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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02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0〕12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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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临沂市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120号),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社区居家养老是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是适合我国“未富先老”国情和传统家庭养老伦理观念、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基本养老方式。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日益突出,“421”型家庭日趋普遍,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显得尤为重要,尤其迫切。 临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截至2019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224万,占总人口的19%,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摆到优先发展位置,坚持强基础、补短板、增活力、树品牌,全面开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探索搭建“互联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持续深化医养融合,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今年,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二、制定过程 2020年9月,开展调研活动,搜集整理资料,借鉴各地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在充分调研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方案》草稿。10月,草稿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25个部门意见后,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文稿并于11月1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三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宜、覆盖城乡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大力推动养老服务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持续改善,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 (二)重点任务。一是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力度。加强资金扶持;深化简政放权;强化绩效考核。二是科学规划建设利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强化规划约束;落实配建标准;规范管理使用。三是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育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龙头品牌。四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立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发挥行业协会推动作用;建立养老服务综合协调监管机制。五是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发挥养老机构“溢出效应”;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居家辐射能力;开展助老食堂试点;巩固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倡导开展互助养老。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院校培养力度;加大在职培训力度;加大激励奖励力度;支持志愿服务开展。七是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健全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开展适老化改造工程;建立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八是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提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创新农村集中居住养老新模式。九是推广应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推广应用智慧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十是深化医养融合发展。开展老年人健康摸排活动;加快护理型床位建设;鼓励医疗服务机构参与;整合社区居家医疗养老服务资源;完善居民养老医疗保障措施。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加快《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进度;制定出台贯彻鲁政办发〔2019〕31号的文件和配套政策。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弘扬敬老、爱老、养老、助老、孝老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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