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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214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31
文号 临政办字〔2020〕9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7月3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0〕9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1.《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底前消除普通中小学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消除大班额”)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除大班额工作,市政府领导同志多次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意见,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如期实现预定目标。

在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征求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旨在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举措、健全保障,确保全面消除大班额并不再反弹。

2.《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作方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到2020年8月底新增学位14.88万个,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2020年9-12月底,进一步健全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学校38所,新增学位5.05万个,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落实工作举措。着眼于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任务目标,从科学调剂教育资源、加大学位资源供给、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着手,多措并举,明确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责任。

三是健全工作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建设规划执行和评价监督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保障。

3.《工作方案》对2020年底前消除大班额问题提出了哪些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化解工作方案。要求以县区为单位,进一步完善“一校一案”消除大班额工作方案,统筹化解非毕业年级大班额和保障秋季招生两个重点,切实摸清现有大班额底数,精准测算起始年级学生增量,科学确定工作任务,逐县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

二是科学划分学校服务区域。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要求,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容纳能力,调整优化学校招生范围,继续实行多校联合划片、集团化办学等办法,缓解热点学校压力,防止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

三是投入使用一批中小学校。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建设和内部设施配备,足额配置教师资源,确保新建、改扩建项目学校及时投入使用,到2020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学校118所,新增学位14.88万个。

四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消除大班额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保障学校建设项目尽快投入使用。落实好收费政策,减少建设成本,全力保障学位资源扩充。

4.《工作方案》对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建设是如何要求的?

一是要求各县区要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学校布局规划。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已安排了2020—2030年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县区尽快完成,并严格执行落实。特别是考虑到城镇学龄人口的增加,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县区仍要坚持城镇中小学校与居住区建设“五同步”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城镇义务教育扩容,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小学教育资源有效供给。

二是指导各县区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中小学校。采取城区高中(含职业学校)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方式,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空间。特别提出各县区闲置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要优先改建为中小学校。

三是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主要是缓解“择校热”问题,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提出深化学校结对帮扶和城乡协作,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群众不再为了追逐某一热点学校而流动。

四是积极利用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弥补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鼓励各县区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转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调动社会投资。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中小学建设要求纳入相关地块出让条件,推动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出资建设配套中小学校。

五是持续加强教育要素保障。强调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对师资、用地和资金保障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市级将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防控大班额问题予以倾斜保障。

5.《工作方案》如何保障落实落地?

一是对各级各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在每条工作措施中,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单位。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措施、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要求各有关市直部门加强对各县区业务部门的指导督促,确保各职能部门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对学校建设规划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城镇居住区规划调整涉及中小学校建设规划调整的,应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如发现有需配建中小学校未与首期住宅项目同步开工建设、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中小学校建设、开发建设单位擅自使用应移交的教育设施或擅自改变教育设施用途等情况,由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对评价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消除大班额工作列为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继续坚持月调度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对任务较重的县区进行重点跟踪调度。要求各地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对因工作不力、工作不实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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