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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852681291/zfb/2019-000005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5-2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临沂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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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要求综合保税区所在地人民政府,作为综合保税区的申请设立、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对此,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孟市长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综保区与临沂海关抓紧研究落实,侯市长也专门安排综保区尽快制定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9〕3号文,我们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立足综保区发展实际,创新政策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临沂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起草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安徽、潍坊等地先进经验,听取了各层面尤其是一线企业建议,征求了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临沂海关等12个单位的意见。4月30日,《意见》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17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共有2项内容,主要体现了综保区功能定位、平台建设和发展目标,即搭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特定进口商品指定口岸平台、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金融创新平台等五大平台,打造区域性国际贸易服务集聚中心、进口商品分拨中心、国内外企业销售及结算中心、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保税维修及研发中心、智能制造及物联网技术集聚中心等六大中心。力争到2020年,实现进出口40亿美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完成税收收入5亿元,争创全省一流综合保税区;到2025年,实现进出口100亿美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300亿元,完成税收收入10亿元,争创全国一流综保区。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今年开始,利用3年左右时间,落实好以下10项重点任务。 一是做大做强冷链国际物流及保税加工。临沂综保区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已经获得海关总署批准同意,我们将抓住内陆地区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较少的优势,规划建设进口冷链食品保税加工产业园,争取3年内新引进培育50家关联企业,同时积极拓展业务功能,适时申报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 二是全力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抢抓国发〔2019〕3号文利好机遇,在市商务局、临沂海关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力争第一批获得适用资格,以此为契机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 三是着力打造区域性进口商品分拨中心。临沂有独特区位和商贸物流优势,再加上综保区和临沂商城一体两翼的发展布局,打造区域性进口商品分拨中心已具备条件,围绕这一定位,综保区将逐步做大做强进口商品分拨业务,辐射带动周边区域。 四是积极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保税展示交易是一种新业态,也是综保区独特的功能,计划探索复制上海“6+365”进口商品保税展示直销模式,打造“上海首发、临沂同步”的进博会进口商品常年保税展。 五是建设高效便捷的国际集装箱中转中心。集装箱物流是实现综保区对外贸易大进大出的必要支撑,也是当前制约综保区发展的瓶颈。我们将充分借助市政府和青岛港战略合作平台,打造国际集装箱中转中心,为区内外乃至周边地区提供集装箱物流服务。目前,我区已与青岛港易通国际物流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正在加快推进,中转中心正式运营后,力争年集装箱周转量达到2万标箱。 六和七是努力推进贸易便利化、建立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在这方面与临沂海关和市税务局做了积极沟通,认真学习复制自贸区和先进综保区的创新政策,在退税方面对大型骨干、信用良好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八是加快实现协同发展。着眼放大叠加效应,对内促进与临沂商城、航空物流港、国际陆港协同发展,对外与青岛保税港区、青岛港开展战略合作,形成“区区联动”“区港联动”发展格局。 九和十是拓展新业态、培育新产业。招引培育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业,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为综保区发展储蓄能量、拓展路径。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共有5项内容。综保区近年来虽然取得较快发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与先进综保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亟待在组织保障、配套建设、财政税收、人员机构、运营模式等方面得到支持保障。一是完善综保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综保区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见送审稿附件)。二是加快配套区规划建设,对配套区一期2.78平方公里一次性拆迁到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三是强化财政支持,作为市级预算单位,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自2020年起3年内,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综合保税区专项发展资金,并将综合保税区实现的市级以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返还综合保税区,重点用于外贸奖励和特定进口商品指定监管场地、跨境电商监管平台、国际集装箱中转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以上资金按照季度预拨,年终根据综合保税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和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清算兑现。四是健全机构设置,根据发展需求,健全完善综保区独立的税务征管机构。五是深化“管委会+公司”投资运营模式。城市发展集团负责综保区的投资、开发建设,积极与综保区开展联合招商,尝试开展股权投资、贸易融资等业务;综保区实现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优先用于城市发展集团投资成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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