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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17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03
文号 临政办字〔2020〕8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临沂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夯实乡村规划工作基础,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市政府将关于探索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市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经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多方征求意见、多次研究完善后,起草制定了《临沂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有关情况如下:

《临沂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乡村规划师的配备、乡村规划师的职责、乡村规划师的管理、乡村规划师的工资要求及待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7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全市有需求、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充分发挥乡村规划师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乡村规划专家服务机制。

二、乡村规划师的配备

一是配备方式,乡村规划师的配备有2种方式,一是公开招聘,各县区通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全职乡村规划师。二是志愿者征选。面向高校、科研院所、规划建筑设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征选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乡村规划师。公开招聘、志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培训合格后,派往乡镇(街道)担任乡村规划师。

二是乡村规划师的条件。公开招聘的全职乡村规划师应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土地资源管理、地理学、园林景观、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服务的兼职乡村规划师,应具有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或对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乡村规划、设计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三、乡村规划师的职责

全职乡村规划师是负责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涉及乡村规划事务,乡村规划师必须有明确意见,乡镇(街道)要充分听取和尊重乡村规划师的意见。兼职乡村规划师是负责指导乡村规划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全域国土空间管理的角度对乡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

四、乡村规划师的管理

乡村规划师的管理实行市、县、镇三级管理模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乡村规划师的归口管理。包括指导监督乡村规划师制度的实施;指导协调乡村规划师的招聘、志愿者征选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评选市级优秀乡村规划师。县(区)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师的统筹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志愿者征选、评优考核、动态管理等事项。依据乡村规划师在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建议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乡镇(街道)负责乡村规划师的日常管理,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

五、工作要求及待遇

《实施方案》明确了乡村规划师的工作要求和待遇,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乡村规划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进行管理。通过企业招聘或购买服务方式聘任的乡村规划师,由各县(区)确定薪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的兼职乡村规划师,每月累计驻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县(区)给予适当补助,表现优秀的,可适当进行奖励。

六、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即2020年7月底前,兰山区、费县等试点县区组织招聘、征选第一批乡村规划师。2020年12月底前,各县区完成试点乡镇的乡村规划师配备工作。根据各县区试点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实施。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宣传引导等内容。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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