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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19-000005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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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六稳”之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作用的重要抓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矛盾”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利用3年时间开展5000万人次以上的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2019-2021年)的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会同市财政局等十几个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提质与增效相结合,从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印发了《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我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抓手。在工作措施上突出一个“实”字,在培训模式上突出一个“新”字,在保障力度上突出一个“强”字,进一步明确了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的路径,是一份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对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支撑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至2021年,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其中2019年培训7.2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实施方案》确定了哪些工作重点? 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实施方案》确定了三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培训谁。明确坚持需求导向,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梯次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二是谁来培训。企业要发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要发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作用。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引领本部门本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有效供给。三是如何引导激励。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实施方案》有哪些创新突破? 《实施方案》坚持政策连续性与创新性相统一,与以往出台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相比,有较大突破。 一是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在培训对象上,除原有政策规定的培训对象外,将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校大学生“三个一”培训等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是培训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实施方案》规定,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产业行业和社会需求以及特定群体,推出有特色的职业培训项目,发布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引领本部门、本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放宽,标准进一步提高。《实施方案》规定,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我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标准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分别给予1000元/人、1200元/人、1400元/人补贴,取得的证书没有等级标准,且达到初级工培训学时的,按照初级工补贴标准补贴;仅参加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给予300元/人补贴;专项能力培训按照500元/人补贴;创业培训按照1500元/人补贴。明确了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最低4000元,对参加企业“金蓝领”培训的,给予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对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实施后可先行拨付不超过60%的补贴资金,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的,全额拨付项目资金,对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培训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给予生活费补贴。 五、如何发挥企业在职工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 企业是用人主体,最了解用人需求,也最清楚需要培训什么技能。《实施方案》明确要推动企业扩大培训规模,要求各类企业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及企业负责人辅导培训等。《实施方案》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培训机构,鼓励企业设立或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并按规定享受资金补助。 六、如何激发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 在职业院校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按规定给予补贴。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的职业院校,按规定兑现学校和一线教师的相关激励政策。 七、如何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的基础作用? 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八、如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进行示范引领。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产业行业和社会需要以及特定群体,推出有特色的示范项目。 二是发布培训目录。发布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等“四个目录”,引领本部门本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便和指导劳动者按需选择。 三是丰富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 四是征选培训师资,丰富培训模式。面向市内外征集和选拔一批优质培训教材、优质网络课件、优秀培训教师等“三优”资源。支持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各类群体不同培训需求。 九、如何筹集资金? 《实施方案》强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各部门培训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就业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培训基金、职工教育经费等,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十、就业重点群体可享受哪些补贴? 按照国办发〔2019〕24号文要求,培训补贴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按规定享受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专项能力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学徒制培训补贴、“金蓝领”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等。 十一、劳动者如何参加培训? 《实施方案》明确培训需求来自劳动者的就业创业需求和企业的用人需求,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或选择到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学习,或通过自学提升职业技能。 十二、如何加大资金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从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2.8亿元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市、县(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职业技能竞赛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工作给予支持。 十三、如何强化组织领导? 《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区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和调度通报,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立足职能职责,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制定的工作方案报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存。 十四、如何加强宣传引导?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扬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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