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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2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6-19
文号 临政办字〔2020〕6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
文字解读:临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

一、背景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农业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以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结合临沂市水域滩涂实际,编制《临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作为空间管控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明确界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设定养殖发展底线,对保护水生态环境、稳定基本养殖面积、规范养殖秩序、保障渔民合法权益、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范围

临沂市行政区域管辖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包括水库、河流、池塘、塘坝、工厂化、稻(藕)渔综合种养区及煤矿塌陷地等。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0年-2030年,规划基准年:2018年。

四、总体规划目标

厘清全市养殖水域滩涂现状,明确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功能区域范围,制定分类管控措施。对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严格管理、生态养护,对养殖区提档升级,科学规划布局养殖生产,规范养殖秩序,设定发展底线,通过提质增效、减量增收促进水产养殖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水产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

到2030年,全市养殖水域滩涂总规划面积93.70万亩,其中规划禁止养殖区面积73.13万亩,限制养殖区面积8.85万亩,养殖区面积11.72万亩。

五、规划主要框架和内容

《规划》共分五部分。包括:总则、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保障措施和附则。

笫一部分,总则。包括:前言、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规划范围。主要阐述当前水产养殖业面临形势,规划编制的相关背景和目的意义,规划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等,规划期限、目标和任务,规划遵循的主要原则,本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范围。

第二部分,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包括: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主要阐述水域滩涂资源状况、自然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和水环境状况,并根据现状进行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并分析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第三部分,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包括:功能区划概述、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主要阐述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的三区划分方法和开发保护重点,三区的类型、面积、位置、管控措施等。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充分认识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保护和其他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笫五部分,附则。明确提出规划文本和图件的法律效力。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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