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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129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1-07
文号 临政办字〔2020〕12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121号)已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布。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市对多灾种综合风险的客观识别、科学评价滞后,承灾体、综合减灾资源等非灾害类普查调查积累的风险要素缺失,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足,迫切需要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起草过程

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2020年8月1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临沂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0月牵头起草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10月26日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并于10月底形成修订初稿。经过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1日5日正式发布。

三、主要内容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二部分普查对象、内容和范围。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普查范围覆盖我市全部区域。实现了空间领域、行政层级、自然灾害主要灾种全覆盖。

第三部分普查任务、时间安排及职责分工。本次普查工作的时间是2020年至2022年,2020年为全国普查试点阶段,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普查阶段。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20年12月31日。市、县、乡分工负责。

第四部分普查保障措施。组织保障中明确了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各县区(开发区)要参照市级做法,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中明确普查工作经费由市、县分级负担并保证规范使用。技术保障中要求建立健全专家和技术队伍。质量保障要求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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