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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16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文号 | 临政字〔2020〕7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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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为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2020年5月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为抓好省《实施意见》落实,市行政审批局会同12个市直部门,紧扣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定位,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为原则,逐条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起草形成了我市《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6月2日,《实施意见》征求了15个县区和49个涉及营商环境的部门单位意见,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按程序通过了市司法局审查。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6月 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对照省《实施意见》4个方面18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调整优化为5个方面22项任务。具体包括: 一是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包括: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优化获得电力流程、简化用水用气报装、分类优化财产登记、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服务效能8项任务。其中,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相关任务为我市新增任务。 二是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包括:强化企业贷款支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优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等4项任务。 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与监管服务效能。包括: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监管服务效能3项任务。 四是打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包括: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严禁执法“一刀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等3项任务。 五是构建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该方面为我市新增内容,包括:健全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督查考核等3项具体措施。 三、较省《实施意见》创新之处 与省《实施意见》相比,我市《实施意见》除上述增加部分内容外,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创新之处: 一是时限更短。如:企业开办由省里的1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用水用气接通时间由省里的4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有外线工程的分别由7个和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获得电力,有电力外线工程的10千伏电力接入,办理时间由省里40个工作日压缩至37个。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时间由省里的11个工作日压缩至不超过4.5个;申请材料由省里的10件压缩至不超过3件。 二是标准更高。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将开展统一评估的范围由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扩展至省级;数字化联审在已实现省里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出“图审机构提前介入服务,水电气暖通信等施工图纸与建筑施工图信息共享”等更高要求。“优化财产登记”方面,在落实省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推行网上缴税、缴费”“不动产业务与银行、公积金、公证、水电气热等业务‘一件事’协同办理”“完善‘政银合作’联办网络”等新任务。“优化政务服务”方面,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省里要求的90%提高至95%;市县两级全面推开无差别“一窗受理”完成时限由省里要求的12月底提前至10月底;增加“容沂办”市民云APP建设相关任务。 三是措施更细。如: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审批事项,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报监证、安全监督报监证三证合一,与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合并办理;明确信息化建设要求,7月底前建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强审管联动,搭建审管互动平台。获得电力,“管线长度200米及以下的电力外线工程,免除所有行政许可手续”“实施办电电子证照共享”;针对营商环境评价问题,增加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相关措施。用水用气报装,新增协同报装任务。强化贷款支持,开展“百行进万企”和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两项行动。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明确政府采购支付预付款时间和预付款比例要求,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优化政务服务,增加“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一件事主题服务”“告知承诺制试点”等任务。知识产权保护,新增“积极争取设立中国(临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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