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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lysfpb/2021-0000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发布日期 2021/01/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2020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要求,我办编制了《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17号;邮编:276001;联系电话:0539-8727125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市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和规范化。

(一)聚焦完善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扶贫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强化组织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市扶贫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政研宣教组专人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临沂市扶贫系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文件,明确了公开重点、责任单位、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三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聚焦社会关切,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一是抓好政策公开和解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全市扶贫系统2020年工作要点,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2020年全年制发文件69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43件。 二是规范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市扶贫办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2件),政协提案3件(主办1件)。截至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上传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和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及市扶贫办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三是不断深化媒体参与。邀请临沂日报、临沂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列席有关会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扶贫工作信息,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四是切实做好舆情处置。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完善舆情监测、报告、分析、应对机制,对涉贫热点舆情第一时间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

(三)聚焦便民高效,不断深化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提升门户网站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市扶贫办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定位,着眼公开、服务两大功能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对网站页面版式、栏目设置、搜索查询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改进。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0余二是着力打造政务新媒体。继续办好政务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沂蒙扶贫”,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年发布微博520余条、微信推送文章892篇。与临沂日报联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栏,共计划出版50期,为公众了解全市扶贫领域工作动态开辟了新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0

0

规范性文件

69

69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50.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办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上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增强。公开队伍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把握能力不强,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发布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已公开的信息在广度和深度上需进一步提高。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抓住症结、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提高公开透明水平。积极拓展发布内容,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和项目,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与科学性。借助新媒体平台,推动信息发布可视化,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和传播力。二是增强宣传解读,提升舆情回应实效。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大力提升解读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舆情走势,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发挥新媒体在解读回应中日益突出的作用,用好微博、微信等平台,形成持续有效的宣传引导氛围。三是完善公开平台,优化公众使用体验。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优化公开查询功能,随时更新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继续加强对重点工作和回应关切的发布力度。加强新媒体平台的统筹管理,创新信息发布形式,加强交流互动,提升宣传实效。四是健全体制机制,增强政务公开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机制,不断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方法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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