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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1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1-20
文号 临政办字〔2020〕12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
文字解读:临沂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临政办字〔2020〕12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更好地理解执行《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将其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务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

近年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围绕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工作,对帮助政府及其部门执行落实政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与此同时,我市政策解读工作也存在解读的机制、主体、范围、责任、形式、平台等方面要求不够具体、指向不够明确、指标不够规范,政策(包括重大实施方案)出台后,许多部门和单位解读不认真、解读不及时、解读不同步、解读责任不清、解读渠道不畅,从而造成政策解读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群众自然难以更好地了解、理解和把握政策。

二、出台目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了此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解读范围

《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1.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政府规章。

2.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

4.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性文件。

(二)解读流程

《办法》规定:为确保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

1.什么是解读方案?解读方案是对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工作的工作部署安排,是组织实施政策解读工作的依据,主要明确解读工作的时限、范围、对象、途径、内容和重点等。一般包括解读时间时限、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材料提纲(目录)。

2.什么是解读材料?解读材料是对政策文件解释说明。主要对政策文件出台背景、目的意义、政策具体内容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等进行解释说明。解读内容要重点说明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便于群众全方面理解政策文件主要精神。

(三)解读形式

《办法》规定:解读材料可以包括起草部门及其负责同志、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媒体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要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图解、简明问答、案例说明、视频音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四、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区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实施时间

《办法》自印发之日(2020年11月19日)起施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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