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图文解读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101-30/2014-1125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14-05-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

临沂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实现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专业运输,统一处置,10余个部门“各司其职”,把好安全关,确保全市餐厨废弃物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范餐厨废弃食用油脂进入食品链。

《意见》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在取得山东省城市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本辖区内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服务,并纳入各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体系。其中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郯城县、兰陵县、沂南县、费县、莒南县、临沭县等县区的餐厨废弃物应集中统一在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10余个部门各自“看摊”

城市管理部门(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

政府法制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的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和处置补助经费保障机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协调、检测与评价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置服务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可以利用餐厨废弃物为原料(添加料)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制定鼓励净菜上市的政策,引导净菜上市。

旅游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星级酒店餐厨废弃物收集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收集的监督管理工作。

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所和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安全保障。

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及日常管理。

政策文件:《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