2平方公里,是临沂城区的主要排水通道,承担着西部城区三分之二的排水任务。
南涑河发源于涑河郭家庄闸,分流涑河上游来水,南流经工业园、高新区、罗庄区入邳苍分洪道,全长约41.7公里,流域面积250平方公里,南涑河主要承担城西罗庄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排水任务。
武河湿地位于临沂市南部罗庄区黄山镇境内,北接江风口分洪闸、南至廖家屯闸,湿地长度约15公里,占地面积2万余亩,距临沂市区30公里。武河湿地设计一次性蓄水量达260万吨,主要承接陷泥河28万吨/日、南涑河1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尾水。设计进水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设计出水水质为地表水Ⅳ类标准。湿地建成后有效地解决了罗庄区、兰山区、高新区排入陷泥河、南涑河的污水处理厂尾水、部分直排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净化问题,保障了下游武河、沙沟河、邳苍分洪道及东邳苍分洪道等重要河流的水质安全。但自湿地运行以来,无论是处理水量和进水水质都处于超负荷状态,长期高负荷运行,导致湿地出水不能稳定达标。行洪季节,武河湿地出水直接影响下游武河310公路桥、沙沟河沙沟桥、东邳苍分洪道东偏泓、邳苍分洪道艾山西大桥4个国控断面。因此,武河湿地对保障临沂市水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断面设置情况。武河、南涑河、陷泥河沿线自上而下共设置8个水环境监控断面,分别为青龙河清河北路桥、陷泥河沂河路桥、陷泥河桃园、南涑河解放路桥、南涑河黄土堰、南涑河老屯桥、武河东闸7个市控断面和武河310公路桥1个国控断面。
图2武河及上游河流监测断面设置情况
三、水质现状分析
根据武河及上游汇水河流的分布及流向,将其流域范围分为中心城区段(陷泥河、南涑河源头~入武河湿地段)、武河湿地段(江风口分洪闸~南至廖家屯橡胶坝段)、兰陵县武河段(多福庄闸~310公路桥段)。
根据2017~2019年的水质监测数据,武河湿地上游陷泥河、南涑河河道水质整体较差,基本属于Ⅴ类和劣Ⅴ类水体;对比武河湿地进出水水质,武河湿地出水未见明显改善,武河湿地出口下游东闸断面仅6个月达标,其余月份均超标,超标率达83.3%,相对于湿地进水水质,出水中COD浓度不降反升,出水COD浓度是进水的1.16倍,超标月份主要集中于3~6月份;武河310公路桥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个别月份水质异常波动,超标因子主要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氧、pH等,除8月份外,其余月份超标幅度和频次均较小。武河、南涑河、陷泥河沿线8个断面水质超标多集中在雨季(4月~8月)和冬季(11月~翌年1月),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
(一)中心城区段
根据2017~2019年的水质监测数据,分别对青龙河的清河北路桥,陷泥河的沂河路桥、桃园断面,南涑河的解放路桥、黄土堰、老屯桥断面进行水质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陷泥河。沂河路桥断面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水质波动明显,超标率为33.33%,超标月份主要集中在雨季(4月~7月),自2018年下半年,水质明显恶化,水质基本持续为劣Ⅴ类,超标率达88.23%,氨氮恶化明显,均值超地表水Ⅴ类标准1.14倍,最大超标倍数达8.35倍,较2018年上半年均值浓度恶化2.24倍。桃园断面水质明显劣于上游沂河路桥断面,根据现有监测数据,全年为劣Ⅴ类水质,其中,氨氮年均值浓度是沂河路桥断面的2.57倍,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2.5倍,总磷是沂河路桥断面的1.83倍。另外,青龙河清河北路桥全年为劣Ⅴ类水质,氨氮年均值浓度约为桃园断面的3.03倍,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9.62倍,总磷是桃园断面的3.14倍,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4.5倍。综合陷泥河沿线水质监测情况及污染源分布情况,陷泥河河道水质整体超标严重,超标时段贯穿整年,上游青龙河及支流小埠东干渠对陷泥河水质影响较为严重,河道沿线分布大量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及城镇生活直排口。
(2)南涑河:解放路桥断面2017~2018年超标明显,2019年水质明显改善,全年无超标现象;黄土堰断面水质明显优于上下游断面水质,近三年仅个别月份出现氨氮和COD超标现象,超标幅度不大,高新区污水主管网在鱼梁沟206国道桥处断头溢流也是造成断面水质的原因;下游老屯桥断面较黄土堰断面水质恶化严重,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近三年氨氮浓度为黄土堰断面的2.13倍。近年来,南涑河水质明显改善,各断面超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但整体仍处于高负荷状态,水质波动较大。据统计,南涑河沿线接纳4个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企业排口15个,生活源排口4个,污染较重。从空间分布上,南涑河水质超标原因主要来自于罗庄街道、傅庄街道和黄山镇。在此处从时间分布上,南涑河水质超标主要集中于汛期和冬季。
(二)武河湿地段
武河湿地通过陷泥河、南涑河承接来自兰山区、高新区、罗庄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城镇生活、工业企业外排水及沿线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根据2017~2019年的水质监测数据,分别对陷泥河桃园断面、南涑河老屯桥断面和武河湿地下游东闸断面进行水质分析,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近三年来,武河湿地下游东闸断面水质改善效果较差,湿地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超标时段主要集中于春季和冬季。通过对比武河湿地进出水水质,武河湿地出水水质未见明显改善,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和总磷,东闸断面仅6个月达标,其余月份均超标,超标率83.33%。相对于湿地进水水质,出水中COD浓度不降反升,出水中COD浓度是进水的1.2倍,COD超标现象主要集中于3~6月份。湿地近三年出水氨氮浓度略高于上游老屯桥断面,明显低于桃园断面,但总体浓度仍较高,超过地表水Ⅳ类标准0.31倍。湿地出水中总磷浓度高于上游老屯桥断面,低于桃园断面,超过地表水Ⅳ类标准0.2倍。
(三)兰陵县武河段
兰陵县武河段主要为多福庄闸至310公路桥间的河段,流经兰陵县庄坞镇和长城镇,主要承接农村生活排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废水和小型蔬菜加工作坊废水。据统计,兰陵县武河沿岸约有10843户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产生废水量约30万吨/年。根据2017~2019年的水质监测数据,分别对武河湿地出水东闸断面和武河310公路桥断面进行水质分析,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近三年来,武河310公路桥断面出现恶化趋势,2018年以来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多个月份出现水质超标现象,超标因子有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氧、pH等。2019年COD和氨氮超标月份均为8月份,超标倍数分别为0.15倍、1.79倍。总磷超标月份为4、5和8月份,最大超标倍数为5.75倍(8月份)。除8月份外,其余月份超标幅度和频次均不大。武河段超标时段主要集中于春末夏初。
四、问题分析
(一)工业点源污染不容忽视。根据2018年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南涑河、陷泥河汇水范围内工业企业共计1826家,其中1789家企业污水经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6家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排入河道,排放水量约544万吨/年,其中,排入陷泥河的企业21家,水量480万吨/年,排入南涑河的企业15家,水量64万吨/年。工业企业包含牲畜屠宰、热电联产、化学原料制造、电车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其中涉及原料药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电车制造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工业企业是否能实现清洁化生产,生产生活废水能否全面达标排放将严重影响河流水质。据调查,南涑河、陷泥河及武河沿线仍存在个别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
图3 陷泥河、南涑河沿岸工业企业分布情况
(二)管网系统不健全、不完善。根据住建部门开展的管网普查及管网运行状况调查情况,流域内管网建设相对滞后,老城区早期建设的污水管网大部分为雨污合流制,存在管网错接、混接、老化、破损等问题,雨季污水溢流问题突出;部分老旧小区、棚户区及城乡结合区域尚未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陷泥河、南涑河穿越中心城区,流经12个重点镇街,常住人口约129.57万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5.2万吨/日,由于管网系统系不完善,河道沿线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的现象突出,严重影响河水水质。据统计,青龙河出现的水质问题主要是主管道内过多污水通过合流制溢流口直排导致的,导致该问题的原因一是上游涑河片区泵送污水过多,增加了青龙河主管道的转输压力;二是截污干管(陶然路至铁路)管网高程变化较大,局部高程抬高,导致上游污水外溢;三是陷泥河截污干管水位过高,在一污厂与青龙河来水交汇处反流,导致青龙河污水排水不畅。
(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配套不完善。据统计,陷泥河、南涑河沿线分布7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兰山区南涑河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罗庄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临沂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青龙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共约42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达44.03万吨/日,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其中,罗庄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万吨/日,实际年处理水量5.94万吨/日;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吨/日,实际年处理水量3.23万吨/日;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10.8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转,不仅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还将加剧管网溢流问题。对于远离城区、排污面积广、单个污水量少等特点的区域,且管网系统短时间难以健全的区域,缺少针对性的治污设施。
图4 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分布情况
(四)湿地功能退化,河道生态功能较差。根据陷泥河、南涑河污染源、断面监测数据分析,武河湿地处理水量及进水水质远超设计水平,湿地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因此导致湿地出水水质难以达标,武河湿地现有东闸断面长期处于Ⅴ类和劣Ⅴ类水平,且水质较上游来水未见明显提升。武河湿地现由罗庄区黄山镇负责运行维护,长期以来,难以有效解决湿地运行维护经费,上游来水污染严重等关键性问题,武河湿地承接兰山区、罗庄区及部分高新区来水,保障临沂市下游4个国控断面达标,对临沂市的水环境管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议加强对武河湿地的运行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湿地正常运行。
根据现场调研,武河流域部分河道存在淤积、水体流动性差,水花生入侵蔓延,水质净化能力弱,河道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个别河道淤积厚度达1.5米,造成水体氮磷含量升高。南涑河、陷泥河河道治理多以污水口截流、边坡硬化、两岸绿化等工程措施为主,虽然能有效提升河道景观,改善河道水质,但对河道自净能力、生态功能提升作用不大。要有效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状况,恢复河道生态功能,需进一步摸清河道生态环境状况,多采取生态清淤、植物种植等生态修复措施修复河道生态系统。
(五)农业面源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日益凸显。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统计,南涑河、陷泥河、武河沿线共涉及村庄228个,配套处理设施的仅48个。另外,由于运行经费、管理水平等问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情况也不容乐观。农村生活污水、农田退水、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环境问题突出,造成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六)河道水体流动性差,缺少生态补水。枯水期,陷泥河、南涑河、武河河道常年基本无新鲜水补给,水源基本来自污水处理厂尾水及部分工业企业外排水,河道沿线闸坝较多,水体流动性差,又缺乏必要的清水补给,河道内水体较差,河流自身自净能力明显下降,生态系统受到较为严重破坏。丰水期,由于降水形成地表径流汇入河内,使河床中沉积的污染物被冲至下游,易造成下游水体突发性污染。
五、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对武河及陷泥河、南涑河等主要汇水河流进行科学分析,全面排查影响河流水质的主要因素,以“减排、增容”为总体思路,以水质达标倒逼治污任务落实,督促流域内各级政府和排污单位履行治污责任,有针对性的加强工业、农业、生活等各方面的水污染治理,恢复河流生态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二)工作目标
(1)2020年,武河310公路桥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2)到2020年底,陷泥河、南涑河河道市控以上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3)到2020年底,武河湿地下游东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水标准。
表1河道断面水质目标一览表
序号 |
河流 |
断面名称 |
控制级别 |
水质现状 |
2020年目标 |
所在县区 |
1 |
陷泥河 |
沂河路桥 |
市控 |
劣Ⅴ类 |
Ⅴ类 |
兰山区 |
2 |
陷泥河 |
桃园 |
市控 |
劣Ⅴ类 |
Ⅴ类 |
罗庄区 |
3 |
青龙河 |
清河北路桥 |
市控 |
劣Ⅴ类 |
消除黑臭 |
兰山区 |
4 |
南涑河 |
解放路桥 |
市控 |
Ⅲ类 |
Ⅴ类 |
兰山区 |
5 |
南涑河 |
黄土堰 |
市控 |
Ⅴ类 |
Ⅴ类 |
高新区 |
6 |
南涑河 |
老屯桥 |
市控 |
Ⅲ类 |
Ⅴ类 |
罗庄区 |
7 |
武河 |
东闸 |
市控 |
Ⅴ类 |
Ⅳ类 |
罗庄区 |
8 |
武河 |
310公路桥 |
国控 |
Ⅴ类 |
Ⅲ类 |
兰陵县 |
六、工作任务
(一)加强工业点源污染治理
严格环境准入。结合临沂市“三线一单”编制,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建设项目,对流域范围内的有色金属、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倒逼流域内排污单位实施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排放要求,对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有色金属、农副产品加工、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流域内建成区污水溢流点位的排查工作,对损坏风险较高的沿河截污干管进行全线清淤及检测,全面查明截污干管损坏点及损坏程度,确定管线修复方案,消除管网漏损隐患,到2020年底,重点开展涑河两岸老管网、陷泥河两岸老管网检测及修复工程。加快实施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逐步消除源头混接、推进雨污分流建设。不具备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以截污闸改造与调蓄池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城区截流倍数,降低污水溢流频次。新建城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做到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管网相匹配。加快实施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解决河道沿线污水常态溢流问题。城郊偏远地区可采用租赁模式全面布设小型污水设备,确保周边污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水处理厂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排对水体水质的影响。对出水不能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着力提高设施脱氮除磷能力。到202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处理,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
(三)加快推进河道生态修复。
开展流域溯源排查。开展陷泥河、南涑河、武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及各类污染源排查工作,摸清各类入河污染源情况,建立问题清单。
推进河道生态修复。深化“清河行动”,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各类违法行为,尽快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市水利局牵头)在陷泥河、南涑河、武河河道等位置,因地制宜地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有效改善河水水质。(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牵头)
保障河道生态水量。结合河道的生态补水需求,通过明渠开挖、管道引水及水上下游河道闸坝联合调控相结合等措施,合理调配水资源,开展河道生态补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沭河管理局牵头)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执行“三区”划定方案,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应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依法依规开展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养殖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畜牧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建立“养殖-粪污处理-种植”结合的生态农牧业发展模式。兰陵县应加快清理沿河非法养殖,严防养殖废弃物入河出境。(市农业农村局、兰陵县牵头)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灵活选择治理方式,促进生活用水循环利用,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到2020年,临沂市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五)加强武河湿地管理,增加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武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完善运营管理体制,2020年,加快推进武河湿地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确保武河湿地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充分发挥湿地净化水质的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湿地保护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综合协调、部门联动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理顺“林业牵头、综合协调、部门实施”的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大资金投入,罗庄区及有关乡镇应建立湿地运行长效资金投入机制,并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相关资金支持武河湿地生态保护,建立武河湿地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湿地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以及林业、环保、农业、水利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湿地保护投入机制。(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沂沭河管理局、罗庄区牵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是本方案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市直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综合协调调度,建立水环境质量通报考核机制,将流域目标水质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定期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综合利用预警、通报、挂号、约谈、限批等督导措施,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二)落实河长制,完善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实现信息共享、精准、联防联治。将断面超标信息抄送各级河长,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大巡河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健全河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水域岸线管理、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及流域水质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河长及各级河段长绩效考核。
(三)突出重点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政府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能有效提升河水水质、保障重点断面达标的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类项目和河流生态调查、流域精细化管理等生态环境监管示范项目。
(四)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流域水排放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河流沿线规模以上养殖厂等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全面执法检查,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实施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拒不改正的污染环境企业依法关停,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针对重点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尤其是总磷、氨氮排放高的企业,进行加密抽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