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06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1〕9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 |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临沂市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审批,整合涉企证照事项、建立健全“好差评”机制等措施,构建了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更加高效、监管更加到位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奠定了较好基础。2021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2021年8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11号),要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结合临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形成了《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推进转变行政理念,提高监管效能,市政府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在征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52个市直部门单位及15个县区、开发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请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三个重点。即,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制定了保障措施。 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方面,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方面,通过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规范开展“双告知”工作,加强电子证照归集运用三项措施为“证照分离”改革奠定落实基础。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围绕明确监管责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调监管格局;围绕健全监管规则,对直接取消审批的、审批改为备案的、实行告知承诺的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围绕完善监管方法,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做到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基于信用评价的差异化监管。 保障措施方面,聚焦健全机制,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聚焦抓好实施,要求逐项分析,研究细化具体方案、监管规则、监管举措等配套文件;聚焦强化宣传,要求抓好多媒体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