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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170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5-08
文号 临政办字〔2020〕4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文字解读:《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5月8日印发了《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办法》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省总工会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当好主力军、聚力新动能、建功新时代”劳动竞赛的实施意见》《山东省职工创新竞赛奖励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培育选树山东省创新企业的意见》等文件,广泛开展了职工劳动竞赛和职工全员创新等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形成了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氛围。市总工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先后组织开展了“当、聚、建”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和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广泛组织开展职工全员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创新活动,提高了职工技能素质,激发了职工创新潜能,加大了职工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今年,市总工会将企业全员创新工作申报纳入全市重点改革事项和省总工会创新奖项目,而职工创新成果评选活动作为企业全员创新的重要内容,其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当前,我市职工技术创新工作氛围还不够浓厚,激励措施不够健全和规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出台激励评选办法尤为必要。为进一步做好职工创新工作,深化全员创新活动,统筹推进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总工会在广泛调研和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山东省职工创新竞赛奖励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培育选树山东省创新企业的意见》《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等文件规定。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到合肥、威海等地学习,借鉴他们在职工创新成果方面的好做法,并到有关县区和市直大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初稿后征求了工信、国资、人社、科技、知识产权、财政、工商联等部门的意见,充分吸收后又送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办法》的严谨、规范、可行。

四、主要内容及特点

《办法》内容共十八条,主要包括目的意义、评选范围、评选原则、奖项设置、基本条件、组织实施、奖励标准等内容。评选由市总工会牵头组织实施,由市政府给予表扬,设立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五个奖项,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第一完成人,符合条件的可授予“临沂市五一劳动奖章”。《办法》对于激发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积极性、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自发布1个月后施行,有效期5年,即自2020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7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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