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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448101-02_zcjd/2016-0426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6-04-2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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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公布。其中,市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0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0件。凡没有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一律不能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9月,市政府法制办开始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对2012年1月1日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设定有效期。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主要是对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拟继续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1件,拟废止文件60件。另外,因已到期自动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件不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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