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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4575629/gzw/2021-000002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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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临沂市国资委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7号)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8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报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沂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邮编:276000;电话:0539-8726810;传真:0539-8727682;电子邮箱:lysgzw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临沂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推进指导力度,加强对市管企业和县区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指导。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我委召开了国资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市管企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在市民比较关心的供水、供暖、交通运输等领域做了明确细致的要求。要求各县区要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开包括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在内的国有企业信息。通过监督指导,市管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不足之处进行了改进,国资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对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细化了每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功能模块,对“政务公开”板块进行了调整。加强网络申请的回应时效,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 (三)注重工作实效,依法搞好日常信息公开。 在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发布。2020年初,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沂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部分栏目内容量不足、信息有效性检验不足。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信息员相互交流学习,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已发布信息有效性的检验,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质量,维护好政府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委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全部办理并进行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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