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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0153424/hbj/2021-000007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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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1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hbj.linyi.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联系,联系电话:0539-7206125。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临沂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法规文件、会议公开、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重点领域、建议提案公开、业务动态、公示公告、应急管理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维护。二是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实时发布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数据,公开行政处罚、污染源在线监控、辐射审批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相关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设立《临沂日报》环保专版,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专题。2020年,共播出新闻1700余条,发布新闻稿件1300余篇、网站信息1.6万余条,政务指数“双微”影响力排名一直稳居全国前列。四是每月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设置议题,解读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发布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和特色亮点,公布全市水气环境状况及同比变化,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等。2020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90余起。同时,电视栏目《环保在路上》开播52期,曝光环境违法行为312个,解读重大政策70余条,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1.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机关网站公布。 2.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公开部门预决算。 3.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情况。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执法监督信息7条,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链接到门户网站首页,可以实时查看污染源数据。 4.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16件,全部办理完毕,与每位代表、委员进行了当面答复和书面答复,代表和委员表示满意。建议、提案和答复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开。 5.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环境保护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均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和处理情况。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内容涉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环评报告、环境保护成果等,其中19件已办结,1件结转下年办理。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行政复议数量10件、行政诉讼数量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大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组织,明确分工,将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且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夯实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我局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限及方式等,并制定了详细的答复格式。二是建立协调保障平台运行机制。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局法规与标准科归口管理,法规与标准科负责信息发布平台的授权管理、技术保障与维护服务,各科室、单位专人负责;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机制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全面推进,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规范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开通新浪官方政务微博、“临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微信、“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手机端”,方便群众多途径了解环境保护工作动态,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结合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信访举报热线等,24小时受理群众环境咨询和办事服务,为群众获取环境信息开辟了新的通道;在门户网站与国内环保网站、省内环保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实现友情链接,门户网站方便社会各界浏览使用。2020年度,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3万余条,粉丝数35万余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141条,粉丝数7.1万余人。通过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断宣传贯彻落实推进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发展理念,机构改革后科室之间、人员之间干事创业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力提升履职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监督考核。引导动员全部科室、单位提高站位,积极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任务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不定期进行调度,督促进展慢的科室、单位跟进进度。 3.提升队伍水平。一是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二是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不定期召开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培训教育1次,提高公开能力和意识,不断健全制度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同时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检查力度,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细化、深化,三是各科室、单位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调动。 为此,我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力度,将信息公开培训班列入全局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学习1次,相互讨论2次,提高了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操作水平;重新梳理公开事项时限要求,积极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考核,激励动员全科室、单位积极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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